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第2/218页


  原身这时候才被送到角的帐篷里住下,还没在一起呢,就成了寡妇……不对,寡兽。
  “灾星”的称呼愈发坐实,又失去了两个最大的靠山,原身从小就有点自闭症,碰到这种大难更是完全失去了主心骨,想探望父亲又被害怕他“灾星”外号的家人拒绝,还受了一些欺辱,干脆把自己封闭在黑暗的帐篷中不出门,因为体弱加饥饿,竟然就这么咽下了气。
  然后陆迩就穿越过来了。
  穿越过来之后,要面对的头等大事,就是如何让自己不被饿死。
  从一开始的不可置信、到后来的缓慢接受,陆迩如今已经基本习惯了用原身这对长长的耳朵听声音。
  也不错,起码听力比以前好多了。
  陆迩自我安慰着,又伸手过去将兽肉上的泥沙血水洗净,带着肉和菜回去帐篷。
  这几日他已经逐渐适应了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现代社会的科技让他有些不适,但纯天然的自然环境和大批待开发的土地与植物,让他这个农科博士全身每个细胞都散发出想要研究改良农作物的声音。
  不过目前阶段,填饱肚子活下去,才是第一位的。
  ――而比填饱自己的肚子更重要的,是先喂一下自己昨天刚捡回来的猫崽儿。
  回去的路上,陆迩还在附近拔了两种茅草,这是他这几天探索的成果,与葱姜之类的口感有些像,正好用来给肉调味。
  带着洗干净的肉回去,陆迩嫌弃地看了看火堆上那黑不溜秋的骨架,勉强挑了个干净的部位,把肉串上去,又挑了挑火堆,加上干柴,让火旺起来。
  家里没有盐,陆迩也不计较,把肉架在火上慢慢地转起来,时不时还从茅草叶片和根茎里挤些汁水上去腥。
  很快,兽肉表面泛起一层油汪汪的颜色,烤出的油花滴落到火堆里,腾地爆出一团火焰,浓浓的肉香散发出来,让一人一猫都紧紧地盯着篝火挪不开眼。
  很快肉熟透,陆迩哈着气把肉取下来,用帐篷里那柄很钝的骨刀勉强切成小块,分了一半给小咪:“小咪,吃吧。”
  这块肉本来就只有巴掌大,烤过之后更缩水,分成两半之后几乎只有陆迩一两口的分量。
  小咪听到这个称呼,身体又是一僵,低头嗅了嗅放在石板上的肉块,又抬头看了看这个把稀少的食物分给他一半的亚兽,重新坐起来,奶里奶气地“啊呜”了一声。
  陆迩眨眨眼,对视上小咪碧绿的瞳孔,忽然心有灵犀地感受到这只怪异的猫崽儿的意思,笑着摸摸它毛茸茸的小脑袋:“你吃,我有办法填饱肚子。”
  小咪瞅了两眼被这个亚兽拎回来的草根,怀疑地看他一眼。
  陆迩失笑:“不只是吃这个,你放心。”
  小咪看他信誓旦旦的样子,还是信了几分,低头“啊呜啊呜”地开口吃起来。
  陆迩也尝了尝自己亲手烤好的兽肉。虽说碍于没有盐,没有那么鲜美,可到底是纯天然野兽的肉,格外劲道;原本野兽的肉都会有很浓的腥臊气,但陆迩加上疑似葱姜的植物汁水后,整块烤肉居然几乎没什么异味,只剩下满口的脂香。
  小咪都趴在地上吃得头都不抬。
  ――这个亚兽烤的肉还挺好吃的,比他自己烤的强多了。
  两口吃完烤肉,陆迩回味了一下,有些遗憾地嚼起了那白根菜的根茎,腮帮子一鼓一鼓,等小咪吃完了,抱起这只有些过分聪明的小猫,摸了摸它的耳朵:“走,让你看看爸爸这几天怎么过日子的。”
  他没有欺骗小咪,这几天部落分过来的食物一天比一天少,要不是他想办法自己找食物,早就像原身一样饿死在帐篷里了。
  那野菜的根茎虽然能吃,但糖分不多,不足以支撑他过这几天。
  陆迩住的这个帐篷在部落的边缘,距离其他人都有点距离,现在出门,几乎碰不到什么人。
  此时其他兽人家里都开始享用起分配到的兽肉。空气中隐约传来了一丝烤熟的肉香,让陆迩刚尝到一点食物的肚子又开始打鼓,连怀里的猫崽儿都听到了,抬起头瞅了他一眼。
  别人家的肉肯定不能指望。
  陆迩温柔地摸了摸猫猫头,抱着猫拐出部落,进了个偏僻的小树林,抬头看看天上已经有些高升的红日,伸出左手手指轻轻挠了挠猫崽儿的下巴。
  他把右手食指上的树叶解开,露出纤细的手指上一枚古朴的指环,把戴着指环的手举到自己嘴巴上空,示范道:“爸爸有特殊功能,你看,只要对准太阳,就会有水滴滴下,一两滴就可以管饱……”
  “哗啦!”
