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第3/34页


假若一个独立工作的制造业者,拥有足够的资本来购买原材料并维持生活直到货物上市,那末,他所获得的收益便应有两项:其一,以工人资格领取的工资;其二,以老板资格以售卖工人出品所获得的利润。但他这两项收益,普通也统称为利润。在这场合,工资也和利润混淆了。
一个亲自动手栽培植物的种园家,一身兼有地主、农业家和劳动者三种资格。所以,他的生产物自应对他一个人支给地主的地租、农业家的利润和劳动者的工资。但通常却把他的全部收入看做他的劳动所得。在这一场合,地租和利润这二者,又和工资混为一谈了。
由于在文明国家内,交换价值单由劳动构成的商品极不常见,大部分商品的交换价值,都含有大量的利润和地租,所以,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假若社会每年所能购买的全劳动量,每年都被社会雇用,那末,因为劳动量将年年大大增加的缘故,后一年度的生产物将比前一年度的生产物具有更大的价值。可是,无论那一个国家,都不是用全部年产物来维持勤劳阶级。无论那一个国家,每年都有大部分生产物归游惰阶级消费。一国年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是逐年减少,还是不增不减,要取决于这一国家的年产物每年是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给这两个阶级的人民。

第七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在每一个社会及其邻近地区,各种用途的劳动的工资以及各种用途的资本的利润,都有一种普通率或平均率。这普通率,象我在后面所说那样,自然部分受社会的一般情况,即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状况的支配,部分受各种用途的特殊性质的支配。同样,在每一个社会及其邻近地区,地租也有一个普通率或平均率。这普通率,象我在后面所说那样,也是部分受土地所在地的社会及其邻近地区的一般情况的支配,部分受土地的天然肥沃与人工改良的支配。
这些普通率或平均率,可称为那地方那时候通行的工资自然率、利润自然率或地祖自然率。一种商品价格,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的价格出售的。
商品这样出卖的价格,恰恰相当于其价值,或者说,恰恰相当于出售这商品的人实际上所花的费用。普通所谓商品原始费用,虽没有包含再贩卖这商品的利润,但若再贩卖者按照不能得到当地一般利润率的价格把这商品卖掉,那他显然就会遭受损失。因为,他若把资本投在其他方面,就可以得到那笔利润。况且,他的利润就是他的收入,也就是他生活资料的正当资源。他在制造商品、把它送往市场去的过程中,要垫付劳动者的工资或生活资料,也要垫付他自身的生活资料。他自身的生活资料,大体上说与他可以出卖商品指望的利润相当。因此,商品的出卖若不能给他以利润,那就等于说,他没有从这商品的出卖取回其实际费用。
能提供这种利润的价格,虽然未必是一般商人出卖货物的最低价格,但却是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肯出卖的最低价格,至少在有绝对自由即各人能随意变更职业的地方,情形是如此。
商品通常出卖的实际价格,叫做它的市场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和它的自然价格完全相同。
每一个商品的市场价格,都受支配于它的实际供售量,和愿支付它的自然价格(或者说愿支付它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的需要量,这二者的比例。愿支付商品的自然价格的人,可称为有效需求者,而他们的需求,可称为有效需求。因为,这种需求也许使商品的出售得以实现。此种需求与绝对需求不同。一个贫民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说有一辆六马拉大马车的需求,他这种需求并不是有效需求,因为那马车绝不是为要满足他的这种需要而送往市场出售的。
