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爱老祖宗》第3/155页


  叶长安走之后没多久,被凝固的众人像是解开了封印,一下恢复了行动。
  逃跑的夏尔巴向导随着惯性啪地一下扑到了地上,王文华还瘫坐在地,愣愣地四处环顾,看到好端端的自己和同伴震惊不已,“雪、雪崩停了?我没死?”
  “王老板,你没事吧。”黑瘦的夏尔巴向导们回过神来,连忙扶起他,动作间他裤子往上缩了下,露出一截金属的棍状物延伸到鞋子里,并且两只脚腕都是这样。
  王文华年轻的时候本来是中国登山队的队员,攀登珠峰的时候一起的队友遗落了背包,他就把自己的睡袋让给了对方,结果对方没事,他在夜晚零下30多度的极寒天气中冻坏了双腿,被迫截肢。即使这样他也不肯放弃梦想,之后三次攀登珠峰,但是都失败了。而现在他已经六十多了,年龄大了体力越来越不行,这是他破釜沉舟最后一次攀登珠峰。
  没想遇到雪崩。
  更没想到,还能毫发无伤活下来。
  几人百思不得其解,以为是幻觉,可覆盖着的这一片茫茫新雪,确定无疑他们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雪崩。
  “对了,那个人!”王文华想起惊鸿一瞥中看见的立于雪浪之上的红衣女子,问了下其他人,发现还不止他一人看到。
  “山神!那是山神!”夏尔巴向导激动的语无伦次,当即朝着雪山之巅跪拜,泪流满面,念念有词,“感谢山神!”
  夏尔巴人世世代代居住在环境恶劣的雪山下,很多人不得不从事登山向导的工作来维持生计。常年和雪山打交道的他们极为信仰山神的存在,每次出行,必然要向山神祈祷。
  王文华本来是无神论者,而刚才经历的一切简直推翻了他之前的三观。劫后余生的他想起家中的妻子、儿子,“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随着夏尔巴人一样匍匐磕头,老泪纵横,“感谢山神!”
  “喂喂,老王!你们没事吧?刚才雪崩了!你们听得到吗?”
  随身携带的无线电装置发出焦急的呼唤,来自山下大本营。
  王文华拿起无线电,布满青筋、枯瘦的手用力握紧到颤抖,喉咙里拉风箱一样哽咽着,“我们没事。是山神救了我们……”
  ――
  登山者要艰难步行两个月才能下山,而她几息之间已经到了山脚,沿着路旁的指示,一会儿就到了拉萨。
  此时华灯初上,拉萨街头热闹非凡,过往的肤色不同的行人们和小摊贩讨价还价,一栋栋房屋矗立在雪域高原之上,洋溢着平乐富足。
  街头人流熙攘,叶长安走在其中,不时和人摩肩擦踵,路人投来惊艳的视线,还有大胆热情的小伙过来搭讪。
  “不约,谢谢。”叶长安用着李郜白教她的说词,微笑拒绝无数路人,心中惊讶于这个时代人们的奔放和自由。
  李郜白,“你能把美貌度再调低一点吗。”一波又一波搭讪的,他都麻木了。
  叶长安义正言辞拒绝了他,“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藏头遮面可不是君子所为。”
  李郜白无语:“你就是单纯不想易容吧!”他已经多少摸着了点对方的脾气,就跟个老小孩一样。
  “咦,这是什么会发光?”叶长安迅速转移话题,成功把尽职尽责当个向导的李郜白带偏,“哦这个啊,叫做灯泡,电流把灯丝加热到白炽状态就会发光。电流则是……”语带骄傲解释这些对叶长安来说不可思议的现象后,最后道,“怎么样,两百年后的世界,是不是大开眼界?”
  其实就算继承了他的记忆,对于现代物理化学知识叶长安完全不明白,但这并不影响她知道,仅从这偏远的雪域之地繁盛一景就可想象,在中原地方,是比万邦来朝的大唐更加包容富足;比商业繁茂的宋朝更加开放。人们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历经两千年世间,目睹朝起朝落、沧海桑田的女子叹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她喜欢这个时代。
  随着人流走过一条街,“这个多少钱?”叶长安驻足在一个摊子前,手中把玩着小物件。
  李郜白说,“你想要吗?那就买吧,我钱包里还有钱。”莫名生起带小侄女逛街的感觉。
  “宝儿别跑……”
  人群里若隐若现女声焦急的呼唤,一团小小的身影嘻嘻哈哈穿梭在人流里,“哎呀”猝不及防一下撞到叶长安腿上。
  “没事吧?”叶长安眼疾手快把她扶稳,女孩个子还不到她腰间,长得玉雪可爱,眼睛黑的像是葡萄,胖嘟嘟的看的就喜庆。
  女孩歪着头瞧她,脸颊红扑扑的,口齿尚有些含糊,“姐、姐姐,好看!”费力举起手中的棉花糖,非要让叶长安吃。
  “你也很可爱啊。”叶长安半蹲下,轻轻咬了下她手中蓬松洁白的球状物体,笑眯眯地摸摸人家的头,逗得女孩绽开灿然笑脸。
  李郜白,“……”男女通吃,很好。
  “宝儿!”呼唤的女声由远及近,叶长安在人群缝隙中看到不远处一男一女的身影,正费力地朝这边挤过来。她的目光垂下,落到女孩胸前戴着的生肖玉佩上,轻声说,“吃了你的糖,姐姐也送你个小礼物。”
  在女孩懵懂目光中,手指轻点在她玉佩上,小乾坤里的李郜白清楚听到一声“咔嚓”碎裂声,目瞪口呆,“你弄坏了人家的玉佩!”
