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红颜十二》第15/21页


  我从来没有这样恨过沈雁洲。
  也从来没有这样后悔当初劫了沈雁洲的色。
  但我也知道,就算我当年没有对沈雁洲下手,沈雁洲也不会放过我。
  谁让老子他妈的是公主呢!
  我看到所有人都像是看好戏地看着我,火苗又开始熊熊燃烧,一个忍不住霍地站了起来,脑子想也不想就开始说话:“你不用把我说的那么好,我根本不是得到了什么高人相救,我做了十六年山贼,就学会了一种本领,就是打家劫舍。我不会吹笛,不会跳舞,就像某人说的,我不学无术,只知道挥霍。所以,只怕王上和王后要失望了。”
  说着,又一屁股坐下。
  宴会上的所有人开始窃窃私语。
  我看到沈雁洲一脸沉痛地望着我。
  我高高地抬起头颅瞪着他。爷爷说,做人输什么都不能输气势。就算再害怕,就算心里再没底,也要装出最厉害的气势,那样别人就会害怕了,他心里就会开始没底。这样,就可以赢了。
  我不能输,输什么都不能输气势。
  沈雁洲站了起来,放低姿态抱拳道:“王上王后请息怒,公主只是有些不习惯这样的场合。”
  那个王后笑了,笑得就像是一个狐狸精似的:“沈相倒是维护公主得紧。可是公主马上就要嫁到楚国去,这样不分场合不知轻重可不好。将来倒是让楚国人说我们卫国教导无方了。”
  五雷轰顶!
  老子就这样被劈得外焦里嫩!
  老子要……嫁到……楚国去?
  所有的事情终于明朗起来:为什么我是公主,沦落在山贼堆里,十六年从来没有人来过问,现在却突然有人来找我了?
  原来,原来是因为卫国和楚国交战,打了败仗,割地求和,还要和亲!卫国没有公主,现在却忽然需要公主了,就突然想起了当年在荒郊野岭外可能丢了一个公主?!
  我霍得站了起来,气得浑身发抖!
  刀!我的刀呢!我要杀了她,我要杀了这里所有的人!
  我要回到我的山寨去!
  王后哼了哼:“这么说,沈相是不相信本宫了?”
  沈雁洲道:“微臣不敢!只是公主顽劣,不敢劳烦娘娘。”
  卫国的王露出疲惫的神情,终于点了点头,对沈雁洲摆了摆手:“沈卿,孤就给你两个月,你们先退下吧。”
  王后还阴险地补充了一句:“沈相,公主不仅不能给卫国丢脸,还得给我们卫国长脸哪!”
  我气得浑身发抖,死活不肯起来,沈雁洲却是沉着眼眸,眼里波涛汹涌,死死地生拖硬拽地拉着我,硬生生的将我拖了出去。
  我一路跌跌撞撞,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被大卸八块下了油锅,生疼生疼,甚至连自己的身体都已经不是我的了。
  “喜儿,喜儿,你不要这样!”沈雁洲放开我,苍白着脸摇晃着我的肩膀。
  我终于回过神来,看到沈雁洲满脸的狼狈,他全然没有了当初的光鲜,再也不是我当初刚遇见他时,他的模样。他变了,他如今是卫国最大的官――丞相。
  而我,恰恰平生最憎恶大官。
  “啪――”一巴掌甩了过去。
  他的脸上顿时出现了一个鲜红的掌印。
  “沈雁洲,老子当初真是瞎了眼,瞎了眼!”
  沈雁洲真是天底下最尽忠职守的丞相。
  他说要亲自教导我,还真的天天下了朝来我的住处。
  我每天要跟着沈雁洲学习宫廷礼仪、读书写字、楚国方言习俗、天下大势、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女训女戒……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成功地公主竟然要学习这么多东西!我一直以为公主,作为天下最受宠爱最尊贵的女孩儿,只要受尽荣华富贵就好了。可是,我错了。
  我简直就要被逼疯了!
