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大帝之名将传奇》第1/20页


声明:本书为狗狗书籍网(gouy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光影大帝之名将传奇 / 夜落魅火 著 ]
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gouyg.com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籍介绍:
这是一个虚构而真实的时代,经历一场王朝末年的大动乱后,羽、宪、辛三个王国在一片焦土废墟上重建并形成鼎足之势。
他,身世扑朔,天赋异禀,在挚友的帮助下平步青云,仕途一片光明,却因一场席卷整个大陆的战争而陷入了人生最痛苦的抉择中。
他,将门虎子,地位尊崇,无意中陷入了最隐秘的阴谋漩涡而被皇帝迫害,无奈只得转投他国,历经千辛万苦,只为一朝大仇得报。
两个命运迥异的男人在历史车轮的推动下,走到了时代的风口浪尖上,将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第一卷 山雨欲来风满楼
更新时间:2011-10-21 13:53:42 本章字数:0





正文 楔子
更新时间:2011-10-21 14:07:33 本章字数:2624

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已不可考,读者大可将其当做纯属虚构,一笑而过。但为了不致太过突兀,在我们的故事开始之前,还是先简要介绍一下。故事发生的地点,在一块中等大小的大陆上,权且称之为东方大陆吧,统一的帝国分崩离析,王朝更迭,羽、宪、辛三个独立的王国从帝国的废墟中建立起来,首先将要叙述的,就是这三大王国为了争夺霸权而展开的一系列明争暗斗,以及两位主人公的出场。 ================================分割线================================ 一辆马车不疾不徐地再茫茫雪地中前行——也许称之为犴车更为合适,犴兽是这个大陆上的特产,总体造型与马相似,但身躯更健壮,四蹄更颀长有力,毛发略短,头上有两个肉角,性子较马更为好战暴烈,极适合战阵厮杀,但这种野兽数量稀少,极难捕获,驯养更是难上加难,因而能用犴兽拉车的只有皇室子弟,犴兽更多的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车厢宽大而略显卷曲,银木制的车辕在一片雪亮反光中更是辉映着洒下一路银光,雕狴盘凤的造型以及车顶随风起舞的一簇白狐毛昭示着马车主人尊贵的地位。更为夸张的是,这样一辆小小的马车,周围五十丈之内竟有上千名披盔顶旄的精锐骑兵护卫而行,这些骑兵个个全副武装,浅灰色的盔甲和淡紫色的披风下是一张张相似而漠然的脸孔。他们在行进中始终保持着步调的整齐划一,齐刷刷的马蹄踏雪声震人心魄,锐利的眼神不时扫过周围干净得如纸一般的雪原,肃然的气势让人毫不怀疑这支军队的严明纪律。北漠的朔风呼啸着迎面扑来,夹杂着永远也落不完的冰渣子,似乎要穿透骑兵身上的羽鳞甲,沁入到骨髓里去,而此时被严密护卫着的马车里却是一片温暖如春—— “真的怕是有十年没有回来过了。”声音的主人手捧暖炉,慵懒地斜靠在紫豹皮铺就的软垫上,“再往前二十余里便有一处林间火泉,是臣幼时狗狗书籍网去的地方,陛下,既然来了,不如就去泡上一回——火泉水最是养人。反正这次北巡时间宽裕,怎样?” 申姌无奈地看着眼前毫无坐相可言的妖娆佳人,眼前的女子眉眼如画,眸子里流波回转,似乎要滴出水来,小嘴里正咀嚼着半颗业莲果,修长有致的身段上只罩着一袭淡紫轻纱,短小的亵衣若隐若现,完全遮盖不住那神仙看了都要喷血的娇躯,一双白皙丰润的美腿挑衅般搁在厢壁上,用一览无余来形容还真是谦虚了。