  话音未落,陆迩食指上的指环忽然如同卸掉了水龙头的水管,瞬间涌出大量澄澈的水流,直接把一人一猫浇得湿透,顺着陆迩纤细的小腿流下,洇湿了脚下的红土地。


第2章 种地不易
  陆迩浑身湿透,呆了半晌,赶紧把手放下来,左手把叶子又包回去,隔绝了指环与阳光的接触,指间滴落的水流才慢慢停止。
  他下意识抹了抹脸,有些迷惑地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陆迩穿越过来之后,除了自己的意识之外,还带了一样东西――就是这枚戴在右手食指上的指环。
  这枚指环照一下阳光,就能渗出几滴清水;而这些清水喝下去,虽然感觉除了微微有些甜味之外与普通矿泉水没区别,可竟然能提供给陆迩一整天活动的能量!
  陆迩一开始还觉得魔幻,后来想想穿越这么不科学的事情都发生了,出现吸收阳光获取灵水的指环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
  只是……
  前几天他用这个指环获取灵水时,明明只有那么一两滴,怎么今天突然井喷一样,流了这么多水出来?
  初春时节,气温还是有些寒冷。全身淋湿,很容易着凉。
  这个原始的时代,伤风感冒简直是要人命的大事,陆迩赶紧把猫崽儿放下,左右看看无人,扯下腰间的兽皮,甩掉皮毛上的水,把自己身上仔细擦了一遍。
  等把湿透的兽皮重新围在腰上,陆迩一低头,发现那只白黄相见的小猫正用前爪捂住眼睛,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尾巴在无奈地摆动。
  ――这个亚兽在干什么呢!怎么能当着他的面赤身露体?真是……
  陆迩被小猫崽软萌的动作逗笑了,低头把它暖乎乎的身体抱起来抱起来,梳理了一下那湿漉漉的皮毛,将它塞在胸口,用上身的兽皮盖住:“怎么,小咪看爸爸还会害羞?”
  猫崽儿湿漉漉的毛贴在陆迩光裸的胸口,整只猫不知是不是受了凉,又是一抖。
  这只猫崽儿是陆迩昨天出门的时候捡回来的。
  发现它时,这小猫就在距离陆迩所住的帐篷不远处,身上脏兮兮地,但是眼睛又圆又萌,看起来似乎饿得晕头转向,但姿态、动作依然保持着警惕和机敏,让陆迩爱不释手。
  陆迩打小就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自己就养过两只猫,看到这么一只小可爱,哪怕自己也吃不饱,还是忍不住把它带回了家。
  ――至少多个伴儿、能让他说说话也是好的。
  反正他已经有了养活自己的点子,多养一只小猫应该也养得起。
  小咪很通人性,也聪明,从不乱跑,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有些高冷,不太粘人,陆迩想撸猫总会被它躲开,看起来很抗拒的样子,逗它撒娇也总是懒懒得不回应。
  抱猫的时候,陆迩忽然注意到,脚下的红土地里钻出了几根不知是什么植物的嫩苗,芽叶嫩绿,还沾着一丝红泥,显然是刚破土不久。
  陆迩很确定自己刚才站在这里时,这里什么都没长!
  ――那这些嫩苗是……
  陆迩若有所思,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如果这些灵水对植物生长有所裨益,那他确实可以考虑尽快开始开垦田地、种植作物了。
  陆迩性子严谨,最不喜欢的就是不确定性,不论是依部落不稳定的分发食物、还是手指上这枚玄幻的灵水指环,都不是他愿意作为长久填饱肚子的依靠。
  花了几天熟悉这个世界后,陆迩第一想法就是打算自己开田种植,正好也可以研究一下这个世界的植物特征。
  以他目前的了解,部落里至今都还没有“种植”的概念,莫说农田,连个菜园子都没有,让习惯了在试验田里近距离接触庄稼蔬菜的陆迩失望不已。
  兽皮毕竟比不过后世的毛巾,擦过之后还是有些冷,陆迩抱着猫赶紧回了部落。
  回去的路上,一些部落里的兽人和亚兽们都吃完了饭,脸上都带着久违饱餐一顿的回味满足,正三三两两出门采集。
  冬去春来,植物开始萌发,有些在初春时结出的果子可以采摘来食用。他们这个小部落,因为最强的两个兽人一死一伤,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根本没有闲玩的余裕。
  原身因为自闭,跟他们接触不多;陆迩怕暴露,也不打算跟他们多做交流,抱着猫崽儿自顾自地往回走。
  不过他不想跟人交流,有人却不放过他。
  一个娇弱的身影拦在他的面前,长长的尾巴在身后绷直,漂亮的脸蛋上满是厌恶:“绿耳!大家都在外面找食物,你一个人跑出去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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