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旅程》第2/26页



一个真正的旅行家必是一个流浪者,经历着流浪者的快乐、诱『惑』,和探险意念。旅行必须流浪式,否则便不成其为旅行。旅行的要点在于无责任、无定时、无来往信札、无慌慌好问的邻人、无来客和无目的地。一个好的旅行家决不知道他往那里去,更好的甚至不知道从何处而来。他甚至忘却了自己的姓名。屠隆曾在他所著的"冥廖子游"中很透切地阐明这一点。一这游记我译引在下文里边。他在某处陌生的地方并无一个朋友,但恰如某女尼所说:"无所特善视者,尽善视普世人也。"没有特别的朋友,就是人尽可友,他普爱世人,所以就处身于其中,领略他们的可爱处,和他们的习俗。这种好处是坐着游览汽车去看古迹的旅行家所无从领略的。因为他们只有在旅馆里边,和从本国同来的游伴谈天的机会。最可笑的是有许多美国旅行家,他们到巴黎之后,必认定同游者都去吃的餐馆中去吃饭,好似藉此可以见一见同船来的人,并可以吃到和在家时所吃一样的烘饼。英国人到了上海之后必住到英国人所开设的旅馆里边去,在早餐时照常吃着火腿煎蛋,和涂着桔皮酱的面包,闲时在小饮室里坐坐,遇到有人邀他坐一次人力车时,必很羞缩地拒绝。他们当然是极讲究卫生的,但又何必到上海去呢?如此的旅行家,绝没有和当地的人士在精神上融合的机会。因此也就丧失了一种旅行中最大的益处。

流浪精神使人能在旅行中和大自然更加接近。所以这一类旅行家每喜欢到阒无人迹的山中去,以便可以幽然享受和大自然融合之乐。所以这些旅行家在预备出行时,决不会到百货公司去费许多时刻选购一套红『色』或蓝『色』的游泳衣,买唇膏尚可容许,因为旅行家大概都是崇奉唇『骚』者,喜欢『色』彩自然,而一个女人如果没有了好唇膏,便会不自然的。但这是终究为了他们乃是到人所共赴的避暑地方或海滨的缘故。而在这种地方是完全得不到和大自然发生更深的关系的益处的。往往有人到了一处名泉欣然自语说:"这可真是幽然独处了。"但在旅馆吃过晚饭在起居室内拿起一张报纸随便看看时,即看见上面载着某甲夫人曾在星期一到过这地方。次日早晨他去"独"步时,又遇到隔夜到的某乙全家。星期四的晚上,他又很快乐地知道某丙夫女也将要到这幽静的山谷中来夏。接着就是某甲夫人请某乙全家吃茶点,某乙请某丙夫『妇』打牌。你并能听见某丙夫人喊着说:"奇啊,这不是好像依旧住在纽约吗?"

我以为除此以外,另有一种旅行,不为看什么事物,也不为看什么人的旅行,而所看的不过是松鼠、麝鼠、山拨鼠、云和树。我有一位美国女友曾告诉我,有一次,她怎样被几个中国朋友邀到附近杭州的某山去看"虚无一物"。据说,那一天早晨雾气很浓,当她们上山时,雾气越加浓厚,甚至可以听得见『露』珠滴在草上的声音。这时除了浓雾之外,不见一物。她很失望。"但你必须上去,因为顶上有奇景可见呢。"她的中国朋友劝她说。于是她再跟着向上走去。不久,只看见远处一块被云所包围的怪石,别人都视作好景。"那里是什么?"她问。"这就是倒植莲花。"她的朋友回答。她很为懊恼,就想回身。"但是顶上还有更奇的景致哩。"她的朋友又劝说。这时她的衣服已半『潮』,但她已放弃反抗.所以依旧跟着别人上去。最后,她们已达山顶,四围只见一片云雾,和天边隐约可见的山峰。"但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可看啊。"她责问说。"对了,我们特为上来看虚无一物的。"她的中国朋友回答她说。

观看景物和观看虚无,有极大的区别。有许多特去观看景物的,其实并没有看到什么景物,但有许多去观看虚无的倒反而能看到许多事物。我每听到一位作家到外国去"搜索新著作的资料"时,总在暗暗地好笑,难道他的本乡本国中,其人情和风俗上已没有了可供他采集的资料吗?难道他的论文资料竟已穷尽吗?纺织区难道是太缺乏浪漫『性』吗?格恩赛岛太沉寂,不足以为一部杰出小说的背景吗?所以我们须回到"旅行在于看得见物事的能力之哲学问题",这就可使到远处去旅行和下午在田间闲步之间,失去它们的区别。旅行

