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嫁给他》第2/42页



“不过,在还给你之前,我要先问问里面都有些什么东西,以防万一。”女孩又说。

“当然,”他知道,当人们把东西交还失主的时候,都必须这样,即使到了警察局,也要例行公事的询问一遍,所以,这是很理所当然的事。“里面……有两万三千元、我的身份证,还有一张照片……”

那是滟光的照片,她叮嘱他一定要放在钱包里,以表示她是他的女朋友,别的情侣都这样,她也要这样。

“嗯……”女孩很认真的清点钱包内的东西,看到照片的时候,似乎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没错,一样也不多,一样也不少。”

她说着,掏出自己的钱包,数出两万三千块钱。

“这是?”齐亚疑惑。

“哦,我之前买东西,借用了一下,现在还你。”女孩笑得很无邪,不像在撒谎,“怎么了?怕我给你的是假钞?”

“不是……”齐亚连忙接过来,不敢多问,但是看着自己的钞票从别人的钱包里掏出来,总感到有点不对虽然,他这时没想清楚是哪里不对。

“我是中文系三年级的夏可晴,如果你发现这些钞票是假的,可以来找我。”女孩拿出一张便条纸,“这是我的手机号码。”

夏可晴?呵,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夏家千金?

听说,如果给全亚洲的富豪排名,她的父亲肯定在前十名之内。校园里,有一大堆男孩子像蜜蜂围着花中之王似的围绕着她,除了这显赫的家世,另一个原因,是她那能与天使媲美的面容。

齐亚不太懂得欣赏女孩子,除了滟光,他觉得其余的女孩子都差不多,但此刻,虽只有匆匆一瞥,他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夏可晴,足以用“漂亮”来形容。

似乎从前在校际联谊会上见过她,但为什么没有印象?如此美貌的女孩,是男孩就应该留不印象。

齐亚思索一会,终于想到了原因,听同宿舍的江于浩说,夏可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没有一天穿的衣服是重复的,怪不得自己记不住她,太阳如果天天变换颜色,人们也定会以为有无数个太阳。

“你叫齐亚吧?”夏可晴问。

闻言,齐亚惊讶的猛一抬头。她……知道他?

“身份证上有你的名字。”她解释。

也许听错,齐亚竟觉得她的言语间有丝许羞涩。

“你的女朋友很漂亮……”转身跑掉之前,她小声的补充。

夏可晴觉得她大概是图书馆里最不用功的学生,别人都在埋头读书或找资料,只有她在发呆。平时,只要她从这个角度抬起头,就能看见他,但今天他并没有来。

他不来,仿佛天也变成了灰蒙蒙的一遍,蕴含一触即落的雨滴,这是初夏时节,一个多雨的时节。去年的这个时候,她就是在这儿,第G次见到了他。

他大概不知道,许多女孩子在背后谈论他。虽然,他没有显赫的家势,不具备一个白马王子应该有的身份,但他有一张能让所有白马王子黯然失色的帅气脸庞,再配合修长结实的身形,想让女孩子们不注意是很困难的事。

从小到大,夏可晴见过的帅哥不少,包括她的追求者。但她发现,漂亮的男孩子,说话都软绵绵的,走路也如同电影中的慢镜头,没有丝毫生机,可是他不同,他虽然漂亮,但没人会说他像女孩子,那举手投足之间,充满男子的刚毅。

但他又是空口羞的,腼腆不太说话,这让她的心里顿生一丝温柔,再加上他的贫穷,更让她这个富家千金满怀同情。

没有课的下午,他都坐在图书馆的同一个位置,端端正正的看着书。书页一张一张翻开,小心翼翼,生怕弄皱了。

而她,就坐在他的对面,起先只是偶然,后来,她专挑他没课的时候,故意坐在那儿等待。

她就这样,看呀看,看了一年,越看越喜欢,最后似乎爱上了他。

这不奇怪,任何人对着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雕像看久了,也会产生爱慕之情,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夏可晴是一个尤其爱美的人。

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特意叫大哥从巴黎订来一大批衣服,每天一件的换着花样,把自己打扮成一只招摇的蝴蝶。虽然女孩子都是爱打扮的,但如此刻意和贪心,她还是第一次,似乎总想让自己停留在最炫目的时刻。

但他就如同盲人,对她视而不见。

她不明白是什么原因,终于,她逮住机会,主动与他相识。

不过,那天也许还算不上相识,她只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不知道他记住了没有,何况,那天的“相识”,让她发现了一个令人伤心的事实。

“大小姐,又在思春了?”好友曲冰冰抱着一本厚厚的字典,砰然坐到她的身边。

“乱讲!”夏可晴努努嘴。

“难道是我看错了吗?”曲冰冰故作疑惑,“不对呀,当一个女孩子似笑非笑,甜蜜的盯着眼前的一片空气,别人不叫她她会一直这样呆坐下去,这不是思春的表现吗?喂,大小姐,我这个心理系的优等生,如果连这种小事都分析错误,有一大堆教授会气得心脏发作哦!你以为他们给我的A是白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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