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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儿须成名·酒须醉

“难道不是?”“当然不是。”“阳光”说,“我本来还以为是你。”小方更吃惊。他自己当然知道这两个人绝不是死在他的手里的。“阳光”又问:“不是你?”“不是。”“如果不是你,也不是我,究竟是谁呢?”这问题就不是他们所能答复的了。死人的脸色已发黑,看来好像是中了毒——谁下的毒?什么时候下的毒?为什么要毒死他们?是不是为了帮小方和“阳光”解除这一次危机?这队伍里怎么会有他们的帮手?这些问题,当然也不是他们所能答复的。小方和“阳光”正在惊异,路旁的黑石后己出现了四五十个人。四五十个带着箭的人。各式各样的人,有汉人,有藏人,有苗人,带着各式各样的箭,有长弓大箭,有机簧硬弯,还有苗人猎兽用的吹箭。谁也没法子一眼就能将这些箭的种类分辨出来,但是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每种箭都能制人死命!这里是山路最险的一环,如果有人一声令下,乱箭齐发,纵然是卜鹰那样的绝顶高手,也很难闯得过去。小方的心往下沉。他看得出这一点,这一次他和“阳光”的机会实在不大。四山沉寂,黑石无声,箭无声,人也无声,他们好像也在等,等什么?这问题的答案小方很快就知道了。——他们是在等花不拉。小方已经看见了花不拉。花不拉高踞在最高的一块岩石上,用那双充满讥消的眼睛冷冷地看着他们——就像是一只猫看着爪下的鼠。他也知道这次他们是绝对逃不了的。小方苦笑。他从未想到花不拉也是吕三属下的人,班察巴那做事一向精密谨慎,怎么会在还没有查出这个人的身份时,就把他们送到他的队伍去?花不拉忽然开口:“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没有了。”“那么你们就不如乖乖地跟我回家去吧。”“回家?”小方忍不住问,“回谁的家?”“当然是你们自己的家。”花不拉得意地笑:“现在你们总算知道,出外寸步难,还是回家的好。”小方更惊讶。他根本听不懂花不拉在说什么,他们现在根本已经没有家。小方不懂,“阳光”也不懂。两个人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只有保持沉默。有时“沉默”就是“默认”,就是“答应”,所以花不拉笑得很愉快。“我知道你们一定不会不听话的,只不过我这人做事一向特别小心,对你们有一点不太放心。”花不拉故意想了想,才接着道:“如果你们肯先用绳子把自己的手脚绑起来,打上三个死结,那我就放心了。”他又强调:“一定要打死结。我的眼睛特别好,你们瞒不过我的。”“然后呢?”小方故意问。“然后我当然就会好好地送你们回家去。”花不拉忽然沉下脸:“如果我数到‘三’字你们还不动手,我就只好把你们的死尸送回去了。”花不拉真的立刻就开始在数。他虽然板着脸,眼里却充满了那种残酷而讥消的笑容。小方看得出他并不是真的想要他们自己动手,更不是真的想把他们好好地送走。,他这么样说,只不过是要对某一个人作某种交代而已。其实他心里真正希望的是看着乱箭齐发、血肉横飞,看着一根根各式各样的弩箭打进他们的面目血肉骨节里,再把他们的死尸送回去。他数得很慢,因为他知道他们绝不肯自己把自己的手脚绑起来的。只数到“二”字,只听“格”的一声响,已经有一排弯箭射了出来。一排连环肾,三枝箭同时发出,打的竟不是“阳光”和小方。“叮”的一声,三枝箭同时打在对面的岩石上,火星四溅。一个人忽然从半空中落下,跌在山路上,头颅被摔得粉碎,却没有惨呼声发出,因为他跌下来之前就已经死了。怪呼声是在跌下之后发出来的,是别人发出来的。岩石上忽然闪起了一道雪亮的剑光。剑光飞动如闪电,怪呼声连绵不绝,埋伏在岩石上的箭手一个接着一个倒下。“阳光”失声而呼:“班察巴那!”来救他们的当然是班察巴那,除了班察巴那还有谁?花不拉脸色惨变,小方已如疾风般扑上去,花不拉大喝一声,用巨斧般的大手,抽出一条沉重的铁鞭,挟带劲风挥下。小方只有暂时后退闪避。花不拉掌中铁鞭连环飞舞后,不但占尽地利,也抢了先机。岩石上的箭手还没有死光,还有弩箭射出,。‘阳光”好像中了一箭。小方第四次往上扑时,花不拉手里飞舞的铁鞭忽然垂下,就像条死蛇般垂下。花不拉的脸色忽然扭曲,发亮的眼睛忽然变成死灰色,也像是条毒蛇忽然被人斩断了七寸。他垂下头,看着自己的胸膛,死灰色的眼睛里充满恐惧惊讶。小方也在看着他的胸膛,眼中也充满惊讶,因为他的胸膛里竟忽然有样东西穿了出来。一样发亮的东西,一截发亮的剑尖。一柄剑从他背后刺入,前胸穿出,一剑穿透了他的心脏。剑尖还在滴血时就已抽出。花不拉倒下。一个人站在花不拉身后,手里提着一柄剑,就是刚才在片刻间刺杀数十箭手的剑,也就是一剑穿透花不拉心脏的剑。这个人竟不是班察巴那!他手里提着剑,竟赫然是小方的“魔眼”。这个人是谁?除了班察巴那外,还有谁会来救小方和,“阳光”?他手里怎么会有小方的“魔眼”。卜鹰?是不是卜鹰终于出现了?还没有看清这个人的脸时,小方的确这么样想过,这想法使他激动得全身都在颤抖。可惜他又想错了。这个人既不是班察巴那,也不是卜鹰,而是个他从未想到会来救他们的人。这个人赫然竟是赵群,那个规规矩矩老老实实、连付出二十五两银子时一双手都会紧张得发抖的人。现在他的手却比磐石还稳定。他的手里握着剑,握着的是小方的“魔眼”。“魔眼”在闪动着神秘而妖异的寒光,他的眼睛里也在闪着光。现在他已经不再是那个规矩老实的人了,他身上散发出的杀气甚至比“魔眼”的剑气更可怕。“你究竟是谁?”小方问。“是个杀人的人,也是个救人的人。”赵群道:“杀的是别人,救的是你。”“你为什么要来救我?”、,因为他们要杀的并不是你。”赵群道,“因为你本来就不该死的”小方又问:“他们要杀的是谁?”“是我。”赵群的回答令人不能不惊讶,“他们本来要杀的人就是我。”小方怔住。他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但是赵群已转过身。“你跟我来。”他说,“我带你喝酒去,我知道附近有个地方的酒很不错。”小方虽然也觉得很需要喝一杯:“但是现在好像还不到应该喝酒的时候。”“现在已经到时候了。”“为什么?”“因为你有话要问我,我也有话要说。”赵群道:“但是我有很多话都要等到喝了酒之后才能说得出。”转过前面的山坳,谷地里有个小小的山村。山民淳朴温厚,可是他们用麦杆酿的酒喝到嘴里时却像是一团烈火。他们喝酒的地方并不是牧童可以遥指的杏花村,只不过是个贫苦的樵户人家而已,如果有过路的旅人来买酒喝,他们的孩子在过年时就可以穿上条新棉裤了。主人用一双生满老茧的手捧出个瓦罐,用小方听不懂的语言对赵群说了些话,就带着妻儿走了,将三间小小的石屋留给他们的贵客。小方忍不住问:“刚才,他在说些什么?”“他说这种酒叫‘斧头’,只有男子汉才能喝。”赵群微笑道:“他说他看得出我们是男子汉,所以才拿这种酒给我们喝。”他带着笑间小方:“你明白他的意思了吗?”小方明白:“他这么说,大概是希望我们付钱时也像个男子汉。”屋子的四壁都是用石块砌成的,一个很大很大的石头火炉上烧着一锅兔肉,一大块木柴正烧得劈拍发响,屋子里充满了肉香和松香。女人不在这间屋子里。“阳光”中了箭,中箭的地方是在男人不能看见的地方。赵胡氏带她到后面一间小屋里,用男人喝的烈酒替她洗涤伤口,疼得她全身都被冷汗湿透,但是她并没有漏掉外面那问屋里的男人们说的每一句话。三碗“斧头”下肚,酒意已冲上了头顶。先开口的是小方,他问赵群:“你说他们本来要杀的是你?”“是。”“你知道他们是谁?”“有些是吕三的人。”赵群立刻回答,“花不拉也收了吕三的银子,所以今天一早就去报讯,带了吕三的人来。”“来杀你?”小方问,“为什么要来救我?”赵群回答得非常轻松,无论谁喝了这种酒之后说话都不会再有顾忌。“因为我本来也是他的人,而且是他非常信任的一个人。”赵群道:“但是我却带着他最宠爱的一个女人私奔了。”小方终于渐渐明白。“一个女人”,当然就是赵胡氏,她本来就是个少见的尤物,小方随时都可以想出很多吕三为什么舍不得放她走的理由来。赵群肯不顾一切冒险带她私奔,理由也同样充分,小方相信有很多男人都会为她这么做的。何况他们本来就比较相配,至少比她跟吕三相配得多。这一点小方可以原谅他们。赵群看着他,眼中却有歉意:“我本来并不想连累你们的。”他说得很诚恳:“但是我知道吕三已经买通花不拉,已经怀疑我们很可能混在这个商队里。”“所以你就故意将那只金手塞进我们的包袱里,让花不拉怀疑我们。”赵群道:“可是我并不是想害你。”“不是。”“我这么做,只不过想转移他们的目标,让他们集中力量对付你们。”赵群道:“这样我才有比较好的机会出手。”这一点小方也不能不承认,赵群这种做法的确很聪明。赵群又解释:“从一开始我就不想你们受害,所以我们才会替你杀了钱通和钱明。”“钱通?钱明?”小方问:“他们就是今天下午跟我们同车的那对父子?”“是的。”赵群又道:“他们都是三宝堂属下的人,父子两人都精通于暗器,而且是毒药暗器,所以,我们也用同样的方法对付他们。”“同样方法?”小方问,“下毒?”“以牙还牙,以毒攻毒。”赵群说道:“就因为他们是这种人,所以苏苏才出手。”“苏苏”当然就是赵胡氏,小方从未想到下毒的竟是她。能够让两个精于毒药暗器的老江湖,在不知不觉间中毒而死,那绝不是件容易事。”“她是什么时候下的毒?”小方又问:“用的是什么法子?”“就是在中午我们跟他们换车的时候。”赵群道:“我们也分了一点路菜给他们,看着他们吃了下去。”他微笑:“我们所准备的路菜有很多种。”毒就在路菜里,钱通父子在中午时就已吃了有毒的路菜,直到黄昏前毒性才发作。“她早已算好了他们一定要等到入山之后才出手,所以也早就算好毒性发作的时刻。”小方忍不住轻轻叹息道:“她算得真准。”“在这方面,她的确可以算是高手。”赵群的声音里充满骄傲,“其实无论在哪一方面她都可以算是高手。”他在为他的女人骄傲,她也的确是个值得别人为她骄傲的女人。可是一个男人有了这么样一个女人,是不是真的幸福?小方希望他们能得到幸福。这世界上悲惨的事已够多,何况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仍不愿别人受到伤害。小方很想问他们知不知道他是谁?他没有间。他的“魔眼”就悬挂在赵群腰畔,他也没有问赵群是从哪里得来的。他甚至连看都没有去看一眼。多年前他得到这柄剑时,他也像其他学剑的少年一样,将这柄剑看得比初恋的情人更珍贵,甚至还想在剑柄上刻字为铭:“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可是现在他的心情已变了,已渐渐发现,生命中还有许许多多更重要的事,远比一柄剑更值得珍惜。他已不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也已不再有“相逢先问有仇无”的豪情。他只希望能找到卜鹰,只希望能做一个恩仇了了,问心无愧的平凡人。他的鬓边虽然还没有白发,可是心境已微迫中年了。赵群的眼中已有酒意,却还是一直都在眼光的的地盯着小方:“我知道你本来的名字一定不是苗昌,就好像你一定也知道我本来绝不叫赵群。”他说:“可是我一直没有问你是谁。”“我也没有问。”小方淡淡他说:“我们天涯沦落,萍水相逢,到明日就要各分东西,彼此又何必知道得大多。”“这是不是因为你心里也有很多不愿别人知道的隐痛和秘密?”小方拒绝回答这问题。赵群忽然叹了口气:“其实我也知道你说的不错,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他叹息着道:“只可惜我已隐约有一点知道了。”“哦?”“他们在那山道上对你突袭、逼着要你回家去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想到他们是找错人了。”赵群问:“你为什么不对他们说?”他替小方回答了这问题:“你不说,只因为你也是他们要找的人。”小方沉默。杯中仍有酒,赵群喝干了杯中酒,慢慢地放下酒杯,忽然拔剑。剑光森寒,那一只“魔眼”仿佛不停地在眨动,仿佛已认出了它的旧主人。赵群轻抚剑锋。“你也练剑。”他凝视着掌中剑,“你应该看得出这是柄好剑。”“是好剑。”“不但是好剑,而且是名剑。”赵群道,“它的名字叫‘魔眼’。”“哦?”“这柄剑本来不是我的,五天前还不是。”赵群忽又抬头,盯着小方:“你为什么不问我,这柄剑是怎么得来的?”小方就问:“这柄剑是怎么得来的?”“是从一个死人身上得来的。”赵群道:“那个死人就是剑的旧主,姓方,是吕三的死敌,我也是吕三派去围捕他的那些人其中之一。”他慢慢地接着道:“那时我已跟苏苏商议好,乘那次行动的机会,脱离吕三,所以我就带走了这柄剑。”小方静静地听着,完全没有反应,这件事好像跟他全无关系。赵群却还是盯着他,一双本来已有血丝的醉眼仿佛忽然变得很清醒,忽然问小方:“你想不想要我把这柄剑还给你?”“还给我?”小方反问:“为什么要还给我?”“因为我知道这柄剑的旧主人小方还没有死。”赵群道:“跌死在危崖下的那个人并不是小方。”“哦?”“因为那个人的手上并没有练过剑的痕迹。”赵群道:“不但我看出一这了点,别人也看出来了。”“哦?”赵群忽然挥剑,用剑锋逼住小方的咽喉,一字字道:“你就是小方,我知道你一定就是小方!”J剑锋就在喉结前一寸,剑气刺人毛孔如尖针。小方却还是没有反应。他脸上的肌肤已被“光阴”侵蚀,本来就看不出有什么表情。但是他连眼睛都没有眨。赵群忽然大笑:“果然是好汉!”他的手腕一翻,剑锋回转,“呛”的一声,剑已入鞘。然后他就从腰畔摘下了这柄利剑的鞘,用双手送到小方面前:“不管你是小方也好,不是小方也好,我都把这柄剑送给你。”“为什么?”小方终于问。“因为你是条好汉。”赵群道:“只有你这样的英雄好汉,才配用这把剑。”他的态度真诚坦率,他是真心要把这柄剑送给小方,小方却没有伸手去接。虽然他已经被这个人的义气所感动,却还是不肯伸手。“不管我是小方也好,不是小方也好,都不能要你这柄剑。”“为什么?”小方的理由很绝:“因为我若是小方,我一定会把这柄剑送给你的,就算你还给了我,我也一样会送给你。”他说:“我们又何必送来送去?”“你若不是小方呢?”小方笑了笑:“我若不是小方,我凭什么要你送我这么样一柄利器?”赵群也笑了:“你真是个怪人,怪得要命。”他放下掌中剑,举起杯中酒:“我敬你。”小方还没有举杯,脸色突然变了。刚才剑锋已在他咽喉,他连眼都没有眨。可是现在他连那张已被“光阴”侵蚀的脸都已扭曲变形,就好像有一柄虽然看不见,却比“魔眼”更锋利的利剑,已刺入了他的咽喉,刺入他的心脏里。因为他忽然听见了一阵歌声,一阵他已不知听过多少遍的歌声:——儿须成名,酒须醉。酒后倾诉,是心言。歌声中充满了无可奈何的男子汉的悲怆,却又充满了令人血脉喷张的豪气,在这远离红尘的山村里,在这酒已微醉的寒夜中,听来是什么滋味?小方忽然抛下酒杯跃起,箭一般冲了出去。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不管他在干什么,只要他听见这歌声,他都会抛开一切冲出去的。荒寒的山谷,寂寞的山村,用石块砌成的,形状古朴的屋子只有二三十户,灯火都已熄灭,远处的山坡上,却仿佛有火光在闪动。歌声就是从那边山坡上传来的。山坡上有一块巨大的岩石,岩石上生着一堆火,干燥的松木在火焰中劈啪发响,配合着悲伦的歌声,就好像是一个人心碎时的声立曰。一个人独坐在火堆旁,手里的羊皮袋酒已将空,歌声也渐渐消沉。看见这堆火,看见这个人,小方的心也变得就像是火焰中的松木。人犹未醉,酒已将尽,漫漫长夜,如何度过?小方已有多年未曾流泪,在这一瞬间,他眼中的热泪却已几乎忍不住要夺眶而出。“阳光”也追上来,紧握住他的手。“是他?”她的声音在颤抖,“真的是他?”
第二十三章找的不是你

歌声忽然停顿。火堆旁的歌者忽然用与歌声同样悲枪的声音说:“不是他,是我。”歌者已回过头,闪动的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尖削的脸,尖削的眼,脸上布满岁月风霜和痛苦经验留下的痕迹,眼中也充满痛苦:“你们要找的是他,不是我。”小方的心沉了下去。同样悲枪的歌声,却不是同样的人,不是卜鹰,不是。“你知道我们要找的是他不是你?”“阳光”大声问,“你怎么知道的?”“我知道。”“你也知道他是谁?”歌者慢慢地点了点头,喝干了羊皮袋的酒。“我知道。”他说,“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我到这里来,就是他要我来的。”“阳光”眼中又有了光,心里又有了希望:“他要你来干什么?”歌者没有回答这问题,却从贴身的衣袋里取出个小小的锦囊。锦囊上绣的是一只鹰,用金色的丝绣在蓝色的缎子上。锦囊里装的是一粒明珠。歌者反间“阳光”:“你还记不记得这是什么?”“阳光”当然记得。纵然沧海已枯、大地已沉、日月无光,她也绝不会忘记。这锦囊就是她亲手缝成的,就是她和卜鹰订亲时的文定之礼,现在怎么会到了别人手里?”歌者告诉“阳光”“这是他交给我的。”他说:“亲手交给我的。”“他为什么要交给你?”“因为他要我替他把这样东西还给你。”歌者的声音中也带着痛苦,“他说他本来应该亲手还给你的,但是他已不愿再见你。”“阳光”慢慢地伸出手,接过锦囊和明珠。她的手在抖,抖的可怕,抖得连小小一个锦囊都拿不住了。锦囊掉下去,明珠也掉了下去,掉入火堆里。火堆里立刻闪起了一阵淡蓝色的火焰,锦囊和明珠都已化作了无情的火焰。“阳光”已倒了下去。小方扶起了她,厉声问歌者:“他说他不愿见她,真是他说的?”“他还说了另外一句话。”“什么话?”小方问。“他说他也不愿再见你,”歌者冷冷地回答,“你已经不是他的朋友,从此以后,他和你们之间已完全没有关系。”小方嘶声问:“为什么?”“你自己应该知道为什么?”歌者冷笑反问:“你自己愿不愿意跟一个天天抱住你妻子睡觉的人交朋友?”这句话就像是一根针、一把刀、一条鞭子,就像是一柄密布狼牙的钢锯。“阳光”跳起来:“我不信,我死也不信他会说出这样的话。”她跳过去,用力揪住歌者的衣襟:“一定是你杀了他,再用这种话来欺骗我。”歌者冷冷地看着她:“我为什么要骗你?如果不是他告诉我的,你们的事我怎么会知道?”“阳光”虽然并不能辩,却还是不肯放过这个人。“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听他自己亲口告诉我,我才相信。”她的声音也已嘶哑:“你一定知道他在哪里,一定要告诉我。”“好,我告诉你。”歌者说。他居然这么痛快就答应了,小方和“阳光”反而很惊奇。但是他又接着说:“虽然不能告诉你他在什么地方,但我却可以告诉你一件事。”“什么事?”歌者的目光遥望远方,眼里带着种没有人能了解的表情。“十三年前,我就已经应该死了,死得很惨。”他说:“我还没有死,只因为卜鹰救了我,不但救了我的命,也救了我的名声。”在某些人眼中看来,名声有时远比生命更可贵、更重要。这个神秘的歌者就是这种人。“所以我这条命已经是他的。”歌者说:“所以我随时都可以为他死。”他忽然笑了笑,现在绝对不是应该笑的时候,他却笑了笑:“我早就知道你们一定会逼我说出他的下落,除了你们之外,一定还有很多人会逼我,幸好我也已经有法子让你们逼不出来。”小方忽然大喊:“我相信你的话,我绝不逼你!”歌者又对小方笑了笑,这个笑容就一直留在他脸上了,永远都留在他脸上了。因为他的脸已突然僵硬,脸上每一块肌肉都已僵硬。因为他的袖中藏着一把刀,一把又薄又利的短刀。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他已经把这柄刀刺入了他自己的心脏!天色已渐渐亮了,寒山在淡淡的曙色中看来、就像是一幅淡淡的水墨画。小方站在山坡上,遥望着曙色中的寒山,脸色也像是山色一样。是赵群约他到这里来的。歌者的尸体已埋葬,“阳光”的创口崩裂,苏苏就留在屋里陪她。不知名的歌者,没有碑的坟墓,却已足够令人永难忘怀。赵群沉默了很久才开口:“我知道卜鹰这个人,我见过他一次。”“哦?”“千古艰难唯一死,要一个人心甘情愿地为另一个人去死,绝不是件容易事。”赵群叹息:“卜鹰的确不愧为人杰。”他侧过脸,凝视小方:“但是不管多么了不起的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哦?”“我知道这次他一·定冤枉了你。”赵群道,“我看得出你跟那位姑娘都绝不是他说的那种人。”小方也沉默了很久:“他没有错,错的是你。”“是我?”赵群反问道:“我错在哪里?”“错在你根本不了解他。”小方黯然道,“这世界上本来就很少有人能了解他的。”“你好象一点都不恨他?”“我恨他?我为什么要恨他?…小方问:“难道你真的以为他是在怀疑我?”“难道他不是叶“当然不是。”小方道:“他这么样做,只不过因为不愿再连累我们,所以才故意刺伤我们,要我们永远不想再见他。”他遥望远方,眼中充满尊敬感激:“他这么做,只不过要我们自由自在地去过我们自己的日子。”赵群又沉默了很久,才长长叹息:“你确实了解他,一个人能有你这么一个知已朋友,已经可以死而无憾了。”他忽然握住小方的手说:“有些事我本来不想对你说的,可是现在也不能不说了。”“什么事?”小方问。“是个秘密,到现在还没有人知道的秘密。”赵群道:“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我也永远不会告诉你。”他的态度诚恳而严肃:“我保证你听到之后一定会大吃一惊。”这个秘密无疑是个很惊人的秘密。如果小方知道这个秘密跟他的关系有多么密切、对他的影响有多么大,就算要他用刀子去逼赵群说出来,他也会去做的。可惜他不知道。所以他只不过淡淡地问:“现在你是不是一定要说?我是不是一定要听?”“是。”“那么你说,我听。”他还没有听到这个秘密,就听见了一声惊呼,呼声中充满了惊怖与恐惧。也许是因为“斧头”这种酒,也许是因为山居的女人大多健康强壮美丽,也许是因为辛辣的食物总是使人性欲旺盛,也许是因为现在已到了冬季。也许是因为其他某种外人无法了解的原因——这山村中的居民起身并不早。所以现在居然天已亮了,这山村却还在沉睡中,每一栋灰石屋子里都是静悄悄的,所以这一声惊呼听来更刺耳。小方听不出这是谁的声音,可是赵群听出来了。他立刻也失声惊呼:“苏苏!”一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像苏苏那样的尤物,无论在什么地方,都随时可能会遭遇到不幸和暴力。赵群的身子跃起,向山下扑了过去。小方紧随着他。现在他们已经是共过患难的朋友,现在“阳光”正和苏苏在一起。令人想不到的是,等到他们赶回那石屋时,“阳光”并没有跟苏苏在一起。“阳光”已经不见了。苏苏在哭,缩在一个角落里失声痛哭。她的衣裳已经撕裂,她那丰满的胸、纤细的腰、修长结实的腿缎子般光滑柔润的皮肤,从被撕裂的衣衫中露了出来。赵群看见她,第一句话问的是:“什么事?谁欺负了你?”小方第一句问的却是:“‘阳光’呢?”这两句话是同时问出来的,苏苏都没有回答。她全身都在颤抖,抖得就像是寒风中一片将落未落的叶子。直到赵群用一床被单包住她,将剩下的半碗‘斧头’灌她喝下去之后,她才能开口。她只说了两句话,同样的三个字。“五个人。”她说,“五个人。”小方明白她的意思——这里有五个人来过,对她做了一些可怕的事。——是五个什么样的人?——“阳光”呢?不管这五个人是什么样的人都已不重要,因为他们已经走了。最重要的一点是:“‘阳光,是不是被他们带走的?”苏苏点头,流着泪点头。“他们是往哪里走的?”苏苏摇头,流着泪摇头,她也不知道他们是往哪里走的。赵群低叱:“追!”当然要追,不管怎么样都要去追,就算要追下地狱、追上刀山迫入油锅,也一样要去追。可是往哪里去追呢?“我们分头去追。”赵群道:“你往东追,我往西。”他交给小方一支旗花火炮:“谁找到了,就可以此为讯。”这不能算是一个好法子,却是唯一的法子。没有痕迹,没有线索,没有目击者。天色又渐渐暗了,暗淡的天空中,没有出现过闪亮的旗花,甚至连赵群都没有消息了。小方没有找到“阳光”,也没有找到那五个人。他已经找了一天,没有吃过一点东西,没有喝过一滴水。他的嘴唇已干裂,鞋底已被尖石刺穿,小腿肚上每一块肌肉都在刺痛。可是他还在找。就好像月宫中的吴刚在砍那棵永远砍不倒的桂树一样,虽然明知找不到,也要找下去,直到倒下去为止。砍不倒的树,找不到的人,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山村中已亮起了灯火。从小方现在站着的地方看下去,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他们昨夜留宿的那樵夫的石屋,在他看得见的两扇窗户里,现在也已有灯光透出。——赵群是不是已经回去了,有没有找到什么线索?小方立刻用最快的速度冲过去,距离石屋还有凡十丈时,就听见了石屋里传出的声音。一种无论谁只要听见过一次就永难忘记的声音。一种混合着哭、笑、喘息、呻吟的声音,充满了邪恶与漏*点。一种就算是最冷静的人听见也会忍不住要血脉喷张的声音。小方冲过去,一脚踢开了门。他的心立刻沉了下去,怒火却冲上了头顶——这简朴的石屋已经变成了地狱。苏苏正在地狱中受着煎熬。一条野兽般的壮汉,按住她的身子,骑在她的身上,扳开她的嘴,将满满一袋酒往她嘴里灌。鲜血般的酒汁流遍了她洁白无暇的嗣体。这野兽般的壮汉看见小方时,小方已肾箭般窜过去,挥掌猛切他的后颈。这是绝对致命的一击,愤怒使得小方使出了全力。直到这壮汉忽然像只空麻袋般倒下去时,他的愤怒犹未平息。直到他提起这壮汉的脚,用力抛出去,用力关上门,他才想起自己应该留下这个人一条命的。这个人很可能就是那五个人其中之一,很可能就是他唯一能找到的线索。可是现在这条线索已和这个人的颈子一起被打断了。造成错误的原因有很多种,愤怒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现在错误已造成,已经永远无法换回了。窗子是开着的,屋子里充满了酒气。不是“斧头”那种辛辣的气味,却有点像是胭脂的味道。苏苏还躺在那张铺着兽皮的石床上。她是赤裸的。她的整个人都已完全虚脱,眼白上翻,嘴里流着白沫,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不停地抽搐颤抖,缎子般光滑柔软的皮肤每一寸都起了战栗。她不是“阳光”,不是小方的女人,也不是小方的朋友。可是看见她这样子,小方的心也同样在刺痛。在这一瞬间,他忘了她是女人,忘了她是赤裸的。在这一瞬间,在小方心目中,她只不过是个受尽摧残折磨的可怜人。。屋里有一盆水,一条毛巾。小方用毛巾温水,轻拭她的脸,她脸上的皱纹与黑疤忽然奇迹般消褪了,露出了一张任何男人看见都无法不动心的脸。就在这时候,她喉咙里忽然发出种奇异而销魂的呻吟。她的身子也开始扭动,纤细的腰在扭动,修长结实的腿也开始扭动。能忍受这种扭动的男人绝对不多,幸好小方是少数几个人中的一个。他尽量不去看她。他准备找样东西盖住她的身子。但是就在这时候,她忽然伸出了手,将小方紧紧抱住。她抱得好紧好紧,就像是一个快要淹死的人抱住了一块浮木。小方不忍用力去推她,又不能不推开她。他伸手去推,又立刻缩回了手。——如果你也曾在这种情况下去推过一个女人,你就会知道他为什么要缩回手了。因为女人身上不能被男人推的地方很多,在这种情况下,你去推的一定是这种地方。她的身子是滚烫的。她的心跳得好快好快好快。她的呼吸中也带着那种像胭脂般的酒气,一口口呼吸都传入小方呼吸里。小方忽然明白了,明白那个野兽为什么要用这种酒来灌她了——那是催情的酒。可惜就在他明白这一点的时候,他也同样被迷醉。他的身体已经忽然起了种任何人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变化。他的理智已崩溃。她已经用她的扭动的身子缠住了他,绞住了他,将他的身体引导入罪恶。催情的酒,已经激发了他们身体里最古老、最不可抗拒的一种欲望。自从有人类以来,就有了这种欲望。造成错误的原因有很多种。这种欲望无疑也是其中的一种。现在错误已造成,已经永远无法挽回了。一个凡人,在一种无法抗拒的情况下、造成了一个错误。这种“错误”能不能算是错误,是不是可以原谅?错误已造成,漏*点已平静,欲望已死,漫漫长夜已将尽。这一刻正是痛苦与欢乐交替的时候。这一刻,也正是人类良知复苏、悔恨初生的时候。在这一刻,小方已完全清醒。烛泪已干,灯已灭,用松枝粗纸糊成的窗户已渐渐发白,苍白。小方的心也是苍白的。——赵群是条好汉,甚至已经可以算是他的朋友。——苏苏是赵群的女人,是赵群不惜牺牲一切都要得到的女人。现在苏苏却在他身畔,他仍可感觉到她的呼吸、她的心跳,她的体温以及她漏*点平复后那种温柔满足的宁静。那种本来总是能令一个男人不惜牺牲一切去换取的愉快和宁静。现在小方却只希望能毁掉这一切。他不能。这是他自己造成的,他不能逃避,也不能推拒。是自己造成的,自己就得接受,不管自己造成的是什么都得接受。窗纸发白,四下仍然寂无人声。——赵群为什么还没有回来?——赵群回来了怎么办?这两个问题同样都是没有人能够解答的。——如果赵群回来了,是应该瞒住他,还是应该向他坦白?聪明人一定会说:——瞒住他,如果他不知道这件事,大家的心里都会比较好受些,他仍然可以和苏苏在一起生活,也许还是能生活得很愉快。如果小方也是个聪明的人,那他就会这样说,但是他从来都不想做聪明人。有时他情愿笨一点,也不愿太聪明。苏苏也醒了,正在看着他,眼中的表情也不知是痛苦,是悔恨,是迷惆,还是歉疚?“这不能怪你。”她忽然说:“他逼我喝的是销魂胭脂酒,吕三也不知用这种酒毁掉了多少个女孩子的清白。”“吕三?”小方不能不问:“那个人也是吕三的属下叶苏苏点头,伸手入枕下,摸出样东西,紧紧抓在手里,过了很久才摊开手掌。她手里抓住的是一只金手,一只很小很小的金手,远比小方以前看过的小得多。吕三的属下,无疑是用金手的大小来分阶级的,金手越小,阶级越低。那个野兽般的大汉只不过是吕三属下一个小卒而已。“他也是那五个人其中之一?”小方立刻问:“‘阳光’就是被他们掳走的?”苏苏点头叹息:“我始终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绑走她?却没有绑走我?”她自己解答了这问题:“也许他们又把她当做了我,也许他们要找的本是她。反正吕三所做的事,总是让人摸不透的。”小方沉默。苏苏忽然改变话题,忽然问小方:“现在你是不是要走了?”小方仍然沉默。“如果你真的要走,要去找吕三,你用不着顾忌我。”苏苏勉强笑了笑,笑得令人心碎:“我们本来就不算什么,你要走,随时都可以走。”小方是真的要走了,但是他又怎么能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不管这件事是谁的错,不管他们之间以后怎么样,她都己变成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他已无法推拒逃避。苏苏忽又叹息:“不管你能不能找到吕三,你都一定要走,非走不可。”“为什么?”“因为现在吕三手下已经有很多人都能认得出我了。”因为现在她脸上的药物已被酒洗掉,已经恢复了她本来的面目。“所以你一定要离开我。”苏苏道:“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愿连累你。”在这种情况下,她顾虑的居然还不是她自己。小方忽然觉得心里有点酸酸的,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开口。“我们一起走。”他说:“你带我去找吕三,你一定能找得到他。”“能找到他又怎么样?”苏苏苦笑,“去送死?”她又问:“你知不知道吕三属下有多少高手?”小方知道。他不怕死,可是他无权要苏苏陪他去送死,谁都无权主宰别人的生死命运。但是苏苏却忽然捉住了他的手,忽然说:“我们走吧,现在就走。”“走?”小方茫然问道:“走到哪里去?”“随便到哪里去!”苏苏又开始激动他说道:“我们可以去找个没有人能找得到的地方躲起来,忘记所有的人、所有的事。”小方闭着嘴。苏苏忽又叹息:“我知道你一定想问我是不是也能忘记赵群。”她反问小方:“你以为我现在还有脸见赵群?”
第二十四章有了你的孩子

