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如陌上尘》第2/60页


  她的脸是瓜子脸没错,腮帮子却鼓鼓的,有些婴儿肥。皮肤虽然白皙,鼻翼两侧散落着几粒雀斑,尤其是左眼角下的一颗痣,非常明显。
  听人说这叫泪痣,长这样痣的人注定天生爱哭。
  从小到大,陌桑都很少哭。她早就不相信眼泪。在别人眼中,她是个没心没肺傻乎乎的姑娘。
  “活泼有余,沉稳不足。”为了改变人们对她的看法,陌桑像忍受酷刑一样,在美发店里坐了足足四小时。
  直坐得腰酸背痛腿抽筋,而让她最难以忍受的是,帅哥美发师天生一双勾魂眼,电力十足,让陌桑心猿意马。她有意无意地想起了关之琳和霍建华主演的电影《做头》,更想起了台湾偶像剧《爱情魔发师》。
  虽然这部剧让她对明道的印象迅速从“王子”变成了“青蛙”,但其中小贝说过的一句话,她还是记忆犹新:“在我成为顶尖的Artist之前,这个地方,曾经有三个手艺高超的爱情魔发师,他们拥有改变女人的魔力。只要你爱美的心思被这三个男人掌握,那么你的身体,你的心灵,再也无法全身而退。”
  陌桑始终认为,头发是女人身体最最敏感的部位。结发、绾发、束发……都代表着男女之间某种隐秘的情愫。当帅哥美发师轻柔地拨弄她的一头卷发,透过镜子,仔细端详时,她的心就忍不住一阵颤栗。
  都是帅哥惹的祸!没事长这么帅干嘛?尤其那一双深邃的双眼皮,长长的睫毛……
  可惜了,这样一双炯炯美目,这样一对无人能及的长睫毛竟然生在男人脸上。
  可惜了,帅哥的五官固然精致,身高只有一米七,如果能再长10厘米,才堪称完美。
  完美?这世上有谁是完美无缺的?长到25岁,她只见过一个完美的男人。高大挺拔,英俊不凡,气宇轩昂,更兼头脑聪颖,口才出众,体育也是顶呱呱,被人称作“十项全能”。
  当所有女生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唯有她“举世皆醉我独醒”,站在女生寝室的窗前,发表一番豪言壮语:
  “我绝对不会爱上这种男人,因为他太完美,太可怕了!”
  昔日小女生的戏语,言犹在耳,信誓旦旦。但是,谁又猜得到结局呢?
  耳边,电吹风的“嗡嗡”声停止。
  陌桑来不及审视自己改头换面后的崭新形象,手机的铃声适时响起。
  她摸出了手机:“喂?”
  “桑桑,有空吗?晚上一起吃个饭?”是夏萋萋高扬的清脆嗓音。
  “好啊。”陌桑爽快答应,正好让她“鉴赏”一下自己的新发型。
  都是S城的小白领,家在外地,且都未婚,周末有大把时间消磨。
  “意大利风情。”夏萋萋很快作了决定。她是典型小资女人,酷爱咖啡,讲究情调。
  意大利风情和这家美发店同属一条街,仅仅10分钟的路程。
  不紧不慢地走过去,还是比夏萋萋先到。陌桑在窗边的位置坐下来,从二楼往下看,街边风景和来往行人,一览无遗。
  这间店她来过很多次,每次都是和夏萋萋一起来。作为这个城市仅存的旧识,两人来往频繁,经常见面,不是相约一起逛街就是看电影喝咖啡什么的。
  夏萋萋和陌桑大学里住一个寝室,却不同系。同居四年下来,关系不咸不淡。毕业后一年在S城街头偶遇,夏萋萋惊喜地轻呼:“原来你也在这里?”两人才渐渐热络起来。
  夏萋萋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女子,身高一米七,长相酷似张柏芝,外语系的文艺部长兼“系花”。追求她的男生,多得可以绕操场排好几圈的队。而她偏偏眼高于顶,一个也看不上。
  大学时代,这样美丽且骄傲的女子,不是陌桑这种平凡女生可以结交的。但出了社会,她们反而成了朋友,而且是可以说真心话的那种。
  三年相处,彼此都大跌眼镜。夏萋萋收敛了在学校时的趾高气扬,变得平易近人,而陌桑也不是当年那个乍呼莽撞的小女生,沉静几分,也稳重几分。
  “社会真是一座大熔炉啊!”夏萋萋不止一次地感叹,语气中隐隐有些沧桑。
  想想大学也没毕业几年,却足够把少年时的锐气傲气丢在了天空另一边。时间就有这样的本事,在不经意间流逝,从来不懂回头。
  青春其实就在来不及细细回味之前,从指缝滑过,像洒落的沙砾,让你握不牢,也留不住。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
  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
  谁遇到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
  谁看了我给你写的信,谁把它丢在风里?
