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医女福满园》第13/21页


  达尔汉眺一眼,淡笑:「那是候鸟,每年到了某一时节就会飞个千百里远至他乡过冬,隔年春再飞回故乡繁衍。」他真喜欢听到她用嗲媚的清嫩声音喊他的名。
  「离乡千百里?」她惊讶极了,「谁告诉它们该飞往哪儿去,又谁告诉它们怎麽飞回家呢?」
  「全凭鸟儿天生的知觉。」
  「天生的知觉啊……」娇人儿眼神黯淡下来,浅浅苦笑自嘲,「呵,一样离家千百里,鸟儿还是知道怎麽回家,真比我强多了。」她目光恋恋不舍地缠著那群头也不回的候鸟。若她也能有双翅膀,她定不辞劳苦地飞过千山万水,回京城王府一趟;然後,再像候鸟一样飞回来……
  想到这儿,她忽然怔住--等等,她干嘛要回来?
  「猫儿。」男子蓦然翻旋过来,一抹宽大厚实的身影阻断她的视线。他低身让俊朗的容颜俯得更近,长发从身後垂下恰与她一头乌绢相混,笼罩著让她视界中只有他。
  同他四目相望,庆欢胸口怦怦狂跳,有种几乎喘不过气的激荡在体内兴起。
  他要做什麽?莫非又要……在这里强硬地「宠」她一回吗?
  这个满身野傲气息的男人总是精力充沛,需索无度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狂欢的机会,也全无室内、外之分;糟糕的是他对她的身体愈来愈熟悉,三两下便能轻易使她兵败如山倒,任他攻城掠地,而她仅剩求饶的软弱娇吟。
  长指轻拂过猫儿细腻的脸庞,达尔汉为心上某种不明情绪摺拧眉心。
  「不许走。在我还喜欢你的时候,你哪儿也不许去,只能留在这里陪我。」他霸气命令。
  她一颗驿动不止的心,他当真压抑不下吗?究竟京城里有什麽她无法割舍的人事物?
  「来,猫儿。」他忽然拉她起身,往草坡下方奔去,将复杂的苦涩和不曾识得的依恋全数抛弃在後面。
  在他厌倦放手之前,她哪儿也别想去!就算眼前揽不住她的灵魂,至少是实实在在拥著她的人!!
  「要不要听听我唱歌?」他笑了笑,随而引吭高歌。
  骑上雪白的骏马并肩驰骋,
  亲爱的姑娘哟请体察我内心的隐情,
  践守前约咱俩同返故乡吧!
  愿我们同甘共苦永远和睦。
  骑上黄骆驼相依而行,
  亲爱的姑娘哟请接受我炽烈的爱情,
  遵照前约咱俩回转家乡吧,
  愿我们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他的歌声浑厚醇亮,随风悠扬在草原上,歌喉令人赞赏。
  歌毕,俊迈的男子旋首问:「懂吗?」见猫儿又是点头、又是摇头,他於是不吝把歌词改以汉语解释了一次。
  这歌其实庆欢听得再清楚不过,但她就偏要装傻,让达尔汉把那真挚的字句一一对她诉说。
  讲解一遍後,男子轻拧了拧她的俏鼻,笑言:「这可是民间男子求婚的歌谣哪!」
  庆欢震愕。求婚?那……他是在向她求婚吗?
  刹然间,她醒悟了方才还想飞回蒙古来的原因--因为她心系这个男人,因为她……爱上这个英俊嚣张、潇洒霸道的男人了!
  娇人儿为这个发现而悸动热红了眼眶,天真烂漫笑著偏头问:「你是要娶我吗?」身为大清的和硕格格,她的身分同他可谓是门当户对,如果他真愿意娶她,她就说出自己的身世实情,然後回京城去等他迎娶。
  没错,她真是爱上他了!就在那回曲意承欢之後,一切都不同了。
  不知何时起,达尔汉的每一句话都变得重要,一记眼神、一个表情,便能牵动她全部的情绪。她渐渐习惯腻在他身旁,享受他的温暖和温存,为他歌、为他舞,为他忘情地失却所有闺仪,蜕变成最浪荡的侍妾情妇取悦他。
  她爱上他了。所以她可以舍弃京城的繁华绚烂、雕梁画栋、山珍海味,到这一望无际的草原来,陪他住蒙古包、吃各种奶制饮食,只求在他身边。
  「娶你?」达尔汉微讶地瞥了瞥她,继而大笑出声,彷佛她的问话实乃滑天下之大稽。「哈哈哈……有趣,真有趣!」狂笑间,他把小旗女卷进胸怀,支撑他笑得无力的颀长健躯。
  「唔,我当然可以娶你;不过基於蒙古和大清『世缔国姻』的前提,贵族需与贵族通婚,你要能及时找到一家王府,投胎生作格格。哈哈……」真是个遥不可及的痴想!
  庆欢急忙睁大眼睛,「可以的,我可以变成一个格格啊!!」
  「也许吧!可惜我没时间等你这个格格重新再长大。」他指梢点止她欲辩的朱唇,「因为我和京城的一个格格已有婚约,成婚大抵是这两、三年的事,恐怕等不到你了。」她足以引人入罪的香软甜蜜已是他一日不可无的必需品,谁要等她完成那不可能的幻想!