梁实秋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一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里也不容易遗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人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带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是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喧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的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上打滚像一活鱼!这样的伴侣那里去找?散步

梁实秋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的尽量的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均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恰,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鳅,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朝『露』未乾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辗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怵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仁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莱。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颖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团行乐到村前"。所谓行乐,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石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加快,走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头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的赶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是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陟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邓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的需要策杖。一枝在手,无需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里磨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仗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纠纠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的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玄藏大师"独静行排,不避虎兄",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的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展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的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押一般的『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途中

梁遇春

其实我是个最喜欢在十丈红尘里奔走道路的人,我现在每天在路上的时间差不多总在两点钟以上,这是已经有好几月了,我却一点也不生厌,天天走上电车,老是好像开始蜜月旅行一样。电车上和道路上的人们彼此多半是不相识的,所以大家都不大拿出假面孔来,比不得讲堂里,宴会上,衙门里的人们那样彼此拼命地一味敷衍。公园,影戏院,游戏场,馆子里面的来客个个都是眉开眼笑的,最少也装出那么样子,墓地,法庭,医院,『药』店的主顾全是眉头皱了几十纹的,这两下都未免太单调了,使我们感到人世的平庸无味,车子里面和路上的人们却具有万般『色』相,你坐在车里,只要你睁大眼睛不停在观察了卅分钟,你差不多可以在所见的人们脸上看出人世一切的苦乐感觉同人心的种种情调。你坐在位子上默默地鉴赏,同车的客人们老实地让你从他们的形『色』举止上去推测他们的生平同当下的心境,外面的行人一一现你眼前,你尽可恣意瞧着,他们并不会晓得,而且他们是这么不断地接连走过,你很可以拿他们来彼此比较,这种普通人的行列的确是比什么赛会都有趣得多,路上源源不绝的行人可说是上帝设计的赛会,当然胜过了我们佳节红红绿绿的玩意儿了。并且在路途中我们的心境是最宜于静观的,最能吸收外界的刺激的。我们通常总是有事干,正经事也好,歪事也好,我们的注意兔不了特别集中在一点上,只有路途中,尤其走熟了的长途,在未到目的地以前,我们的方寸是悠然的,不专注于一物,却是无所不留神的,在匆匆忙忙的一生里,我们此时才得好好地看一看人生的真况。所以无论从那一方面说起,途中是认识人生最方便的地方。车中,船上同人行道可说是人生博览会的三张人场券,可惜许多人把它们当做废纸,空走了一生的路。我们有一句古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谓行万里路自然是指走遍名山大川,通都大邑,但是我觉得换一个解释也是可以。一条的路你来往走了几万遍,凑成了万里这个数目,只要你真用了你的眼睛,你就可以算是懂得人生的人了。俗语说道:"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我们不幸未得人伴,只好多走些路,来见见世面罢!对于人生有了验的观照,世上的荣辱祸福不足以扰『乱』内心的恬静,我们的心灵因此可以获到永久的自由,可见个个的路都是到自由的路,并不限于罗素先生所钦定的;所怕的就是面壁参禅,目不窥路的人们,他们自甘沦落,不肯上路,的确是无法可办。读书是间接地去了解人生,走路是直接地去了解人生,一落言诠,便非真谛,所以我觉得万卷书可以搁开不念,万里路非放步走去不可。

