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再来》第50/168页


  看看自己养的鸡,又看看人家养的鸡,越看他就越觉得毛衣真是个好东西!
  穿着毛衣的鸡,一看就是家养的啊!如果自己的角羊一早就穿着毛衣的话,一定不会被人当做野生角羊胡乱猎杀!
  于是,哈鲁面色严肃的转向孟九昭。
  半晌一声也没吭出来。
  就在孟九昭被他瞪得浑身发毛的时候,他终于憋出一句话来。
  “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啊?”孟九昭心里的小鼓打的更厉害了,联想到他刚刚一直看着路易的眼神,不会这家伙还把路易当鸡看吧?虽然这里的鸡个子都挺大,可是你见过路易这么大的鸡吗?
  关键是——这家伙的不情之请不会是看中了路易壮硕的身材,想要路易临幸他家的四只母鸡吧?喂!路易还是少年儿童啊~~~~
  孟九昭脑中立刻脑补了无数可怕的请求。
  然后他听到哈鲁对他说道,
  “请问你能教我织毛衣吗?”
  “啊?”孟九昭傻眼了。
  一千个拒绝的理由都想好了,你就问这个?
  “(⊙o⊙)…”
  “……”看着孟九昭纠结的表情,哈鲁有点沮丧,那么复杂的织法,看起来就像不传之秘,自己果然问了不该问的问题……
  大狗狗垂头丧气的样子真的让人好想给他顺毛,孟九昭吞了口口水,拍下自己跃跃欲试的爪子,他立刻道,“当然可以!”
  几乎是话音刚落,他就看到哈鲁迅速的抬起头了,虽然是人形,不过孟九昭发誓他看到了哈鲁迅速翘起的尾巴和耳朵!
  作为世界上少数能和猫奴抗衡的族群——狗爹,孟九昭可耻的萌了。
  就地取材,孟九昭从哈鲁送给自己的两头肥羊身上取了新鲜的羊毛,教会了哈鲁毛衣的基本针法,学会之后,哈鲁立刻编了两件小衣服。
  看着哈鲁召唤过来两头小牛羚,一脸爱意的将小毛衣给它们套上的样子,孟九昭忍不住问道,
  “这是你们部落的幼崽?他们可真乖。”
  从下午见到就一直在旁边自己吃草,任由哈鲁给套从来没穿过的东西也不踢不闹,哪像波拉她们,第一次给她们穿毛衣的时候,嚎的简直像狼了。
  孟九昭好一阵感慨:不愧是原始时代的女汉子,见到新衣服的反应都和未来的软妹子完全相反哒。
  “不是幼崽,这是我养的食物。”斜了孟九昭一眼,哈鲁继续给牛羚穿衣服。“穿上毛衣,就不会被人当做食物误抓了。”
  孟九昭默然了:怕家畜被人顺手牵羊,你给它们做个项圈不就得了?还给它们搞件衣服穿,长此以往,以后让他怎么分辨幼崽和家畜哟~
  远处跑过来一只小狮子,后面还跟着一只小老虎,在后面还跟着一头小驯鹿。
  小狮子嘴里咬了一条很大的鱼!
  好家伙!她们怎么抓到的?那水可冰的很!
  就在孟九昭目瞪口呆的时候,旁边再度传来哈鲁的声音,
  “我养的食物只会吃,还是你养的食物比较好,还会抓东西给你吃。”
  所以你养的是食物,我养的是幼崽啊~
  看着一脸羡慕的哈鲁,孟九昭无语了。
  总之,最后,放牧鸡群+牛羚的哈鲁和放牧瓦什部落幼崽的秃毛崽成了一对忘年好基友。
  孟九昭希望可以从哈鲁这里得到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牧羊犬嘛~听起来就很见多识广的样子。可惜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他打错算盘了。
  这是一头乡下土狗君。
  据哈鲁说,他出生的时候还不能变身,那时候似乎每天的生活就是牧羊还有一些其他的动物,然后,他放牧的羊群忽然有人变成人了,再然后……他们就带牧羊犬君走了。
  “再然后我也可以变成人了。”变成人以后的哈鲁多少还有以前的记忆,于是抓到几头角羊之后又过上了原本的生活。
  孟九昭:……
  基本上这就是个看守犯被越狱的犯人打晕带走然后斯德哥尔摩的故事。
  哈鲁你真是条随遇而安的狗狗!
