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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又重新上路了。埃迪亚这会儿很安静,看上去几乎昏昏欲睡。我们向前开了一百英里穿过了内布拉斯加,又越过普拉特山的盘山道到了绿草如茵的大草地。

“大萧条时期,”牛仔告诉我,“我常常搭顺路的货车,至少是每天一次,那些日子里成千上万的人开着大平板车或大棚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并不都是些流浪汉,有些是失业工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工作,当然也有一些人纯粹是流浪汉。当时整个西部几乎都是这样。本世纪30年代这个地方什么也没有,整个城市就象个垃圾堆。你简直无法呼吸,地面都是黑的。当时我正好住在那里。他们真应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我恨这个城市超过世界上任何地方。蒙大拿是我的故乡。今后你们可以去看看,那儿简直就象天堂。”到了下午他说话说得太疲倦了便不再开口,我趁机睡了一觉。我们的车停在路边准备吃饭。牛仔去换轮胎了,我和埃迪亚到饭店吃了一顿。这时我听到一声大笑,简直是世界上最粗旷的笑声,接着走来一位披着生牛皮上了年纪的内布拉斯加农夫,他的身后还跟了一大帮小伙子。你能听到他粗鲁的大叫在整个大平原昏暗的天空下回响,其他人也和他一起笑着。他是那样无忧无虑,对别人似乎又十分义气。我暗暗对自己说,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风格。我真正体验到了西部的风情。他要吃饭了,便对着女店主大叫,她给他端来内布拉斯加最美味的甜饼,我也吃到了满满一大勺冰淇淋。“老板娘,快给我弄些吃的来,要不然我可要把自己给生吞了,还要吃他几个愚蠢的傻瓜。”他猛地一屁股坐在一张长凳上。“再来点豆子!”这个家伙正好坐在我的旁边。我真希望了解他那狂放不羁的生活,希望知道这些年来他除了大嚷大叫和狂笑之外还干了些什么。唉,真晦气,我正想着,牛仔已经换好车胎回来了,我们只得离开,继续向格兰特岛进发。

我们如期到达格兰特。他找妻子去了,不知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命运。我和埃迪亚继续往前走。两个十多岁的小伙子吵吵嚷嚷地开着一辆破车带了我们一段路,后来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在蒙蒙细雨中我们下了车。接着一位老人又把我们捎上了。他什么也没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捎上我们――把我们带到了希尔顿。我和埃迪亚孤独凄凉地站在路上,面对着一群蹲在地上无所事事的奥马哈的印第安小矮人。马路对面是铁路线,水槽上写着“希尔顿”。“上帝啊,”埃迪亚激动地叫了起来,“我以前来过这儿,那是很多年前的战争时期。是在一天夜里,一个深夜,我们的火车路过这儿。大伙儿都睡着了,我去站台上抽烟。那时我们正在途中,每个人都脏得象地狱一样黑,我去找水,突然在水槽上发现了‘希尔顿’几个字。火车是开往太平洋的。伙计们正鼾声震天。我们这群蠢猪全受骗了。火车只停了几分钟就开走了。真见鬼,又是希尔顿!我永远都痛恨这个地方!”然而我们将在希尔顿停留,就象在达温波特、爱荷华一样。不知怎么,路上全是农用汽车,只有一次,有一辆旅游车经过,但是糟透了,车上一大群老头带着他们的妻子,老头们开车,老太太们一边眺望着车窗外的景『色』,一边翻地图、对一切都带着一种猜疑的眼光。

