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蛮皇妃:暴君看招》第151/204页


  其实,能够拥有她,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他又何必……
  长叹一口气,他站起身來,悔恨道:“对不起,是我太在乎你了,我不能容忍任何人分享你,即使是父皇也不允许!”
  林莫愁含着泪,点头,道:“你不要说了,我都知道,我都知道的!”她不后悔远嫁东瀛,因为在这里,她第一次尝试到了被宠爱的滋味,她愿意用自己的一切,來守护这份她期望已久的感情,这也是林莫愁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男子的爱,她之所以豁出了家国,一切都是为了十五郎能够在将來有一天荣登大宝。
  但愿,她能得偿所愿,梦里,她向着许愿树祈祷着。
  十五郎这夜,就坐在她的床头,静静地守着她入睡,
  第三卷 亡命天涯 第九十章 远征新罗 二
  春暖花开,鸭绿江边百花齐放,冬雪消融,潺潺的流水倒影着绿树薿薿,白鸟齐鸣,似是演奏着叮咚的天籁。
  一个俊朗挺拔的身影,穿梭在这鲜有人烟的江边,手持一副牛皮地图,便倚在一棵倾斜倒坠的树木上,枕着新生的枝蘖,清鲜的空气便沁入了他的鼻翼,说不出的舒服。
  他一边放松心神,一边婆娑着牛皮地图上的险山峻岭所在之地,凝眸思索着什么?
  此子正是朝逸轩派往征伐新罗的统帅霍飒。
  正在他沉思的入神之时,一声清脆悦耳的稚嫩童音响起,一个着了华丽的朝鲜服装的小女孩欢笑着追逐着一只小白兔,笑声清脆悦耳,宛若银铃。
  男子含笑看着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并不说话。
  女孩边追便撅嘴嘟囔道:“哼,小白,每次都跑这么快,欺负本公主两条腿吗?”
  女孩说的是朝鲜语,霍飒出兵朝鲜之前,也曾学过朝鲜语,故而听得懂女孩的话,心中不觉对女孩纯真可爱的言语勾起了兴趣,含笑看着她。
  女孩四下看了看,发觉并无人烟,在看了看波光浩淼的江水,任由那小白撒腿跑去,自己静静地坐在江边,缓缓地褪下身上的衣物,一边褪去繁重的大衣,一边嘟囔道:“都是父皇不好,非要我去和亲,我都沒有见过朝明的皇帝,怎么能确定我喜不喜欢他嘛,连日里风餐露宿的,害的本公主都沒机会洗澡!”正好这时,和亲队伍停扎在两国交界的鸭绿江边,她偷追着小白兔跑了出來,方才有这么一时的闲暇沐浴。
  看着女孩莹白如玉的肌肤,霍飒眼睛都快瞪直了,只觉得腹中升起一股邪火,嘴唇微微有些发干。
  虽然这位新罗的小公主并未曾发育完好,但是她莹白如玉的肌肤在阳光下闪烁着灼灼的光芒,盈盈一握的小蛮腰,纤长的玉腿竟她缓缓的褪去多余的遮掩物,露出一片春光,噔时这春花灿烂,绿草欣欣,树木林立的鸭绿江边,愈加显得春光旖旎。
  霍飒慌忙别过脸去,却是一不小心撞上了那新生的枝蘖上,树叶哗啦啦地颤抖着。
  女孩一惊,脚下一滑,便听得扑通一声,她狼狈之极的掉入了江中,因起势不稳,故而笑脸沒入了江中,四肢折腾着想要爬上岸。
  霍飒见状,凌空跃起,横行到江面,一把拦起女孩的腰肢,将她带上了岸。
  女孩慌忙之间穿上衣服,恶狠狠地瞪着他,看他的穿着并不像是新罗人,着了的是猛虎下山宽袍,腰间配着一块朝明尊贵的黄金制成的精致金牌,隐隐约约能看到上面猛虎的花样,她心中突然一惊,面色也极为和善地打量着他,装作诧异地问道:“大哥哥,谢谢你救了我,可你怎么会在这里呢?是不是迷路了!”
  霍飒微微一笑,道:“你是新罗的公主!”
  女孩眉毛一挑,心中警惕道:“你是汉人吗?私自闯入新罗国界,究竟有何企图!”
  霍飒微微错愕,本以为这个女子是不轶世事的单纯女孩,沒曾想这女孩第一句话便是试探他的虚实,他忍不住感慨:生在帝王家的女儿,的确不容小觑。
  他龇牙一笑,道:“我的确是迷路了,只是你若是公主的话,会为了我这么一个汉人,特意送我一程吗?”
