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之恋》第3/181页



吃过晚饭后,家庭成员一个个都陆续到齐了,吵了几天了,这一会儿却一个个坐着不吭声,因为,任何人的一句话都可能是导火索,家庭战争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时刻,谁也不想当出头鸟。

看没有人说话,高美云只有先发话了,大家都在看着她,她用纳了一半的鞋底子咚咚地敲着桌子说:“好了,好了,现在开会,玉香是老大,还是玉香先说吧。”玉香是高美云的大儿媳,高美云的忠实追随者,也是未来掌柜的接班人。

“既然妈让我说我就先说吧。”玉香清了清嗓子:“老四文采好,心劲强,我知道是嫌考的学校不如意,没事,复习一年再考,老三不就是个例子吗,第一年高考差20多分,复习了一年不就考了上大学吗,当兵有啥好的?一个月就那几十块钱,还不够塞牙缝,就是出去做秤一年也能挣他个几七几八的,你说是不是呀?掌柜的。”她用胳膊肘碰了碰身边的丈夫,她嫁到孙家第一胎就生了个儿子,那可是全家的宝,她是全家的功臣,丈夫大军对她可是百依百顺的,说话的时候,儿子小兵撒娇往她怀里钻,“听话,别闹,听你爸讲话。”玉香小声数落着儿子。

“是是是,老四,你大嫂说得对,现在是商品社会了,一切都向钱看吗,当兵可挣不到钱。”大军马上附和着说。

“老四,你最有主心骨,干啥我都赞成,当几年兵也好,复员了跟我学开车,保证大姑娘在你屁股后乱撵。”这是老二红军的声音。

老三海军刚好回家过周末,今天正巧赶上了,他站起来说:“妈,我觉得老四当兵也没什么不好,你应该尊重他的选择,凭四弟的水平,到部队考军校绝对没有问题,将来肯定是军官,到时候您老跟着享福不说,还能留一处宅子让您二老住呢。”

海军还没说完,高美云就指着他的鼻子大骂起来:“你这个不孝之子,还没分家就开始挤兑爹娘了,真是白疼你了,老头子,看看你养活的好儿子,一个个跟白眼狼似的。”高美云气儿不打一处来,局势刚刚有利 ,没想到让海军给搅和了。

孙来福一直没作声,他只顾低着头刮秤杆,几个代表发言的时间,他面前已经整整齐齐地摆了十几根刮好的秤杆了,干活的时候,他的嘴里老是习惯地叼着一支烟,说话、干活、吸烟三不误,尽管他肺不好,但烟瘾却不小,两毛钱一包的烟他一天抽三四包,孙来福在家中,小事不当家,只有大事才有发言权,儿子当兵可是大事,权力不用过期作废,他把烟头吐在地上慢声慢语地说:“我看还是当兵好,既锻炼了身体,又长了见识。”平时他说话都是叼着烟卷的。

“别到头来跟你一样没出息。”没等孙来福说完,高美云就开始数落他起来。

“我不是没文化吗?”孙有根辩解着,额头上的青筋都明显涨了起来,“当初我要是念过初中,今天肯定不坐到这儿了,恐怕还能娶上城里的媳妇呢!”

“你就别臭美了,就你那德性还娶城里媳妇,我看那,到头来不被你气跑也被你烟熏跑了。”

……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谁也不让谁,孙来福突然激烈地咳起来,脸涨得通红,高美云心疼地给他捶起后背来。

红军说:“我就知道你们一见面就吵起来没完,干脆还是老政策,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他首先举起了手。

紧接着,海军也举起来手。孙家树看看大军,大军也慢慢举起了手,还没举起来,忽然看到老婆一双杏眼正恶狠狠地瞪着他,忙把手放在后脑勺上挠起痒来。

看到两派力量均衡,孙家树举起手说:“我也同意。”

“得了吧,你是当事人,应该回避。”经常看电视,高美云懂得不少法律知识。

三比三打平了,还是没有解决问题,看来,非得征求一下家中最小的成员――大军三岁的儿子小兵的意见了,高美云把小兵从玉香怀里拉过来。

“兵兵,到奶奶这儿边坐。”她小声问:“四叔去当兵,你同意吗?”

“同意。”小兵脱口而出。

“嘘――,小声点,如果你说不同意,奶奶给你糖吃。”高美云说着从兜里掏出一把糖来。

“我不要糖,我要毛毛,毛毛能买好东西。”小兵把糖推到一边。

“好,奶奶给你五大毛。”高美云从兜里掏出来五角钱。

小兵接过一看就扔了,“我要大的,我要大的。”看来,他非要趁这个时候好好宰一下奶奶了。

“好好,奶奶给你换大的。”高美云把钱都掏了出来,没有一元的,她不情愿地把一张五元的钞票递给了孙子,“记着,问你时就说不同意。”她不放心地叮嘱着。

“我记住了奶奶。”看样子小兵已经是见钱眼开了。

工作做好后,高美云开始讲话:“现在时三比三平,让小兵说话吧,大小他也算家里的一员,他说啥就是啥,咱们谁也不能反悔。”她低头问小兵:“四叔去当兵,你同意吗?”

“不同…”小兵一抬头,看到孙家树用手做了一个手枪的形状,上午 ,四叔已经答应给他买一只手枪,这个诱惑力可够大的。

“我同意。”小兵临阵倒戈了。

带队体检

刘成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因为他今天要带队去县上参加应征青年体检,注意,这可是带队,带一个人可不算是带队,今年,秤杆刘村破天荒有3名应征青年报名,他们分别是:刘长水的儿子刘二虎、刘有根的儿子刘栓柱和孙来福的儿子孙家树,兼职了四年的民兵连长,到今天才算开始正式工作了,他简直有点得意忘形了,一大早,他就开始忙活了。

“我说媳妇,你看我穿这一身怎么样?”刘成一边系中山装领口的风纪扣便问。

“现在都啥年代了,我看还是穿西服好看。”刘成媳妇看到他在兜里插几只钢笔就感到可笑,因为当初他俩第一次处对象的时候他就穿这身中山装,她以为刘成是一个知识分子,当时啥都没考虑就稀里糊涂地嫁给他了,来了才知道他只上过一年初中。

“是穿西服好看,快去把我那套灰西装给熨一下。”刘成很相信媳妇的眼光,因为他也觉得自己穿西装潇洒。

“昨天晚上都熨好了,我去给你取去。”刘成媳妇转身从衣柜里拎出一套西服来。“来,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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