小方的手是冷的,心也是冷的。一件永远无法挽回的错误,两个没有脸见人的人。如果你是小方,你会怎么做?过了很久小方才开口,无疑已下定决心才开口。“我们再等一天。”他说,“不管我们要怎么做,都要再等一天。”“等什么?”“等赵群。”小方道:“我一定要让他知道,虽然我也没有脸见他,却还是要等他回来。”苏苏看着他,眼中已露出了她从未向别的男人表示过的爱慕与尊敬。又过了很久她才问:“如果他没有回来呢?”小方回答道:“如果他不回来,我就走。”这次苏苏问他:“你打算要到哪里去?”“去找吕三,去死!”小方道:“到那时不管你要怎么样,我都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你不能陪我到别的地方去?”“我不能。”小方的回答表现得坚决干脆。“为什么?”“因为我忘不了这些人这些事。”小方道:“不管我们躲到哪里去,就算能躲开别人,却还是有一个人是我永远躲不了的。”“谁?”“我自己。”每个人都有逃避别人的时候,可是永远都没有一个人能逃避自己。他们等了一天。赵群没有回来~一非但没有回来,连一点消息都没有。天色又渐渐暗了,又到了快吃晚饭的时候,苏苏已经有很久没有开口,小方也没有。他们已经有很久很久都没有去看过对方,仿佛生怕对方眼中的表情会刺伤自己。因为他们都无法忘记昨夜的事情。那种漏*点、那种缠绵,本来就是很难忘得了的。——以后怎么办?——两个没有根的人,一次无法忘怀的结合,以后是不是就应该结合在一起,还是应该从此各就东西、让对方一个人单独地去承受因为错误而造成的痛苦和内疚?——这些问题有谁能答复?有谁知道应该怎么做才是对的?窗户开着,小方站在窗口。窗外暮色渐临,宁静的天空,宁静的山谷,宁静的黄昏,天地间是一片苍茫宁静。小方的心忽然抽紧。他忽然又发现有件事不对了。每个人都要吃饭,每家人厨房里都有炉灶,屋顶上都有烟囱。到了快要吃晚饭的时候,家家户户屋顶上的烟囱里都会有炊烟冒出。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炊烟处处,一直都是人间最能令游子思归的美景之一。这里有人家,有烟囱,现在已经到了快要吃晚饭的时候。可是这里没有炊烟。——难道住在这山村里的,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小方忽然问苏苏:“你以前到这里来过没有?”“我来过。”“你知不知道这里的人平常都吃些什么?”苏苏说:“别人吃什么,这里的人也吃什么。”她当然也发觉小方问的话很奇怪,所以反问他:“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奇怪的事?”“我没有看见,什么都没有看见。”小方已经想到,除了那樵夫夫妻子女外,他到这里来还没有看见过别的人。小方说:“所以我要出去看看。”他早就应该去看的,如果是卜鹰和班察巴那,一定早已将这里每户人家都检查过一遍。那“五个人”说不定一直都躲在这山村里,“阳光”很可能也没有离开过。他没有想到这一点,这实在是他的疏忽。造成错误的原因有很多种,疏忽绝对是其中最不可原谅的一种,而且也同样永远无法弥补。他们借住的这个樵户石屋就在山村的边缘,入山后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这一家,石屋前有条小路,沿着这条小路再走百十步,才有第二家人。这家人的屋子也是用石块砌成的,同样用松枝粗纸糊成的窗户里,现在已有了灯光,刚燃起的灯光。窗关着,门也关着。小方敲门。他敲了很久都没有人来应门。——屋里有灯,就应该有人。——他开始敲门的时候,苏苏就跟着来了,身上穿着那樵夫妻子的粗布衣服,裤管衣袖都卷得高高的,露出一段雪白的小腿。小方立刻问她:“以前你有没有到这一家来过?”“没有。”苏苏又想了想再说:“可是我知道这一家住的是什么人。”“是什么人?”小方问。“这一家住的就是那樵夫的表哥。”苏苏说:“我们到这樵夫家里去的时候,他们一家大小就全都住到他的表哥家里来了。…她跟赵群以前一定常来,这里一定就是他们的秘密幽会之处。如果说小方没有想到这一点,那是假的。如果说小方想到了这一点之后,心里连一点感觉都没有,那也是假的。小方又敲门。他又敲了很久,连门板都起了震动,就算屋里的人都是聋子,也应该知道里面有人在敲门了。里面却还是没有人来应门,因为屋里根本没有人,连个人影都没有。小方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他已经用肩膀把这扇门撞开了。屋里虽然没有人,却点着灯。一盏普普通通的油灯,一间普普通通的屋子,一些普普通通的家具。可是小方一走进这屋子,脸色就变了,变得就好像忽然看见鬼那么可怕。鬼并不可怕,有很多人都不怕鬼,小方也不怕,比大多数人都更不怕。这屋子里根本就没有鬼。这屋子里的每样东西,都是一个普通人家屋子里应该有的,甚至比别的普通人家里所有的更简朴。苏苏并不大了解小方,只不过这两天她能看得出小方绝不是轻易就会被惊吓的人。现在她也看得出小方确实被吓呆了。她没有再问小方“你看见什么”。因为小方看得见的,她也一样能看得见,她所看见的东西,没有一样能让她害怕的。她看见只不过是一张床、一张桌子、几张椅子、一个妆台、一个衣柜、一盏油灯,每样东西都很简陋,很陈;日。小方看见的也同样是这些,谁也想不出他为什么会怕得这么厉害。油灯的灯芯,是用棉花搓成的,刚点着还没有多久。小方刚才站在那栋屋子窗口的时候,这栋屋子里还没有点灯。他走出来的时候,灯才点起来。点灯的人呢?小方没有再去找点灯的人,也没有再到别的那些人家去。他坐了下来了,坐在灯下。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已经是见到鬼了,现在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像是鬼。——难道这房子是栋鬼屋,到处都隐藏着凡人肉眼看不见的妖魔鬼怪幽灵阴魂,无论什么人只要一走进这屋子,都要受他们的摆弄?——那么苏苏为什么连一点感觉都没有?——难道这屋里的妖魔鬼怪幽灵阴魂要我的只是小方一个?苏苏实在很想问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可是她不敢问。小方的样子实在太让人害怕。小方坐下来,坐在靠墙的那张木桌旁一把破;日的竹椅上。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更复杂,除了恐惧愤怒外,仿佛还带着种永远理不清也剪不断的柔情和思念。——这个简陋的屋子,怎么会让他在一瞬间同时生出这两种极端不同的情感?苏苏又想问,还是不敢问,小方却忽然开口:“我也跟别人一样,我也有父母。”他说:“我的父亲是个镖师,十五年前在江南也有点名望。”他的声音低沉缓慢嘶哑他说:“我的母亲温柔贤慧,胆子又小,每次我父亲出去走嫖的时候,她都没有一天晚上能睡得着觉。”“阳光”失踪,赵群未返,凶兆已生,“金手”已现,此时此刻,小方怎么会忽然谈起他的父母来?苏苏又想问,还是不敢问,又过了半晌,小方才接着说:“在我五岁的那一年,我母亲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小方道:“那一年的三月,我父亲护镖到中原,镖车在中条山遇盗被劫,我父亲也没有回来。”他的声音更低沉嘶哑:“镖师的收入并不多,我父亲的出手一向很大方,我们家里日子虽然还过得去,但是连一点积蓄都没有,他遇难之后,我们母子就连日子都过不下去了。”苏苏终于忍不住问:“那家镖局呢?你父亲为他们拼命殉职,他们难道不照顾你们母子的生活?”“为了赔那趟镖,那家镖局也垮了,镖局的主人也上了吊。”这是江湖人的悲剧,江湖中时时刻刻都会有这种悲剧发生。刀尖舐血的江湖人,快意恩仇,有几人能了解他们悲惨黑暗的一面?苏苏黯然:“但是你们还得活下去。”她又问小方:“你们是怎么活下去的?”“我们是怎么活下去的?是怎么活下去的?……”小方握紧双拳,眼中的神情就好像被人刺了一刀,刺在心口。“一个无亲无故无依无靠的女人,带着一个五岁大的孩子,要怎么样才能活得下去?”苏苏是个女人,她当然能明白小方的意思。一个无亲无故无依无靠的女人,为了养育她的孩子,是什么事都可以牺牲的。在青楼中,在火坑里,从远古直到现在,这样的女人也不知有多少。苏苏的眼泪已经快要掉下来了。可是她更不懂,她不懂小方为什么在此时此刻,要在她面前提起这种事。这种事本来是一个男子汉宁死也不愿在别人面前提起的。小方接说出来的一句话,更让她吃惊。“但是我的父亲并没有死。”小方说:“三年之后他又回来了。”苏苏的手也抓紧,连指甲都已刺入肉里。“你父亲又回去了?”她紧张痛苦得连声音都在颤抖:“他知不知道你母亲在干什么?”“他知道。”“他……他……”苏苏用力咬嘴唇,“他怎么样对你的母亲?”小方没开卤,苏苏又抢着问:“如果我是他,定会对你母亲更尊敬更感激。”“你不是他。”小方声音冰冷,“你不是男人。”“难道……难道他不要你母亲了?”苏苏又问。她问出来之后,知道这问题是不该问的,看到小方眼中的痛苦,她已经应该知道这问题的答案。———个女人,一个孩子,一种人生,人生中有多少这种悲剧?——有多少人能了解这种悲剧中所包含的那种无可奈何的人生?小方又站起来,走到窗口,推开窗户。窗外夜色已浓。面对着星月仍未升起的黑暗苍穹,又过了很久小方才开口。“我告诉你这件事,只因为我要你知道,我有个这么样的母亲。”“她在哪里?”苏苏问:“她是不是还活着?”“她还活着。”小方轻轻他说道:“那时我还小,她不能死。”他的声音轻如泪:“那时我虽然还小,可是已经知道她为我牺牲了什么,所以我告诉她,如果她死,我也死。”“现在你已经长大了。”苏苏又问:“现在她在哪里?”“在一个没有人认得她、也没有人知道她往事的地方,在一栋小小的木屋里。”小方说:“她不让我常去见她,甚至不要别人知道她是我的母亲。泪已将流下,却未流下,只有至深至剧的痛苦才能使人无泪可流。“她那木屋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几张椅子、一个衣柜、一盏油灯。”小方说,“她虽然不让我常去,我还是常常去,她那里的每样东西我都很熟悉,”他瞪着眼睛,瞪着黑暗的苍穹,眼中忽然获得一片空白:“这屋子里的这些东西,就是从她那里搬来的。”苏苏终于明白小方为什么一走进屋子就变成那样子。——这屋里的每样东西,都是从他母亲那里搬来的。——是谁搬来的?——当然是吕三。——吕三无疑已找到了他的母亲,现在她无疑也和“阳光”一样落入了吕三的掌握中。苏苏看看小方,小方无泪,苏苏有,因为她已了解他们母子之间的感情。“我带你去。”苏苏终于下了决心,“我带你去找吕三。”就算她明知道他是去送死,她也带他去,因为她知道他已没有别的路可走。小方却摇头:“你不必。”“不必?”“你不必带我去,不必陪我送死。”小方道:“可是你不妨告诉我,他在哪里。”苏苏也摇头:“我不能。”她说:“我可不能告诉你。”“为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苏苏说:“我只能带你去。”小方不懂,苏苏解释:“他是个谜一样的人,每个市镇乡村都有他落脚处,却从来没有人知他落脚在哪里。”她又补充:“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能找得到。”小方什么都没有再问,他已经站起来说道:“那么我们就去找。”苏苏道:“也许我们要找很久,他的落脚处实在大多了。”小方道:“只要能找得到,不管要找多久都没有关系。”他们找了很久,很久很久。他们没有找到。没有找到“阳光”,没有找到赵群,也没有找到吕三。红梅,白雪,绿窗。风鸡,咸鱼,腊肉。孩子的新衣,穷人的债,少女们的丝线,老婆婆的压岁钱。急景残年。快要过年了。不管你是汉人、是苗人、是藏人、还是蒙人,不管你在什么地方,过年就是过年,因为大家都是属于同一民族的人,都是黄帝的子孙,而且都以此为荣。这个地方的人也一样。这个地方的人也要过年,不管你是贫是富是老是少是男是女,过年就是过年。年年难过年年过,每个人都要过年,小方和苏苏也一样。他们已找过很多地方。现在他们到了这里,现在正是过年的时候,所以他们留在这里过年。赶着回家过年的旅客大多已到了家,客栈里的客房间中空了九间,推开窗子望出去,积雪的院子里只剩下一些车辙马蹄的足迹。一张油漆已褪色的八仙桌上,有一壶酒和堆得满满的四碗年菜,是店东特地送来的,菜碗上还盖着张写着“吉祥如意,恭喜发财”的红纸。人间本来就到处有温情,尤其是在过年的时候,每个人都乐于将自己的福气和喜气分一点给那些孤独寂寞不幸的人。这就是中国人“过年”的精神,也是“过年”的最大意义,也许就因为这缘故,所以过年的习俗才能永远流传下去。苏苏已摆好两副碗筷,还替小方斟满了一杯酒。她是个好女人,她对小方已做到了一个女人能对男人做的每一件事。小方看着她的时候,心里总是觉得有点酸酸的,总是忍不住要问自己:“我为她做了些什么?”这两天她身子仿佛很不安适,觉睡不着,东西也吃得不多,有时还会背着小方悄悄地去呕吐。小方挟了个蛋黄到她碗里,她勉强吃下去,立刻又吐了出来。如果小方是个有经验的男人,早就应该知道她为什么变成这样子了。可惜他不是,所以他问她:“你是不是病了?”苏苏摇头,但是她看起来的确像是有病的样子,所以小方又问:“你是不是有点不舒服?什么地方不舒服呢?”苏苏低着头,苍白的脸上忽然起了阵红晕,过了很久很久才鼓起勇气来说:“我好像已经有了孕。”小方怔住,完全怔住。苏苏正在偷愉地看他,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她眼中立刻充满痛苦之色,用力咬着嘴唇,像生怕自己会说出不该说的话。但是她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你是不是想问我,我肚里的孩子是你的还是赵群的?”她的声音已因激动而颤抖:“我可以告诉你,孩子是你的,因为赵群不会有孩子。”她尽力控制自己,接着又道:“在花不拉的商队里,我们住在你们隔壁的时候,我们每天晚上都发出那些声音来,并不是因为我们喜欢做那件事。”“你们是为了什么?”“我们是故意的。”苏苏道:“我们故意那么做,别人才不会怀疑我们就是吕三要追捕的人,所以别人才会怀疑你。”“为什么?”小方又问。“因为吕三的属下都是赵群的朋友,都知道赵群根本不能做那件事。”苏苏的声音更痛苦:“因为他是个天阉。”小方又怔住,完全怔住。“别人都在奇怪,我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根本不是男人的男人。”苏苏眼中已有泪光,“那只不过因为别人都不了解我跟他之间的感情罢了。”她接着道:“我喜欢他,就因为他的缺陷,就因为他是我这一生所遇到的男人中,唯一不是因为我的身体才对我好的男人”——女人的感情,女人的心事,有谁能完全了解?小方也不能。苏苏直视着他:“我告诉你这些事,并不是因为要你承认这孩子是你的,你还是可以不要他,还是随时都可以走。”小方开始喝酒,低着头喝酒,因为他已不敢去看她。他知道她说的是真话,他不能不承认孩子是他的,也不会不承认。他绝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只不过对他这么样一个没有根的浪子来说,这件事来得实在太突然,突然得令他完全无法适应。——他居然有了孩子,跟一个本来属于别人的女人有了孩子。有谁能想得到这种事?“不管怎么样,我们以后还是朋友。”苏苏擦干眼泪,举起酒杯:“我敬你一杯,你喝不喝?”小方当然要喝。等到他开始想去找第二壶来喝的时候,他就知道今天要醉了。他真的醉了。这时外面已响起一串爆竹声。旧的一年已过去,新的一年已开始。大年初一、晨。
第二十五章有子万事足

穿着新衣的孩子在雪地上奔跑跳跃,满耳都是“恭喜发财”声。卖玩具爆竹的小贩,已经摆起摊子,准备赚外婆给孩子的压岁钱了。这一年的大年初一是个大晴天。这时小方已经在路上逛了很久,眼中的红丝已消褪,昨夜的醉意已渐渐清醒。这里没有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他清醒时,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卖玩偶的摊子前面,看着一个矮矮瘦瘦的爸爸,带着三个矮矮胖胖的小孩子在买泥娃娃。看见孩子们脸上的欢笑,终年省吃俭用的父亲也变得大方起来,缺乏营养的瘦脸上也露出孩子般的笑容。“有于万事足”,这是中国人的大性,就因为这缘故,中国人就能永远存在。小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湿的。——他也有了孩子,他也像别的人一样快做爸爸了。刚听到这消息时的惊震已过去,现在他已渐渐能感觉到这是件多么奇妙的事——他感觉到这一点,别的事就变得完全不重要。他也买了个泥娃娃,穿着红衣服,笑得像弥陀佛一样的娃娃。等他想到孩子还没有出生,还不知要过多久才能玩这泥娃娃,他自己也笑了。他决定回去告诉苏苏,不管怎么样,他都会好好照顾她和他们的孩子。一一孩于一定要生下来,生命必须延续,人类必能永存。走在回去的路上,手里捧着新买来的泥娃娃,小方只觉得自己的心情从未如此开朗过,但是等他回到那客栈的小屋时,苏苏已经不在了。屋里一片凌乱,酒壶菜碗都已被摔得破碎,碎片和剩菜四下飞溅,红烧肉的卤汁溅在粉墙上,就像是刚干透的鲜血。小方的心里也在滴血。他手里还在紧紧捧着那个泥娃娃,就像是一个母亲在抱着自己的初生婴儿。“卜”的一声响,他手里的泥娃娃也碎了。希望、理想、意志,所有的一切,也都像这泥娃娃一样碎了。现在小方应该怎么办?去找吕三?到哪里去找?他的母亲、他的朋友、他的情人、他的孩子,现在都已落入吕三手里。他就算找到吕三又能怎样?小方慢慢地、慢慢地坐了下去,就坐在他本来站着的那块地上,就坐在那碗肉的残汁和破碗的碎片上。刀锋般的碎片刺入了他的肉。他完全没有感觉。他只觉得两条腿忽然变得很软很软,腿里的血肉精气力量都好像一下子就被抽空了,好像永远再也没法子站起来。就在这时候,他听见那好心的店主在窗外向他拜年,祝他::‘年年平安,事事如意。”小方笑了,就像一个白痴一样笑了起来。店东却已笑不出,看见了这屋里的情况,看见了他的这种样子,还有谁能笑得出?他好像还对小方说了些安慰劝解的话,可是小方连一个字都没有听见。小方正在对自己说,一直不停地告诉自己:——一定要保持清醒,一定要忍耐。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忽然发觉自己已经在喝酒,一直不停地喝。只有一个已经完全被摧毁了的人,才知道“清醒”是种多么可怕的痛苦。他知道喝酒绝对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也不能解除他的痛苦。可是清醒时他更是痛苦,痛苦得随时都会发疯。他一向不愿逃避,无论遭遇到多大的打击,都不愿逃避,可是现在他已无路可走。——醉乡路隐宜频到,此外不堪行。此外醉了又醉,醉了又醉,直到他喝得烂醉如泥,无钱付账,被一家小酒店的粗暴主人打断了两根肋骨,踢进一条阴沟的时候。可是他醒来时并不在阴沟里。小方醒来时已经躺在床上。宽大柔软舒服的床,崭新的干净被单,光滑如少女皮肤般的丝被。一个皮肤光滑如丝棉的少女,正躺在他的身旁,用一个女人能够挑逗男人的所有的方法挑逗他。宿酒将醒未醒,正是情欲最亢奋的时候,什么人能忍受这种挑逗?小方是人,小方也不能忍受。他终于做出连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的事,他甚至连这个女人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刚开做了没多久,就已经开始呕吐了。等他吐完了,他才想到应该问她:“你是谁?怎么会睡在我旁边?”“我叫文雀。”这个女人并不在乎他呕吐,态度仍然同样缠绵温柔,“是你的朋友要我来陪你的。”——他的朋友?——现在他还有朋友?“我那朋友是谁?”“是吕三爷。”小方几乎又忍不住要开始呕吐。他没有吐,只因为他已经没有东西可吐。文雀又开始她的动作,只有一个老练的妓女才能做得出的动作。“这里是我的地方。”第二十六章神鱼

