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暗潮》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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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会城市边缘的一个小镇,距离市中心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却因为不通地铁而与“市”隔绝。
小石桥下面开了一家酒吧,看店的是一个老外,一口市骂顺溜非常,名叫Floyd,人称福老板。每到晚上精神就非常好。
大学毕业没有找到工作的待业青年意瑾,租住在小石桥旁边的一幢公寓楼里。因为经济不景气,每天都为面试而奔波。
某一天,小镇门口的主干道上出现了一个关节僵硬的疯子,有人陆续被咬,小镇上的人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气息……
因为感染病毒而变成僵尸的意瑾,与身为吸血鬼的福老板两人,深陷在这暗潮之中……
长发的冷面医生,与僵尸病毒的传播有着怎样的关系?
这是居住在城市暗处的吸血鬼故意散播的一场瘟疫,还是激进的无政府组织计划的一次恐怖事件?
作为承诺守护这座城市的不死骑士,弗洛伊德伯爵竭尽全力试图力挽狂澜。而意瑾却是这场浩劫的始作俑者?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都市情缘 血族 异能

  僵尸暗潮
  作者:文如指

  01 开场

  小镇给人的第一印象极不争气:七八十年代的建筑低矮破旧,地面污水横流,下水道里藏污纳垢,总容易滋生一些莫名其妙的生物,比如一到下雨天就肆无忌惮横穿马路的肥老鼠。路边各式各样的流动摊点为老鼠的生长提供了足够的营养,那些摊点的老板也长的各式各样。
  小镇其实并不偏僻,离市中心只不过一个小时的车程,但是纵贯南北的地铁不巧绕了个弯儿,正好绕过小镇的边缘,缺少正当的公共交通设施的居民也懒的外出,久而久之竟然有一种与“市”隔绝的感觉。如果一定要外出的话,也可以有三种选择:能把人挤成薄薄一张纸片的农村公交车,上车两元,各站停靠;饱受有关部门取缔,却也屡禁不止的“摩的”,有三轮式与两轮式两种;在地铁站与小镇主干道上来回拉人的黑出租,上车十元,四人一趟,童叟无欺。
  这样寒碜的规格勉强只能算是个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是万万比不上周围的那些三线城市,但它也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光明正大的省会城市户口,以及,手续简单价格便宜的月租房。老大爷老大妈退休在家,孙子去市里读书应该也不会回来了,把空闲的房子租出去,每月还可以给孙子一点零花钱。听说有人要来租房子,就不情愿把手里的麻将搁在一边儿,摘下老花眼镜儿对着租房的人打量一阵,再让小伙子捋起胳膊瞧瞧:胳膊上纹着老虎、纹着龙的,一看就是小混混,租给这样的人不安宁。胳膊干干净净的,脸也斯斯文文的,说一句“小伙子不错。”就算是同意了,最后象征性的检查一下身份证或者驾驶证。
  因为来者不拒,小镇的租房业日渐繁荣,小镇笼罩在一片奇异的混乱与安宁中。
  小石桥下面是一小块废弃的工地,一到晚上就挤满了卖凉皮、下馄饨和烤羊肉串的。夜宵摊点旁边,一长串店面房挤在一块儿,正好和小石桥形成一个折角。都是一些俗气的店:比如什么“流星雨儿童摄影”、“镇江锅盖面”和“新世界网吧”。夹在一家贴着老式五彩玻璃纸的“朦胧美容院”和只有其他店面一半的“中国移动”中间的,是一家也只有其他店面一半大小的小酒吧,叫做“O Mary”,因为担心别人看不懂,店主又用马克笔在外面的夜光招牌上写上了注解:欧玛莉。下面是酒吧的菜单,除了常见的几种酒以外,还有绝味鸭脖、鸭肝、鸭心和鸭肠。
