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153/308页


“那你帮我买,我先给你钱吧。”北北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回头买好了打电话给我,我请你去看演唱会吧,我的电话是……”
“咳咳咳……”大雄见兰仲文脸色不对,咳嗽几声站起来,“北北,我们去打球吧,别打扰人家小两口约会了,走,去训练。”
这个榆木脑袋终于看出问题了,北北太热情了,弄得人家小两口之间气氛很是怪异。
“马上来了。”北北塞了几张灰色百元大钞在九九手中,“买好就打电话告诉我,我到时候跟周舟去香港看演唱会,谢谢了哈,到时候你给我们当导游吧,我请你吃饭。”
“好。”
“好什么?”等蔚北北走后,兰仲文含笑问她,笑意却达不进冰冷的眼底。
九九有些不自然地拧着眉,“没有呀,他叫我帮他买演唱会的票,我就说好呀。”
“你回答问题的针对性不对,他说了三件事,你一口气都答应了,到时候要怎么推拒呀?”兰仲文加深眼底的笑意,但九九一点也没觉得温暖,相反,阴冷至极。
九九缩了缩脑袋,“我就是礼貌性的回答一下嘛。”
“你这种礼貌性会让人产生误解的。”兰仲文嘴角的弧度加深,几不可见的,那么冷。
九九拿着手中的几百元,就像个烫手山芋,有点不知所措,“那他走得那么着急,我也不好意思说不啊。”
“嗯哼。”兰仲文低头喝了口鸡汤,瞳孔的颜色渐渐转深,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九九怕他生气,舀了块鸡肉给他,默默埋头吃自己的饭。
半响,兰仲文叹了口气,把她给自己的鸡肉吃了,“答应就答应了,但是我不会让你跟他单独出去的,到时候你给我打个电话,我也去看演唱会。”
“你不用上课吗?”
“要上课我也去。”上课重要?还是媳妇重要啊?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他自然是选媳妇的,就算不上课,他也能考出个A,但媳妇要跟人出去约会,他可不放心。
“噢。”
“噢?”语气有点危险。
“说错了,是好棒!”
“这还差不多。”
上课的时候,九九趴在兰仲文身边睡着了,晨运令她体力透支,她浑身无力,急需要补充睡眠。
兰仲文从证券报中抬头,静静看着她,内心柔软。
九九睡着的时候,跟醒着是完全不一样的,醒着的她灵钟秀毓,睡着的她却是沉寂孤冷的,可能是因为睿智灵秀的外表里,住着一个纯净灵魂的缘故吧。
这张脸,怎么看都是倾城之姿,睿智之貌,却没想到是那么呆萌迷糊的性格,还真是不符合呢。
兰仲文微笑,摸着她的头发,眉目温柔得海天同色。
我的女孩。
Favo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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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一遇九九误终身

世间的一切都是因果轮回的吧,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该来的人,始终是要出现的。
九九原本特别期待营销系的系花长什么样,等到她真的见的时候,九九的心咯噔一下,时光好像回到了告别会的那晚,斑斓的流光在所有人脸上流泻。
原来营销系的系花,就是云卿。
她已褪去了少女时代的稚嫩,长发乌黑亮泽,中分齐腰,衬得一张瓜子脸又尖又妩媚。
尤其是不在穿洗得发白的衣服后,眉眼生动,如水温婉,好像换了一个人,就像午夜的灰姑娘,一下从灰扑扑的女孩变成了高贵美丽的公主。
穿着上海最时髦的修身短裙,绿底白裙,托得身材凹凸有致,女人味十足。
半年不见,当初学校三个最优秀的人都变了,兰仲文沉寂内敛,蔚北北斯文儒雅,而云卿娇媚聪颖。