现在年虽然已经过了,元宵还没有过,街上还是充满了过年的气象,热热闹闹,高高兴兴的,不管有钱没钱的人都一样,这世界上好像已经完全没有优愁烦恼痛苦存在。——小方呢?——如果你是小方,你正站在这个窗口,站在一个把你母亲、朋友、情人、孩子和名誉都夺走了的仇人身旁,看着这条热热闹闹的街道,看着这些高高兴兴的人,你心里是什么滋味?“他们都是的。”“麻雀”忽然说。他指着摇铃的货郎、糕饼店的年青伙计、年货店里打瞌睡的掌柜和绸缎店里放爆竹的掌柜,卖花的老头子和小伙子,酒铺门外的醉汉和乞丐,送财神和舞狮的大汉,以及那些站在街角看着女人们品头论足的年青人。“麻雀”指着这些人对吕三说:“他们都是我安排在这里的人。”“他们都是?”“每一个都是。”“你一共安排了多少人?”吕三问。“本来应该是四十八个。”“麻雀”回答,“可是现在我只看见四十七个。”“还有个人到哪里去了?”“我也不知道。”“麻雀”道,“可是我一定会查出来的。”他淡淡地又说:“查出来之后,今天没有来的那个人以后就什么地方都不必去了。”小方明白他的意思。一个死人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吕三又在问“麻雀”:“你安排的这些人,都是些什么人?”麻雀一口气就说出了四十八个人的名字,其中至少有三十多个人的名字是小方以前就听人说过的,每个人的名字都可以让人吃一惊。——只有会杀人而且杀过不少人的人,名字说出来才能让人吃惊。吕三却还是要问:“你认为这些人已经够了?”“绝对够了。”“麻雀”说:“只要我一声令下,他们在我数到‘二十,的时候,就可以将这条街上所有的男女老少畜牲猫狗全都杀得干干净净。”吕三用一种很明显是故意制作出的惊愕之态看着“麻雀”,故意问:“你知不知道这条街上有多少人?”“我不知道。”“麻雀”脸上仍然带着种好像被烤焦了的表情,“我只知道随便有多少人都一样。”“还有别的人再来也一样?”“一样。”“麻雀”回答,“而且不管来的是什么人都一样,就算卜鹰和班察巴那来了也一样。”“你只要数到‘二十’就可以把他们全都杀得干干净净?”“嗯。”“你数得快不快?”“不快。”“麻雀”道,“可是也并不太慢。”吕三笑了,微笑着摇头:“有谁会相信你说的这种事?”“麻雀”冷笑反问:“有谁不信?”“如果有人不信,你是不是随时都可以做出来给他看?”“是的。”“麻雀”回答道,“随时都可以。”吕三又笑了,微笑着回过头,凝视着小方,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他道:“你信不信?”小方闭着嘴。他嘴干唇裂,指尖冰冷,他不能回答这问题,也不敢回答。因为他知道,无论他的答案是“相信”还是“不信”,后果都同样可怕。吕三静静地看着小方,静静地等了很久才开口。“其实你根本用不着回答这问题,我根本也用不着问的。”他笑得就像是只已经将狡兔抓住了的狐狸,“我这么样问你,只不过要让你知道,你已经完全没有机会、完全没有希望了。”他的笑容忽然消逝,眼色忽然变得冷酷如狼:“其实我真正想问你的是另外一件事。”“是什么事?”“卜鹰把那批黄金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吕三问,“就是他最后一次从铁翼手里劫走的那一批?”他盯着小方:“我相信你一定知道这秘密,除了卜鹰自己和班察巴那外,只有你知道。”这问题小方更不能回答,死也不能,但是他却忽然反问:“如果我肯说出来,你是不是就肯放了我,而且放过我的母亲和孩子?”“我可以考虑。”吕三道。“我也可以等,等你决定之后再说。”小方道。吕三目光闪动:“如果我肯呢?”“如果你肯,我就明白了。”“明白什么?”“明白你费了这么多心机,这么样对我,原来并不是为了报复。”小方道:“你这么样做,原来只不过是为了要逼我说出那批黄金的下落。”吕三居然没有否认,现在他已不必否认。小方却又说出句很奇怪的话:“既然你不否认,我又不明白了。”“什么事不明白?”“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小方道,“对你来说,三十万黄金并不能算大多,你为它付出代价却大多了。”吕三又盯着他看了很久,才长长叹了口气,说道:“你是个聪明人,我不想瞒你。”“你想要我说真话,最好就不要瞒我了。”“对我来说,三十万两黄金的确不能算大多。”吕三道,“我这么做,的确不是为了这批黄金。”“那你是为了什么事?”“是为了一条鱼。”吕三说道,“一条金鱼。”“金鱼?”小方的惊讶绝不是故意装出来的,“你费了这么大的苦心,只不过是为了一条金鱼?”吕三不再回答这问题,却忽然反问小方:“你知不知道藏边有个城市叫‘噶尔渡’?你有没有到那里去过?”小方没有去过,但是他知道。“噶尔渡”在天竺圣河上源象泉河西尽头,地势极高,入冬后奇寒彻骨、冰雪封户,入夏则万商云集。吕三又问小方:“你知不知道就在靠近那地方的象泉河里,有一种鱼?”吕三道:“是一种金色的鳞鱼,有鳞有骨有血有肉,本来是可吃的。”“现在呢?”“现在已经没有人敢吃。”“为什么?”“因为现在人们已经将那种鱼看成神鱼,吃了必遭横祸。”吕三道,“所以现在已经没有人敢吃了。”“这种鱼和你那批黄金又有什么关系呢?”“有一点。”吕三眼中忽然露出种奇异而炽热的表情,“那批黄金中,就有一条是噶尔渡金鱼。”他的眼色看来就像是个初恋中的少女,甚至连呼吸都已因兴奋热情而变粗了。小方没有问他黄金里怎么会有鱼,鱼怎么能在黄金里生存。他知道吕三自己一定会解释的。吕三果然已接着说下去:“你没有看见过那条鱼,所以你绝对想不到那条鱼是多么神奇、多么美丽。”“神奇?”小方从未听过任何人用“神奇”这两个字来形容一条鱼。所以忍不住要问:“那条鱼有什么神奇的地方?”“那是昔年具有无边大神通大智慧大法力的‘阿里王’在成神之前亲自从象泉河里钓起来的,出水之后,它的血肉鳞骨就全都变成了纯金。”吕三道,“十足十的纯金,天上地下,再也找不出那么纯那么美的纯金,可是它看起来仍然好像是活着,就好像随时都可以化为神龙飞上天去。”他又开始喘息着,过了很久才能接着说:“因为它要保护自己,不能让自己的法身去饱俗人的口腹之欲,所以才把自己的血肉鳞骨都化为纯金。”吕三道:“自从那一次之后,它的同类也就被人们奉为神明。”这个荒诞的故意,却又充满了魅力,一种自从远古以来就能打动人心的神奇魅力。这个故事的结局是钓鱼的阿里王得道成神了,化为纯金的鱼却落入了吕三手里。说完了这个故事,又过了很久之后,吕三的激动才渐渐平息,眼中却又露出痛苦之色。“天上地下,再也没有第二条那样的鱼了。”他喃喃他说,“所以我一定要把它找回来。随便要我干什么,我都要把它找回来。”——一个像吕三这样的人,怎的会相信这种荒诞的传说?——他这么说,是不是因为那条金鱼中另有秘密,绝不能告诉别人的秘密,所以他才用这个故事来让小方迷惑?小方没有问。他知道随便他怎么问,吕三都不会再说了。吕三已经盯着他看了很久:“现在我已经把我的秘密说出来了,你呢?”小方也盯着吕三看了很久,才慢慢他说出了三个字:“我不信。”“你不信?”吕三立刻问,“你不信这个故事?”“不是这个故事。”“你不信什么?”吕三又问,“不信我说的话?”“也不是你说的话。”小方指了指“麻雀”:“是他说的。”他转过脸,面对“麻雀”:“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我连一个字都不信。”吕三的脸色变了。“麻雀”的脸看来更像是已被烤得完全熟透焦透的。“你不信什么?”吕三嘎声问,“你再说一遍,你不信什么?”小方冷冷地反问道:“刚才他说的是什么?”“他说他只要一声令下,在他数到‘二十’之前,就能将这条街上所有的男女畜牲猫狗,全都杀得干干净净!”“我不信。”小方冷冷地说,“这些话我根本连一句都不信。”吕三吃惊地看着他。“你敢不信?”他问小方,“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说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知道。”小方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我完全知道。”“你以为他不敢杀人?”“他敢,我相信他敢。”小方道,“只不过敢杀人的并不一定能杀人。”“你是不是一定要他真的做出来才肯相信?”“是的!”小方道。“麻雀”的眼角在跳,嘴角也在跳,有很多人在杀人之前都是这样子的。吕三问他道:“你们约定的密令是什么?”——密令只有两个字,只要密令一下,这条街就将被血洗。“麻雀”慢慢地走到窗口,俯视街上的人,眼中忽然露出杀机!他终于把这两个字说了出来,用一种无论谁听见都会害怕的声音说:“金鱼!”小方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为什么一定要逼他们去杀人,杀那些无辜的人?是不是因为他要别人也来尝一尝他们受到的悲伤和痛苦?要看一看别人的母亲、朋友、情人、儿子也无辜惨死在吕三手下?不管他为的是什么,现在密令已下,已经没有人能收回了。“金鱼!”“麻雀”又用着同样可怕的声音将这两个可怕的字又重复了一遍:“金鱼!”窗外的长街还是跟刚才同样热闹,依旧挤满了各式各样的小贩和行人。大家还是高高兴兴的样子,做梦也想不到会有横祸将临。摇铃的货郎推车,仍停在那家糕饼店前面。自发苍苍的老太太,终于决定了自己要买什么颜色的线,正准备付钱。梳着大辫子的小姑娘没有买胭脂花粉香油,却走进了糕饼店,跟那个年青的伙计说话,谁也听不见她说的是什么。生意清淡的年货铺里居然也有生意上门了,掌柜的当然不再生气,正打起了精神,跟刚上门的胖太太们做生意。卖花的老头子和小伙子不再争吵,因为买花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有生意了。酒铺门外的醉汉已睡着,要饭的乞丐放过了去买绸缎和年货的胖太太们,却围住了几个已经略有酒意的客人。有了一点酒意的人,出手总是特别大方些,他们当然也跟那老太太、胖太大和小姑娘一样,做梦也想不到他们施舍的对象,就是他们的煞星。就在这时候,长街上每个人都听见楼上有个人用一种非常可怕的声音说出了两个字,而且说了两遍。“金鱼。”“金鱼。”别的人当然不知道这两个字就是杀人的密令,就是他们的催命符。但是有人知道,至少有四十六个人知道。这一声令下,那摇铃的货郎已从推车的把手里抽出一柄尖刀,准备出手就先把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刺杀在他的刀下。糕饼店的年青伙计本来正盯着笑眼听那小姑娘说话,现在却已准备扼死她。年货店和绸缎庄的掌柜兵刃暗器也都在手,他们绝对有把握能在麻雀数到“二十”时就将这些胖太太置之死地。尤其是刚才放爆竹的绸缎庄掌柜,他的火药暗器得自江南“霹雳”的亲传,杀伤力之强,绝对是其他同伴比不上的。醉汉已跃起,乞丐们准备杀刚才还对他们非常慷慨施舍过的客人。送财神的现在准备要送的已不是财神,而是死神。舞狮的大汉和站在街角看女人评头论足的年青人,也已拔出了他们的兵刃。每一件兵刃都是一击就可以致命的武器,每~个人都是久经训练的杀手。“麻雀”不但有头脑,而且有信心。他相信他们安排的这些人,绝对可以在数到“二十”之前,就完成他们的任务。可惜他也有想不到的事。就在他刚开始数到“一”时,他已经看到他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就在这一瞬间,那个慈祥和蔼的自发老太太,忽然用她刚买来的针,刺瞎了摇铃货郎的双眼。就在这一瞬间,那个害羞的姑娘忽然凌空飞起,一脚踢碎了年货伙计的喉结。卖花的老头子和小伙子刚从花朵花束中抽出一柄雁翎刀和一双峨嵋刺,两个人的咽喉就全都被人用钢索套住。就在这一瞬间,送财神和舞狮的大汉忽然发现人潮拥来,等到人潮再散时,他们每个人的咽喉也都已被割断。要饭的乞丐已死在那些略有酒意的豪客们手下,每个人的要害都被打入几枚边缘已被磨光磨锐了的铜钱。他们本来就是要别人施舍一点铜钱给他们。现在他们得到的,岂非正是他们所要的?他们本来想要别人的命,现在他们的命却反而被人要去了。他们所失去的,岂非也正是他们所要的?最吃惊的当然还是那年货店和绸缎庄的掌柜,他们的毒药暗器和火药晴器本来都是这次攻击的主力,想不到那些胖太太们的行动竟远比任何人想象中都快十倍。他们的暗器还未出手,手腕已被捏碎,他们的身子刚跃起,两条腿就已被打断。他们甚至连对方的出手还没有看清楚,整个人已经像一滩泥一样倒在地上,连动都不能动了。这些看来就像是河马般行动迟钝的胖太太们,身手竟远比豹子更凶悍敏捷矫健。这时麻雀刚数到“十三”。数到“五”时,他的声音已嘶哑。数到“十三”时,他安排在长街上的四十七个人已经全都倒了下去,就算还活着,也只能躺在地上挣扎呻吟。吕三和“麻雀”好像也不能动了,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每一个骨节好像都己麻木僵硬。那些看来已经略有醉意的酒客之中,忽然有个人脱下帽子来向小方微笑行礼,露出一张饱经风霜的黑脸和一口雪白的牙齿。小方也向他微笑答礼。吕三慢慢地从胸口里吐出一口气,转脸问小方:“这个人是谁?”“是一个本来已经应该死了的人。”第二十七章为什么不回去

他很快就将秘道的人口找到,可惜就在他找到的时候,就听见“轰”的一声大震,硝石砂土四散,地道已被闭死了。片刻间所有的人都已撤离这地区,到达一个人烟稀少的乡村。这些片刻前还能在眨眼间杀人如除草的杀手,立刻就全部变成了绝对不会引人注目的良民,到了暮色将临时就纷纷散去,就像是一把尘埃落人灰土中,忽然就神秘地消失。谁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见到他们,谁也不知以后见到他们时还会不会认得。他们本来就是没有“以后”的人,没有“未来”,也没有“过去”。有风,风在窗外。黄尘飞卷,风沙吹打在用厚棉纸糊成的窗户上,就好像密雨敲打芭蕉。有酒,酒在樽中,人在樽前。可是小方没有喝,连一滴都没有喝,班察巴那也没有喝。他们都必须保持清醒,而且希望对方清醒,因为他们之中一个有许多话要说,有许多事要解释,另一个必须仔细的听。说的人是班察巴那:“我早就知道花不拉和‘大烟袋,都已被吕三买通,所以我才要你到那商队去。”有些人说话从不转弯抹角,一开口就直人本题。班察巴那就是这种人。“因为我也跟你一样,我也找不到吕三,但是我一定要找到他。”班察巴那道,“所以我只有利用你把他引出来。”他和小方可算是朋友,但是他说出“利用”两个字时,绝没有一点惭愧之意。小方也没有表现出一点痛苦和愤怒,只是淡淡他说:“他的确被我引出来了,这一点你确实没有算错。”“这种事我很少会算错。”小方伸出手,握紧酒杯,又放开,一字字地问:“现在他的人呢?”小方问得很吃力,因为他本来并不想这么问的。班察巴那却只是淡淡地回答:“现在他已经逃走了。”“你利用我找到他一次之后,以后是不是就能找到他了?”小方又问。“不是。”班察巴那道:“以后我还是一样找不到他。”“所以你这件事可说做得根本连一点用都没有。”“好像是这样子的。”小方又伸出手握住酒杯:“对你来说,只不过做了件没有用的事而已,可是我呢?你知不知道我为这事付出了什么?”他问得更吃力,好像已经用出所有力气,才能问出这句话。班察巴那的回答却只有三个字:“我知道。”“波”的一声响,酒杯碎了,粉碎。班察巴那还是用刚才同样冷淡的眼色看着小方,还是连一点羞愧内疚的意思都没有:“我知道你一定会恨我的。为了我要做一件连我自己都没有把握能做到的事,不但害你吃足了苦,而且还连累到你的母亲和‘阳光’。”他冷冷淡淡地接着说:“但是你若认为我会后悔,你就错了。”小方握紧酒杯的碎片,鲜血从掌心渗出。“你不后悔?”“我一点都不后悔。”班察巴那道,“以后如果还有这样的机会,我还是会这样做的。”他接着道:“只要能找到吕三,不管要我做什么事,我都会去做。就算要把我打下十八层地狱,我也不会皱眉头。”小方沉默。班察巴那看着他:“我相信你一定能明白我的意思,因为你自己一定也有过不借下地狱的时候,”小方不能否认。他完全不能了解班察巴那这个人和这个人所做的事,但是他也不能否认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这一点,每个人都有甘心下地狱的时候。掌中的酒杯已碎,桌上仍有杯有酒,就正如你的亲人情人虽已远逝,世上却仍有无数别人的亲人情人。某天说不定也会像你昔日的亲人情人对你同样亲近亲密。——所以一个人只要能活着,就应该活下去。既然要活下去,就不必怨天尤人。桌上既然还有杯有酒,所以班察巴那就为小方重新斟满一杯:“你先喝一杯,我还有话对你说。”“现在还有什么话可说?”“有。”“好,我喝。”小方举杯一饮而尽,说道,“你说。”班察巴那的眼色深沉如百丈寒潭下的沉水,谁也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完全明白我的意思了?”他问小方。“是。”小方的回答是绝对肯定的,班察巴那却摇头:“你不明白,最少还有一点你不明白。”“哪一点?”“我既然要利用你把吕三引出来,我当然就要盯着你。”班察巴那道,“不管吕三在哪里,也不管你在哪里,我都盯得牢牢的。”小方相信。如果不是因为班察巴那一直盯得很紧,今日吕三怎么会惨败?班察巴那神色仍然同样冷酷冷淡。“既然我一直都把你盯得很紧,我怎么会不知道你身旁最亲近的人在哪里?”他冷冷淡淡地问小方:“你说我怎么会不知道?”小方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像卜鹰和班察巴那一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保持冷静镇定。但是现在他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他跳起来,几乎撞翻了桌子,他用力握住班察巴那的臂:“你知道?你知道他们在哪里?”班察巴那慢慢地点了点头:“现在他们都已到了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绝不会再受到任何惊扰。”“他们到了什么地方?”小方追问:“你为什么不让我去见他们?”班察巴那看着小方握紧他右臂的手,直到小方放开他才回答:“‘阳光’受了极大的惊吓,需要好好休养,你暂时最好不要见她。”“这是她的意思,还是你的意思?”小方又开始激动。“不管是谁的意思都一样,大家都是为了她好。”班察巴那道:“她若见到你,难免会引起一些悲痛的回忆,情绪就很不容易恢复平静了。”——吕三是用什么法子折磨她的?竟让她受到这么大的创伤?小方的心在刺痛。“我明白。”他说,“是我害了她,如果她永不再见到我,对她只有好处。”班察巴那居然同意他的话。他说的本来就是事实,比针尖箭链刀锋更伤人的事实。小方握紧双手,过了很久才问:“可是我母亲呢?难道我也不该去见她?”他嘶声问:“难道你也怕我伤害到她?”“你应该去见你的母亲,只不过……”班察巴那站起来,面对风沙吹打的窗户,“只不过你永远再也见不到她了。”小方仿佛又想跳起来,可是他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骨节都已在这一刹那间冰冷僵硬:“是吕三杀了她?”他的声音听来如布帛被撕裂:“是不是吕三?”“是不是吕三都一样。”班察巴那道,“每个人都难免会一死,对一个受尽折磨的人来说,只有死才是真正的安息。”他说的也是事实,可是他说得实在太残酷。小方忍不住要扑过去,挥拳痛击他那张从无表情的脸。但是他实在没有锗,小方也知道他没有错。班察巴那又接着说:“我知道你还想见一个人,但是你也不能再见到她了。”他说的当然是苏苏。“我为什么不能再见她?”小方又问:“难道她也死了?”“她没有死。”班察巴那道,“如果她死了,对你反而好些。”“为什么?”“因为她是吕三的女人,她那样对你,只不过要替吕三讨回一个儿子。”酒在樽中,泪呢?没有泪。连血都已冷透干透,哪里还有泪?小方看着酒已被喝干的空杯,只觉得自己这个人也像是这个空杯一样,什么都没有了。班察巴那说的绝对都是事实,虽然他说的一次比一次残酷,但事实却是永远无法改变的。“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跟你一样,都为父母妻子朋友亲人,都要忍受生离死别的痛苦!”班察巴那道:“只不过有些人能撑得下去,有些人撑不下去而已。”他凝视小方,眼中忽然也露出和吕三提起“噶尔渡金鱼”时同样炽热的表情!“一个人如果要达到某一个目标,想做到他想做的事,就得撑下去。”他说,“不管要他忍受多大的痛苦,不管要他牺牲什么,他都得撑下去的。”——他的目标是什么?他想做的是什么事?小方没有问这些,他只问班察巴那:“你能不能撑得下去?”“我能。”班察巴那说话的口气,就像是用利刃截断钢钉。“我一定要撑下去!”他说,“跟着我的那些人,也一定要陪我撑下去,但是你……”他忽然问小方:“你为什么还不回江南?”小方的心又开始刺痛,这次是被班察巴那刺伤的。“你为什么要我回江南?”他反问,“你认为我没有法子陪你撑下去?”班察巴那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淡淡他说:“你是个好人,所以你应该回江南。”他不让小方再问“为什么”。他的声音冷淡如冰雪溶化成的泉水:”因为江南也是个好地方,一个人生长在多水多情的江南,总是比较温柔多情些!”他冷冷地说:“这里却是一片无情的大地,这里的人还比你想象中更冷酷无情。这里的生活你永远都无法适应,这里也不再有你值得留恋的地方。”他又问小方,“你为什么不回去?”窗外风声呼啸。江南没有这样的风,这种风刮在身上,就好像是刀刮一样。班察巴那说的话,也像是这种风。小方的眼睛仿佛被风沙吹得张不开了,但是他却忽然站了起来。他尽量让自己站得笔直。“我回去。”他说:“我当然是要回去。”小方佩剑走出去时,加答已备好马在等他,剑是他自己的“魔眼”,马是他自己的“赤犬”。他所失去的,现在又已重新得回。他带着这柄剑,骑着这匹马,来到这地方,现在他又将佩剑策马而返。这一片大地虽然冷酷无情,但是他还活着。他是不是已经应该很愉快满足?是不是真的已得回他所失去的一切?又有谁知道他真正失去的是什么?加答将缰绳交在他手里,默默地看着他,仿佛有很多话要说,却只说了一句话,三个字。“你瘦了。”他说。小方也沉默了很久才回答道:“是的,我瘦了!”两个人谁也没有再开口,说完了这句话,小方就跃上了马鞍。夜色已临,风更急,大地一片黑暗。他跃上马鞍时,加答的人已经消失在黑暗里,只剩下了一个淡淡的背影,看来仿佛又衰弱又疲倦。他很想告诉加答:“你也瘦了。”但是这时候“赤大”已长嘶扬蹄,冲入了无边无际的急风和夜色里。它的嘶声中仿佛充满了欢愉,因为它虽然是匹好马,毕竟是一一匹马,还不能了解人间寂寞孤独悲伤愁苦。也因为它虽然只不过是一匹马,却还是没有忘记;日主对它的恩情。“想不到你居然还认得我。”小方伏下身,紧紧抱住了马头,不管怎么样,他在这世界上毕竟还有一个朋友,永不相弃的朋友。——只要是真正的朋友,就算是一匹马又何妨?江南仍遥远,遥远如梦,漫漫的长夜刚开始。这时连那一·点淡淡的背影都已消失,可是远方却已有一点星光亮起。大地虽无情,星光却温柔而明亮。江南的星光也是这样子的。——你是个好人,但是你太软弱,像你这种人,对我根本没有用。——现在你对吕三都没有用了,他随时都可以除去你,我也不必再费力保护一个没有用的人,所以你最好走。这些话,班察巴哪并没有说出来,也不必说出来。小方自己很清楚自己在别人心目中是什么份量。班察巴那一直对他不错,可是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知道他们绝不会成为朋友,班察巴那从未将他当作朋友。因为班察巴那根本就看不起他。除了卜鹰外,班察巴那这一生中很可能从未将别人看在眼里。——卜鹰,你在哪里?长亭复短亭,何处是归程?江南犹远在万水千山之外,但是小方并没有急着赶路,他并不想赶到江南去留春天。——回去了又如何?春天又有谁能留得住?远山的积雪仍未溶化,道路上却己泥泞满途。前面虽然已有市镇在望,天色却已很暗了。一个看来虽不健壮却很有力气的年青人,推着辆独轮车在前面走。车上一边坐着他的妻子和女儿,一边堆着破;日的箱笼包袱,妻子看着在泥泞中艰苦推车的丈夫,眼中充满着柔情与怜惜。这种独轮车在这里很少见,这对夫妻无疑是从远方来的,很可能就是从江南来的,想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来,用自己的劳力换取新的生活。他们还年青,他们不怕吃苦,他们还有年青人独有的理想和抱负。小方骑着马从后面赶过他们时,刚巧听见妻子在问丈夫:“侬阿要息一息?”“唔没关系。”丈夫关心的并不是自己,只问他妻子:“侬格仔着了晤没?”他们说的正是道地的江南乡白,乡音入耳,小方心里立刻充满了温暖。他几乎忍不住要停下来,问问他们江南的消息,问问他们是不是需要帮助。但他没有停下来。他心里忽然有一种奇怪而可怕的想法。——这对夫妻说不定也是吕三属下的杀手,丈夫的独轮车把里很可能藏着致命的兵刃,妻子抱着女儿的手里也很可能随时都有致命的暗器打出来,将他射杀在马蹄前。只有疑心病最重的人才会有这种想法,无论看见什么人都要提防一着。。小方本来绝不是这种人。但是经过那么多次可怕的事件之后,他已不能不特别小心谨慎。所以他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回头,他只想喝一杯只能解渴却不会醉的青棵酒。这个市镇是个极繁荣的市镇,小方到达这市镇时已经是万家灯火。入镇的大道旁,有一家小酒铺,是他看见的第一家酒铺,也是每个要入镇的人必经之处。两杯淡淡的青棵酒喝下去,小方忽然觉得自己刚才那种可怕的想法很可笑。——如果那对夫妻真是吕三派来刺杀他的人,刚才已经有很好的机会出手。小方忽然觉得有点后悔了,在这个远离故乡千万里的地方,能遇见一个从故乡来的人绝不是件容易事。他选择这家小酒铺,也许就因为他想在这里等他们来,纵然听不到故乡的消息,能听一听乡音也是好的。他没有等到他们。这条路根本没有岔路,那对夫妻明明是往这市镇来的。他们走得虽然很慢,可是小方计算脚程,他们早已该入镇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来。身在异乡为异客,对故乡人总难免有种除了浪子外别人绝对无法了解的微妙感情。小方虽不认得那对夫妻,却已经在为他们担心了。——他们为什么还没有到?是不是有了什么意外?——是不是因为那个已经跋涉过千山万水的丈夫终于不支倒下,还是因为那个可爱的小女儿有了急病?小方决定再等片刻,如果他们还不来,就沿着来路回去看看究竟。他又等了半个时辰,却还是没有看见他们的影子。路上的行人已经很少了,因为平常人在这种时候已经很难分辨路途。小方不是平常人,他的眼力远比平常人好得多了。他没有看见那对夫妻,却看见了一个单身的女子,骑着匹青骡迎面而来。天色虽然已暗,他还是可以看得出这女人不但很年轻漂亮,而且风姿极美。她看来最多也只不过十六七岁,穿着件青布短棉袄,侧着身子坐在鞍上,用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拢住头发,看见小方时,仿佛笑了笑,又仿佛没有笑。一匹马一条骡很快就交错而过,小方并没有看得十分清楚,却觉得这个女孩子仿佛见过,又偏偏记不清是在哪里见过。——她不是波娃,不是苏苏,不是“阳光”,也不是曾经在江南和小方有过一段旧情的那些女人。——她是谁呢?小方没有再去想,也没有特别关心。一个没有根的浪子,本来就时常会遇到一些似曾相识的女人。倦鸟已入林,旅人已投宿,这条本来已经很安静的道路却忽然不安静了。道路的前面忽然有骚动的人声传过来,其中仿佛还有孩子在啼哭。再往前走一段路,就可以看见路旁有灯光闪动,也可以听见有人用充满惊慌恐惧与愤怒的声音说道:“谁这么狠心?是谁?”人声嘈杂,说话的不止一个,小方并没有听清楚他们说的是什么。但是他心里已经有了种不祥的预感,仿佛已经看到那对从江南来的青年夫妻倒在血泊中。这对夫妻果然已经倒了下去,倒在路旁,身体四肢虽然还没有完全冷透,呼吸心跳却早已停止了。路旁停着一辆驴车、两匹瘦马,六七个迟归的旅人围在他们的尸体旁,他们的小女儿已经被其中一个好心人抱起来,用一块冰糖止住了她的啼哭。她哭,只不过因为受了惊吓,并不是因为悲伤的缘故。因为她还大小,还不懂得生离死别的悲痛,还不知道她的父母已经遭了毒手,所以现在只要用一块冰糖就可以让她不哭了。可是等到若干年之后,她只要再想起这件事,半夜里都会哭醒的。那时就算将世上所有的冰糖都堆到她面前,也没法子让她不哭服。——一个人如果“无知”,就没有痛苦,没有悲哀。——但是“无知”的本身岂非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与悲哀?地上没有血,他们的尸体上也没有,谁也不知道这对年青的夫妇怎么会忽然倒毙在路旁。直到小方分开人丛走进去,借过一个人手里提着的灯笼,才看见他们胸口衣襟上的一点血迹。致命的伤口就在他们的心口上,是剑锋刺出的伤口,一刺就已致命。这一剑不但刺得干净利落,而且准确有效。但是血流得并不多,伤口也不深。——一剑刺出,算准了必可致命,就绝不再多用一分力气。这是多么精确的剑法,多么可怕!小方忽然想起了传说中的两位奇人——西门吹雪和“中原一点红”。“中原一点红”是楚留香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个时代最可怕的刺客,也是那时最可怕的剑客,“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他一剑刺出也绝不肯多用一分力气,但却绝对准确有效。西门吹雪是陆小风最尊敬的朋友,也是陆小凤最畏惧的对手
第二十八章斗智

