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伏特电死你》第3/319页


  他只权衡了五秒钟,立刻答复:【好的,我收拾一下这边的事情,辞职可能需要花些时间,不介意的话,月底就去报到。】
  【OK。】
  再次感谢过李绍元,放下手机,叶文轩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
  “哈。”他仰头靠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自语:“被思芙莱斯成功录用,可是花了我两个多月的努力。”结果辞职只犹豫了不到两分钟,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或者说,自从两个月前,被那道极恐怖的闪电劈中之后,他身上发生的变化就仿佛脱缰的野马,怎么拉也拉不住了。
  叶文轩在七月的某一个夜晚,于加班回家的途中遭遇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雷暴大雨。
  当时巨大的轰鸣声就在他耳边炸裂,那场景简直犹如直面一道九天玄雷,雨伞瞬间便被风暴翻卷着撞上了旁边的摩天大厦,叶文轩抬起头的刹那间,那奔雷仿佛找准了目标,对着他的天灵盖就劈了下去。
  那一击太快了,叶文轩根本无法反应,他只眨了一下眼,已然中招。
  他眼前先是闪过耀眼的亮光,而后骤然一黑,就这么倒在人行道上失去了知觉。
  叶文轩差点儿以为自己死定了。
  但再醒来时,他还躺在人行道上,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天上还下着瓢泼大雨,但闪电却早已经消失不见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一根毛都没少,但多了个鼓包――是刚才倒在地上摔的。
  又低头检查自己的身体,手脚俱全,不过衣服全湿了――是摔进水坑里弄的。
  摸出手机,胡乱抹去那上面的水渍,叶文轩拿包挡住雨水,哆哆嗦嗦划开屏幕。
  离他昏过去到现在,只过去了短短三分钟。
  这可就太稀奇了,若不是现在满身狼狈,叶文轩简直觉得之前那道闪电只是自己的幻觉。他百思不得其解,然而暴雨越下越大,雨伞被刮飞,叶文轩无法,只得抱起背包,顶着暴雨一瘸一拐狂奔回家。
  自那之后,他身边开始出现各种奇奇怪怪的小问题。
  有时是家里的电路莫名跳闸,客厅的壁灯突然炸裂,又或者身边的电器集体罢工,等送去维修,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里面的电线已经被全部烧焦,诸如此类的小麻烦,不一而足。到了后来,他几乎碰到哪儿都会自带“噼啪”的强静电,弄得身边的同事和朋友怨声载道。
  被雷击中的四天之后,他终于确认,自己身上的确携带了大量电流,且威力巨大,难以掌控。
  这宛若超能力一般的力量让他惶恐,但随之又兴奋无比:试问,还有谁能自他所遭遇的这般恐怖雷击后存活,不但没死,反而获得了可怕的超自然力量?
  他之后上网搜查,知道一道闪电的平均电流最大甚至可以到达30万安培左右,而在闪电发生时的瞬间温度,最高可以达到2.7万摄氏度,这绝对可以把一个活人,甚至是一群活人都轰成渣渣。
  他那是才初步意识到,这是何等可怕的一股力量。
  叶文轩伸出一只手,五指向上虚虚拢起,他神情专注,不一会儿,掌心处便有一道肉眼可见的蓝白色闪电凝结而成。
  它起初只是一道不过20厘米左右,蓝白色的线形闪电,起始点都在叶文轩的手掌上方,呈竖直状停留在半空中。
  但慢慢地,闪电的形态开始发生变化,它的颜色由白转蓝,再由蓝转紫,最后竟然变成了一种类似雾状,不透明的黑色球状物质。
  这团黑色的球状闪电甫一出现,便颤动着想要脱离叶文轩的掌心,朝着客厅正在播报晨间新闻的液晶电视移了过去,见此,叶文轩赶紧五指一合,将那团黑色闪电牢牢握在掌中,并且还威胁性地用力捏了两下。
  若是寻常人这么干,这团黑色的“暗雷”恐怕早就爆炸开来,将那人轰得粉身碎骨,然而叶文轩却做得极其自然,暗雷滚入他的掌心一动不动,叶文轩心随意动,只一个念头,那团黑色的球状闪电便钻入他的手中,消失不见了。
  这东西前天他也让特事部的人看过,对方一脸看见上帝的表情,测试结束后偷偷告诉他,这种暗雷堪称自然界中最危险的闪电,暗雷里通常携带了大量超乎寻常的电磁辐射,简直是杀器中的杀器,并言辞警告他今后不能使用,以免导致可怕事故。
  叶文轩指天发誓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使用,这誓言刚发了两天,他已经把暗雷偷偷掏出来看了十几遍了。
  当然,是自己私下里偷偷看,绝不敢跑去有人的地方作死。
  所以,发誓什么的,在叶文轩这里半点儿约束力也没有,还不如再签个强制协议什么的呢。
  看了下时间,已经过了八点,叶文轩扯回自己天马行空的畅想,将碗筷扔进厨房水池,将手机钱包什么的一股脑塞进背包,拎着包就出了门。
  这里算是S市中心的一处高档公寓楼,入住的基本都是上班族,叶文轩在电梯里和几个邻居问了好,几人随便聊了两句,到了一楼便各奔东西,开车的开车,赶地铁的赶地铁。
  叶文轩一般都会走路去上班。
  他有一辆山地车,不过西装革履骑自行车太过怪异,所以除非假期在S市周边骑行,上班时都是步行或打车,也幸亏住得离公司不远,走路过去也不存在堵车问题,大概十分钟就能到。
  思芙莱斯公司是外企,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是一家专门制造高阶奢侈品的公司。
  它只接受全球知名人士的私人订制服务,从服装首饰到香水及化妆品,受众多为极有权有势者,客户数量与其他大品牌相比少了很多,但胜在顾客身份大多尊贵,没完成一单生意,进账数目都极为可观。
  这也是思芙莱斯公司在奢侈品制造行业独占鳌头的原因之一。
  叶文轩就职的,正是思芙莱斯公司位于华国S市设立的分部,它独占了S市中心地段一整栋摩天大厦,光看门面就有一股高大上的资本主义气息扑面而来,无数设计师都梦想能在这里工作和学习,并指望某一天得到总部的青睐,能够一飞冲天进入时尚名都巴黎。
  几个月前,叶文轩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并为自己是一名思芙莱斯的设计师而沾沾自喜。
  几个月后的今天,他穿过大堂进入电梯,一边刷卡按下18层,一边在腹中暗暗盘算,一会儿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设计总监,让她在自己的辞职申请上顺利签字。
  作者有话要说:
  ####雷神转世叶文轩####
  叶文轩:“我昨天思考了一个晚上。”
  岳浩:“思考啥?”
