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大系:爱的漩涡》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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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大系:爱的漩涡》
作者:伊恩・弗莱明

内容简介: 作者伊恩・弗莱明,共出版了14部邦德系列小说,被誉为“007的缔造者”。本书以“我逃出来了。从英国灰蒙蒙的冬天里,从使自己意乱情迷的少女时代里,以及伦敦家中的一点家具和旧衣服堆里逃出来了。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走出了以前那个古板、散漫和狭窄闭锁的世界,进入一个新的天地。”开篇,带你走进一个新奇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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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大系:爱的漩涡 第一章暴风骤雨

我逃出来了。从英国灰蒙蒙的冬天里,从使自己意『乱』情『迷』的少女时代里,以及伦敦家中的一点家具和旧衣服堆里逃出来了。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走出了以前那个古板、散漫和狭窄闭锁的世界,进入一个新的天地。我常认为自己很有能耐,不过如果一直停留在原地,不改换环境的话,就会象关在笼子里、脚蹬轮子的小家鼠一样,永远找不到出路。说真的,我除了没有犯法以外,简直是被一切东西纠缠着,所以我一定要不顾一切地从这些烦恼中逃出来。

我不停地走着,似乎已经绕了半个地球。从遥远的英国伦敦,来到了美国纽约州北部。这是个布满了巨型山脉、湖泊和森林的地方,叫作亚迪朗代克山岳地带,我现在就在这里,一个名叫托里米・班兹・『毛』达・柯特的地方,离美国观光区乔治湖有十英里远。我从伦敦逃出来的时候是九月一日,现在已经是十月十三日了,又是一个星期五。那时候,肮脏的马路旁种的枫树还绿油油的。但是,进入加拿大后,放眼望去,满山遍野的松树中夹杂着一些枫树。火红的枫叶,就象炮弹爆炸时那刺眼的红光,直『逼』得你喘不过气来。季节变化了,而我自己也有了显著的改变。比如我的皮肤。在伦敦时,因为生活没什么规律,我的脸总好象洗不干净似的,黯淡无光。而现在,因为适度的运动和充分的睡眠,苍白的脸变得红润了,精神焕发。整个人已脱胎换骨。在英国时,因为要扮做淑女,在每次的交际应酬中,我都不得不涂脂抹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比起那时来,魁北克时期的我,真是太令人怀念了。当时我娇艳得象一颗漂亮的樱桃,『性』格活泼开朗。脸上自然流『露』出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不需任何人工的修饰。口红、指甲油等化妆品和我没关系。我的皮肤白里透红,柔软细腻,有如婴儿一般。我周围充满了羡慕的眼光。生命,是由满足和幸福堆砌而成的。镜子对别人来说,是顾影自怜的玻璃,对我而言,却是多余的了。我并不是自命清高,只是不愿把自己的脸当作调『色』板,涂抹得红红绿绿罢了。过去五年的封闭生活,使我憎恨、懊恼。目前的情况,虽然不是最佳,但比起那个时期,我已经十分满足了。

前面五十英里远的地方,是纽约州的首都阿尔巴尼。那里教堂的大钟正好敲打了六下,指向六点。刚才气象报告说,有强台风由北向南移动,可能在下午八时登陆,阿尔巴尼将受到影响。我早已经过大风大浪,即使台风来势汹汹,我也并不在乎。我唯一担心的是那条二级国道。因为我从这里到二级国道旁的乔治湖,路上荒无人烟。风一吹,路边的松林一定会被吹得“沙沙”作响,又加上隆隆的雷鸣和闪电,一定十分恐怖。不过,我并不十分害怕,因为比起过去,我已经十分安全了。而且我喜欢单独一个人活动。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当你习惯以后,寂寞会变成恋人,孤独会变成不可多得的朋友。”这句话到底是谁写的,我记不清了,反正这种情况我幼年时经常碰到。那时的我似乎天生有一种反叛情绪,瞧不起那些循规蹈距的孩子。和别人合不来,也很少交际,独行侠似的独来独往。现在,每当想起我的童年,我就忍不住甩头想甩开它。虽然如此,我仍然认为:人各有志,各有各的生活方式,不必强求。一般说来,画家、作家、音乐家之流,都有潜藏的孤独癖,甚至政治家、军事家、将军等也不例外。当然,其他的人,诸如罪犯、狂人等也不例外。特别是那些声势显赫的名人,他们的心往往充满孤独。当然这并不是好现象。人活在世界上,就必须为社会出力,即使再微薄,也该相互关怀、勉励。现在我以孤独为喜的心绪应该是落伍了。五年来,我常觉得自己象浮萍一样无依无靠。特别是黄昏时分,我总是怀着落漠的心情,在宽阔的平台上眺望夕阳。