  那女孩眸色微微有些犹豫,良久才咬牙切齿道:“本公主都已经被你看光了,你…我……”她正欲说什么狠话,但是转眼间嘴角却挂上了魅惑众生的甜甜的笑意,道:“大哥哥你肯救我,证明你是好人,我送你回去的话,你总不会趁机欺负我吧!”
  霍飒听罢这话,七窍几欲喷出血來,看着她尚未发育完整的身材,摆摆手道:“我可沒有那么重口味!”
  女孩显然沒有听懂他的话,但是却误解为她的魅力不够,不由得又哭又闹道:“你这个坏哥哥,竟然变相说本公主不漂亮!”
  霍飒错愕,他自从军便是孤家寡人,并未曾与女孩子怎么接触过,一时间有些支支吾吾。
  女孩终于还是有些太过年轻,城府尚未修炼到家,按耐不下心中的火气,哼道:“你这个淫棍,都将本公主看个精光了,本公主都不责怪你,你支支吾吾是作甚,送还是不送,一句话,干脆一点!”
  霍飒擦了擦额上的虚汗:吓,这公主也真够凶悍的。
  半晌,他才吞吞吐吐地答道:“你说你住在哪里,还是我送你吧!”被一个小女孩送回家,这件事一旦说出去,别说自己的战友会取笑他,就连士兵们恐怕也会借机调侃他,他这大将军如何立威。
  那小公主听罢,眉开眼笑,道:“大哥哥,你真好,我就住在前面的营帐里,送我回去吧!”
  霍飒看着她狡黠的笑容,心里突突直跳,有种上了贼船,入了套的感觉,似乎这个小公主就等着他送她回去呢?
  小公主一路踏着青青小草,一边欢快地蹦跳着,道:“大哥哥,你看那边那棵小乔木叫做刺榆,是北国惯有的乔木,那棵花漂不漂亮,像不像蝴蝶,它也有很美丽的名字呢?就是花蝶,我们新罗第一美女的名字就叫花蝶呢?不过母妃说等我长大了,也一定是整个新罗最美的女人,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的把我嫁出去,嫁去一个我从來沒有到过的陌生的环境,大哥哥,你是汉人,你去过你们那里的京都吗?那里是不是跟母妃说的一样,有奢华漂亮的宫殿,地为白玉,遍铺黄金,墙壁之上镶满了翡翠琉璃,房梁之上缀满了玛瑙珍珠,有特别漂亮的锦缎帷幔,还有天上地下的美食!”
  霍飒干笑道:“虽然说的不尽属实,却也是反映出了帝都的繁华!”
  小公主嫣然一笑,刹那间天地为之失色:“那大哥哥,有沒有办法让我不嫁给皇帝也能在京都到处逛街的办法呢?”
  霍飒拊着小公主那只通身皮毛洁白如玉的小白兔,轻咳道:“这……我一个普通百姓,又怎么会知道呢?”
  小公主脸上流露出失望的表情,看在霍飒眼里心底都觉得极为刺眼,仿佛让一个这般精致绝美的小女孩伤心失望是天理难容的罪过似得。
  他心中暗骂:这真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小妖精,如果是一般君王,怕是定要为她升起兵戈,刀刃相抢了,但是咱朝明的这位皇帝,是出了名的不恋女色,后宫中的女子哪一个不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但是在这暴君的眼中,再美的女人也像那御花园中的花草一样,迟早会枯萎的,语气浪费时间在培育鲜花,施肥浇地之上,倒不如多花些功夫,运筹万里锦绣江山。
  似乎自从他登基以來,杀伐果决,手段狠辣,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雷霆手段,威服四夷,灭南蛮,吞并北疆,一举击碎左贤王的反叛大军,捣毁前朝余虐,紧接着有马不停蹄地策划了征伐新罗,吞并东瀛的浩大征伐。
  有时候霍飒都怀疑,这个暴君为何精力如此充沛,当真是年少气盛,雄心勃勃啊!
  新罗公主的营地极为简陋,只数十个仓促的帐篷,凸凸地立在那里,帐篷也是极为寒酸的,并不严实,也难怪这新罗公主会抱怨沒有洗澡的地方。
  霍飒眸光流转,将整个营帐尽收眼里,大致摸清了來人的线索,方才道:“任务完成了,公主若是担心我的安危的话,就给我一块这附近的地图,我定能找到回去的路!”
  那小公主忽然扯下他腰间的令牌,撒腿便抛入了营地,大声嚷嚷道:“有刺客,抓刺客啊!”
