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只如初见》第5/27页


  你想秋香这样的窈窕淑女,若没有好逑的君子,芳草年华,该是多么寂寞?天下女子,没有男人来求来爱,美丽容颜该有多荒芜?
  为博佳人一笑,他卖身华府。他放得下身段,为了她甘心为奴。慢慢牵引,细细撩拨,惹得她芳心事可可,然后,再兵临城下,一举成功。
  他娶了她。众口相传,成就一段风流佳话。唐伯虎点秋香,就像是明朝那幅主色灰蒙蒙的年画上,出水的一抹滟红,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唐伯虎的传奇爱情,被冯梦龙写在《警世恒言》里,题作《唐解元一笑姻缘》。后来,民间好事者大约觉得一笑太浅,慢慢衍为三笑,把对文士的调侃敷衍得更深更浓。明朝的士人文化凋敝如月落,惟有民的文学如漫天星斗般繁衍兴旺。冯梦龙是可爱的人,他看出唐伯虎的不羁,杜十娘的刚烈,落笔写他们,他用士的本领把民的文学记录下来。
  正是有冯梦龙这样的读书人,明朝两百多年的文坛,才不至于一片晦暗。自古好的东西,如《诗经》,它的流传也是因为士和民的共同努力;因为人的意志努力,而不仅仅天意,所以我们千年后的每个夜晚才能不寂寞。
  很多事冥冥间自有天意,就像秋香对唐寅的一笑,多少缘分巧合,谁料得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唐伯虎没有一点风流本色,君子不敢求淑女,那么,这段爱情就永远不会有机会成为传奇。
  爱一个人,倘若没有求的勇气,就像没有翅膀不能飞越沧海。除非,甘心就此放你离开,否则,还是去君子好逑吧。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我们几乎可以认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诗经》里可以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媲美的著名诗句。
  一个是庶民的誓言,一个是庶民在对心仪的女子求爱,一个忧伤,一个愉悦,却都是非常朴直的表达。先秦的人活得更接近大自然天性,高兴了就唱,不高兴也唱。中国最早的诗歌不是四平八稳写在纸上的,而是唱出来的,飞流直下三千尺般的跌宕起伏,珠玉落银盘似
  的清脆响亮。
  我们常常看见,电视剧里一些稚童,在学堂里摇头晃脑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可爱样子。男女相悦是如此的天经地义。《诗经》传达的本就应该是这样发自心芽的喜悦或是忧伤,而不是后来被朱熹注的污七八糟,“一颗红心向太阳”式的教条版《诗经》。
  朱熹这个人曲解诗意,我是非常不喜欢他的。开篇就将庶民求欢的《关雎》曲解为歌颂后妃之德,凡是涉及男女之爱,他都斥之为“淫”,又一再将自己的学术意志强加于一本天性自在洒脱的书,好比将一只遨游碧天的凤凰圈养成供人取乐献媚的山鸡,舞姿再高妙,都已失去最初的翩然仙气。
  幸而,《击鼓》未被荼毒。研究“诗”的学者,几乎没有异议地认定它是一首说“戍卒思归不得”的诗。一个被迫参加战争戍守边疆的士兵,含泪唱出爱情的誓约。换言之,它是一首“反战诗”。
  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击鼓其镗,踊跃用兵。”诗的开头,一场战争打响,他是那个主战国队伍里的一个普通小兵,跟随他们的将领孙子仲,踏上茫茫的征途。
  但是这次,不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不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面临侵略时,子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只是君主之间的穷兵黩武,争权夺利。
  战争,征服的欲望好像一个巨大的旋涡,以无法抗拒的力量,将所有无辜的人席卷入内。当北宋的范仲淹写下“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时,心情想必是晦暗萧瑟的。他一定想到过放弃,逃离,甚至,有一瞬他想要有一种力量去解放这些身处旋涡里的人,也解放他自己。大家逃了吧,散了吧,这四面边声连角起,长河落日孤城闭,大雁的哀号,连营的号角,是如此的摧人心肝!
