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主子》第157/177页


  “秋秋,你的全名就叫秋秋么?”
  陆秋从维尔斯的怀里抬起头来,她的情绪镇定了下来。
  维尔斯不能杀掉费利克因,也不能杀掉几个王子登上王位。维尔斯只要自由又开心的活着就好,没必要背负那么大的罪孽和压力。
  何况费利克因说只是抽血,如果是这样的实验那她可以接受。
  说的自私一点,人都是群居动物。她很在意很喜欢维尔斯,虽然喜欢他是猫的样子,可她也想要同类,想要跟维尔斯能更近一步。不是为了某些黄色想法。
  只是因为不安。
  维尔斯不安,她也会不安。
  “维尔斯,松开爪,放松点,让我来说。”她抱住维尔斯的胳膊,慢慢让他放开了费利可克因的脖子。
  “乖,不会有事的,别紧张。”
  维尔斯低头看她,陆秋朝他笑了笑:“相信我好么?”
  维尔斯终于抱着她后退了一步。
  陆秋松了口气,转头看下陛下,回答他刚刚的问题:“我叫陆秋,你说研究只是抽血么?不需要做其他事情?”
  费利克因点点头:“是,帝国一直有项目在研究人类,如果你的血样基因可用,科学院会试着人工培育。至于其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也不知道后续需要如何,但我可以保证,不会让你受伤也不会让你有任何生命危险。”
  毕竟整个帝国这么多只动物,陆秋就一个,就算把她掰成把八千份都不够用,最后还是得自行培育。
  一直以来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正人类的完整基因链。这是最简单也是最难获取的。只是需要一滴血,可是没有人类存在,为了一滴血,他们等待了千年。
  陆秋思考了一会,朝他点了点头:“好,我可以答应你帮忙实验,但是我还有个条件。”
  维尔斯焦躁地打断她:“不行,你不能答应!”
  陆秋直起上身抱住他的脸亲了一下,声音很低地道:“可是我想试试。我希望能跟你一起到老,希望你能长命百岁。”
  猫寿命不如人类长,她没法想象失去维尔斯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哪怕只是为了这一点,就算付出再多代价陆都在所不惜。
  维尔斯愣住了。
  他没想到陆秋会说这些,这让他感动又心疼。
  最终他盯着陆秋的眼睛,神情慢慢缓和下来,非常艰难地道。
  “好。”
  陆秋笑起来,将脸贴在他脸颊上蹭了蹭:“我跟陛下要了一个条件,你想要他做什么?”
  她小小声地说道:“这是个好机会,不能放过。”
  维尔斯被她脸上的表情逗得要笑出来,不过还是止住了,他问:“那你想要什么?”
  陆秋掰着手指想了想:“似乎没什么特别想要的,我什么都有了。”
  想了一会,她突然想起一件事,便转头大声道:“我记得维尔斯被要求不能进入首都星,我想要您收回这个命令,往后他能随意在所有星球上自由往来。”
  维尔斯的母亲是被葬在首都星的,被禁止来到这里后,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去母亲墓上看看她了。
  维尔斯再次有些震惊,他垂下眼,这次是真的笑了出来。
  这个要求对费利克因来说不算什么,他很自然就答应了下来。
  “好,我答应你。”
  陆秋点点头,一脸英勇就义地道:“什么时候抽血?快一点,我想在这里逛逛。我能在王宫里行走么?我想看看维尔斯从前居住的地方。”
  费利克因还挺喜欢她的,闻言点了点头:“可以,我给你发放权限。首都星好玩的地方有很多,希望你玩的开心。”
  陆秋矜持地跟他道了谢。
  很快,小会议室的大门打开,陆秋被带到了王宫内的医务处。
  说抽血就真的只是抽了血,不过又取了些她的皮肤指甲头发唾液,这些零零碎碎无关紧要的东西。
  血抽了两百毫升,陆秋现在体质很好,就是抽八百也没有大问题。
  针眼抹了药很快看不见了,医生还贴心地给了她一个大奶瓶,里面装的是果奶,很有营养,味道也非常好。有种前世喝旺仔的口感。
  陆秋抱着瓶子啜了两口,晃了晃一直抱着她不肯松开的维尔斯。
  “你要不要喝一口?这个超级好喝的。”
  维尔斯摇头,僵硬地道:“不喝。”
  他看着陆秋被抽出一大管子血,脸色臭臭的,圆眼睛都变成椭圆形了,上眼皮压下来,看着很凶的样子。
  给陆秋抽血的医生被他盯得爪子都要抖了。
  陆秋指着前面让他往外走,边走边道:“就这一点血,小意思。我跟你说,适度献血对身体好。以前我们那经常有献血车,学校也会组织献血,还有礼物赠送。”
  跟维尔斯说开自己是人类,并且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之后,陆秋说话就稍微放开了一点。不像从前一样说什么都要先斟酌一下字眼用得对不对。
  维尔斯果然被她的话转移了注意力。
  “你们那,是什么样的?”他问道。
  “科技比这个世界要落后,没有终端,但是每个人都有手机,巴掌大小,屏幕不能进行立体投影,还总会没电,每天都要充电。有飞机没有飞行器,飞机的速度没那么快,一天之内没法在环游星球一圈。虽然有飞船可以进入太空了,却不能随意载人在太空遨游,我们还没有进入宇宙时代,所有人都生活在同一颗星球上。”
  维尔斯道:“就像几千年前的帝国一样。”
  “差不多,人类也养动物,最常见的就是猫狗,也养鱼仓鼠鹦鹉文鸟孔雀之类的,但是动物都没有开智,全都是普通动物。猫狗是最受欢迎的,还有猫奴和狗奴出现,”
  维尔斯触不及防地问:“所以你最初看我时,是把我当宠物?”
  陆秋就算是心里是这么想的也不能承认啊,她摇着头疯狂否认:“没有没有没有,真没有。我们都拿猫当主子供着的。”
  维尔斯瞅着她,又问了一个死亡问题:“你梳毛按摩洗澡都那么熟练,以前也养过猫?”
  这是什么被猫主子逼问现场,简直像被现女友在问前女友的事一样。
  陆秋眨巴着眼试图转移话题:“你的毛是不是又长长了?要不要再剪剪?我看看指甲长出来了没有。”
  维尔斯举起白白的大爪子给她:“要再等两天。你养的猫挑食么?”
  陆秋脱口而出道:“挑啊,特别挑食。”
  说完立即闭嘴,她有些心虚地抬头看去,发现维尔斯神色淡淡,并没有特别生气的样子。
  就听他没什么波动地问:“那是她好看还是我好看?”
  陆秋:“……”
  当现女友问,是你的前女友好看还是我好看时,标准答案是什么?
  “当然是你最好看了,全宇宙的猫都没你在我心里好看。我养的那只,老早就去世了,生病,很快就走了。”
  病发的很快,没多久就没了。所以那之后很久陆秋都没有再养过宠物。
  维尔斯默然,没再追问。
  抽完血之后没法立即将变人大计提上日常,要先研究,究竟要研究多久也不知道,这期间可能随时需要陆秋提供帮助,所以她一时半会没法离开。
  他们的住处被安排回了维尔斯从前居住的地方。
  每个王子都有个单独的房间和院子,维尔斯住的地方很大,但是有些偏远,几乎靠近北郊了。
  陆秋兴致勃勃地让维尔斯带她过去看看。
  一路上陆秋找到了很多眼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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