这个被称为御水仙子的尤物是羽国第一舞姬兼女皇第一宠臣,自从十五年前被女皇从北漠捡回,一直留在女皇身边,两人姐妹相称,而御水也以超人一等的智慧为羽国出谋划策,颇孚人心。但现在申姌却无心欣赏这天下男人做梦都想看到的一幕,她只是瞥了一眼,又垂首翻阅着手中几张薄绢,闷闷地道:“你道我们此次北巡是来游山玩水的?海州、姚州局势危若累卵,前线将士们却得不到一件基本的御寒战袍。库存的杉棉让王敬止烧了个七七八八,偏生今年又是大灾年,宁州、吾州、慕州的杉棉连往年的十分之一都收不上来。你看,元骧又来催兵事府速发冬衣,朕昨日顶风冒雪在丹台犒军,才算是勉强稳住军心。可军情如火,这杉棉之事如不尽速解决,迟早会出打乱啊,朕已下旨全国征调可用之杉棉,半月之内制成冬衣送往前线,也只是杯水车薪——御水,这几天了,朕一力主张重开谷阳之市,你总劝朕稍安勿躁,若非知你性子,朕早将你一脚踢下这马车去。”说到这儿,羽国女皇精致的脸庞上浮现出一丝笑靥。 “哈——”对面的女子放下那双惊心动魄的长腿,眨了眨眼,正要开口说话,一阵轻微的晃荡传来,紧跟着便听驭手一声轻叱,犴车稳稳停住。 “口令!”驭手看着眼前浑身落满雪花的骑手,面无表情履行职责。 “啊哈!”御水迫不及待掀帘而出,带起一阵轻风,“信使远道而来,哪里知道军中一日三变的口令?这是传递紧急军情的,勿得阻拦。” “梅食青青。”翻身下马的信使仍一丝不苟报上口令,转而换上一副嬉笑表情面向御水,“小姐心疼小人,小人感激不尽,只是军令如山,小人也是心疼小姐的名声……”他却没发觉御水脸上笑容倏地一收,生硬地打断了他的话:“不领情就算了,还不快将我要的东西拿来,让我在这吹冷风么?” 御水坊名誉执事,从五品宁阳卫都统戴迁此时才注意到御水仍只是一袭轻纱,隐约可见粉股玉臂,不由暗骂自己该死,慌忙低下头,递过一封薄笺,抱拳在胸:“下官幸不辱命,容下官告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最后一句是冲车内之人说的。 “行了行了。”御水一脸不耐的神色,返身钻回车内,见申姌好笑地盯着自己,也不在意,随口道:“这帮下人就是废话多——臣等的东西到了,喏,皇上御览。”脸上笑的一朵花似的,仿佛刚才生气的表情只是面具一样被摘了下来。 申姌接过那封信笺,快速浏览一遍,脸上笑意一闪而过,嗔道:“你这丫头,竟瞒着我私通辛国太子,妄议国事,该当何罪,嗯?” 御水此时却摆回最先的姿势,舒服地从喉咙里嗯了一声,这才接话道:“臣几日前得知王敬止玩忽职守,焚毁库存杉棉一事后便知会有今日局面,其实当初大军仓促开拔实是臣等之罪。如今想来唯有重开谷阳之市方可挽回。二十年前关闭谷阳之市实属无奈之举,而今重开也正是顺应时势,一举三赢。宪国和辛国那边怕是早已惦记我们的冰铁很久了吧,我羽国也正需购入大量杉棉和箭米以解燃眉之急。臣知此时不比一年之前,现下辛、宪两边都对我北线战况心知肚明,若不趁机狠敲竹杠才是有鬼了。臣也是念着和随萧广有些私谊,又兼许以重利,才换来他暗中支援。臣现在只想知道一点——” “什么?” “随尹行一生自负英雄,怎会生出这么个草包儿子?若他知道他的儿子背着他做下的好事,不知脸上表情会有多精彩?” 离犴车不到十丈远处仍随车缓行的戴迁正暗责自己惹了主子生气,却不防前面车里一阵银铃般的咯咯笑声传来,在一片沉默肃然的军阵里听来格外清晰,随即又消失不见。“妈的。”戴迁晃了晃脑袋,“我一定是听错了,刚才主子还发火来着。”他直了直腰板,向左侧望去,一列神羽卫骑士表情漠然,仿佛亘古不变的冰山,这些羽国最精锐的皇家卫队一向如此训练有素。 戴迁撇了撇嘴,嘟嘟囔囔地一转马头,缓缓离开了这叫人窒息的方阵。一脱离行列,他就一甩马鞭,向南打马而去,空中蓦地传来一声尖锐的鸣叫,吓了他一大跳。他不用抬头就知道那是什么,“连飞羽卫都带出来了,难道北境局势已紧张到这地步了吗?好久都没听过这么欢快的翼狇叫声了,真是天生适合战场的畜生……” 天空中巨大的暗影一掠而过,尖锐的鸣叫声在山谷回荡,似乎象征着羽王朝的荣耀,越飞越高,消失在天际。