能够让陆小凤尊敬畏惧却不容易,有很多人都认为西门吹雪的剑术已经超越了“中原一点红”,已经到达剑术的巅峰,到达了“无人、无我、无情、无剑”的最高境界。只有到达了这种境界的人,才能将剑上的力量控制得如此精确。可是能够到达这种境界的人绝对不多,到达这种境界后,也就绝对不肯随便杀人了。如果你不配让他拔剑,就算跪下去求他,他也绝不肯伤你毫发。这次杀人的是谁?一个已经到达巅峰的剑客,又怎么会对一双平凡劳苦的夫妇出手?没有人看见这对夫妇是怎么死的?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更没有人能懂得致命的这一剑是怎样精确可怕。所以有很多人都在问小方。“他们是谁?你是谁?你是不是认得他们?”小方本来也有很多事想问这些人的,却没有问,因为他忽然又发现一件奇怪的事,他忽然发现这个本来坐在独轮车上,抱着女儿的妇人,仿佛也似曾相识。两个没有根的人,在酒后微醺时,在寂寞失意时,在很想找个人倾诉自己的感触的时候,偶然间相聚又分手。过了很久之后,他们又在偶然间相遇,彼此间都觉得似曾相识,也许只不过匆匆一瞥,也许互相淡淡的一笑,然后又分手了,因为他们情愿将昔日那一点淡淡的情怀留在心底。一点淡淡的感情,一点淡淡的哀伤,多么潇洒,多么美丽。但是小方现在却绝对没有这种感情,并不是因为这个他觉得似曾相识的女人已经死了,而是因为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那种微妙的情慷。他已经完全想不起这个女人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过的,就正如他也想不起刚才那个骑着青骡走过的少女是谁了。可是就在他已准备不再去想的时候,他忽然想了起来。因为他忽然看到了这个女人的脚。在男女之间的关系中,“脚”绝不能算是重要的一环,但却有很多男人都很注意女人的脚。其实小方并没有看见这个女人的脚,只不过看见她脚上穿的鞋子。她穿的衣裳很朴素很平凡,一件用廉价花布做成的短袄,一条刚好可以盖住脚的青布长裙。现在她已倒在地上,所以她的脚才露了出来。她脚上穿的是只靴子,很精致很小巧的靴子,只要是略有江湖经验的人,就可以看出这种靴子里有一块三角形的钢铁,藏在靴子的尖上。这种靴于就叫做“剑靴”。就好像藏在袖中的箭一样,这种靴子也是种致命的武器。穿这种靴的女人,通常都练过连环鸳鸯飞脚一类武功。小方忽然想起这个女人就是那天在糕饼店里忽然飞起一脚踢碎那年青伙计咽喉的辫子姑娘。虽然她今天没有梳辫子,装束打扮都比那天看来老气得多。小方却还是相信自己绝对没有看错。——所以这对夫妻绝对不是从江南来的,是班察巴那派来的。——他们当然不是真的夫妻,只不过想利用这种形式来掩护自己的行动而已。———对从异乡来的年青夫妻,带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这利形式无疑是种最好的掩护。——他们这种人的行动任务,通常都是要杀人的。这几点都是无庸置疑的!问题是:一一他们要杀的人是谁?——如果他们要杀的是小方,他们刚才为什么不出手?——他们刚才明明已经有很好的机会,像他们这种受过严格而良好训练的杀手,他们应该知道良机一失永不再来。这问题最好的答案是:——他们要杀的不是小方,当然绝对不是小方,因为班察巴那虽然不是小方的朋友,也不是小方的仇敌,绝对不是。——那么他们要杀的是谁?杀他们的是谁?——他们都是班察巴那秘密训练出来的杀手,不到万不得已时,班察巴那绝不会派他们出来杀人的。——所以他们这次任务无疑是绝对机密绝对必要的,他们要杀的无疑是班察巴那一定要置之于死地的人。——班察巴那的朋友虽然不多,仇敌也不多,在这么样一个虽然繁荣却极平凡的边陲小镇,怎么会有他不惜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来刺杀的人?——这个人是谁?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在这个虽然繁荣却极平凡的小镇里,怎么会有这种能对班察巴那属下久经训练的杀手一剑刺杀于道旁的剑客?寒夜,逆旅,孤灯。灯下有酒,浊酒,未饮的酒,小方在灯下。还有很多问题要去想,很多他必须去想的问题,可是他没有去想。他想在是一件和这问题完全没有关系的事,一个和这些问题完全没有关连的人。他正在想的是那个最多只不过有十六七岁、穿着件青布短棉袄、骑着匹青骡从他对面走过去的单身女孩子。那个他仿佛觉得似曾相识却又好像从未见过的女孩子。他确信自己绝对不会看错。那个女孩子绝对没有跟他有过一点关系一点旧情,但是他偏偏忽然想到。他虽然很想去想其他一些值得他去想的事,但是他想到的却偏偏总是那个侧坐在青骡上,那个风姿极美的仿佛在笑又仿佛没有笑的女孩子。——为什么呢?是笑了还是没有笑?如果是笑,又为什么要笑?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的男人笑?如果不是笑,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的男人似笑而非笑?如果他们真的相识,她为什么笑了又不笑?不笑而又笑?寒夜已将尽,昏灯已将残,浊酒已尽,沉睡的旅人已将醒,未睡的旅人早已该睡。小方已倦。“波”的一声响,轻轻、轻轻的一声响,灯花散,灯灭了。油灯还没有燃起,天还没有亮,寒冷孤独寂寞窄小污浊廉价的逆旅斗室,忽然变得更寒冷更黑暗。小方躺在黑暗处,躺在冰冷的床上,忽然听到了一声响,轻轻、轻轻的一声响,就像是灯残灯灭时那么轻的一声响。他没有听见别的声音,他甚至都看不见,但是,他身上每一”卜有感觉的地方每一个有感觉的肌肉每一根有感觉的神经都忽然抽紧。因为他忽然感觉到一股杀气。杀气是抓不住摸不到听不见也看不见的。只有杀人无算的人和杀人无算的利器才会有这种杀气。只有杀人无算的人带着这种杀人无算的利器要杀人时才会有这种杀气。只有小方这种人才会感到这种杀气。他全身的肌肉虽然都已抽紧,但是他一下子就从那一张冰冷坚硬的木板床上跃起。就在他身子如同鲤鱼在黄河逆流中打挺般跃起时,他才看见了那一道本来可将他刺杀在床上的剑光。如果他不是小方。如果他未曾有过那些可怕而又可贵的经验。如果他没有感觉到那股杀气。那么他一定也会像那对被人刺杀在道旁的年青夫妻一样,现在也已被刺杀在床上。剑光一闪,剑声一响。剑没有声音,小方听到的剑声,是剑锋刺穿床板的声音。他听到这一声响时,剑锋已经刺穿了木板。现在剑锋刺穿的地方,本来就是他的心脏,可是现在剑锋刺穿的只不过是一块木板。——不管这把剑是一把什么样的剑,这把剑一定在一个人的手上。——不管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这个人一定还在床边。小方身于有如鲤鱼打挺般跃起,全身上下每根肌肉每一分力气都已被充分运用发挥。他的身子忽然又一翻,然后就直扑下去,向一个他算准该有人的地方扑下去。他没有算错。他抓住了一个人。剑锋还在床板间,剑柄还在人手。所以小方抓住了这个人。这个人被小方抓住一扑,这个人倒下,小方抓住这个人,所以小方也倒下。两个人都倒在地上,同样都倒在地上,可是两个人的感觉绝对不一样。为什么呢?被小方扑倒的这个人,本来以为必可一剑将小方刺杀的人,现在却反而被小方扑倒,心里一定会觉得非常惊讶恐惧和失望。小方的感觉更惊讶。因为他忽然发现被他扑倒抓住抱住的人,居然是个女人。一个非常香非常软非常娇小的女人。他看不见这个女人,看不见这个女人穿的是什么衣服,看不见这个女人长的是什么样,但是他看见了这个女人的眼睛。一双发亮的眼睛。一双他觉得仿佛曾经看过的眼睛。两个人都有眼睛,两个人的眼睛都瞪得很大,你瞪着我,我瞪着你。小方确信自己一定见过这个女人,一定见过这双眼睛,却又偏偏想不起是在什么时候见过,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你是谁?”小方问,“为什么要杀我?”这个女人忽然笑了,笑得很奇怪,笑得很甜。“你居然想不起我是谁?”她吃吃地笑着说,“你真不是人,你是个王八蛋。”就在她笑得最甜的时候,她手里又有一件致命的武器到了小方的咽喉间。每个女人都有手。女人有很多种,女人的手有很多种。有些很聪明的女人,却偏偏长了双笨手。有些女人很秀气,却偏偏长了双粗手。这个女人不但美,而且很干净,穿的衣服就好像刚从裁缝手里拿回来的,头发也无疑刚经过精心梳理,甚至连鞋底上都看不到泥。奇怪的是,她指甲里却有泥。她手里捏住的是一条小虫,一条黑色的小虫。她用两根手指的指尖捏住这条小虫,把这条小虫放在小方的喉结上。“你知不知道这个是什么?”她问小方。这个问题小方根本不必回答,也懒得回答,就算只有三岁大的孩子也知道这是一条小虫。这个人却说道:“如果你以为这只不过是一条虫,你就完全错了。”“哦?”小方问,“这难道不是一条虫?”抓虫的女孩子笑了:“这当然是一条虫,就算是笨蛋也应该看得出这是一条虫,只不过虫也有很多种。”“你这条虫是哪一,种?”“是会吃人的那一一种。”这个女孩子说,“只要我一放手,它就会钻入你的咽喉,钻进你的血管里,钻进你的骨头,把你这个人的脑浆骨髓和血全部吸干。”她又笑了笑:“人吃鸟,鸟吃虫,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虫有时候也会吃人的。”小方也笑了,因为他已经想起这个女孩子是谁了。在拉萨,在那神秘庄严的古寺中,在那自从远古以来就不知迷惑了多少人的幽秘灯光下;在那已被信徒们的烟火熏黑了的青石神龛前,带他去看那魔女吸吮人脑的壁画、逼他在画前立誓的就是她。在拉萨,带他去那神秘的鸟屋、去见独孤痴的也是她。那时她是个满身泥的脏男孩。现在她是个又干净又漂亮、只不过指甲里有点泥的小美人。这两个人本来绝不可能是一个人,可是小方相信自己这次也绝对不会看错。“我认得你。”小方说,“我已经认出你来了。”“你当然应该认得我。”这个女孩子连一点否认的意思也没有,“如果你不认得我,你不但是个王八蛋,简直是一条猪,死猪。”她在笑,好像是一个小女孩在跟一个很要好的小男孩开玩笑。但是她的眼睛里却完全没有笑意,连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刚才我说过只要我一放手,这条小虫立刻就可以把你吸成个人干。”她问小方,“你信不信?”“我信”“你想不想要我放手?”“不想。”“那么你就先放开我。”这个女孩子用光滑柔软的下巴轻轻磨擦着小方扼着她咽喉的手,“这样做,很不舒服。”小方也在笑,因为他不但已经认出了这个女孩子是谁了,而且有很多本来想不通的事情,现在也已经想通了。——这个女孩子在附近,独孤痴无疑也在附近。——独孤痴是班察巴那的对头,很可能就是班察巴那认为最可怕的对头。——那个穿剑靴的女人,无疑就是班察巴那派出来刺探独孤痴行踪的人。——不是刺杀,是刺探,因为班察巴那派出来刺探独孤痴绝不是件容易事。——纵然只不过是刺探,却被刺杀在这个女孩子的剑下。杀人的利剑已被击落,致命的毒虫却仍在她手里。小方仍在笑,这个女孩子却不笑了,用一双发亮的大眼睛瞪着小方:“我刚才说的话你听清楚了没有?”“我听清楚了。”小方说,“听得很清楚。”“你放不放开我?”“不放。”这个女孩子眼睛里露出了尖钉般的光,狠狠地盯着小方,狠狠地问小方:“你想死?”“不想。”“那么你为什么不放?”女孩子问。“因为三点原因。”小方说,“第一,你是来杀我的,我不放手,最多两个人一起死。在我变成*人干之前,你的脖子也断了。如果我放手,你一定也会放手,那么你的脖子不会断,我却变成*人干了。”“合理。”“第二,”小方说,“现在你好像是在威胁我,碰巧我刚好是不喜欢被人威胁的人。”“第三呢?”“没有第三了。”小方答道,“不管对什么人说,有这两点原因都已经足够了。”这个女孩子又笑了。“难怪别人都说你是要命的小方。”她看着小方,“你实在真是很要命。”说完了这句话,她忽然做了件很出人意料之外的事,她忽然把手里这条小虫捏死。无论谁能够做出件让别人觉得出乎意料的事,通常都会觉得很愉快得意。这个女孩子也不例外。她看着小方,笑得愉快极了。“我相信你一定想不到,为什么我非但没有把这条小虫放在你的喉结上,反而把它捏死。”小方的确想不到。这个女孩子也没有让小方费心去想,她自己说出了她为的是什么:“因为就算我要杀你,也是用我的剑,不是用这条小虫。”她挺起胸,傲然道:“我是剑客,剑客要杀人,就应该用他的剑。”小方不能不承认这一点,也不能不承认她已经可以算是剑客。无论谁能够使用出那种精确有效的剑法,刺人的要害,取人的性命于刹那间,都已经绝对可以算是一位剑客,一流的剑客,可是现在这位一流的剑客忽然就像是个小女孩一样吃吃地笑了起来。“何况这条小虫只不过是我刚从地上捉到的,如果把它放在你的喉结上,最多只不过会觉得有点痒,最多只不过会吓一跳而已。”这次小方没有想到。被人愚弄绝不是件好笑的事,至少他自己不会觉得很好笑。这个女孩子又说:“其实我也并不是真的想杀你,只不过想用你试试我的剑而已,试试我能不能杀得了你。”小方冷冷的地看着她,问她:“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试过了?”“嗯。”“你能不能杀得了我?”“好像杀不了。”“你想不想让我来试试?”“试什么?”“试试我是不是能杀得了你。”“不想!”这个女孩子叫了起来,“我一点都不想!”这次小方又笑了。可是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他忽然也做了件很出人意料之外的事。他忽然放开了捏住她脖于的手,用力打了她三下屁股。这个女孩子又叫了起来,叫的声音更大:“你为什么要打我?”“你要杀我,我为什么不能打你?”“你怎么能打我这个地方?”“如果你是个淑女,我当然不能打你这个地方。如果你是位剑客,我当然更不能打你。”小方说,“你在我眼里看来只可惜还是那个满身泥巴、流着鼻涕玩小虫的脏小孩。”他又重重的地打了她一下:“你走吧。”这次她也没有笑。一个成熟的女孩子,一位已经能拔剑杀人于刹那间的剑客,居然还被人看成个流鼻涕的小孩,这种事就算有人觉得可笑,她自己也笑不出来。可是她也没有走。她忽然跳了起来,凌空飞跃,凌空翻身,凌空出手,拔起了床板间的剑。她落地时剑已在手。有剑在手,她的神情态度气势笑容都已完全改变。小方忽然又想起了卜鹰。在一个更深入静的晚上,在酒后微醇时,卜鹰忽然对他说了句让人很难听得懂的话。“剑客的剑,有时候就像是钱一样。”卜鹰说:“在某些方面来说几乎完全一样。”“像钱?”小方也不懂,“剑客的剑怎么会像是钱呢?”“一位剑客手里是不是有剑,就好像一个人手里是不是有钱一。样,往往可以改变他们的一切。”这句话说的还是不够透彻,所以卜鹰又解释道,“如果一位剑客手里没有剑,一个人身边没有钱,一口空米袋里没有米,都是一样站不起来的。”小方明白了卜鹰的意思,至今没有忘记。现在这个女孩已经站起来,她的态度忽然就已变得非常沉稳冷酷镇定。“刚才你确实有机会能杀我,只是现在已经不同了。”她说:“刚才我失手并不是因为我的剑法不如你,现在你还想不想再试一试?”小方的剑不在身上,在床上,可是他一伸手就可以拿出他的剑。自从他再次得回这柄剑之后,他就未将这柄剑留在他伸手拿不到的地方。这个女孩子盯着他的手:“我给你机会让你拔剑。”是拔剑,还是不拔?这不过是转念之间的事,在一刹那间就要下决定了。在这一刹那间,小方没有下决定,却想起了很多奇怪的问题。他问自己:——如果是卜鹰,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拔剑?他给自己的回答是:~一不会。因为这个女孩子还不能让卜鹰拔剑,也还不配。小方又问自己:——如果是班察巴那,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拔剑?他给自己的答案也是否定的:——不会。因为如果真的是班察巴那在这里,这个女孩子早就已经是个死人了,班察巴那根本用不着拔剑,她就已经是个死人了。——班察巴那杀人时又何必由自己拔剑?小方不是班察巴那,也不是卜鹰。他拔剑,慢慢地伸手拔剑。他的对手用一种很奇怪的脸色看着他拔出他的“鹰眼”,居然没有出。双剑相击,必有火花迸出。——两个倚剑为命的人仗剑相对时,其间必有剑气、杀气。可是他们之间没有。小方有剑在手。但是他的手中虽然有剑,心中却无剑,眼中也没有。“你要我拔剑,你想用剑来试我。”他问她,“你为什么还不出手?”
第二十九章交易

这个女孩子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看着自己手里的剑,过了半天才说:“我七岁的时候先父就曾经告诉过我,如果我想学剑,就一定要记住,剑是杀人的利器,也是凶器,不到必要时,千万不可轻易拔剑。如果你手里的剑已出鞘,就算你不想杀人,别人也会因此杀你。”“他说的很有道理。”小方同意,“一个轻易拔剑的人,绝不是个善于用剑的人。”“现在我掌中的剑已出鞘,本来当然是准备出手的。”这个女孩子说:“可惜现在我却偏偏不能出手了。”“为什么?”小方问她。她还是没有说她为什么不能出手,也不必再说,因为这时候她已经出手了。在这生死呼吸间的一刹那,小方忽然又想起了一些他本来不该去想的事。他又想起了卜鹰。就在那人夜深人静凉如水的晚上,卜鹰还说过一些让他永难忘记的话。“剑客手里的剑,有时也像是赌徒手里的赌注,”卜鹰说:“一个真正的赌徒是绝不轻易下注的,如果他要下注,不但要下得准、下得狠,而且一定还要忍。”忍就是等,等最好的机会。卜鹰又说:“别人认为你不会出手的时候,通常就是你最好的机会。”这个女孩子无疑也听她父亲说过同样的话,而且也跟小方一样牢记在心。她已经让小方认为她不会出手了,所以她一直等到这一刻才出手。静如泰山,动如脱兔,不发则已,一发必中。这也是剑客的原则。一剑出手,就应该是致命的一剑,刺的必定是对方的要害,一定带着种极霸道的杀气。她刺出的这一剑却不是这样子。她的出手又快又准,她的剑法不但变化奇诡而且绝对有效。但是她的出手却不够狠,剑法也不够狠。小方虽然从未见过独孤痴的剑法,也从未见过他出手,但是小方也可以想象得到。只要看见过独孤痴的人,大概都可以想象得到他的剑法和出手是什么样子的。——能看到他出手的人当然不多,因为看见过的人都已死在他的剑下。这个女孩子既然能将班察巴那属下的杀手一剑刺杀,她的剑法无疑已得到独孤痴剑法中的精髓,可是她这一剑刺出却一点都不像是这样子。小方已经觉得有点奇怪了。更奇怪的是,她一剑刺出之后,忽然又住手。“现在你是不是已看出来刚才我为什么不能出手?”她问小方。小方没有反应。她又说:“我学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如果我要杀你,我的剑法才有效果。”小方反问她:“刚才你不想杀我?”“我本来是想杀你,用你的命来祭我的剑。”她说:“可是刚才我已经改变了主意。”。“为什么?”“因为我想跟你做个交易。”“交易?”小方问,“什么交易?”第三十章试剑