市场上任何一个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商品的有效需求,那些愿支付这商品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数量的供给。他们当中有些人,不愿得不到这种商品,宁愿支付较大的价格。于是竞争便在需求者中间发生。而市场价格便或多或少地上升到自然价格之上。价格上升程度的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及竞事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所引起的竞争热烈程度的大小。但在同样富有和同样奢侈的竞争者间,缺乏程度所能引起的竞争程度的大小,却要看这商品对求购者的重要性的大小。所以,在都市被封锁或发生饥馑场合,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总是非常昂贵。
反之,如果市场上这种商品的供售量超过了它的有效需求,这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那些愿支付这商品出售前所必须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其中一部分必须售给出价较低的人。这一部分价格的低落,必使全体价格随着低落。这样,它的市场价格,便或多或少地降到自然价格以下。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超过额是怎样加剧卖方的竞争,或者说,要看卖方是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超过程度尽管相同,易腐败的商品输入过多比耐久性商品输入过多能引起卖方更大的竞争。例如,柑橘输入过多就比旧式铁器输入过多能引起卖方更大的竞争。
如果市场上这种商品量不多不少,恰够供给它的有效需求,市场价格便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所以,这全部商品量都能以自然价格售出,而不能以更高价格售出。各商人之间的竞争使他们都得接受这价格,但不使他们接受更低的价格。
每种商品的上市量自然会使自己适合于有效需求。因为,商品量不超过有效需求,对所有使用土地、劳动或资本而以商品供应市场者有利;商品量不少于有效需求对其他一切人有利。
如果市场上商品量一旦超过它的有效需求,那末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会降到自然率以下。如果下降部分为地租,地主的利害关系立刻会促使他们撤回一部分土地;如果下降部分为工资或利润,劳动者或雇主的利害关系也会促使他们把劳动或资本由原用途撤回一部分。于是,市场上商品量不久就会恰好足够供应它的有效需求,价格中一切组成部分不久就都升到它们的自然水平,而全部价格又与自然价格一致。
反之,如果市场上商品量不够供应它的有效需求,那末它的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会上升到自然率以上。如果上升部分为地租,则一切其他地主的利害关系自然会促使他们准备更多土地来生产这种商品;如果上升部分是工资或利润,则一切其他劳动者或商人的利害关系也会马上促使他们使用更多的劳动或资本,来制造这种商品送往市场。于是,市场上商品量不久就充分供应它的有效需求,价格中一切组成部分不久都下降到它们的自然水平,而全部价格又与自然价格一致。
这样,自然价格可只说是中心价格,一切商品价格都不断受其吸引。各种意外的事件,固然有时会把商品价格抬高到这中心价格之上,有时会把商品价格强抑到这中心价格以下。可是,尽管有各种障碍使得商品价格不能固定在这恒固的中心,但商品价格时时刻刻都向着这个中心。
为使一种商品上市每年所使用的全部劳动量,自然会依着这个方式使自己适合于有效需求。其目的当然在于始终把适当商品量提供市场,使供给足够适应需求,而不超过需求。[TXT图书下载网 www.bookdown.com.cn]
但是,在有些业务上,同量劳动逐年所产出的商品量可大不相同,在有些业务上,却往往相等,或几乎相等。例如,同数农业劳动者,所产出的谷物、葡萄酒、油、忽布花等商品量,就一年不同于一年;但同数纺织工所产出的麻布和呢绒量,却年年相等,或几乎相等。就前一种产业说,适合有效需求的生产量,只是这产业的平均生产额。由于实际生产量往往比平均生产额大得多或小得多,所以市场上商品量有时大大超过其有效需求,有时极不够供应其有效需求。所以纵使有效需求能够始终保持同一程度,商品的市场价格仍不免时有变动,有时比其自然率高得多,有时又低得多。但就后一种产业说,由于同量劳动的生产量总是相同,或大约相同,所以,生产量能更正确地适合其有效需求。在有效需求保持同一状态时,商品市场价格也保持同一状态,和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大家从经验都知道,麻布和呢绒的价格,不象谷价那样常常变动,也没有谷价那样大的变动。因为,前者的价格只随需求的变动而变动;后者的价格,则不仅随需求的变动而变动,还随着为供应需求而上市的商品量的更巨大和更频繁的变动而变动。
