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仙途》第147/213页
按理,齐修之是修士,尸体根本没那么容易腐烂。就算是凡人,七年时间,也只能是腐朽烂掉,却不可能完全的消失!而且人骨是很不容易化没有的,前世电视里经常会有考古学家发现什么西周的墓地,还有那个著名的马王堆汉墓,里面的人可都是栩栩如生的!就算没有任何的防腐措施,一具尸体在土里仅仅七年便全化没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唯一的解释便是有人把齐修之的尸体给弄走了。
这对叶小贞来说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消息。虽然当时齐修之的修为并不怎么高,但她也只不过是个才修真的小菜鸟,多年历练,她知道修真界要想知道某些事多的是方法,当年她并不怎么懂得毁去痕迹,所做的,也只不过是凡人的方法,并不排除有人顺着踪迹查到这里,然后将齐修之的尸体带走的可能。
良久,叶小贞带头离开了那处地方。
“师姐,到底出了什么事?”林三牛忍不住问道,他还从未见过叶小贞面色这般惨淡。
叶小贞整理一下思绪,把当年的事情一说,林三牛和火火默然了。
他们杀死第一个人在什么时候呢?当时又是什么滋味呢?
时间太久远了,也想不起来了,不过,可以想见的,不会太好受就是了。更何况叶小贞还发现自己当年亲手杀死的那个人不见了?
火火受不了这沉默的气氛,在它看来,杀亦有道,单纯为杀人而感到难受是件完全犯不着的事。世间总是没有绝对的善恶,是非来自于人本身,而不是事。只要做了自己认为对,自己应该做的事,那还想个什么?
火火更见不得叶小贞这副要死不死不的模样,只道:“想那么多做什么!凡事都有它存在的道理,你既不后悔当初所作所为,现在更不用死乞白赖的去想,有什么用?就算那什么姓齐的尸体被人带走了,就算你被人发现了,能有什么,因果循环,你只想着别人找你要当初的因,也不想想那姓齐的死在你手上是不是他种的因?是你上赶着要杀他的吗?”(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五章 孙大娘
叶小贞听火火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强自笑了一笑,道:“知道啦!你说的都对,我又怎会不知这个道理?”
“你还还在这儿犯什么轴?”火火不解。
叶小贞横它一眼,不搭理它。人类的感情之复杂,远不是知道怎样便能怎样的!
不过被火火这一打岔,叶小贞的心情倒是好了许多,刚刚心底的那些失意也少了不少,待心境清明后,叶小贞才自失一笑,女人啊,就是这般多悉善感。
一面又恢复兴致,从空间里取出几只野物,随便从树林里扯了几十根野藤一溜儿拴住,又换上了一身男装,戴了一个面具,顿时便化成一个体格健壮长相有几分粗鲁的大汉。
叶小贞让林三牛也取出面具戴了,她走在前面,却没看见林三牛看着她眼底隐含的担忧。
叶小贞一行大摇大摇的赶着三只野猪、三只狍子和好几十只羊、兔、鸡,最重要还有两头大黑熊!背着一大包子松蘑等物进城,一路上收获注目无数,当然,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躲得远远的。
就连那守城的两个守门官儿看了都愣得忘了收钱,当然,更有可能是吓得。开玩笑,任谁在两只一人多高的熊瞎子面前不害怕的?
不过叶小贞自谓是一个知情识趣之人,让林三牛把那群野物赶得远远的,又随手逮了两只野鸡递给那两个城门官儿,“两位差官,行行好,家里实在没银子了,这不,上山捉了些猎物来,这两只鸡您二位回家给夫人孩子好好儿炖炖,可补着哩!”
火火在叶小贞的肩膀上惊讶的看着叶小贞和那两个城门官儿套近乎,现在这哪是一个元婴修士啊,活脱儿一个农民本色啊!
那俩城门官手里一人被塞了一只鸡。这才清醒过来,倒不好再要银子了,只乍着胆儿好奇问道:“这位大兄弟,你们这是上山抓的活的啊!真厉害啊……”
一边儿说着。眼睛里还带着羡慕。可不是得羡慕嘛,有这手艺,一家子吃穿不愁了!只是他怎么会说是家里没有银钱了呢?
有心想要问问,可拿人手短,这野鸡平日里可是不容易吃到的。难得今儿有人孝敬,管人家那么多做什么!直接放两人进了城。
叶小贞熟门熟路的带着林三牛从兴源城的大街上招摇过市了一把,惹得人们议论纷纷,见过卖野物的,没见过这活生生一群一群卖的,还有那长着大獠牙的野猪,那两只走得扭扭歪歪的大黑熊,怎么就和家养的一般老实呢?看来俩人也是打猎的好手儿啊!这是有什么秘法儿吧?
