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养家日常》第3/209页


  沈惊春仰头看了一眼杏林春的牌匾,这么看来,这杏林春就该是原主记忆里,长公主开的那家医馆了。
  里面还在吵闹,尖锐的声音直冲脑门,刺的沈惊春脑瓜子生疼。
  听了这么一会,她大概也多多少少听明白了点,这事跟人家杏林春还真没关系。
  事情的起因,是当事人之一的方氏,因为儿子生病常来杏林春抓药,但她家境贫寒并没有那么多钱,医馆的大夫医者仁心,便教了她识别药材,又教了几种常见药材的炮制。
  这些药材在附近的山里都能找到,不是什么稀罕物,所以价格也不贵。
  方氏的嫂子李氏偶然发现了她卖药材的事,按理说家里没有分家,这些钱都应该上交才是,但李氏有自己的打算。
  他们家人口多,家里老太太偏疼老大和老四,有什么好的都想着这俩儿子,李氏心里不服气,却不敢表现出来,发现方氏采药材挣钱之后,便逼迫她教会自己。
  今日便是妯娌两个趁着赶集来县里卖药材。
  但杏林春收了方氏的,却没收李氏的,原因是李氏炮制药材的时候偷工减料,根本没有炮制到位。
  人家本来说的还算客气,但李氏哪管这个,反正在她看来,她的药材跟方氏的一样,杏林春收了方氏的不收她的就是不行,坐在地上就开始撒泼。
  但杏林春背靠长公主,怎么可能怕她一个乡间蠢妇,当即便叫医馆里的几个学徒,将她架了丢出了门。
  李氏摔了个大马趴,脸上也擦破了一块,却不敢再到杏林春闹,于是便将怒火全部撒在了方氏身上。


第3章
  这场热闹并没有持续多久,最终以李氏从方氏手里抢了些钱离开而结束。
  妯娌两个的战争,外人显然是不好插手的,李氏一走,人群很快散去,地上的方氏头发散乱,脸上也多了几道血痕,显然是被李氏抓出来的,怀里抱着个小孩一声不吭,看上去特别可怜。
  看的周围来往的行人不住叹气,但却没有一个人上去帮她。
  沈惊春看着也不由叹了口气,视线落在方氏怀里那个小孩的脸上,不由怔住。
  这孩子一看就知道从小吃的不怎么样缺营养,头发枯燥脸色蜡黄不说,头还特别大,没几两肉的小身体显的又瘦又小,大概是察觉到沈惊春的目光,小姑娘抬头看了她一眼,眼里蓄满了泪水,看上去要多可怜就多可怜。
  沈惊春却被她这一眼看的当场愣住。
  这长相实在有几分眼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但她努力想了想,也没想起来到底在哪见过。
  “没事吧?还能站得起来吗?”
  实在想不起来,沈惊春也懒得再想,她一伸手拉住方氏,身边的豆芽也连忙拉住了方氏另一只胳膊。
  方氏借力站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沈惊春脚上精致的绣花鞋,再看看自己洗的发白的布鞋,有些自惭形秽,都没敢抬头看她,只喃喃道:“多谢这位小姐,我没事。”
  她将胳膊抽了出来,拍了拍小姑娘身上的灰,将地上的背篓捡起,抱着孩子低头走了,很快就消失在人海之中。
  陈大嫂子叹道:“哎,真是可怜,看样子这位婶子回到家,恐怕也不好过。”
  虽然是妯娌两个,但两人的形象也差太多了,李氏不说浑身是膘,但起码看上去健健康康,是个正常的中年妇人,但方氏就不一样了,身上瘦的只剩下了骨头,可想而知两人在家的地位。
  听着陈大嫂子的感慨,沈惊春收回了视线,这个小插曲倒叫她想起来,她那便宜亲哥好像是有两个孩子的。
  爷爷死了,爹又傻了,亲娘丢下他们和离回娘家改嫁了,只能跟着个包子似的奶奶,她那两个小侄儿恐怕过的也不比刚才那个小姑娘好多少。
  索性现在手里还有点钱,沈惊春干脆又去买了三包点心,打算带回去给两个孩子。
  等到了东门外,陈大嫂子问了问,这边果然有去平山村的牛车,车资也是五钱一人,只是要等满十人,才能发车。
  沈惊春原本还惊叹于,小小一辆牛车居然能拉这么多人,可等人到齐了,她才发现,牛车能拉十人也不是没道理的。
  乡下人伙食都不怎么样,尤其是这种需要乘坐牛车的,更是瘦几麻杆的,十个人里面看上去最重的居然是沈惊春这个才十六岁的少女。
  “劳烦嫂子陪我逛了这么久,给钱你肯定是不要的,但这包点心却是我的一点心意,带回去给壮壮吃。”
  买三包点心原本就是想给壮壮一包,人家来县里卖山货也不是没事干,陪着逛了一上午,用一包点心回礼,也算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陈大嫂子爽利的笑了笑,没有推辞直接接过来道:“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家在哪,你也是知道的,有空来玩,壮壮,跟姑姑道别吧。”
  辞别陈大嫂子,牛车总算上了路。
  牛车走起来本就不快,上面又坐了这么多人,速度更是慢了不少,主仆俩坐在一堆乡下妇人中间,显得格格不入,黑瘦的豆芽还好些,沈惊春与这群人相比,简直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路程走到一半,才有个看上去十分和善的大娘朝她俩搭话:“姑娘是来平山村寻亲?”