雨又下大了些,埃迪亚感到有些冷,他衣服穿得很少。我从帆布包里取出一件方格花呢衬衫给他穿上,他立刻感到好些了。我也感到有些凉,就去一家摇摇欲坠的印第安人『药』店买了些感冒『药』。然后又去邮局花了一便士给我姨妈发了张明信片。接着就踏上了阴沉沉的公路。只见希尔顿,写在水槽上的那个希尔顿,已经出现在我们面前。一辆开往洛克岛的火车呼啸而过,普尔门式列车上旅客的面容渐渐变得模糊起来。火车吼叫着穿过大平原,朝着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开去。雨下得更大了。一个相貌丑陋的瘦高个带着一顶大帽子把车错停在马路左边,然后向我们走来,他看上去象个什么官长。我们偷偷地编好了故事。“你们两个小伙子是要去哪儿,还是在随便走走?我们不明白他问的是什么,不过真他妈的是个不错的问题。“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我们说道。“哦,我在离这儿几里之外有一个游乐场,想找些小伙子到那儿干一点活,当然你们自己也能挣几个钱。我有一个轮盘赌场,还有一个投环游戏场,你们也可以去碰碰运气。如果你们愿意给我干活,你们可以得到我赢利的30%。”“吃住怎么解决?”“你们可以住那儿,但要去城里吃饭,当然有时可派车送。”我们考虑了一下。“这是个好机会。”他说,并站在那儿耐心地等着我们答复。我感到很滑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本人是不想被困在这个什么可恶的游乐场的。我现在最迫切的是要到丹佛去见我那帮伙计。

我说:“我不知道。我们要尽快赶路,没有时间。”埃迪亚也这么回答了他。这个老家伙向我们挥了挥手,漫不经心地一摇一摆走回他的车里,一溜烟把车开走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当我们想到如果去了将会发生的一切时,都不禁放声大笑。可以想见那情景:一个漆黑的夜晚,大平原上闪现着无数个内布拉斯加人的身影,大人们带着可爱的孩子十分恐怖地看着一切,我想我一定会觉得自己象魔鬼一样用那些可恶的花招,敲诈这些可怜的人们,轮盘在黑暗中转动着。呵,万能的上帝。悲哀的音乐在黑夜中低徊,我等待着自己的报酬――在金『色』的大车上铺着麻袋片的床上睡上一觉。

现在埃迪亚已经变得有些心不在焉了。这时一个很可笑的,仿佛是一个什么新发明的玩意儿开过来,驾驶员是个老头。这玩意儿象是由一种什么铝制成的,形状象只盒子,毫无疑问是一种拖车,相当古怪的内布拉斯加式拖车。老头将车开得很慢,然后停在我们面前。我们赶紧跑了过去。他说只能带一个人,埃迪亚二话没说就跳了上去,渐渐地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他走时身上还穿着我那件花格衬衫。噢!我只剩下给我那件可爱的衣服送去一个飞吻,道声再见的份儿了。这样的结果不免令人伤感。我独自在那该死的希尔顿等了很久,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想一定已经是深夜了,其实才刚到下午,但天『色』很暗。丹佛,丹佛,我何时才能走进你的怀抱?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正准备去喝杯咖啡,突然一辆很漂亮的崭新的小汽车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个小伙子。我发疯似地跑了过去。

“你去什么地方?”

“丹佛。”

“那好,我可以带你一百英里。”

“啊,太好了!太好了!你简直救了我的命。”

“我自己也常常搭便车,所以我开车时也很乐意带别人。”