 ∩惜,他无能为力。每个人都无法逃脱,从将领到士兵,所有的人都是受害人,需要背井离乡,告别家人,将自己放逐到千里之外。而死亡,那本就不能确定何时出现的流星,在战场上,更可能随时陨落。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如何的依依不舍都将离去。你能够了解吗,我非常羡慕那些能为我们的王挖土筑城的人。是的!他们的确是非常辛苦,但是,当他们从天没亮,做工做到夜晚,觉得非常劳累的时候,他们能够回家。他们有家可归。
  即使,即使……每天吃的只是野菜粗粮,那碗野菜汤也是他的女儿去采摘,他的妻子细细地洗过,他的儿子清晨去砍柴,他的母亲守在灶台边添柴加火。一家人一起用力,熬出这碗浓汤,然后耐心地煨着,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点着烛火等他归来品尝。
  你知道吗?他们再苦再累,毕竟可以留在故土,每天可以见到家人,喝一碗野菜汤,就是死了,魂魄也能安然。而我,必须要远涉千里,去赴那死亡的盛宴。
 ↓子于役,不知其期。
  或许,有幸我可以不死吧。可那时我已经白了鬓发,像道路边老了春心的杨柳,再也舞不动了。
  你听见那些出征回来的士兵们怎么唱的吗?
  他们唱:“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他们哀伤的声音,像一双无形的手,一刻不歇地揉搓我的心,让它始终褶皱,不得舒展。
  告别了你,在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中,我忘记有多少人因疾病和劳累死去。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战马跟着踩踏上去。鲜血,混入泥土。我看见一张张绝望的脸。他们在我的眼前沉没下去。走过去的时候,我不敢回头,回头已经没有意义。等我们再经过这里时,他们已成了累累白骨,湮没在泥土中。明天。依旧会有无数的战车、战马,无数的人踩在他们身上,沉默走过。
  当我们不能回头的时候,我们只能继续往前走。
  终于可以暂时地驻扎下来,我们是那群死人中的幸存者。应该感到庆幸的,可是我剩下的只有对你的思念和忧伤。它们浩浩如江水,我无力地沉沦其中。
  最后一颗星终于消失在天边。仰望天际时,我今夜最后一次想到你。天明,又将起程,
  我不知道,明日明夜的此时此刻,我还有没有命坐在这里思念远方的你。
  我的战马不见了!我得去寻它。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和伙伴。当然,务必要找到它。没有它,我将会被弃绝在这荒郊野外,我将没有能力走完这长路,回去见你――我的妻。
  叫我到哪里去找呢?哦!原来它就在远处的树林下。你瞧!我是如此的神思恍惚,精神涣散,怎么忍心再去鞭打我的马儿呢?它和我一样,一样思念着家乡。
  你知道吗,马嘶像风,像寂寞地掠过荒原的风,我一听见它的叫声,眼泪就流了下来。我仿佛看见你每天去田间为我送饭,柳絮飘落在你的头发上。那时候,风吹得你黑发如风中的杨柳,轻舞飞扬。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见这八个字如红色的流星坠落,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几乎感觉不到死亡的疼痛。只有,一生路尽,蓦然回首时的甜美眷恋。
  连日的搏杀终于猝然结束。我是如此的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的创痍,虽然我无法完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可是,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现在,请你原谅我,无法做到对你的承诺。生死的距离太遥远,你我的别离太久长,不是我不想遵守你我之间的誓约,我的妻,我的眼睛再也无法亮起。
  这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沉默到连名字也没有。他们死后若有爱的墓碑,也许上面也是一片空白。
 ∩是,《击鼓》的忧伤弥漫了整部诗经,卫国的风,无休无止地吹,吹红了,我们的眼睛。
