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黎斯特》第152/164页



我试着想像这一切。路易斯活着,路易斯在这里;这麽贴近,我竟然一无所知一无所感。

我猜自己笑了一下,我的心智似仍不澄明,记不起路易斯并未被烧死的事。不过,路易斯还活得好好的,实在太棒了,他帅气的脸容,强烈辛辣的言词,温柔和轻微恳求的语调,都还好好在世,实在太棒了。我俊美的路易斯竟然逃过劫难,他不像尼克和克劳蒂亚已撒手人寰,这实在太棒了。

然而他也可能已经魂归离恨天。为什麽我要相信阿曼德呢?我依然回到月光照耀下的书,希望外面的花园,不是这麽慌草没胫。我好像告诉阿曼德,他最好出去外头,他反正那麽强壮有力,何不去拔除纠缠的藤蔓?牵牛花和紫藤花的茎蔓纠缠杂生,从楼上的阳台蔓延下来,把月光全挡住了;再说那里还有比屋龄更老,与沼泽同时存在的许多老橡树,也是遮光的祸首呀!

我大概不至於真正建议阿曼德这麽做吧!

我只模糊记得阿曼德让我知道,路易斯已离他而去,他已不想再苟延残喘。阿曼德话听来空洞而乾涩;然而,站在那里,月光照在他身上,他的语调仍一如往昔,一种苍凉悲痛之感如馀音绕梁,回旋不去。

可怜的阿曼德,而你竟告诉我路易斯已经逝去。去吧,去一街之遥的拉法叶特公墓,自掘一掊黄土吧!

没有话语出之於口,没有笑声形之於口,我只是默默的暗自好笑。我清楚记得他站在肮脏的空房子里,望着四周墙上的书籍;雨从屋顶的裂缝漏下来,把书籍早淋透得变成混凝纸的砖块。当我看到他站在那里留心注视时,我这注意到满墙的书都已是混凝砖头,我也知道所有屋内房间的书都是一个样子。哎!我待在这样的房间有多少年头了。

後来,好像阿曼德又来过几次。

我没有真正看到他,却可以听到他在花园外面徘徊,用他的心意,像探照光似的搜探我。

路易斯已经到西部去了。

有一回,我躺在屋基底下的砥石,阿曼德来到栏杆外,向屋里的我凝视着。我看到他了,他毒信嘶嘶地叫我是抓鼠之辈。

你已疯了,你,你无所不知,你嘲弄我们!你疯了,你以鼠为生。你知道的,在往昔的法国,他们称呼你们这些乡巴佬是什麽?他们叫你们是抓兔之辈呐!因为你们只猎杀野兔为生。如今你呢?你是一个褴褛的鬼魂,一个抓鼠之辈,你就像那些家夥一般,全成了老疯癫,满嘴胡说八道,对着风呢呢喃喃。你猎杀老鼠就好像天生注定!

我笑了又笑,笑个不止。回想起当年的屠狼,我更是捧腹不已。

「你总是让我失笑――」我告诉他:「在巴黎的公墓下,我已经几乎对你忍俊不住,只不过那显得太失礼,我只好忍住;即使你咒骂我,责怪我的一切,你也好笑极了,如果你不是把我扔下塔楼,我一定早已当面狂笑啦!你――小里小气却要装得大模大样,鬼头鬼脑却要装成道貌岸然,实在太好笑了!」

我们之间的旧恨新仇,太香浓可口了,此刻他还能让我当面表示轻蔑嘲弄,更让我过瘾之至!

猛然间,周围的景象开始转变了。

我不是躺在砥石上,而是在房间内穿行着,身上穿着不再是多年来覆掩的赃破布,而是一件精工订制的缎里黑披风;房子,哇!房子美轮美奂!所有的书籍整齐的摆在书架上,拼花地板在烛光下闪闪发光;音乐从四面八方穿过来,是维也纳华尔兹舞曲,小提琴美妙的协奏着。我走的每一个脚步,都是即有力又轻盈,我可以轻松两步作一步奔上楼梯,可以在黑暗中飞过来飞过去,披风恍如一对黑色的翅膀。

然後我在黑暗中滑行,阿曼德与我一起站在高高的屋顶上,他穿着老式的晚宴装,容光焕发。我们在眺望远处银色的河面,河边茂密丛林的树梢在风里簌簌作响;我们在眺望低垂的天空,天边星星穿越珍珠灰云层,闪烁发光。

