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身后》第53/53页


  他又想起父亲曾经对跳楼者的评价,说那是失败者的专属死法,连死都要表演给别人看。他不知道现在的父亲听说这个消息又会怎么想,原本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如今也变成了这样。
  那一刻,他忽觉顿悟,世上的事其实只有幸与不幸,谁都不比谁更强。如果你还觉得自己可以掌控命运,其实只是命运尚且对你手下留情。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些,就在他本应该得意的时刻。他是整个家族里唯一得以幸免的人,而他们本来那样不看好他。祖父嫌弃他胆子小,一个男孩子,怕水,怕黑,又怕生,在同一辈的男孙当中就属他最不中用。父亲也曾经轻蔑地对他说,我做一笔生意的盈利,要是凭你自己一辈子也挣不到。然而此刻,他们放眼看出去,却只剩下他了。
  当然,大家族总归是大家族,人还是有的。上一辈除去父亲,还有几个叔伯,同辈的也不止他一个男孙。原本一个个都履历耀人,留过学,做着这样那样的生意,结果遇到事情一个都不中用。祖父八十几岁,破口骂着:你们这些人,经过的都是好时候,从来没失败过,要做生意也从来不用为钱发愁,都有什么用?!
  似乎只有他,同其他人有一点不一样。
  其实,他一直想说,我也只是运道好,没有把钱投在这里。略表遗憾,而后离开。但看着祖父与父亲,到底还是没走成。虽然他们的关系从来就不亲近,虽然他们是见了面就会发生群体性殴斗的猿类,但终究还是属于同一族群。
  不知是骄傲,责任,抑或是同情,他做不到袖手旁观。
  一连几个月,他都留在香港,越来越发现自己并不比别人更高明。一件件事情接到手上,同样也是愁得睡不着,最长一次两天两夜不曾合眼,早晨在办公室的盥洗间里冲一把冷水脸,看到镜中的自己竟然已经有了白发。
  但也是在那一天,他接到她的长途电话。打来的时间有点奇怪,彼时的洛杉矶应该才刚凌晨两三点钟。她也许是算好了时差,存心等到这个时候才给他打过来,也许是又因为学校里的功课熬了夜。
  他本来还打算好好说说她,叫她赶紧去睡觉。但一听见她说想他,就把什么都忘了。一通电话讲了很久,几乎都是他在说话。他太累了,神经又绷得太紧,话说得毫无章法,怨声载道。但只是听她应几声,开几句玩笑,就叫他心里舒服了不少。讲到最后,他靠在办公室的椅子上睡着了,醒来之后才发现听筒还搁在肩上。
  几周之后,他终于抽时间飞去洛杉矶一趟,突然出现在他们住的公寓楼下。她看到他,脸上不知是哭还是笑,大步走下台阶,扑进他的怀抱里。那一夜,他们做了好几次。做完之后,她还久久依偎在他身上,即使睡着了也紧紧抱着他。她本来不这样,最烦有人在她睡着的时候碰到她。也许只是分开久了吧,他在半梦半醒中这样想着,莞尔笑出来。
  仅仅两天之后,他又要回去了,叫她一起走,她却说不行。理由倒也充分,毕业设计已经到了最要紧的时候,她实在走不了。
  等他回到香港,他们还是像从前那样打电话,讲很久很久,讲到电话没电,或者一方睡着。但他每次叫她坐飞机过来,她却总是不肯。然而,借口是有期限的。学校已经放假,她也早就毕业了。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问:“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人?”
  她怔了怔,回答:“是。”
  没有任何解释,也没有一句安慰。
  一时间,他不知该怎么继续。尽管在过去不到两年当中,他曾遇到了那么多困难,任何一次都没认输过。但那一刻,他真的不知该说什么。言语没有了,脑中一片空白,他挂了电话。
  后来,他冷静下来,又给她写过电邮,想问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想要一个挽回的机会。但她只回了简单的几行字,说他送她的东西全都留在公寓里了。当然,也包括那枚戒指。
  他想要立刻飞回去,也应该立刻飞回去。但那时的他仿佛又犯了小时候的毛病,怕水,怕黑,怕生,他不敢。哪怕那时的他已经把整个烂摊子挽救了回来,不管是祖父还是父亲,或者家族中其他敌意的猿类,都不会再怀疑他的能力和勇气。但单单这件事,他就是不敢面对。
  又过了两个月,他才下定决心回去找她。
  那时,她已经不在洛杉矶了,他打听到她的朋友那里,才知道她回了加拿大,甚至都没能拿到学位。
  那时,他就有不好的预感。她说过那里太冷了,每年冬天都久得叫人抑郁。她说过要一辈子住在加州,而且,就住在加州酒店的对面。
  他的预感是对的。
  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经过一期的化疗,那一头有趣的栗色头发都剃没了,包着一块头巾,人瘦了许多,肤色苍白,显得皮肤愈加细薄。
  她看着他,只是笑了,什么都没解释,但他已经全都明白。
  那枚戒指,他随身带了来,又给她套到无名指上,松了两个号码,靠指节卡着才不会掉下来。他看着她的手,止不住地落泪,头都不敢抬,反倒还要她抚着他的背安慰他。
  等到平静下来,他问她的病情。这才知道就是因为她的背,一直以为只是脊椎上的毛病,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他不甘心,要给她换更好的医生,更好的医院。但她没同意,说还是想留在离枫林近一点的地方。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她从前撒了谎。她并不讨厌这里的冷,也不觉得冬天久得叫人抑郁。她说要一辈子住在加州,住在加州酒店的对面,只是因为他在那里。而现在,她也只是想离家近一点。
  病灶发现得太晚,一切发展得那么快,从九月到十月,便已经走到了她最后的时刻。
  他每天都在医院里陪着她,眼看着她的情况一天比一天差,疼痛加剧,以至于无法睡眠。他跟她说话,一刻都不离开。直到最后那几天,也许是因为神经压迫,或者大剂量的止痛剂,她的言语和行为都变得像个孩子。她好像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了,只是歪着头对他笑,伸手要他拥抱她。他不舍得放手,但却还是得放手,把仅剩的时间分一点给她的家人。他们都对他那么好。他看着他们一个个拥抱她,一个个与她告别。他留到最后,坐在她床边的地上,把他们认识到现在的每一件事都说了一遍。她已经闭上眼睛,但似乎还是笑了。他知道她,一定听见了。
  那一年,她不满二十五岁,故事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葬礼之后,她的父母告诉他,她把那片枫树林留给了他。
  后来,他每年都会回去过感恩节,会像当地人一样把插管嵌进树干里收集枫树的汁液,会熬制枫糖,再装进密封的小罐,会做美式班戟,再淋上枫糖浆。
  后来,他买过许多地,造过许多房子,但始终留着的只有两个地方,加州酒店和那片枫林。
  有一次,她弟弟问他:“你还记得那年秋天吗?”
  不必问,他就知道是1997年。
  是的,他记得,所有细节都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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