正文 第一章 赌场风波
更新时间:2011-10-21 20:26:53 本章字数:2428

一枚铜钱掉落在地上,轻轻地滚过木质地板,终于无力再维持竖立的姿势,不甘地躺倒在地上,显露出正面靖平通宝的字样。在一片喧嚣的环境中,没有人去关心一枚小小铜钱的命运,热气在不透风的房间里蒸腾,那些吆五喝六的人们却毫不在意—— “二十钱,买小!” “五十钱,买大!” “爷豁出去了——三两大银,大!” “何老八,省省吧你!五两,小爷我买小!” “大!大!大!”一群敞着破旧短衫的精壮汉子围着一个长衫打扮的小老头,眼睛像狼一样冒着绿光盯着庄家手里摇动的骰子,拉着嗓子吼叫着,似乎要代替一个叫天意的东西,帮那个小小的骰子决定以哪个面落地。 “哼。”与小老头对面而坐的是一位赤.裸着上半身的,将衣物缠系在腰间的紫脸少年,看上去约摸十七八岁,浑身都是一条条练家子都知道的并非花架子的精壮肌肉。显然是长年日晒的原因,脸庞黑中发紫,一对明亮的眸子一眨不眨地同样盯着那装着三个骰子的小碗,眼神里闪过一丝狡黠和戏谑,这让本非俊朗的他立时充满了机灵的生气。他的周围同样也围着几个赌客,只是显然在人数上略少于对面何老八的。 “啪!”庄家将碗扣在桌上,停顿了一会,左右观望了一下。他却没注意到紫脸少年轻轻地将原本放在桌上的手收回,改为横抱于胸。 周围喧嚣的人群更加急不可待,庄家猛然将碗一掀,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去看,却见三个骰子整齐地排成一行,上面的点数分别是一、二、三。 “六点小!何老八,对不住啦!”紫脸少年哈哈一笑,也不细数,将桌上一小堆碎银一揽,掂了掂道:“九两四,缺的小爷也不要了,走也!”说罢起身就走。 “慢着!”被叫做何老八的小老头站了起来,满布皱纹的脸上此时全是狰狞的表情,“你小子出千!” “咦,何老八,你何出此言,小爷我在这听浪钱坊混了这么多年,你也不打听打听你维轩爷爷的名声!该不会输了钱想耍赖吧?想耍赖也没用,小爷我——没!空!奉!陪!”少年完全没有尊老爱幼的意思,一边解下腰间的衣物,一边向外面挤去。 “兔崽子,老子跟你没完!”何老八楞了一下,随即大吼一声,踢开凳子就窜了过去,看不出一丝年老力衰的样子,周围的精壮汉子也是起哄叫嚣,有的想趁机去搂桌上的零碎铜钱,被庄家身边站的钱坊护卫拿眼一瞪,只好缩了回去。 “二公子到——”门口小厮突如其来的报信声,打断了这一幕闹剧,人群顿时一僵,喧闹声停在那里,紫脸少年趁机扒开众人,钻出了包围圈,三步两步蹦到门口,险些撞到了推门而入的一个人。看清来人面貌,少年一把抓住对方的手,笑呵呵道:“明仲大哥!你怎么来了?” 安明仲好气又好笑的看着这个活宝,明明是他让自己在这个时候来找他替他解围,却在这里明知故问。当下也只好顺着道:“我与小妹今日无事闲逛,正好路过此地,听到你这小猴子在里面称爷称霸的,进来看看你又在欺负哪个倒霉蛋。刚巧,郑总管这几日念叨着让你送新鲜的鲌鱼过去,老太太想吃鲌鱼羹了,可算让我逮着你了。” “走走走,咱出去说话,这里闹的很。”少年拉着安明仲就往外走,“明雁妹妹也来了么?好久都没见她了,还以为她转了玩闹的性子呢……”话音刚落人已经在门外了,留下尴尬的何老八举着拳头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悻悻地呸了一口,转回桌边,人群也突然恢复了生气,刚才那一幕如同没有发生过一样,只留下一些窃窃私语,“二公子居然也会进赌坊?”“可不是么,声音倒好听,果然是翩翩公子。”“你还别说,不光相貌一流,据说品性也是极好的,对咱这些苦哈哈的老百姓那真是没的说的……”人群哄闹了一会便停了对二公子的品头论足,毕竟是王府贵人,只能私下稍稍议论。 却说这边紫脸少年拉着安明仲走出赌坊大门,还未开口说话,便看见眼前立着一个俏生生的人影儿,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简单的挽在左肩,只用一根玉簪固定起来,身穿明黄对襟雪纱袍,脚蹬踏浪鹿皮小短靴,身段婀娜窈窕,皮肤白净如雪,一张瓜子脸儿,一双明眸秋水,宜喜宜嗔的小脸正不怀好意地盯着紫脸少年,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主儿。 “呃……明雁妹子……我跟大哥正说呢……”刚才还巧舌如簧的少年登时蔫了,结结巴巴地解释着。 “维轩,你说谁转了性子了?我刚才在门外,没听清楚。”明雁没有动身让开的意思,脸上笑意越发明显,那表情可一点也看不出“没听清楚”的样子。 “我是说……”维轩求救似地看着身边的明仲,这位“翩翩公子”却仿佛突然对路边的一株桐杉树起了兴趣,摸着下巴用手中的折扇去敲击快垂到地上的树枝。维轩恨得牙齿痒痒的,却不敢不答话,“老夫人转了性子,以前只爱吃鲈鱼的,这会怎么突然想吃鲌鱼了。要我说啊,这人上了年纪,就不适合吃这刺多的鲌鱼了,万一梗着喉咙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趁机顺竿往上爬,极快地转移了话题,企图逃过一劫。 会有用吗? “嗯……那我去告诉老夫人,维轩小子说她年纪大了就任性,而且还不肯给她打鱼!”明雁仰首看天,背着小手的样子真让人想给她来一下子。 “我哪有这么说!不要胡搅蛮缠好不好!”维轩一蹦三尺高,还没等他落地呢,就意识到又上当了。果不其然—— “你说我胡搅蛮缠?这可是我亲耳听到了的!还不快把鼻子伸过来让我弹!”明雁终于无法再维持装出来的矜持样子,笑的花枝乱颤的。明仲也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结束了对桐杉树的研究。维轩一向拿这娇蛮千金小姐没什么办法,只好闭上眼睛将脸凑过去,任明雁大小姐在他的鼻子上铛铛铛弹了三下,这才揉了揉鼻子,长叹一声:“唯小人与……”意识到明雁危险的眼神注视,只好收口道,“与耗子难养也。” “哈哈哈哈……”明雁与明仲同时毫无形象地大笑起来,引来路人侧目。 “走吧。”笑够了,明仲拉起维轩,“我来找你也是真的有事要说,我们先去德春楼吃饭,我跟那边提前打了招呼让他们做乌鲤煲,我们边吃边谈。” “哇,今天有口福了!”明雁欢呼起来。 “都是沾了我的光!” “好了,快走吧,再不走某人的肚子又该叫了。”