“如果我有车也会这样的。”我们就这样聊了下去。他给我讲他的生活。没有多大意思,我便开始睡觉,醒来时正好到了哥伦堡城,他让我在这儿下了。



第一卷 第4章

我生活中最不寻常的一次旅行就要开始了。一辆后面带拖斗的卡车开了过来,上面横七竖八躺了大约六七个小伙子。司机是两个长着亚麻『色』头发的农场青年,来自明尼苏达,这种人都是那些你能指望看到的整天嘻嘻哈哈、无忧无虑、长得也还英俊的乡下佬、除了身上穿的棉布衬衫和牛仔裤,别的一无所有。他们大都身体结实,办起事情来却死心眼,而且脸上总是挂着随时准备向他们见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表示问候的微笑。一路上,他们把遇到的流浪汉统统拉到车上。我跳起来问:“有空位置吗?”他们叫道,“当然有。来吧。这里每个人都有位置。”我爬上拖斗,卡车又晃『荡』着开了。我局促地站着,不知谁拉了我一把,我就势坐了下来。有人递过来一瓶劣等威士忌酒,就剩底儿了,我抓过来喝了一大口。内布拉斯加细雨蒙蒙的空气中充斥着一种疯狂的野『性』,“哈,我们要到了。”一个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叫道。卡车加足了马力,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从路上行人的身边一闪而过。“从迪莫尼斯起我们就一直象这样开快车,这些小子从不放慢速度。你要想小便就得拼命嚷,否则就只好对着空气撒『尿』了。忍着吧,伙计,忍着吧。”我环视了一下同车的这些人,有两个从北达科他来的农场孩子,带着红『色』的棒球帽,这是标准的北达科他州农场孩子的帽子。他们的父母让他们出来在路上转了一个夏天,这会儿该赶回去参加收割了,有两个从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来的城市孩子,都是高中足球队员。他们嘴里嚼着口香糖,眼睛不停地眨着,轻松地哼着小调,他们说他们夏天要走遍整个美国。“我们要到洛城去。”他们叫道。

“你们到那儿干什么?”

“不知道,谁『操』心这个。”

这伙人中有个家伙又高又瘦,脸上带着阴沉的表情。“你从哪儿来?”我问。我正好靠在他旁边,在这里你要是不使把劲就别想坐起来,因为没有扶手。他慢慢地向我转过身来,张开嘴,说,“蒙――大――拿。”

车上还有一个叫吉恩的密西西比人,照顾着一个孩子,密西西比的吉恩是个矮小黝黑的家伙,到处搭货车周游全国。虽然他已经30多岁,长相却相当年轻,所以你无法确切说出他的年龄,他盘腿坐着,一言不发地望着四周的田野,就这样走了几百英里之后,他转过身来问我:“你到哪儿?”

我说丹佛。

“我有个姐姐在那里,但我已经有好几年没看见她了。”他的嗓音舒缓动听。这是个极有耐心的人。他照顾的孩子大约16岁,高高的个头,满头金发,也穿着一身流浪汉常穿的破衣服,由于铁路上的煤烟、闷罐车里的尘土以及长时间睡在地上的缘故,他们穿的那身旧衣服已经发黑了。这个金发小孩很安静,他看上去似乎在苦思冥想着什么。从他呆呆地凝望前方的神态看,大概在想法律。在这种忧虑的沉思中,他的嘴唇显得有些『潮』湿。蒙大拿的细高挑偶尔带着挖苦和不怀好意的微笑同他们聊上几句。他们并不搭理他。细高挑一直这么不怀好意,当他冲着你的脸傻乎乎地张着大嘴痴笑时,我感到有些『毛』骨悚然。

“你有钱吗?”他对我说。

“没多少,大概够我到丹佛之前买一瓶威士忌。你呢?”“我知道我能在哪儿搞到一点。”“哪儿?”“哪儿都成。只要你能把一个人引到小胡同里,不是吗?”“当然,我想你会这么干的。”

“如果我真的需要一点儿现钞,我就会来这么一下。搞到点儿钱后到蒙大拿去看我父亲,到了斜阳谷我就不这么干了,得想点其他法子。这些傻小子都发疯了,他们要到洛杉矶去。”“这不要一直往前走吗?”“当然。如果你也想到洛杉矶,可以同路。”我想了一下,向前走一夜穿过内布拉斯加、怀俄明,明天早晨经过犹他州沙漠,下午差不多就可以到内华达沙漠,实际上过不了多久就要到达洛杉矶了。这就会把我的计划改变。但是我必须去丹佛,我也要在斜阳谷下车,然后向南走九十英里到丹佛。到了北普拉提,两个明尼苏达农场的司机打算停车吃点东西。我很高兴,因为我一直想见见他们。他们爬出驾驶室,对我们大伙笑着,“撒『尿』去吧。”其中一个说。“该吃饭了。”另一个说。但是只有他们有钱买吃的。我们都跟在他们后边,来到一个胖女人开的饭馆。我们围坐在汉堡包和咖啡四周,看着他们狼吞虎咽着大堆食物,他们的神气就好象坐在家里的厨房中一样。他们是兄弟俩,这次他们要把农场的机器从洛杉矶运到明尼苏达,从中赚笔钱,因为到洛杉矶的途中是空车,他们便在路上载行人。他们这么干大概已经五次了,每一次都苦得要命。但是他们无忧无虑,一刻不停地微笑着。我想同他们聊聊――我是想用这种愚蠢的办法同我们这条船的船长们套套近乎――但我得到的唯一回答是两张『迷』人的笑脸和一口充满乡土味道的大白牙。

