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初搞慈善》第3/308页


  “客官,来碗豆腐脑!热乎着呢!暖胃!”
  “客官,我家的饼在坞城可是出名的好吃,您试一个。”
  小贩们堆着笑,脸颊冻得通红,还在叫卖。
  林渊跟小厮走在路上,跟周围的穷苦百姓格格不入,毕竟是地主家庭出身,原主从小没吃过苦受过累,十指不沾阳春水,也就是练字那几年辛苦了点,平常时候都待在室内,不怎么出去晒太阳,是个唇红齿白的富家少爷。
  小厮虽然是家生子,仆从出身,但七岁就跟在了林渊身边,日常也就是照料林渊身边的事,能吃饱穿暖,还认识一些字,比一些平民家庭的孩子过得还要好些。
  他们两出现在街头,简直就是顶着一个牌子,牌子上书三个大字“有钱人”。
  “少爷!”
  林渊刚路过一个街口,就被一个衣衫篓缕的女人抱住了腿,她浑身既脏又臭,头发油腻沾满灰尘,仔细看还能看到跳蚤,衣服也跟破布一样,里面还填着干草取暖,她一手抓着林渊的腿,一手把身后的孩子牵出来。
  “少爷!”女人哭喊着,“您买了他,您买了他,不要钱!”
  “他能干呢!更给您干活!他有力气!”
  说着就给林渊磕头,一下又一下,一点折扣都不打,砰砰砰地磕在地上,额头已经渗出了血,边磕头边喊:“少爷,买了他,买了他!”
  那个被牵出来的孩子看到娘跪了,他也跪了,跟着一起磕头。
  八岁的孩子,已经知道事了,他家原本是农户,去年他爹犯了事,地主就收回了他家的土地,他爹也被打死了,娘就带着他们逃了出来,上头的两个哥哥死在了路上,一个是饿死的,一个是饿的受不了去别人的田里偷菜,被那里的村民打死的。
  他和娘一路流浪,到了这座小城,他们实在是走不动了,就在这儿当了乞丐。
  可娘的身体越来越差,他每天要的食物只能让他们娘两活命,每天都吃不饱。
  原本还有一家粮铺的老板还给他点吃的,现在那家粮铺关门了,他们连最后的希望都没了。
  昨天晚上,他娘跟他说:“乖儿啊,娘把你卖了,卖去个好人家,能吃口饱饭。”
  他问:“娘也卖了,我们一起去吃饱饭。”
  他娘只是笑。
  她都这个年纪了,生了三个孩子,粗手大脚,也没有姿色,就算想卖去暗门子,人家也不会收她,那些有钱人家或许会买一个八岁的孩子回去,却不会买一个一看就活不了多久的女乞丐。
  她想起自己还有家的时候,丈夫是个老实头,总是卖力气干活,大儿子跟丈夫一个样,最笨,但是最听话懂事,二儿子聪明一些,总说自己长大了去城里做点小买卖,到时候把一家人都接过去,过好日子。
  一个家,说没了就没了。
  要不是还有小儿子,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撑下来。
  最苦的时候,她甚至想跟小儿子一起死,找块石头,先把小儿子砸死,自己再撞死。
  可是看着小儿子那双眼睛,她又下不了手,只能抹把眼泪,继续上路。
  “别磕了!”林渊拦了几下,没拦住,只能大吼一声。
  女人和孩子这才停下,女人一头的血,那双眼睛充满了绝望,她嘶声力竭地说:“少爷,他真的有力气,能干活,他能干活的,他不要工钱,我把他卖给您,给您签卖身契,您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少爷,买他少爷!”
  她不是在求林渊买她的儿子,她是在求林渊给她儿子一个活命的机会。
  “先起来。”林渊扶住额头,有些头疼地说,“起来说话。”
  女人的膝盖冻伤了,她咬着牙艰难地站起来,男孩也站在女人的身边,不敢抬头去看林渊。
  林渊问:“会做什么?”
  女人眼中爆发出精光,她连忙说:“狗子会放牛!会种地!会干粗活!”
  林渊又问:“识字吗?”