正文 第二章 德春酒楼
更新时间:2011-10-21 20:29:34 本章字数:2546

三人边聊边走,不知不觉来到一家四层高的酒楼门口,这家酒楼临街而立,大门宽十丈有余,几乎完全将整个一楼大厅暴露在外,可以看到里面已经坐满了食客。连柱子都仅有八根,看不出是如何支撑起这栋豪楼的。门口两只石豹子——宪朝以豹为贵,正瞪着两对四只铜铃大的豹眼,威风凛凛。白檐红瓦之间,一副匾额高挂正中,上书“千珍百味德春楼”七个遒劲有力的大字,据说还是前朝庆成皇帝南巡波府——那时还叫波州城,在此品尝德春楼的镇店名席千鱼宴后即兴挥笔提就,足可见这酒楼的辉煌历史。 然而再辉煌的历史放到现在也只是笑谈,在波府普通百姓眼里德春楼只是一家贵的要人命的酒楼,达官贵人的狗狗书籍网。而作为当今皇上胞弟,被封到此地的远地王安重达的二公子,安明仲完全有资格进入这家象征身份的酒楼,如果他愿意,甚至可以包下整层,请来歌姬,千金买醉。只是安明仲虽贵为王府公子,却心系百姓,一向主张节俭开源,甚至多次向父王提出,希望念在民力艰难,带头减少王府日常开支,削减不必要的宴席。因此,除非宴请京城钦差、皇子皇孙,需要保持必要的礼仪,安明仲是绝不会踏入德春楼半步的,所谓的酒肉朋友更是一个也无。这为他在波府赢得了极好的名声,百姓提到二公子都是敬仰有加。二公子安明仲没有酒肉朋友,只有真心兄弟,维轩便是与他走得最近的小兄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堂堂王府公子,却跟一个打渔的少年称兄道弟,而这少年平时虽然为人不坏,但心眼多,爱占小便宜,没看出哪点好来。但也没有人对此指手画脚,在背地里议论的,因为他们相信二公子,二公子在他们眼里是最完美的,他说那个人是他的兄弟,那便不会有人说三道四,这就是民心。而此时他们的“民心所向”正揽着他的小兄弟维轩,带着他的小妹妹明雁,快步走向德春楼,引来一阵惊讶。 “哈哈,大哥你看那个何老八吃瘪的样子,就算他知道我出千也完全看不出我到底什么时候动的手脚。我最烦这种人了,有几个小钱就一副不得了的样子,有钱也就算了,赢他几文酒钱又像死了亲爹似的,什么玩意儿……”维轩只顾着说笑,也没注意旁人诧异的眼光,明仲也只是笑着摇摇头,明雁倒是饶有兴味地听着——这小妮子打小就不安分,从不肯老老实实像其他千金大小姐一样在家呆着学做女红,而是常常跟着二哥出门抛头露面,尤其爱听长她两岁的维轩讲故事给她听,又不准维轩说她不老实,就像个没长大的丫头。安重达倒是说过她几次,怎奈夫人爱极了这个独女,百依百顺,再说丫头片子的事情,他作为王爷自重身份,也不好多说什么,也就随她去了。这会她听到维轩说到赌坊的事,又来了劲儿:“维轩,你也会出千么?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是怎么做到的?说给我听听嘛。” 虽然比维轩小两岁,但她从来不喊他哥哥,而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不过维轩倒也已经习惯了,毕竟认识七年了,一直都是打打闹闹,没注意过这些小细节。这时的维轩一副得意的样子,故作神秘地凑近明雁的小脸,一阵淡淡的少女体香传来,让他不由一顿,放低声音道:“那本杂书又让我翻了一页,上面的绝招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呀,我苦练了大半年,小有所成,今天那是牛刀小试,嘿嘿。”看到明雁又想开口,他更加得意地一抬脑袋,“至于到底是什么绝招嘛,那可就无可奉告了,这可是压箱底的!” “去去去,不说拉倒,谁稀罕!不过那本书也真是怪了,我跟哥哥怎么看都只是一张张画满乱七八糟线条的涂鸦,你倒能看出些头头道道来。”明雁俏皮地眨了眨眼。 “那是我爹留给我唯一的东西,自然只有我看的懂啦。”维轩在那里大言不惭,“我现在整天忙着打渔,一直都没有好好念书,识字不多,等我考上童生,再学完书里所有的绝招,小爷我就天下无敌啦,哈哈哈哈!” “二公子,大小姐,您两位金安,请随小的来。”掌柜亲自迎接,毫不留情地打断了某人的自作多情。 “好的,有劳张掌柜的,彭师傅的乌鲤煲做好了没有?今天三楼没有别的客人了吧?”明仲问道。 “回二公子的话,今儿从早上起掌柜的就吩咐下去,关了三楼的生意,打扫清净,就等二公子大驾光临呢。听说二公子想吃乌鲤煲,彭师傅更是起了个大早,那鱼煲足足熬了有三个时辰,请二公子放心。”张掌柜讨好地作揖道,其实二公子在波府名声显赫,颇得民心,有此难得机会为二公子效劳,他们打心眼里高兴。 “那就好,回头替我谢彭师傅用心。”说话间,四人上了三楼,只见整个楼层空无一人,颇为清净,宽敞明亮的大厅一角竖着一扇山水屏风,张掌柜径直领着三人来到屏风之后,这里又是一方天地,雕金镂花的临街窗沿下对面摆放着两张凉床,长度足可三人并坐,既可午后躺靠小憩,又可盘腿而坐享用美食。凉床中间是一张桃木茶几,高度正好适合客人取簮而食。进入包厢后,将两边可移动的木门一关,正是一处幽秘消闲的好去处。 三人进了包厢之后坐定,掌柜的端上几样精致小菜,一壶上好的海酒,然后便是德春楼的招牌名菜——乌鲤煲。这乌鲤是波府特产,每年立夏之时产卵捕获,肉质鲜嫩,口感极佳,做成乌鲤煲后更是无与伦比的美味,当年庆成皇帝正是对这一道菜青睐有加,由此可见此菜之诱人。 维轩虽不是第一次来这德春楼,但三楼这种只接待达官贵人的地方他倒是第一次来,也是借了明仲的光。待掌柜的一退出去,他就迫不及待地挟了块鱼肉往嘴里送,大呼过瘾。 “瞧你那猴急样!”明雁从小瑶鼻里哼了一声,话虽这样说,手却不由自主地给维轩斟了一杯酒,“慢慢吃,别噎死!二哥,这么隆重的样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 明仲拿着杯子等了半天,也不见自家妹子给自己倒酒,只得无奈地拿过酒壶,自己斟满一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道:“这次恐怕又要麻烦维轩了——不知道你们知道海心珠么?” “海心珠么……”维轩放下筷子,收起嬉笑的表情,若有所思,“只是个传说吧,你想要我去取吗?” “维轩,为兄下面要跟你说的话,已经属于机密,就算你不答应为兄,也不要把我告诉你的事跟任何人提起。”明仲一脸的凝重。见他如此严肃,维轩也认真道:“你放心,就算我死了也不会对任何人说,你还信不过我么?”“是啊,二哥,我们都不会说出去的,到底是什么事嘛?”明雁的好奇宝宝天性也发作了。 “事情是这样的。”明仲站了起来,开门确认了一下四周无人,又关上门,缓缓地说出了目前知晓人数也许两只手都数的过来的机密大事……