我生平最讨厌的植物就是松树。它总是阴暗而缺少变化,既不能躲雨,又不能爬不上去,树干总是黑漆漆的,使人难受。当松树密密麻麻种在一起时,乌鸦鸦的一片,好象充满了敌意。但是我喜欢它那清新的气味。洗澡时,我喜欢在水面洒些松叶,以使身上充满那种淡淡的香味。不过这亚迪朗代克山丘地成群成堆的松林,确实使我感到压迫。连山谷中那不过一码长的小地方,也密密麻麻的长满了松树,甚至连山顶也不例外。乍一看,会使你大吃一惊,好象它盘据了整个大地,你怎么也逃不出它的掌心似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在这片松林里开出了约五英亩的地方,建了观光旅馆。但旅馆成立后管理疏松,不经登记也可投宿。因此许多不三不四、形迹可疑的人,如杀人犯之流,都闻风而至,弄得乌烟瘴气。大家管这旅馆叫做“午餐旅馆”或“停车旅馆”。对游客而言,地理环境不错,由乔治湖向南,连接格兰・贺滋的是一条蜿蜒的小路。在湖畔『露』营的人最常经过这里。有人称这条路作托里米・贺达斯的。也许因为这条路是在湖泊旁边吧!观光旅馆位于湖泊的南岸。旅馆的大厅面对着大马路。旅馆里有客房四十间,配备完整的厨房、浴室、厕所设备。在房中可俯视整个湖泊。墙壁采用有光泽的松木作为材料,屋顶是鱼鳞状,房里还有冷暖空气调节器、电视机等,此外还有儿童游乐场、游泳池,有玩水球的地方,真是应有尽有。游乐设施属一流,吃的方面,旅馆备有简易食堂。从乔治湖的那头,每天两次,有人将新鲜的肉类、果蔬运送过来。需要什么,只要吩咐一声就行。虽然旅馆耗资庞大,约二十万美元,但开张以来,一直生意兴隆,旅客盈门。旺季从七月一日开始,持续到十月初,其间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尤其是七月十四日到九月的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劳动者公休日”,更是经常高挂“客满”的牌示。这里收费非常昂贵,不能久住,住得越久花钱越多。那对情绪变化无常的梵西夫『妇』,以每星期三十美元雇我来做接待客人的工作,并供应三餐。好在现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了,我再也不受这对讨厌夫『妇』的干扰了。因为在今天清晨六点钟,他们驾着一辆闪闪发光的马车,朝格兰・贺滋方向奔去,回他们的老巢特洛伊去了。看着他们离开,我的心情马上开朗起来。和他们纠缠了这么久,我似乎被钉在这里,老是没法离开。尤其梵西先生这个老『色』鬼,他的手象只动作灵敏的蜥蜴,总是盘在我身上。今天走之前,他又来缠我,把我气极了,用高跟鞋狠狠地蹬了他两下,他才放手。他勉强忍住痛,皱了一下眉,然后又嬉皮笑脸地说道:“噢,我现在才知道,你还有这么在火气!不过放心好了,我只是试试你,希望到明天中午有人来向你接收旅馆的时候,你能平心静气地住在这里。今晚你一人住在这里,做个好梦吧!”听他这样说,我不禁哑然失笑。这边,梵西太太已经不耐烦地跑向马车:“喂!你怎么还不来?你那些该死的精力,看样子今晚当街就可以发泄出来了。”她尖酸地一边说,一边驱动车子。忽然她回过头来看着我说:“那么,再见了,可爱的小女孩。别忘了常写信给我们哟!”说完『露』出一脸神经质的笑容,然后策动马缰,调转车头,把车子赶上了马路。他们的侧面看起来有点干巴巴的,让人生出些同情。呵,这对夫『妇』的外貌,真象某篇小说所描绘的一样。