叶小贞见已造够了足够的声势,便大声冲待道两边的人喊道:“各位大爷大娘叔叔婶子哥哥嫂子兄弟妹妹们,咱们兄弟在这儿给您们请好儿了!俺们是深山里的猎户。要不是家里的老母亲重病,平日里不出山的,这些天捉了这些猎物,想换点儿银子,诸位谁家想买,尽可来买啊!绝对的野味儿,纯绿色食品!俺们就在前面的菜场那儿卖啊,谁家要买可快下手了啊!”
“哎,你这东西都是活的,怎么卖啊!”有个缺了牙的老大娘正想着给小闺女做月子买点儿什么呢。这不,现在的野鸡,那肯定补啊!
叶小贞虽没打听市价儿,但有之前卖东西的底子。想来几年过去,这物价也不会有太大变化,略一思索便道:“这位大娘您可真识货!咱这野兔野鸡都肥着呢,一只野鸡得有个三、四斤,一只野兔也得有个四斤左右,皮毛还能卖钱。俺们也不知道这城里的价,就一只一百二十文吧!不过那大个儿的,就得按斤约了,只是俺们这里没称,也不知道多少钱一斤合适……”
叶小贞也确实在发愁,这小个儿的好说,大个儿的怎么卖呀,她倒不担心没买的,这年头儿越有钱的人家越图个新鲜,而且这活着的野味,有的是酒楼想要,只是手头没称,还得是大称,她现在到哪儿去找个大称来?
一边说着,叶小贞和林三牛便把这堆野物全赶到市集那儿去了。
由于是下午,人也不多,不过一路跟着他们过来的,就里三层外三层了,一群人就跟看马戏似的,还不是那两只熊和两只野猪给招得?
待叶小贞他们停稳,人群呼拉一下子就围了上来,刚开始还有些怕那黑熊,不过见它们都老老实实的趴在那儿,大家也就壮了胆子。再看那两兄弟,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不断和大家保证没有危险,想必是有法儿能制住,人家既然能逮,还不能制住?因此人也越发的多了。
刚开始还都是一些想买些小野物的大婶子老太太,后来便有那消息灵通的酒楼客栈的人也上来了,还有那几个有钱的大户人家的家人,也挤了过来。
市场上一个卖肉的啧啧两声,道:“瞧这架式,都快赶上那年那小姑娘过来卖鱼了,不过那鱼说起来味道可真好,咋后来就不来了呢?”
叶小贞瞅着这人越来越多,心情越来越好,不禁呵呵直笑。
不过林三牛好像只在一旁不吭声,叶小贞扭头示意他一下,“三牛,你咋不说话?快招呼生意啊!”
其实这一路来林三牛看着叶小贞豪爽的作派,不见生涩的和周围的人谈钱论价儿,已是震惊的半晌没回过神来,这真的是那个平日里冷静从容实力强大的叶师姐吗?这反差也太大了吧?呃,就是从女神到男屌丝的区别?
太夸张了!
但林三牛从叶小贞的身上却察觉不到一点的违和之处,而且他能感觉得到叶小贞心底那浓浓的喜悦,发自肺腑的开心之情。这样的日子才是她所向往的?
见叶小贞让自己也如她一般吆喝,林三牛不由一呆,片刻后,才呐呐道:“那个师……我不会啊……”
在叶小贞的瞪视下,林三牛总算没所那个姐字吐出来,不过这在这么多人面前大声嚷嚷,他是真的开不了口啊!林三牛只想对叶小贞大吼一声:师姐,师弟我真的是做不到啊!
叶小贞瞪他一眼,撇了撇嘴。道:“那你就在一边儿帮我收钱,这个你会?”
“会!会!”林三牛连忙点头。
这边儿两人正小声说着话,那边儿人们却是在议论纷纷,这个说这东西好。那个说不定得多少钱什么的。那最先问价儿的老大娘在人群边儿上,已经颤颤巍巍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手绢儿,一层一层掀开了,却是一小块儿银角子,看起来也就一钱的样子。还有散落的十几个铜钱。
老大娘数了数,有些失望的抿了抿嘴,看了看那活蹦乱跳的野鸡(叶小贞为了让这些野物看起来更精神,特意散了些威压),踌躇了半晌,也没说出话来,好一会儿,才要将那钱收回去,想要离开。
叶小贞见状心中一动,出声喊道:“哎这位大娘。俺们这野味儿都是最新鲜的,您买一只回去吧,您要买了,俺们算您便宜点儿!”