  叶文轩:“思考人生,思考宇宙,思考前世未来,思考生命的真谛。”
  岳浩:“……你修仙修傻了吧,这几天赶设计图赶出神经病了?”
  叶文轩:“我和你讲,我可能是雷神转世,就是那个拿着锤子能放电那个。”
  岳浩拿出手机:“喂,120吗,我这里有个病人。对的,精神不太正常,请派辆急救车和四个壮汉过来一趟。”
  叶文轩幽幽道:“我和你讲,你这样是会被我电成烤肉的。”
  岳浩:“请速度一点过来,病人已经想要对我下手啦!”


第3章 递交一份辞呈。
  立刻辞职是不可能的,他还要在这里待到9月的最后一天,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剩余价值。
  “叮”,18层到了。
  叶文轩站在空无一人的电梯里,对着镜面墙壁整理了一下西装和小辫子,这才拎着背包出了电梯,在走廊一扇闭合的玻璃门旁刷卡,迈步走了进去。
  这里是思芙莱斯私人订制男装区,设计部B组的设计师工作区,隔壁还有A组和C组,女装区的设计部在19层,再往上则是化妆品和首饰设计什么的。叶文轩没事也总是上下楼的串门,一方面寻找灵感,另一方面也是结识更多的同行,扩宽自己的人脉。
  他走进宽敞明亮又装潢精美的工作区,与一位正端着咖啡补充精力的同事打了个招呼:“刘哥,这么早?”
  “早什么啊,昨晚一夜没睡,赶着画款呢。”刘哥有气无力扬了扬手:“小叶,周末怎么回事儿,大伙儿几个轮流打你手机也没人接,总监脸色特不好。你要是有什么事耽误了,下午等她来了赶紧去打个报告,不然这个月奖金估计要完。”
  他上下打量叶文轩:“不工作也开始戴眼镜了?这习惯可不好,你那张脸那么帅,弄副眼镜遮着,咱们公司里的美女帅哥们又少了一项福利。”
  叶文轩笑了笑,扶着眼镜不接这话。
  他转而感谢道:“谢谢您啊刘哥,周末确实有点事儿,手机没搁身上。”他看了看刘哥的办公桌:“您这是准备继续赶稿啊?”
  刘哥摆摆手:“不行了,连着两天没睡觉,我回去歇会儿。”他将杯中的咖啡一饮而尽,提起包就准备闪人,走之前又道:“小叶,哥几个这两天全累瘫了,这会儿估计都躺床上补觉呢。上午你看着点儿,我们晚点儿再过来继续。”
  做设计的基本全是昼伏夜出,叶文轩理所当然的道了声好,目送他一步三摇地走了出去。
  他收回视线,找到自己的办公桌,将背包搁在储物柜,坐在靠背椅中将电脑摁开。
  这里是开放式工作区,所有B组的设计师们都有自己的办公桌,互相之间用造型精巧的隔断隔出一片小空间,设计师们根据自己的喜好,可以将自己的办公区域布置成各种风格。
  叶文轩隔壁的小哥酷爱鸟类,他将自己的办公桌设计成了巨大的原木树桩的形状,桌上各处摆放着各种精致花哨的飞鸟标本,乍一看简直像个巨大的鸟窝,非常吸引眼球。
  就叶文轩自己来说,他更偏爱简洁明快的设计风格,因此办公环境也是照着这个理念设计,只不过紧挨着一个巨大的“鸟窝”,他的办公区便显得有些黯然失色。
  当然了,在“鸟窝”另一边上班的老兄也是深受其害,并私下里偷偷和叶文轩讨论,说看见那些可以以假乱真的鸟类标本,总觉得也能闻见一丝鸟屎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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