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第1/189页


《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
作者:厉九歌


  文案:
  沙雕甜文。
  从青楼花魁到一国皇后,这条路,花宜姝只走了半年。
  皇帝的日记:虽然花宜姝以前是花魁,虽然她骗过朕,但她与朕心有灵犀,急朕所急,想朕所想,她对朕的一片心是真的。
  感情骗子花宜姝:……
  但笑不语。
  花宜姝发现自己一碰到皇帝就能听见他的心声。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当然是骗他身子,骗他感情,还要骗他的钱。
  初见时,花宜姝大言不惭:我是已故忠烈将军之女。
  皇帝表面淡定:原来如此。
  内心――震惊!忠烈将军的天阉症什么时候治好的?朕消息落后了!
  选妃时,花宜姝:红颜未老恩先断,陛下有了十个美人,日后可还有我的位置?
  皇帝:朕是天子,本该雨露均沾。
  内心――看见这十个情敌没有?这是我对你的警告,劝你不要不识抬举,赶紧今晚就装病请我过去。
  花宜姝:……
  后来,皇帝发现忠烈将军压根没女儿,被他封为皇后的花宜姝只是青楼花魁,皇帝脸绿了,冲进后宫质问。
  花宜姝:噢,原来你爱的只是一个虚假的身份。
  皇帝冷着脸,心中:不,不管你是谁都是朕的心肝肝。
  感情骗子演技超群妖媚花魁女主vs武力高强表里不一脑子不好少女心男主
  女主一开始感情骗子,男主从头到尾恋爱脑。