了解自然,便是非走路不可。但是我觉得有意的旅行倒不如通常的走路那样能与自然更见亲密。旅行的人们心中只惦着他的目的地,精神是紧张的。实在不宜于裕然地接受自然的美景。并且天下的风光是活的,并不拘于一谷一溪,一洞一岩,旅行的人们所看的却多半是这些名闻四海的死景,人人莫名其妙地照例赞美的胜地。旅行的人们也只得依样葫芦一番,做了万古不移的传统的奴隶。这又何苦呢?并且只有自己发现出的美景对着我们才会有贴心的亲切感觉,才会感动了整个心灵,而这些好景却大抵是得之偶然的,绝不能强求。所以有时因公外出,在火车中所瞥见的田舍风光会深印在我们的心坎里,而花了盘川,告了病假去赏玩的名胜倒只是如烟如雾地浮动在记忆的海里。今年的春天同秋天,我都去了一趟杭州,每天不是坐在划子里听着舟子的调度,就是跑山,恭敬地聆着车夫的命令,一本薄薄的指南隐隐地含着无上的威权,等到把所谓胜景一一领略过了,重上火车,我的心好似去了重担。当我再继续过着我通常的机械生活,天天自由地东瞧西看,再也不怕受了舟子,车夫,游侣的责备,再也没有什么应该非看不可的东西,我真快乐得几乎发狂。西泠的景『色』自然是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迹,可惜消失得太慢,起先还做了我几个噩梦的背境。当我梦到无私的车夫,带我走着崎岖难行的宝石山或者光滑不能住足的往龙井的石路,不管我怎样求免,总是要迫我去看烟霞洞的烟霞同龙井的龙角。谢谢上帝,西湖已经不再浮现在我的梦中了。而我生平所最赏心的许多美景是从到西乡的公共汽车的玻璃窗得来的。我坐在车里,任它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地跳『荡』,看着老看不完的十八世纪长篇小说,有时闭着书随便望一望外面天气,忽然觉得青翠迎人,遍地散着香花,晴天现出不可描摹的蓝『色』。我顿然感到春天已到大地,'这时我真是神魂飞在九霄云外了。再去细看一下,好景早已过去,剩下的是闸北污秽的街道,明天再走到原地,一切虽然依旧,总觉得有所不足,与昨天是不同的,于是乎那天的景『色』永留在我的心里。甜蜜的东西看得太久了也会厌烦,真真的好景都该这样一瞬即逝,永不重来。婚姻制度的最大『毛』病也就是在于日夕聚首:将一切好处都因为太熟而化成坏处了。此外在热狂的夏天,风雪载途的冬季我也常常出乎意料地获到不可名言的妙境,滋润着我的心田。会心不远,真是陆放翁所谓的:"何处楼台无月明"。自己培养有一个易感的心境,那么走路的确是了解自然的捷径。

"行"不单是可以使我们清澈地了解人生同自然,它自身又是有诗意的,最浪漫不过的。雨雪霏霏,杨柳依依,这些境界只有行人才有福享受的。许多奇情逸事也都是靠着几个人的漫游而产生的。《西游记》,《镜花缘》。《老残游记》,cervantes的《唐吉河德先生》(don quixote),swift的《海夕轩渠录》(gulliver's travels),bunyar的《天路历程》(pilgrim's pccress),cowper的《痴汉骑马歌》(john giplin),dickens的pickwick papers, byron的 childe harold's pilgrimag,fielding的 joseph andrews,gogols的dead souls等不可一世的杰作没有一个不是以"行"为骨子的,所说的全是途中的一切,我觉得文学的浪漫题材在爱情以外,就要数到"行"了。陆放翁是个豪爽不羁的诗人,而他最出『色』的杰作却是那些纪行的七言。我们随便抄下两首,来代我们说出"行"的浪漫『性』罢!,剑南道中遇微雨

衣上征尘杂酒良,远游无处不销魂。

此身合是诗人来,细雨骑驴入剑门。

南定楼遇急雨

行遍梁州到益州,今年又作度沪游,

江山重复争供眼,风雨纵横『乱』入楼,

人语朱离逢们獠,掉歌钦乃下吴州,

天涯住稳归心懒,登览茫然却欲愁。

因为"行"是这么会勾起含有诗意的情绪的,所以我们从"行"可以得到极愉快的精神快乐,因此"行"是解闷销愁的最好法子,将濒『自杀』的失恋人常常能够从漫游得到安慰,我们有时心境染了凄『迷』的『色』调,散步一下,也可以解去不少的忧愁。howthoren同edgar allen poe最爱描状一个心里感到空虚的悲哀的人不停在城里的各条街道上回复地走了又走,以冀对于心灵的饥饿能够暂时忘却,dostoivsky的《罪与罚》里面的 raskolinkow犯了杀人罪之后,也是无目的到处『乱』走,仿佛走了一下,会减轻了他心中的重压。甚至于有些人对于"行"具有绝大的趣味,把别的趣味一齐压下了,stevenso的《流浪汉之歌》就表现出这样的一个人物,他在最后一段里说道:"财富我不要,希望,爱情,知己的朋友,我也不要;我所要的只是上面的青天同脚下的道路。"

weal thask not,hope nor love,

nor a fiend to know me;all i ask,the heaven above

and the road below me.

walt whitman也是一个歌颂行路的诗人,他的《大路之歌》真是"行"的绝妙赞美诗,我就引他开头的雄浑诗句来做这段的结束罢!

a foot and light-hearted itake to the openroad,

hdthy,fnee, the morld before me,

the long brown path before me leading whereve

i cho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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