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神那里来》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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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神那里来(出版名:荷尔蒙女人)
作者:书瑾

【内容简介】

他们其实可以相爱,却止步在看不透彼此内心的意外伤害。
既然信仰和爱人可以兼顾,为什么要将明明爱着的她推开?
她是初出茅庐的菜鸟小员工,他是医术高超的痴心传教士,遇到她之前,他清心寡欲,信仰是生命之最重。
她爱而不能,一个荒谬的谎言将本该相爱的两个人隔了万水千山,回首处,那面目依稀相似,胸前有一模一样的砗磲观音,是他?不是他?
人生七苦,爱别离,谁是谁今生的求不得…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主角:江晓君,肖祈,林晓生

【正文】

  引子

  他习惯了清晨五点起床。即便是在周末,他会带上他的Leica相机上外面取景。常去的地方之一是教堂,因为在教堂附近他常常可挖掘到一些耐人寻味的面孔。
  人,不能失去信仰。社会进步了,宗教自由了,年轻人再也不轻易相信神佛,更多的相信自己。回归信仰的往往是老龄人,或是心灵上受过伤害的人。
  晨起时雾便是很浓,大街上白茫茫一片,朦朦的宛若是玻璃沙罩碍住人的视线。空气则冷冷的,他搓搓手,在街边一小贩用木板搭起来的报摊上拿起了份报纸。翻开抖了抖,视线散漫地从纸上的粗体黑字游离到了对面。一座百米高的哥特式教堂在雾中若隐若现,几个高尖的塔顶不知怎的,竟是令他想起了五指山。所谓的神,中西方一样的道理:高高在上,法力无边,为的是制造一种让人类景仰的威信。
  也因此,当他第一眼见到那年轻人,他笃定这是个异类。
  年轻人个子瘦瘦的一头黑密短发,上身的黑色夹克衫随意地拉了半截拉链,下身的白色直筒裤左膝盖处有一处浅印像是血渍,脚上的球鞋却是擦得干净。雾太浓了,他辨不清年轻人是男是女。而年轻人蹲在教堂的墙根处,双手抱着膝盖头深深埋进衣服里,好像要把自己藏匿在全世界最阴暗的地方。
  这幅与世隔绝的强烈姿态引发了他的灵感。他立马取掉Leica相机的黑色皮外套。换了个长镜头,焦距调好,微微移动两脚确定摄像的角度。手指摸到快门,镜头画面忽然插入了两名流浪汉。他眉头微皱,从取景器里森严地观望。
  一名流浪汉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年轻人抬起了深埋的脑袋。两名流浪汉叽里呱啦对年轻人指手画脚。具体的对话内容因距离太远,他听不清楚。唯一可确定的是,这场对话并不愉快。年轻人起来,然后忽地一拳恼怒地擂向对方的脸。
  咔嚓一声,他摁下快门的一霎那,镜头里的年轻人从衣襟内飞扬出来了一条链坠。他二次抓拍时放大了焦距。待辨清链坠不是十字架而是一尊佛教信物,他怔住了。相机在他手中一动不动。
  挣脱了纠缠的年轻人一转头也发现了他,朝他小跑过来。
  他定定地放下了相机。首先想到的是,年轻人是要向自己讨底片。然他立即又否认掉了这个想法。
  年轻人抹掉满脸的汗,紧张地摸索上衣口袋,取出了两页皱巴巴的显然是从什么地方撕下来的纸片。
  “这论文是你写的吗?”
  他从纸张上面辨认出了自己的名字,点头:“是。”
  “太好了。我想请你救一个人。”
  他却是低头观察对方的手,这手散发有他熟悉的味道。他的灰眼珠子停驻在了那坠子。真的是一尊砗磲观音,一尊一手捻兰花指面目肃穆的砗磲观音。似是明白了什么,他冷漠地笑。
  “是什么人?”
  “我的一位朋友。”
  “只是朋友?”
  年轻人像是被击中了般,木呆呆的好一阵子没回话。
  他漠然地将相机收起,转身要走。
  年轻人醒悟过来,使劲地拉住他的一只手臂:“等等。我可以告诉你,她对于我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她叫做江晓君――”
  因而,在讲这两个人故事之前,必须先说到另一人,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江晓君。

