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有鬼》第69/131页


第78章 车公庙
  说起飞蛾扑火,詹台在心里苦笑一下。
  当年的她若是飞蛾扑火,今天的他又何尝不是呢?
  都是对着一个没有回应的人,动了心。
  他抿了嘴唇,又想起她说那句,如果幼卿没死,她便死心不再找他。
  詹台垂下眼睛,一句话在舌尖转过千遍,却不敢问出口。
  如果,如果幼卿死了呢?你又当如何?
  方岚却仍还在回忆中,语气有些恍惚:“七月的天气,广州已经很热。我们一路往西到了云南,高原之上却十分凉爽。”
  “丽江的晚上,还需要披上一件厚外套才行。我们吃完坂,沿着石板小路走回客栈,一路听着道路两旁潺潺的溪水声,抬头就可以看见满眼的星空璀璨。”
  “只有一间房,一张床,所有人都当我们是情侣。”方岚轻轻笑了一声,笑声听来却格外冷清寂寥,“他却什么也没说。只穿一件单衣,站在阳台上吹风。”
  她看着幼卿的背影,宽厚的肩膀,到腰身处猛地瘦削下去,微微压低身子靠在阳台的栏杆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惶恐不能终日,到得此时仍在怀疑,他到底对自己有几分感情。
  若说不爱,可他从小到大体贴入微善解人意,陪伴她左右从来不曾远离。
  可若要说爱,感情路上,他却从来不曾主动过。
  只要这一次。方岚努力抑制住泪意。
  我只再努力这最后一次,为我的爱情殊死一搏。若是不成,便漂漂亮亮抽身离去,痛彻心扉也放他自由。
  她看着幼卿推开阳台透明的推拉门进来,从床上坐起。
  他身上已经冻得很凉,方岚上前一步,捉起他的手放在怀中替他暖着。
  她想问,你到底爱不爱我。
  可是脱口而出的那一句,却是:“我想过,你去深圳工作也没什么不好。但是……我们结婚,好吗?”
  她眸中晶晶亮一片,闪烁的泪滴却被生生封在眼眶中,倔强到了极点。
  幼卿伸出手,轻轻摩挲了她的头发,终于说:“好。”
  他应得并不拖泥带水。
  可她一颗心却仍浮浮沉沉,挣扎在万米的高空,仿佛一个不留神就会坠下粉身碎骨。
  他到底,从来都没有说过他爱她。
  詹台皱了眉毛,忍不住说:“一个人如果真的爱你,又怎么会不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哪来这样多的欲檎故纵的把戏,说什么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说穿了就是不爱你啊。”
  他说着说着就带了气:“你平时看起来也没这么蠢顿不堪,怎么执迷不悟这么多年都看不清楚?”
  话音出口,就看方岚原本颓丧的脸色更是惨白,他便又有些后悔,转过脸去,还略带了生硬地安慰她:“我知道他对你好。可是那种好,多半是亲人之间的关怀。”
  她多年来缺少家庭温暖,遇到了温情便格外珍惜。
  可詹台冷哼一声,倒觉得这个陆幼卿听起来很像是中央空调,对谁都暖,更何况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方岚。
  当断不断,必受其害。他拖泥带水,倒绑牢了方岚的一颗心。
  等到发现自己要被婚姻枷锁套牢一生,立刻翻脸不告而别。
  多年陪伴左右死心塌地的女孩,一朝莫名被弃,连一句解释也未能得到,精神不出问题都是好的了,还能像方岚这样,从一个大学毕业生乖乖女,沦落成三教九流里的小混混,千山万水出生入死,就为了找他要一个说法?