  沈雁洲每天花一个时辰教我认字写字,然后布置课业让我自己练习。
  从小我就最讨厌读书写字,就喜欢舞刀弄枪,读书写字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惩罚!可是不行,沈雁洲说,卫国的和亲公主如果大字不识一个,只会被楚国人笑话。我冷笑说:“笑话就笑话呗,难道被别人打得落花流水只能用公主和亲去求和,不是个笑话吗?”沈雁洲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我。
  我最受不了那样的眼神,只好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死记硬背,字写了二十遍还是很难看,那就写上整整一百遍。写不完,就晚上挑灯一直写一直写。
  第二天大清早就把那些练习稿全烧了,只给沈雁洲看我写的最好的那一些。
  我能看出沈雁洲眼里的惊艳。他看着我写一遍说:“公主很有资质。”
  我手里正拿着一支毛笔,旁右边猛地一甩,墨汁一点一点全溅在了他雪白的长袍上,黑色的墨点真是醒目极了。我嘻嘻一笑:“啊呀呀,丞相不好意思啊。”
  他默默地注视我,甚至还对我一笑:“公主客气了,让公主开心也是微臣的职责。”
  沈雁洲教我如何大方得体地走路。
  从小我在山寨里,走路说话吃饭全都和那帮爷们儿一个样,自然从来把自己也当个爷们儿,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可是沈雁洲说,我太粗鲁了。公主们不那样走路,公主们走起路来都是什么婀娜……多姿,靠,那几个字还真是他妈地又难写又难念!
  我鄙夷道:“什么如柳如风的,我不会,你给我做个示范。”
  沈雁洲怔了怔,看着我良久没说话。
  第二天却多了一个宫人专门给我做示范。我真瞧不起他。
  一个步子,不能迈得太大,迈得太大就粗野,当然也不能迈得太小,迈得太小走路未免太慢。走路走直线,不能歪歪扭扭,更不能摇摇晃晃。
  我恨恨地脱下绣花鞋朝沈雁洲砸过去:“你他妈穿这种鞋子走路试试!”
  沈雁洲还是没有躲,脑门就这样被我砸出了一个包。
  他一声不吭地弯下腰捡起绣花鞋,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默默地将鞋子穿在我的脚上。他说:“公主心中有气,只管往微臣身上撒。鞋子何错之有?”
  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死咬着嘴唇才没吼出来那句话:你连一只鞋子都能心疼,却为什么不能心疼心疼我?
  我不能说,输什么都不能输气势。
  走就走吧,老子天下无敌,区区走路还学不会么!
  沈雁洲教我如何优雅端庄地用餐。公主也不像我那样吃饭。
  肚子再饿也不能性急,要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使用筷子要得体,用手抓点心那是万万要不得的。喝汤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最好只吃眼前的几道菜,把手长长的伸到桌子对面去不礼貌……
  被他一句一句地说下来之后,我看到满桌的佳肴却是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我放下筷子。
  他抬头看着我:“怎么了?公主不舒服?”
  我站了起来:“我吃饱了。”
  他也站了起来,看着我:“可是你只吃了两口。”
  我抓起筷子就往他的胸口戳去:“我吃多少你他妈的都要管,你是不是……”
  他还没等我骂完,就点头:“是,微臣的确要管。所以还请公主坐下,你可以不吃,但是微臣还有教导的职责。”
  我一噎,刚想反击,却又听他道:“还有,请公主注意自己的言辞。您将来的每一句话,代表的都是卫国的形象。”
  我想破口大骂,可是不能说。因为我的每一句话,代表的都是卫国的形象!
  我颓然地再次坐下。
  疯了,总有一天,我会被沈雁洲这个小人给逼疯的。
  我木然地拿起筷子,开始慢慢地吃起来。一块一块机械地往嘴里送。吃的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只要动作对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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