  第一章

  南国的冬天比起北国要更冷。
  被窝里暖烘烘的,江晓君抓着被头不情不愿地坐起半身,捂着嘴打了个长长的呵欠。对向她床的是一个米白色的衣橱,镶有一面大大的长方形镜子。她从镜子里可见到一个年轻的女人。乱蓬蓬的末尾稍卷的头发,一双无神的眼睛下方有两个沉甸甸的黑眼袋,俨如莫泊桑《项链》里的女主角玛蒂尔德。
  真是糟糕啊。她为常年的熬夜而懊悔,慢吞吞地放下了两只光脚丫子着地。地砖的冰凉令她浑身起了哆嗦,她一站稳便是像喷气式飞机冲进洗漱间。
  洗刷刷,洗刷刷,小曲哼着,她满口的牙膏唾沫飞溅。朝镜子咧出白亮的牙齿,她接着用眼霜涂抹黑眼袋。女孩子都是爱漂亮的,她也不例外。花了十几分钟挑选好今天要穿的衣服,她小心地摊平丝袜,慢慢地让丝袜从脚趾头拉至大腿部,这样能减少丝袜的磨损。最后在镜子前面自我满足地点点头,她把肩包紧紧地夹在腋下,走出了住所。
  出了门在街口,就有一家卖早餐的。要了两个灌肠包和一杯豆浆,她边咬包子边吸豆浆向公车站走去。车站许多人挤在一起。她的豆浆还剩半杯包子啃了一半。一面等车,她一面急着吞包子。一歪头对上一穿西装打领带男人望过来。那人鄙夷地睨视她手中的包子豆浆,她蓦地火毛:在路上吃东西犯法了吗?!狠狠地瞪了回去,包子啃完豆浆喝完扔进垃圾箱,她头一扬跟在人群的末尾上了公交车。
  车内拥挤,她垫脚收腹在人缝里寻求喘气的空间。待找到了立足之地,立即把MP3的耳麦塞进两边耳朵。双手抓紧扶杆额头抵着冰凉的铁漆,听着那不知啥歌在脑海里咚咚响,背部则不停地与冷漠的陌生人磨蹭撞击。她一如既往地麻木了,两脚死守着这一寸地,仿佛一个溺水的人紧抱着块浮木在茫然的都市大海中飘泊。
  说起来,她在这个城市住了将近有五年了。毕业时她比同学幸运一点,进了一家外资广告公司。公司位置处在大城市中央的繁华地带,占据了辉煌的写字楼里高层的办公室,视线穿过明净的窗户可俯瞰地上形形□的行人。新入行时她与所有新人一般的踌躇满志,梦呓着哪一天成为这里的高级白领,哪一天立足在世界最顶端的设计师行列中。做了半年,她又与许多遭受了打击的新人一样,明白了日子并不是好混的,工作永远像是做不完的。老板喜欢员工自愿加班,给的工资却是低。加班加点没有加班费,周末只剩星期天休息。偶尔与同事或是老同学逛逛街,好的衣服鞋子一件一双是数百上千,摸摸腰包,瘪的。
  大都市光鲜的外表下面沉积的是一群像江晓君这类的人。他们并不是最穷,一辈子也鲜少能达到上层人的生活水平。马路上奔驰的宝马本田、花园住房,是他们的目标。为了突破,他们不停地跳槽、转行、炒股、赚外快。当钱包鼓了,他们精神上却空虚了。
  前几天,江晓君才参加了高中同学小杨的葬礼。接到电告的时候,她惊讶过度,手中话筒落在了地上。匆忙换了身黑衣赶到灵堂,对望香火供着的同学的黑白照,宛若隔世。小杨在她印象里,一直是个漂亮又乖巧的女孩。怎么会突然说死了就死了呢。学着旁人虔诚地行了礼,她用白纸包了点钱给死者家人,自始自终处于震惊中而不知该说什么。
  对此怀了些愧疚,她返身出了灵堂。在门口无意撞遇多年没见的一位师兄。
  “江晓君吗?”
  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江晓君转了个身。一名身着浅灰格子衫的瘦高男子如她记忆中那般地笑着,只是笑得牵强和忧郁。她不是很确定:“高师兄?”
  “对。是高志平。”
  江晓君傻呵呵地笑了:“太久没见面了。只记得好像师兄当年考上的是药剂,还是一本呢。不像我,高考不努力,进了一间破艺术学院的二本生。”
  “我要羡慕你呢。你现在应该是在干艺术类工作吧,能学以致用。我是逃兵啊,学的东西都丢掉了。”高志平举起左手扒扒寸头,烦恼浮现于色。
  “为什么?”
  “我见血就怕。有人在我面前死,我哭得比死者的亲属还凶,哭晕了。导师对我说,你别在这行干了。我想想也是。”高志平叹了口气,“你知道小杨怎么去世的吧?”
  江晓君摇摇头。电话里只告知小杨意外去世的消息。灵堂里她不敢细问,怕是在小杨家人的伤口上撒盐巴。
  高志平手指了指了躲在灵堂最里边一个跪地上垂头丧气的男人:“那是小杨的老公。结婚第二天,他公司业务繁忙陪不了小杨度蜜月。小杨受一群朋友怂恿去外面旅行。车子在高速路段超速撞上了护栏,全车三个人,死的只有坐在后座的小杨,其他两个都是轻伤。”
  “啊。”江晓君捂住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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