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你去笑话我吧,”阿尔贝答道,“反正我是堕入情网了。”
“你说得我心慌啦,”弗兰兹大吼道。“这看我不仅得一个人到勃拉西诺公爵那儿去,而且还得一个人回佛罗伦萨哩。”
“假如我那位无名美人儿的脾气也象她美丽的容貌一样柔和,”阿尔贝说道,“那我在罗马至少还要住六个星期。我崇拜罗马,而且我对于考古学一向很感兴趣。”
“喂,再多来两三次这样的奇遇,我看你就很有希望成为皇家学会会员啦。”
无疑阿尔贝很想严肃地讨论他加入皇家学会的资格问题,但这时侍者来通报说晚餐已经准备好了。阿尔贝的浪漫经历并没有影响他的胃口。他赶紧和弗兰兹一同入席,准备把这一场讨论留到晚餐以后。用完晚餐,侍者又来通报说基督山伯爵来访。他们已经有两天没看见他了。派里尼老板告诉他们说,他到契维塔・韦基亚办正经事去了。他昨天傍晚动身的,一小时前才回来。他真是个可爱的人。不知道他究竟是勉强克制着他自己呢,还是时机尚未到来,唤醒已经有二、三次在他感伤的谈话中反映出来的刻薄的禀赋,总之,他的神态非常安闲。这个人在弗兰兹眼中是一个谜。伯爵一定看出来了认识他,可是他却从不吐露一个字表示他以前曾经见过他。弗兰兹呢,他虽极想提一下他们以前的那次会晤,但他深恐一经提起,会引起对方的不高兴,而对方又是这样慷慨地招待他和他的朋友,所以他也只能只字不提。伯爵听说这两位朋友曾派人到爱根狄诺戏院去定包厢,而没有定着,所以,就把他自己包厢的钥匙带来了,这至少是他这次访问的表面上的动机。弗兰兹和阿尔贝推托一番。说恐怕会影响他自己看戏,但伯爵回答说,他要到巴丽戏院去,爱根狄诺戏院的那间包厢要是他们不去坐,本来也是空着不用的。这一说明使两位朋友接受了这一盛情。
弗兰兹已渐渐习惯了伯爵那苍白的脸色,他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那种苍白的确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不得不承认他脸上的那种严肃美,那种美的惟一缺点。或更确切地说,其主要特征,就在于那种苍白。真可谓拜伦诗里的主角!弗兰兹不但每次看到他,而且甚至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就禁不住要把他那个令人生畏的脑袋装到曼弗雷特的肩膀上或勒拉的头盔底下去。他的前额上有几条皱纹,说明他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一件痛苦的事;他有一双锋芒毕露的眼睛,似乎能看穿人的心,从他那高傲爱嘲弄人的上唇里说出来的话,有一种特殊的力量,能把他所说的话印入听话人的脑子里。伯爵并不年轻。他至少已有四十岁了,可是,他很能左右他现在所结交的这两个青年。事实上,伯爵除了象那位英国诗人所幻想出来的角色以外,他还有一种吸引力。阿尔贝老是唠叨说他们运气好,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弗兰兹却没有那样的热情,伯爵也对他显示出了一个个性倔强的人通常所有的那种优越感。他几次想起伯爵要去访问巴黎的那个计划,他毫不怀疑。凭着他那种怪僻的个性,那副特殊的面孔和那庞大的财富,他一定会在那儿轰动一时的,可是,当伯爵到巴黎去的时候,他却不想在那儿。