  詹台已经不知道,自己是更气方岚,还是更气她那个爱了十几年的“陆幼卿”。
  “你让他娶你,他不乐意,逃了有什么稀奇?值当你这样不要命,找他这么长的时间?”詹台气不打一出来,伸出手指头戳在她脑门上。
  “我以前总看你一身黑衣了无生气,还真当你守寡。现在回想起来,你这是被不负责任的渣男甩了,还不好好收抬一下自己从头开始,你守哪门子的寡?你一天到晚不要命,是想殉哪门子的情?”詹台想起往事更是大怒,心里将不告而别的陆幼卿骂了个狗血喷头,恨不得伸手将方岚摇醒。
  方岚却咬了嘴唇,摇头道:“不,不是这样。”
  “无论幼卿爱不爱我,逃婚与否,都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不然,当年也不会为了照顾我跟我去了同一所大学。”方岚说。
  不仅如此,幼卿在她心中,一直是说一不二信守承诺的一个人,答应了的事情,必会做到。
  “我之前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主动离开,除了多年相知信他人品之外,还有另外一点很重要的原因。”
  “你知不知道,我有一个怪癖?”方岚轻声说。
  怪癖?詹台抬了眉毛看她,想到她不肯住酒店那件事。
  方岚却笑,摇了头,说不是。
  她两岁之后再没见过父亲,和母亲两人住在学校分的一排平房中。
  厨房和厕所都在走道的外面,做饭洗漱都要在走廊上,人多眼杂。
  方岚生得漂亮,十足像了她妈妈。
  可是一个懦弱又没有自保能力的女人,漂亮就是累赘而不再是资本。
  方岚三四岁时,最怕的就是夜半时分醉汉拍门,声声巨响拍在脆弱不堪的木门上,一下下催命符一般。
  母亲软弱不堪,只知道抱着她哭泣。
  她再大些,刚高过门把手,就学会趴在门板背后,一面惊天大喊,一面拼命与那找茬的醉汉对着拍门,直到响声惊动左右邻居。
  “童年阴影,等到长大了之后,潜意识里总忘不掉。”方岚淡淡说,“所以后来,我就有一个小怪癖。”
  她晚上睡觉之前,总要在最后锁门的那一刻,强迫症一般反复确认门锁完好,上紧链条。
  这还不算。
  她还要在门把手上,套一个玻璃杯。
  “在宿舍里,就是马克杯。住酒店的时候,就用酒店的玻璃杯。锁好门之后,挂在门把手上,这样,若是有人从外面尝试开门,门把手向下一弯,挂在上面的玻璃杯便会从门把手上滑下,落在地上碎成几片。”方岚连比带画,解释道。
  詹台明白了。
  这一招,本来也是单身女孩住酒店常用的一招。酒杯挂在门把手上,或者倒放在门前,如果晚上入睡之后有人开门,玻璃杯被撞倒发出声响,就会惊动本来在睡觉的人。
  方岚这个怪癖,就是小心谨慎,睡觉的时候除了锁门,还要在门上加一道杯子做双保险。
  詹台想到这里,突然想到方岚和幼卿出事的那天晚上,漆黑色的长眉紧紧蹙在一起,神色也带了凝重。
  方岚知他明白,冲他点点头,说:“没错。”
  那天晚上,幼卿说了好,又伸手将她抱了一抱。
  方岚狂喜之后又有些空落落,侧身躺在床上半晌睡不着。
  她幼年的阴影造就强迫症,越是困倦越是反复回忆自己是否将门锁好,想得多了,记忆便越模糊。
  反正也是睡不着,方岚干脆起身,又去锁了一遍门。
  她和幼卿在一起的时候,本来很有安全感,并不会再向门上加一个玻璃杯。
  可是那天晚上,鬼使神差,她从酒店的洗手间里,拿出一只玻璃口杯,挂在长条的门把手上。
  做完这些,方岚长吁一口气,像是终于安了心,回到床上一觉睡到天明。
  可她早上睁眼,床上再没有了幼卿的身影,连同衣柜里他的行李、衣服、手机、钱包,通通消失得一干二净,仿佛昨晚和她同床共枕的那个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觉。
  可偏偏,套在门把手上那个玻璃杯,她亲手放上去的玻璃杯,还纹丝不动地在那里。
  原封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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