商品市价偶然和一时的变动,主要对价格中工资部分和利润部分发生影响,而对其中地租部分则影响不大。用货币确定了的地租,无论就比率说或就价值说,绝不受其影响。以原生产物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计算的地租,无疑也只能在年租的价值上,不能在年租的比孪上受其影响。在议定租佃条件时,地主和农业经营者都尽他们所知,竭力使地租率适合于生产物的平均价格,而不适合于其临时价格。
这些偶然和一时的变动,要看当时市场上积存的商品或劳动是过多还是不足,换言之,要看当时市场上既成作业或待成作业是过多还是不足,而对工资或利润的价值和比率发生影响。在国丧的场合,黑布存货往往感到不足,以致市价腾贵,因而持有多量这种商品的商人的利润便增加了。可是,所增加的仅是商人的利润,而织布工人的工资却毫不受影响。因为这时市上感到不足的是商品,不是劳动,换言之,是既成作业,不是待成作业。不过,国丧虽不能影响织工们的工资,却会抬高缝工们的工资。因为,在这场合,感到不足的是劳动,对于劳动,换言之,对于待成的作业,有效需求便大于现有供给量。国丧减低了花彩丝绸和棉布的价格,从而减低了持有多量花彩丝绸和棉布的商人的利润,以及精制这些商品的劳动者的工资。因为这时候,对于这些商品和生产这些商品的劳动者的需要,都不免要停顿半年甚或一年。于是,这类商品与这类劳动都供过于求。
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虽可说有不断地趋向自然价格的趋势,但有许多商品,有时由于特殊的意外事故,有时由于天然的原因,有时又由于特殊政策的规定,其市场价格能在相当长时期内大大超过其自然价格。
当某一商品因有效需求增加而市价比自然价格高得多的时候,造商品的供给者大抵都小心翼翼地隐瞒这种变化情况。要是被人知道,其丰厚的利润定会诱使许多新竞争者向这方面投资。结果,有效需求完全得到供给,这商品的市场价格不久就降低到自然价格,甚或降低到自然价格之下。如果供给者距市场很远,他们有时能保持秘密数年,而在这数年内,他们就可独享非常的利润。不过,必须承认,这种秘密很少能长久保守,而那非常的利润只能在这秘密未给人知道以前独享。
制造业方面的秘密,比商业方面的秘密,能保守得长久些。一个染业者,如果发现了一种制造染料的方法,其所费仅及通常方法的一半,而他又能妥善处理,他就能终生独享这发现的利益,甚至能把它传给子孙。这种额外利得是来自他个人劳动的高价格,所以可适当地说是他个人劳动的高工资,但因为他资本每一部分一再得到这种利得,而且他的利得总额与其资本总额保有一定比例,所以,通常都不说它是劳动的高工资,而说它是资本的额外利润。
市价的这种增高,显然是起因于特殊的偶发事件,不过它的作用有时能够持续好多年。
有些自然产物的产出,需要一种特殊土壤与特殊位置,以致一个大国中适于生产这些产物的土地即使全被使用,怕仍不够供应有效需求。因此,这种产物的全部上市量有可能售给那些愿支付特别价格的人,就是说,他们所支付的价格超过按自然率计算,足够支付生产它们的土地的地租,以及产制和运销所用的劳动的工资和资本的利润的价格。这种商品可连续数世纪按这种高价出售。这样,其价格中,地租部分一般高于按自然率计算的地租。生产这样珍贵产物的土地的地租,例如有优良土壤和位置的法国珍贵葡萄园的地租,和其邻近同样肥沃和同样精耕细作的其他土地的地租,不经常保持一定的比例。反之,其价格中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部分,和邻近其他地方的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却往往保有自然的比例。
市价的这种增高,显然是起因于天然的原团。这种原因会使有效需求不能取得充分的供给,而它的作用,因此将永远继续下去。
给个人或商业公司以垄断权,其作用与商业或制造业中保守秘密相同。垄断者使市场存货经常不足,从而使有效需求永远不能得到充分供给。这样,他们就能以大大超过自然价格的市价出卖他们的商品,而他们的报酬,无论是工资或是利润,都大大超过其自然率。
垄断价格,在各个时期,都是可能得到的最高价格。反之,自然价格或自由竞事的价格,虽不是在各个时期,但在长期间内,却是可能有的最低价格。垄断价格,在各个时期,都是能向买者榨取的最高价格,或者是想象中买者愿支付的最高价格,而自然价格或自由竞争的价格,却是卖者一般能接受的最低价格,也就是他能够继续营业的最低价格。
同业组合的排他特权,学徒法规,只及限制特殊职业上竞争人数的各种法规,虽然在程度上不及垄断,但在趋向上却与垄断相同。它们是一种扩大的垄断,往往使某些产业所有商品的市价能长久超过自然价格,并使生产这些商品所使用的劳动的工资和资本的利润稍稍超过其自然率。
