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63/76页


另一类是当事人的丈夫。当人们对一位已婚妇女大说风话,嘻闹调笑时,她的丈夫只能袖手旁观,决不能出面制止。出面制止,不但无济于事,反而只会把事情闹大,连自己也赔进去。轻一点的,人们会嘲笑说:“怎么,疼媳妇啦?”在中国,疼媳妇比怕老婆还丢人,这个脸可丢不起。重一点的,或许会把那做丈夫的也推上第一线,让他和自己的老婆站在一起“挨批斗”,这个脸同样也丢不起。高明的办法,当然只能是不闻不问,装糊涂。



实际上,这种事情,往往也用不着老公们来“帮倒忙”,女人们自己就能对付。说白了,做人之难,无非就是一张脸皮。“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已婚妇女不是处女,脸皮早就不那么要紧了。因此说起风话来,只怕比男人还厉害。其结果,往往是挑起事端的小青年们由色胆包天到招架不住,最后在一片哄笑中落荒而逃。



丈夫们的袖手旁观,原因还在于他们深知,对于未婚男青年和自己老婆打情骂俏这种事,是必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不得真的。首先,这种事本来就不是“真的”,不过“玩笑”而已,你要认起真来,先不先就让人觉得“可笑”。其次,大家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五百年前是一家,都是“弟兄”。弟兄们倘若真的实在忍不住性饥渴,那是当真要把老婆让出去的,现在不过只是开开玩笑,过过嘴巴瘾,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所以,谁要是连这种事也叫起真来,便会遭人蔑视,认为这小子实在太小气,太不像男人,也太不够哥们。你小子热茶热饭热炕头,享尽了人间清福,弟兄们却在“打饥荒”,还不许大伙儿嘴头上快活快活么?可以肯定,谁要是在这种场合认了真,谁就会在村子里弄得极没有“人缘”。当然对于那女人而言,也如此。



做丈夫的必须积极支持和肯定妻子疼爱小叔子,做妻子的却断然不会容忍丈夫疼爱小姨子。中国传统社会男女之间不平等,而且总是男的占便宜女的吃亏,唯独这是一个例外。



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也是最微妙的。



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是微妙到连称谓都没有的。中国人极重亲属关系,而且极重亲属关系的种类和层次。不同的关系,都有专门的说法,比如夫妻、婆媳、岳婿、叔嫂、姑嫂、妯娌、连襟、亲家等。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却似乎无此专业术语,不知是“重男轻女”的观念所致,还是古人有意要“淡化”这种关系。



的确,较之叔嫂,姐夫与小姨子之间更容易发生奸情。小姨子似妻,很容易让做丈夫的“由此及彼”;姐夫如兄,也很容易让当妹妹的“顿生羡慕”;而男人喜欢年轻女子,女子倾慕成熟男性,又本是人之常情。所以,一旦妻子人老珠黄,成为“明日黄花”,丈夫便很可能会垂青于“豆蔻枝头二月初”的小姨子,而情窦初开的小姨子,也可能为姐夫“成熟的魅力”所倾倒。更何况,依“媵制”,男子原本是有权将自己妻子已经成人的妹妹娶进家门,以为“娥皇女英之事”的,因此也不算“非分之想”。事实上,姐夫偷小姨子之事,历史上屡见不鲜。最有名的,是南唐后主李煜。据说他在正妻大周后抱病时,便与小姨(即后来的小周后)私通,还留下了据说是描写小周后“手提金镂鞋”,蹑手蹑脚来画堂南畔偷情的《菩萨蛮》。这可真是“铁证如山了”。



因此,当妻子的,对于丈夫与妹妹的关系,便不能不倍加警惕。不但必须防着妹妹,便是与妹妹相仿的女性,也必须严加防范。自己的那些年轻貌美的女朋友、女同事,也最好看紧一点,以免“变生不测”。这实在很辛苦,但也没有法子,而且总比当真闹出什么丑闻或者因“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家庭破裂好。