“是的。”大年说,“这个人最近好像忽然变得特别喜欢干净,每天都要洗好几次冷水澡。”小燕忽然笑了笑,笑得仿佛有点神秘:“男人洗冷水澡不一定是为了爱干净。”大年瞪着眼问:“不是为了爱干净是为了什么?”“你还是个小孩子,你不会懂的。”小燕说,“大人的事,你最好不要多问。”她捏死了手里的小虫,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忽然问大年:“你看他最近有没有什么跟以前不一样的地方?”“好像有一点。”大年又眨了眨眼,“最近他脾气好像变得特别暴躁,精神却好像比以前差了,眼睛总是红红的,就好像晚上从来都不睡觉一样。”“今天他有没有问起我?”“最近这一个月,他只要一见到我,第一句活就会问我见到你没有。”大年道,“今天他还说一定要你去见他,因为他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要见你。”他忽然笑了笑:“看他的样子,就好像如果看不见你就马上会死掉。”小燕也笑了,笑得又神秘又愉快。大年忍不住问她:“你知不知道他有什么事找你?”“我知道。”小燕微笑,“我当然知道。”“如果你不去,他是不是真的会死掉?”“就算不死,一定也很难过。”小燕笑得仿佛更愉快,“我想他最近的日子一定很难过,一天比一天难过,难过得要命。”她笑得的确很愉快,可是谁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就在她笑得最愉快时,她的脸却红了。——一个女孩子通常都只有在心动时才会变得这么红。——她既然从来不动心,她的脸为什么会红成这样子?大年又在问:“你要不要去见他?”“我要去。”“什么时候去?”“今天就去。”小燕嫣红的脸上血色忽然消褪,“现在就去!”她忽然掠上树梢,从一根横枝上摘下一柄剑。等她再跃下来时,她的脸色已苍白如纸,就好像件作们用来盖在死人脸上的那种桑皮纸。大年吃惊地看着她,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看见过一个人的脸在瞬息问有那么大的变化。他的胆子一向不小,可是现在却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好像生怕他的老大会拔出剑来,一剑刺入他的胸膛咽喉。他害怕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只有要杀人的人,才会有他老大现在这样的脸色。他没有逃走,只因为他知道老大要杀的人不是他,但是他也想不到他的老大会杀小方。他一直认为他们是朋友,很好的朋友。小燕的手紧握剑柄,冷冷地看着他,忽然问:“你的腿为什么在发抖?”“我害怕。”大年说,在他们的老大面前,他从来不敢说谎。“你怕什么?”小燕又问,“怕我?”大年点头。他不能否认,也不敢否认。小燕忽然笑了笑,笑容中仿佛也带着种杀气:“你几时变得这么怕我的?”“刚才。”“为什么?”“因为……”大年吃吃他说,“因为你刚才看起来就好像要杀人的样子。”小燕又笑了笑:“现在我看起来难道就不像要杀人的样子了?”大年不敢再开口。小燕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叹了口气:“你走吧,最好快走,走得越远越好。”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大年已经跑了。他跑得并不快,因为他两条腿都已发软,连裤裆都已湿透。因为他忽然有了种又奇怪又可怕的感觉。他忽然发现他们的老大在刚才那一瞬间,很可能真的会拔出剑杀了他。直到大年跑出去很远之后,小燕才慢慢地放开她握剑的手。她的手心也湿了,湿淋淋的捏着满把冷汗。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在刚才那一瞬间,无论谁站在她面前,都可能被她刺杀在剑下。她练的本来就是杀人的剑法。最近这些日子来,她总是有种想要杀人的冲动,尤其在刚才那一瞬间,她心里的杀机和杀气已经直透剑锋。她知道她的剑法已经练成了,小方的剑法无疑也练成了。因为他们的情绪都同样焦躁,都有同样的冲动。正午。小燕没有去找小方。她的剑仍在鞘,她的人已到了山巅。这是座从来都没有人攀登过的荒山,根本没有路可以到达山巅。在一片原始密林后,一个幽静的山坡里,有一池清泉,正是小方屋后那道泉水的发源处。小燕常到这里来。只有这地方,才是完全属于她的。只有在这里,她才能自由自在地行动思想,随便她做什么想做什么,都不会有人来打扰她。她确信除了她之外从来没有人到这里来过。已经是秋天了,阳光照射下的泉水虽然有点暖意,却不是很冷。她一只脚伸下去,全身都会冷得轻轻发抖,一直从脚底抖人心底,就好像被一个薄情的情人用手捏住。她喜欢这种感觉。密林里有块岩石,岩石下藏着个包袱,是她藏在那里的,已经藏了很久,现在才拿出来。包袱里是她的衣服,从贴身的内衣到外面的衣裤都完备无缺,每一件都是崭新的,都是用纯丝做成的,温软而轻柔,就好像少女的皮肤。就好像她自己的皮肤。她把包袱里的衣服一件件拿出来,在池旁一块已经用池水洗干净的石头上一件件展平摊开,再用她的剑压住。然后她就脱下身上的衣服,解开了紧束在她前胸的布中,赤裸裸地跃入那一池又温暖又寒冷的泉水里,就好像忽然被一个又多情又无情的情人紧紧拥抱住。她的胸立刻坚挺,她的腿立刻绷紧。她喜欢这种感觉。她闭起眼睛,轻抚自己,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已经是个多么成熟的女人。泉水从这里流下去,流到小方的木屋后。她忽然想到小方现在很可能也在用这道泉水冲洗自己。她心里忽然又有了种无法形容的感觉,从她的心底一直刺激到她的脚底。午后。小方湿淋淋地从他木屋后的泉水中跃起,让冷飕飕的秋风把他人身吹干。在他少年时他就常用这种法子来抑制自己的情感,而且通常都很有效。但是现在等到他全身都已于透冷透后,他的心仍是火热的。——这是不是因为他已经练成了独孤痴的剑法,所以变得也像独孤痴一样,每隔一段日子,如果不杀人,精气就无法发泄。他没有仔细想过这一点。他不敢去想。只穿上条犊鼻裤,他就提起他的剑奔入他练剑的枫林。这片枫林也像山前的那片枫林一样,叶子都红了,红如火。红如血。小方拔剑,剑上的“魔眼”仿佛正在瞪着他,仿佛已看透了他的心,看出了久已隐藏在他心底却一直被抑制着的邪念。一这本来就是人类最原始的罪恶,你可以控制它,却无法将它消灭。小方一剑刺了出去,刺的是一棵树。树上已将凋落的木叶连一片都没有落下来,可是他的剑锋已刺入了树干。如果树也有心,无疑已被这一剑刺穿。如果他刺的是人,这一剑无疑是致命的一剑!他的手仍然紧握剑柄,手背上青筋一根根凸起,就像是一条条毒蛇。——他心里是不是也有条毒蛇盘旋在心底?他的剑还没有拔出来,就听见有人在为他拍手,他回过头,就看见了齐小燕。小燕斜倚在她身后的一棵树下,从树梢漏下的阳光,刚照上她的脸。“恭喜你。”她说,“你的剑法已经练成了。”小方慢慢地转过身,看着她。她的脸明艳清爽,身上穿着的衣服就像是皮肤般紧贴在她坚挺的胸膛和柔软的腰肢上。他不想这么样看她,可是他已经看见了一些他本来不该看的地方。他的眼睛里忽然露出种异样的表情,连呼吸都变粗了,过了很久才问:“你呢?你的剑法是不是也练成了?”小燕没有逃避他的目光,也没有逃避这问题。“是的。”她说,“我的剑法也可以算是练成了,因为你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给我。”她的回答不但直接干脆,而且说得很绝。小方尽量不让自己再去看那些一个女人本来不该让男人看见的地方。“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说。“你明白?”她问他,“你说我是什么意思?”“现在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你,你也没有什么可以教给我,所以我们的交易已结束。”交易结束,这种生活也已结束,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已断绝。小方尽量控制自己:“我找你来,就为了要告诉你,我已经准备走了。”“你不能走。”小燕道,“至少现在还不能走。”“为什么?”“因为我们还要去找独孤痴。”没有独孤痴,根本就没有这个交易,现在他们的交易虽然已结束,可是他们和独孤痴之间却仍然有笔帐要算清。“所以我们两个人之间最少要有一个人去找他。”小燕盯着小方,“也只能一个人去。”“为什么?”“因为我是我,你是你,我们要找他的原因本来就不一样。”小燕脸上的阳光已经照到别的地方去了,她的脸色苍白、声音冰冷。她冷冷地接着道:“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一点关系,我的事当然要我自己去解决,你不能代替我,我也不能代替你。”“是你去,还是我去?”“谁活着,谁就去。”“现在我们两个人好像还全都活着。”“可惜我们之间必定有个人活不长的。”小燕的瞳孔在收缩,“我看得出片刻后我们之间就有个人会死在这里。”“死的是谁?”“谁败了,谁就要死。”她盯着小方握剑的手:“你有剑,我也有。你已经练成了我的剑法,我也练成了你的剑法。”“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我们要比一比究竟是谁强谁弱的时候?”“是的。”“谁败了,谁就死?”“是的。”小燕道,“强者生,弱者死,这样是不是也很公平?”小方的回答也同样干脆:“是的,这样子的确公平极了。”剑光一闪,两柄剑都已拔出。他们练的虽然是同样的剑法,可是他们的性别不同、体质不同,智慧和想法也不同。他们使出的纵然是同样的招式,在他们出手的那一瞬间,也会有不同的变化。他们的生死胜负,就决定于那一瞬间。小燕忽然又问小方:“你有没有什么后事要交代给我?”“你呢?”小方反问。“我没有。”小燕居然笑了笑,“因为我不会死的。”“你有把握?”“我当然有。”小燕微笑,“否则我怎么会来?”小方想笑却笑不出,因为他自己实在连一点把握都没有。他的对手却对自己充满信心。在生死一瞬的决战中,信心无疑也是决定胜负的一大因素。小燕又在问他:“你自己知不知道你为什么必败无疑?”“不知道。”小方说“因为你是男人。”小燕的回答很奇怪。小方不懂,所以忍不住问:“就因为我是男人,所以我就必败?”“是的。”小燕说,“就是这样子的。”“为什么?”“因为你已经练过独孤痴的剑法。”小燕道,“我说过,他的剑法很绝,也很邪,每隔一段日子,一定要将精气渲泄,身心才能保持平稳稳定。”她故意叹了口气:“可是你的精气根本就没有发泄的地方,所以你最近已经渐渐变了,变得焦躁不安,就算一天冲十次冷水也没有用。”她又笑了笑。“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情绪都无法保持镇定,他能不能算是个可怕的对手?”小燕带着笑问,“他怎么能不败!”小方握剑的手又有青筋暴起,掌心已冒出了冷汗。他自己也已察觉到这一点。虽然他明知她这么说是为了要摧毁他的信心,却偏偏无法反驳。——如果一个人的信心已被摧毁,又怎么在这种生死决战中击败他的对手?小燕盯着他。“所以我才问你,你还有什么后事要交代?还有没有什么话要说?”“只有一句话。”小方沉思,后悔他说,“就算你能击败我,也必将死在独孤痴的剑下。”“为什么?”小方的回答也跟她刚才的说法同样奇怪。“因为你的女人!”他说,“就因为你是女人,所以你永远没有击败他的机会。”小燕也不懂,所以也忍不住要问:“为什么?”小方道:“因为他的剑法确实很绝,也很邪,我经过五个月后,就觉得有一股精气郁结。”他盯着他的对手。“可是你没有。”小方说,“因为你是女人,根本就无法得到他剑法中的精髓。”小燕的手圆润柔美,可是现在她握剑的手也有青筋暴起,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不见。“不管怎么样,我好歹都要去试一试。”她掌中的剑尖斜斜挑起,“所以现在我就要先用你来试一试我的剑!”这时天光已渐渐暗了,暗林中忽然有一道剑光斜斜飞起。剑风破空一响,木叶萧萧落下,剑气逼人眉睫。高手间的决战,通常都是最能吸引人的。在决战的过程中,那种惊心动魄的变化,出人意料的招式,总能使人看得心动神驰,如醉如痴。昔年西门吹雪与“白云城主”叶孤城约战于重阳之日紫禁之巅,三个月前就已传遍江湖,轰动九城。想看到这一类决战却不是件容易的事,大多数人都很难得到这种机会。其中招式间的变化,变化间的精妙处,可不是任何言语文字所能形容得出的。除非你能亲临其境,自己去体会,否则你就很难领略到其中的变化和刺激。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真正关心的并不是决战的过程,而是结局。没有人能看见小方和小燕这一战,也没有人知道这一战过程的刺激与变化,当然也没有人能描述得出。可是这一战的结局却无疑是每个人都关心的。——这一战究竟是谁胜谁负?——如果是小方败了,他是不是立刻就会死在那里?——如果是小方胜了:他会不会当时就将他的对手刺杀于剑下?小方的情绪很不稳定,出手当然也很难保持稳定。不但招式间的变化很难把握得恰到好处,运气换气也很难控制得自然流畅。可是这一战他胜了。因为他远比他的对手更有经验,也更有耐力和韧力。如果这一战能在数十招之内就决定出胜负,胜的无疑是齐小燕。但是他们之间强弱的距离并不大,谁也不能在数十招之间击败对方。所以这一点拖得很长,一百五十招之后,小方就知道自己胜了。一百五十招之后,小燕就知道自己要败了。她的气力已渐渐不继,招式运用变化间已渐渐力不从心。更重要的一点是,她心里已经有了个阴影。——就算你能击败我,也必将死在独孤痴剑下。她不能不承认这是事实。她真正要击败的并不是小方,而是独孤痴,所以她对这一战的胜负已经没有抱太大的热望。更重要的一点是,在这种压力的阴影下,她甚至已忘记败就是死!所以她败了。“挫”的一声,双剑相击。剑花如火般的四散飞激,小燕掌中的剑已脱手飞了出去,小方的剑已到了她咽喉间。直到剑锋上的剑气和寒意已刺入她的毛孔时,她才想起他们之间的约定。——谁败了,谁就死!就在这一瞬间,死亡的恐惧忽然像是只鬼手般攫住了她,扼住了她的咽喉,捏住了她的关节,占据了她的肉体和灵魂。她还年轻。她从来都不怕死。直到这一瞬间,她才真正了解到死亡是件多么可怕的事。人类对死亡的恐惧,本来就是人类所有的恐惧中最大最深切的一种——因为“死”就是所有一切事的终结,就是一无所有。这种心理上的恐惧竟使得齐小燕整个人的生理组织都起了种奇异的变化。她的舌,她的嘴腔,她的咽喉,忽然变得完全干燥。她的肌肉关节忽然变得僵硬麻木。她的瞳孔在收缩,毛孔也在收缩,所有控制分泌的组织都已失去控制。她的心跳与呼吸几乎已加快了一倍。更奇怪的是,就在这种变化发生时,她忽然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冲动。她的情欲忽然因为肌肉的收缩磨擦而火焰般燃烧起来。她身上穿的只不过是件皮肤般温软柔薄的衣服,连皮肤的战栗、肌肉的颤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她很想间小方:“你为什么还不杀了我?”她没有间,因为她已无法控制她喉头的肌肉和她的舌头。她没有间,也因为她忽然发现小方生理上也起了种又奇怪又可怕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得她的心跳得更快。她闭上了眼睛,不敢再看;她闭上眼睛时她的呼吸已变为呻吟,苍白的脸已红如桃花。这时候她已经知道小方不会杀她了,也知道小方要做什么。她已经感觉到小方炽热的呼吸和身子的压力。她无法推拒,也不想推拒。——但这些只因为她本来就已想到结果一定会是这样子的。她忽然放松了自己,放松了她的身体四肢,放松了所有的一切。因为她知道只有这样子才能得到解脱,一种几乎和“死亡”同样彻底的解脱。这一天是八月十五日,是齐小燕的生日。她是在中秋节生的,可是直到她已完全解脱后再张开眼睛时,她才想起这一天是她的生日,才想起这一天是中秋。因为她一张开眼睛,就看见了一轮明月,一轮比她在往昔任何一天晚上所看见过的明月都更圆更亮的明月。然后她才看见小方。小方在月下。月光清澈柔和平静稳定,他的人也一样。他已完全恢复平静,完全放松了自己,他的人仿佛已和大地明月融为一体。大地明月是永恒不变的,他这个人仿佛也接近永恒,接近那种平和安定永恒不变的境界。小燕很想告诉他:“现在你的剑法已经真正练成了。”她没有说,因为她忽然觉得眼中有一股泪水几乎已忍不住要夺眶而出。因为她虽然败了,虽然已经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击败独孤痴,永远无法到达剑术的巅峰。可是她已帮助一个男人突破了困境,到达了这种境界。她的身体已经有了这个男人的生命,他们的生命已经融为一体。他的胜利,就等于是她的。天色渐渐亮了,月光渐渐淡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轻轻地告诉小方:“你已经可以去找独孤痴了。”小方完全没有反应。她也不知道小方有没有听见她的话,可是她已经听见了一声鸡啼。就像是上次一样,听见了这声鸡啼,她就忽然跃起,就像是个听不得鸡啼见不得阳光的幽灵鬼女般忽然逃走,消失在灰灰暗暗迷迷蒙蒙的晓雾里。这一次小方没有让她逃走。小方也追了出去。第一声鸡啼响起时,就是独孤痴起床的时候。睡眠是任何人都不能缺少的,他也是人,可是即使在睡眠中他也要随时保持清醒。他睡的是张石板床,窄小冰冷坚硬,吃的食物简单精沥。他绝不容许自己有片刻安逸。这就是一个剑客的生活,远比任何一个苦行僧过得更苦,他却久已习惯了。他总认为无论你要获得任何一种荣耀,都必须付出痛苦的代价,必须不断地鞭挞自己。从来没有人知道他的剑法是怎么样练成的,他自己也从来不愿提起。那无疑是段辛酸惨痛的经历,其中也不知包含了多少血泪汗水。因为他既不是名门子弟,也没有显赫的家世,血泪和汗水就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现在他的剑法总算已练成。他一剑纵横,转战南北,从来也没有遇见过对手。直到他遇到了卜鹰。——卜鹰你在哪里?他赤裸裸地从床上坐起,就像是个僵尸突然自棺中复活。他苍白的脸上从无任何表情,这些日子来,除了他掌中有剑的时候,他这个人就好像又真的变成了僵尸。这就是他多年禁欲的结果,绝对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这是件多么痛苦的事,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一个人要使出多大的力量才能克制自己的情欲。窗外还是一片黑暗,大多数人都还在沉睡中。可是他知道,等他走出这屋子时,“小虫”一定已经在等着服侍他。每天早上,他都要“小虫”把他的全身上下擦洗干净,替他穿好衣服。因为他知道这个孩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要将他刺杀于剑下!他绝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可是他又需要这个孩子来鞭策激励他,他总认为就算最快的也需要一根鞭子才能跑得更快。这个孩子就是他的鞭子。所以他留下了他,却又不断地折磨他、羞侮他,让他在他面前永远都抬不起头来。
第三十一章剑痴情绝

——如果你每天都像奴隶般去服侍一个人,那么就连你自己都会觉得你是永远都胜不过这个人的。这就是独孤痴的想法,也是他的战略。一直到今天为止,他都认为自己这种战略是成功的。今天他走出去时,他的奴隶居然没有像平日那样在门外等着他。远处又有鸡啼响起,大地仍然一片黑暗,风吹在赤裸的身子上,冷如刀刮。独孤痴掌中有剑。他已经握起他的剑,他的剑总是在他一伸手就可以握起的地方。冷风如刀。他站在冷风中,直等到曙色已如尖刀般割裂黑暗时,才看见一个人飞掠而来。他认得出这个人的轻功身法,可是他看见的却不是那个流鼻涕玩小虫的孩子。他看见的是个女人,一个他已经有很久未曾看见到过的美丽女人。“你是谁?”他问这句话之后,就看出这个女人是谁了。如果你发现一个每天都像奴隶般服侍你的“孩子”竟是个这样的女人,而你又还像以前那么样赤裸裸地站在她面前时,你心里是什么感觉?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独孤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他还是静静地站在那里,脸上还是完全没有表情,只冷冷地说了句:“你来迟了。”“是的。”小燕的声音同样冷淡:“今天我是来迟了。”独孤痴没有再说话。每天他都用一种同样的姿势站在那里让“她”擦洗,今天他的姿势也没有变。小燕也和以前一样,提起了一桶水,慢慢地走过去,眼睛也还是和以前一样直视着他。唯一不同的是,今天他们之间多出了一个人。冰冷的手伸进冰冷的水桶,捞出了一块冷冷冰冰的布中。就在这时候,小方已经来了。她的手刚从水桶里拿出来,就被紧紧握住。小方的手快如毒蛇飞噬,眼神却是迟钝的,因愤怒而迟钝。他问小燕:“你赶回来就是为了做这种事?”“是。”小燕说:“我天天都在替他做这种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时候一天做两次。”“你为什么要替他做这种事?”“因为他要我替他做。”小燕说,“因为他故意要折磨我、侮辱我她没有说下去,她的声音已嘶哑,已渐渐无法控制自己。独孤痴看着他们,脸上忽然出现了几条怪异扭曲的皱纹。他已看出了他们的关系。他的脸忽然变得像是个破裂的白色面具。——这是不是因为他自觉受了欺骗,所以将自己本该得到的让给了别人。小方慢慢地转过头,盯着他。他们之间本来完全没有恩怨仇恨,可是现在小方的眼中已有怒火在燃烧。“从我第一眼看见你,我就知道我们两人之间必将有一个人要死在对方剑下。”小方说。独孤痴居然同意:“我也想到迟早总会有这一天的。”“你有没有想到过是什么时候?”“现在。”独孤痴道,“当然就是现在。”他淡淡地接着道,“现在你的掌中有剑,我也有。”就因为他掌中有剑,所以他的身子虽然完全赤裸,可是他的神态看来却像是个号角齐鸣时已披挂俱全准备上阵的将军。小方的瞳孔已经开始收缩。独孤疾忽然又问:“你有没有想到过死的是谁?”他不让小方开口,他自己回答了这问题:“死的是你!一定是你。”白色面具上的裂痕已经消失不见了,他的脸上又变得完全没有表情。“可是你不能死。”独孤痴接着道,“你还要去找“阳光”,去找卜鹰,去找吕三,你的恩怨纠缠都没有了断,你怎么死!”他的声音冰冷:“所以我断定你,今天一定不会出手,也不敢出手的。”阳光已穿破云层,小方的脸在阳光下看来,仿佛也变成了个白色的面具。现在已经到了他们必须决一生死胜负的时候,临阵脱逃这种事,是男子汉死也不肯做的。但是他却听见自己在说:“是的,我不能死。”他的声音连他自己听来都仿佛很遥远:“如果我没有把握杀死你,我就不能出手。”“你有没有把握杀死我?”独孤痴问。“没有。”小方道,“所以我今天的确不能出手。”说出了这句话,连小方自己都吃了一惊。在一年以前,这句活他是死也不肯说出来的,可是现在他已经变了。连他自己都发觉自己变了。小燕吃惊地看着他,脸色也变得苍白而愤怒。“你是不能出手,还是不敢?”“我不能,也不敢。”小燕忽然冲过去,把手里提着的一桶水从他的头上淋到脚下。小方没有动,就让自己这样湿淋淋地站着。小燕狠狠地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是不是人?”“我是人。”小方说,“就因为我是人,所以今天绝不能出手。”他的声音居然还能保持冷静:“因为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我也一样。”他还没有说完这句话,小燕已经一个耳光打在他脸上。但他却还是接着说下去。等他说完时,小燕已经走了,就像是只负了伤的燕子一样飞走了。小方还是没有动。独孤痴冷冷地看着他,忽然问:“你为什么不去追?”“她反正要回来的,我为什么要追?”“你知道她会回来?”“我知道。”小方的声音仍;日同样冷静,“我当然知道。”“她为什么一定会回来?”“因为她绝不会放过你的,就好像你绝不会放过我和卜鹰一样。”小方说:每个字他都说得很慢,因为他一定要先想一想怎么样才能把的意思表达得更明白。“命运就像条锁链,有时往往会将一些本来完全没有关系的人锁在一起。”小方说,“现在我们已经全都被锁住了。”“我们?”独孤痴间,“我们是些什么人?”“你、我、她、卜鹰。”小方说,“从现在起,不管你要到哪里去,我都会在你附近。”“为什么?”“因为我知道你也跟我一样,也要去找卜鹰。”小方道,“所以我相信,不管我走到哪里,你一定也会在我附近。”他又补充说:“只要我们两个人不死,她一定会来找我们。”独孤痴忽然冷笑。“你不怕我杀了你?”“我不怕。”小方淡淡他说,“我知道你也不会出手。”“为什么?”“因为你也没有把握杀我!”太阳已升起,照亮了小方的眼睛,也照亮了他剑上的魔眼。独孤痴忽然叹了口气,叹息着道:“你变了。”“是的,我变了。”“从前我从未将你看成我的对手,可是现在……”独孤痴仿佛又在叹息,“现在或许有人会认为你已变成个懦夫,但是我却认为你已变成个剑客。”——剑客无情,也无泪。——小方是真的无情。独孤痴又道:。‘你说的不错,从现在开始我们也许真的已经被锁在一起,所以你一定要特别注意。”“我要特别注意?”小方问,“注意什么?”“注意我。”独孤痴冷冷地说,“从现在开始,我一有机会就会杀了你。”这不是恐吓,也不是威胁。在某方面来说,这几乎已经可以算是一种恭维、一种赞美。——因为他已经把小方看成他的对手,真正的对手,能够被独孤痴视为对手并不容易。所以小方忽然说了句他们自己虽然了解、别人听了却一定会觉得很奇怪的话。他忽然说;“谢谢你。”如果有人要杀你,你会不会对他说“谢谢你?”你当然不会。因为你不是独孤痴,也不是小方。他们这些人做的事,本来就是别人无法理解的。阳光已照进窗子。独孤痴慢慢地、一件件穿上了他的衣服。小方一直站在门口看着他,每一个动作都看得很仔细,就好像一个马师在观察他的种马。独孤痴却完全没有注意他。有些人无论在做什么事的时候,都会表现出一种专心一致,全神贯注的样子。独孤痴就是这种人。其实他的精神不是贯注在他正在做的事上,他在穿衣服时,也正在想着他的剑法。——也许就在他穿衣服的某一个小动作上,会忽然领悟到他剑中某一处精微的变化。他的剑就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穿好了衣服,独孤痴才转身面对小方:“这地方我已留下不去。”“我知道。”“现在我就要走。”“我跟着你。”“你错了。”独孤痴道,“不管你要到哪里去,我都跟着你。”小方一句话都没有再说。他转身走出了门,走到阳光下。这时阳光已照遍大地。——“阳光”呢?卜鹰呢?一他们还能不能看到他们的阳光,还能不能在阳光下自由呼吸?“挖树应该从什么地方挖起?”“从它的根挖起。””“不管要挖什么,都要先挖它的根。”“是的。”“这件事的根在哪里?”“失劫的黄金在哪里,这件事的根就在哪里。”“那批黄金就是所有秘密的根?”“是的。”所以小方又回到了大漠,又回到了这一片无情的大地。烈日、风沙、苦寒、酷热,又开始像以前那样折磨他。他在这里流过汗,流过血,几乎将性命都葬送在这里。他痛恨这个地方,不但痛恨,而且畏惧,奇怪的是,他偏偏又对这地方有种连他自己都无法解释的浓烈感情。因为这地方虽然丑陋冷酷无情,却又偏偏留给他一些又辛酸又美丽的回忆,不但令他终身难以忘怀,而且改变了他的一生。独孤痴始终都在跟着他,两个人始终都保持着可以让对方看得见的距离。但是他们却很少说话。他们的饮食都非常的简单,睡眠都很少,有时两三天之内连一句话都不说。进入大漠之后的第一天,独孤痴才问小方:“你知道那批黄金在哪里?”“我知道。”小方回答。直到第二天的下午,小方才问独孤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相见的地方?”“我记得。”“黄金就在那里。”说完了这句话,两个人就不再开口,好像都觉得这一天的话已经大多了。可是第三天的天一亮,独孤痴就问小方:“你还找不找得到那地方?”这问题小方一点没有回答,一直等到第四天,等到他们走到一片高耸的风化山岩下,小方才开口。他指着一块尖塔般凸起的岩石问独孤痴:“你还记不记得这块石头?”“我记得。”于是小方就停下来,在山岩下找了个避风处,开始吃他这一天的第一顿饭。又过了很久独孤痴才问:“黄金就在下面?”“不在”“你为什么在这里停下来?”小方慢慢地吃完了一个青棵饼之后才说:“黄金是卜鹰和班察巴那埋藏的,知道这秘密的本来就有他们两个人。”“可是现在你也知道了。”,“因为卜鹰也把我带到了埋藏黄金的地方。”小方说,“他带我去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我们走的时候,天却已亮了。”他抬头仰望高耸入云的塔石:“那时太阳刚升起,刚好将这块石头的影子,照在埋藏黄金的地方。”独孤痴没有再开口。他已经知道小方在这里停下来是为了要等明天的日出。他已经用不着再问什么。小方却忍不住要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他?”这本来是个很难解答的问题,可是小方很快就替自己找到了解释。他将这秘密告诉独孤痴,不仅因为他深知独孤痴绝不是个为黄金动心的人。最大的原因是:他认为这批黄金已经不在卜鹰埋藏的地方了。谁也不知道他这种想法是怎么来的,可是他自己却确信不疑。夕阳西沉,寂寞漫长寒苦的长夜,又将笼罩这一片无情的大地。他们燃起了一堆火,各自静坐在火堆的一边,凝视着闪动的火光,等等着太阳升起。这一夜无疑要比他们以往在大漠中度过的任何一个晚上都更长更冷更难挨,他们都已经很疲倦。就在小方快要闭起眼睛时,他忽然听见一声尖锐而短促的风声划空而过。然后他就看见火焰中爆起了一道金黄色的阳光,由金黄变为暗赤,又由暗赤变为惨碧。惨碧色的火光中,仿佛有几条惨碧色的影子在飞腾跃动,忽然又化为轻烟四散。等到轻烟消失时,火焰也熄灭了,天地间只剩下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就好像永远不会再有光明重现一样。小方没有动,独孤痴也没有。见才那种突然发生的惊人变化,在他们的眼中看来,就好像天天都会发生,时时刻刻都可以看得见,一点都不奇怪。又过了很久,本来已熄灭的火堆中,忽然又爆起了闪亮的火光。等到火光由金黄色变为惨碧时,火焰中仿佛又有一条人影升起,升到高处,化为轻烟。轻烟四散,火光熄灭,黑暗中忽然响起一个人说话的声音。缥缥缈缈的声音,若有若无,似人似鬼。“方伟,独孤痴,你们走吧!”这声音说,“最好快走,越快越好。”独孤痴还是没有反应,小方却有了。“你们是什么人?”他轻描淡写地问,“为什么要我们走?”他刚问完,立刻就听见有人回答:“我们不是人。”第一个回答的声音是从西面传来的——缥缥缈缈的声音,似人非人。然后东面又有同样的声音在说:“自从蚩尤战死,宝藏被掘后,世上每一宗巨大的宝藏,都有幽灵鬼魂在看守。”南面传来的声音仿佛更遥远。“我们就是替卜鹰看守这一批黄金宝藏的鬼魂。”北面的声音接着说:“我们都是为卜鹰战死的人。”他说,“我们活着时是战士,死了也是厉鬼,我们绝不容任何人侵犯他的黄金。”小方又淡淡地问:“如果我们不想走呢?”“那么你们就要死在这里了。”西面的声音说,“而且死得很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小方说,“只可惜你们说的话我连一句都不信。”四面八方都没有人再说话了——不管说话的是人是鬼,都不再开口。本来已经熄灭的火堆中,却又闪起了火光。黄金般的火光刚闪亮,黑暗中忽然有十六八条人影飞来。等到火光变为暗赤,这些人影已落在地上,有的影子落在地上起发出“咯”的一响,有的响声却好像骨头碎裂的声音。因为落下来的这些人影本来虽然都是人,但是现在有些己完全冰冷僵硬,有些已变成了枯骨,一跌就碎的枯骨。西面那缥缈阴森的声音又在问:“我们说的话你不信?”“我不信!”小方依旧同样回答,“我连一句都不信!”“那么你不妨先看看这些人。”南面有人说,“因为你很快就会变得跟他们一样了,他们也是……”这句话没有说完,因为一直没有反应的独孤痴有了反应。一种无论任何人看见都会大吃一惊的反应。就在这一瞬间,他的身子忽然蹿起,就像一根箭一样射了出去,射出声音传出的地方,射向南方。南方一片黑暗。独孤痴的人影消失在黑暗中时,南方就传出一声惨叫。这时小方的人也已蹿起,也像是一根箭一样射了出去。南方的惨呼声发出时,他的人已到了西方的一块岩石上。西方也同样是一片黑暗,黑暗中忽然有了刀光一闪,闪电般砍向小方的腿。小方不招架,不闪避,长剑急挥,剑锋贴着刀锋直划过去,削断了刀愕,削断了握刀的手。西方的黑暗中立刻也传出一声惨呼,呼声忽然又停止。剑锋已刺人心脏。呼声停止时,小方就听见独孤痴在冷冷地为他喝采:“好快的剑;好狠的出手。”小方回答得很妙:“彼此彼此。”“可是我不懂你为什么要下毒手?”独孤痴问,“你知道他不是卜鹰的属下?”“我知道。”“你怎么知道的?”“卜鹰的属下从来没有人敢直呼他的名字。”小方道,“大家都叫他鹰哥。”“想不到你居然还很细心。”独孤痴的声音里完全没有一点讥刺之意,“像我们这种人,一定要细心,才能活得长些。”他们都不是喜说话的人,这些话也不是应该在这种时候说的。天色如墨,强敌环伺,一开口说话就暴露了目标,各式各样不同的兵刃暗器就随时可能会从各种不同的方向攻击。每一次攻击都可能是致命的一击。在这种情况下,有经验的人都会紧紧地闭着嘴,等到对方沉不住气时才出手。小方和独孤痴都是有经验的人。他们身经百战,出生入死,这种经验比谁都丰富。他们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说这些本来并不是一定要说的话?这本来也是很难回答的问题,可是答案却简单极了。——他们向对方暴露了自己的目标,就因为他们希望对方出手。天色如墨,强敌环伺,可是对方如果不出手,他们也不知道对方隐藏在哪里?这也是一种战略,一种诱敌之计。这次他们的战略成功了。他们的话刚说完,对方的攻击已开始。第一次攻击来自北方。如果小方不是小方,他已经死在这一次攻击下!他是小方。他已经有过十九次濒临死亡的经验,如果他的反应慢一点,他已经死了十九次。他还没有死,所以他听见了那一道风声,一道极尖细极轻微的风声。一道极快的风声,从北方打来,打他的要害,致命的要害。小方挥剑,剑锋上立刻爆出七点寒星。就在他一剑击落这七枚暗器时,已经有一缕锐风刺向他的腰。刺来的不是暗器,是枪,最少有三四十斤重的梨花大枪,自黑暗中慢慢地无声无息地刺来,直到距离小方腰间不及一尺时,才加快速度。小方感觉到枪锋上的锐风时,生死已在呼吸之间。他猛吸了一口气,身子突然拔起。枪锋刺破了他的衣服,他凌空翻身,长剑划起一道光弧。他看见了一个人的脸。森寒的剑光正照在这个人的脸上,一张方方正正长满了赤发虬髯的脸已因恐惧而扭曲,看来就像是张揉皱了的皱官图像。剑光再一闪,这张脸就看不见了,这个人也已从此消失。在枪间刀锋剑光下,一个人的生命就像脚底下手掌间的蚊蝇,在一刹那间就会被消灭。如果你没有经验过这种事,你永远不会想到人类的生命有时竟会变得如此轻贱。第一次攻击还未结束,第二次已开始,第二次攻击失败,还有第三次。攻击就像是海浪,一次接着一次,仿佛永无休止的时候。每一次攻击都可能致命,每一次攻击都可能是最后一次。
第三十二章风暴