市价的这种增高,显然是起因于各种法规的规定。只要这种种法规继续有效,市价的这种增高就会继续存在。
任何一个商品的市价虽能长期高于其自然价格,但不能长期低于其自然价格。价格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要是低于自然率,其利益受到影响的人立刻就会感觉到这种损失,立刻就会从使用中撤回一部分土地或劳动或资本,使上市的商品量,恰恰只够供应有效需求。因此,市价不久便将升到自然价格的水平。至少在有完全自由的地方情况是这样。
在制造业繁荣时,学徒法规与其他各种法规,虽能使劳动者的工资抬高到自然率以上,但一旦制造业衰微,却使劳动者的工资降落到自然率以下。因为,这些法规,在前一场合,妨阻他人进入他们的职业,在后一场合,妨阻他们改就许多别种职业。不过,这些法规,对抬高劳动者的工资起着相当长期的作用,但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却接起着那么长久的作用。就前者说,这些法规的作用可持续好多世纪;就后者说,当那些在产业繁荣时受过职业训练的劳动者有一些死去的时候,这些法规的作用便不能继续下去。在他们死去以后,学习这一职业的劳动者人数自会适合于有效需求。至于象即度和古代埃及那样,各个人依据教规,都有承继父业的义务,变更职业,即科以最可怕的渎神之罪,那就无论对于什么职业,亦不难使其劳动工资或资本利润一连几代都落在自然率以下。
关于商品的市场价格与自然价格一时的差异或永久的差异,我想我所要说的只此而已。
自然价格本身随其组成部分即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自然率的变动而变动。但无论在什么社会,这种自然率都随着社会的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而变动。我在以下四章内,将竭尽所能,详细明了地说明这些变动的原因。
第一,我要努力说明,什么情况自然而然地决定工资率,而这些情况,又怎样受社会的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的影响。
第二,我要努力说明,什么情况自然而然地决定利润率,而这些情况,又怎样受上述社会状况的变动的影响。
第三,我要努力说明,什么情况支配下面要说的比例。货币工资与货币利润虽因劳动及资本的用途不同而大不相同,但各种劳动用途的货币工资和各种资本用途的货币利润似乎都有一定的比例。如后章所要说明的那样,这种比例部分取决于各种用途的性质,部分取决于所在社会的不同法律和政策。不过,这种比例,虽在许多方面受法律和政策的支配,但似乎不受所在社会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等状况的影响,而在所有这些不同状况中保持不变,或几乎不变。
第四,我要努力说明,什么情况支配土地地租,并使一切土地生产物的真实价格或是上升或是下降。

第八章 论劳动工资

劳动生产物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
在土地尚未私有而资本尚未累积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属于劳动者,既无地主也无雇主来同他分享。
这种状态如果继续下去,劳动工资将随着分工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大而增加起来。但一切物品却将日渐低廉,因为生产它们所需要的劳动量变小了。在这种状态下,等量劳动所生产的各种商品自然可以互相交换,所以,要购买各种商品,只需较少数量的劳动生产物。
可是一切物品,尽管实际上变得低廉,但表面上却有些物品地比以前昂贵,换句话说,可交换较多数量的其他货物。假定大多数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增加十倍,即现今一天劳动的生产量十倍于以前一天的劳动,而某一种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却只增加一倍,即造产业现今一天劳动的生产量只二倍于以前一天的劳动。在这场合,这大多数产业一天劳动生产物,如果与那产业一天劳动生产物交换,那末前者以原工作量的十倍,不过购入后者原工作量的二倍。因此,后者的一定分量,例如一磅,就似乎比以前贵了五倍。但其实却是比以前低廉了二分之一。购买这一磅货物所需的其他货物量虽五倍于以前,但生产或购买这一磅货物所需的劳动量却不过等于以前的二分之一。所以,现今获得此物比以前容易了两倍。