到底是哪一本小说,我一时却想不起来了。说起来他们虽然有点飞扬跋扈、阴阳怪气,但总算还没做出什么坏事,不过我还是希望今后能跟更高尚一点的人交往。

我茫然地望着奔驰的马车逐渐消失在远方的马路上,脑子里浮动着的是和他们相处时的情景。然后我抬起头来仰望北方的天空。今天天气晴朗。这种天气,当地人称作“十月半的瑞士晴天”。我注意到天空中有丝丝浮云,在夕阳的照『射』下,好象一些竖立起来的头发。它们逐渐变成带桃红『色』的黑影,挂在高高的天空中。一会儿,起风了。风在树梢上发出了“籁籁”的响声。马路伸向远处,和湖泊连接在一起。看守湖泊的警卫已经离开了。他站岗的地方,有一盏黄『色』的路灯。风吹在路灯上,引起灯兴不停地晃动。一阵风迎面向我吹来。我听到风中夹着细碎的金属撞击声。虽然声音不大,可是足够令我『毛』骨悚然了。平静的湖面受到风的吹袭,起了层层小波浪,拍打在湖畔的石堤上。旅馆后面和马路的那头,似乎站了几个站岗的士兵,但仔细一瞧,原来只不过是些树木而已。正当我仔细研究周围景物的时候,忽然想上洗手间,不由得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出来。接着我又回忆到我孩提时候的事情。往事象开了闸的洪水般从脑中渲泄出来,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我总喜欢和别的小朋友在黑漆漆的晚上玩捉『迷』藏的游戏。我最喜欢躲的地方就是楼梯脚的柜子里。一边躲,一边把耳朵竖得老高,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倾听下楼梯的脚步声。声音越近,心也“砰、砰、砰、砰”跳得越厉害,好象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脚也站得僵硬了。如果站的地方门没关好,正好『露』出一点光线,被其他的伙伴发现的话,他会一头栽进来说:“嘘,让我跟你作伴。我们一起躲在这里吧!”还故意压低声音,又把门轻轻的关好,却又忍不住咕噜咕噜的笑开来。两个小身体靠在一起,温温暖暖的,很舒服,但更主要的是好象增加了一个同盟,可共同抵抗敌人似的。现在长大了,过去的事虽然有些模糊,但是想到当时躲躲藏藏的恐惧感,到现在背后还会直冒冷汗,身上起一层鸡皮疙瘩。这也许是一种对危险的本能反应。现在回想起那时候的纯真,真是非常怀念,不由得越发珍惜当时的心境。看看这种天气,天阴沉得厉害,也许马上会来一阵雷电,或者刮风下雨。现在我只想逃离这个混沌阴暗的地方,最好是在阳光舒适的屋里,喝杯咖啡,听听音乐,悠哉悠哉地度过这一段时间。

天『色』终于昏暗下来。今晚也许听不到鸟儿们在黄昏时唱歌了。也许它们早已预知今晚这场暴风雨,躲到林中自己的巢里去避难了。其他的动物,比如松鼠、鹿等,也跑得无影无踪。在这片人迹罕至的地方,又是这样的天气,有闲情逸致出来溜达的,大概只有我一个。终于,我呼吸到柔软、『潮』湿的空气。这些空气里还含有松叶及青苔的幽香。我贪婪地深吸了好几口,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畅。风呼呼的吹着,整座树林变得阴沉沉的,附近有一只胆小的猫头鹰忽然叫了起来,声音十分古怪。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寂静。我走出有灯光的门口,站在马路中央,仰望天空。风越来越厉害。我的头发被吹得往后飘动。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地平线上一『露』出刺眼的一道白光,然后沉闷的雷声就响起来了。接着,强风猛烈的吹来,树木手舞足蹈起来,加油站那边的黄『色』电灯左摆右摇的跳跃着。大颗大颗的雨滴从天而降,洒在我身上。我全身很快淋得湿透,不得不拔脚往回跑去。

