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已亭亭》第3/40页


  “这叫臭味相投嘛。”
  ......
  那时的岁月,阳光正好,青春未老,即使用一倍的奢望来换双倍的绝望,我们都甘之如饴。
  摇摇头将回忆打散,吕曼便开始偷偷地跟上顾亭亭,随着她绕啊绕,看着她进了蓝调酒吧后,暗暗松了一口气。
  蓝调是高逸航开的,带着些独具特色的小资气氛,却又不浮夸,是个挺有品味的消遣场所。吕曼和亭亭没事的时候,总爱过去玩儿,如果外头太闹腾的话,她们就进里面的专属包间,高逸航曾经半开玩笑地说,“你俩就是这店的老板娘,只要这店开着,那间包厢就是你们的,甭管来了什么人,我高逸航都不会让他们进这间房的。”
  高逸航这个家伙,最喜欢追美人,可到手后,又变得三心二意,所以从中学开始,便花名在外。吕曼还记得那时他的TRAK自行车后座载的女生差不多每隔一个月就要换一个,当然也有例外。
  而那个例外便是顾亭亭,高逸航载了亭亭整整一年,可就在大家以为高家大公子终于转性,老师们也开始庆幸他不再祸害别的女生时,他俩就这样华丽丽地掰了,奇怪的是这俩个人分手之后,还做成了特好的朋友,真是亮瞎了好多双眼睛!
  只是高逸航从那之后更加变本加厉地追美女,顾亭亭从此不问世间情爱为何物,于是一些自作聪明的人便认为俩人余情未了,迟早还会在一起。
  只有吕曼知道,亭亭做的这一切只为演给一个叫苏哲然的人,后来既然观众走了,戏自然要闭幕。而高逸航究竟是否动了真心,她却无法知晓,那个人总是一副不正经的模样,让你分不清他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只是最近看到他那辆兰博基尼上载着一个和亭亭眉眼相似的女友后,她才隐约明了的一些事情。
  吕曼定了定神,从提包里掏出手机,拨了高逸航的号码,没响三声就接通了,传来高逸航不耐烦的声音,“吕大小姐,我可不是萧昔宇的监视器,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听您吩咐。今儿我烦着呐,可别有事没事就找我。”
  轻哼了一下,吕曼笑道,“看来真不敢劳烦您高大公子管我家亭亭的事”说着便挂掉了电话,
  没过一会儿,高逸航的专属铃声便响了起来“哥是高傻子,不要迷恋哥......”,暗想这个铃声还是上次自己和亭亭一起捉弄高逸航,让他一定要说这句话。
  高逸航平时精得跟猴似的,可只要亭亭一参与其中,智商便瞬间降为负值,还真呆呆地说了,自己便偷偷地录了下来。后来听到这铃声时,高逸航气得脸都绿了,说毁了他高富帅的完美形象,一定要把铃声给删掉,多亏亭亭维护,自己的手机铃声才幸存下来。
  不过听得多了,他也不在意了,倒是调笑道,“阿曼,你整天听这么富有磁性的声音,是不是终于放弃萧昔宇,改追本少爷啦!”
  看着手机屏幕上不断闪动着的那个帅气的头像,吕曼还真有些羡慕起顾亭亭了,好歹有个人心甘情愿地守护着她,可自己呢?今天下午的约会又被萧昔宇放鸽子了,精心准备了一中午的装扮就这样打做水漂,不过自己可是打不死的小强,嗯哼,萧昔宇你退一尺,我就进一丈。
  吕曼刚按下接听键,就传来某人的求饶声,“姑奶奶,我知道错了,好不好?亭亭在哪啊?出什么事了?”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她好像见过苏哲然了。”
  “天,这还不叫大事,你怎么才跟我说,她在哪儿?”
  “那你先告诉我萧昔宇现在在哪?”
  “小妮子,到学会讨价还价了,那家伙在哪我可不知道,不过你可以去某美女的家看看......诶,别不说话啊,亭亭到底在哪?你不会耍我的吧。”
  “她在蓝调......”
