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要臣嫁,臣要回家》第13/243页


爱吃这个……
是萧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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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奇怪,全连国最最温柔漂亮的公子萧祐,琴棋书画无所不通,所喜所爱更是极其高雅,可唯有一样,实在是太不符合他飘逸公子的气质了——
那一样就是……
爱吃甜的。
说起他这个爱好,我其实也是无意之中发现的。
八岁那年,伴读期间,我曾在路过顾朗的房间时,听到他不知对谁说着“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这句鬼话——彼时年幼,不懂什么,我将比我大了一岁的顾朗的话奉为圭臬,他说什么,我就坚信什么是对的,因而,我曾自不量力地亲自下厨,为自己做了一碗银耳莲子粥。
听顾朗说,莲子性苦,为了照顾我的嘴巴,我极舍得,撇了勺子,抄起太师府的糖罐直接就往锅里倒。那一日,我倒了许多许多的糖,心里也喜滋滋的,想着等他日锻炼好了,就可以为萧祐做了,我极开心,守着灶台又扇又吹的……
就这么的,我做出了人生中第一碗吃的。
可人算不如天算,就在我喜不自胜大呼万岁的时候,忽然乐极生悲——我只是抿了一小口而已,整个表情就彻底凝固了……
我嘴角一抽,没有犹豫,抬脚出门就要倒掉它。
也就是那个时候,迎面遇到了萧祐。
十岁的他一身白衣,逆光朝这里走来,瞧见我一脸的苦大仇深,他朝我微微一笑,容颜俊美,移步生花——他好看得就像神仙似的。
这位神仙问我怎么了。
我皱着眉,苦着脸,很沮丧地把事情说了。末了,我极其失落地问他,“诶,你说,我是不是一无是处?学武,武功学不好,做饭,又做成这样,就连课业,爷爷都只夸你和连夜,从来都不夸我的……”
神仙听我说到这里,笑了笑,他伸过手,面不改色地将碗接了。
我抬起脸,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他举止优雅,气度非凡,在我面前一口一口将粥吃了。
我当时完全石化,彻底懵了,自己都反应不来,更枉论出口去阻拦他。
眼见他吃了干净,我总算回神,张了张嘴,合上,又张了张,我又愣又傻,“你,你不嫌甜啊?”
他拭拭嘴角,抬眼看我,眸底全是心满意足的笑。
“还好。”
那一刻,我说不出自己究竟是怎么了,只觉得,只觉得……他太好了。
不愧是我喜欢的人啊。


【023】我毁容了

回忆过往,让我心底美滋滋的,心情既然好起来了,顾朗不肯帮我吃糕点的不仗义行为,我也就不介意了。
一手捧着油包,一手拿着糕点,我一边小口小口地咬着,一边奚落顾朗说,“糕点就是要甜了才好吃,你懂什么。”
“好吃?”他鄙视我,“好吃也不用八年如一日地给人送吧。”
我嘴一抽。
我……
我确实八年来日日给萧祐送这个……
我再彪悍,好歹也是女儿家,被人说中心事,我脸一热,却极力嘴硬,“你管我!”
他秀气的脸上全是鄙夷,瞪着我看了一会儿,忽然冷哼一声“神经”,然后拔脚就先行走了。
顾朗虽走,我脸上的余热,却是久久未能散啊……
顾朗说得没错——
八年来,自打知道了萧祐喜爱这个,我每天不辍地跑去王记,日日必买一包糕点送给他。十五岁之前,我是不必上早朝的,因而每日行踪极其自由,想几时去就几时去了;十五岁之后,我做了史官,日日跟在连夜身边,人身自由遭到剥夺的同时,赠送糕点这一行为,自然而然也同步受到了限制。
更何况,如今,还有个天煞魔星回来了。
想到连嫣,我咀嚼糕点的动作不由地加重了些,想到平白无故挨的那几鞭子,我眸子一缩,甚至隐隐有些咬牙切齿了。
对哦,你是公主。
可,公主就了不起了吗?
我是平凡,我是孤儿,我是寄人篱下。
可,我喜欢萧祐整整八年,我对他的心意,绝对不比你少的!
心内有熊熊怒火,于是我攥了攥拳,这么一攥,一不小心,本就碎得不成样子的糕点,更是顺着我的指缝,飘然而下。
我跟着糕点粉末愣愣低头去看,然后就呆住了——咦,什么时候招来这么多蚂蚁了?
一排排,一列列,乌压压的……
我愣愣看了看蚂蚁,又愣愣看了看手掌,然后忍不住摸了摸嘴巴。
念叨,“有,有这么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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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蹲下喂了一会儿蚂蚁,我乐颠颠地跑回太师府了。
回府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直奔房间去找《智取帅哥指南》。
——顾朗不是鄙视我送糕点的行为么?没文化。
我准备拿它去教训他一下。
找到指南,翻到第五十三页,上面赫然写着“投其所好”四字原则,我一脸骄傲地昂了昂下巴。
哼,看他还有什么好说!
我没想到,我那么一昂下巴,竟看到了意料之外的景色——我看到端端正正摆放在桌子上面的菱镜中,倒映出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儿,那女孩儿身穿官袍,气质极佳,可一张脸上……却长满了不知名的、极恐怖的、密密麻麻的、褐红色斑点。
我禁不住愣了一下——府里新招丫鬟了?
三秒后,我回了神,扔了书,撒开脚,拼了命似的往凌渊阁跑。
一边跑,我一边喊,“怎么办,怎么办顾朗?我毁容了!”

【024】求朕什么

那一日,顾朗捧着我的脸端详了许久,末了,终于点了点头说。
“没错,你确实是毁容了。”
我当时那叫一个怒火攻心,霍地就起了身,大步直朝门口走,我杀气腾腾的。
身后顾朗忙问我,“你去哪儿?”
我攥拳咬牙,“跟王老板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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