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28/308页


两人不仅长得漂亮,嘴巴也甜,这里一个干哥哥,那里一个表哥哥,异性朋友一抓一大把。之前我和她们还是朋友的时候,曾经有次在路上遇到一个男同学对辛璇打招呼,我们三个都懵懵的,不知道他在对谁打招呼。
后来才知道他是对着辛璇打招呼的,原因是辛璇对着他笑,但是辛璇只是看过他一眼,并没有对他笑。这就是她那双眼的魅力了,酒不醉人人自醉。
此时辛璇讽刺着我,却像是在开玩笑,我拿不准她的话是有意还是无意,有些纠结的拧着眉。
身后传来一阵骚动,我知道是兰仲文那群男生上楼来了。
辛璇立马柔了眉眼,路过我的时候,用手臂撞了我的肩膀一下,低声说道:“萧九九,你可真会装,昨天利用班长帮你,害得容嫣被老师责骂,等下大扫除完先别回去,到女厕所聊几句。”
走到兰仲文面前,辛璇立马变得小鸟依人,眉眼娇媚,嗲得能滴出蜜来,“班长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我们等了好久噢。”

☆、第四十一章 温暖

“一楼人太多了,现在水提上来了,你们拿去吧。”兰仲文态度不咸不淡,指挥男生们把水搬到教室里,不多时,就传来了女生被男生恶作剧泼水的尖叫,男欢女笑,好不快活。
我呆呆地站在走廊上,兰仲文眼角余光瞟见我闷着脸,迈着长腿走过来问我,“九九,你怎么了?”
“没。”我摇头,拿过抹布走进教室里擦讲台,一言不发。
但凡我乖顺,兰仲文都知道有古怪,微微皱着眉,看了看辛璇的方向,又看了看我,并没开口问什么,铁青着脸拿起抹布走了。
他走到窗边跟一个女同学互相擦窗户聊天了,那女孩是副班长奕琳,齐刘海,秋水眸,五官周正,皮肤白皙,不是很漂亮,但胜在有一股南方女子的娇柔温婉,很是有气质。她经常和兰仲文一起主持庆典,算得上交情颇深。
现下我被辛璇挖苦加恐吓,他不安慰我,反而去跟奕琳你侬我侬,我气得一口气上不来,肚子里闷着一团火,无处发泄。
蔚北北早就回去了,他有脚伤,可以不参加大扫除。乔漠跟容嫣在玩你追我逐的游戏,从我身后跑过,扯了扯我的马尾,我心情不利爽,狠狠瞪了他一眼作罢。
大扫除完后我并没有留下来等,独自在停车场取了车,揣着不安的心回家了。
骑到十字路口,旁边突然杀出辆单车来,以横冲直撞之势拦在我面前。
我大惊失色,手忙脚乱按紧刹车,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两辆单车用力相撞,我整个人向前飞扑,撞在龙头上,胸口传来了一阵闷闷的钝痛。
“九九你没事吧?”兰仲文快速跳下单车,哪还有往日那副高贵从容的样子,满脸的焦虑,恨不得被撞到的人是他而不是我。
我胸口麻痛,无力地摇了摇头,“没事,我回去擦点药就好了。”
“你来我家吧,我帮你擦点药,不然会淤青的。”
这话一出,饶是我脸皮再厚都不禁囧了,我现在十四岁,胸脯微微隆起,多少也发育了,怎么可以让一个男生看我的胸口?做梦啊这是!
而他居然能一脸诚恳的说出这么令人发指的话,难道我发育了这么久他都没看出来?这到底是不是正常的男生啊?
这么呆。
于是又摆了摆手,“真没事,我回家去擦药就好了。”
兰仲文愧疚极了,拧着英眉,眉目惑人,“我送你回去吧。”
我不想他太担心,只好点头,拍着疼痛不已的胸脯保证,“好吧,不过你也别太担心了,我家有祖传的跌打药,包治百病。”
兰仲文忍俊不禁,帮我扶好单车,整个龙头都歪掉了,他一边调整龙头,一边想起什么似的,扭头问我,“对了,今天辛璇她们找你麻烦了?”
“没有。”我心虚回答,不想让他知道这件事,毕竟他是男生,不能插手女人之间的争斗,否则会被说闲话的,说他欺负女人,孬。
我打算等下去电话堂哥,以前在香港,我也遇到过这种事,我心里很明白,告诉老师是没用的,必须自己私下解决才能杜绝后患。
“还说没有,我刚才都去问奕琳了,她都告诉我了。”
“你问她干嘛啊?又不是什么大事,我自己能处理。”表面装作不爽,其实心里还是暖暖的,原来他不是去跟奕琳卿卿我我,而是去向她打听我,她大抵就是兰仲文放在女生之间的眼线了吧,谁也想不到,班级里成绩最好最有说服力的女生是兰仲文的眼线,用脚趾头想都不会怀疑是她。
从来没有人像他一样对我这么好,这么无微不至。我心里又暖又甜,有股难以言喻的悸动隐在心脏表层下,叫嚣着,沸腾着,将要呼之欲出。
这时候,我还没搞清楚莫名的悸动是什么东西,只觉得每次看见他,与他说话,心脏就会跳动得很快,很慌。
装着一股自己不能掌控的心动和情愫。
“你自己怎么处理啊?你是从别的地方来的,这里你又没有朋友。我也不是要打听你,我只是不想你吃亏,知道吗?”兰仲文嘴角一沉,有些不悦,九九对他有秘密了,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觉得彼此的距离被拉远了。
我见他不高兴,语气就软了大半,“我知道啊,我现在就是要马上回家去告诉我堂哥,我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事,我堂哥可以帮我解决的。”
“你叫你堂哥特意请假来广州帮你声讨?那不是杀鸡用牛刀吗?”兰仲文又好气又好笑,“不用那么麻烦了,九九,咱们是大区的孩子,她们几个是南区的孩子,大区的孩子基本都是军家,性格野,南区的都是文家,性格温,就冲着你住在大区,我也得帮你,不叫你被人欺负知道吗?这叫睦邻友爱,团结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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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不忘