但劳动者独享全部劳动生产物的这种原始状态,一到有了土地私有和资本累积,就宣告终结了。所以,在劳动生产力尚未有显著改善以前,这种原始状态早已不复存在了;要就此种状态对劳动报酬或劳动工资所可能有的影响作进一步的探讨,那是徒劳无功的。
土地一旦成为私有财产,地主就要求劳动者从土地生产出来或采集到的几乎所有物品中分给他一定份额。因此,地主的地租,便成为要以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一个项目。
一般耕作者大都没有维持生活到庄稼收割的资料。他们的生活费通常是由雇用他们的农业家从他的资本项下垫付的。除非他能分享劳动者的生产物,换言之,除非他在收回资本时得到相当的利润,否则他就不愿雇用劳动者。因此,利润成为要从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二个项目。
其实,利润的扣除,不仅农业生产物为然,一切其他劳动的生产物亦莫不如是。在一切工艺成制造业中,大部分劳动者在作业完成以前都需要雇主给他们垫付原材料、工资与生活费。雇主分享他们的劳动生产物,换言之,分享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价值,而这一分享的份额便是他的利润。
一个独立工作的工人,有时也有资力,足以自行购买原材料,并维持自己生活,一直到作业完成。他兼有劳动者及雇主的身分,享有全部劳动生产物,即享有劳动所加于原材料的全部价值。因此,他的利得包含通常属于两个不同身分的人所有的两种不同收入,即资本利润与劳动工资。
可是,这种实例不很多。就全欧洲说,其比例是,在老板下面工作的工人有二十个,自己独立工作的工人只有一个。而且,劳动工资一语,都普遍理解为,在劳动者为一人而雇用他的资本所有者另为一人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获得的工资。
劳动者的普通工资,到处都取决于劳资两方所订的契约。这两方的利害关系绝不一致。劳动者盼望多得,雇主盼望少给。劳动者都想为提高工资而结合,雇主却想为减低工资而联合。
但在一般的争议情况下,要预知劳资两方谁占有利地位,谁能迫使对方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决非难事。雇主的人数较少,团结较易。加之,他们的结合为法律所公认,至少不受法律禁止。但劳动者的结合却为法律所禁止。有许多议会的法会取缔为提高劳动价格而结合的团体,但没有一个法令取缔为减低劳动价格而结合的组织。况且,在争议当中,雇主总比劳动者较能持久。地主、农业家、制造者或商人,纵使不雇用一个劳动者,亦往往能靠既经蓄得的资本维持一两年生活;失业劳动者,能支持一星期生活的已不多见,能支持一月的更少,能支持一年的简直没有。就长时期说,雇主需要劳动者的程度,也许和劳动者需要雇主的程度相同,但雇主的需要没有劳动者那样迫切。
据说,工人的结合常常听到,而雇主的结合却很少听到。可是,谁要是因此认为雇主实际很少结合,那就未免昧于世故,不了解这问题的真相了。雇主们为使劳动工资不超过其实际工资率,随时随地都有一种秘而不宣的团结一致的结合。破坏团结,随时随地都是最不名誉的行动,都为近邻和同业者所耻笑。我们所以不常听到这种结合,正因为那是一种不被人知道的普通结合,或者可以说是一种自然结合。此外,雇主们为要把劳动工资减低到其实际工资率以下,有时也组织特殊的结合。此种结合,直到达到目的为止,总是保持极度的沉默与秘密。劳动者这时虽痛切成到资方的这种秘密结合,却往往无抵抗他屈服,其他人因此都不知道。不过,对于雇主的这种结合,工人们往往也组织对抗的防御性结合。而且,即在没有这种雇主结合的时候,工人们为提高劳动价格,有时也自动结合起来。他们所持的理由,有时是食粮腾贵,有时是雇主从他们的劳动得到过多的利润。他们的结合,无论是防御性的或是攻击性的,总是声闻遐迩。为求争点迅速解决,他们老是狂呼呐喊,有时甚至用极可怕的暴力。他们处于绝望的境地,铤而走险,如果不让自己饿死,就得胁迫雇主立即答应他们的要求。这时,雇主也同样喧呼呐喊,请求官厅援助,要求严厉执行取缔工人结合的严峻法规。因此,工人很少能从那些愤激的结合的暴动中得到利益。那些结合,部分因为官厅干涉,部分因为雇主较能持久,部分因为大多数劳动者为了目前生计不得不屈服,往往以为首者受到惩罚或一败涂地而告终。
不过,在争议中,雇主虽常居于有利地位,但劳动工资有一定的标准,在相当长的期间内,即使最低级劳动者的普通工资,似也不能减到这一定标准之下。