她这一出声,人们的议论声也暂时歇了,大家的目光都瞅向老大娘,这时人群中间或传来两个细小的声音,声音不大,挨着的人也未必能听得见,只是叶小贞是修士。这些动静可是瞒不过她的。
说话的是两个四十多岁的大婶儿,看上去好像关系不错,两人紧挨着站着,小声嘀咕道:“哎。这不是桐树巷里那孙大娘嘛,她怎么也来这儿买野物儿了!”
另一个则道:“我听说她那三闺女前儿个可是生了孩子了,正做月子呢,可就是命不好,生了个女娃子,那家儿的婆婆一见是个孙女儿。连面儿都没见,别说伺候月子了,连口吃的都不给,娘家人想探月子都不让进门,只天天哭嚎着命不好,说什么当初就不该给儿子定下这么个人家儿,随娘,连生三个都是赔钱货啥的,今儿还直嚷嚷着要把媳妇送回娘家去呢!”
“唉,我也听说了,咱们都是前后巷,就她闹出那么大动静,谁不知道啊,也是忒狠心了,瞧这意思不会是把那媳妇儿给送回去了吧?”
“谁知道呢!这事儿她可真干的出来!”
“你说那婆婆这么闹腾,她儿子怎么不管管?”
“管?能管得了吗?那家的儿子倒是落了个孝顺的好名声儿,你是不知道,平常手里一个大子儿都不敢留,都给了老娘了,任那老娘把自个儿的媳妇搓磨的,平日里连个大气儿都不敢出,你看着吧,他老娘这一不高兴,他还指不定怎么收拾自家媳妇给老娘出气呢!”
“哎哟喂,这谁要嫁到这么个人家儿可真是倒了血楣了!”
两名大婶你一句我一句的八卦着。
“要说这孙大娘也是可怜,丈夫死的早,前面三个都是闺女,后面可生了个儿子,三岁上头就没了,这一下子成了绝户了,这小闺女这般受委屈也没人撑腰,要不那三闺女的婆婆怎么就敢这么揉搓媳妇?孙大娘要不是前些年有绣花儿的手艺,这日子早过不下去了……闺女们就算想要惦记着,那丈夫婆婆一家子又哪能让呢!这不,就剩自己个儿了,临老临老还得惦着闺女,你瞅着吧,这八成是给闺女买东西补身子的……”
叶小贞眉头一皱,这重男轻女之害,真是到处都有!再看向那孙大娘,心头已是一片柔软。
孙大娘听见叶小贞问她,又见大伙儿都瞅着她,许是不好意思了,只低着头,半晌没吱声,也许她在这个时代在左邻右舍的妇女形象中,是个失败者,没有儿子,死了丈夫,是她一辈子的痛,也让她半辈子抬不起头来,更习惯于低头着出现在大家面前。
叶小贞扫了大家一眼,见大家的眼中并无多少不耐,更多的是同情,可见这世间之人还是善者居多。几步走到老大娘面前,叶小贞轻声问道:“大娘,您可要买野味儿?这野味补身子可好了!”
孙大娘手抖了抖,才低声道:“娃子,我……我不买了……我钱……不够……”
叶小贞轻轻一笑,道:“大娘,您是第一个来俺们这儿问价儿的,又是第一个想买的,俺兄弟俩今儿就正好取个开门儿红,说什么也要把您这单生意做成了!您就把您手头儿的零钱给俺,俺给你一只野鸡一只野兔如何?”
哗……老大娘还没反应过来,可周围的人们可都忍不住了,都议论开了,这……这也太豪爽了吧?
老大娘回过味儿来也慢慢抬起头来,颤抖着问:“你说啥?娃子?我……我可没那么多钱!”
叶小贞只笑着看着孙大娘,问:“大娘,您跟我说您想买不?”
孙大娘下意识的点头。
“那不就结了,俺失礼啦!”叶小贞呵呵一笑,伸手从老人的手绢上取走那散落的十八枚铜钱,接过林三牛早就拴好递过来的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塞在孙大娘怀里,孙大娘下意识的抱得紧紧的,愣愣的看着叶小贞,半晌回不过神来。
叶小贞却走回原地,扬扬手里的那把铜钱,大声喊道:“大家看看啊,俺们这就算开张了,谁要想买请早儿啊,一会儿就没了啊!”
人群一片寂静,可片刻,人群中就发出一阵哄然的叫好儿声,大家都不傻,自然看得出来叶小贞是同情孙大娘,才故意以买的名义送了孙大娘两只野物,在这里的多半是附近的街坊邻居,大伙儿都知道孙大娘的日子难过,平日里诸多照应,现在这个深山里来的陌生的小伙子也这般心善,自然也让大家佩服。
“好!小伙子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