那一声过得很平淡,象意大利戏院里的大多数夜晚一样;也就是说,人们并不在听音乐,而在访客和谈天。G伯爵夫人很想再谈起伯爵,但弗兰兹说,他有一件更有趣的事要告诉她,尽管阿尔贝故意装出谦逊的样子,他还是把最近三天来闹得他们神魂颠倒的那件大事告诉了伯爵夫人。由于这一类桃色事件在意大利并不希奇,所以伯爵夫人没表示出丝毫的怀疑,只是恭喜阿尔贝成功。他们在分手地时候约定,大家在勃拉西诺公爵的舞会上再见,那次的舞会全罗马都接到了请帖。
那位接受花球的女主角很守信用,第二天和第三天,阿尔贝再也找不到她的踪影了,星期二终于到了,这是狂欢节最后也是最热闹的一天,星期二那天,各戏院在早晨十点钟就开场了,因为一过晚上八点钟,大家就要去参加四旬斋戒活动。星期二那天,那些因为缺少钱,缺少时间,或缺少热情以致没有看到前几天狂欢节的情形的人,也混进来同乐,增加一份嘈杂和兴奋,从两点钟到五点钟,弗兰兹和阿尔贝跟在队列里,与别的马车和徒步的游客们交换着一把把的彩纸。那些徒步的人们在马脚和车轮间挤来挤去,而竟没发生一件意外,一次争吵,或一次殴斗。过节是意大利人真正快乐的日子,本书的作者曾在意大利住过五六年,可想不起有哪一次典礼上发生过意外事件,而那种事在我国的一些庆祝活动中却常常接二连三地发生。阿尔贝得意扬扬地穿着他那件小丑服装。一玫瑰色的缎带从他的肩头几乎直垂到地上,为了免于混同,弗兰兹穿着农民的服装。
随着时间的推移,骚动喧嚣也愈来愈厉害了。在人行道上,马车里,窗口里,没有哪一个人的嘴巴是闭着的,没有哪一个人的手臂是不动的。这是一场人为的风暴,如雷般的叫喊,千万人的欢呼,鲜花,蛋壳,种子和花球所组成。三点钟的时候,在喧闹和混乱之中,隐约可听到波波罗广场和威尼斯宫发出的爆竹声,这是在宣布赛马快要开始了。赛马象“长生烛”一样,也是狂欢节最后一天所特有的节目之一。爆竹声音一响,马车便立刻散开行列,隐入邻近的横街小巷里去了。这一切行动得都如此迅速,令人简直难以相信,警察也不来干预此事。
徒步的游人都整齐地贴墙排列起来,接着就听到了马蹄的践踏声和铁器的撞击声。一队骑兵十五人联成一排疾驰到了高碌街,为赛马者清道。当那一队人马到达威尼斯宫的时候,第二遍燃放爆竹的声音响了起来,宣告街道已经肃清。几乎与此同时在一阵震天响的呼喊声中,七八匹马在三十万看客喊声的鼓舞之下,象闪电般地掠了过去。然后,圣安琪堡连放了三声大炮,表示得胜的是第三号。立刻,不用任何其他信号,马车出动了,从各条大街小巷里拥出来,向高碌街流去,一瞬间,象无数急流被闸断了一会儿,又汇入了大河,于是这条浩浩荡荡的人流大河又在花岗石大厦筑成的两岸间继续流动起来。
这时,人群中的喧哗和骚动又增添了一个新的内容。卖“长生烛”的出场了。长生烛,实际上就是蜡烛,最大的如复活节有的细蜡烛,最小的如灯心烛,这是狂欢节最后的一个节目,凡是参加这个大场面的演员,要做两件那些相反的事:(一)保住自己的长生烛不熄灭,(二)熄灭他人的长生烛。长生烛犹如生命:传达生命的方法只找到了一种,而那是上帝所赐与的,但人却发明了成千上万种消灭生命的方法,虽然那些发明多少都是得到了魔鬼的帮助。要点燃长生烛只有用火。但谁能列举出那成千上万种熄灭长生烛的方法呢?巨人似的口风,奇形怪状的熄烛帽,超人用的扇子。每个人都急着去买长生烛,弗兰兹和阿尔贝也夹在人群当中。
夜幕急速地降临了。随着“买长生烛喽!”这一声叫喊,成千个小贩立刻以尖锐的声音响应着,这时,人群中已开始燃起了两三朵星火。这是一个信号。十分钟以后,五万支蜡烛的烛光闪烁了起来,从威尼斯宫蔓延到了波波罗广场,又从波波罗广场连续到了威尼斯宫。这倒象真是在举行提灯会。不是亲眼目睹的人是难以想象这种情景的,那恰如天上所有的星星都掉了下来,落到了地面上混在一起疯狂乱舞。同时还伴随着叫喊声,那是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都绝对听不到的,苦力追逐着王公贵族,乡下人追逐着城里人,每个人都在吹,熄,重点。