  她长了一张笑脸,衣服虽然浆洗的发白,但很干净,尤其是放在膝盖上的一双手,看着很粗糙,但连指甲缝都是干干净净的。
  沈惊春没啥洁癖,但也喜欢跟这种爱干净的人打交道:“是啊,平山村沈家,大娘知道吗?”
  “沈家?”徐大娘愣了一下:“咱们平山村是三姓混居,倒有小半是姓沈的呢,姑娘找的是哪一家呢?”
  既然是认祖归宗,村里人迟早也得知道她是从京城宣平侯府过来的,还不如大大方方自己先承认:“就是抱错孩子的那一家,我叫沈惊春,我从京城来的。”
  车上其他人本就关注着这边,一听沈惊春这么说,立刻一片哗然。
  沈家三房的丫头,是京城侯府的小姐,但是从小被抱错,在这个小山村里生活了十几年,这个消息在几个月前可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如今看到另一位被抱错的当事人,下意识就开始比较。
  单看长相,已经认祖归宗的徐长宁偏清丽,而这位假千金则偏艳丽,但沈惊春从小金尊玉贵,养的细皮嫩肉肤白貌美的,从视觉上就给人一种更好看一点的感觉。
  而气质上,徐长宁虽然也读过书,身上有些所谓的书香气,但到底不如娇生惯养的沈惊春。
  徐大娘打量了她两眼道:“你同你爹长的有几分像的,只可惜……”
  只可惜,沈延平这个便宜爹已经死了。
  提起沈延平,徐大娘攀谈的心思淡了几分,两人随便聊了几句,便歇了话头。
  牛车就这么点大,其他人倒是想八卦,但当着沈惊春这个正主的面,也不好说些什么,便一路沉默的到了平山村。
  下了牛车,几个妇人一哄而散,沈家的亲闺女从京城回来了,这可是个大消息。
  唯有徐大娘还站在原地没走:“你从京城来,想必也不知道沈家在哪,我正好同你顺路,你跟我一道过去吧。”
  沈惊春乖巧的道了声谢。
  这副样子倒比原来那个沈家丫头看着顺眼许多,徐大娘有心想提点她一下,可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沈家的糟心事可太多了,只好道:“也是顺路。”
  沈家的房子靠近村尾,是个典型的四合院,当年起这个房子的时候,家里有钱,是一水的青砖大瓦房,如今虽然时间长了,但在平山村也是少有的好房子。
  三人还没走到门口,就听到院子里传来了吵闹声。
  小孩子的哭声震天,传出来老远,徐大娘的面色变了变,嘴上没说什么,脚步却又快了几分,到了沈家门外,两步上前,一把推开了虚掩着的大门。
  沈惊春就站在她身边,将里面的情形看的一清二楚。
  里面一群人扭打在一处,当中两个妇人,正是在县城见到过的李氏和方氏。
  原本被方氏抱在怀中的那个小姑娘,满脸血的坐在一个男童身边大哭,看上去好不凄惨。
  看到这,还有什么不明白,这方氏显然就是她的便宜老娘,那个有几分眼熟的小姑娘显然就是她大哥的闺女。
  沈惊春恍然,她说呢,怎么看着那么眼熟,那小姑娘的长相,可不就跟她现代大哥沈惊秋小时候长的一样吗?
  大门的打开,只让里面干架的人愣了一下。
  李氏的两个儿子压着一个青年打,扭打中,那被打的青年露出鼻青脸肿的一张脸来。
  沈惊春一见,火气就蹭蹭上来了,喊了一声哥,人已经像个小炮弹一样冲了出去,一脚踹在李氏大儿子沈志杰身上。
  她在末世砍惯了丧尸,没觉醒异能之前又过了一年底层生活,为了点吃的喝的打架更是常事,这具身体又是从小习武,这一脚力气之大,直接将沈志杰踹了出去。
  沈志杰只觉得被踹到的那条胳膊像是已经断了一样,痛的他眼泪鼻涕一下全下来了,还不等他哀嚎出声,沈惊春又狠狠一脚踩在了他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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