  “不用谢我,请叫我雷锋--我看到你们现代人喜欢这样回?我这样说还行?”
  李郜白,“……你到底从我记忆里学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眼看着她被自己带的画风越来越清奇了。
  “你可是我的引路人啊,”叶长安面不改色收手,等到大人过来,朝她连连道谢后把女孩带走,她双手拢在袖中汇入熙攘人流,不紧不慢说,“玉佩里有魇魔。”


第3章 以修士之名
  李郜白大惊,“这是怎么回事?!”
  叶长安道,“这生肖玉本来应该是她家里人给开光请回来的,结果里面藏了个魇魔。魇魔虽然算不得什么厉害的魔,不过对普通人来说,和它日日接触便会噩梦不断,原本庇护的玉佩就成了夺命的东西,要是再戴上个一两年,这孩子会彻底被魔气侵蚀,大罗金仙都救不回来。”
  李郜白顿时为女孩感到庆幸,“一口糖换一条命,这女孩运气好,遇到了你。”
  “不是,”叶长安打断他,微笑道,“她运气好的是遇到了你。”
  她汲取李郜白的记忆,便在电光火石间度过了他短暂的一生,三观、价值取向都会受到他的一定影响。
  可惜刚才和女孩接触时间短,没能把玉佩看个究竟,无法确定到底是魇魔自己藏进去,还是后天人为种下的。
  李郜白不明所以,见她也没有解释的意思,换了个话题,“那你刚才随手一指就灭了它,你又是什么等级的修士啊?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叶长安到路边买了串棉花糖,咬了一口,感受着满嘴的香甜,满足眯起眼,“修真者有五个大境界,凡人到修士的阶段称为筑基,筑基之后才算是正式踏入修真界,接着是金丹、元婴、归虚,最后化神成圣。而我现在是归虚境。”
  小乾坤里,李郜白吞了下口水,声音有些哆嗦,“那不是还差一步就能成神?在这个境界的修士这世间还有几位?”他是抱到了多粗一条金大腿?!
  纪年驻足在小摊前,饶有兴趣地拿起条藏式手链把玩,一边向小贩询价,一边用识念和李郜白沟通,“三千年前,那是元婴遍地走,金丹多如狗的世界。”
  “一千年前,除我之外,最后一位元婴真君陨落。”
  李郜白屏住呼吸,明明早就死去,心脏似乎还在隐隐怦然跳动。
  “五百年前,金丹真人只余一百多位。”
  “而现在灵气寂灭到这个地步,金丹十不存一。普通修士连筑基都困难。”
  余音缭缭回荡在空旷寂静的桃源中,独坐湖畔边的李郜白张大了嘴巴,不可置信,激动的声音都在颤,“所以、你是这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
  叶长安施施然点头,指了下自己,“没错,绝无仅有的归虚修士,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你可以横着走遍神州大地了!”李郜白用力握拳,呼吸都粗了,不由自主幻想到自己抱紧
  金大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副画面。
  叶长安摆手,很是谦虚,“不要。我不喜欢打打杀杀的,一般都装成凡人生活在人间。”
  李郜白忍不住吐槽,“你是修士啊,就不能隐居起来好好修真吗!在凡间搞什么变装游戏。就没见过你怎么不务正业的修士。”
  “那又怎样?即使这样,我现在不也还是天地间唯一的归虚老祖嘛。”话语自带一股睥睨之气,堵的人哑口无言。
  李郜白拍着胸口顺了口气,回神发现她正在询问路人“古玩”铺子在哪儿。
  一连问了好几个人,终于有人指了个方向,说是古玩一条街。
  “去那里做什么?”
  她悠悠道,“我现在身无分文,衣服也不合身,先得换点钱来才好入世。不管哪个朝代,钱财都是必须品。”
  李郜白琢磨出了几分味道,“你生活经验满丰富的。你之前说你闭关了两百年。”
  “对啊,我说的闭关两百年,又不是活了两百年。在那之前,我一直在凡间生活。”
  “……敢问您今年贵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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