冲进屋子里后,我砰的一声把门关上,紧紧把它锁好。马上,倾盆大雨毫不留情地倾泻下来。刚才真是危险极了。这些哗啦哗啦的下雨声,仔细一听,似乎不尽相同。打在屋顶上的,好象是敲打空铁罐发出的声音;打在窗户上的,则象是金属碰击的尖锐声。同时,连接屋顶的排水管,好象已经装满了水,不时传来流动的激烈响声。在这些不同声音的伴奏下,这场大雨显得更声势浩大、惊心动魄。但是,我已经轻轻松松躲在温暖的屋子里,收听这场奇妙的交响乐了。忽然身后爆开了一个很大的响雷,接连来的闪电把屋子照得通明。雷声就好象大型炮弹爆炸时所发出的声音一般,把屋子震得摇摇欲堕。忽然“噼噼啪啪”,一块玻璃被震碎了,摔落在地上。雨水迫不及待地倾泻进来。

我惊得捂住耳朵,无法动弹。忽然,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大地象是又恢复了宁静,只听到激烈的、单调的雨水打下来的声音。这声音象是在嘲笑我,又象是在安慰我:“怎么样?你做梦也没想到吧,这种山间的暴风雨是你从不曾见过的。别以为躲在屋里就什么也不怕了。这座屋子实在是受不了打击的。我可以把这屋里的灯灭掉,也可以把这破烂的天花板撕碎,把闪电和响雷倒进你屋里,给你一点‘亮光’!或者,干脆让你触电吧!反正我会让你在屋里待不下去,最后,让你跑进雨里,到乔治湖那边去。你不是喜欢孤独吗?好呀!如果你还不认输,我还有更厉害的办法来对付。”我还没反应过来,又一道白『色』的强光闪进屋内,接着一个炸雷震得我耳朵嗡嗡作痛,我几乎怀疑自己会变成聋子。不过这次的雷声和上次不一样,这次给我的感觉是前后左右都受到炮击似的。桌上的玻璃杯被震得东倒西歪,发出清脆的声音。我全身发软,跌跌撞撞地瘫在椅子上,双手紧抱着头。啊!我真蠢!为什么非得要孤孤单单呆在这儿呢?随便什么人,赶快来吧,只要能在这儿陪我,度过这恐怖的一夜,帮我挡风遮雨就太好了。真要有那么一个人出现那该多好啊!可是,噢!或许这并不是一场普通的暴风雨,也许暗示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也许完全是冲着我来的!你看!又来了!这惨白的光和雷声!我得赶快想办法求救,打电话吧!可是梵西夫『妇』离开之前,已把电话费缴清,所以电话线已被剪断了。怎么办?对了,我只要站起来走到门口,打开霓虹灯的开关。灯一亮,就会出现“有客房”的标示,路上的车就一定会看见,那么就有人会为了躲雨而来到这里。可是,当我挣扎着爬起来要按开关时,又一道闪电,似乎在警告我不许动似的,接着是轰隆轰隆的雷声,我还来不及思考,就已被击倒在地上。



外国文学大系:爱的漩涡 第二章往事如梦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躺在地板上。现在,我仰躺在地上,似乎在等待着再一次的电击。我就这样呆呆地躺了十分钟,听着屋外风雨的咆哮,心中则酸甜苦辣五味俱全。这次的雷击会不会使我受伤?会不会因此影响到我以后的生育?我的头发会不会因为受击而变白?说不定现在我的头发都已被烧焦了!想着想着,我不禁抬起手来『摸』『摸』头发。一『摸』之下,才发现后脑起了一个大包,大概是刚才倒地时碰的。不过,好在没多大问题。即使这样,我还是不放心地动了动,看看有没有别的『毛』病。还好,骨头没折断。忽然,房角的冰箱发出了“隆隆”的马达声,好象在告诉我世界末日并没来,人间还是充满希望的。闪电结束了,雷声也逐渐远去。我有气无力地站起来,看看周围。一切都没变,还是老样子,刚才我还在想,要跟这世界说再见了呢!可现在一切都原封不动,丝毫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柜台、放着杂志和书的书架、食堂的长桌、彩『色』塑胶桌子、那些坐起来不太舒服的椅子、装有冰水的大冰柜以及擦得光亮光亮的咖啡杯、盆子等都和风雨来之前一样。这房间唯一受到“打击”的地方,只有窗户破了个洞,以及地板上的积水而已。噢!什么?“打击”?这二个字又使我由茫然恢复了意识。表面上,我只有后脑壳长了个包,可事实上我的精神却受到了伤害。那场暴风雨,又是雷鸣,又是闪电。一想到这,我就忍不住象孩子似的发抖。刚才我还傻乎乎的想去按电源的开关呢!我偏偏选择电闪的一刹那去按,活该会被击昏!这是天罚,是对我这只胆小的,没有大脑的可怜猫儿的惩罚!呵!等等!我的头发是不是全白了?我急忙跑到房间里去,随手拿了放在柜台上的皮包,到食堂里用柜台下的镜子,仔细检查我的脸。每一处我都睁大眼睛看,生怕漏掉了什么。我看到了一双绿得透亮的眼睛,它从镜内默默凝视着我,然后我看到我的睫『毛』,安好无事地在镜中不停地眨动。我的眉『毛』是褐『色』的,带着一抹疑虑。再由饱满的额头往后看:谢天谢地,我那褐『色』的头发,只是被风吹得『乱』糟糟而已。我把梳子拿出来,随便梳了梳,然后把它放回袋子。