正文 第三章 秘议国宝
更新时间:2011-10-21 20:46:40 本章字数:2184

明仲确认了四周无人,方才坐下,缓缓说道:“事情是这样的——羽国使者向我朝递交了国书,言谷阳之市重开一事,希望我朝给予支持。辛国也收到了请求,据说辛皇已经同意并遣使前往羽国准备相关事宜。我皇与知政阁各位阁老商量后,也同意了羽国的请求。现下羽国女皇提议,不光是重开谷阳之市,也希望三国从此息兵休好,并在谷阳之市重开之日,举行一场珍宝会,到时三国都会在珍宝会上展出皇室收藏的各种奇珍异宝。其中最最重要的,就是所谓的镇国之宝的展示,届时羽国和辛国,一定会拿出玄冰镜和魅神木作为压轴大戏,而我朝却没有能与之相抗衡的宝物。国器乃国之精魂,如若在珍宝会上被羽国和辛国压过一头,我朝必然面上无光,国体受辱。我父王在皇上面前已经领命寻找传说中的海心珠,有确切的消息显示海心珠已经再现于世。维轩——” 维轩看着明仲,笑道:“明仲大哥,你说吧,上哪儿去找海心珠?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不皱一下眉头。” 明仲没有马上答话,他把目光转向窗外,俊脸上难得地浮现出一阵犹豫,叹了口气,道:“虫岛。” 听到这个名字,明雁惊叫一声,不敢相信地看着她的二哥。维轩也是面色凝重,低声问道:“可是真的?能确保在那里么?” 明仲摇了摇头,道:“两月之前,水军都督凌瑞圣在海上出巡时,遇到一艘在海上迷航的商船。这艘船早在五月之前就已失踪不见,却不料在此时出现,水军士兵登上船后发现船上只剩两个活人,其中一个被救时已奄奄一息,没多久就死去了。另一个活着的船员告诉凌都督,他们被风暴吹到了虫岛,为了修好船只返航,死了一半人,又在海上漂流一个多月这才获救。据那个船员说,他们确实在虫岛上发现了海心珠,但没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深入那种地方。凌瑞圣也想组织水军船队前往,看看能不能碰碰运气,但要去虫岛,必须要经过迷津海,那个地方非常诡异,一进入那片海域,所有罗盘都会失效,船队无法找到方向,只得返航。最重要的是,虫岛是属于鲶人的地盘,如果我朝水军进入被发现,那可不是一件小事了。维轩,你出海从来不用罗盘,对大海比谁都熟悉,目标又小不容易被发现,本来应该是执行这个任务的最佳人选。但是此行实在太凶险,为兄只是想问问你,若让你去,有几分把握?一定要实话实说,不许逞强。” 维轩闭上了眼睛,脑海里飞快地搜索前往虫岛的各种航线。明仲说的没错,他对大海确实是比谁都熟悉,除了打渔之外,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驾着他自制的渔船向大洋深处探索,几次九死一生都能安然无恙而返,让他去执行这个任务,实在是物尽其用。但虫岛不比以往他去过的蛮荒小岛,那上面聚居着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虫类,也许是地处偏远的缘故,那里的虫子大的吓人,也许叫虫兽更为合适,而且这些虫兽有着极强的攻击性,若在岛的外围尚好,一旦进入那些虫子的核心地盘被发现,谁都别想活着出来,即使是维轩面对这样的情况,也不得不慎重再慎重。 见维轩不答话,明仲也不急,慢慢地品尝美味的乌鲤煲,他相信维轩不是那种头脑一热就爱逞英雄的混小子。但他不急,明雁可急了,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气鼓鼓道:“二哥,你这不是把维轩往火坑里推么?那种地方是人去的么?你明知维轩不会拒绝你,太过分了吧!”然后又转头看着维轩,“喂,你这傻子不会真的要去吧?别犯傻啊!就算我父王逼你去,我也会替你出头的!不准去!” 明仲无奈地看着这个小妹,解释道:“二哥也是没别的办法了,皇上要我父王在三个月之内取回海心珠,这几天父王为这事愁坏了,饭吃不下,觉睡不着,我这个做儿子的看着也难受啊。但这事人命关天,若维轩也觉得没有把握,那就没有人会有把握了,三个月时间太短,最多只能准备一次出海,没有第二次机会了。维轩,你一定要实话告诉我,到底有几分把握?若风险太大,我也不会让你去的。” 半响,维轩睁开双眼,出航所需要做的准备,海上会遇到的风浪,莫测的航向和天气,岛上择人而噬的虫兽,以及取得宝物后如何安然返回,都在脑海里盘旋,虽然暂时仍然无法定下一个确切的计划,但已经有了初步的头绪。他抬起头,刚准备回答,脑海里蓦地闪过一个名字,嘴角牵扯出一丝笑意,声音不大但却是一字一顿地说:“如果我去,七成把握。” “什么?”明雁本来还在拼命拉他衣袖,听到这个回答却愣住了,明仲也是大吃一惊,如果维轩说只有一成把握他们倒不会如此惊讶,毕竟大海虽然可怕,但最可怕的却是未知,虫岛就是这样一个“未知”的地方。维轩知道他们为什么惊讶,他表情平静,看得出不是在开玩笑:“你们没听错,我是说七成。迷津海我去过,没你们想的那么可怕,至于虫岛,我在上面睡过一个晚上,你们说呢?让我去吧,明仲大哥,没问题的!” 听到这个回答,明仲却没有高兴的样子,眉头依旧紧皱着,忧心忡忡道:“这次出海不比以往,海上的风暴还在其次,可虫岛却是个死地,没有人真正进入过那一片丛林,进去的也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回来。维轩,大哥知道你的本事,但我还是不希望让你去冒这个险,如果你有值得推荐的人选最好。” “大哥说的哪里话,我说有七成把握,那便没有人能有八成——赏金是多少?”维轩嘻嘻笑着,又恢复了本性。 “白金一万两……你这家伙,别给我转移话题。不再考虑考虑?这可不是一般的任务。” “在我眼里,还真就是一般任务。大哥,你放一百个心,包在我身上。”维轩豪气地干掉一大碗海酒,往桌上一拍,竟沙哑着喉咙唱起歌来……



