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豪门以后我红了》第139/192页


  明程目光一闪,“我记得你这几天是不是不太方便吃辣?”
  他提醒了余舒曼, 前两天她还疼得在床上蜷着, 现在不疼了就又开始想折腾。
  她怏怏的叹了口气,肩膀微微垂了下来,可怜巴巴的看着他, “那……那你说吃什么才好?”
  等红灯的间隙明程扭脸看了她一眼,嘴角勾起一点笑意来,“眼下杨梅正当季,我知道有家饭馆会用杨梅入菜, 想不想去试试?”
  余舒曼一听就觉得有些新奇,立刻就点了点头,还不忘回头问一声方嘉栩。
  方嘉栩笑着说自己都可以,然后暗暗在心里打量着这俩人的相处,然后点点头。
  明程说的那家饭馆藏在小胡同里,路面不宽,他们只能把车停在外面然后走进去。
  这时已经中午一点,店里还是那么多客人,但凑巧的是,恰好有桌在包厢的客人结账离开,明程他们就被服务员迎了进去。
  落座后方嘉栩有些惊讶:“你们居然没被认出来?”
  余舒曼眨眨眼,明程则是失笑,“人家未必没认出,说不定只是出于服务意识,没有说破罢了。”
  推荐菜的牌子上写着“本店菜式均使用仙居杨梅制作”,余舒曼翻着菜牌,和两位男士讨论了一下,点了杨梅三黄鸡和杨梅仔排两个主菜,另加咸蛋黄锅巴等三个小菜,又因为贪图好看要了份杨梅玉液羹。
  上菜的时候服务生介绍说:“现在是杨梅上市的季节,所以我们用了新鲜的仙居杨梅来入菜,风味更足。”
  余舒曼好奇道:“那杨梅下市后呢?”
  “我们会使用冻杨梅。”服务生笑着解释道,然后朝他们弯了弯腰,“明总,余小姐,菜上齐了,三位慢用。”
  等服务生退出去,方嘉栩才挑了挑眉,道:“原来真像明总说的那样。”
  “要是管理不到位,也没法在京市开这么久了。”明程笑了笑,替大家分别倒了果汁。
  用杨梅汁煨制的杨梅三黄鸡一端上来,整个桌面上最明显的就是一片金黄,香气肆意的钻进鼻孔,余舒曼戴上一次性手套将只分成两半的鸡肉拆分成小块,一把扯下一个鸡腿,轻轻一撕,大块煨得酥烂的鸡肉轻易脱骨,鸡肉软嫩入味,咸鲜中还透着杨梅特有的酸甜。
  更重要的是,吃过鸡肉后往下翻,“哇,下面还有猪蹄呢!”
  猪蹄同样炖得软烂入味,每口都是满满的胶原蛋白。
  余舒曼惬意的眯起了眼,方嘉栩好奇的问她:“你们当演员的,吃这个没关系吗?”
  “……有关系是有关系。”余舒曼歪了一下头,“不过,明总会罩着我的,对罢?”
  说着她美目眸光流转,看向了一旁的明程。
  明程把一颗杨梅核吐出来,轻轻的嗯了声,似乎并不在意。
  “你看……”余舒曼刚要跟方嘉栩炫耀,就听见明程忽然又补充了一句,“要是到时候你自己觉得跟角色对不上了,可别怪我啊。”
  余舒曼才说了个开头的话立刻收了回来。
  “那你们吃,你们吃。”她眼珠子一转,立刻用公筷给明程和方嘉栩一人夹了一块酥烂的猪蹄。
  然后哎了声,“大猪蹄子吃猪蹄?嘻嘻。”
  两位男士一头雾水的看着她:“???”
  余舒曼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也是一脸惊讶,“你们不知道网上都在说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吗?”
  两位男士继续:“……”你这打击面也太广了叭???
