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疯狂逼婚三十必嫁》第2/70页


  五年的相亲相爱就这么轻易的成为过眼云烟。
  一别,已经年。
  流言蜚语是生活的一部分
  我任职的是一家大型的女性美容会馆,每一种项目的价格都很昂贵,来享受的女人基本是金领,千金大小姐,或者富太太。而我就是这家会馆的化妆师。其实也只是在她们享受各种服务后,让她们脱妆的脸部重新焕发神采,甚至更加光彩照人。
  化妆,是会馆的一种免费项目,所以我的工作很轻松,只是交际圈大大受到限制,清一色的女人,而且几乎全是长舌妇,会馆里的每一位女性,无不被拿出来八卦过。
  托她们的福,我的不幸也被宣扬得有声有色,短短时间成为会馆的“大明星”,甚至连我不知道的细节,她们都打听得一清二楚。比如现在――
  对面传来陈夫人的声音,“那个莫绯绯啊,听说她的未婚夫并不是因为爱她才娶她的,而是因为她是那男的初恋情人的同班同学,为了延续那种初恋的亲切感,才同意和她结婚。”
  “哎呀?真有这种事?那个男的也真够痴情。不过她的未婚夫一表人才,她还真是配不起他呢,我还奇怪她怎么这么好命,能嫁给那样优秀的男人。”
  由于今天两个门都没有关上,所以她们说的话变得异常清晰。
  我整理着化妆包,自嘲一笑。
  这时陈夫人又说:“莫绯绯也就是因为知道了事情真相,心里气不过,去找未婚夫理论,据说闹得可凶了,结果被未婚夫亲自押到机场,遣送回来。她当时死命地抱着未婚夫又哭又叫,比机场的广播还响。”
  旁边的同事叶莞看了我一眼,我朝她耸耸肩,无所谓地捧起茶杯去泡铁观音。
  陈夫人继续说:“其实,莫绯绯就吃亏在不肯吃亏,这点醋都要吃进肚子里,所以怎么不被甩呢?”
  “可不是。话说回来,还只是未婚夫,并不是老公呢,还没结婚就管得那么死,男人能不怕吗?就连我,都觉得要窒息了。”方千金咭咭地笑起来,像只母鸡。
  “听说莫绯绯对未婚夫可痴情得紧,他们很小就认识,所以打小时候起她就暗恋人家了,追了十几年就快水到渠成,眼看婚期将近,蹦出那样的消息她心里自然紧张,所以她才会有那么激动的反应,――也算是人之常情。”
  “哎,莫绯绯那么早熟?不过那样的男人,女人可眼红着呢。能嫁给他就是一种富气了,后半生几乎可以不用发愁,她那么计较做甚。”
  呵!精彩至极!可怎么越听越像皇帝的后宫?
  人的嘴巴真是神奇,除了吃饭,还可以成为一种最强大的互联网,快捷详细,最主要的还免费。
  这样的生活很闷,但也并不是不快乐,至少听那些小姐太太们长舌时,总能知道一些令人发笑的事情,打发了许多无聊的时间。
  “真是越说越不像话了,绯绯,我去帮你去出一口气!”叶莞站起身,想往外走。
  “爱说就让她们说,过了一段时间就淡了。”我吹了一口茶,“她们可不是喜欢炒冷饭的人。”
  叶莞停下脚步,转头看我,半晌疑惑地问:“绯绯,那事情……真像她们说的那样?”
  我轻笑,“看来人言的确可畏,你天天这样被流言荼毒,居然还会产生相信的想法。”
  “话不是这么说,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叶莞瞪我,“我是关心你。说真的,如果真有一部分事实是那样,你当时真该回去道歉。”
  我冷笑,“就算她们说的话有百分之五十的真实度,另百分之五十的夸张已足以掩盖整件事情的真相!”
