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爱情回来过》第2/42页


这个小区住的全是拆迁户,因为科学院建设时占了他们的地,於是赔了这个小区给他们。进入这个地方,必须从科学院的大门进入,所以特别安全,而且环境优雅。知道这有出租房的人不多,因此它的租金反而比外面的房子便宜。
甄陌很喜欢,便租了下来。这套房有一房一厅,厨卫俱全,前後阳台,全都对著外面的花园草坪,很适合一个人居住。
路两旁皆是郁郁葱葱的大树,似乎有一缕一缕的轻烟在树间缭绕,使人不由得产生一种惆怅的感觉。
甄陌抱了两本书,提著一点吃的东西从树下走过,进入小区。门口的草坪边坐了几个老头老太太,见他进来,全都很注意地看他。他已习惯,对他们淡淡一笑,并不与他们搭话,便转了弯。有几个小孩子骑著小小的车子从他身边过去,充满了单纯的活力。他慢慢地走上楼,掏出钥匙打开门。
屋里很暗,隐隐约约的,简单的家俱仿佛都有了生命,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著他。
他没有开灯,借著窗外的天光将东西放到桌上,然後在墙边的竹椅上坐了下来,顺手将旁边的软垫拿起来抱在怀里,猝然间便陷入了屋里的静默。
有种熟悉的气息在屋里流动著,他闭上眼,有种温柔的无奈绞痛著他的心。
窗外,是一片广阔的杂草丛生之地。当初租房的时候,房东说这里在规划中是片草坪,绝不会盖房子的。可是,荒了这麽久,也不见平整的工程,反而在去年长长的雨季过去後,长了许多又广又深的草丛。然後在他的窗下,盖了一间小小的草棚,里面住了收破烂、捡垃圾、修自行车、修鞋的四、五个人。他无法想象这麽几个大男人如何挤在这样一间极小极小的草屋里,可是常常在傍晚见他们手上握著一瓶啤酒,蹲在屋外的草丛里,大声喧哗著猜拳喝酒,十分快乐的样子。此时,又听见他们粗哑的声音从外面飞进来。
他起身,隐在屋里的黑暗中,静静地看出去。
远远的,风中飘来轻轻的歌声。

“往事虽已尘封
然而那旧日烟花
恍如今夜霓虹
也许在某个时空
某一个陨落的梦
几世暗暗留在了心中
等一次心念转动
等一次情潮翻涌
隔世!与你相逢……
而前世已远
来生仍未见
情若深!又有谁顾得了痛”