要是风伯在这时出现,他一定会宣称自己是长生烛之王,而指定北风使者作王位的继承人。这一场明火举烛的赛跑继续了两个小时,高碌街照得光明如白昼,四层楼和五层楼上看客的脸都照得清清楚楚。每隔五分钟,阿尔贝便看一次表,表针终于指在七点上了。两位朋友这时已在蓬替飞西街。阿尔贝跳出车外,手里举着长生烛。有两三个戴面具的人想来撞落他手中的长生烛,但阿尔贝可是个一流的掌术家,他把他们一个个的打发到街上去打滚了,然后夺路向圣・甲珂摩教堂走去。教堂的台阶上挤满着了戴面具的人,他们都拚命地在抢别人的火炬。弗兰兹用他的眼睛盯着阿尔贝。当他看到他踏上第一级台阶的时候,立刻有一个脸上戴着面具,身穿农妇服装的人来夺掉他手中的长生烛,而他一点也没有抵抗。弗兰兹离他们太远了,听不到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无疑两人之间并无敌意,因为他看到阿尔贝是和那个农家姑娘手挽着手一起消失的。
突然间,钟声响了起来,这是狂欢节结束的信号,一刹那间,所有的长生烛都同时熄灭了,象是受了魔法似的。又象是来了一阵狂风。弗兰兹发觉他自己已完全陷在了黑暗里了。除了送游客回去的马车的辚辚声之外,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除了窗口里面的几盏灯火以外,什么都看不见了。狂欢节终于结束了。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圣・塞巴斯蒂安的陵墓
2007-11-22 16:49:29 本章字数:13298
在他一生中,弗兰兹也许从来没有过这样突兀的一个印象,从没经验过象目前这样从欢乐到悲哀的急速转变。似乎整个罗马,在一个夜游神的一口魔气之下,突然变成了一座大坟墓,刚好时逢月缺,月亮要到十一点钟才会升起来,这就更增加了黑暗的浓度。这个青年人所经过的街道,都被包围在深深的阴暗里。路途原是很短的,十分钟以后,他的马车,更确切地说,伯爵的马车,已在伦敦旅馆门前停了下来。晚餐已准备好了,由于阿尔贝已说过,他不会很快就回来的,所以弗兰兹也就不等他了,独自一个人在餐桌前坐了下来。派里尼老板一向总是看到他们一同用餐的,于是便问他阿尔贝为什么不在,弗兰慈回答说,阿尔贝昨天晚上接到一张请帖,赴宴去了。长生烛的突然熄灭,接替光明的黑暗,和那继骚闹喧嚣而来的沉寂,都在弗兰兹的头脑里留下了某种不安的抑郁之感。所以,尽管店主向他表示过分殷勤的关切,并几次三番亲自来问他还需要什么,他用餐的时候还是非常沉静。
弗兰兹决定尽可能的等一等阿尔贝。吩咐马车在十一点钟的时候准备好,并希望到那时派里尼老板来通报说阿尔贝回来了。到了十一点钟,阿尔贝仍没有回来。弗兰兹就穿上衣服出去了。告诉店主说他到勃拉西诺公爵府去了,今晚不回来了。勃拉西诺公爵府是罗马最令人愉快的家庭之一,他的夫人是哥伦纳斯王国最后一支的继承人之一,她把公爵府布置得十分雅致优美,他们的宴会是在全欧洲闻名的。弗兰兹和阿尔贝曾带着介绍信来拜会过他们,所以弗兰兹一到,第一个问题便是他的同伴到哪儿去了。弗兰兹回答说,他是在长生烛快熄灭的时候离开他的,后来就混到玛西罗街的人群里不见了。
“那么他还没有回来吗?”公爵问。
“我一直等他到现在。”弗兰兹答道。
“您不知道他去哪儿吗?”