“啊?还有这种规矩啊?”心里说不高兴是假的,原来住在大区还有这种好处啊,开心地想了想,又觉得不妥,拧着眉看他,“可是男人不能插手女人的事啊,不然会被骂的。”
“萧九九啊,你什么时候可以聪明点啊?我有说过是我出手吗?反正你别担心了,星期一到学校你就没事了。”
我半信半疑,兰仲文又笑着说,“萧九九,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没?”
眼珠湛然,潜着股令人无法违抗的威严。
自打认识他以来,他说过的话不多,每次都是我在叽叽喳喳,但他说过的每句话从来都是作数的,在我为自己梦想迷茫时,是他化为一盏明灯指引我走向正确的方向。
在我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时,是他带着无神无主的我去诊所。在我被所有人误解难过时,是他从一而终的信任我,守护我。点点滴滴的琐碎事,讲起来太繁琐,但若汇进生命的长河里,足以涌动一生,经年不忘。
这个少年,终将一辈子留在我心里,经年不忘。
“那好吧,我就把我的生命交给你了。”
我郑重地握着他的手,兰仲文差点笑岔气,“萧九九,你怎么那么酸啊?”
“哪酸了?我这是感动。对了,明天是星期六,咱们一块出去逛逛吧?”
兰仲文前一刻还微笑着,这一刻笑容就隐去了,变得冷冷的,“你作业不用写了吗?”
我大囧。
他莞尔,眼珠惑人,“明天你带作业来区里的榕园写,我顺便帮你讲讲题,期末考快到了,不要成天想着玩,要想着怎么考好这次的成绩。”
“噢。”真是比我妈还啰嗦。
大区里有颗参天大榕树,三合抱粗,浓密的树叶覆盖出几十平方树阴,饱经风霜,却依旧苍郁茂盛。放学后或假日,有很多孩童喜欢在这里玩耍嬉戏,有看书的,有跳绳的,有放风筝的,也有运动的。
周六下午,我早早吃完饭,踏着直排轮滑行而来,榕树下设了几张石桌石椅,兰仲文已经在那写作业了,我俏皮一笑,绕过鹅软石小路滑了过去,用手撑在石桌上看他。
金黄色的阳光穿过树桠,似一缕缕水柱,带着光投射到他脸上,卓尔不凡,细碎温暖。
兰仲文抬起头,笑眼濯濯,“你来了。”
眼对眼,鼻对鼻,距离近得令人心慌。
我微微一怔,移开视线,把背上的书包扒拉下来,翻出各科作业,兰仲文在填几何册,我找到他所写的页数,把他的答案一个个搬到自己本子上。
兰仲文无奈摇头,“九九,你要尝试着去解题,好吗?”
“我真的不会啦。”我从笔袋掏出圆珠笔,边抄便咕哝。
“不会也要去努力,好吗?”他的声音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不然就算你到时候拿了特殊才艺奖,也不可能给你加多少分的,这样下去,你进不了我们学校的高一尖子班的。”
“我没说我高一还要进尖子班啊。”
兰仲文一楞,笔下的练习册被用力划出一道黑线,坏了一整页翩若惊鸿的字,他缓缓扭头,目光迟疑,“你高一不进尖子班了?”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其实我根本就跟不上尖子班的脚步,不过我现在的功课也变得好多了嘛,在你的带领下,我进步了不少,而且英语现在也加入主课了,你知道我英文好的,可以拉回一些分数,我不至于到最后一个班级了吧?所以到时候考多少分,分到哪个班,我就去哪个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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