看看手表快七点了,我打开收音机,想听一下有关暴风雨的新闻。同时我动手剪了块厚纸板,用透明胶把它补在那个窗户破洞上,然后,我又用抹布把地上的积水擦干。这时候收音机里说,有些地方的高压线吹断了;哈得逊河的水位高涨,尤其是格兰斯・贺滋一带的水位更高;第九国道的某一段被大风刮倒的树堵住了道路,而机械大楼附近也发出了洪水警报。打扫完后,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是一间靠近湖泊右边的九号房间。我脱了衣服,洗了个冷水浴,顺便洗了洗我刚才倒地时弄脏的白『色』衬衫。

此刻,我已忘了刚才在大风雨中所受的惊吓和那些没经大脑思考的行动了。我现在想到以后又得单独一人度过这寂寞的黑夜,但又想到明天开始不妨出去旅行旅行,心中又觉得很舒畅,差点儿要唱起歌来。想着想着,我不由得去翻箱倒柜,找出自己一向认为最满意的一件衣服。这是一件黑『色』的、绒布缝制成的贴身上下连衣裤。『臀』部下面有条金黄『色』的拉链,衣领是用金丝编织成的。整体看起来,又别致,又高雅。我穿上,照照镜子,觉得袖子应该挽起来才更显得特别。我又蹬上一双金『色』的皮凉鞋。弄妥之后,我来到酒柜前,拿了漂亮的高脚玻璃杯,放了块冰块,又从柜边拿了一张椅子放好,打开收音机,点亮灯,一口气把酒倒到喉咙里,然后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里。

收音机的广播里穿『插』着商业广告,都是有关猫的。譬如猫喜欢吃什么等。这种喁喁细语和外面『毛』『毛』雨的声音配合得天衣无缝。外面的雨滴被大风刮到窗户上,叭!叭!好象枪声一样,似乎不甘心,想把这屋子推倒。幸好房里的一切都很理想,没有湿漉漉的雨水,温馨而舒适。woko在播放四十分钟的音乐节目。不久,传出了“爱的小舟”这首歌。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那段在泰晤士河上的时光。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我和几位朋友坐了小船沿着泰晤士河顺流而下,到遥远的温莎城堡。当时我负责看着带来的手提电唱机,德立克划船。我们带的唱片不多,只有十张。每次唱完“爱的小舟”,德立克总要说:“葳芙,再放一次吧。”于是我又调整唱机,重放一次。

想到这里,我的眼眶里已盈满了泪水,并不是因为回忆到德立克而悲哀,而是想到那逝去的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男孩、女孩、阳光、流行曲,以及在一起时所拍的照片、初恋的情书。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般令人怀念,却又带点儿伤感。我忍不住流下了泪。逝去的往事不可能再追回,谁也无法令时光倒流,但是那酸中带甜,甜中带泪的回忆,却是永远也抹不掉的。