此三人的改变似乎是与时俱进的,每一段时间不见,便有一种新的惊艳,而自己,九九环顾自己,经历那么多事情,她还是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与他们一比,自己真像一只丑小鸭。
云卿看见九九走进包间里,也是楞了一下。
随即她自嘲勾唇,怪不得兰仲文会参加联谊会了,原来是她来了,只是自己已不同往日了,现在的她,有能力跟她竞争了。
从前家里贫苦,所以自卑,现在家里的柿子林被人承包了,在广州,也算个小豪了。
她站起来,与九九握手,“好久不见,萧九九。”
九九也伸出手,“好久不见,云卿。”
“她谁啊?怎么没见过?”云卿旁边的赵梦轻声问她,眼带疑惑。
兰仲文刚在门口被几个男生拦住了,叫九九先进来,估计是去讨论晚上的钱怎么付账了。
“她啊,兰仲文的朋友吧。”云卿知道九九是兰仲文的未婚妻,但她就是故意不说,也不腾位子给九九坐。
其他人听到这句话,眉头都皱起来了,兰仲文的朋友,近水楼台先得月,又长得相当不错,不行,她们得排斥她。
于是一个个挨着一个,把女生这边的位置都挤满了,九九找不到位置,只好坐点歌台的位置。
“哎,你帮我点个歌,但愿人长久,王菲版的。”突然有个女孩叫九九帮她点歌,于是九九就顺手帮她点了,没人跟她说话,她支着脑袋发呆。
但愿人长久的音律慢慢响起,九九贴心地帮她选了伴奏,结果音走掉半条,她的嘴张了张,发不出声音。
“谁叫你选伴奏的?音那么低,谁唱得了?”那女孩发飙,在场的人十几个人,萧九九这样,不是存心要她下不了台吗。
其实这根本没什么,唱不出来,只是自己的唱功还不够,或者是开嗓卡喉了,吃点东西唱几首欢快的歌就可以了,是她急于表现自己,特意选了王菲版的歌,王菲的歌喉恍如天籁,又低又空灵,不是所有人都能唱的。
“不会啊,你别看王菲唱,你对着调子唱出你的风格就好了。”九九试图解释,这些都是秦州雨这个情歌美妞教她的。
如果一味按照歌星的风格来唱,就无法标新立异,而且用原唱来唱歌,是很多人唱歌爱好者所鄙视的,那样跟听王菲自己唱没区别,而且也听不出唱功。
现在气氛很尴尬,因为房里的男生只来了两三个内向不说话的,女生们也不怎么很熟,没人唱歌,气氛调不起来。
那女孩狠狠瞪了九九一眼,“你懂什么啊乡下人?你行你来啊。”
乡下人是上海人对外地人的称呼,但绝不包括香港北京台湾,九九是香港人,听见这话就笑了,这丫的真没见识,九九都懒得跟她说了,遇到煞笔,只能自认无奈,要是跟煞笔一般见识,非被气死不可。
桌上搁着另一只麦克风,九九拿着麦克风,站起来。
空灵婉转的声音在房中低低蜷起,“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这首歌,九九听的是邓丽君版的,不知道王菲版的是怎么样的,她握着话筒,闭上眼睛。
眼前的海浪似乎汹涌而来,九九站在海中,感到胸腔容器里,一片开阔宁和,海风徐徐,从她脸上吹过。
所有人都陶醉地听着,那女孩恼羞成怒,把话筒用力掷在椅子上,发出刺耳的长“吱――”声。
九九耳朵一刺,睁开眼睛,很多人嫌弃地捂着耳朵,云卿瞪了那女孩一眼,快速拿过麦克风关了,那女孩却感觉不出场上其他人的敌意,认为自己受了打击,就该发脾气,她狠狠瞪了九九一眼,坐回自己的位置吃花生。
全然不觉在场的女生都摇了摇头,一群人中,都必须遇上一个没脑子的蠢货,不是干了什么谛笑皆非的蠢事,就是讲话不会顾别人的感受,一个劲损踩,令人无奈又反感。
这女孩叫冯家瑜,是出了名的没脑,成天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对人呼来喝去,要不是长得还有几分姿色,早被她们这群营销系的美女剔除联谊资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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