  不过哈鲁有透露一条对孟九昭而言非常珍贵的消息,那就是——
  每年夏月的时候,会有很多兽人部落的集会!
  “夏月的时候食物很多,有很多草食动物迁徙过来觅食,草食动物过来了,食肉动物也回来,所以很多部落都会过来捕猎,到时候我们可以和他们交换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盐石。
  “到时候,你和我一起去集市。”哈鲁羞涩的提出了邀请,“别看我有点笨,可是,集市上的人都很喜欢我呢,到时候你要有什么需要交换的,我可以帮你说个好价钱。”
  孟九昭=口=:我倒是觉得就是因为你太笨了不会算数所以才那么受欢迎……的呢?
  这下,孟九昭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和这条笨狗一起去趟集市了。
  按照哈鲁说的,夏月就在大约七天之后了,所以孟九昭也必须为这场机会准备起来了。孟九昭倒不是发愁没钱逛街的问题,他担心的是爸爸不让他逛街的问题。
  据哈鲁说,集市距离哈鲁的部落要走三天三夜,非常遥远,爸爸们不可能让他一只未成年幼崽去那么远的地方,所以,不得不向爸爸们坦白这段时间每天都跑那么远的事情了。不过,发现了其他部落的存在却完全没向大人们报备,听起来就很像挨揍的节奏。
  为此,孟九昭和其他幼崽说好了,如果发现大人们有暴怒准备揍人的倾向,就要集体卧倒打滚求饶(囧)。
  于是当天晚饭的时候,孟九昭就坦白了。
  在他的介绍里,哈鲁是一个住在部落附近(他省略了部落之间来回要幼崽们快跑半天的事)的草食雄性兽人,家里养着好吃的角羊,之前的角羊就是他们误抓对方的,对方是个好人,还请他们吃鸡(特指路易咬死的那只)。
  听完他的话,西塔腾地站了起来,布莱克和白的视线也BiuBiu探照到了他身上。
  波拉和娜姬她们立刻接收到了指令,迅速卧倒在地,正要准备打滚,忽然她们听到西塔笑了。
  “听上去是个好男人啊!”
  住在部落附近←离娘家近!
  家里养着好吃的角羊←家有恒产!
  还请幼崽吃鸡←大方!
  “我决定有必要和你们走一趟!”西塔说出了自己的分析,部落里的单身雌性立刻蠢蠢欲动了。
  “这年头已经不流行肉食系了,最近一直想要找草食系雄性试试看,可惜一头也没遇到。”狮族雌性,娜扎立刻响应。
  于是,孟九昭担心的一切都没有发生,相反,部落所有人都因为这个消息而感到很高兴,特别是单身的兽人,大家早早散场,煮(梳)盐(妆)洗(打)澡(扮)去了。
  事后,孟九昭好奇的问了一下布莱克为什么不担心他们跑得那么远。
  “你们跑的距离爸爸跑一会儿就到了,没必要管呀~”布莱克似乎有点不明白幼崽为什么会这样问,“想当年,我和你白爸爸跑得可比你们远多了,你和路易果然都是乖宝宝~”
  说完,还啾了他一口。
  被表扬的孟九昭再次默然了。
  好吧,堪塔斯的距离感和人类果然不是一样的,放任两只幼崽自由活动不是因为幼崽长大了,而是因为爸爸们长大了,爸爸们变长腿欧巴,步伐更大、跑的更快,若有事情可以更快的回防回到幼崽身边,所以才不介意让幼崽们的戏耍空间变大一点。
  好吧,自己原来还是无时无刻生活在家长监控之下的。
  这个想法,孟九昭意外的有点窃喜。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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