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豪门以后我红了》第30/192页


  她气鼓鼓的,明程听在耳里,不耐烦在心上,酸溜溜的,恨不得自己根本没问过她。
  这样就不必听这些让自己难受的糟心事了。
  “他图什么,你不清楚?”他冷笑了一声,语气有些不好了。
  余舒曼没注意到他的情绪不对,拍了一下大腿,道:“我知道啊,就是知道才觉得自己蠢啊!”
  明程本来想怼她说自己眼瞎不能怪别人,可听到她说自己蠢,他又不乐意了。
  “那是他的问题,你骂自己做什么?”他板着脸,脸色有些发沉。
  余舒曼哼哼两声,“人家怪我既然没感情了还不早点分手呢。”
  明程张了张口,想问什么,车子却慢慢停了下来,前面就是他们要去的步行街了。
  等到下了车,他才问余舒曼:“你想怎么样,报复回去?”
  语气已然有些不耐烦。
  余舒曼看着前面来往的人群,夜市的小贩已经慢慢都出来营业了,她冷哼了声道:“报复?我要他以后高攀我不起,看着罢,乔雪菲能喜欢他到什么时候!”
  这是她第一次提到这件事中另一位女主角的名字。
  明程挑了挑眉,暗暗记下这个名字,“就应该这样想,你不久之后就要回归余家,是应该和过去好好道别。”
  包括清理掉那些与渣男有关的所有。
  “我就是这样想的。”她用力点点头,然后哎了声,“我们不要说那些讨厌的人了,咱们吃什么去啊?”
  明程心道难道不是你一直在说么,面上却因为心情的缓和而挂起了笑脸,“去吃龙凤配。”
  “……不、不是吧?”余舒曼杏眼一下子就睁大了,广东人的龙凤,不就是吃蛇和鸡么?
  她可太怕蛇了喂!
  似乎看出了她的害怕,明程忙安抚道:“你不会看见活的,不要怕。”
  余舒曼战战兢兢的,揪了揪他的袖子,“……你可别骗我。”
  “真的真的。”明程忙不迭的应道,拽着她就往步行街旁边的小路走。
  走没多久就进了一家玻璃门上贴着“欢迎光临”红字的小店,推开门帘,迎面就能看见正中的墙上挂着一副裱好的字,上书“龙凤呈祥”。
  余舒曼心道你这龙凤都要进肚子了,还呈祥呢,成翔才真罢?
  明程事先电话订了位,一来就被服务员带到了靠墙的一张桌子,抬头就能看见店里的电视机,七点多了,正在放新闻联播。
  菜陆陆续续的上来,先上的是椒盐大王蛇,炸得金黄酥脆,余舒曼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它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夹了一块闭着眼视死如归的下口。
  顺着脊骨一丝丝的吃肉,肉质紧实且有嚼劲,有点像吃鱿鱼丝的意思。
  任何人都逃不出真香定律。
  明程只看了她晶亮的眼睛一眼就知道,这地方来对了,他忍不住逗她:“刚才谁说不不要吃这家的?”
  余舒曼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笑,“没吃过有点怕嘛。”
  “试试这个汤。”明程笑着抬抬下巴,不逗她了。
  汤是用乌梢蛇和土鸡加上排骨熬的,要熬足六个小时才能喝,所以要提前预定,汤清味浓,蛇肉细嫩,还有浓浓的药材香。
  这时服务生拎了个电饭锅上来,一放到桌上余舒曼就震惊了,“……你们这里上饭都这么硬核的吗?”
  服务生抿着嘴笑了,“小姐是第一次来罢?”
  余舒曼有些不好意思得点点头,虽然她读大学就来容城了,至今将近十年,但还真是第一次知道在步行街旁边的僻静小巷里还有这么家神奇的饭店。
  服务生见状眨了眨眼,并没有揭开谜底,而是神秘兮兮的对她道:“这是我们饭店的招牌菜哦。”
  她越是不说,余舒曼就越是好奇,已经有些跃跃欲试想要打开盖子了。
  明程笑道:“麻烦上一下米饭。”
  “好的,请稍等。”服务生应声转身走了,他才看向余舒曼道,“这是电饭煲焗鸡,看推荐说这饭菜是重头戏,我们试试?”