小方的眼角已经开始在刺痛,因为汗水已经流入了他的眼。他很想伸手去擦干。可是他不能。任何一个不必要的动作,都可能造成致命的疏忽和错误。除了攻击招架闪避外,任何动作都是不必要的。小方身上每一根肌肉都已经在开始抽痛,就像是一根根绷得太紧己将绷断的弓弦。他知道这种情况不好,他很想放松自己。可是他不能。一瞬间的松驰,就可能导致永恒的毁灭。黑暗中究竟隐藏有多少杀人的杀手?攻击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停止。攻击忽然间就停止了。——虽然谁也不知道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停止的,就正如谁也没法于确定最后一滴雨是在什么时候落下的一样。空气中仍带着种令人惊栗作呕的血腥气,大地却已恢复静寂。令小方觉醒的是他自己的喘息声。他抬起头,才知道东方已现出曙色,人乳白色的晨雾中看过去,依稀可以看见扭曲倒卧在砂砾岩石中的尸体,看来就像是一个个破碎撕裂了的玩偶。——攻击已结束,危险已过去,天已经快亮了。一种因完全松驰而产生的疲倦,忽然像只魔手般攫住了他。他整个人都已几乎虚脱。他没有倒下去,只因为东方的云堆中已有阳光照射出来,照上山岩,照上那高耸的塔石,将那尖塔般的影子照射在地上。小方奔出去,将掌中剑用力掷出,掷在塔影的尖端。剑锋没入砂石,剑柄不停摇晃。“就是这里。”小方的声音已因兴奋而嘶哑:“黄金就在这里。”——黄金就在这里。——这里就是所有秘密的根。到了这种时候,在这种情形下,谁都难免会兴奋激动的。他的肌肉忽然又抽紧,掌心忽然又冒出冷汗,他的瞳孔忽然又因恐惧而收缩。独孤痴正站在他面前冷冷地看着他,掌中的剑锋正好在一出手就可以刺入他心脏的地方。太阳渐渐升起,小方的心却在往下沉。他没有忘记独孤痴的话。——只要一有机会,我就杀了你。现在他的机会已经来了。独孤痴自己当然知道,小方也知道。。只要独孤痴一剑刺出,他几乎已完全不可能抵挡闪避招架!独孤痴掌中有剑,剑锋上的血迹仍未干,握剑的手已有青筋凸起。他这一剑会不会刺出来?小方的剑也在他伸手可及之处,他没有伸手。他知道只要一伸出手,就必将死在独孤痴剑下。但是他不伸手,结局也可能是这样子。“如果我是你,现在也一定会出手的。”小方忽然说:“所以你如果杀了我,我也死也无怨。”独孤痴没有开口,没有反应。——要杀人的,通常都不会多说话的。随时都可能被杀的人情况就不同。如果能多说一句话,就一定要想法子说出来,哪怕只能多活片刻也是好的。“但是我希望你等一等再出手。”独孤痴没有问他:“为什么?”小方自己说了出来:“因为我还想知道一件事。”他说:“如果你能让我查出这件事之后再死,我就死而无憾了!”又沉默了很久之后独孤痴才开口。“一个人要死而无怨,已经很不容易,要死而无憾更不容易。”“我明白。”“只不过有资格做我对手的人也不多,”独孤痴道:“所以我答应你。”他忽然问小方:“你想知道的是什么事?”“我只想知道那批黄金是不是还在这里?”小方回答:“否则我实在死不瞑目。”“你能确定黄金本来真的是在这里?”“我能。”小方说:“我亲眼看见过,从这里挖下去,一定可以看到黄金。”独孤痴又盯着他看了很久。“好!你挖!”“我挖!”小方又问:“用什么挖?”“用你的剑!”独孤痴声音冰冷:“如果你不想用你的剑,就用你的手!”小方的心又在往下沉。黄金埋得很深,不管用手挖也好,用剑挖也好,要挖到黄金的埋藏处,都要消耗很多气力。现在他的气力已将尽,如果再多消耗一分,活命的机会就更少一分。可惜现在他已别无选择的余地。小方伸手拔剑。独孤痴就在他面前,在这一瞬间,如果他一剑刺出,说不定也可以刺入独孤痴的心脏。可是他没有这么做。这一剑他刺入了地下。地下没有黄金,连一两黄金都没有。小方居然也连一点惊讶的意思都没有,这件事好像本来就在他意料之中。独孤痴冷冷地看着他,冷冷地问:“你会不会记错地方?”“不会。”小方的回答极肯定:“绝对不会。”“那批黄金本来确实在这里?”“绝对在这里。”“知道藏金处的人有几个?”“三个。”“除了你和卜鹰之外还有谁?”“还有班察巴那。”——班察巴那,一个寂寞的隐士,一位最受欢迎的民族英雄,一个孤独的流浪客,一位满腔热血的爱国志士,一个冷血的杀人者,一个永远都没有人能够了解的人,除了他之外,谁也不会有他这种矛盾而复杂的性格。从来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会从哪里来?会往哪里去?也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更没有人能预测他会做出什么事?听见他的名字,连独孤痴的脸都仿佛有点变了,过了很久才间小方:“你早就知道黄金藏在这里?”“我知道。”“黄金是不是你盗走的?”“不是。”“三十万两黄金会不会自己消失?”“不合”“那么这批黄金到哪里去了?”“不知道。”独孤痴忽然冷笑。“其实他应该知道。”“为什么?”“因为能盗走这批黄金的只有一个人。”“谁?”,‘班察巴那。”独孤痴道:“只有班察巴那。”这推理本来很合理,小方却不同意。“你错了。”“哦?”“能运走这批黄金的,除了班察巴那外,还有一个人。”“谁?”“卜鹰!”小方道,“除了班察巴那外,还有卜鹰。”“你认为是卜鹰自己盗走了这批黄金?”“不是盗走,是运走。”“他为什么要运走?”独孤痴又问。“因为他不愿这批黄金落入别人手里。”小方说:“因为他自己要利用这批黄金来复仇。”“现在黄金已经被运走,是不是就表示他还没有死?”“是的。”小方的眼睛闪着光:“我早已想到黄金不会在这里,因为卜鹰绝不会死的,无论谁想要他的命都很不容易。”“要运走三十万两黄金好像也不太容易。”“当然不容易。”小方道:“幸好这世界上还有些人总是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你认为卜鹰就是这种人?”“他本来就是的。”小方道:“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能找到不惜牺牲一切为他效忠效死的人。”“你呢?”独孤痴问:“你是不是也肯为他死?”“我也一样。”独孤痴忽然冷笑。“那么我就不懂了?”“你不懂?”小方反问:“不懂什么?”“只有一点我不懂。”独孤痴声音中的讥俏之意就如尖针:“你既然也肯为他死,他为什么不来找你?”小方并没有被刺伤。“因为我已经离开他了。”小方说:“他不来找我,只因为他不愿再让我卷入这个漩涡。”“所以你一点都不怪他?”“我当然不怪他。”“如果他再来找你,你是不是一样肯为他死?”“是的。”小方毫不考虑就回答:“是的。”太阳已升起,越升越高,塔石的尖影却越缩越短了。没有阳光,就没有影子,可是日正中天时,影子反而看不见了。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独孤痴忽然长长叹息!叹息的声音就好像是自远山吹来的冷风吹过林梢。“卜鹰的确是人杰。”“他本来就是。”“要杀他的确不是件容易事。”“当然不容易。”独孤痴忽然问:“要杀你呢?”他问小方:“要杀你容不容易?”他盯着小方,小方也盯着他,过了很久才说:“那就要看了。”“看?”独孤痴问:“看什么?”“看是谁要杀我?什么时候要杀我?”“如果是我要杀你,现在就杀你。”独孤痴又问:“是不是很容易?”很少有人肯回答这种问题,可是小方却很快就回答:“是的。”小方说:“是很容易。”太阳越升越高,可是在这一片无情的大地上,在这一块地方,在小方和独孤痴之间,太阳的热力好像一点用都没有。小方觉得很冷,越来越冷,冷得连冷汗都流不出来。独孤痴的脸色也冷得像冰。“你以为我不会杀你?”他忽然又问小方。“我知道你会杀我。”小方道:“你说过,只要一有机会,就要杀了我。”“这句话你没有忘记?”“这种话谁会忘记?”小方看着独孤痴握剑的手:“你是剑客,现在你的掌中有剑,剑无情,剑客也无情,现在你若杀了我,我非但死而无怨,也死而无憾了。”他的掌中也有剑,但是他握剑的手已完全放松。太阳从东方升起来,独孤痴是背对东方站着的,上个有经验的剑客,绝不会面对阳光站在他的对手前。现在他已经完全占尽优势,已经把小方逼在一个最坏的地位。小方却还是想尽方法不让自己正面对着太阳,所以他还是能看到独孤痴的脸。独孤痴的脸还是像花岗石一样,又冷又硬,但是他脸上已经有了表情。一种非常复杂的表情。他的眼神显得很兴奋。——无论谁在杀人之前都难免变成这样子的,何况他要杀的人,又是他生平少见的对手。他的眼神虽然已因兴奋而炽热发光,眉梢眼角却又带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乘人之危,毕竟不是件光采愉快的事,可是他一定要强迫自己这么做。——良机一失,永不再来,就算他本来不愿杀小方,也不能失去这次机会。小方明了他的心情。小方知道他已经准备出手了。就在这生死呼吸,问不容发的一瞬间,独孤痴脸上忽然又起了变化。他脸上忽然又变得完全没有表情了。也就在这一瞬间,小方的心忽然仿佛在收缩,因为他忽然感觉到有个人已经到了他身后。——来的人是谁?小方没有回头,也不敢回头。他还是盯着独孤痴的脸,他忽然发觉眼睛里竟似已有了种说不出的痛苦和愤怒。然后他就感觉到有一只温柔光润的手轻轻握住了他冰冷流汗的手。——这是谁的手?——谁会在他最艰苦危险的时候站到他身边来,握住他的手?他想到了很多人。——“阳光”、波娃、苏苏。她们都已经跟他有了感情,都不会远远站在一边看他死在别人的剑下。但是他知道来的不是她们。因为他知道她们虽然都对他不错,但他却不是她们心目中最重要的一个人。——“阳光”心里还有卜鹰,波娃心里还有班察巴那,苏苏心里还有吕三。不管她们对他多好,不管她们曾经为他做过什么事,到了某一种特殊的情况下,她们还是会弃他而去。因为她们本来就不是属于他的。但是小燕就不同了。不管她是恨他也好,是爱他也好,至少在她心目中从未有过别的男人。他本来从不重视这一点,可是在这种生死一瞬、问不容发的时候,他才发觉这一点是这么重要。他轻轻地问:“是你来了?”。“当然是我来了!”说话的声音虽然也很冷,但却带着一种除了“他们”之外谁都无法相信也无法了解的感情。——“他们”已不是两个人,是三个。独孤痴也了解这种感情,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你来干什么?”他间齐小燕:“是不是来陪他死?”“不早!”齐小燕冷冷地说:“他根本不会死,我为什么要陪他死!”“他不会死?”“绝不会。”齐小燕说:“因为我们现在已经有两个人了,你已经没有把握对付我们,所以你根本已不敢出手。”独孤痴没有再开口。也没有出手。他知道她说的是事实,像他这种人,从来也不会与事实争辩,更不会轻举妄动。但是他没有放松自己。他仍然保持着攻击的姿势,随时都可以发出致命的一击。所以他不动,小方和小燕也不敢动。他们的手互相握紧,他们掌心的汗互相流入对方的掌心。互相交融,就好像是血一样。谁也不知道这种局面要僵持到什么时候。太阳升得更高,大色却忽然暗了,暗得不合情理,暗得可怕。小方掌心忽然又沁出了大量冷汗,因为他忽然发现风吹在身上竟已变得很冷。在白昼酷热的大沙漠上,本来不该有这么冷的风。对这一片无情的大地,他已经很熟悉,在一年多以前一个同样酷热的白昼,他也曾有过同样的经验——天色忽然变暗,风忽然变冷。然后就是一场可怕的大风暴,没有任何人能避免抗拒。现在无疑又将有一场同样可怕的风暴将要来临。他还是不敢动。只要动一动就可能造成致命的疏忽。独孤痴的剑,远比将要来临的风暴距离他更近,也更可怕。所以他只有站在那里等,等风暴到来,就算他明知风暴来临后大家都可能死在这里也一样。因为他既不能选择,也无法逃避。风暴果然来了。风越来越急,急风吹起满天黄砂,打在人身上,宛如箭链。第一阵急风带着黄砂吹过来时,小方就知道自己完了!因为他虽然把每一点都考虑到,却还是疏忽了一点。任何一点疏忽,都会造成致命的错误。他忘了自己是迎风站着的,风砂吹过来,正好迎面打在他的脸上。等他想到这一点时,大错已铸成,已无法弥补。独孤痴的剑已经像毒蛇般向他刺过来,他只看见剑光一闪,就已睁不开眼睛,甚至连这一剑刺在身上什么地方都已感觉不出。他倒下去时,还听见齐小燕在呼喝,然后他就连声音都听不见了。风在呼啸,黄砂飞舞。小方仿佛又听见了小燕的声音,声音中充满了痛苦,一正在向他哀呼求救。又仿佛看见独孤痴已经撕裂了她的衣服。其实他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他自噩梦中惊醒时,冷汗已湿透衣服,眼前还是只有一片黄砂。——他没有死。——刚才他听见看见的,只不过是梦中的幻觉。但是齐小燕的人已不知道哪里去了,独孤痴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刚才在他梦中发生的事,在现实中也可能同样发生过。想到独孤痴赤裸裸地站在寒风中让小燕为他洗擦的情况,小方心里忽然有了种从来未有的刺痛。——他一定要找到他们,一定要阻止这件事发生。他想挣扎着站起来。可是他一动腰下就痛如刀割。也不知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独孤痴那一剑居然没有刺中他的要害。现在他还活着,可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风暴还未过去,他的伤口又开始流血,他的嘴唇又开始干裂,肌肉还在酸痛。——他的粮食和水都已被风吹走,与他生死相共的女人现在很可能在受别人的摧残侮辱。他的肉体和心灵都在受着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煎熬。他怎么能活得下去?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知道要在沙漠的风暴中活下去是件多么艰苦的事。小方有过这种经验。上一次他几乎死在这里,这一次他的情况远比上次更糟。如果他不是小方,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想再活下去。——一个人如果丧失了为生存奋斗的意志和勇气,还有谁能让他活下去?他是小方。他不断地告诉自己。——他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天地问一片昏黄,谁也分不出现在究竟是白天还是晚上?小方躺在冰冷的砂粒上,风砂几乎已将他整个人完全掩埋。他实在太疲倦,失去的血实在大多,实在想闭上眼睛先睡一下。——温柔黑暗、甜蜜的梦乡,是个多么美丽的地方!小方忽然睁开眼睛,用尽全身力气翻了个身,以额角用力去磨擦粗糙的砂粒,让痛苦使他清醒。因为他知道,只要一睡着,就可能活活埋死在黄砂下!他没有睡着。他的额角在流血,腰上的伤口也在流血,但是他已完全清醒。——只要有一点水,他就可以活下去。在这无情的大漠上,狂暴的风砂中,到哪里才能找得到水?小方忽然跃起,奋力向前走了几步,等他再倒下去时,他就像蜥蜴般往前爬。因为他又有了生存的希望。他忽然想起昨夜死在他和独孤痴剑下的那些人。——他们守候在这里已经不止一天了,他们身上当然有水和食粮。这念头就像电击一样打过他的全身,使他忽然有了力量。他果然很快就摸到了一个人的尸体,摸到了这尸体腰带上系着革囊。革囊中有三锭份量很重的银锭,一些散碎的银子。革囊中还有只金手——吕三用来号令属下的金手。——吕三!富贵神仙吕三!不共戴天的仇人,誓不两立的强敌。可是小方现在仿佛连这种仇恨都忘记了,因为他的心已经完全被一种更强烈的情感所占据。——生存的欲望,永远是人类所有情感中最强烈的一种!革囊中没有水。另一个盛水的皮袋已经被刺破了,刺破这水袋的人,很可能就是小方自己。这是种多么悲哀沉痛的讽刺?可是小方也没有去想。他不敢去想。因为他知道,一个人如果想得大多,对生命的意义也许就会重新估价了。此时此刻对他来说,生命是无价的,永远没有任何事能代替。所以他又开始往前爬。他的心忽然狂跳,因为他不但又找到了另一个死人的尸体,而且还摸到了这个人腰上盛水的皮袋。水袋是满的,丰富饱满如处*女的**。小方知道自己得救了。小方伸出冰冷颤抖的手,想去解开这皮袋,但是就在这一瞬间,他又听见了一个声音。他忽然听见了一阵心跳的声音卜这个人的心还在跳,这个人还没有死!小方的手停下来,就像是忽然被冻结。从一个死人身上拿一点水来救自己的命,绝不是件可耻的事。从一个垂死的完全没有抵抗力的活人身上,掠夺他的水袋,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小方还是小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是他自己,因为他永远都不会失去他自己——不会失去自己的良心,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原则,更不会做出让自己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这个没有死的“死人”,忽然用一种奇怪而衰弱的声音问他:“我的皮袋里有水,你为什么不拿走?”“因为你还没有死。”小方说:“你也需要这些水。”“不错!我还没有死,但是你再给我一剑,我就死了。”他又问小方:“你既然想要我的水,为什么不杀了我?”小方叹了口气:“我不能杀你,我不能为了这种理由杀人!”“但是你本来就要杀我的。”这个人说,“我本来应该已经死在你手里。”
第三十三章八角街上的奇案