  发觉对面安静了下来,心中一动,放下茶杯站起来,走到门口,便看到那几个女人躺在美容床上,一个个睁着大眼,一付凝神细听的模样,就是美容小姐都放慢了手下的活儿。
  看到我站在门口,美容小姐忙低头认真干活,那些女人则闭起眼假装洗得很舒服的样子。
  真想手里有一条鞭子,狠狠地抽她们一顿,一个个无论怎么看都像是皮痒的。
  调整好我脸上的表情,绽出一个标准的微笑,将门给关上。
  心里轻叹口气,想起楚辞的一句话:人活在世上,就得承受俗世的流言蜚语,这才叫生活。顿感安慰不少。
  我和楚辞的确是青梅竹马。
  那时候,城市还没有大面积的规划,我们两家就住在一条街的同一个四合院里。
  院子的中间种着一棵壮实的无花果树,树边楚辞的爷爷用红砖头一块块地起成一圈砖栏,每年无花果成熟时,我和楚辞就会站在砖栏边,手拿着竹簸,兴奋地看着我爸爸或者他爸爸用长杆挑下一个个的无花果,我们就在下面接,一接一个准。
  楚辞幼时很顽皮,像所有男孩儿一样,喜欢捶拆撬打,把他家里弄得绑绑响,结果每次他爸回来总要揪他一顿,他就常跑到我家躲。
  后来上了小学,我们在同一个班里,那时我性格比较安静,不太爱与小朋友接触,爸爸怕我被同学欺负,就让老师安排楚辞和我同桌,上学放学也让他和我一起走。后来初中高中也很自然的这么在一起。
  很奇怪,纵然年少时拥有如此亲密的时光,我们之间却谈不上亲密无间,两小无猜。
  我直到高中毕业,对他的印象都不是很深。只知道有这么一个玩伴,同学,或者友人。
  所以,说我对楚辞暗恋十几年,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再后来,我们都考上了大学,他在东边,我在西边,出门在外,同一个城市的人联络起来都会格外的亲切,没事就在网上聊天,聊那些新鲜的、伤心的、有趣的事情,也会偶尔聊聊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候,我依然没有爱上他的感觉,只是对他有一种倾诉的依赖。
  是从什么时候起,对他动了心呢?
  我坐在酒吧里,一边喝酒,一边回忆着。也许是酒精的作用,让记忆也变得迷糊了。
  “小姐,能请你跳个舞吗?”身旁有人很绅士地问。
  侧过身,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
  灯光很暗,但仍能分辨出是个面目顶俊的人,高子很高,身形很好,一身西装熨烫得笔挺。
  还算赏心悦目,可以成为舞伴,我一笑,站起来,将手放在他掌心。
  我的指尖很冰,从小就是这样,无论春夏秋冬。
  他的手指尖也很冰。
  当我们的指尖彼此触碰到对方的手心手背时,均吃了一惊。
  我很怕冷,不由抽出手,脚下也一滞,他恰到好处地虚扶了一下。
  “我第一次碰上手指冰凉的男人。”我歉意地笑笑。
  “很抱歉,天生如此。”他微笑,“你的手指也很冰凉。”
  “是的,天生如此。”
  我们相视一笑。
  嗯,很不错,有点浪漫。算不算是一场艳遇的开始?
  再一次的,他牵着我的手滑下了舞池。
  他的舞跳得很棒,我几乎要怀疑他是专业的国标手。他带得很好,转圈时我一点也不费力。
  “跳得不错。”他说:“你常来这里?”
  “不,偶尔。”
  我说了谎,不想给他进一步窥探的机会。
  事实上,与楚辞分手后,我就开始沉浸于各家酒吧,借以打发晚上的时光,和思念。
  一年了,对他还是没法放下。
  灯光打在我们身上,面前的这个男人给人一种若隐若现的感觉,我忽然有一种错觉,似乎他就是楚辞。
  攀着他的肩不由得紧张起来。
  “你在看谁?”他的眼光很敏锐。
  “看一个遥远的人。”我回了回神。
  “为什么是遥远?”
  “因为触手可及,却咫尺天涯。”
  他忽然笑起来。我终于收回乱糟糟的心思,仔细地看了看他。
  “终于正眼打量我了吗?”
  他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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