正文 第四章 初开情窦
更新时间:2011-10-21 20:48:21 本章字数:2845

维轩一拍桌子,竟唱起了一首豪迈的战歌来: “海波起兮白浪卷, 云帆落兮闪电鸣。 猛士行兮何惧险, 壮志酬兮少年狂!” 他连着唱了好几遍,这是明仲教给他的,谱曲的是前朝有名的水师元帅卫韦,这位元帅年少得志,曾数次出海远征,直至战死。这首歌听起来豪迈悲伧,似有凌云壮志,此刻维轩唱来却是极合心境。 见他如此胸有成竹,兄妹二人也不再追问,明仲与维轩谈笑风生,大快朵颐,明雁却无精打采的,一句话也不说。明仲心知肚明,他这个小妹,正是十五岁的豆蔻年华,情窦初开的时节,若说对维轩这个相处七年的青梅竹马没有一丝好感是不可能的,母亲提过几次王子王孙的良配,都让丫头一口回绝,看来内心里是中意维轩的。要说维轩这个小弟,聪明过人,一张巧嘴哄人开心那是一流的,更难得的是重情重义,值得信赖,要是他明仲能做主的话,才不管什么门当户对,早把妹子许配给了他。只可惜现下看来两人还是不太可能,虽然老夫人视维轩小子如同亲生孙子,但毕竟地位相差太远,做朋友还说的过去,要说谈婚论嫁实在是有些天方夜谭。这次他来找维轩做这件事,除了维轩是他认识的最有本事的水手以外,还有个秘而不宣的目的:维轩这小子一向自尊心极强,从不肯接受他额外的帮助,认为那是施舍。这次只要维轩取回海心珠,那便是大功一件,到时凭自己一张薄面,为他在军中谋个肥差那也只是一句话的事,那时维轩也只会以为是应得的赏赐。现在天下大势三分,虽说表面上有意和谈,实际上却是各怀心思,大战必然不可避免。只要维轩能凭自己的本事挣一份军功,再加上他在朝中有意栽培,将来平步青云,这小子与明雁也不是没有机会。只是不知道维轩小子能不能抓住这次机会了,可不要出师未捷身先死才好……呸呸,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明雁打小便是旺夫之相,这小子一定不会有事的…… 胡思乱想间,一席酒菜已经维轩一扫而光,可恨这小子还满足地摸着肚皮,“调戏”他的好妹子:“雁丫头,怎么不多吃些?你看你那么瘦,跟竹竿似的,将来怎么嫁的出去哇?” 明雁却没有了平时的灵动,也不反击,只是幽怨地看了他一眼,欲语还休。维轩一愣,从来没有见过明雁这个样子,他一直把雁丫头当做妹妹,平时斗嘴斗的不亦乐乎,此时被她一看,心里没来由的一颤。 在一片奇怪的气氛中,三人结束了酒席,匆匆下楼,掌柜的自然是一路相送直到门外。三人谁也没有说话,明雁悄悄拉了拉维轩的衣角,却没有逃过明仲的法眼,二公子咳嗽一声,道:“大哥想起府上还有些事,维轩,你陪明雁再逛一会儿,可不要太晚回去了。”说完转身就走。 维轩暗道不妙,若在平时,陪雁丫头逛逛小街,逗逗小嘴,倒也不失为一件乐事。可刚才明雁明显表现反常,明仲这一拍屁股走人,自己必然要面对明雁身为一个“女人”带来的麻烦,他天不怕地不怕的,就怕女人婆婆妈妈的。果然,他打个哈哈,正想找借口开溜,明雁却不给他这个机会,一把拽住他的手,完全顾不上“男女授受不亲”,将他拖到一处僻静角落。维轩还没顾得上回味温软如玉的小手的滋味,明雁拿眼一瞪,劈头盖脸便是一顿责怪:“臭小子,你是不是不要命了?快给我说老实话,为什么要答应我哥?你别以为我看不出你在骗人,刚才是给你面子!” 维轩心念电转,立马摆出一副深沉的表情,放慢语速道:“傻丫头,我没有骗你哥,刚才你也看到了,我是考虑清楚了才回答的。你们安家待我恩重如山,此次出海事关重大,不容有失,我维轩义不容辞。更何况,一旦立下这份大功,你哥一定会替我在朝中谋一份差事,我从小父母双亡,孤苦伶仃,受尽了白眼,若有一日能够当上大官,告慰我父母在天之灵,也一遂我平生心愿——雁丫头,你能理解我么?”说完暗暗松了口气,以他的水平能一下子讲出那么一大堆成语而没有出什么岔子,实在是超水平发挥。但注意到明雁的脸色却是越来越差,眼眶也开始泛红,他又慌了手脚,说错什么话了吗?还没等他想好救场的台词,明雁小脸一垮,泪水决堤滚滚而下,呜呜哭了起来。维轩暗道一声苦也,手忙脚乱去找绢帕,哪里找的出来,只得安慰道:“丫头,别哭了,你维轩哥哥福大命大,一定会没事的,别难过了啊……”明雁只是不理,反而越发哭的凶了,见维轩笨手笨脚的样子,索性一头扑入他怀里,就着那件破烂汗衫使劲蹭眼泪鼻涕,边哭边抽噎着:“想……想的美……人家……人家才不是怕你出事……人家是怕……是怕……”她“是怕”了半天,混沌一片的小脑瓜里也没想出下半句来,实在没辙,只好接着耍无赖:“就是怕你出事啦!!你这混……混蛋……一点……一点都不……不爱惜自己……呜……你走了……谁来给我讲……讲航海故事……谁来哄……哄我开心……谁来让我弹鼻子……呜……”维轩早已傻在了那里,怀抱着暖玉温香,女孩子特有的气息直往鼻子里钻,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毕竟是个十八岁血气方刚的少年,第一次接触异性的身体自然而然起了反应。明雁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红着脸退出了他的怀抱,虽然没有止住眼泪,俏脸上却是飞起两片红霞,小手局促地绞着衣角,羞涩美少女的模样娇艳欲滴,看得维轩又是一呆。 一直以来,两人都是兄妹相称,维轩从来没有想过别的什么,在他看来两人不是一个世界的,能这样做兄妹已经是不知几世修来的福分了,可今天明雁这个样子让他有些不安,一种全新的感觉在心底升起。沉默了片刻,强压心底的情绪,维轩少见地主动摸了摸明雁的小脑袋——足有两头的身高差距让这个动作看起来显得很自然,轻叹一声,道:“雁丫头,你相信我,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回去吧,乖。” “那……那你答应我,无论如何都要好好地活着回来,要记得……有个人在等你……”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脸也越来越红。 维轩知道现在说什么不能完全保证之类的话那是一点用也没有,只好顺着她点头答应了。明雁破涕为笑,闹着跟他拉了勾,这才算放过了他。看着明雁泪痕犹在的俏脸,维轩竟然有一种冲动很想亲近,但也只是在心里想想,早熟的他不像明雁丫头,喜怒全凭一时心情,也知道自己跟这丫头也许早晚都有分离的一天,现在实是不宜陷入这种暧昧的危险漩涡。 陪着明雁又在街上逛了半天,才把这位小祖宗送回府上,这丫头似乎兴致很高,完全忘记了维轩出海这档子事,临别时还俏皮地眨了眨眼,让维轩别忘了常去找她玩。对此维轩在心底苦笑,表面上却是配合着应了下来。 一身疲乏地回到自己搭的小窝棚,维轩也没了进食的胃口,匆匆洗了把脸,一脱衣服就躺倒在破旧的草席上。脑海中不停地闪过明雁哭着扑在怀里的画面,随即摇了摇头,把杂念都甩到一边。不可以,明雁是王府千金,绝对不可以跟自己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有任何超越友情的关系。自己不是一向把明雁当成自己的妹妹么?现在这么做简直是禽兽不如……咦,好像也没做什么?没做什么就对了,雁丫头还小,等长大了自然不会再看上我,还是想想怎么应付大哥的差事吧,那个人可不好请……就这么胡思乱想着,小屋里渐渐响起了鼾声。夏日的海边静谧异常,浪涛一层层温柔地拍击着岸边的石壁,月色如水,不知入了多少痴情人的好梦……



