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暮雪》第34/34页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我自己把自?
  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
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
  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
  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医院的时候,我终于觉得灰心。
  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
  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来了。
  你带着合同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你说出刻薄的话。
  你一走,我就后悔了。
  我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那样子,小心翼翼,卑颜屈膝。
  可是你讨好我的样子,让我更觉得自己可怜。
  我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后会有陷阱,我也下定决心,我下定决心结束一切,在事态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
  在海边的时候,我很放纵自己。因为这样的机会,已经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
  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
  就这样更好。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
  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
  把这一切都忘了,这样更好。

p.s:匪我思存说不会把这篇番外放在5月中旬出版的《千山暮雪》的实体书里,发布于此,与诸君共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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