需要靠劳动过活的人,其工资至少须足够维持其生活。在大多数场合,工资还得稍稍超过足够维持生活的程度,否则劳动者就不能赡养家室而传宗接代了。坎梯隆似乎因此推测,最下级普通劳动者,为供养儿女二人,至少须取得倍于自身所需的生活费,而其妻子,由于需要照料儿女,其劳动所得,只够维持自己。但据一般计算,常有半数儿童在未成年以前死去。因此,最贫穷的劳动者按照上述计算,一般都想至少养育四个孩子,以便能有两个孩子活到成人年龄。但坎梯隆认为,四个孩子的必要扶养费也许和一个成年人的生活费几乎相等。他还说,一个强壮奴隶劳动的价值,算来倍于其生活费,一个最低级劳动者劳动的价值,不可能低于一个强壮奴隶劳动的价值。因此,至少这一点似乎是肯定的:为赡养家属,即使最低级普通劳动者夫妇二人劳动所得,也必须能稍稍超过维持他俩自身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但是,这种超过额,是按什么比例,是按上述比例,或是按其他比例,我不想加以确定。
可是,有某些情况,有时也使劳动者立于有利地位,并使他们能够得到大大超过上述工资的工资。很明显,上述工资是符合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不论何国,如果对那些靠工资过活的人,即工人、散工、各种佣人等的需求不断地增加,换言之,如果每年提供的就业机会都比前一年多,劳动者就没有为着提高工资而结合的必要。劳动者不够,自会导致雇主间的竞争;雇主们竞相出高价雇用劳动者,这样他们就自动冲破了防止工资提高的自然结合。
很明显,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定随着预定用来支付劳动工资的资金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这种资金有两种:一,超过维持生活需要的收入;二,超过雇主自己使用需要的资财。
地主、年金领受者、有钱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收入除维持身家外还有剩余,他们一定会把剩余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用来雇用若干家仆。这剩余额增加,他们所雇用的家仆自然也随之而增加。
织工、鞋匠这一类独立工作的劳动者所持的资本,如果除了购买供自己使用的原材料并维持他在货品出售以前的生活外,还有剩余,他自然也会以这剩余额雇用一个乃至数个帮工,以便靠他们的劳作获利。这剩余增加,他所雇帮工的人数自然也随之而增加。
因此,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随一国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收入和资本没有增加,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决不会增加。而收入和资本的增加,就是国民财富的增加。所以,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自随国民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国民财富不增加,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决不会增加。
然而,使劳动工资增高的,不是庞大的现有国民财富,而是不断增加的国民财富。因此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出现,而却在最繁荣,即最快变得富裕的国家出现。今日英格兰确比北美各地富,然北美各地的劳动工资却比英格兰各地高。纽约地方,普通劳动者一日的工资为美币三先令六便士,合英币二先令;造船木匠为美币十先令六便士,外加值英币六便士的糖酒一品脱,全部合英币六先令六便土;泥水匠及建筑木匠为美币八先令,合英币四先令六便士;裁缝帮工为美币五先令,合英币二先令十便士。这些价格都在伦敦价格之上。据说,其他殖民地的工资也和纽约同样高。食品的价格,北美各地都比英格兰低得多。北美从来没有饥荒现象。即在歉收的年度,只不过减少输出,没减到自己供给不足。所以,北美劳动的货币价格如果比母国各地高,那末其真实价格,即其货币价格对劳动者提供的支配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实际能力,在比例上必定比母国更高。