看到这样的景象,感到微温的风在脸上轻拂,令我不禁喜极而泣。阿曼德站在我身边,手揽住我,他在谈宽恕、悲伤与智慧,还有经由痛苦中所学到的东西。「我爱你!我的幽冥弟兄。」他轻语着。

这样的话语穿透我的内心,正如血在内心奔流一样。

「并不是我真的想报仇――」他仍然轻语,一脸沮丧,心已破碎的说:「你来找我只为了复原,而不是为了需要我;我等待了整整一个世纪,而你竟仍然不需要我。」

我终於知道,我依然故我,我的恢复只是幻象,我还是破布堆里的一具骷髅;当然,房子也仍是倾倒如昔;只不过在超自然的情况下,抓住我的手传来力量,让我看到天空,听到风声。

「只要你爱我,血就是你的。」他说:「这个血我从来没给过任何一位。」我感到他的在我脸边轻拂。

「我不能欺骗你。」我答道:「我不可能爱你。你对我有什麽意义我非爱你不可?对我,你只是一具体,热中於享有权利和别人的热情,你只是饥渴的具体化身罢了。」

在那瞬间发生了无可估计的威力,是我打倒了他,把他踢到屋顶下面去。他完全失去了重量,他的身影融入灰暗的夜晚里。

然而究竟是谁打败了?是谁掉落穿过柔软的树枝,再掉落在他归属的土地上?回到肮脏褴褛,回到古老破屋,是谁最终仍躺在砥石上,手和脸靠在凉凉的土壤?

记忆在骗人吧,也许我只是想像罢了;他最後的邀请,他的苦恼,还有啜泣等等不过是我的想当然耳。我只知道经过好几个月,他仍然在附近,我常常听到他在老花园区的街上走路;我很想叫他,告诉他我对他说的话是谎言,其实我是爱他的,真的。

然而,是到了我安祥宁谧的时刻了,是到了我忍饥耐渴,回到地里蛰伏安息的时刻里。或许我终於会梦见上帝,只是,我如何告诉阿曼德,我梦见上帝的事?

蜡烛没有了,点灯的油已烧尽。在某处有一个结实的箱子,放满钱、珠宝和给律师与银行的信件;律师和银行,将为我处理我永远拥有的产业,当然我事先要留一大笔钱给他们。

既然如此,我还留恋什麽?明知留在世间的种种,不会受到任何干扰;毕竟这个老城市好几世纪以来,连崩塌的仿建仿造物都还保留;当然所有的一切,都会原封不动保存下去呀!

藉着天空的亮光,我阅读更多侦探与抢匪的故事,我看了一眼杂志上的日期,我知道那年是一九二九。我想,那并非不可能呀,不是嘛?我已啜饮够老鼠的血,我已有力量深深挖土,为自己挖出一掊黄土!

土地拥抱着我,小小动物在厚实而潮湿的土里,滑行穿越,偶尔碰到我枯乾的肌肤。我思潮汹涌,如果我再次出土,再次看见即使只是一小角天空,看到天空上星星密布;我发誓,将绝不再犯可怕的错误,将不伤害无辜;即使不得已猎杀弱者,也会尽量选无望将死的人;我发誓,绝对绝对不再施用幽冥法术。我将……你知道的,要时时保持警惕,没有目的,没有任何目的,要时时警惕。

乾渴,痛苦,有如光那麽清晰可见。

我看见马瑞斯。他是这麽历历如绘,以至於我想这绝非是梦吧!我的心痛苦的膨胀着。马瑞斯看起来容光焕发!他穿着保守简单的贴身西装,然而是用天鹅绒裁制的,他的白发剪短,全整齐梳往後头;这个现代的马瑞斯,身上别具魅力,他从前那种一贯的愉悦态度,却好像隐匿了。

他正在做一件最奇异的事。在他前面,有一架照相机,相机下是似蜘蛛腿的叁角架,他在一间灯光辉煌明亮的工作室,右手转动曲柄,正在替凡人拍摄活动写真。看到这种景象,我的心多麽鼓胀兴奋!他在跟凡人说话,告诉他们要手拉手,跳舞、走动,风景图画在他们後面充当背景。是的,在他的工作室窗外,就是高耸的砖头建物,下面的街道,传来汽车的喧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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