  我记得,有一个女人曾在自己的文字王国里借着一个男人的口来探讨情的真义,她要他引用《诗经》上的句子向另一个女人求爱:“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说,这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I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是的,无法自主。可是,为什么还要忍不住奢望,奢望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

  曾经我是那个和你指天为誓的人。
  《汉乐府》中记下我对你的誓言:“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如果你忘记了。我愿意再说一次。是的,我夜夜在说。夜阑尽处,闪烁的微弱心火,映
  出我当时决绝的容颜。
  我两指并立,以手指天。我说,请苍天为证,我愿与你相知,相爱,希望上天让我们的爱情永不衰绝。除非,山峰消失在眼前,江水枯竭,冬天旱雷阵阵,夏天雨雪霏霏,天地闭合,混沌不开,你我,重归洪荒之时,生命不在,我才能与你分开。
  直至今昔,想起你的时候,这样的情景还是会如生如死地出没在我眼前。我感觉自己从来没有离开过那里,那条奔流不息的滔滔大江,两岸隐隐的青山。只要我愿意,它们可以瞬间来至我眼前。
  但是,感情终于被时间晾干。在漫长无尽的时光中,我对你的思念,终于枯涸。曾经的殷殷艳艳,变做一点赤红,紧缩成我心口的朱砂痣,只有手指抚上去,它还残留一点温热的红。
  思念,终于抵不住时间。我看见那张曾经无比诚挚的脸。我的忧伤如线,突然从内心的最深处涌出来,千丝万缕,像那盘丝洞里天真的妖精,缚住了别人牵住了自己。
  有哪一个人,不会以为爱着的时候,自己手中的这点爱,是女娲补天时漏下的精华;有哪一个人,不会以为身边这个人,会伴着自己渡尽浩浩余生。
 ∩惜,我们看不见结果。
  遇见你的时候,我不曾想过自己会是夫人。是夫人又如何,是你的掌上花心头好,却是凄凄惨惨凄凄,命里名里带牢了一个“戚”字。
  二八女多娇。我仰起秋水明眸映照你的时候,你低头,闻见我发间青草的气息。那时,我仍是田间民家女,高挽着裤腿,双脚踩在泥泞间。冰凉的泥巴没了脚背,干的时候剥落下来,双脚依旧莹然如玉,像我现在舂的米。
  彼时,君未成名我未嫁,一切,如这个春天刚刚开始。在田野间奔跑的我们,穿越青青的稻禾,拥抱在一起。那一片黄花绵延如云,起伏坐仰之间,送我至辉煌的顶点。
  我看见你的脸。你唱:“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黯然神伤,全不是传言中的激昂。
  你说,戚姬,其实我不想争夺天下,战败了,正好功成身退。你说,天下人仰慕我,我仰慕的其实是那个目有重瞳,七十二战无一不胜的霸王。这天下,本该是他的,而我,不过是那些不敢和他斗,又不甘人下的人,推出来与他对抗的挡箭牌。
  说什么,天命攸归,其实是身不由己。
  我说,我也不想你争夺天下。我要你陪着我,不管你是谁,是君主,还是生斗小民,我爱的只是你。我不要和你身边的那些人一样,不要利用你去做任何事,不要你成为满足我野心的工具。
  这尘世太短,战争太频繁,你一次又一次地流离。我们必须用力地急促地爱。所以我一定要告诉你――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是的。无论是为了爱情,还是后来为了生存,我都希望与你“长命无绝衰”。你是我的爱,我的依靠,我的护身符。
 ∩是,你死去了。你看不见,她将我贬作奴隶,囚在这永巷中,剃去我的头发,剥落我的绫裳,让我的脖子带上沉重的铁箍,日夜不可停歇地舂米。
  这个卑贱、恶毒的女人。她知道,你爱宠我。她嫉妒我桃花般娇嫩的容颜;她嫉妒我的青丝能在暗夜幽幽闪光,而她的,一寸寸一丝丝,凋零,断裂。
  我的青春浓艳得让她一无是处。即使她换了最新的发髻,抹了再艳的胭脂,也掩不住呆滞如鱼目的眼珠,枯老似橘皮的脸色。甚至,连她的身体走近了些,也闻得到落叶般腐烂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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