  她还未说完便听到挂掉电话的声音,自嘲的笑了笑,将手机收到包里。
  举目望去,满眼都是都市繁华的夜景,灯光璀璨,人潮涌动,四周一片喧嚣,可吕曼却终于明白了朱自清说的那句话,“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耳畔着魔似的一直回响着高逸航那句话“不过你可以去某美女的家看看......”,她心里明镜一般,知道萧昔宇去了萧昔雪家了,高逸航在这种事上向来不说风凉话,之所以没说出那人的名字,怕是为了她那可怜的自尊心。
  可笑,名字如此相像的俩个人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萧昔宇只是萧家的养子而已,只是昔宇对萧昔雪超出兄妹般的悉心爱护,总是不经意般刺痛了她这个正牌女友的心。
  还记得萧昔宇告诉她名字的由来时,眉梢眼角全是笑意,黑眸中有她从未见过的神采,“我和小雪的名字取自《诗经.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萧太太说我是个男孩子,如果叫昔雨的话,太女气了,就改成了同音的‘宇’字。还说要我和小雪相依相守,即使受尽磨难,也要一直相互扶持。”
  是啊,自己纵然伴了他十年又如何,还是抵不过青梅竹马,俩小无猜的她。
  若是萧昔雪是个认真待他的善良女孩也就罢了,自己为何要做那挖人墙角,毁人姻缘的小三,可她分明是个一边假装弱小,一边心狠手辣害人的披着羊皮的恶狼,谁相信那平时安静宁谧的小巷会突然出现几条凶猛的狼狗,还只咬亭亭一个人?
  亭亭最是怕狗了,每次见到后都会慢慢绕道走的,她才不信萧昔雪说的亭亭跑得太快了引起了狗群的注意。虽然问过亭亭好多次,每次她都绕过话题,可吕曼本能地觉得萧昔雪在骗人。
  高逸航几乎是一路飙着车来蓝调的,他驾车技术极好,中间几次差点想闯红灯,可是瞥见那闪着光的摄像头,顿了顿,还是忍了下去。
  都说儿子最坑爹,可不是嘛,这些年来自己做了错事,还不都是老爸给搽的屁股。想着他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腆着老脸帮自己一个个摆平,真不愿再给他脸上抹黑了。
  早已过了那年少轻狂的年龄,如今除了顾亭亭,恐怕没人能在自己心里激起半分波澜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只勤劳的小蜜蜂,今天二更啦,嘿嘿,希望大家来捧场哈


☆、人生若只如初见

  高逸航从北郊的别墅到蓝调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他是个天生的赛车手,即使在人潮拥挤的市区,只要不堵车,也能游刃有余地抢道,这点就像讨女孩喜欢,扮酷耍帅他也无师自通一样。他看了看手机,出发前告知店长如果亭亭离开蓝调就要打他电话,还好没接到店长的电话,那亭亭一定还在这儿,一直躁动的内心顿时安稳了许多。
  蓝调是个带着古典格调的酒吧,中西文化在这里融合的贴切自然,外面是复古的欧式阁楼建筑,它的原型是高逸航在德国特里尔城郊一个葡萄庄园拍摄的旧式别墅。大厅很宽阔,黑白色的装修风格简约大方。
  正对面屏风的底纹是古色古香的中国泼墨山水画,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蓝调俩个字,墨痕被黑色的塑胶打磨的精致雅观,笔法也飘逸飞扬,虽无章法可言却别有一番韵味,却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感叹如此喧嚣的帝都内竟藏着这般溢着安谧古风气韵的酒吧。
  高逸航看着这俩个毛笔字,抿了下嘴角,眼中蕴出暖意来。想起那双纤细白皙的素手轻握着狼毫笔行云流水般地写出这俩个灵秀洒脱的大字,高逸航的心好像被那双手一点点地挠着,痒的难受,也舒缓不得。
  走过镶嵌着琉璃吊灯的走廊,他便听到酒吧的歌手在演唱Frankie Valli的My Eyes Adored You。
  My eyes adored you
  Oh,I’ll never lay a hand on you
  My eyes adored you
  Like a million miles away from me
  You couldn’t see how I adored you
  高逸航一眼就看到那个他熟悉的背影安静地坐在红木材质的吧台上,那双让他魂牵梦绕的玉脂白的手正优雅的拿着杯颜色好看的苏格兰苏打,手指修长,指节像是被打磨过的玉石一样漂亮剔透。
  不知是不是已经醉了,她的脸上已经看不出任何表情,不知是喜是悲,眼底映着酒吧里斑斓的灯光,一片迷离。他坐过去,要了杯血腥玛丽。
  顾亭亭扭头看了看这位不速之客,笑了出来,眼睛弯成一弦清冷的新月,“高老板,你怎么来了?”