“那时你要杀我,我当然要杀你。”小方说,“现在……”“现在怎么样了?”“现在我非但不能杀你,还要救你。”“为什么?”“因为你已经是个快要死的人,已经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小方说:“如果我杀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活得不安心。”“现在你活得很安心?”“我一直都活得很安心。”小方说:“因为我问心无愧。”“你宁死也不肯做对不起别人的事?”“对不起自己的事,我也一样不肯做。”这个人喘息着,忽然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呻吟,就好像一只野兽发现自己已经落下了陷饼。“我错了!”他呻吟着道:“我做错了。”“你做错了什么事?”这个人不再回答他的话,只是不停地低语:“你还没有变,你还是以前那个小方,我不该……不该……”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衰弱。“你怎么知道我是小方?怎么知道我没变?”小方问:“你不该怎么样?”这个人已无法回答。他的呼吸更弱,喘息却更剧烈,而且开始不停地咳嗽。小方解下他的水袋,想喂一点水给他喝,喘息和咳嗽却得他连一口水都喝不进去。天色昏暗,小方摸索着,从自己身上拿出块布中,蘸了点水,滴在他嘴唇上。这个人终于又能开口说话了。“我对不起你。”他说:“我也对不起鹰哥。”他说的话让小方震惊得很久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才能问:“你也认得卜鹰,你怎么会对不起他?”他问这个人:“你究竟是谁?”没有回答,没有反应。小方问他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呼吸和心跳都已完全停顿。小方轻轻地把那块打湿了的布中,盖在这个人的脸上。现在他已经知道这个人一定和他有很深的关系,和卜鹰也有很深的关系。但是他想不起这个人是谁?狂风呼啸,他已听不出这个人的声音。天色更暗。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天亮,风才会停?小方举起手里的水袋,喝了两口水。他并不是真的想喝这皮袋里的水,他喝水的时候,竟全没有想到自己是在做什么事。他喝这皮袋的水,只不过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因为他想活下去。——这个人很可能是他的朋友,而且刚死在他手里。如果他想到这一点,如果他知道这个人是谁,那么他也许宁死也不肯喝这两口水了。天色虽然更暗,天亮之前岂非总是最黑暗的时候?天忽然亮了,风势也忽然小了。小方忽然看见了在他怀里的这个人的脸,盖在他脸上的布中已被吹走,露出了一张饱历风霜苦难,充满痛苦悔恨的脸。小方的心立刻沉了下去,全身的血都冷了。这个人赫然竟是加答。在他被人怀疑,几乎无路可走时,唯一把他当朋友的就是这个人。他用来盖住这张脸的布中,就是这个人跪下来双手献给他的“哈达”,象征着友谊和尊敬的“哈达”。现在这个人却已死在他的剑下,他居然还在这个人死后喝光了他皮袋中的水。——加答怎么没有死?怎么会到这里来?怎么会和吕三的属下在一起?——他为什么要说他错了?为什么要说他对不起小方和卜鹰?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想。他唯一想到的,就是在那个窄小的帐篷,加答将自己唯一珍惜的皮靴送给他,要他快逃走时所流露出的那种真情。如果现在有人能看见小方的脸,一定会很惊异。因为他的脸几乎已变得和这死人一样了。因为他的脸上也同样充满了痛苦和悔恨。难道这就是命运?命运为什么总要将人逼入一种无可奈何的死角里,为什么总要拨弄人们去做一些他本来死也不肯去做的事?风暴已平息,尸体已掩埋。对小方来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经验,他经历过风暴,也掩埋过尸体,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埋葬的是他的朋友。一个死在他剑下的朋友。小方以剑作仗,挣扎着往前走。他根本没有地方可去,也不知能到哪里,更不知道能支持到什么时候。没有水,没有粮食,没有体力,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那一股求生的意志都已因悔恨而消失,他随时都可能倒下去,一倒就可能永远站不起来。他为什么还要往前走?因为小燕。他仿佛又听见了小燕的声音,充满了痛苦悲伤的呻吟声。这一次他还是不能确定他听见的声音究竟是真是幻?所以他只要还有一分力气,还能再往前走一步,他就绝不肯停下来。他一定要找出解答来。他终于找到了。就在他几乎已经倒下永远无法再站起来,他看见了齐小燕。太阳又升起,大地又变得酷热则洪炉。小方忽然发现她正向他走过来,赤着脚走在滚烫的砂粒上,全身的衣服都已被撕裂。漆黑的头发披散,苍白美丽的脸已被打肿,眼睛里充满泪水。再往前看,就可以看见独孤痴。他全身赤裸着,躺在酷热的太阳下,他的剑仍摆在他伸手可及之处。他的人看来却似已虚脱,因满足而虚脱。无论谁看见这情况,一定都可以想像到刚才发生过什么事了。小方在噩梦中看见的那些事,在现实中无疑也同样发生过。很可能比他在噩梦中见到的更悲惨更可怕更令人心碎。——有谁能说出一个人真正心碎时是什么感觉?小方也说不出,但是他已经感觉到。小燕已经走到他面前,痴痴地看着他,充满泪水的眼睛里,也带着种谁都无法描得出,但是无论谁看见都会心碎的表情。小方忽然扑了过去。她伸开双臂迎接他的拥抱,但是小方却已从她面前冲过,扑向独孤痴。他当然不会去拥抱独孤痴。他扑过去,因为他的掌中仍有剑,他只想一剑刺穿独孤痴赤裸的咽喉。痛苦和愤怒已激发出他每一份力量,所以他还有力量挥剑扑杀。可见他自己也知道自己剩下的力量不多了。独孤痴的剑仍在伸手可及处。他这一剑还没有刺下去时,独孤痴的剑很可能已刺穿他的胸膛。他知道,但是他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小方这一剑没有刺下去,并不是因为独孤痴已伸手取剑先将他刺杀。他这一剑没有刺下去,只因为他觉得很奇怪。他刺的是独孤痴胸膛,是一杀必死的要害。但是他一剑刺下时,独孤痴居然没有伸手取剑,甚至连动都没有动,脸色也完全没变。他的脸上还是连一点表情都没有。这不是怪事!独孤痴的脸上本来就没有表情,一直都没有表情。奇怪的是,现在他这张没有表情的脸,看起来和以前的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完全不一样。——因为没有表情有时也是种表情,甚至可以给人非常强烈的感受。以前独孤痴那张没有表情的脸,让人一看见就会有种冷酷阴森可怕的感情。现在他给人的感受却不同了。现在他这张没有表情的脸只会让人觉得痛苦,一种只有在人们已经觉得完全失败绝望时才会有的痛苦。他是强者,是胜者,占有者,掠夺者。他怎么会有这种痛苦?小方不懂,所以他这一剑没有刺下去——虽然没有刺下去,却随时可以刺下去。他的剑锋已在独孤痴咽喉间,距离独孤痴的咽喉最多只有一寸。独孤痴脸上却还是带着那种没有表情的绝望痛苦的表情,甚至让人觉得他很希望小方这一剑能刺穿他的咽喉,将他刺杀于烈日下。——难道他想死?——只有失败的人才想死,他为什么想死?小燕也在看着独孤痴。她的衣裳已被撕裂,脸也被打肿,可是她在看着这个人时,眼中并没有愤怒仇恨,反而充满讥刺怜悯。她忽然走过来拉住小方握剑的手说:“我们走吧!”她说:“这个人已经没有用了,你已经用不着杀他。”“没有用?”小方不懂:“为什么没有用?”“因为他已经不是男人。”小燕的声音里也充满讥刺:“他想占有我,可惜他已经完全没有用。”独孤痴还躺在那里,躺在滚烫的砂粒上,酷热的太阳下。小方已经走了,就这样留下了他。———个已经没有用的男人,一个已经不是男人的男人,根本已经不值得别人出手。他们虽然知道让他这样子躺在那里,日落前他就会像烤炉上的炙肉般被烤焦。他们却还是走了,因为除了他自己之外这世界上已经没有别人能救得了他。齐小燕接过了一件小方默默递给她的衣服,披在她几乎已完全赤裸的身子上。她看来虽狼狈,神情却还比小方镇定。她问小方:“现在我们要到哪里去?”小方沉默着,看看这一片赤热的大地,看看自己一双空手。过了很久他才反问她:“现在我们能到哪里去?”“你想到哪里去,我们就到哪里去。”小燕说得很轻松,就好像完全不知道现在他们已经一无所有,随时都可能倒下。又沉默了很久,小方才开口:“我想回拉萨。”“那么我们就回拉萨。”小燕还是说得很轻松:“现在我们就回去。”小方看着她,忽然笑了,苦笑。“我们怎么回去?”他问:“是爬回去?还是被人抬回去?”小燕居然也在笑,笑得仿佛很神秘。小方实在想不通她怎么还能笑得出,但是他很快就想通了。因为这时候她已经搬开了一块岩石,就好像变戏法一样从岩石下的一个洞穴里拿出了三个很大的皮袋,一袋粮食,一袋衣服,一袋水。小方吃惊地看着她,忽然长长叹息。“我忽然发现你很像一个人。”他说:“有很多地方都很像。”“你说我像谁?”“班察巴那。”小方说:“沙漠中的第一号英雄好汉,永远没有人能捉摸透的班察巴那。”“我怎么会像他?”“因为你也跟他一样,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先为自己留下退路。”小方道:“所以你们永远都不会被人逼得无路可走。”齐小燕又笑了,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忽然也变得像“阳光”一样,变成了个很爱笑的女孩子。她带着笑问小方:“现在我们是不是已经可以到拉萨去了?”“是的。”小方说:“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去了。”拉萨依旧是拉萨。就好像其他那些历史辉煌悠久的古城一样,岁月的侵蚀,战乱的摧残,世事的迁移,都不能让这些古老的大城有丝毫改变。那条横亘于布达拉宫与恰克卜里山之间的石砌城垣,那些布满在山头上的楼阁、禅房、寺院、碑碣,那高耸在岩石上的巨大城堡,连绵的雉谍,发光的窗瞩,看来依;日是那么瑰丽,那么调和。市中的巷里依;日挤满了人,那些肮脏衰老的老乞丐依;日匍匐于尘土中,念着他们已不知念过多少遍的六字真言“唵吧呢叭嘧吽”,向路人和远方来的旅客乞讨,街道旁依旧堆满垃圾和粪便,却又偏偏不会影响这个城市的美丽。拉萨就是这样子的,又矛盾、又调和、又褴褛、又瑰丽;重到了这里,小方心里的感觉几乎就好像回到了他的故乡江南一样。小燕又在问他:“现在我们要到哪里去?”“去八角街。”那里是这古城的商业汇集区,附近的大商号几乎都聚集在这里,不管你想要买什么,在那里都可以找得到。小燕又问:“你要到那里去买什么?”“什么都不买。”“什么都不买去干什么?”“去一家商号。”小方说:“鹰记商号。”“鹰记?是不是卜鹰的?”“以前是。”“现在呢?”“现在已经不是他的了。”“现在既然已经不是他的,你去干什么?”小燕好像已决心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去找一个人。”小方慢慢地回答:“问他一些事。”他盯着小燕:“如果你不去,不妨留在这里。”她当然不会不去的。于是他们穿过了繁荣的市集,从两旁已被油灯熏黑的铺子里传出的酸奶酪味,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明亮的阳光和飒飒的风砂又几乎使人连眼睛都睁不开。市场上货物充沛,从打箭炉来的茶砖堆积如山,从天竺来的桃李桑椹草莓令人垂涎欲滴,从藏东来的藏香,精制的金属鞍具,从尼泊尔来的香料、蓝靛、珊瑚、珍珠、铜器,从关内来的瓷器和丝缎,蒙古的皮货与唬珀,锡金的糖果、麝香和大米,……这些珍贵的货物又让人不能不把眼睛睁大些。唯一和以前不同的是,这条街上的人样子好像变了。这条街也跟别的街道一样,街上的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住在这里的,一种是从别的地方来的。以前小方走过这条街时,总觉得每个人都带着健康愉快富足的样子,显得对自己的生活和事业都很满意,对未来也充满信心。可是今天这些人的样子都变了,变得有点畏缩,有点鬼祟,看人的时候眼睛里仿佛充满怀疑和戒心,而且每个人都显得很害怕的样子。这条街上都是殷实的商号,这些人的生活一向无忧无虑。他们为什么要害怕?怕的是什么?小方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小燕也同样感觉到了。她拉了拉小方的衣角,轻轻地告诉他:“这条街上一定出了事。”她说:“而且一定是件很可怕的事。”她又间小方:“你有没有注意到别人看你的样子?”小方当然也注意到。别人看他时的样子,就好像把他当成随时都可能把瘟疫麻疯带来的瘟神。和气生财,做生意的人本来是不可以用这种眼光看人的。——这地方又出了什么事?难道又跟小方有什么关系?小方的心在往下沉。他忽然想起上次卜鹰的山庄被焚,鹰记商号易主,他和“阳光”走过这条街时,别人也是用这种眼光看他们的。难道这次的变故又发生在鹰记?难道这些人还认得他,还记得他是卜鹰的朋友?难道卜鹰已回到这里,对他的仇敌作了公正而残酷的报复?这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卜鹰做的事,本来就是令人永远无法预料得到的。假如小方回到鹰记时,卜鹰已经坐在柜台里,小方也不会觉得太吃惊。他一向认为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卜鹰做不到的事。小方的脚步加快,心跳也加快了。恨不得一步就跨进鹰记的大门。如果他知道鹰记商号里发生了什么事,你就算用轿子抬他、用鞭子抽他,他也未必会进去的。鹰记的大门是开着的,远远就可以看得见店里的情况。店里有五个人,正在做一件事。鹰记一向是家信用卓著、生意鼎盛的商号,店里的人当然都有事做,非做事不可。这五个人在做事,绝不是件奇怪的事,他们没事可做才是奇怪的事。可是小方一眼看过去,居然看不出他们在做的是什么事,无论谁一眼看过去都看不出他们在做的是什么事。因为他们在做的事很奇怪,不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任何人都不会做的事,而且可以说是任何人一辈子都很难看得到的事。所以你就真看见了他们正在做什么事,也不会相信他们正在做这种事。他们正在杀人!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在一条人很多的街道上,一家开着大门的店铺里杀人。——是谁在杀谁?有两个人在杀另外两个人。还有一个人在旁边看,看着他们人杀人。小方冲过去,还没有冲进门就怔住了。因为他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自己。除了照镜子的时候外,真的看见了,看得清清楚楚。小方却看到了他自己,一个长得跟他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小方还在鹰记的大门外面,店里居然还有一个小方站在柜台前看着别人杀人。——小方不是孪生子,也没有兄弟,另外这个小方是从哪里来的?齐小燕无疑也同样吃惊。小方怔住时,她也同样怔住,她用力拉住小方的手说:“我看见你了。”“哦?”“我看见你在前面那家商店里。”“哦?”“可是你明明在我旁边,怎么会又在那家店里?”小燕问小方:“难道你一个人会变成两个人?”小方苦笑,只有苦笑。无论谁听见别人间他这种问题都只有苦笑,这问题实在太绝,太荒谬。可是等到小方看清楚杀人的人和被杀的人时,他连苦笑都笑不出来了。他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忽然被人砍了一刀,正砍在他感觉最灵敏的关节上。杀人的人有两个,一个男、一个女。被杀的也有两个,也是一个男、一个女。杀人的男人赫然竟是“卜鹰”。杀人的女人赫然竟是“阳光”。卜鹰杀的人赫然竟是班察巴那!”“阳光”杀的人赫然竟是波娃。另外一个小方居然正在看着卜鹰和“阳光”杀班察巴那和波娃,居然连一点劝阻的意思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谁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件很简单的事。世界上有很多表面看来很复杂很神秘的事,其实都很简单。有时甚至简单得可笑。——为什么会有两个小方?因为店里另外一个小方是蜡人,是用蜡做成的人。——卜鹰为什么会杀班察巴那?“阳光”为什么会杀波娃?因为他们也是蜡人。店里的五个人都是用蜡做成的人,虽然做得惟妙椎肖,却是假的。所有无法解释的事都有了解答,答案很简单,可是并不可笑。因为小方立刻又想到了很多问题。——这些蜡人是谁做的?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有什么用意?——鹰记商号里的人一向很多,现在怎么会只剩下五个用蜡做的假人?别的人到哪里去了?小方继续往前走,又看见了三个人。这三个人站在比较远的一个角落里,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男人是吕三,女人是苏苏,苏苏手里还抱着个孩子。吕三风貌依旧,苏苏美丽如昔,她怀里抱着的孩子着花衣,戴红帽,虽然只有两三个月大,已经长得肥头大耳,可爱极了。这三个人当然也是蜡做的假人。就算他们不是蜡做的,就算吕三真的站在那里,小方也不敢冲过去。因为他并没有忘记山村石屋中那一段往事。苏苏怀里抱着的孩子,无疑就是他的孩子,是他亲生的骨肉,是他血中的血。他看见的虽然只不过是个蜡做的孩子,但是这孩子的容貌想必和他那孩子完全一模一样。一一多么可爱的孩子,小方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去抱抱他。如果是在两年前,不管吕三是真是假,也不管这孩子是真是假,小方早已冲了进去。但是现在的小方已经不是两年前的小方了。他早已学会了忍耐。他一定要忍耐,要冷静,因为这几个蜡人不仅是几个蜡人而已,其中必定还隐藏着一些可怕的阴谋和秘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这些蜡人究竟是谁做的?为什么要做这么样几个蜡人摆在这里?小方尽量让自己冷静镇定下来,于是他又注意到几件事。鹰记本来也跟别的商号一样,门口也聚集着一些流动的小贩和行人乞丐,再加上店里又摆着这几个服饰鲜明行事诡秘的蜡人,本来应该能吸引更多的人在门口。现在门口方圆几丈之内却连一个人也没有,所有的人一走到这附近就远远地避开了,仿佛只要一踏入这块不祥之地立刻就会有祸事降临。可是每个人都在远远地注意着这家商号,每个人都以一种充满惊疑恐惧的眼色偷偷地窥望着店里的蜡像,就好像把它们全都当做有血有肉的活人一样,随时都可以用它们手的蜡剑割断人的咽喉刺穿人的心脏,取人的性命。小方也悄悄拉了拉齐小燕的衣角,拉着她向后退,退入人群。人群又远远避开,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人群都会远远避开。齐小燕忽然间小方:“你知不知道大家为什么全都躲着你?”她自己回答了这问题:“因为那家店里也有一个你的蜡像。”她的椎论是:“做这些蜡像的人既然能把你的像做得这么逼真,一定是个跟你很熟的人。”她又问小方:“你猜不猜得出这个人是谁?”小方没有猜。他好像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一个面目黝黑,穿着件波斯长袍,卖香料的混种老人本来正在另一家商号门口兜生意,看见小方过来,也想远远地避开。小方忽然一把拉住了他,压低声音说:“我认得你,你认不认得我?”老人吃了一惊,拼命摇头,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不认得,完全不认得。”小方冷笑:“就算你不认得我也没关系,只要你能听懂我的话,不管你认不认得我都一样。”他用力握紧老人的臂:“你听着,我有几句话要问你,你肯说我有银子给你,你不肯说,我就捏断你这条手臂。”
第三十四章蜡人

他用来对付这老人的两种方法,自从远古以来,就是最有效的法子。老人的额角上已经痛出了冷汗,眼睛里已经看到了银光。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还能闭着嘴。小方将老人拉出了人群,拉到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里,才沉着声问:“鹰记商号里那些蜡人是怎么来的?”“不知道。”小方的手只加了一分力,老人就痛得眼泪都几乎流出来了。“我真的不知道。”老人说:“昨天早上鹰记商号一开门,那些蜡人就在那里了。”小方盯着他,直等到判断出他说的话是真话之后,手的力量才放松。“鹰记商号的伙计呢?”“不知道。”老人说:“从昨天早上我就没有看到他们。”“连一个都没有看见?”“一一个都没有。”“从昨天早上起,鹰记商号里就只有那几个蜡人在店里?”小方问:“连一个活人都没有?”“没有。”老人说得很肯定:“绝对没有。”“鹰记”的组织严密,规模庞大,除了那些实为卜鹰属下战士的伙计之外,经常留守在店里真正做规矩生意买卖的人,至少也有一百多个。一百多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当然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全部失踪。头刀。第四条大汉用的居然只不过是柄很普通的青钢剑,身材虽然高大,长得却很秀气。第五条大汉空着一双手,几乎垂到膝盖上,不但手臂奇长,手掌也比普通人大一倍。他的手虽然不带兵刃,腰带上却挂满了零件,零零碎碎的也看不出究竟是什么东西?究竟有多少种?脖子上还挂着一圈长绳,看来就像是个活动的杂货架子。第五条大汉用不着大吼大叫,也用不着出手,就这么样往那里一站,架势已经够唬人的了。他们一亮相,别的人立刻安静了下来。五个人彼此望了一眼,顾盼之间,睥睨自雄,挑戟提杵佩刀的招呼第一条大汉。“老大,就是这几个蜡人在捣鬼,青貂岭的兄弟就是死在他们手上的。”“蜡人也会杀人?”老大冷笑:“这倒真***活见鬼。”“不管他们是什么变的,咱们不如先把他们毁了再说。”“好主意。”佩剑的大汉样子虽然长得最秀气,动作却最快,一反手拔出了青钢剑,就准备动了。用斧头的大汉却拦住了他。“等一等。”“既然已经来了,还等什么?”“等着看我的!”佩剑的大汉没有争先,因为他们的老大也同意“好,咱就先看老二的。”不但他们在看,别的人也在看,等着看他们老二出手。老二的动作并不快,先慢吞吞地往前走了两步,从腰带上抽出了一把连柄只有一尺多长的斧头,用大拇指舐了舐舌头上的口水,往斧锋上抹了抹,……突然一弯身、一挥手。只听“吧”的一声响,急风破空,他手里的斧头已经脱手飞出,往班察巴那的头上劈了过去。这是种江湖上很少有人练的功夫,一斧头的力量远比任何一种暗器都大得多。力量大,速度当然也快,就算是狮虎猛兽,也禁不起这么样一斧头。班察巴那没有动。这个班察巴那只不过是个蜡人,根本不会动,可是这一斧头也没有劈在他头上。这种功夫就像是飞刀一样,最难练的一点就是准头。要能在三十步以外以一斧头劈开一个核桃,功夫才算练成了。这条大汉无疑已经把功夫练到了这一步,出手不但快,而且准。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这一斧头劈出去,准可以把那蜡人脑袋一下子劈成两半。奇怪的是,这一斧头却偏偏劈空了。也不知道是因为那条大汉手上的力量用得不够,还是因为别的古怪缘故,这把去势如风的飞斧刚劈到“班察巴那”头上,就忽然失去了准头,忽然变得像是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轻飘飘地往旁边飞了出去,“夺”的一声,钉在柜台上。老二的脸色变了。他的兄弟们脸色也变了。老大眼珠子一转,故意破口大骂。“直娘贼:叫你多吃两斤肉,手上才有力气,你***偏要去玩姑娘,玩得手发软,真***丢人现眼。”老二的脸色发青,不等他们的老大骂完,已经又是一斧头劈了出去。这一次他的出手更快更准,用的力量也更大。斧头破空飞出,急风呼啸而过,忽然问,“卜”的一声响,斧头的木柄忽然凭空断成了两截,斧头失去平衡之力,一下子就掉了下来。老大还在骂,骂得更凶。但是他的眼睛却一直在四下搜索,因为他跟他的兄弟一样明白两件事。——一把以上好橡木为柄的斧头,是绝不会无缘无故从中折断的。——他们的老二手上有什么样的力量,他们心里当然更清楚,如果说他会将一把斧头劈歪,那简直就好像说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一样荒谬。斧柄既然不可能无故折断,斧头也绝不可能劈歪,这是怎么回事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有一一个人。——有一个人,在一个很不容易被人看到的角落里,以一种不容易被人看见的手法,发出一种很不容易被人看出来的暗器,打歪了他们老二第一次劈出的斧头,打断了他第二次劈出的斧柄;这个人无疑是高手,高手中的高手。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把蜡像摆在这里的人。他们五兄弟虽然想到了这一点,却完全不动声色,因为他们没有看见这个人,也没有看出来他用的是什么暗器?他们只看见了小方。小方也在找,找这个打歪斧头折断斧柄的人。他还没有找到这个人,别人已经找上他了。第一个找上来的就是那身材最高大,长得高秀气的佩剑少年。他盯着小方,忽然笑了笑:“你好。”他说:“我好像见过你。”“哦?”“我好像刚才遇见过你,在另外一个地方见过你。”“哦。”小方问:“在哪里见过我?”“就在那家商号里。”佩剑的少年道:“你好像跟那个长得完全一一模一。样。”小方笑了,摸着自己的脸笑了。“我自己也觉得有点像。”他间这少年:“你贵姓?”“我叫老四。”“老四?”小方又问;“谁的老四?”“是我们老大的老四。”“你们的老大是谁?”“是个从来都不会杀人的人。”老四说:“他只会打人,常常一下子就把别人打成肉泥。”小方叹了口气。“那么他一定很累。”“很累?”“无论谁要把别人打成肉泥都是件很费力气的事,他怎么会不累?”老四冷笑,忽然又问小方:“你的暗器呢?”“什么暗器叶小方反问。“打斧头的暗器。”“我没有这种暗器。”小方在笑:“如果我有暗器,也不打斧头。”“不打斧头打什么?”“打入。”小方好像笑得很愉快:“打人绝对比打斧头好玩得多。”老四也笑了。他们两个人都在笑,可是无论谁都看得出来他们并不是真的觉得很可笑。他们笑的时候,眼睛都在盯着对方的手。握剑的那只手。老四笑得比小方远不像是在笑,他忽然问小方:“你也会使剑?”“会一点。”小方说:“一点点。”“那好极了。”老四说:“碰巧我也会使剑,也只会一点点。”这句话说出来,每个人都明白他的意思了。老四已经认定了小方和鹰记商号里这几个蜡人有关系,就算他不是打落斧头的高手,也一定可以从他身上逼出那位高手来。小方并没有否认,因为他知道否认也没有用。老四的掌中有剑。小方也有。老四打算要用他的剑来逼小方说出这秘密。小方也没有拒绝逃避。老四身高八尺一寸,手脚长大,动作灵活,全身的肌肉都充满弹性。小方看来不但苍白樵粹,而且显得很虚弱。他们的强弱之势看来已经很明显,每个人都认定小方必败无疑。只有齐小燕是例外。只有她算准了老四绝对避不开小方三招。一声轻叱,剑光闪动,转瞬间老四就已攻出八剑,招中套招绵延不绝的连环八剑,被这么样一条大汉使出来当然更具威力。可是他连小方的衣角都没有碰到。小方只刺出一剑。他转身、拔剑,一剑刺出,到了老四的咽喉。老四用尽全力才避开这一剑。他凌空后跃,凌空翻身,虽然避开了这一剑,却已无法顾及退路。他的身子落下时,已经到了鹰记商号里。鹰记商号里只有几个没有生命没有知觉连动都不会动的蜡人。可是他的身子一落下时,眼睛里就露出种惊讶恐惧之极的表情,身上每一块肌肉都因恐惧而收缩,忽然就失去了弹性,变得痉挛僵硬。他的兄弟们同时大喝:“老四,快退!退出来!”他自己当然也想退出来,却已太迟了。他挣扎着,还想扑过去,用他手里的剑去搏杀那几个本来就没有生命的蜡人。但是就在这一瞬间,他全身的关节肌肉组织都已失去控制,眼泪鼻涕大小便忽然全部流了出来,身子也已渐渐缩成了一团。只不过他还没有死,还剩下最后一口气,忽然大喝一声,用尽全力,将掌中剑脱手飞掷出去。剑光一闪间,“卜”的一声响,一剑刺人了卜鹰的胸膛,从前胸刺人,后背穿出。因为这个卜鹰只不过是个蜡人而已。这时老四已经倒在地上,全身都已收缩僵硬,一条八尺一寸的大汉,竟在转瞬间变得好像是个已经被抽干血肉的标本。所以他已经看不见他这一剑掷出后的结果了。可是他的兄弟还没有死。他们脸上忽然也露出种惊讶恐惧之极的表情,因为他们还看得见。每个眼睛都还看得见的人,脸上都露出了跟他们完全一样的表情,甚至连小方都不例外。因为他也跟他们一样,看见了一件虽然亲眼目睹也无法相信的怪事。他们看见卜鹰在流血!这个卜鹰只不过是个没有知觉没有生命的蜡人而已,怎么会流血?“卜鹰”的确在流血。一滴滴鲜血沿着剑锋流过,从剑尖上滴下来。他没有动,也没有表情。因为他毕竟只不过是个蜡人而已,——至少从外表看来绝对是个蜡人。可是从另一方面看去,无论谁都知道一个蜡人是不会流血的。绝对不会。——那么血是从哪里来的?——难道这个蜡人只有从外表看去才是蜡人,其实却不是。——如果这个蜡人其实并不是蜡人,为什么看过去又偏偏是个蜡人。这是个很荒谬的问题,也是种很荒谬的想法,荒谬而可怕。小方的全身忽然都被冷汗浸透,因为他心里忽然有了个荒谬的想法。他忽然冲了出去。他想冲进鹰记商号去找这问题的答案。他只想找出这问题的答案,却忘了那老人对他说过的活。——只要一走进鹰记的大门就必死,不管什么人都一样。这句话听起来很荒谬,很少有人会相信,可是亲眼看见老四暴毙后,还有谁能不信,谁敢不信?老四临死前眼神中那种恐惧之极的表情,更令人难以忘记。小方却忘了。在这一瞬间,什么事他全都忘了,所有那些令人悲痛伤感愤怒恐惧的事,都已不能影响他。在这一瞬间,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一个人。卜鹰!寂寞寒冷漫长的大漠之夜,比寒风更浓烈的酒,比酒更浓烈的友情,这才是真正令人永难忘怀的。——儿需成名,酒需醉,酒后倾诉,吐心言。卜鹰,你究竟是死是活?你究竟在哪里?你为什么会流血?小方不是英雄。很少会有人把他当作英雄,他自己也不想做英雄。他只想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做平平凡凡的事,过平平凡凡的日子。可是他有一股冲动。每当他看见一些不公平的事,看见一些对人不公平的人,他就会冲动,就会不顾一切,去让那些事做得公平一点,去让那些人受到合理的制裁。小方还有一股劲,一股永远不肯屈服的劲。如果别人不逼他,他绝对是个很平和的人,不想跟别人去争,也不想为任何事去争。如果有人逼他,他这股劲就来了。他这股劲来的时候,不管别人是用利诱还是用威胁,他都不在乎,就算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不在乎。小方最近已冷静多了,每个认得他的人都认为他已经冷静多了。他自己也认为自己冷静多了,已经学会了控制自己。有很多次他都替自己证实了这一点,可是现在他忽然又冲动起来了。把自己以前曾经再三告诫过自己的话全都忘得干干净净。如果是为了他自己的事,他绝不会这样子的。可是为了他的朋友,为了卜鹰,他随时都可以放开一切。随时都时以把自己的脑袋往墙上撞过去,就是墙上有三百八十根钉子,他也会撞过去。因为他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天生就是这种脾气,你说这种脾气要命不要命?——蜡人怎么会流血?合理的答案只有一个。——蜡人里面是有一个人,一个会流血的人,是不是只有活人才会流血?小方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听到过一个故事,一个可怕极了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神秘遥远的国度里,有一位专做蜡人的大师,他做出的蜡人每一个都像活的一样,尤其是他用蜡做出来的女孩子,每一个都让男人着迷。——就在这段时候,在那个国度中一些偏僻的乡村里,时常会有一些女孩子神秘失踪,连最有经验的捕快也查不出她们的下落。——这件奇案是被一个悲伤的母亲在无意间揭穿的。——这位母亲因为女儿的失踪悲伤得几乎发了疯,他的丈夫就带她到城里去散心。——他们在城里有一位有钱的亲戚,刚巧认得那位妙夺天工的蜡像大师,就带他们去看那些活色生香的蜡像。——那位母亲看见其中一个蜡像后,忽然晕了过去。——因为他们看见的那个蜡人,实在太像她的女儿了,在黄昏后淡淡的灯光里,看来简直就像她的女儿完全一模一样。——她醒过来之后,就要求那位大师将这个蜡像卖给她,不管多少钱她都愿意买,就算要她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可是大师拒绝了。——大师的杰作,是绝不可能转让给别人的。——悲伤的母亲又难受又失望,正准备走的时候。——可怕的事就在那一瞬间出现了。——那个女孩子的蜡像,眼中忽然流出了泪来,红色的眼泪,血泪。——悲伤的母亲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不顾一切冲了过去,抱住了那个蜡像。蜡像忽然碎裂,外面一层忽然裂开,里面赫然有一个人,虽然不是活人,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一蜡像里的这个人,赫然就是那位母亲失踪了的女儿。——于是大师的秘密被揭穿了,他所有的杰作都是用活人浇蜡做成的。在小方很小很小的时候,还听到了一种传说,一种又可怕又神秘的传说。——古老相传,如果一个人死在异乡,含冤而死后,再见到他的亲人时,他的尸体还会有血流出来,七窍中都会有血流出来。——所以死人也未必是一定不会再流血的。这个故事和这种传说,都在小方心里生了根,就在他看见卜鹰的蜡像里有血流出来的时候,他忽然又想了起来。——卜鹰的这个蜡像是不是也用这种方法做成的?——这个蜡像里的人是不是卜鹰?想到了这一点,小方就冲了出去。他一定要找出这问题的答案,不管怎么样都要找出来。至于他自己的安危死活,他根本就不在乎。因为这一瞬间他已经把所有别的问题全都忘得干干净净。站在鹰记商号外的人,谁也想不到小方会在亲眼看见老四暴毙后还会冲进去,连齐小燕都想不到。可是他已经冲进去了。他的身法极快,比大多数人想像中都快得多,可是他一冲进去之后,就忽然停了下来,就像是忽然被魔法定住一样停了下来。他的目标是那个会流血的卜鹰蜡像。可是在他身子停下来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是看着另外一个蜡人的。就在他眼睛看到这个蜡人的那一瞬间,他的身子才忽然停顿。然后他脸上就露出种奇怪的表情,就好像老四临死前露出的那种表情。他的眼睛里也忽然充满恐惧,他脸上的肌肉仿佛也在收缩痉挛扭曲。——他看见了什么?小方看见的事,除了他自己之外谁也不会相信,甚至连他自己都很难相信。他忽然看见了他自己的眼睛。他也看见了他自己眼睛里露出的那种绝对没有任何人能想像的表情。一种充满了讥嘲和怨毒的表情。有谁能想象到一个人会用这样的眼光来看自己。小方看见的当然不是他自己,只不过是个看来几乎跟他完全一样的蜡人而已。可是在那一瞬间,他却真的有了这种感觉,觉得真的是他自己在看着他自己,他一个人好像已忽然裂成两个。——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第三十五章不是你的儿子