  这家店的老板在市中心的酒吧街上还有其他的店铺,没有功夫过来打理,就请了一个人替他照应。这人拿着一个人的薪水,需要身兼店长、调酒师、服务员等数职。好在酒吧本来就小,撅着屁股趴在吧台上就能从大门口直望到厕所里的马桶,一个人那么能干也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人本身:他是一个老外。只知道他是老外,也说不清是哪个国家的――老外跟中国人长的就是不一样,人高马大,五官也不像中国人那样扁平――这个老外能说一口流利的当地话,大爷大妈都夸赞他骂“代笔”的时候那“笔”的音发的地道。老外有一个很洋气的名字,叫Floyd,土生土长的大爷大妈不识洋名,就跟着发音叫他福老板。每到晚上,闲来无事的房客们就会去小石桥下面的夜宵摊上吃上一点东西,再到福老板的酒吧里要上一扎冰啤酒。房客们换了一批又一批,福老板和他的酒吧一直在那里。
  这天,又有三个人来到福老板的酒吧,他们是经常在这一带载客的黑出租的司机,进来的时候似乎正在聊什么东西。
  “今天晚上我也看见了!”那人一拍大腿,瞪着眼睛回忆自己见到的东西,“我车上带了三个人,还有一个座位刚好能挤挤,我就问他要不要去地铁站,他娘的!没想到……”说到这儿,忽然放低了声音,对其他二人耳语。
  “他奶奶的!”两人哗然,“上次听说的时候我还不信。”
  “晚上出车一定要小心。”那人说,“不缺那么几个钱的就别处去了。”
  “怎么不缺那么几个钱,儿子闹着要买个新手机呢……”
  这个话题被一掠而过,他们紧接着开始讨论其他家长里短的事情。讨论着,忽然发现桌上没有酒,忙去招呼福老板。福老板正在洗杯子,一看那头是认识的顾客,赶紧给他们一人递上一瓶青岛纯生。
  出租车司机通常会在晚上三点半左右交接班,三点半以后街上的店铺已经关的差不多了,小摊小贩也懒得做这份凌晨的生意,只有福老板的酒吧通宵营业,有啤酒可以喝。司机开了一天的出租车很累,正好到福老板的酒吧里喝酒解乏。
  过惯了晨昏颠倒的生活,福老板一到晚上精神就好的出奇。一个人窝在吧台后面的沙发上,捧着平板电脑打游戏。那三个司机进门之后,福老板就竖起耳朵听他们讲话。
  “刚才说什么来着。”福老板上去给他们递酒,“晚上出车看到了奇怪的东西?”
  老司机见福老板好奇,吩咐了“不要说出去”,就把晚上看到的景象又重新跟福老板描述一番:黑出租从来不管那些不卖客、不宰客、不甩客的规矩,凡是见了有人在马路牙子上,都必然要停车问一句。这天晚上老司机正载了三个人,开出没多远就看见主干道上一个人孤零零的走着。
  “要不要去地铁站?”老司机停车,把车窗摇了下来。
  那人没有搭理他,还是那样孤零零的、慢悠悠的、摇摇晃晃的在马路牙子上走着,就好像是喝醉了酒找不到回家的路一样。那人的膝盖打愣,每一步都迈的蹒跚。
  看来这生意是做不成了。车上的乘客们就催促司机快点走,再不走地铁就停开了。
  司机咬咬牙,就又喊了那人一下:“喂!”
  这时,那人似乎才听到了声音,慢悠悠的转过身来,用那失焦的眼睛扫视车内一圈,继而咧嘴一笑,对众人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挥舞着双手就向他们扑来。
  “疯子!”副驾驶上的乘客大骂一声,赶紧将车窗玻璃关上。
  出租车一个加速,从龇牙咧嘴的疯子身边疾驶而过。
  后座坐着一对情侣。女的忽然对男的说了一句:“刚才你有没有看见那人的牙齿,上面好像有暗红色的肉块。”
  车上没有人再接一句话。
  司机仔细的描述完经历,最后慨叹一句:“好几个司机都看到了,这人大半夜的就在公路上闲逛,是不是中邪了?”
  福老板若有所思,说这等事情他也没见过,只是吩咐司机注意安全,又重新回到吧台后面。司机们喝完啤酒大概四点半的光景,各自回家了。
  看看天也快亮,福老板的睡意越来越重,于是就将店门关了。

