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墉文集》第352/476页


  当退潮的时候,我常带着女儿顺着沙滩走,走很远,看白鸳鸳、绿头鸭
(mallard Duck、夜鹭(Night Heron)、海鸥和长脚的麻(Rittern),在那里玩耍、找东
西吃。
  河口,是浮游生物聚集的地方,也就吸引了许多吃浮游生物的鱼虾。退潮,好多小鱼、
小暇都露出来,还有淡菜和蚝。聪明的海鸥总把那些介壳类的东西叼起来;飞得高高的,再
扔下。一边扔、一面往下俯冲、一面大声叫,意思是:“这是我扔下去的,掉在地上打碎,
好吃里面的肉,你们千万不准抢。”
  尤其是冬天,地上积了雪,软软的,摔不破硬壳。海鸥就往铲过雪的停车场扔,“啪啪
啪”之声不绝于耳。又有一回,停车场没铲雪,我铲了雪,它们居然扔到我家来,还对我大
声叫。
  我的院子里,夜间也常有防客,好几次看见浣熊爬到窗外的大树上,对着我看。据说有
些人家的门铃按钮发亮,它们还会去按铃。熊是够聪明的,连吃东西,都识货,自从尝了我
家的垃圾,就不去邻居家了,专来我这儿――找中国食物。
  野兔和雉鸡也常在窗外散步,有一只雉鸡是瘸子,从来没见过它飞,我实在搞不懂,它
平常住在哪里?还有那灰灰的野兔,常在我慢跑时蹲在路上,想必数量不少,它们又是在哪
里挖洞,怎么过冬呢?
  野兔的天敌,我没见过,但是常听它“呜呜呜”的叫声,一般说猫头鹰只在夜里哭,不
知为什么,我家的猫头鹰总在白天叫。我猜它一定吃了不少小野兔,再不然就是地鼠,因为
在松树的下面,常看到它吃剩下的骨头,有这血淋淋,带着肉,十分恐怖。
  在城市里能见到野生的小动物,不但因为人们为它们保留“野地”,更因为这些野地能
相互连接。于是一只小鹿可以从曼哈顿那头,跑几十英里,跑过可乐娜公园、进新鲜草原公
园、再进爱丽湖、跑到海湾,跑进我家的后院。如果只有“点状”的公园,许多野生物都难
以生存。
  秋天来了,许多鸟,像是加拿大雁、蜂鸟和燕子都要走了。对于那小得像蜻蜒的蜂鸟,
能向南一直飞,飞过八个州,坐喷射客机都得三个多小时,才能到达的墨西哥,我实在难以
想像。不过自从看了一部报导蝴蝶由意大利到法国飞越阿尔卑斯山的影片之后,我就了解
了。它们像是“精虫”,一路死、一路游,所幸数目多,才能有几只活着到达彼岸。然后,
它们的子孙,又会循着原路飞回。
  也想起在阿拉斯加溪流里,见到的蛙鱼(salmon),多么急的湍流、多么斜的地势,是
什么力量驱使它们拼命向上冲?也就有那些聪明的狗熊,站在大石头上轻轻松松地捕食。
  更狠的是人,居然在溪口拉起网子,做成养鲑场。远远望去,成千上百的鲑鱼,不断跃
出水面。它们不是高兴得跳跃,是想跃出网子、跃上溪流,完成它们产卵,然后死亡的任
务。
  秋天就是这么充满变动和不安的季节。
  叶子开始变色、凋零,小动物将渐渐无所遁形。要活下去过冬的,现在得拼命吃、拼命
存,储蓄足够的热量或存下足够的食物。夏天变成灰色褐色的野兔,为了在雪地里不被发
现,得渐渐变成白色。
  果子成熟了,苹果烂一地,散发出酒味,足以把浣熊吃得歪歪斜斜的。橡果、棒子、核
桃,也掉了一地,一只只松鼠,排着队,衔着果子走过横越我院子的电线,我只要大吼一
声,它们就会吓得把一堆“美食”全扔在我院里。
  虫子经过一个夏天,都吃得肥肥的,尤其是蟋蟀,又黑又亮的大圆头,色迷迷地成大鬼
叫,那叫声直让人以为是小鸟。走过去看,才知道是藏在墙缝里的小东西。
  迁徙的小东西们,一个个都要起程了。吃这些小东西的动物,得赶紧杀生、赶紧吃了。
  花朵也一一萎落,蜜蜂忙着在仅存的几朵花间穿梭,同一朵花能在两分钟内,被五、六
只蜜蜂光顾。蝴蝶和蛾子也忙着交配,生下蛋,让蛋去度过严寒的冬天,大概知道“自己是
非死不可了”。
  秋天就是这样。东西可能多得吃不了,又突然没得吃。命可能好极了,又突然坏极了!
如同中年人,总算熬过大半个人生,打拼半辈子,有了钱也有了闲,开始能泡酒家、下舞
厅、进赌场,却突然心肌梗塞,倒下了。
  秋天是冬天这个大悲剧来临前的混乱,仿佛沦陷前的西贡或上海。有俄国轮盘赌,也有
最后一杯醇酒和美人。有人准备逃,放下家、放下产业,带着老小“一阵长叹”地飞走。也
有人死命抢,见一个抢一个、见一个杀一个,反正也没剩下几个明天。
  秋天是杀的季节。天杀万物、万物杀万物。派蒂也一样,经过复元、经过学习、经过成
长,在这乱世秋天到来的时刻,它已经成为一个职业杀手,而且是位“超级杀手”了。

英雄
            十月二日
  我很喜欢克林伊斯威特编导的那部西部电影“杀无赦(Unfcciven)”,也很欣赏描写
美军打越战的电影“前进高棉(Platoon)”。这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英雄、没有天生的“义
师”,更没有天生的“杀手”。过去西部片描写的都是快枪侠,枪出套、人倒地,一人能对
付几十人。其实大部分的快枪侠,都可能由“窝囊废”出身,一辈子没杀过几个人,只因为
下手毒、比人狠,就成了神话中的英雄。
  二十年前也很少有美国电影,对越战作负面的描写。那是“仁义之师”,就如同“皇后
的贞操”,不容人们置疑。岂知一群毛头小伙子,突然拿起杀人的武器,离乡背井,带着种
族和武力的优越感,到地球的另一边。面对一群黄色皮肤的人,面对时时刻刻的死亡,可能
做出多么不正常,且丧尽天良的事!
  大多数战争电影和小说,都过度神话其中的英雄,似乎只要成为英雄,也就成了半个圣
人,不再有七情六欲的人性、不再有龌龊卑鄙的童年。他是钟灵毓秀、天纵英明,他是万民
所仰、社稷所靠。
  岂知愈能成为英雄豪杰的人,愈可能在早年受到奇耻大辱,曾经卑微困顿。不然,他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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