我的名字叫做葳芙安(葳芙)・蜜雪儿。在这儿沉醉往事的时候是二十三岁,我身高五英尺六英寸。在英国时,所有认识我的英国女孩们,都说我屁股翘翘的,线条优美,尤其适合穿紧身的衣服。在这以前,我就知道自己有副完美无瑕,足以自傲的好身材。我的眼睛是绿『色』的,头发是天然的褐『色』,我希望有一天,能把头发留长,长得象卷『毛』的狮子狗一样,以此显出自己的成熟。我的颧骨较高,英国的女孩们说,一看就知道我是外国人,这很令我不安。我的鼻子过于小巧,相比之下嘴巴显得有点大,有点丰满,过于『性』感。我自己虽然不觉得怎样,但总受别人嫉妒、羡慕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我感情丰富,自认为带点孤傲和罗曼蒂克,但别人,譬如修道院的姊妹们以及脾气暴躁的斯泰特,就常觉得我又任『性』又倔强,他说:“葳芙安,女孩子要温柔些,要象棵柳树,不要象棵松树,松树太刚烈,那是男人才该有的气概,而不该是你呵!”

我是法裔加拿大人,出生在距魁北克不远的厄奴奈安海岛以北的一个小城圣・花米由。这个海岛在圣・劳伦斯河流进魁北克海峡的海洋中央,状似一条落难的船,细长形。我是在河边长大的,因此凡是有关户外的运动,如游泳、钓鱼、『露』营等,我都喜欢。我对父母的印象很模糊,没什么记忆,不过我好象比较喜爱父亲,讨厌母亲。八岁时,蒙特利尔有朋友举行结婚典礼,邀请我父母参加。当时正值战争时期,他们的座机失事,不幸双亡。而同时丧夫,变成未亡人的罗兰斯・杜柔,我的叔母,经法院的判决,成为我的监护人,我就顺理成章地搬到叔母的住处,由她抚养。我和叔母相处得很好,到现在为止,我一直很喜欢她,而且一直怀着感激的心情。但是我是基督徒,我叔母是新教徒。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们不时产生争执。在魁北克,传教士的势力相当强,叔母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活在宗教争夺战阴影中。最后,基督教获胜了,我的精神领域终于有了归宿。因此十五岁以前,我一直在犹鲁修里・伊特修道院受教育。修女们管教严格,要求对主非常虔诚,我脑子里灌满了晦涩的宗教史以及各种古怪的神学教义。本来我就对护士和修女没什么好感,但是现在却偏偏要和她们打交道。我几乎要闷死了,只得求救于叔母。她很高兴地把我救出修道院,还说,等到了十六岁,就送我到英国的新娘学校去学习大家闺秀的风范。在这块保守的土地上,她这么做当然引起了强烈的不安。犹鲁修里修道院是魁北克的基督教传教中心,很久以前,魁北克发生过英法之战,当时吃了败仗的法国将军默卡尔木的头盖骨,被当作战利品,放在这座修道院中。而修道院也以此为荣。将近两个世纪了,每次做礼拜,不管白天晚上,跪在头盖骨前的修士修女们总不少于九个人。我的家庭也是属于法裔加拿大人,所以一旦这家的女儿敢于破坏这传统规矩,一定会被当作一桩丑闻来议论。

魁北克这类家庭的儿女们,通常自成一个社交圈――类似秘密团体。这种社交圈组织严密,力量强大,很象日内瓦的calvin派别(基督教的一派)。属于这个派的人,不论男女都很得意地把自己称作“法裔加拿大人”,而且用法语发音。在他们眼里,较为低等的是那些新教徒的加拿大人,还有“奈桑古尼”(指英国移民的子孙)和“奈桑美利坚”(指美国人)。法裔加拿大人最引以为荣的,就是能讲法语,而且能讲两百年以前的移民者方言,但现在的法国人听不懂,因为它混合着法语化的英文――这种关系很象非洲白人的语言及荷兰语之间的关系。这个魁北克派的自以为是,连法国本土人都看不过去,因为这些法裔加拿大人,简直把法国人也都当作外人来看待。我不知自己为何拉拉杂杂的提了这么多无聊事。当然,作为蜜雪儿家的一分子,我对能否打破这种传统并不肯定,但如果身为西西里岛的黑手党的一分子而发生背叛行为,则是犯了滔天大罪,死不足惜。我现在的处境和它相似,因此我不能随便抛弃修道院和魁北克,以防自己落入万人唾骂,走投无路的境地。

