《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4/76页



显然,这场纠纷,对于宋江和李逵之间的关系,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最后事实证明了宋江并未抢掠刘太公的女儿,也就证明了宋江并不“好色”。而且李逵对宋江的私下怀疑,对于他娶阎婆惜养李师师等有“好色”嫌疑的种种不满,作为一种被压抑到心理深层的东西,也因终于说出而得到了宣泄。从此,李逵便将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跟着宋江走到底,为宋江出生入死,赴汤蹈火,乃至跟着宋江去投降。



然而,也许任何人(包括李逵自己)都不会想到,李逵的内心深处,并未果真因此而变得轻松起来。相反,“替人夺回女儿”一事并未了结,反倒成了李逵心理深层的一个“情结”。



这个情结终于在第九十三回变成了李逵的一个梦。在这个梦里,李逵梦见的都确实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受天子嘉奖,杀四大奸臣,见到自己死去的老娘等等,而这一连串的梦又是由这样一个梦开头,――李逵闯进一家庄院,正碰见十几个强人要抢别人的女儿,于是李逵便把这十几个强人一连七八斧砍翻在地,救了那一家三口。这也没有什么稀奇,因为这种好事,李逵先前也曾作过,比如帮刘太公夺回女儿等等。如果其梦至此为止,也不过只是一种“英雄回忆往事”罢了。蹊跷的是,在这场梦中,却出现了现实生活中从末出现的结局――那被救女子的母亲,竟然要把自己的女儿,亦即那个被救者嫁给李逵。这可真是闻所未闻,想也不敢想的事,所以连梦中的李逵,也被吓了一大跳,触了电似地跳起来叫道:“这样腌?歪货!却才可是我要谋你的女儿,杀了这几个撮鸟?快夹了鸟嘴,不要放那鸟屁!”说完,便逃出门去。



这个梦实在是《水浒传》中难得的真实的一笔,因为它真实地告诉我们,以李逵为代表的“无性英雄”心中,其实还是“有性”的。只要是生理正常的人都有性的要求和冲动,没有才不正常,才是变态。所以,不论是现实生活中被救之女出于感恩或出于仰慕,要嫁给李逵,或者是李逵梦见了这种事,都很正常。李逵梦见这事,说明他自己内心深处,多少有点希望能有这样的事出现。而且,按照常规、常理、常情,这种事也应该出现,或者说不该不出现。然而,生活中又不曾出现过这样的事,所以李逵就会做这样的梦。但是,另一方面,作为“不贪女色,不图报答”的好汉,他又决不能接受这种把被救女子纳为妻室的安排,哪怕他们两人果真一见钟情也不行。这两方面的要求或冲动是那样地强烈,连李逵自己也吓了一跳,只好夺路而逃,并在梦中继续去杀人。看来,像李逵这样压抑了性需求的所谓英雄好汉,最终都将只能变成一架机器:或者是杀人放火的机器,或者是喝酒吃肉的机器,至多也不过是“做好事”的机器。



也许,像李逵这样“嫉色如仇”或“嫉性如仇”的人只是少数,但江湖好汉大多不看重女色,却也是事实。他们或者根本不去想它,或者根本不把它当回事,总之是看得很淡。他们也许会说笑调情(如武松),也许很风流倜傥(如燕青),但都不会“动真格的”,武松在十字坡说“风话”,那是为了骗孙二娘下手;燕青在东京城弄“风情“,也只是为了引李师师上钩。燕青曾对戴宗说:“丈夫处世,若为酒色而忘其本,此与禽兽何异?”所以他虽搬到李师师家去住,李师师也有意于他,却也终于井水不犯河水,让李师师白盼了一场。



英雄好汉们的“拒色”,其原因也许是相当复杂的。比方说,认为“色欲伤身”,近女色会妨碍练武,或者因为江湖上风险太大,而女人只会添乱、坏事等。但有两种观念,无疑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种观念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这句话可以作三种理解。一种理解是:英雄气总是很短的,儿女情才能长久;一种理解是:英雄气短不要紧,反正还有儿女情长;还有一种理解是:英雄气短者,多因儿女情长。江湖上的好汉们,显然取最后一种理解。



这大概是基于历史的教训,因为历史上那些儿女情长的英雄们,差不多也都是英雄气短的。他们或者是失败的英雄(如项羽),或者是短命的英雄(如周瑜),或者是成问题的英雄(如吕布)。这些人,无一例外地都有女人疼、有女人爱,甚至有女人为之献身。而且,这些女人还都是大美人,如项羽的虞姬,周瑜的小乔,吕布的貂婵。然而,这些美人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好运气,反倒给他们惹来大麻烦。小乔给周瑜也给整个江东引来了刀兵之祸,因为据说曹操引兵南下攻打东吴的动机,是要掳去江东二乔,藏娇于铜雀台上,而周瑜也就在这场战争中短命身亡;貂婵害得吕布身败名裂,作为专杀义父的不义小人,而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最后又因此而被杀身亡;虞姬则在项羽兵败垓下时成为累赘和负担:“虞兮虞兮奈若何,”多少影响了项王的斗志和谋略吧?最后只好自刎于乌江。这几位,都是儿女情长的英雄,结果都英雄气短。那么,中国的好汉们,要想保证自己“英雄气长”,便只好反其道而行之,做到“儿女情短”。



