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苏格拉底》第2/5页



苏格拉底说,“如果我想买一件东西,一个不到三十岁的人在卖这件东西,难道我不可以问他卖什么价钱吗?”

哈利克里斯回答说,“这些问题可以问,但你常问的许多问题是你明明知道事情是怎样的;因此,这样的问题是不许问的。”

苏格拉底说,“如果有一个青年人问我这样一些问题,例如,‘哈利克(1 j. s. watson 译作 the art of disputation,sarah fielding 译作philosophy,意义很广,并不专指辩论或哲学,似以译为“讲演术”比较恰当。克里提阿斯把这条律法的范围定得很宽,可以把苏格拉底的任何讲话都包括在内。――译者)里斯住在哪儿了’,或者,‘克里提阿斯在哪儿?’,倘若我知道的话,难道我也不可以回答他吗?”

哈利克里斯说,“你可以回答这一类的问题”。“但是”,克里提阿斯补充道,“你一定不可以讲论那些鞋匠、木匠、铁匠什么的,说实在的,因为你常常讲论他们,他们现在已经被你说烂了”。

苏格拉底说,“这样,我就不可以从这些人身上吸取教训了,这就是说,不可从他们身上吸取关于正义、敬虔等教训了。”

“是的,我指丢斯起誓”,哈利克里斯反驳道,“你也不可以从牧者身上吸取教训;否则的话,你得小心你自己也会使牲畜变得少起来”。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来,他们对苏格拉底生气是因为他所讲关于牲畜的那些话已经传到他们耳中。

克里提阿斯怎样对待苏格拉底,他们彼此间的态度如何,都已经讲过了。但我现在要指出的是:任何一个人,如果他不喜欢他的教师的话,就不可能从他受到真正的教育。克里提阿斯和阿尔克比阿底斯跟苏格拉底交游,在他们的交游期间,他们并不喜欢他们的教师,而是从一开始起,他们就渴想在城邦里居领导地位;因为,当他们还伴随着苏格拉底的时候,他们就非常欢喜和那些管理政治事务的人们交谈,据说,阿尔克比阿底斯在二十岁以前,就曾和他的监护人兼国家元首白里克里斯1就律法问题作如下的谈话。

他说,“请问,白里克里斯,你能指教我什么叫做律法吗?”

“当然”,白里克里斯回答。

阿尔克比阿底斯说道,“那么,奉众神的名,请你指教我吧!我听有人因遵循律法而受到赞扬,但我以为若是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是律法,他就不可能公正地受到这样的赞扬”。

“你要知道律法是什么,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白里克里斯回答说,“凡是人民集会通过而制定的章程都是律法,它们指导我们什么是应该做的和什么是不应该做的。”

“它们指导我们应当做好事呢,还是应当做坏事呢?”

“我对丢斯起誓,当然是好事,我的孩子”,他说,“决不是坏事”。

“如果聚集在一起制定我们应该做什么的并不是全体人民,而是少数人,例如一个寡头政治,这样的条例是什么呢?”

“国家的最高权力为决定人民应当做的事而制定的一切条例都是律法”,白里克里斯回答。

“如果一个掌握国家政权的僭主,规定了人民所应该做的事,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律法呢?”

“无论一个掌权的僭主所规定的是什么”,白里克里斯回答道,“他所规定的也叫做律法”。

阿尔克比阿底斯问道,“那末,白里克里斯,什么是暴力和不法呢?当强者不是用说服的方法而是用强迫的方法威胁弱者去做他所喜欢的事的时候,这岂不就是暴力和不法吗?”

白里克里斯回答道,“我看是这样”。

“那末,一个僭主未经取得人民的同意就制定条例强迫人民去做,这是不是就是不法的行为呢?”1 白里克里斯(公元前 495?―429),雅典政治家和将军。――译者

“是的”,白里克里斯说,“我看是这样,现在我把我所说的僭主未经过说服给人民制定的条例就是律法那句话收回”。

“但是,少数人未经取得多数人的同意,而凭借他们的优越权力所制定的条例,这是暴力呢,还是不是暴力?”

白里克里斯说,“照我看来,一个人未经另一个人的同意而强制他去做的任何事情,不管他是否用明文制定出来,都是暴力而不是律法”。

“那末,当全体人民比富有阶级强大的时候,他们未经富有阶级的同意而制定的条例,也都是暴力而不是律法?”

“的确是这样,阿尔克比阿底斯”,白里克里斯说,“当我像你这样大年纪的时候,对于这一类的讨论也很擅长,因为我们像你现在一样,也研究并讨论这一类问题”。阿尔克比阿底斯说道,“白里克里斯,要是我能够在你擅长这些问题的时候和你讨论该是多么好啊!”