这种高度警惕和小心防范,当然会弄得“杯弓蛇影”、“风声鹤唳”,产生不必要的误会,闹出不愉快的结局。比如,丈夫和小姨(或别的女孩)原本没什么事的,妻子一闹,反倒提醒了他们,或者让他们产生了逆反心理,偏要弄假成真,岂非没事找事,自作自受?可惜,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而且发生的概率,也未必就比姐夫偷小姨低多少,这可真是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然而,妻子们却不能不保持她们的警惕性。



事实上,公众舆论对于这种事,其敏感程度,也不低于妻子们。在任何社区和单位,一个已婚男子如果和一个未婚少女关系稍微比较密切一些,那么,便难保没有人来说“闲话”。



这种敏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因为男女关系本来就是敏感的事。现代社会虽然不再讲“设男女之大防”,但一男一女两个人关系如果太密切,也总得有个“说法”才好,否则便会让人生疑。其他关系大致都是有“说法”的。比如,未婚男女关系好,可能是“恋爱”;已婚男女关系好,可能是“友谊”。因为已婚男女各自“有家有室”,双方都有人盯着管着,“越轨”的可能性总是相对比较少,无妨以善意视之。已婚女子与未婚男子关系好,则可能是“关怀”。因为已婚女子之于单身男子,一半像母亲,一半像姐姐,“偷情”的可能性也相对比较少。如果两人年龄悬殊较大,则更可放心。最不能让人放心的,是已婚男子与未婚少女关系好。他们有什么理由关系好呢?没有,既然没有,那就“不正当”。



所以,中国的男女关系中,最必须注意“瓜田李下”嫌疑的,就是已婚男子与未婚少女。而且,一旦闹出事来,受损失最重的,往往是男方。因为女孩子可以解释为“不懂事”(但也难免被斥为“不自重”),男方则无任何理由可以“自圆其说”。老婆会闹离婚自不必说,单位上风言风语,甚至领导来找谈话也不必说,女孩子的家长也有可能找上门来“讨个说法”。这样一来,还不闹个沸反盈天,名誉扫地?

当然,事情闹到最后,还是男女双方都“身受其害”。一个女孩子家,居然和一个有老婆的男人“鬼混”,当然不是“好货”;一个已有妻室的男子,居然去“勾引”涉世未深的少女,自然是“流氓”。那么,这一男一女是否真有“奸情”呢?这就没人深究了,无非捕风捉影,想当然耳!但是,“想当然”是不犯法的,“说闲话”也是不犯法的。要想让别人不说闲话,就只有自己检点行为,认清界限,不要没来头地去惹是非。至于妻子们,即便仅仅只是为了不让别人说自己丈夫的闲话,弄得门前不得清净,也不能不对此保持高度的警惕。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闲话之(三)孤男寡女


在中国,还有一类极易招来闲话的人,这就是“孤男寡女”。



所谓“孤男寡女”,就是指那些大大超过了婚龄的单身男女,以及丧偶或离异后没有再嫁或续弦的已婚失偶男女。他们在总体上可以归为三类,即独身男女、寡妇和鳏夫。对待这三类人,中国人通常的态度并不完全相同。



对于鳏夫,人们普遍持一种同情态度。所谓“鳏”(guan),原指“老而无妻”的人,特指丧偶的老年男子,泛指一切失偶的男人。在中国人看来,这是最不幸、最值得同情的四种人之一。这四种人是:鳏、寡、孤、独。鳏是丧妻之人,寡是丧夫之人,孤是丧父之人,独是丧子之人。要言之,即鳏夫、寡妇、孤儿、独老。孟子说:“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就是说,这四种人,是最需要帮助的。所以周文王施仁政、搞救济时,总是先从他们开始。中国人还认为,一个人,如果少年丧父,中年丧妻(或丧夫),晚年丧子,那就是不幸中之最不幸者,也是最最值得同情的人。



这种同情是很自然的,也是很人道的。因为对于任何人而言,家庭成员的丧失,都不能不说是一种不幸。孩子失去了父亲,就无人“抚养”;老人失去了儿子,就无人“赡养”;妻子失去了丈夫,就无人“供养”;丈夫失去了妻子,就无人“调养”。家庭是残缺的,心灵是受损的,生活是困难的,当然让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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