  阅读指南:
  1.女主不是穿书,她捡到了一个穿书者。
  2.搞笑欢脱风,甜文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甜文 穿书 爽文
  主角:花宜姝、李瑜 ┃ 配角:预收文《鬼婚》《卡牌精重回修仙界》 ┃ 其它:完结文《妖妃她母仪天下了》《仙女人设不能崩》
  一句话简介:陛下他是恋爱脑
  立意: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第1章 安墨,我的金手指
  文/厉九歌
  花宜姝死了,死时怨气滔天,她恨呐!她怎么都不能明白,竟然有人舍得对她这样的绝色美人下手!
  那人一定是个死断袖,而且猪狗不如,以后一定会比她死得更惨!还会下地狱,被油锅炸,被饿死鬼吃了一遍又一遍,来世还要投生成她家里的一头牛,辛苦一辈子给她种田,年迈体衰后还要被她卖掉吃肉!
  尚未来得及感受死亡的痛苦,花宜姝就忙着诅咒杀了她的那人。只是没等她将十几年来偷偷学过的脏话骂上一轮,她的意识便已经消弭于天地间了。
  ――岳州最负盛名的花魁死了,死在未满十八的青春年少……这就是那本书里关于花宜姝的唯一一句话。
  然后……
  花宜姝又一次睁开了眼睛。
  绣着鸳鸯蝴蝶的粉色纱帐映入眼帘,她恍恍惚惚侧过头,看见纱帐外有个女子的身影在忙碌。她意识尚未完全清醒,就盯着纱帐上的刺绣瞪圆了眼睛,手指颤巍巍地摸摸自己身上所有的地方,还好,完完整整,都是梦。
  做一晚上噩梦太累人了,花宜姝正要睡个回笼觉,就被人从被窝里捉了起来,是安墨,她一边把她往外拔一边道:“快起来,就差两日了,咱们得赶紧收拾东西才好跑路。”
  收拾什么东西?花宜姝被迫睁眼,委委屈屈道:“安墨,我方才被魇住了,做了个可吓人的梦!我梦见我被人杀了,死得可惨了。”梦里的画面非常清晰,花宜姝醒来后仍心有余悸,摸到自己还完好的腰肢时感动到落泪。
  却听安墨语调一扬,“你梦见被人抹了脖子?”
  花宜姝:……
  她惊愕地瞪圆了眼睛。片刻后终于意识到什么,恍惚地点头,“是,是抹了脖子了……”
  安墨接着道:“是这样没错!那个贼首把你抹了脖子,鲜血流了一地呢,可惨了!”
  没有留意到花宜姝骤然滑落的手,安墨在床前握着手焦虑地走来走去,“我原先一直不敢详细说你的死状,就是担心吓坏你,但现在你都梦到了,说明事情越发严重了,听说有些人死前会有微妙的预感,所以我们这次行动一定要成功,才能避开这场死劫啊!否则下场一定不会好……”
  安墨接下来说什么,花宜姝已经都听不清了,她整个人僵坐在床上一动不动,仿佛一瞬间被抽走了魂魄。
  突然,叩叩叩的敲门声响起,把安墨吓了一跳,同时传来的,还有一个女子故作和气的声音,“红酥呀,都喊你好几回了,你要是再不来,人家赵大官人可找别人去了。”
  红酥是大老板给花宜姝起的艺名,花宜姝则是她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目前只有安墨知道。
  门外女子的声音安墨认得,是楼里一个姿色出众的姑娘,名叫牡丹,经常跟红酥抢东西抢客人。
  安墨目光征询地看向床上的美人,却见对方面色苍白,眼神怔忪,似乎还没从那个可怕的噩梦里回过神来。
  直到门外女子声音不耐烦起来,花宜姝才咳嗽了几声,“我身体有些不适……”
  牡丹立刻热情起来,“哎呀,身子不适,那可没办法了,只好由我代你去了,你就不必谢我了,好好休息养好身子才是正经。”
  花宜姝:“那可太麻烦你了。”
  牡丹:“不麻烦不麻烦。”
  这两人隔着门一来一往,浑似一对好姐妹,彼此虚伪做作的声音听得安墨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待得牡丹的脚步声远去,安墨才有些焦急道:“你就这么任由她抢走你的客人?那赏钱可就都归她了。”
  花宜姝仍恍恍惚惚的,她看着安墨那张稚嫩的脸,眼里忽然涌现出无限温柔来,握住她的手轻声道:“没事,我不缺这点赏钱,接客攒钱跑路的话都是糊弄你的。”
  安墨:“啊?”
  花宜姝忽然一个激灵彻底回神,脸不红色不变继续道:“你再同我说说那本书的故事吧,我都快忘光了……”
  安墨不明所以,但这是大事,她还是仔仔细细讲了一遍。随着她的讲述,花宜姝渐渐发起抖来。
  花宜姝是在半个月前捡到安墨的,当时安墨蹲在街边、已经饿到神志昏聩,连有几个不怀好意的地痞流氓接近都没有发现。刚巧花宜姝身边有几个健壮的男仆,就赶走那些流氓,将安墨带了回来,而后养在她自己的屋子里,亲自喂她喝粥吃药,帮她沐浴穿衣,感动得安墨泪水涟涟,把她当做天下第一的好心人,并将来历和盘托出。
  安墨告诉花宜姝,说她是个长在红旗下的现代人,看完一本书后就穿进了书里,现在非常后悔看那本书。为什么认定是穿书呢?因为据安墨所说,历史上根本没有大盛朝,只有那本书里才有一个都城名为晋安的大盛朝。
  彼时花宜姝一对美目里满含着同情和怜惜,还将她搂在怀里好好地安慰了一番,劝慰她往事已矣,一切向前,又把安墨感动得泪水涟涟,只恨不得把花宜姝当亲人。
  然而实际上呢?花宜姝一离开安墨的视线就笑到锤墙根踹柱子,她觉得安墨得了失心疯,什么红旗现代人?穿书大盛朝的?三岁孩子都不会信!
  不过这并不妨碍花宜姝继续把安墨养在身边,并托人四处查安墨的真实身份。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她一眼就瞧出安墨出身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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