他仍然紧紧抱著那个软垫,隐隐的有股暌违许久的清甜的香淡淡地传进他鼻端。他的心开始微微地酸楚。
天色迅速黑下来,已看不清楚那几个快乐的民工了,只是依然能清晰地听见他们满足的喧哗。
他乏力地靠到墙上,脸枕著软垫,有泪意盘旋著从心底涌向眼眶。他闭上眼睛,无奈地等待著。可是,过了很久很久,泪水仍然被堵在双眼之後,怎麽样也流出不来。他叹口气,也许总有一天,终於能够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天色渐黑。外面忽然传来有人急速跑上楼梯的声音,紧接著他的门被便大力捶响。
甄陌定定神,嘴角浮现出一丝笑,起身打开了灯。
门外的人听见里面有动静,便立刻大声嚷嚷:“陌陌,陌陌,快点开门,一个人在里面搞什麽鬼?”
甄陌走过去,轻轻拉开门,笑道:“安宁,安宁,你要对得起你的名字。”
门外站著一个年轻男孩子,雪白的毛衣外穿了一件黑色的短夹克,下面是一条名牌牛仔裤,脖子上挂著MP3,戴著耳机的两只耳朵上戴著若干个奇形怪状的耳环耳针。他的头发显得乱蓬蓬的,染得五颜六色,配著精致的瓜子脸,整个一副韩式小帅哥的味道。
甄陌一见便觉眼睛痛。他微皱著眉,看著沈安宁得意洋洋地踱进来,跟著把门关上。
沈安宁重重地坐进单人布艺沙发里,嘴里嚼著口香糖,摇头晃脑的,仿佛是正陶醉在耳机里传出的节奏中。
甄陌与他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老朋友了,十分了解他,於是径直过去坐到他对面,抱著胳膊静静地看著他,什麽也不说。
沈安宁端详了他半天,终於忍不住了,拉下耳机,好奇地问:“哎,你今天去应聘,感觉怎麽样?”
甄陌不动声色:“还行。”
沈安宁一听,如此不痛不痒的答复,实在听著不过瘾,便凑到他面前:“什麽叫还行?什麽还行?是你还行?是那单位还行?还是那里面的人还行?还是工作还行?”
甄陌躲闪著,终於忍不住笑起来:“好了好了,怕了你了。不过就是去填了一张表,我哪儿知道行不行?”
沈安宁这才满意地重新坐回去。他摸著头发,得意地说:“陌陌,看我才去做的头发,怎麽样?”
甄陌瞄了一眼:“我看著都累。”
“你这人,没劲。”沈安宁撇了撇嘴,又若无其事起来。“闷在屋里干吗?走,出去玩。”
甄陌却没精打采:“去哪儿?玩什麽?”
“我们先去吃饭,吃饱了再说。哎,今天我在报纸上看到广告,说棕北那里新开了家正宗的北京涮羊肉。我们去尝尝。”沈安宁说到这,用手指著他。“你可别告诉我你已经吃了啊。我可不管你那麽多,就算你吃了也得陪我去再吃一次。”
甄陌笑道:“饭我倒是还没吃。今天有什麽好事?是不是你请客啊?”
沈安宁兴致勃勃:“今天的阳光那麽好,还不算好事吗?走吧走吧,自然是我请客。我现在比你有钱,当然是宰我。”
甄陌看了看外面,套上一件灰外套,便与他往外走。
沈安宁跟在後面咕哝著:“你怎麽总是弄得自己灰扑扑的?”
甄陌头也不回:“精神给谁看?”
沈安宁理直气壮地说:“为什麽要给别人看?别人的眼光与我们有什麽相干?我们就是漂亮给自己看。”
甄陌开心地笑起来:“喂,人各有志,我不劝你,你也别劝我。”
沈安宁也欢喜地笑。这个老朋友在北京呆了3年,结果一无所有地回来,而且情绪低沈得可怕,这一个月来,天天想尽了办法让他开怀,都不见什麽效果,今天看到他已经能够笑得出来,真算是一大进步。
沈安宁不敢问甄陌在北京遭遇了什麽事故,但约略也能够猜到,无非是为了感情。他了解他。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他有资格说这个话,他十分十分了解甄陌。甄陌在事业上一向坚定踏实,基本上没有什麽起伏。不论做什麽,他都非常顺利,完全可以做到稳步向上发展。可是,每次事业上的成功都毁於一旦,却无一不是为了“情”字。甄陌是个情感动物,当年为了一次情场上的失败远走他乡,3年之後,从异乡惘然归来,相信也一定是为了又一次伤害。
外面已是华灯初上,晚风轻撩著甄陌的浅灰色外套。他白晰光洁的脸在温暖的橙黄色路灯下显得特别柔和,亮晶晶的一双眼睛反射著五色缤纷的灯火,却格外平静。
仿佛很久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甄陌与沈安宁在那家新开的北京涮羊肉馆狠狠地大吃大喝了一顿。捧著饱胀的胃嘻笑著出了门,两人顿时觉得生活还是美好的。
沈安宁大声慨叹:“啊,生活真是好啊。”
甄陌笑道:“要让你觉得生活美好,倒也容易。”
沈安宁看了看表,猛一拉他:“不得了,快到时间了,我要去上班了。来,陪我一起去。”
甄陌有些犹疑:“我……就不去了吧。”
沈安宁根本不理会他说什麽,一把拉著他就往路边跑,然後伸出手拦车。甄陌想想也没什麽事,只好跟著去了。
沈安宁在这个城市里是个颇有点名气的歌手,最近一年专在酒吧里唱。因为在酒吧唱歌相对来说要单纯得多,仅止於坐在那里唱3只歌,唱完便走,也不用应酬客人。最近几年,酒吧业则异军突起,每天爆满,因此被许多老板看好,酒吧便随之一家接一家地开,当然也就需要大量的歌手,尤其是好歌手。沈安宁的行情非常看好,一般一个晚上从9点到12点,他要跑5个场,收入很是不错。唱久了,有许多客人专门爱听他的歌,所以常常有酒吧的老板找他去表演。他每天都过著同样的生活,晚上唱歌,白天睡觉,下午听音乐、练歌、看碟、逛街,也不见他有什麽情侣,一个人活得十分潇洒。
下了车,甄陌跟著他走进“与狼共舞”。

从外面看上去,这个酒廊似乎很平常,只一扇木门与门边的两个格子木窗显现出一种美国西部的乡村风味。然而刚一进门,迎面便是一张巨幅的印第安人头像。他很瘦,眼窝深陷,脸上涂著迷彩,线条十分硬朗。头上插著大蓬大蓬的羽毛,不留神看,还以为是绚丽的阳光在他身後无限高远地伸展开去。这幅巨大的油画浓墨重彩,被周围的射灯映著,有一种对命运不屈的抗争深蕴其中。因为知道这个种族已经几乎被灭绝了,他那种顽强的眼神与坚毅的斗志才更加让人心里产生一种凄婉的感觉。
甄陌对著这幅画看了好一会儿。
酒吧里面全部用原木装修,分两层,灯色晕黄,渲染著温馨的气氛。到处都闹哄哄地坐满了人,每一张桌上都有一只小蜡烛,看上去颇有点人约黄昏後的味道。前面有个小小的跳舞台子,顶上有一束追光射过去。台上坐在光圈里的是一个年轻的男歌手,正弹著吉他唱著悠扬的情歌。!

“等你到日出!把你看清楚
哭得累了的你看来睡得好无辜
在你耳边轻轻说出最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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