除了吉恩和他照顾的孩子这两个流浪汉,其他人都跑到饭馆同司机凑在一起。当我们回来时,他们依然坐在车上,凄凉又有些忧郁。这时,夜幕即将降临。司机们抽了阵烟,我乘机跳下车,想去买几瓶威士忌,以便在寒冷的夜里喝两口取取暖。我对他们说了以后,他们笑了:“去吧,快点。”

“你们可以一起过来先喝一杯。”我向他们保证。

“噢,不。我们从不喝酒。快去吧。”

我和蒙大拿的细高挑还有两个高中生在北普拉提的街道上逛着,终于找到了一家威士忌酒店。我们一起喝了几杯,然后我又另外买了一瓶。几个高大、阴沉的男人盯着我们从房屋前走过,大街两旁停了许多大棚车。在远离这些阴郁的街道的地方,就是广阔的田野。我觉得北普拉提有种异样的气氛,搞不清那是怎么回事,在几分钟内,我的确有这种感觉。我们回到车上,卡车又继续颠簸上路了。天很快就完全黑了下来,我们大家都喝了一口酒。突然,我发现普拉提翠绿的田野逐渐隐去,在你无法看清的尽头,出现了一望无垠的满是黄沙和灌木丛的荒原。我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这鬼地方是哪儿?”我对着细高挑叫道。

“这是该到大牧场了,伙计,再给我点儿喝的。”

“哈!”高中生们大呼小叫起来,“他妈的,太大了!如果我们那帮伙计们在,他们会怎么说?”

司机已经改变了方向。两兄弟中小的那个小心翼翼地驾着车。道路也发生了变化,中间隆起,两旁一边是斜坡,另一边是一条四尺多深的水沟,因此卡车上下起伏着从一边歪向另一边,巧的是还好这时没有车从对面开来。我想我们都得翻个筋斗不可。然而司机真是了不起,无论如何,卡车总算制服了这些内布拉斯加的障碍――这些障碍遍布科罗拉多。一时间,我意识到我这是终于走过了科罗拉多,再向西南走一百多英里就到丹佛了。我禁不住欢呼起来。酒瓶在我们中间传递着。天上出现了明亮闪烁的星斗,远远退去的沙丘变得模糊了。我觉得自己就象离弦之箭,能够一口气跨越剩下的所有路程。忽然,密西西比的吉恩放下盘着的双腿,向我转过身来,愣了一会儿神,然后张开嘴,又靠近了一点,说:“这块原野让我想起得克萨斯。”“你从得克萨斯来?”

“不,先生,我从穆兹一西比的格林威尔来。”这就是他说话的方式。

“那个孩子从哪儿来?”

“他在穆兹一西比惹了点儿麻烦,所以我帮他逃了出来。男孩子不应该单独柱外。我尽力照料他,他还是个孩子。”尽管吉恩是个白人,但是在他身上,有些地方却很象一个聪明、劳碌的老黑人。他身上有些地方还象艾尔默・哈索尔,一个纽约的瘾君子。但他是一个铁路上的哈索尔,一个喜欢旅行的具有传奇『色』彩的哈索尔。他每年都要一次又一次地穿越全国,冬天在南方,夏天在北方,只是因为他倦于寻找休憩之地,因为没有地方可去而四处为家,所以不断地在星空下,尤其是在西部的星空下到处流浪。“我去过几次奥格登,如果你想到奥格登的话,我那里有几个朋友,我们可以找他帮忙。”“我要从斜阳谷到丹佛去。”“他妈的,那就该一直向右走,不必象现在这样每天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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