正文 第五章 强力帮手
更新时间:2011-10-21 20:50:54 本章字数:2855

波府地处宪国西南的海岸线上,向以诡奇雄壮的“堤山”之景闻名天下。所谓堤山,即矗立在海边的绵延山岭,一般说来,由于近海地势平坦低缓,本应是滩涂居多,很少会出现如此令人咋舌的崇山峻岭,如同一座天然的海堤,完全阻挡了多变的大洋季风的侵入。靠海的山脚下是一片极其狭长的怪石滩,涨潮时完全被淹没,无法构巢而住,世代居于此地的渔人便在山中就地取材,搭起了一座座石屋,以抵抗潮湿多雨的气候,并凿出了数条通往内陆的山间小路,几百年来一直以进城贩鱼为生。 维轩轻车熟路地走在一条山间羊肠小道上,这里是他的家,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他熟悉这些九曲十八弯的山路就像熟悉自己的身体。他是最勇敢的水手,同时又是最坚韧的山民,就像脚下这座金澜山,有一种朴素而神秘的气质。咸腥的海风混杂着山花的香味,糅合出一种令人目眩的涩苦,径直往人的鼻子里钻。维轩早已习惯这样的环境,他没有任何不舒服的表情,反而享受地深吸了一大口,似乎从中汲取到了无穷的力量,他迈开步子,走到一处岔路口。说是岔路口,其实只有其中一条分支能被称为路,而另一条只是勉强能看出有人通行过的样子,山壁的藤蔓垂下来,搭在胡乱支起的木架子上,泥泞不堪的小路坎坷不平,令人望而生畏。但维轩没有丝毫犹豫,拨开头顶上不安分的枝枝蔓蔓,一矮身钻了进去。行不多远,眼前忽地一片豁然开朗,一阵袅袅土烟的气味扑面而来,维轩笑了,知道他要找的人就在眼前。 “木林大叔!你果然在这里偷懒!快起来,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维轩欢快地叫了起来,双手变戏法似地捧出一大把乌七麻黑的东西。 被叫做木林大叔的是一个有着古铜色皮肤的中年人,四十多岁的年纪,披着一件罗麻短袍,一条腿上的裤管高高挽起,赤着双脚,被海风吹刻出来的一条条皱纹写满了沧桑,看上去像是平白老了十多岁。他原本正歪靠在石屋的门槛上吧嗒吧嗒抽着自制的土烟,对不速之客的到来视而不见,然而一见那些乌黑的小圆球,那双仿佛永远写满了困意的眸子猛地发出了最耀眼的精光,整个人一跃而起,扑向维轩——也许说是扑向那堆小东西更为合适,敏捷得完全不像个中年大叔的样子。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那双大手就要覆盖上那堆宝贝时,维轩倏地将手一收,中年大叔扑了个空,却没有一丝窘迫的意思,只是很自然地把手收了回去,两臂张开,把手枕在脑后,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又眯起了双眼,开口却是极清亮的声音,与他的外形极不搭配:“你小子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前阵子跟你要一个泥贡果都得磨上半天,今天倒好,这些东西大爷我一年都享用不完。说吧,有什么事要求大爷了?” 原来这些乌黑的圆球叫做泥贡果,乃是我们的维轩小子独家秘方,原料、制作过程从来不外传,只知道成品就是这么个黑不溜秋的东西。取一枚果子泡在水里一天一夜,再用泡过的水来煮渔民家中最常见也是必备的土烟丝,做出来的水烟足可令人闻之而忘情,吸食者会感觉浑身飘忽无力,如坠云雾之中,欲仙欲死的畅快感试过一次就不想再忘掉。维轩这次为了把这位中年大叔拉上贼船,几乎把库存的泥贡果搬取一空,不愁他不上钩! “木大叔真是快人快语,那小侄我也开门见山。只要你跟我走虫岛一趟,今天我带来的这些都归你,怎么样?”维轩故作轻松地笑道,其实他内心里也紧张的很,在明仲面前夸下的海口,其实有一个前提他没说,就是必须得请动眼前这尊大神,否则还真是前途难卜。别看这个中年大叔貌不惊人,一副不修边幅的邋遢样子,但维轩知道这个人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位深入虫岛丛林而生还的人! 听到虫岛两个字,木林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随即又恢复正常,沉默了一会,懒洋洋地开口道:“小子年纪不大,倒是一副好胃口。怎么,嫌命长了?” “你也别管我的目的,你只要知道,走这一趟,泥贡果全归你,怎么,木林大叔也会害怕了吗?”维轩一动不动地看着大叔惺忪的睡眼,他知道今天没那么容易得偿所愿,如果谁小瞧了这个骚包的宅男,那木大叔会教他后悔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见木林不为所动,维轩咬了咬牙,抛出了更为诱人的条件,也是此行的底线:“不光这些归你,以后三年之内,我每个月都负责给你做一个泥贡果,还帮你采好烟丝,你呢,只要呆在家里坐等就好了!” 谁知木林没有一丝一毫被诱.惑的意思,而是带着古怪的神情端详着维轩,似乎第一天认识他一样。维轩被他盯得心里发麻,心道不去拉倒,这么看着小爷,难道有什么不良企图?一阵凉意沿着脊梁爬了上来,刚准备说点什么,木林开口了,声音清亮依旧:“跟我来。” 跟你去?维轩看到木林已经转身走进了房间,一丝不祥的预感浮现心头,莫非——?! “愣在那里做什么?”懒洋洋的声音飘了出来。维轩一咬牙,横竖得请动这位大爷,就是……就是献身也认了!带着这样的觉悟,维轩低着头,龇牙咧嘴地走进木林的石屋,刚一进门,就一头撞在一个人身上。两人都“哎呀”叫了一声,木林捂着肚子,奇怪地看着维轩,一会像傻子一样,一会又像吃了火药,这小子脑子里都是水泥吗? 维轩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赶紧转移话题:“那个……木大叔,我不是有意的——你叫我进来干什么啊?” 木林没再追究,只是抬手指了指上方,维轩顺着看去,那是一个山民家中常见的土制神龛,略显突兀地架在墙上,只是——人家的神龛供的都是各种各样的神明,譬如常年出海打渔的渔民供的是海神祝梁,可这位木大叔别出心裁,这个——供的是烧火棍吗? 维轩奇怪地看着那个被内定为“烧火棍”的东西,可不是,那根棍子只比一般的烧火棍略长略粗些,灰不溜秋的样子毫不起眼,此时却被郑重其事地摆在神龛正中。正茫然迷惑间,却听木林很淡定道:“跪下,向它磕九个响头,我就跟你去。” “什么?”维轩简直要怀疑自己的耳朵,“向这根烧火棍——磕头?” “没错,这条件很容易吧。”木林还是很淡定。 是很容易,非常容易,可是小爷我莫名其妙!维轩在心里呐喊。但不管怎样,虽然要求很奇怪,只要做到了,相信以木大叔,啊不,木大爷的良好人品,不至于赖账吧,也许他一时脑子被浆糊塞满了呢?对的,一定是这样的,要抓住机会! 想到这里,维轩不再犹豫,煞有其事地朝着“烧火棍”跪倒,干脆地磕了九个响头就站了起来。他却没有看到,木大叔的眼神里闪过一抹欣慰,那是多年夙愿得偿的人才会有的欣慰。 “好了,响头我也磕过了。木大叔……” “不用说了。”木林笑道,“不管你是为什么要去虫岛,有我木林一口气在,保你不掉一根毫毛。” “呦,好大口气,木大叔你还是准备准备,明天搬到我那里去吧,咱们五天以后出发。” “知道了,回去吧,泥贡果留下。” “还会赖你不成,走啦!” “还有三年的泥贡果,都你包了,你自己说的啊。” “哇,木大叔,都磕过头了还这么狠啊!” “少废话,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 “哼,算话就算话,走了!” 看着维轩的蹦蹦跳跳的背影消失在小路尽头,木林脸上一直挂着的懒洋洋的表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坚毅和坚定,“放心吧,我会一直保护着你,永远……”