  原来是焗鸡啊,余舒曼噢了一声,刚一打开盖子,咸香的味道顺着油脂的香气立刻扑面而来,用干净的公筷从底下翻拌起来,焗出的肉汁和着酱料很快就沾满了每一块鸡肉。
  鸡皮爽脆,鸡肉扎实又不失鲜嫩,味道都被电饭锅的压力逼得直透入骨,底下的鸡油和酱料被倒出来,浇在白米饭上,油润适口,越嚼越香。
  余舒曼因为职业缘故,一般极少吃米饭,今晚却破了例,一个人就吃了整碗,满心的愧疚感都没能阻止她。
  明程仿佛很喜欢看她吃饭,根本没想过要阻止她,还不停的劝菜,“这里的蒜香排骨也不错,很入味,还有这个韭菜花爆蛤蜊肉,没有辛辣味,倒是很鲜甜,还有这个鸡杂炒菜心,你吃不吃鸡杂?”
  余舒曼每样都吃了,少有的没有节食,只是吃完了之后有些叹气,“今晚会不会长好多斤?”
  “你太瘦了,没事的。”明程垂眼看看她细伶伶的手腕,仿佛轻轻一折就会断了。
  她闻言伸手比了比脸,“你不懂,等上了镜,我的脸就会这——么大。”
  “那也不能靠节食控制体重。”明程不赞成的道,“偶尔还是要吃一顿好的。”
  余舒曼撇了撇嘴,“我不偶尔,我是天天在改善伙食,比如昨天和今天。”
  说着斜眼看了看对面的人,明程见状就笑了,“是我的错,行了吧?”
  他的笑意从眼角流溢出来,在灯光下温柔得不像话,余舒曼忍不住别开了眼,觉得耳根有点热。
  她招手叫来了服务生要结账,结果人家说:“你们这桌已经通过微信小程序买单了。”
  余舒曼一愣,随即就想到了是谁结的账,她扭头去看明程有些无奈,“不是说好了我请的么?”
  “我订的位置,用我的手机结账方便点。”明程睁着眼睛现编理由。
  末了又笑着安抚她:“下次你再请我好不好?”
  “那先说好了,你下次不可以和我抢。”余舒曼正色道。
  明程连忙点头应好,但心里怎么想的,就没人知道了。
  走出饭店,重新回到步行街上,夜晚的步行街灯明如昼,两边的商铺灯火通明,还都在放着流行音乐或者促销广告,到处都是“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和“好消息好消息,厂家清仓大出血”交错在播放。
  余舒曼很久没有逛过街了,她侧过脸仰头看着程明,“程先生,我们走走,消消食?”
  一看就是她想逛街了,明程也不戳穿她,一本正经的点点头,“应该的。”
  于是两个人肩并肩的走在街上,余舒曼在剧组被关得久了,这时看什么都觉得有趣,连十元精品店里的熊本公仔都觉得分外可爱柔软。
  她路过可达鸭三次了,每次都要停下来伸手捏捏,明程站在一排耳机货架前,一面想这么便宜的耳机到底能用多久,一面分神去注意余舒曼的动静。
  可能女孩子都天生喜欢毛绒绒软乎乎的玩偶,余舒曼捏了好久的玩偶,才依依不舍的要离开。
  临走时明程从货架上拿下一只可达鸭,走到收银台前结账,余舒曼咦了声,“你喜欢可达鸭?”
  难道他这么个大男人也要抱着公仔才能睡觉?
  她的目光顿时就微妙了起来。
  大概就是从看大兄弟到看小姐妹这么个过程罢。
  谁知道刚出门,明程就把可达鸭塞进了她的怀里,“呐,给你。”
  余舒曼一愣,“……你不是买来给自己的么?”
  “我一个大男人要这个做什么,还不是看你喜欢。”明程扶额,他就说怎么刚才觉得她眼神奇奇怪怪的。
  原来是脑补了不得了的东西。
  余舒曼眨眨眼睛,“……你怎么知道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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