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7年的生活》第61/83页


  大队里的人给小孩子做衣服尿布一般是用旧衣服做,但秦毅和季明珠都舍不得委屈自家宝宝,宁愿费尽心思花钱换布票买新布,也不要用打了一堆补丁的免费旧衣服。
  到了中午,郝建党应该回家吃饭去了,秦毅就径直去了他家。
  “秦毅,来吃饭,”秦毅到时,郝建党家的桌子上摆着一小瓶酒,卤肉,花生米,郝建党听着收音机喝着小酒,看起来悠闲自在。
  把鸡蛋递给郝建党,秦毅问,“你没去上班吗?”
  “哦,我今天和人换班了。”
  秦毅了然,怪不得郝建党敢大中午的就喝酒,不过若是早知道这小子不上班,秦毅就早点来了,在街上吹了半天的冷风,冻死他了。
  郝建党把鸡蛋拿过去以后,秦毅立即坐在火炉边烤火,随即他问,“最近怎么样?”
  “还不就是那样,”郝建党给秦毅倒了酒,随即开始和他天南海北的聊了起来。
  秦毅来郝建党家,主要也是想听听外面的消息,他在农村平日里连张报纸都看不到,别的消息更是一概不清楚,就和睁眼瞎差不多。
  多知道点消息,若有什么不好的事,也能早点应对,当然若是能有好事,那就更好了。
  最近显然还和以前一样,不好也不坏,秦毅和郝建党聊了一会儿,就要回去了。
  他今天还有事,不能耽搁,所以尽管郝建党再热情挽留,秦毅也说改天再聚。
  从城里出来去树林里把框子拿上,秦毅就去了隔壁青山大队。
  青山大队山多地少,且土地多贫瘠,这种情况下光种地肯定不够,于是青山大队的人又养了一批羊。
  羊肉虽然没有猪肉贵,但喂羊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喂太多粮食,而且青山大队山多,平时只要一个羊倌把羊撵到山上,等羊吃饱再撵回来,到冬天就能卖了。
  秦毅去买羊,主要是想买只母羊,他听医生说了,牛奶营养好,孕妇经常喝了对大人孩子都好。
  但牛奶在城里都不好买,更别说乡下了,安山大队更是连头牛都没有,那来的牛奶。
  退而求其次,秦毅只能把注意打到了羊身上,他也问过医生的,没有牛奶羊奶也可以,只是羊奶更腥,很多人都受不了。
  秦毅原本也担心季明珠会受不了,不过他问过季明珠,季明珠说有办法去掉羊奶的腥味,于是秦毅就放心大胆的去买羊了。
  季前进和青山大队的队长认识,两人关系还不错,这次因为有他的信,秦毅很容易就买到了羊。
  不过因为母羊生的小羊还太小,离了母羊明显不能活,所以秦毅又多花了点钱把小羊买了。
  因为都是私底下的买卖,秦毅也不敢带着羊大摇大摆的从大队里过,他只能苦逼的背着羊和在城里买的东西,扛着自行车从小路里走。
  到了家后,秦毅已经累得大汗淋漓了。
  秦毅一到家,季明安就赶紧帮秦毅把东西接了下来,看见羊羔,季明安惊喜的问,“姐夫,你居然还买了一个羊羔啊?”
  白白胖胖的小羊羔,怯生生的躲在母羊的后面,看着好可爱。
  “羊羔太小,离了母羊活不了,于是我就花钱把它们一起买了回来,”说完,秦毅就把母羊放了,和羊羔一起撵进羊圈里。
  “没事,咱家又不是喂不起这一只羊羔,”季明珠怀孕了,正是爱心泛滥的时候,一点也不介意多喂一只羊。
  见小羊羔太可爱,季明珠还想伸手去撸一下它柔软如棉花的白毛毛,但羊羔明显不愿意,躲过去了。
  不愿意就算了,心里如此想季明珠却一脸遗憾,果然是因为怀孕心思变了吗?以前她可是对萌物不怎么感兴趣的 ,看了等过两年宝宝长大以后,家里可以养只猫或者狗了。
  季明安也明显很喜欢羊羔,他直接和秦毅说,“姐夫,这两只羊就交给我养吧!”