  02 怪人

  直睡到日上三竿,意瑾才挣扎着从出租屋的床上爬起来,想到下午在市区有一个面试,不禁觉得大脑一片混乱。意瑾目前的身份应当算是“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但是更准确的说法应该算是无业游民。因为最近经济不景气,从学校毕业之后没能很快找到合适的工作,现在还处于不断的面试中。早在没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学校为了缓解长年累月宿舍紧张的状况,就勒令毕业生搬出宿舍。小镇离学校很近,意瑾对它还算熟悉,再加上房租便宜的缘故,就跟同样没有找到工作的三个朋友合租了一间房子。房东最喜欢这样的学生生意,老实、不惹事,也不拖欠房租。但是房子租了没多久,两个朋友已经相继找到了工作,搬去了公司的员工宿舍。房租忽然就翻了一倍,再找不到工作的话,就真的要去喝西北风了。
  小镇交通不便,每次出去面试都得挤很久的农村公交车,中途下车再倒地铁,总共需要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到了面试的公司,取了号在休息室排队等着,一不小心又是三个小时。面试的时间倒是不确定,有一些公司面试环节极其复杂,条件也苛刻,因为就业率不高,自然有人让他们精挑细选。等到面试结束,天也快要黑了,匆匆吃点什么,还得折腾着回去。每天过的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
  回去的时候正好经过那座小石桥,夜市正是热闹的时候,周围的人络绎不绝。正在这时,意瑾看见人群里有一个动作奇怪的家伙。看样子是一个中年男人,穿着破旧的衣服,他的脖子不受控制,随着行走时肩膀的左摇右摆而不停扭动。他步履蹒跚,好像喝醉酒了一样,但是喝醉酒的人又不会像他这样膝盖僵硬。总之,是个怪人。其他人也觉得这个人奇怪,所以他走到哪里,人们就自觉的避开到哪里,也不避远,刚好是一米左右的距离,在这一点上所有人都颇有默契。怪人似乎没有觉得别人避开他有什么不对,依然我行我素的迈着他那可笑的步子款款向前,来到馄饨摊。有人在那里买馄饨,正好背对着怪人,等到老板发现提醒那人的时候,怪人已经靠的很近了。
  怪人当然不是来买馄饨的,他张开嘴狠狠的咬了买馄饨的人一口。
  正好咬在虎口的位置。
  买馄饨的人惨叫一声,众人赶紧在混乱中各自散开。眼见馄饨快糊了,可是馄饨摊的老板怎么都不敢上前。好在卖炒饭的壮汉挺身而出,用拳脚将那疯子赶了出去,事态这才平息下来。
  意瑾本来是边走边看,到了巷子口,路拐了个弯儿,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舍友还没有回来,意瑾换下正装,洗了个澡,就坐在电脑前听歌上网。翻翻手机,并没有来电提醒,面试这么久了,难道自己真的那么差劲,没有一家公司愿意要么。心里一阵沮丧,看着论坛里恶搞的帖子,怎么也开心不起来。翻了好几页的样子,意瑾看到一个标题:“我在XX大道看见一个疯子”。楼主似乎是一个年轻出租车司机,他说晚上路过那里的时候看见一个疯子,关节僵硬,步履蹒跚,描述的状况就跟意瑾刚才在夜市上看见的相似。下面的回复稀稀拉拉,没什么人对这件事情有兴趣,只有一个好事者说:不会是僵尸吧,然后还将搜索到的僵尸的症状写了出来。意瑾对于僵尸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在他的印象里,僵尸好像就是港片里面在棺材里躺了很久,皮肤都已经腐烂了,但还能站起来走动,指甲老长的生物。似乎怎么样都不能跟那个怪人对上号。
  房门外忽然传来门锁打开的声音。
  “我回来了。”舍友大李有气无力的跟他打了声招呼,就进了自己的房间,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东西。
  “在找什么吗?”意瑾问。
  大李嗯了一声,问道:“有酒精没?”
  意瑾从房间里拿了酒精和棉签给他,他才没好气的开始跟意瑾抱怨。
  “在夜市被一个傻B咬了一口。”大李说着,露出伤口给意瑾看――左手虎口位置,一小块三角形的皮肉被咬掉了,创口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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