所以,当阿尔克比阿底斯和克里提阿斯认为他们自己比那些汪国家里执政掌权的人还强的时候,他们立即不再到苏格拉底那里去,(因为在其他方面他也不如他们的意,如果他们到他那里去,他们常因为他们的过失受到苏格拉底的责备而感到恼火),却去从事政治生活,因为原先他们和苏格拉底交游正是为了这个目的。但克里同1也是个听苏格拉底讲学的人,其他还有哈赖丰、哈赖克拉泰斯、海尔莫盖尼斯,西米阿斯、开贝斯和费东达斯等人,他们听苏格拉底讲学并不是为了做雄辩家或律师,而是为了做光荣可尊敬的好人,能够对他们的家庭、亲属、仆从、朋友以及他们的国家与同胞行事端正、无可指责。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无论是在青年时期或较老时期,做过坏事或受过人们的指责。指控者说,“但是苏格拉底至少教导儿童轻视他们的父亲,使他的从者们相信,他们比自己的父母更聪明,他说,按照律法,只要儿子能证明父亲患有疯癫病,就可以把父亲拘禁起来,他利用这种情况来论证一个比较无知的人受一个比较聪明的人拘禁是合法的”。但苏格拉底所说的是,在他看来,为了无知而把别人拘禁起来的人,也可以很正当地被那些知道他所不知道的人拘禁起来,关于这一类事情,他常考虑无知与疯癫有什么不同;在他看来,把患疯癫的人拘禁起来,对他们自己和他们的朋友都有好处,但那些不知道应当知道的事情的人就应当好好地跟那些知道的人学习。

指控者接着又说,“但苏格拉底不仅使他的门人轻视他们的父母,同时他也使他们轻看别的亲属,说亲属关系对于那些有病的人或进行诉讼的人并没有益处,倒是医生对于前者有帮助而律师对于后者有帮助”。指控者还断言,苏格拉底关于朋友说过这样的话,除非朋友们能相互帮助,否则他们的友谊是没有益处的;他还主张,只有那些知道什么事对别人有好处而且能够使人们理解这一点的人才配受尊敬;这样,他就使青年人相信他自己是人类中最聪明的人,并且也是最能使别人聪明的人,他使他的门人对他具有这样的心情:别的人和苏格拉底本人比较起来,他们看来都是没有价值的。的确,我知道,关于父母、别的亲属和朋友,他曾经这样谈论过;此外,他还常说,当灵魂(才智只存在于灵魂中)离开人的身体的时候,人们就把他们最亲爱的亲人的身体送去殡葬,使它尽快地离开自己眼前。他还常说,每一个人,(1 克里同,雅典富翁,据说他因羡慕苏格位底的才智,离开了自己的铺子而受教于他的门下,后来成了苏格拉底的一个忠实的门人。――译者)当他活着的时候,总是亲自把他所最爱的身体里的无用的和无益的东西去掉,也让别人把它们去掉;人们总是亲自把身上的指甲、『毛』发和茧皮去掉,并且忍受辛苦和疼痛让外科医生把它们割下焚毁,人们还自以为有义务付给他们手术费;他又说,人总是把口中的唾『液』向尽可能远的地方吐去,因为当唾『液』留在口中的时候对他们并没有用处,倒很可能对他们有害处。但苏格拉底说这些话,并不是要他的门人把自己的父亲活活地埋葬掉,或者把自己的身体分成碎块,而是要向他们证明,凡是无意识的东西就是无价值的,他劝勉各人要努力尽可能地使自己成为聪明有用的人,无论他所希望的是否受到父亲兄弟或别人的器重,他总不可因信赖亲属而忽略培养自己,而是应当努力使自己对于那些他所希望器重的人有所裨益。

指控者还说,苏格拉底挑选了著名诗人的最坏的诗句,用它们作为证据,来教导他的门人做无赖汉和暴君,例如,赫西阿德斯1的诗句:“做工不是耻辱,闲懒才是耻辱。”2他们说他把这句诗解释成仿佛诗人是在劝导人们无论什么样的事都可以做,不正义也没关系,不光彩也没关系,只要有利可图就行。虽然苏格拉底完全同意,做一个忙碌的工人对人来说,是一件有益处的好事,闲着什么事不做,对人来说,乃是一桩有毒害的坏事――的确,做工就是善,闲懒就是恶――;但他同时也说过,只有那些做好事情的人才是真正地在工作,才是真正有用处的工人。他把那些从事赌博或做坏的、有害的事的人称做闲懒的人;按这种意义来说,诗人的侍句就无可非议了:“做工不是耻辱,闲懒才是耻辱。”