  女人的肩膀垮了:“不、不识字……”
  林渊其实很想当个好人,可是老天爷以前并没有给他当好人的机会,大学毕业以后他就进了一家公司,公司不大不小,勾心斗角不少,他刚去的时候没少受前辈的折腾,除了本职工作,还要帮前辈办事。
  做好了,前辈和上司被夸奖,有奖金。
  没做好,受批评扣工资的就他一个人。
  也想过跳槽,但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了,他大学学的专业本来就冷门,只能在公司待下来。
  他找了个机会,帮前辈做资料的时候专门弄错了数据,只属了前辈一个人的名,后来被上层发现,前辈想攀扯他的时候,因为公司都知道这个前辈总是欺负他,加上他一直逆来顺受的假象,根本没人信,前辈就被辞退了。
  上司则是他在办项目的时候灌醉了上司,用上司的手机和口吻给竞争公司的老总发了条泄密的短信,上司也倒了。
  他就从小职员升到了部门经理。
  在职场上,林渊混得如鱼得水,笼络下属,巴结老板,扳倒对手,他实在算不上一个好人,就连林渊都觉得,他如果是个好人,也不愿意跟这样的自己当朋友。
  “你会种地吗?”林渊问女人。
  女人有些茫然,她儿子连忙说:“少爷,我娘会,我娘能种地!您把我娘一起买了!”
  “只要一口吃的!不要钱!少爷!我们给您当牛做马!”
  “行。”林渊让小厮拿出十文钱,“去买点吃的,三天后正午在这儿等我。”
  女人和男孩又跪了。
  “多谢少爷,多谢少爷。”
  小厮已经习惯自家少爷的善良了,他只是好奇道:“少爷,干什么给他们十文钱,他们要是不来怎么办?那我们不就亏了。”
  林渊:“他们不来的话,就当是我施舍他们的。”
  毕竟前期置办田产,他和小厮两个人跑肯定不够,古人签了卖身契就是主家的人了,这辈子都跑不了,也不怕他们不听话。
  而且他也希望给原主积点福德,让他能投个好胎,下辈子能投胎到现代,做个有好报的好人。
  这也是点心理安慰。
  作者有话要说:  林渊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想看睚眦必报,冷心冷肺的主角,可以去看七七的另一篇文《祸水》。


第3章 003
  土地的买卖归官府管,但上面的官员其实不管这些小事,都是下面的小吏在管,小吏属于识字但没读过圣贤书的人,他们俸禄低,基本都靠剥削下层人民填满荷包。
  买地花了一百两,另外拿了十两贿赂小吏。
  小吏是个汉人,说的也是汉话,虽然略带点南方口音,不过林渊还是能听懂的。
  “那片地好。”小吏叫姜桂,他努努嘴,“虽然是荒地,但是肥,我也是看你诚心。”
  林渊十分能屈能伸,又递给小吏一张纸币,上面是一百文:“不知道周围有没有大户人家。”
  姜桂看林渊上道,态度也好,加上年纪轻,又堆着一脸的笑,自己也赚了不少钱,语气也亲热起来:“我看你年纪小,给你选的地离他们远着呢,你也小心些,别找事”
  “不过如今天冷,你若要盖房子,怕是要等到开春,地基才打的深些。”姜桂,“我平日都不跟人说这些,也是看你年纪轻轻,又是爽快人,这才跟你说两句。”
  林渊拱拱手:“多谢大人。”
  姜桂摆手:“我一个小吏,哪里能叫大人,你叫我声姜哥就是了,若有事再来找我,我就住在铜锣巷子,数门第三户就是我家。”
  林渊从善如流:“不敢叨绕姜哥。”
  “你平日住哪儿的?”姜桂得了十两一百文的贿赂,心情好得很,他月俸才一贯,平日又喜好酒肉,一贯不经花,如今一刀猪肉都得二十文,酒就更别说了,这十两都够他逍遥两三个月。
  林渊:“住在城北的来客酒楼。”
  姜桂想了想:“这样,我有家邻居,他家去岁搬去了江南,宅子却没卖,留了个老仆守门,我与他家亲戚说一声,你搬去住,租子按月收,你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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