  什麽?!他……他已经……
  彷若遭雷殛般的震惊令庆欢垂下螓首,瞳神澹然。「原来你已经和京城的一个格格订亲了?」首次初尝的心痛,竟较第一日捱受鞭挞的疼痛要更胜百倍。
  「嗯。」达尔汉应了一声,心口没来由地骤然闷窒,厌恶想起京中彼桩他出於年轻冲动而胡乱定下的婚约。
  「好了,猫儿,别再提这些,现在这样开开心心在一起不是很好吗?」他试图吻去掺入她眸波内的哀伤杂质,「我保证,即使我娶妻,只要我还喜欢你,就会永远这样照顾你;倒是你,好不好忘了京城的事,别老想著回去?一直留下来吧?」
  说吧!说愿意留下来陪他,说归期可以为了他而遥遥无定,说吧!因为他相信自己对她比喜欢还要深切的喜爱,是可以永生不变的。
  「我……我想回去,我不能留在这里一辈子。」内心千折百转,庆欢硬声道出与男人期许完全背道而驰的答案。
  她深深後悔自己的感情不知不觉误入歧途,爱上一个不能爱的男人;即使可能无法自拔,她也必须离开他。说是小气也好、吝啬也罢,她就是无法接受自己来日要同另一个女子分享这让她全心爱上的男人。
  松开箍著她的臂膀,达尔汉为心中好似该发却发不出的怒意静默了顷尔。
  「该回去了,上马吧!」扶她上马鞍,他策马踏上回往斡儿朵的路程。
  ☆        ☆        ☆
  夜晚,繁星点点,王帐内火盆熊熊燃烧,火光照得周旁通亮。
  卓布库接过贴身侍卫奉上沏好的花砖茶,细细品啜,眸子阴沉不变。
  「鄂泰,你所言属实吗?」
  「是的,大汗。根据眼线回报,达尔汉郡王对那女奴的宠爱,简直到了迷恋的程度!每日在她身边寸步不离,至今两个月馀的时间不曾来王帐议事便是一个证明;另外,郡王辖下的事务现皆由图敏和哲别耶齐代办,他们对郡王的屡劝不闻亦十分不悦。」鄂泰欣然呈禀这必定会让主子开心的消息。「郡王失礼无仪之事不仅如此,属下甚至还听闻,他携著那女奴在野外媾合……」
  「无耻!」一旁始终保持沉静的克额仑忽地吼出,拳头紧握,「达尔汉根本是只没人性的禽兽!」
  那匹种马到底把明珠当成了什麽?跟他一样寡廉鲜耻、专供他交媾的牝马吗?或当她是个没尊严的妓女?居然架著她在郊外野地行苟且之事!可怜的明珠,又是怎麽跟他哀求、挣扎而不得,被迫承受了他的威逼……天!
  克额仑想得头都痛了。
  尝一口好茶,卓布库对气愤难平的独子淡出一语:「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克额仑。只要他存在一天,你关心的明珠就必须多受一天折磨,直到他厌倦丢弃为止。想想,如果你能除掉他,让明珠得到解脱,明珠想必会很感激你吧?」
  「『以身相许』似乎是关内女子常有的报恩方法,王子。」鄂泰跟著主子一搭一唱。
  清俊的年轻男子沉默半晌後,低漠言道:「父汗,您有方法吗?」
  卓布库与贴身侍卫相视一笑。以小女奴为饵的计谋得逞,他终於得以把儿子拉站上同一阵线!至於那堕落在女人香里的侄子,大抵来日无多了;顶多,就让他逍遥到新年吧!
  呵呵呵……
  ☆        ☆        ☆
  降雪了。
  蒙古高原上的风雪之酷寒冰冷远胜北京百倍,庆欢从没经历过如此严寒。所幸暖炉把帐包内空气煨得暖呼呼,身边还有个男人伸出强壮的臂膀环著她,发自内心的温暖让她一点也不觉冷。
  「猫儿,来,这是我要送你的,把它戴上。」
  达尔汉从女奴奉上的托盘取出一只精致的纯金雕环,围住她的细颈,亲手把榫头接合。这金饰的特制榫头一旦接合,除非用钢剪将金环剪开,否则再也拿不下来。
  戴好後,卓俊的男人把她仔细瞧了又瞧,满意地弯起唇角,点头道:「好看极了!你皮肤白细,配著金子正是好看,真是好极!」
  长臂一环,他把娇人儿搂坐腿上、贴在胸前,低头笑看她清澈灵莹的眸子,指尖轻滑过她颈上的金镂圈环,万般爱怜地捧住皙致小脸蛋,柔柔付上一吻。
  「套上这个,你以後就只能是我的,知道吗?我最贵重的宝贝,就是猫儿你……」猫儿上了项圈,以後就不再是只无主猫,而是专属於他的家猫了。
  之所以这麽做,不仅仅是为宣示这清灵美艳的人儿是归他所有,更是为一种迫切急需的安全感,恍若为她套了环饰便能禁锢她的心魂,留她永远在身边。
  静倚在他的肩头,庆欢有些感动,也有些哀愁。
  她十分愿意当他贵重的宝贝,让他这样抱著宠著;可再过不久,就会有另一个女人顶著郡王福晋的身分来踢开她,占据他枕边原属於她的位置,而她……充其量只是个附属品,一个勉强得宠一时的女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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