叔母很有分寸地替我解决了这些问题。比如,我以前的朋友,都被禁止再和我来往。我当然很生气地抗议,但叔母都一笑置之,大概认为我是个神经质的人,而不予理会。事实上我到了英国之后,还是怀着脱离朋友的负罪感。这感觉使我一直小心翼翼的,无法开朗起来,带着一股英国人所说的殖民地的小家子气。所以一旦进入为年轻女孩儿们设立的新娘学校时,我的恐惧和心理负担则更重了。

在英国,新娘学校大部分都集中在萨宁格代这个地方。奥斯陆之家,就位于萨宁格代区。奥斯陆之家是一座类似维多利亚时代的古老建筑。三楼有许多隔间,共二十五间。每间寝室可容纳两人,我和另一个外国人合住一间。这位小姐,是黑皮肤的利巴若伊人,腋下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色』长『毛』,父亲是百万富翁。最讨厌巧克力和埃及男影星班谢勒。所以,只要碰到有闪闪白牙、浓密胡须、炯炯发亮眼睛、油亮亮头发的男星照片,马上就会被我们抢过去撕掉,唯恐引起她的反感。也许是因为老子有钱,她很傲慢,平时颐指气使,人缘欠佳。这样一来,我就因而得宠,成了宿舍里最受欢迎的人。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友善、欺生的人也比比皆是。有人说话粗野,还带土音;有人欠缺教养,行动粗鲁。有时祸从天降,我常被一些无聊事困扰。再加上我是加拿大人,离乡背井来到这陌生的地方,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确实有些神经过敏,『性』格又急躁,对某些恶作剧,实在无法忍受。有一次我不客气向那两三个虐待我的人发火。结果他们把我压在床上,拳头如下雨一样打在我身上。有人猛掐我的大腿,有人提了桶水往我头上浇下去。当时我又痛又委曲,失声痛哭,开口求饶。他们犹不死心,还要我保证以后乖乖的听话,不要目中无人。开始我愤愤不平,不过平静之后,也就自然而然地习惯了这种和平协定。即使不情愿,也还是柔顺地开始学习大家要求的“淑女”之道。

休息时间,是工作之余唯一可外出的时间。我喜欢大自然,喜欢户外运动。宿舍里,有个叫苏珊的苏格兰女孩和我一样,也喜爱户外运动,我们俩成了好友。她是独生女,从小缺少玩伴,所以她父母很欢迎我成为她的朋友。每年夏季,我就到苏格兰她家里去。冬天和春天是滑雪季节,我就和她一起到瑞士、奥地利、意大利等地。我们在新娘学校同时入学,也同时毕业。毕业后,为了参加乌迪帕克饭店举行的舞会,我求叔母代付五百英镑的会费才和苏珊顺利参加了舞会。舞会很无聊,我只和苏珊跳了几次舞。参加的人中虽不乏年轻小伙子,但和我所认识的加拿大人比起来,差得老远。他们全都是软绵绵的小白脸,一点男人气概都没有,而且看起来一副老『奸』巨滑,工于心计的样子(可是有一个给我印象最坏的男人,却听说是某项国际田径赛的冠军呢)。

就在这段时间,我认识了德立克。

当时我只有十七岁半。我和苏珊两人合租了位于俄尔多・嘉积街的一栋拥有三个房间的屋子。六月底,我们还没找到工作。闷极了,就决定邀几个好友,开个舞会乐一乐,联络联络感情。刚好对面一家房子的主人,要利用暑假到国外旅行。临走托我们看管房子,我们马上想到利用这屋子作为舞场,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人的方面不成问题,我们常参加舞会,认识的人很多。可是经费怎么办?我们俩花钱如流水,所以经常囊空如洗。没办法,只好又打电话给叔母,请她寄一百英镑来。有了钞票就好办事,这下子我们可以风风光光的开个舞会了。我们邀请了差不多三十个人,不过估计能够参加的大概只有二十位。于是我们准备了十八瓶香槟酒,由于高兴,还买了桃红『色』的好酒,十磅装的罐装酒比较便宜,也买了两罐。同时我们又在街上买了些有大蒜味的佐料,把『奶』油涂在黑面包上,夹着荷兰胡椒和熏过的鲑鱼片,做成可口的三明治,另外还用乌梅、巧克力调制了类似圣诞大餐时的餐后甜点。不过真是吃力不讨好,这些餐后甜点大家都不爱吃。等一切食物准备好后,我们把雪白发亮的桌布铺在桌上,把门敞开,屋内,金碧辉煌,七彩缤纷,好象盛大的成人舞会似的。