北美虽没有英格兰那样富裕,但比英格兰更繁荣,并以大得多的速度增加财富。一国繁荣最明确的标识,就是居民人数的增加。英格兰以及欧洲大多数其他国家的居民,在大约五百年内,不敢说有一倍的增加,但在北美英属各殖民地,在二十年或二十五年内,就增加了一倍。就现在说,这种迅速增加的主要原因,不是新居民的不断移入,而是人口的迅速繁殖。据说,当地高龄居民往往能亲眼看到五十、一百甚至一百个以上的直系子孙。由于劳动报酬优厚,多子女不但不成为室家之累,反而成为家庭富盛的源泉。在离去双亲家庭以前,每个儿女的劳动,推算起来,足有纯收盆一百镑的价值。一个有四五个孩子的青年寡妇,在欧洲中等及下等人民间,很少能找到第二丈夫,但在北美地方,那些儿女常是诱使男子向她求婚的财产。儿童的价值是结婚的最大鼓励。所以,北美人的早婚是毫不足怪的。可是,尽管早婚招致了人口很大的增加,但北美人民却仍不断发出劳动者不足的诉苦声。对劳动者需求的增加,和维持劳动者资金的增加,似乎比劳动供给的增加快得多。
一国尽管非常富有,如若长久陷于停滞状态,我们就不能希望在那里找到极高的工资。指定用来支付工资的资金,换言之,居民的收入和资本,也许达到极大的数额。但这数额如果数世纪不变,或几乎不变,那末每年所雇用的劳动者人数就很容易供应下一年所需劳动者人数,甚或还有剩余。这样,劳动者既不缺少,雇主也不会为要获得劳动者而相互竞争。在另一方面,劳动者的增加却自然会超过需要雇用的人数。就业机会常感不足,于是劳动者为要获得工作,不得不互相竞事。假如,该国劳动者的工资,本来足够养活他们各自的身家而且还有剩余,那末劳动者间的竞争和雇主们的利害关系,不久就会使工资减低到合乎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来,它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今日旅行家关于中国耕作、勤劳及人口稠密状况的报告,与五百年前视察该国的马哥孛罗的记述比较,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在马哥孛罗时代以前好久,中国的财富就已完全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发展程度。各旅行家的报告,虽有许多相互矛盾的地方,但关于中国劳动工资低廉和劳动者难于赡养家属的记述,则众口一辞。中国耕作者终日劳作,所得报酬若够购买少量稻米,也就觉得满足。技工的状况就更恶劣。欧洲技工总是漫无所事地在自己工场内等候顾客,中国技工却是随身携带器具,为搜寻,或者说,为乞求工作,而不断在街市东奔西走。中国下层人民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乏国民的贫困程度。据说,在广州附近,有数千百户人家,陆上没有居处,栖息于河面的小渔船中。因为食料缺乏,这些人往往争取欧来船舶投弃船外的最污秽废物。腐烂的动物尸体,例如死猫或死犬,纵使一半烂掉并发臭,他们得到它,正象别国人得到卫生食品那么高兴。结婚,在中国是受到了奖励的,但这并不是由于生儿育女有出息,而是由于有杀害儿童的自由。在各大都市,每夜总有若干婴孩被委弃街头巷尾,或者象小狗一样投在水里。而这种可怕的杀婴工作,据说是一部分人公然自认的谋生手段。
不过,中国虽可能处于静止状态,但似乎还未曾退步。那里,没有被居民遗弃的都市,也没有听其荒芜的耕地。每年被雇用的劳动,仍是不变,或几乎不变;因此,指定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也没显然减少。所以,最下级劳动者的生活资料虽很缺乏,但还能勉强敷衍下去,使其阶级保持着原有的人数。
在指定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显著减少的国家里,情形就截然不同了。每年各等职业所需要的雇工和劳动者,都比前一年少。许多不能在上等职业中找得工作的上等阶级人民,也想在最下等的职业中找工作。这样,在最下等职业中,就不但有了超过需要的最下级劳动者,而且还有过多的从其他各阶级纷纷拥入的人。结果,职业的竞争变得非常剧烈,以致把劳动工资减低到极悲惨极贫困的生活水准。而且,即使忍受这些苛刻条件,还有许多人找不到职业。这些人,要么饿死,要么沦为乞丐,不然也许只有搞罪大恶极的勾当才能取得生活资料。接着,穷乏、饥饿和死亡等灾祸就落到最下级的劳动者身上,后来波及所有上等阶级,终至国内居民减少到经过苛政或灾祸而硕果仅存的收入和资本所能容易维持的人数。东印度的孟加拉及其他若干英领殖民地的现状,也许几乎就是如此。如果一个国家土地肥沃,人口又经大大减少,因而生活资料并不十分困难,可是年年仍不免有三四十万人因饥饿而濒于死亡,我们就可以断言,那是因为该国指定用来维持贫困劳动者的资金正在迅速减少。英国保护和统治北美的政治机构和压迫与压制东印度的商业公司的不同性质,用这两地的不同情况来说明,也许是再好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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