可惜,儿女情这玩艺儿,寻常是短不了的。一旦粘上,便难免缠绵。于是,中国的英雄们,又只好“矫枉过正”,干脆割断儿女情,不去沾女人的边儿。



第二种观念是“好汉不好色,好色非好汉”。这是前一种观念顺理成章的结论。因为中国的英雄好汉们既然已下决心割断和告别儿女之情,那么,不割舍此情的,便不再是英雄,而只是狗熊或孬种。甚至,再进一步,还多半可能是流氓和歹徒。



道理也很简单,因为英雄和别的什么事物一样,也要有自己的对立面,并因这对立面的存在而存在。世上之所以有英雄好汉,是因为世上有坏蛋孬种。英雄好汉身上有的,必是坏蛋孬种身上没有的;英雄好汉身上没有的,则又必是坏蛋孬种身上有的。英雄好汉们既然“于女色上不十分紧要”,则坏蛋孬种必“十分好色”;英雄好汉们既然“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则坏蛋孬种们必“精于此道”。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中,那些心中想着女人,能在女人面前充分展示男性的性特征和性魅力的人;那些有性欲,有性感,有性能力和性技巧的人;那些精于女色手段、房中技巧、性爱艺术的人,不是败类便是匪类,不是奸人便是小人,不是讼棍便是恶棍,不是文痞便是地痞,比如张文远、西门庆、裴如海之流。西门庆之流是流氓恶棍,这没有问题。西门庆之流死有余辜,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为什么偏是西门庆这样死有余辜的流氓恶棍,才具有性魅力而让女人拱动春心,才具有性能力而让女人大得快感呢?



这无疑牵涉到中国文化对性、爱情、婚姻、家庭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只能在以后慢慢细说。要说的只是,把性作为一种“专利”让给坏蛋孬种、流氓恶棍,其实不是一种好事。对于那些坏家伙来说,实在让他们“太占便宜”;对于好汉们而言,又未免“得不偿失”。因为依照辩证法,矛盾对立的双方,都只有当对方存在时,自身才存在。世界上如果没有了女人,也就没有男人了。所以,心中没有男人的女人不是好女人,心中没有女人的男人也不是好男人。好汉们为了当英雄,结果却丢掉了(或部分地丢掉了)男人的身份,是划得来呢,还是划不来呢?甚至连带中国的女人,也只好自认倒霉,死了那份爱慕英雄之心。因为中国的英雄都不爱或不能去爱女人。中国的女人既然无英雄可爱,那么没奈何,便只好去爱“病人”、“蠢人”或所谓“老实人”,比如呆头呆脑的董永、傻里傻气的许仙和多愁多病的张生,――如果她们不想委身于西门庆之流的话。



这可真是悲莫大焉!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男人之(三)无骨的忠臣孝子

除了李逵一类的江湖好汉几乎无一例外地嫉色如仇或嫉性如仇外,忠臣孝子一类的“正派人物”,也差不多一样地“不好色”或“无性欲”,甚至“无爱情”。比如诸葛亮就没有什么爱情故事,关羽、张飞也没有,甚至连潇洒英俊的赵云也没有。赵云和周瑜一样,都是少年英俊将军。但赵云既然是真英雄,身边就不能有一个小乔。结果周瑜短命,赵云善终。至于刘备,虽然讨好几回老婆,但那是为了“汉祚延绵”,是“政治任务”,何况刘备本人也并不把老婆当回事,还说过“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之类的混帐话,所以仍然可以算作是英雄。



这类“忠臣孝子”或“乱世英雄”,便是本书要说的第三类男人。他们当中相当多一部分,无妨称之为“无骨的男人”。



如果说第一类形象在舞台上多半是“奶油小生”,第二类形象在舞台上多半是“花脸净角”,那么,这第三类形象在舞台上便多半是“须生老生”。这类人脸不白,皮不嫩,说话没有奶味,有的声如宏钟,底气颇足,有的还会弄几下枪棒,比如刘备就曾在战场上和关羽、张飞一起战过吕布,宋江也在孔太公庄上教过徒弟,照理说应该像个男人。更重要的是,他们从事的,也都是“男人的事业”:或者出将入相、安邦治国;或者为官为宦,立政安民;或者日耕夜读,修身齐家;或者驰骋天下,逐鹿中原。即便玩弄权术,觊觎国宝者,要干的,也是男斧们的勾当。



说起来,这一类男性形象,原本应该是颇有“希望”,可以“看好”的。因为他们既不像“小白脸”们那样地无用,又不至于像“黑旋风”们那样地无情,照理说应该成为“英雄气”不短,“儿女情”也颇长的理想人物。然而遗憾的很,这类人物的麻烦更大。因为他们大多和第二类人物一样,相当“无性化”,而且有不少人又和第一类人物一样,相当的“女性化”。不同之处仅在于第一类男人的女性化,是彻里彻外的,从外貌、言行,到性格、心理,都相当的女性化;这一类男人,则只是内心世界女性化,不认真分析,还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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