  ……”
  宁静的店堂,低柔的音乐。这便是夏萋萋喜欢吃西餐的原因,少了嘈杂,少了混乱,让人的思绪能够沉淀下来,静静回味。
  电话突然响起。在这安静而优雅的空间,乍起的铃声虽然柔和,仍显得刺耳。
  陌桑赶紧把手机找出来,刚接通,便听见夏萋萋气喘吁吁的声音:“桑桑,我刚走到半路就被老总抓包了,要我赶回公司去,说是有重要文件要处理。对不起,不能陪你吃晚饭了……”
  这已经不是夏大美人第一次爽约。陌桑压低嗓音轻声说:“没关系,你去嘛。我早就习惯了。”
  挂断电话。陌桑冲穿着蓝色制服的服务生招手:“麻烦给我一杯焦糖玛奇朵,另外再来一份意大利面。”
  服务生点点头,给她上了一杯红茶,转身离开。
  陌桑纯属无聊,目光跟随着他的身影,瞥见不远处坐着的一个男人。
  12岁,陌桑进入A城一中就读。
  那是全市重点中学,高手云集,帅哥美女如云。而她却是个别扭的小丫头。枯黄的短发,因为没有时间打理,总是乱糟糟的。圆嘟嘟的脸,细长的单眼皮,身材矮小而且肥胖,鼻翼还躺着几粒难看的雀斑。
  在自尊心与虚荣心都异常活跃的少女时代,美丽与她无关,苗条与她无关,男生的注目礼更与她无关。
  可是,这样不起眼的女孩,还是让一些人记住了她的名字。她的作文写得很捧,常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在全校作文竞赛上,她还拿下了初中组的第一名。
  陌桑之所以作文写得好,因为她经常和远在B市的母亲通信。
  彼时,晏娅已经再婚,成为一个5岁小男孩的继母。那曾经温暖的怀抱,疼惜的目光,牵过的双手,都不再属于她。
  父母离异后,陌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初一那年暑假,秦牧云也组建了新的家庭,她则搬到城里和奶奶一起生活。
  父亲结婚的那天,陌桑从婚礼上跑了出来,一个人沿着江边走了很久,一直从晚霞满天走到夜幕低垂。
  头顶的路灯亮起来,投下微弱的桔色光芒,映照着她孤独纤细的影子在地面游移。
  街角有一个小型公园。夏日的黄昏,里面有很多小孩,跑着叫着跳着,笑声不绝于耳。陌桑站在那儿,羡慕地望着那些和父母呆在一起的小孩,他们多么幸福,多么快乐啊!
  她也曾经有过这样快乐的时光,7岁那年国庆节,父母带她到小公园来玩。她坐在刷着红漆的秋千上,父亲一次次地把她抛向天空,再一次次地荡回来。
  “爸爸,荡高一点,再高一点!”空气中,响起童稚的笑声。
  “慢点,宝贝,小心摔着!”是妈妈担忧的声音。
  “不怕,有爸爸保护我,桑桑一点也不怕!”
  “是啊,我们的小桑桑最勇敢!”爸爸爽朗而开心地笑。
  ……
  陌桑走向公园角落的秋千架,唯一一架刷着红漆的秋千微微地轻晃,证明有人刚刚离开。
  偷偷跑出家门的女孩,立刻坐上去,慢慢地荡着秋千,来来回回,像是一场场宿命的轮回。
  夜越来越深,小公园的人都走光了。陌桑看着黑漆漆的夜色,再也控制不住地泪雨滂沱。
  深夜的小公园,她独自坐在孤伶伶的秋千上,哭得很伤心。
  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白色球鞋出现在她模糊的视线里,然后,是一块白色的手帕。
  她抬头,看到一张微笑的男生的脸。昏暗的光线里,看不清五官,只觉得面容清秀,一双眸子如夜色般黝黑,精光闪烁。
  “咦,你不是初一(2)班的秦陌桑吗?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这里哭鼻子?”
  陌桑有些茫然地看着他:“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男生斜着嘴角坏坏地笑:“因为你又矮又胖,长得像澳大利亚的树袋熊!”
  “你才像树袋熊呢!”陌桑恨死了这个冒失的男生:拜托,人家已经够惨了,你还哪壶不开提哪壶!
  “快点擦擦吧,满脸的泪水,更丑了!”男生仍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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