舞会开得很成功,我这做主人的也觉得自豪。我们邀请的三十位来宾,全都来了,没有一位缺席,甚至有些还自携舞伴,使舞场显得有些拥挤了。有些人在休息时干脆跑到楼梯上坐,还有些男人,我亲眼所见,他们居然把女孩抱在膝上,在厕所里谈得天花『乱』堕!音乐声、人声、咀嚼声,屋子里一片喧哗,热闹非凡。大多数朋友都表现得很友善,连平日难处的人,在柔和的灯光下,似乎都显得很可爱。一切都太圆满了。但是,这时发生了美中不足的事:酒没有了!联系感情的酒没有了,被喝光了。这使我没了主张,不知所措地站在桌子边。一个爱恶作剧,专以拆别人台为乐的人,倒完了最后一滴酒后,挥起酒瓶,东摇西晃,大声道:“喂!喂!拿水来,既然没有酒,拿水来!这种差劲的英格兰地方,我一辈子都不会再来了!”众目睽睽之下,我急红了脸,语无伦次地说:“真,真对不起,酒已经喝光,没有酒了。”这时候靠在墙壁上的一个高高的年轻人及时地替我解了围:“你说什么没有酒呀,你忘啦,在地下室的酒窖里。”说完,一把抓住我的手,连推带拉地把我拖出了门。“跟我来!”他语气果断地说:“这么难得的好气氛,怎么可以眼巴巴让它毁在酒上呢?我们到酒吧去买些酒回来吧。”

我们俩来到酒店,买了两瓶杜松子酒和几颗柠檬。我们争着付钱,最后他付了酒钱,柠檬钱归我付。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有点头重脚轻,好象喝多了。果然,他解释说,他来参加我们舞会之前,已参加过一个舞会了。是苏珊的朋友,一对叫诺曼的年轻夫『妇』带他到我们这个舞会来的。这人又自我介绍,说他叫德立克・马林。我实在没心情和他站在这儿聊天,我急着要赶回去送酒。我们爬上楼梯,还没进门,大家就起劲地欢呼起来,欢迎我们带酒归来。其实这时舞会的高『潮』已过,时间也差不多了,客人早已三三两两的陆续散去,留下的,都是平常较要好的朋友和一些无处可去的人。没多久,人越来越少,我喜欢的诺曼夫『妇』也告辞了。临走时跟德立克说,门钥匙放在鞋箱底下,要他别忘了拿。我觉得肚子有点饿,想和苏珊一起到对面的小店吃点东西垫垫底。老实说我对那家小吃店的印象并不怎么样,这时,德立克忽然跑到我身边来,撩开我的发丝,附在我耳边嘀嘀咕咕。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问我是否能和他单独行动。不知为什么我爽快地随口答应了。我想我所以会答应他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替我解了那个围,使我摆脱那尴尬的一幕。

夏天的晚上有点闷热,大家都忍不住离开屋子,到马路上透透气。苏珊和几个朋友干脆在马路上遛来遛去。我和德立克就随手招了辆计程车坐进去。过了一条街后,他把我带到一家专卖通心粉的小吃店。我们随便吃了些东西,他还叫了两瓶酒,我喝了一小杯,剩下的他全包了。我们一边吃一边闲聊。他告诉我他家住在温莎城附近,今年刚满十八岁,在学校读最后一学期,很快就要高中毕业了。他还告诉我他在校板球队。这次能有时间来伦敦,是因为他叔母最近去世了。他来办理有关继承遗产的事。他的父母也一同前来,白天和他在一起。今晚,也就是此刻,他们俩正在玫瑰板球场看板球赛。球赛完后就将返回温莎去了,只留他一人,在诺曼夫『妇』那儿过夜。本来他准备看完一场电影再回去,但连续参加了两个舞会,时间太晚了,不如要我陪他到“四○○”夜总会去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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