正文 第六章 霍家公子
更新时间:2011-10-21 20:52:49 本章字数:2467

这边维轩和木林在安明仲的帮助下开始准备各种出行的物资,暂且按下不表。却说这天安明雁回到王府,却是吃了一肚子的闷气。原来那天和维轩刚刚分别,进了自家院子,老夫人房里两个贴身丫头的窃窃私语却传进了耳朵里,她连忙屏气凝神躲到一旁,仔细听着——八卦之魂永不灭啊。可听到她们议论的事,安大小姐不淡定了。“那位霍公子,与小姐真是良配啊。听说霍阁老年轻的时候风流成性,想来必然是俊朗非凡,你看他公子,那眉眼,那相貌,啧啧,真是没的说。”“呦,小雨,还从来没见你这么看重哪位名门公子呢,怎么,动心啦?”“呀,涵姐说的哪里话,你没看老夫人见到这位霍公子,笑的嘴都合不拢么,我看咱们大小姐这次啊,是躲不过去喽!”“咯咯咯咯……” 听不下去了!明雁银牙一咬,跺脚直奔老夫人住的莲池院而去。这边安老夫人刚刚用完晚饭,在丫鬟侍候下回到厢房,正想使人去寻明雁,却见正主儿风风火火地推开房门闯了进来。老夫人吃了一惊,待看清楚是安大小姐,正要责她冒失,明雁赶紧整理好表情,调节出一副不知受了多大委屈的样子,小嘴一瘪,哇地一哭,顺势倒在了老夫人怀里。老夫人一头雾水,赶紧安慰这宝贝孙女:“哎呦呦,雁丫头这是怎么啦?谁欺负你啦?快跟姥姥说说。” 就是你,坏姥姥!明雁心里这么想着,一边拿眼偷偷看老夫人脸色,一边哭的更凶了。“姥姥……呜……人家不要离开你……不要嫁给什么霍公子……你干嘛总想赶人家走啊……呜呜呜……” “傻孩子,你听谁说要把你嫁出去了?人家霍公子只是奉皇上之命,巡视海疆,督办国宝海心珠一事,今天是来府上拜会而已。你这傻丫头,也不知道哪里听来的风言风语,也不打听清楚就来怪姥姥呀。”安老夫人好气又好笑道。 “咦?”明雁发现是自己搞了个乌龙,赶紧收住哭声,闹了个大红脸,嘴上却不依不饶道:“姥姥,我听说这霍士齐身为霍阁老的大公子,名门之后,却是不务正业,浪荡成性,活脱脱一个纨绔子弟!咱们可不要和这种人多来往!更加不要提什么亲事!” “雁丫头啊,女孩子家,不要这么冒失,坊间那些捕风捉影的传闻听不得。你今年也十五了,女大不中留,该是时候给你找个好婆家啦。这位霍公子人品相貌都是一流的,听姥姥一句话,你可不要抱着成见不放啊!” “看看看——姥姥,说了半天你还是要把我嫁出去啊!哼,就算要嫁我也绝不嫁霍士齐这种浪荡公子!”明雁一赌气,仗着老夫人宠她,索性豁了出去。 “老夫人,霍——”贴身丫鬟听雨在门外报道,却被老夫人挥手打断,她老人家笑眯眯地看着明雁,道:“哦?这么说来,咱们雁丫头已经有了心上人了?” “没有!”明雁红着脸反驳道,“大丈夫应当以八尺之躯,挥虎狼之师,立不世之功业!人家要嫁也嫁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才不要嫁给一个绣花枕头!” “哈哈哈哈——”一阵爽朗的大笑从门外传来,“安大小姐果然名不虚传,壮志可嘉,可嘉也!” 明雁连忙回头望去,只见一位华衣公子拱手立在门外,方脸阔鼻,剑眉星目,器宇轩昂,神采飞扬,与她兄长安明仲相比也是不遑多让。如果说明仲是华丽无方的剑鞘,那这位公子便是锋锐无匹的剑锋,不出鞘则已,一出鞘必见血而还。 “什么人!竟在此地放肆!”明雁被这陌生公子听去了女儿家最隐秘的心声,不由得恼羞成怒,也顾不得欣赏他的“花容月貌”。 “在下姓绣,名花枕头。”霍士齐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娇蛮少女。还真是不一样啊,京城的那些所谓大家闺秀,一个个扭捏作态,遮遮掩掩,令他看了就想反胃。他霍士齐虽是文官世家,却从小学习骑射,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战马的嘶鸣,冲锋的号角是他的狗狗书籍网。可近年来边疆局势渐渐趋于缓和,他苦无上阵杀敌的机会,只好流连于青楼酒肆,作些风流不羁的艳词以舒缓内心的愤懑。此次巡海的机会他是走了老父的后门,想出来透透气,如果可以,他甚至还想过亲自出海,以搏取一展所长的机会。没想到本来只是按例的拜会,却碰上了这么个妙人儿。 发了一会儿呆,明雁才反应过来,“啊”地叫了一声,就躲到了姥姥身后,又气又怒道:“好没家教的臭家伙,你爹娘没教你不可以偷听别人悄悄话吗?进来也不通报,想吓死人啊!” “安小姐,你吼吼的整个王府都能听到,这个也算是悄悄话吗?霍某是来向老夫人辞行的,刚才方要通报就被你打断了——老夫人,多谢府上款待,容晚辈告辞了。”霍士齐虽有心想跟安明雁多说几句,但这丫头一直朝他翻着白眼,显然是不愿与他多说什么,他也只好就坡下驴,告退离去。 “好啦,人家霍公子已经走了,别躲着啦!”老夫人把这个活宝孙女从背后拉了出来,慈爱地看着她,“姥姥刚才是跟你闹着玩的,你父亲吩咐过,不要过分亲近这个霍公子,想来他也是不愿你嫁入霍家的,你就放心吧。” 明雁如释重负,嗔道:“姥姥,以后不要拿这种事来吓我好不好。不管什么活公子死公子,我都不想要,我就想要跟姥姥还有爹娘一辈子在一起!” “咦,刚才不是还说要嫁给顶天立地的大英雄的吗?”安老夫人打趣道。 “姥姥!”明雁不依地跺起脚来,心里却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张坚毅的紫脸,也许你离所谓的英雄差的还很远,但在我心里,你就是大英雄! 小姑娘正思春着,忽然心中若有所觉,回头看去,果然一个人影正叉手拢袖地站在身后,她吓了一跳,惊叫了一声:“二哥!” “呵呵,方才见霍家公子出门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十分之精彩,为兄特地来看看你又做了什么坏事。”明仲笑吟吟道。 “我才没做什么坏事呢,都怪姥姥吓唬我。”明雁嘟嘴道,“还有,拜托,下次走路出点声好不好,你是属猫的啊?” “这不是跟你闹着玩嘛,对了,姥姥,父王去上哪儿去了,我有要事要同他商量呢。”明仲问道。 “他啊,吃过饭就上福云楼听曲儿去了,你去那找他吧。” “既如此,明仲就先告退了。”安二公子垂手一礼,嘀咕着出了门,“父王还真是坐得住,皇上的密旨都快到了,还有心情去听小曲儿。” 其实要说这事,还真难怪王爷不放在心上,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此事虽然不算小,但却是发生在千里之外的辛国都城……

当前:第1/20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