  大家笑笑,这个梗也就过去了,杨梅仔排是仙居十大名菜之一,肉质非常香,色泽红亮诱人,咬一口,肉质紧实又嚼劲。
  余舒曼最喜欢排骨外头那层酱汁,酸酸甜甜的,“除了香气,感觉更像糖醋排骨?”
  明程给她舀了小半碗的杨梅素玉羹,说是羹,更像是加了杨梅果肉的小甜汤。
  方嘉栩看一眼分布在汤里的花瓣一般的杨梅果肉,忍不住笑着道:“难怪曼曼要点,的确很好看。”
  余舒曼尝了一口混着杨梅果肉和桃浆的甜羹,一下就滑落进胃里,酸甜可口,还有种种轻微的酸和浓郁的果香在舌尖绽放。
  三人边吃边闲聊,余舒曼知道了方嘉栩和方氏的关系。原来姑母余顺容嫁的是京市方家旁支子弟,就是那个跟明程有合作的方氏,也是本地一个老牌的大家族。
  余舒曼在这之前只知道姑父是个大学老师,没想到竟也出身世家。
  她忍不住感慨:“这个世界真是小,兜兜转转都是认识的人。”
  难怪会有六度分离理论:“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五个,也就是说,最多通过五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
  方嘉栩也点了点头,“我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和自己老板成亲戚啊。”
  明程听见这话,嘴角又翘了翘。
  这顿饭过后,余舒曼不日将要进剧组了,她花了一整天来收拾行李。
  要带的东西其实并不多,因为不是去外地。但也不少,因为明程给她塞了许多东西。
  “小电饭锅带上,可以热牛奶和煮粥煮面,不要饿着。”
  “……行。”
  “蒸汽眼罩也带上罢?晚上睡得好点。”
  “……emmmm好叭。”
  “被子和枕头要哪个花色?蓝色罢,衬你肤色。”
  “???”明程你这个大流氓!!!
  余舒曼原本觉得自己出行是轻装简行,没想到被明总这么一插手,硬生生变成了三个行李箱。
  她长长的叹了口气,“我就在郊区拍戏啊,要是去外地你是不是得把家给我搬空塞进行李箱?”
  明总直起腰,云淡风轻的道:“那不用,去外地再买就是了,房子也不是很贵。”
  余舒曼震惊了:“……你说这话也不怕出街被打死!”
  明程歪了过来,将她整个人扑在沙发上,轻轻压着她的上身,抬着脖子凑过去亲了亲她的嘴巴。
  又蹭蹭她的颈子,“曼曼,我那么勤快,你不夸夸我么?”
  余舒曼眨了眨眼,勾着他的脖子,“明程同志你听好了,你真好,你是个good boy,超级棒der~”
  “……能不能少说两句。”明程忽然被夸得有些脸红。
  余舒曼老老实实的点点头,“你真好。”
  没让女朋友领会到自己意思的明总:“……”我的意思是让你少说多做用实际点的方式表示对我的感激,结果你想气死我???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见他眼睛里的光芒似乎暗了暗,余舒曼心里一突,总觉得他周身的气场也跟着变得沮丧起来。
  她愣了半晌,有些明白了过来,仰着脸捧起他的头,“……你不高兴了。”
  没有疑问句的意思,这是个陈述句。
  明程嘴角微抿,定定的看着她。
  彼此对视间,空气逐渐变得黏腻起来,他在她的眼里看到两个小小的自己。
  她是那么专注,仿佛他是她的整个世界。
  “我的傻姑娘呀……”他握住她两只细伶伶的手腕,脖子一垂,低下头去,温热的吻落在她的唇边。
  “阿、阿程……”她的声音细若蚊呐,又含糊不清,像含着什么东西在嘴里,“你、你要不要……要不要去我那里、睡啊?”
  明程正低头嗅着她颈间的馨香,闻言顿时浑身一僵,不可置信的抬眼看着她,好半天都处于失语状态中。
  余舒曼被他看得脸都红了,目光闪烁,根本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更别提和他对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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