  高逸航用手遮住她的双眼,“别这样笑,还不如哭呢。”
  顾亭亭那俩扇宛如蝶翼般浓密的睫毛垂了下来,“是么?很难看吧......”
  高逸航把她的头拉倒自己宽厚的肩膀上,轻声道,“所有人都会陪你一起笑,但是我会陪你一起哭。”
  橘黄色的灯光从天花板上的一排水晶玻璃坠子吊灯上洒下,一片片地散落在木质地板上,有种落日余晖的暖意。酒吧里的人并不多,大多在圆木桌旁安然的品着酒或彼此低声私语。
  That no matter how the years unwine
  Still I reminds about the girl I miss
  And the love I left behind
  干净的男声轻绕在酒吧的各个角落,高逸航没想到蓝调新招的乐队竟能把这首经典的英文老歌演唱得如此淋漓尽致,眸光向舞台扫过去,讶异地发现他们都是些不大的男孩子,看着那些少年在舞台上尽情地绽放着自己的青春和梦想,他真是打心眼里羡慕这样奔放的青春。
  其实他这么大时,也有梦想的,说出来可能不会有人相信,因为那么不把真心和感情当回事的自己,竟然做梦都想和一个女孩儿一直在一起。
  肩膀上似乎有些凉凉的湿意,却让高逸航的心尖灼的生疼,他多想伸手抱抱这个心尖上的人,安慰她,拂去她脸上的泪痕,可那双手却在要触到她的肩膀时,被自己生生地顿住,然后默默地垂下去,就像从未有过方才的意乱神迷。
  自己已经答应过她只做朋友,真的不敢唐突了她,若是以后无法做朋友的话,那自己就连这默默守护的资格都没有了。
  高逸航叹了口气,不再想那些费心的东西,开始眯着那双桃花眼观察吧台上自己那杯血红色的Bloody Mary和亭亭橙红色的Scotch Soda,笑道,“亭亭,你看咱们这俩杯鸡尾酒多像果汁啊,只看外表又有谁会知道它们是用烈酒混成的呢。假作真时真亦假,人间正道是沧桑。”
  顾亭亭听到他故作深沉的歪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高大公子,拜托你多读些书,这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诗也被你捏在一起。”
  高逸航看到她梨花带雨的脸上映着笑,心情也明朗起来,“这俩句可不都是情诗嘛,放在一起又押韵,我觉得好很。”
  顾亭亭无奈地俩眼朝上一翻,白了高逸航一眼“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这是毛爷爷的诗好不?你竟然说是情诗!哎,没文化真可怕!”
  高逸航觉得自己真他妈犯贱,被人嘲笑加翻白眼还乐滋滋地想再来一次。可不是麽,自从十六岁转校遇到这个克星后,自己便一直如此。
  那时高逸航的父母刚离婚,老爸仍是中南海那个疼他的高官,老妈还是那个全国著名的珠宝生产商,只是他突然觉得那么大的中国,却不再有属于自己的家了,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他自己,好像是多余的。
  他转到了C市一中,只因为这世上最疼他的奶奶在那儿,只有在奶奶家他才感到自己不是一个人,不用晚上独自守着那空荡荡的大房子发呆,不用拿着钞票去附近的餐厅找吃的,不用日复一日的喝饮料。奶奶会陪着自己唠嗑,给自己做好吃的饭菜,沏精心泡好的清茶,纵然粗茶淡饭也如此温馨。
  因为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高逸航总爱和各种各样的女生交往,温柔的,甜美的,任性的,可爱的,他渴望着得到一份永不变质的爱,只是,那真的好难......
  脑海中仍清楚地记得初见的那天,盛夏的阳光格外刺眼,蝉叫声在树上起起伏伏。中午放学后,他正准备载女友离开,手机铃声突然想起,他皱着眉头看了下屏幕,竟是奶奶打来的,不由地心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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