  霍飒心中一紧,暗骂一声,噔时便有数百名官兵提着长枪追赶了过來。
  小公主回眸冲他吐了吐舌头,贝唇微启,霍飒隐约间能听懂她的意思,无非就是咒骂他偷看她洗澡这般的事情。
  他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以后不能被美色所诱,他一见到女人似乎总是忘记自己的任务与目的啊!这样迷迷糊糊地被这小公主下了一套。
  不过他也着实佩服这位小公主,竟然被人看光了身子,隐忍了这么久,的确不是简单人物。
  见士兵冲了过來,霍飒只是冷笑一声,抓起一把最先刺过來的长枪,伸手一夺,将那士兵拉翻在地,而后手中长枪飞舞,璀璨的气芒划过士兵的肩头,噗的一声鲜血飞溅,带走无数的生命。
  那些士兵身后提了长枪的士兵猛地顿住脚步,惊恐地看着他。
  趁着这空挡,霍飒一个抬腿飞旋,废掉了这群人握紧兵器的双手,再一枪,干净利落地解决掉这群不起眼的士兵。
  越來越多的士兵闻声涌出,甚至有些穿着并不一般的江湖人士出了帐篷,霍飒不敢耽误,提腿便飞奔至森林,希望通过地形來解决掉这群不速之敌。
  那士兵自然跑的极慢,但那些穿着精干的新罗高手脚步轻盈,手中持着各样的兵器,谨慎地踏入这片丛林。
  只听一人皱眉道:“大家小心,此人便是这次征伐新罗的主将霍飒,若是我们能在两国开战之际,砍下主将的头颅,那么小公主也不必远嫁朝明,我们誓为守护公主而联合到一起,这关键时候,即为家国,也为我们共同喜欢的人,拼杀,定要将那将军斩首!”
  说话的这人是个中年汉子,脚步极为轻盈,显然是个一流高手,脸上带着狰狞的杀气,他一言说出,众人附和,似乎他在这江湖中人之中极为有威望,
  第三卷 亡命天涯 第九十一章 远征新罗 三
  霍飒贴着树木,整个人神经高度紧张,这些新罗高手虽然武功并不是出奇的高,但是重在量多啊!他怎么也沒想到这个小公主竟然未曾长大便已经有这么多的一流高手死皮赖脸的跟着她了,那要是长大了,可怎么得了啊!
  他屏息凝神,手中多來的长枪之上,摇曳的血芒滴滴答答地坠落在鲜嫩的叶瓣上,染红了整片树叶。
  他所藏匿的树木之下,一个着了紧身朝鲜皮甲装的男子持剑,四处凝望着,蹑手蹑脚地从他的脚下走过,突然,水滴溅落的声音惊得他顿住脚步,欲言又止,他正欲通知众人之际,想到了若是他单独一人拿下这主将,那么日后在得到小公主的几率就会更大一些,怀着这样的私心,他握紧了手中的长剑,意欲单枪匹马与霍飒搏杀。
  霍飒冷笑一声,隐匿在树叶丛中,手中长枪忽然猛地一掷,带着千吨万钧,猛烈地插在了那人的脖颈处。
  那新罗高手喉咙一甜,艰难地伸手格挡而去,却是奈何这长枪运力太猛,他做不得反应,便死不瞑目地倒了下去。
  霍飒冷冷地将他的兵器劫走,踏着树叶婆娑,在尚未有人发现他之际,又一次消失在丛林。
  有时候一个私心,便是能要了命的。
  一只只麻雀穿梭在树林里,叽叽喳喳叫的正欢。
  霍飒长剑杀气飞旋,又一次沒入一个一流高手的心口,踏着飞鸟再次隐匿。
  而那新罗极为有地位的男子终于隐忍不住,对众人道:“我们不要分散了开,这样会让敌人有机可乘,各个击破,大家一起行动,务必要将这胆小鼠辈诛杀于新罗勇士的剑下!”
  众人连番附和,背靠着背,摆列出鱼鳞阵,此阵可攻可守,尤其对远攻极为有利,队形保持起來极为不易,但新罗高手这队形保持的极为严整,端的是玄妙无比,看起來这些人似乎配合了许久。
  霍飒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样的队形,他倒真是沒有把握杀掉整个队形的主心骨。
  趁着他们身后的士兵围聚到一处之时,霍飒脚底生风,手中宝剑刷刷落下,砍去自己所在的树下鱼鳞阵阵中两人的头颅,然后脚底抹油,迅速抽身,飞扑到树上,绕來绕去,终于甩掉了身后的江湖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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