  “没问题,”季明安自告奋勇的想喂羊,秦毅当即举双手同意。
  把糕点放在桌子上,秦毅和季明安说想吃自己拿,然后他就牵着季明珠回房间了。
  “你急什么?”季明珠还有点舍不得小羊羔,所以不太愿意回去。
  秦毅笑呵呵的说:“我都一天没摸闺女了,她肯定想我了。”说完,秦毅拉着季明珠坐下,然后隔着一层衣服开始摸季明珠的肚子。
  “闺女,今天想爹没?想得话你就动一下,那你出来后爹给你买漂亮的小衣服,小发夹。”
  秦毅喋喋不休的对着季明珠的肚子说话,完全没有以前的样子。
  季明珠无奈的翻了个白眼,眼里却露出笑意。
  肚子里的宝宝第一次胎动的时候,刚好秦毅在和宝宝在做感情交流,摸着季明珠肚子上鼓鼓的地方,秦毅当时就高兴疯了。
  从此以后,秦毅就进入了傻爸爸模式,每天再忙都会抽出时间和宝宝聊天,并且他还坚信季明珠的肚子里的宝宝是个贴心的小闺女,不然怎么他刚摸宝宝,宝宝就回应了他。
  季明珠也乐意见到秦毅和孩子亲近,只是偶尔她也会发酸,感觉秦毅更爱宝宝了。
  但她后面想到宝宝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也比秦毅高,就释然了,他们这对夫妻都是一个思想,那就谁也别说谁了。


第48章
  清早, 一缕金黄色的阳光从窗外撒了下来, 照映在季明珠的脸上, 将她衬得白里透红。
  阳光有点刺眼,季明珠把头侧到旁边, 然后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
  身旁的位置早已变得冰凉, 看来秦毅是早就走了,不过季明珠看了一下时间,发现已经快十点了, 秦毅不在也正常。
  挺着大肚子, 季明珠有些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现在她就像一个大胖企鹅,翻身困难,起床困难, 就连走路也像企鹅似的摇摇摆摆的。
  简单洗漱过后,季明珠就开始吃早餐了。
  她的早餐是秦毅早就做好了的, 青菜粥,煎鸡蛋,糖拌西红柿, 还有一杯羊奶。
  早餐全部被秦毅放在蒸笼里保温着, 季明珠只要拿出来就可以吃了,她现在的胃口也很好, 一顿早饭, 她就喝了两碗粥, 吃了两个鸡蛋和一盘西红柿以及一大杯羊奶。
  怀孩子有时真的说不定, 在怀孕早期时,季明珠认为,她怀这个孩子一定会很辛苦,初期的孕吐就把她折磨得心力憔悴,后面还不知道怎么办好。
  没想到,过了三个月后,季明珠突然就变得正常起来,她吃嘛嘛香,睡得好,气色红润,孕后期的水肿啊,胸闷一样没有。
  若不是她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季明珠根本没觉得自己怀孕了。
  而每当季明珠感叹时,秦毅总会笑呵呵的说,这是他闺女体贴自己这个娘呢。
  吃饱喝足,季明珠把碗筷收好,出门看了一下,家里的地已经全部扫干净了,牲口也全部喂好了,衣服也洗了,反正什么都被秦毅做好了,季明珠即使一天闲在家里,也啥都不用做。
  好吧!既然没事做,季明珠就坐在自家屋檐下,看着外面的风景,开始每日发呆。
  这样堕落的日子季明珠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可她也没办法,秦毅不准她去上工,原本她还想着可以做点家务,可她早上嗜睡,等她起来时,秦毅把家里的事也全做了。
  现在既没有电视机,也没有手机电脑,连本小说也没有,宝宝的衣服她也全部做好了,其他人又在干活,想找个聊天的人都找不到,这个样子,季明珠除了发呆能干啥。
  幸好的是,季明珠的预产期已经差不多了,也就是说,用不了多久,她的宝宝就能出生了,堕落的日子她也不用过太久了。
  现在已经是五月底了,天气炎热,季明珠有点受不了,就去家里拿了一把蒲扇扇着。
  大门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季明珠下意识的看过去,就看见一个黑色的头顶。
  等头顶的主人抬起来头来,季明珠发现来人是大队里一户姓王的王家姑娘王小雯。
  “是小雯啊!快进来坐。”
  王小雯看见季明珠发现她了,嘿嘿一笑,然后她就几大步走了进来。
  招呼王小雯进来,季明珠就要去抬凳子。
  王小雯赶紧拦着季明珠,“明珠姐,我自己来就好了。”
  说完,王小雯就跑到屋子里抬凳子,她也不想太自来熟,可现在大队里谁不知道,秦毅把季明珠当掌中宝一样疼,一点事都舍不得让她做,虽然王小雯有点看不惯,但她毕竟有求于人,可不敢让季明珠受累,要不然秦毅回来知道了生气就不好了。
  想到这里,王小雯又羡慕,也不知道季明珠上辈子是积了什么德,这辈子能找到秦毅这么一个好男人,又能干,又是城里人,还疼媳妇,真是打着灯笼也难再找到这么一个人了。
  越对比,王小雯就越不喜欢自己即将要嫁的人,可惜她再不愿意,家里父母答应了,她也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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