“不,不十分清楚,但,我想大概是去赴幽会了。”
“见鬼!”公爵说道,“今天这样的日子,或说得更确切些,在今晚上,深夜出门,实在是很不妙的呀,是不是,伯爵夫人?”
这几句话是对G伯爵夫人说的,她刚刚到,正倚着公爵的弟弟托洛尼亚先生的肩膀走过来。
“恰恰相反,我认为今天晚上很有趣,”伯爵夫人答道,“这儿的人只恨一件事――恨夜晚过得太快。”
“我不是说这儿的人。”公爵微笑着说道,“这儿唯一的危险在于男人,他们爱上了您,而在于女人,她们看到您这样可爱就不免妒嫉生气。我是指那些在罗马街上奔波的人而言。”
“啊!”伯爵夫人问道,“这个时候谁还会在罗马街道上奔波,除非是去赴舞会的?”
“伯爵夫人,我们那位朋友阿尔贝・马尔塞夫,今天晚上七点钟左右离开了我,追他那位无名美人去了,”弗兰兹说道,“直到现在我还没看见他。”
“您不知道他在哪儿吗?”
“一点都不知道。”
“他有没有带武器去?”
“他是穿着小丑的服装去的。”
“您不该让他去的,”公爵对弗兰兹说道,“您对于罗马的情况知道得比他清楚的多呀。”
“想要他不去,就等于要拉住今天赛马夺标的那匹三号马,”弗兰兹说道,“而且,他会有什么危险呢?”
“那谁敢说?今天晚上天色很阴沉,而玛西罗街离狄伯门又非常近。”
弗兰兹看到公爵和伯爵夫人的感觉和他自己的焦虑这样一致,就觉得一阵寒颤透过了他的全身。“公爵,我曾告诉旅馆里的人,说我今天很荣幸能在这儿过夜,”弗兰兹说,“我叫他们等他一回来就来通知我。”
“啊!”公爵答道,“我想,我这个仆人大概是来找您的。”
公爵没有猜错,因为那个仆人一看见弗兰兹,就向他走过来。“大人,”他说道,“伦敦旅馆的老板派人来禀告您,说有一个给马尔塞夫子爵送信的人在那儿等您。”
“给马尔塞夫子爵送信的!”弗兰兹惊叫道。
“是的。”
“那人是谁?”
“我不知道。”
“他为什么不把信给我送到这儿来?”
“那个信差没有说。”
“信差在哪儿?”
“他一看到我进舞厅来找您,就马上走了。”
“噢!”伯爵夫人对弗兰兹说,“赶快去吧!可怜的小伙子!或许他遇到什么意外了吧。”
“我得赶紧去。”弗兰兹答道。
“要是事情并不严重,我会回来的,不然的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呢。”
“不管发生什么事,要慎重呀。”伯爵夫人说道。
“噢!放心好了。”
弗兰兹拿起他的帽子,急忙走了出去。他已经把他的马车打发走了,原吩咐叫他们在两点钟来接他的。幸亏勃拉西诺府一边靠高碌街,一边临圣・阿彼得广场,离伦敦旅馆不到十分钟的路。当弗兰兹走近旅馆的时候,他看见有一个人正站在街中心。他相信这一定是阿尔贝派来的信差。那个人全身裹在一件大披风里。弗兰兹向他走过去,但使他极其惊讶的是,那个人反而先向他开口了。“大人找我干吗?”他一边问,一边后退了一步,象是很戒备的样子。
“你是马尔塞夫子爵派来的送信给我的那个人吗?”弗兰兹问道。
“大人是住在派里尼的旅馆里的吗?”
“是的。”
“大人是子爵的同伴吗?”
“不错。”
“大人的尊称是――”
“弗兰兹・伊皮奈男爵。”
“那么这封信是送给大人的了。”
“要不要回信?”弗兰兹一边从他手里接过那封信,一边问。
“要的,至少您的朋友希望如此。”
“跟我上楼来吧,我写回信给你。”
“我还是等在这儿的好。”那信差微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