指控者还说,荷马的一节诗也常被苏格拉底引用,这节诗讲到俄底修斯怎样在“遇到一个王爷或知名人物的时候,他就彬彬有礼地走到他跟前,站在旁边,劝阻他道:‘先生1,对您像对懦夫那样用威吓的口气是不妥当的。请您自己先坐下来,然后再让别的老百姓也坐下来吧’。……但在另一方面,当他见到一个普通人在吵嚷的时候,他就用杖打他并大声申斥他说,‘你这个家伙,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听听别人的劝告吧,他们比你强多了,不像你这个懦夫和弱者,无论是在战场作战,或是出谋献策,都不中用’”2。

指控者说,苏格拉底经常把这节诗解释成好像诗人的意思是赞成责打普通人民和劳动者。但苏格拉底并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因为如果那样,那他就是表示他自己应该挨打了。但他所说的乃是那些既不能以言语又不能以行动对人有所裨益的人、不能够在必要时为军队、国家或人民服务的人,如果在无能之外,他们还傲慢不恭,就应当受到阻止,尽管他们非常富有。但是,和控告者的指控相反,苏格拉底显然是普通人民的朋友,而且是热爱人类的人;尽管他接待了许多希望听他讲学的人,其中有本国公民也有外国人,但他从来没有因为讲学而向任何人索取过报酬,而是以其丰富的学识毫不吝惜(1 赫西阿德斯,又译赫西阿德,是希腊著名诗人,与荷马同时(一说在荷马以后约 100 年),其作品有《工作和日子》,《神统记》等流传于世。――译者2 载《工作和日子》,第一卷,第 311 句。――译者1 这里的“先生”和下文的“家伙”是一古雅典人谈话中常用的一个词,随着说话者的心音和说话时的腔调,有时有尊敬之意,有时有轻蔑之意。――译者2 这里的诗句引自荷马:《伊利亚特》第二卷第 188-03 页。――译者)地向所有的人施教。有些人不费分文,从他学得了一点皮『毛』,竟以高价转而贩售给别人,并且不像他那样做普通人民的朋友,而是对凡没有钱给他们的人,他们就拒绝与他们交谈。但苏格拉底在其和别人的交往中对他本国所作出的贡献比因其对拉开代莫尼人3的贡献而享盛名的李哈斯要多得多。的确,李哈斯在儿童欢舞节1款待了那些到拉开代莫尼来的外乡客旅,但苏格拉底则是耗尽了他毕生的精力最大限度地嘉惠了那些愿意领受他的教益的人们,他使那些从他游学的人在和他分手的时候都成了更好的人。

因此,在我看来,像苏格拉底这样品格的人似乎应该受到国家的尊崇而不应被处死;任何一个按律法考虑他的案情的人一定会看出这种情况来:按照律法,很明显,被证明犯偷窃、强盗、扒手、夜盗、绑架或盗窃神物的人才应受死刑处分,对于这一切的罪,没有比苏格拉底更清白的人了。他从来没有作过引起战争的祸首,使国家因他蒙受损失,也没有犯过作『乱』、谋反的罪,在他和人的私人往来中也从来没有做过损人利己或陷入于不义的事,在这一切罪中他连一点嫌疑也没有沾着过。

既然如此,他怎么会犯所指控的罪呢?他不仅没有像起诉书所指控的不尊敬诸神,而且明显地比别人更崇敬诸神:不仅没有像控告他的人所指责的那样败坏青年,还明明地诱导了他的门人中那些有犯罪倾向的人停止了罪行,劝勉他们追求那最光荣最美好的德行,正是借着这种德行,人们才能治国齐家。遵循这样一种立身处世之道的人,难道不应受到城邦的最大的尊敬吗?3 即斯巴达人。――译者1 儿童欢舞节是斯巴达的一个一年一度的节日,在每年夏令举行,据犹西比乌斯的记载,是为纪念那些在苏利阿之役和阿尔格人作战阵亡的斯巴达人而设立的。 ――译者



第一卷 第三章

前两章所述苏格拉底的品格的确证:他敬拜诸神并劝勉别人敬拜他们,第 1 节;他的关于应当如何祈求神的见解,第 2 节;他的关于如何向神献祭才能蒙神悦纳的见解,第3 节;他重视预兆,第 4 节;他实践自制并劝勉别人实践,第 5―15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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