——就算是在照镜子的时候,你也应该知道镜子里看着他的那个人并不是你自己,只不过是个虚幻的影子而已。——这种事只有在梦中才会发生,而且通常是噩梦。现在小方不是在做梦。他不想看他自己。可是他的身子已经停下来,目光已经被他另外一个自己所吸引。他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恐惧,恨不得赶快逃走,赶快离开这里。可是他的身子已经不能动了,目光也移不开了。就在这一瞬间,他眼睛忽然觉得一阵刺痛,就好像有一根针从他眼睛里刺了进去,把他整个人都钉死在地上。他全身的肌肉仿佛都已经痛苦而麻痹僵木扭曲,他自己也能感觉到。但是他已经完全无能为力了。——老四临死前的感觉,是不是也像这样子?他仿佛听见齐小燕在呼唤,声音中充满了惊惶焦急与关切。但是他已经听不清楚了。他的掌中虽仍紧握着他的魔眼,却已无力刺出去。因为他已经完全被他另外一个自己的眼睛所控制,他已经从这双眼睛里看到了地狱。火焰在燃烧,四面八方都在燃烧。天崩地裂,砂石飞扬。没有生命的蜡人忽然全部都在火的洗礼中获得了生命,忽然间全都飞跃而起,鬼魅般扑向人群。人群在动乱中,随时都可以听到一声声凄厉的惨呼。火焰中有了血光!这不是地狱,也不是地狱中的幻象。小方知道不是的,绝对不是。这是他亲眼看见的。他看到这些可怕的景象发生后,就晕了过去,还没有弄清楚这些事是怎么发生的就已经晕了过去。蓝色的海。蓝色的波浪。阳光灿烂,海水湛蓝,蓝色的波浪在阳光下看来温柔如情人的眼波。情人的眼波也温柔如蓝色的波浪。这也不是幻象,也是小方亲眼看见的。他醒来时就看见一片蓝,那么蓝,蓝得那么美,那么温柔。可是这里并没有海,他看见的也不是波浪。他看见的是阳光。蓝色的阳光。小方醒来时,“阳光”正在看着他,眼波温柔如海浪。——这是真的?真的不是幻象?“阳光”,你怎么会在这里?小方不信。——难道这就是地狱?难道我已经到了地狱?——地狱中有时岂非也会出现美景?就正如地狱般的沙漠中有时也会出现令人着迷的海市蜃楼一样。小方想伸手揉揉眼睛。他的手是软的,软绵绵的完全没有一点力气。他的手能够抬起来,只因为“阳光”已经握住了他的手。冰冷的手,冰冷的泪。眼泪已经流下了“阳光”的面颊。在这一瞬间,她看来就好像永远再也不会把小方的手放开。但是她偏偏很快就放下来了。因为除了他们之外,这间小而温暖的屋子里还有三个人。小方终于也看见了这三个人。二个大人,一个小孩。站在小方床头的是齐小燕。她一直都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小方和“阳光”,看着他们的举动和表情。她自己却连一点表情都没有,就好像已经完全麻木。——她能怎么样?她能说什么?另外还有一个人,远远地站在一个角落里,手里抱着个孩子。她穿着一身淡灰色的衣裳,白生生的一张脸上未施脂粉,漆黑的头发蓬蓬松松地挽了个髻,美丽的眼睛里带着一抹淡淡的、无可奈何的伤感。她手里抱着个穿红衣的婴儿。——苏苏。——苏苏居然也在这里。她手里抱着的婴儿无疑就是小方的孩子。小方的心在刺痛。——苏苏怎么会在这里?——“阳光”怎么会在这里?——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他自己怎么会到这里来?——在“鹰记”他所看到的那些景象是真是幻?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些又神秘又可怕的蜡人呢?小方最忘不了的当然还是那双眼睛,那双毒眼。可是这些问题他都没有问,因为他跟本不知道应该问谁。柔软的床铺,干净的被单,他很想就这样躺在这里,躺一辈子。可是他不能不起来。他终于挣扎着站起来,伸出双臂,仿佛要去拥抱一个人。这里有三个女人。这三个女人都曾经影响过他的生命,都是他这一生永难忘怀的。这三个女人都曾经跟他有过一段又奇怪又复杂又深厚的感情。他要去拥抱的是谁?小燕期待着小方的拥抱。苏苏也期待着小方的拥抱。但是小方扑向了苏苏。他拥抱的却不是苏苏,而是苏苏怀里抱着的孩子。他紧紧地抱着这个从未见过的孩子。眼泪,忽然自小方眼中流下。英雄有泪不轻弹。小方流泪,是因为他不是英雄?小方爱苏苏,但是他们分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小方爱小燕,但是他心底有另一种感觉,他们必将分手。一脉相承,维系着小方的血和肉的,只有他自己的孩子。他和苏苏的孩子。怀中的孩子。他忽然发现,对怀中小孩的感情,复杂而深厚。爱情并不是历久不衰的,历久不衰的爱情少之又少。爱情是很容易消失的。山高水长,河川阻隔,会使爱情慢慢褪色,消失于无情之中。小方的眼光,温柔的眼光,现在落在小孩子的脸上。小孩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无邪地看着他。小方的内心忽然感到一阵刺痛。因为孩子忽然向他裂嘴一笑,那笑容,就和苏苏的笑容一样。小方又紧紧地将小孩拥在怀中。小方看看小燕,又看看苏苏。他脑海中,浮现出和这两个女人共渡时的欢乐。这些欢乐,他将终生难忘。他对这两个女人的感情,是又复杂又深厚的。齐小燕用诧异的目光注视着小方。苏苏的目光却不诧异。因为她了解小方的感情。因为她是孩子的母亲,小方是孩子的父亲。母子情深,父子情也深。在危难中,在历劫后,突然发现自己有了小孩,突然见到了这个小孩,那一份心灵的震撼,是绝对连接到泪腺上的。苏苏深情地看着小方和他怀中的小孩、她忽然感到一股暖流充盈在心口。她从来没有想到,父爱,也是这么深刻,这么动人的。她只知道母爱。母爱是自然的,从怀孕那天开始,从婴儿在母体成形那天开始,母亲就有一种很特殊的感觉,很快就变成爱。婴儿还没有出生,就已经有了他母亲爱的关注。父爱就不一样。父亲一定要看到小孩脱离母体,降临人间,才会去爱他。从第一眼看到小孩起,父爱才开始。母爱是天生的,父子之爱却是后天慢慢培养的。父子之爱,是一种学习的爱。令苏苏感动的,就是她发现小方竟然爱她的小孩那么深厚。她忽然冲上去,将小方和小孩抱紧。小方温柔地将视线投落在苏苏的脸上,目光显出一份很深沉的感激。感激她为他留了后代。有了后代,他就死而无憾了。有了后代,他心情豁然开朗。他不再恐惧死亡,他不再恐惧面对危难。他随时随地可以死去,为卜鹰,为苏苏,为“阳光”,为齐小燕。小方刚醒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身陷地狱之内,现在,他知道他并没有入地狱。入地狱的人绝对不是他。就算是入了地狱,他入的也只不过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地狱。因为他忽然有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决心。他决心去查明这件事情的真相。不惜代价,不惜死亡的牺牲,他都要去查出背后的阴谋者到底是谁?他知道他必然查得出来。因为他已经没有了后顾之忧。他的思路,也将不会受死亡阴影的威胁而大打折扣。一个无畏的人,他的剑术必将百分之百发挥尽致。他知道,这是他开始发问的时候了。但是他没有问。他先去抱起了他的孩子。小方不是圣人,既不能做圣人,也不想做圣人。在他心底某一个秘密的角落里,也许他是想先去拥抱齐小燕的。因为他是她第一个男人,她已将一个女人一生中所值得珍惜的给了他。这种事不但是女人所难忘怀的,男人也同样很难忘记。在小方心底深处另外一个秘密的角落里,他想去拥抱的也许是“阳光”。“阳光”是个明朗美丽但却非常痴情的女孩子,他知道他这一生中是永远得不到她的。但是他喜欢她,不但喜欢,而且尊敬。他对“阳光”的感情已经跟他对卜鹰的友谊混为一体。小方是个男人。苏苏是个女人,一个绝对女性化的女人,甚至可以说她全身上下每分每寸都是女人。小方不能忘记她。她的漏*点,她的温柔,她的缠绵,无论任何男人都难以忘记。在小方心底更深处,他想去拥抱的也许是她。但是他却先去抱起了他的孩子。那不止是因为父爱,父与子之间的感情是后天的,是需要培养的。他先去抱起他的孩子,也许只不过因为他要求平衡,一种爱的平衡,一种唯一可以使他憎绪稳定的平衡。不管怎么样,他还是这么做了。齐小燕悄悄地退了出去,“阳光”慢慢地坐了下去,坐在床边的一张椅子上。苏苏却忽然笑了,笑得非常奇怪。她的笑中仿佛带着种说不出的讥俏恶毒之意,她的眼神也一样。她看着小方微笑,忽然问道:“你真的以为这孩子是你的孩子?”“他难道不是?”“不是。”苏苏说:“不然不是。”她冷冷地接着说:“你为什么不想想,吕三怎么会把你的孩子还给你?”小方怔住了。他知道苏苏不是在说谎,但是他也没有放下手里的孩子,就好像一个溺水者明知自己抓住的并不是一根可以载他浮起来的木头,却还是不肯放过一样。苏苏的笑容看来就像忽然又变成了一个面具。“吕三要我带这个孩子来见你,只不过要我告诉你,你的孩子已经长得有这么大了。就好像这个孩子一样活泼可爱。”小方的手冰冷。苏苏忽然又冷笑。“你以前有没有想过你的孩子?”“没有。”小方说。他是个诚实的人,也许不能算是好人,却绝对诚实。他从来没有想过他的孩子,只因为他还没有见过他的孩子。他们父子之间还没有爱。“你知道我已经有了你的孩子。”苏苏又问:“但是你从来都没有想过他。”小方承认。但是现在他已经开始在想他了,因为他对他的孩子已经有了一个具体的形象。——这就是人性。无论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人性中总是有弱点的。吕三无疑是最能把握这种弱点的人。“吕三要我告诉你,”苏苏说,“如果你要见你的孩子,就得先替他做一件事。”“什么事?”小方不能不问!“他要我替他去做什么事?”苏苏还没有开口,外面已经有人替她回答:“他要你先替他杀了我。”这是班察巴那的声音。一种非常冷静,又非常热情的声音,只要听过一次就很不容易忘记。——永远没有人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出现的班察巴那又出现了。班察巴那看来永远是年轻的。——“年轻”,这两个字所代表的并不是年纪,而是一种形象。他看来年轻,因为他看来永远都是那么坚强,那么挺拔,那么有生气。无论他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出现都一样。就算他刚从泥沼里走出来,他看来还是像一把刚出炉的剑,干净、明亮、锋利。就算他刚从敌人的尸骨鲜血中走出来,他看来还是没有一点血腥气。这次和以往唯一不同的地方是,这次他手里居然提着一袋酒。满满的一羊皮袋酒。他走过来,坐在一张小桌旁的一把椅子上,他看着小方说:“坐。”小方也坐下。先把孩子交给苏苏才坐下,坐在对面。班察巴那将满满的一袋酒放在小桌上。“这种酒叫古城烧。”他问小方:“你喝过没有?”“我喝过。”小方说。他当然喝过,卜鹰最喜欢的就是这种酒。这种酒喝起来就像是男儿的热血。用一根手指勾起羊皮袋上的柄,把羊皮酒袋甩在脖子后,班察巴那自己先喝了一大口,才把酒袋递给小方。“你喝!”小方也喝了一大口,好大的一大口,然后又轮到班察巴那。他们都没有去看苏苏和“阳光”,就好像这屋子里根本就没有别人存在。“你喝过这种酒,”班察巴那说:“你当然也记得一首歌。”“我记得。”“那么你先唱,我来和。”小方就唱。“——儿须成名,酒须醉,醉后倾诉,是心言。他们唱了一遍又一遍,喝了一口又一口,他们唱的歌浓烈如酒,他们喝的酒比血还浓。歌可以唱不停,酒却可以喝得光。班察巴那忽然用力一拍桌子。“我知道,”他看着小方,“我知道你从来没有把我当作朋友。”“哦!”“你一直都认为只有卜鹰才是好朋友?”“他本来就是个好朋友,”小方说:“不但是我的好朋友,也是你的好朋友。”“那么他为什么一直都不来找你?也不来找我?”班察巴那盯着小方问:“你知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小方举杯一饮而尽。他无法回答这问题,除了卜鹰自己外,根本就没有人能回答这问题。同样的问题他也不知道问过自己多少次,最近他已不再问了,因为这问题总是会刺伤他自己。班察巴那也没有再问下去。他也在喝酒,喝得并不比小方少。小方从未想到一向冷酷坚定如岩石的班察巴那也会喝这么多酒。他握紧羊皮酒袋,没有再递给班察巴那,有很多事一定要在他们还没有喝醉时同清楚。可是班察巴那又在问他:“你有没有看清楚鹰记商号里那几个蜡像?”小方看得很清楚。“以前你有没有看见过铸造得那么精美生动的蜡像?”“没有。”小方说。“你当然没有看见过!”班察巴那说:“那样的蜡像,以前根本还没有在中土出现过。”“你怎么知道的?”“因为普天之下只有一个人能铸造出那样的蜡像来,”班察巴那说:“绝对只有一个人。”“这个人是谁?”“朗佛烈金。”这是个非常奇特的名字,无论谁只要听过一次就会牢记在心。“朗佛烈金。”班察巴那将这名字又重复一次:“我相信你从未听过这名字。”小方的确从未听过。“他是不是汉人?”“他不是!”班察巴那道:“他是波斯人,但是一直住在一个叫英吉利的海岛。”“英吉利?”小方也从未听过这海岛的名字;“英吉利在什么地方?”“在天之涯,海之角。”班察巴那道:“在一个我们都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那么他铸造的蜡像怎么会到这里来了?”“因为朗佛烈金这个人已经到这里来了。”班察巴那说。“他怎么会来的?”“被人请来的,”班察巴那说:“他是个奇人,他铸出的蜡像天下无人能及,可是他也要生存也要吃饭,只要有人肯出重价,什么地方他都会去。”“他是被谁请来的?”“普天之下,好像也只有一个人能请得起他。”班察巴那说:“你应该能想到我说的这个人是谁。”小方已经想到了。——普天之下,只有一个人能付得出这么大的代价,也只有一个人能做得出这样的事。“你说的是吕三?”“除了他还有谁?”“吕三为什么要特地请朗佛烈金到这里来严小方又问:“难道就是为了要他来做那几个蜡人?”“是的。”“吕三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了很多种原因。”班察巴那道:“最主要的一种,就是他要用那些蜡像来杀人。”“杀谁?”这问题其实不该问也不必问的,可是班察巴那还是回答:“杀你,杀我,杀卜鹰!”几个没有生命,没有血肉,连动都不能动的蜡像,怎么能杀人?班察巴那解释:“那些蜡像都是空的,每个蜡像里都藏着一个人,其中有使毒的高手,也有暗器名家。”他们使出来的毒,当然都是无色无味让人完全觉察不出的剧毒。他们的暗器,当然都是从机簧针筒发出来的让人看不见的暗器。小方已经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不管什么人只要一走进鹰记商号的大门,就会突然暴死。”“是的。”班察巴那道:“不管什么人只要一走进去都必死无疑。”他又说:“人死的多了,我们当然就会知道,不管我们在什么地方都会听到这消息。”小方替他接着说下去:人如果我们知道了这消息,当然忍不住要去看看。”“如果我们还没有看出那些蜡像中的秘密,一进去当然也必死无疑。”小方承认。他几乎已经死过一次。“幸好你已经看出来了。”“是的,我已经看出来了。”班察巴那道:“所以我还没有死,你也没有死。”小方长长吐出一口气,又忍不住问:“有一点我还是不懂。”“哪一点?”“那对眼睛。”小方可想起了那条毒蛇:“我只不过看了它一眼,好像就已经中毒了。”“你想不通那是怎么一回事?”“我想不通。”“其实那并不是很难解释的事,”班察巴那忽然又问小方:“你有没有遇到过石眼病的人?”“我遇到过。”“你有没有去看过那些人的眼睛?”“有时我难免也会去看两眼。”“看过了之后你有什么感觉?”“我会觉得我自己的眼睛也很不舒服。”“如果你看得久些,说不定你自己也会被染上同样的眼病。”班察巴那说:“如果你仔细想想,你一定有过这种经验。”小方的确有过这种经验:“可是我不懂那是因为什么?”“那是因为你中了毒。”“中毒?”小方奇怪:“怎么会中毒?”“因为那个人的病眼中有一种会传给别人的病毒。”班察巴那说:“至少有两三种眼病都有这种病毒。”“可是我只不过看了他两眼而已。”“看两眼就已经够了。”“为什么?”
第三十六章该下地狱的时候

“因为这种病毒本来就是从眼睛传染的,你只要看一眼就可能被染上。”班察巴那说:“世界上有很多种病毒都是这样子的,你只要跟病患者同时待在一间屋子里,就可能被染上。”他解释得详细而清楚:“如果有人能利用这些病毒的特性炼成毒药,你只要看他一眼也同样会中毒的。”班察巴那又说;“这当然不是容易的事,可是我知道的确有人已经炼成了这种毒药。”小方终于明白。他看见过那些跪着死的人,死了之后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中毒的。在没有听到班察巴那这番话之前,他也同样从未梦想到世上竟会有这么可怕的毒药。班察巴那忽然又问他:“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总是喜欢抱着条小白狗的小女孩?”小方当然记得。“藏在你那个蜡像里的人就是她,”班察巴那道:“所以你虽然只不过看了她一眼,就已经中了她的毒,防不胜防,无色无味的无影之毒。”“所以无论什么人只要一走进鹰记的大门都会突然暴毙。”“是的。”班察巴那的神色凝重:“那不是魔法,也不是巫术,那是经过苦心研究、精心提炼出来的剧毒,要避免中毒已经很难,要破解更不容易。”“只不过你还是想出了破解它的法子。”“我也想了很久,计划了很久。”“你用的是什么法子?”“用火攻!”班察巴那道:“只有用火攻,才能把他们全部消灭。”他又解释:“我击落庞老二的飞斧,就因为我深怕他们影响我的计划,可是我想不到你居然会不顾一切冲进去?”他看着小方:“我本来以为你已经是个很冷静、很沉得住气的人。”小方苦笑。他本来也以为自己是这样子的。现在小方当然已明白,地狱中的火焰并不是幻想。火焰融化了蜡像,烧毁了房屋,藏在蜡像中的人只有逃出来。只要一逃出来,有谁能躲得开“五花箭神”的五花神箭。小方忽然又说;“我还是有件事想不通。”“什么事?”“你既然已经知道蜡像中有人,为什么不直接用你的箭射杀?”班察巴那盯着小方,眼神中又充满讥消,冷冷地问:“你知不知道蜡像中藏的是些什么人?”“我不知道。”小方说。“我也不知道,所以我不敢那么做,”班察已那道:“如果我做了,不但我必将后悔终生,你也会恨我一辈子。”“为什么?”班察不回答却反问:“苏苏的蜡像中也藏着一个人,你知不知道是谁?”“不知道。”“就是她自己,”班察巴那道,“吕三将她和那个孩子都藏在他们自己的蜡像里,为的就是要我们去击杀他们。”他又问小方:“那时你还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不是你的孩子,如果我将他们母子射杀在我的箭下,你会怎么样?”小方怔住,手脚冰冷。他本来一直认为自己已经学会了很多,现在才知道自己还应该去学的地方更多。他看着坐在他对面这个又温柔又粗旷又冷酷又热情的人,忽然对这个人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佩服与尊敬。班察巴那又说:“吕三不远千里将朗佛烈金请来铸作那些蜡像,不仅是为了要诱杀我们,”他冷笑:“吕三也知道我们都不是很容易就会上当的人。”“他还另有目的?”“当然有,”班察巴那道:“他还要制造我们之间的误会与仇恨。”小方闭着嘴,等着他说下去。“卜鹰是人杰,”班察巴那说:“他的武功、机智和统御属下的能力都是前所未有的,他突然被袭惨败,别人是不是会想到他是被人出卖的?”“是。”小方承认。“别人一定也会想到,能出卖他这种人的,一定是他最亲近的朋友。”班察巴那又举杯一饮而尽:“近十年来,他最亲近的朋友就是我。”小方又闭上了嘴。“也许连你都会怀疑是我出卖了他的,”班察巴那道:“有很多迹象都会让你这么想,最重要的当然还是那批黄金。”小方沉默。他确实这么想过,知道藏金处的只有三个人,现在黄金已失踪,他自己没有动过那批黄金,卜鹰也不会盗自己的藏金,嫌疑最大的当然是班察巴那。“如果卜鹰还活着,说不定他自己都会这么想。”班察巴那道:“如果有机会,说不定他也会将我刺杀在他的剑下。”他再次举杯向小方:“就算他相信我,你也会这么想的,在你看到那些蜡像时,你也许已经想到了这一点。”小方不能否认。看到卜鹰的蜡像刺杀班察巴那的蜡像时,他不但想到了这一点,甚至还怀疑那些蜡像是卜鹰的计划,用来诱杀班察巴那的计划。同样他也曾怀疑这是班察巴那用来诱杀卜鹰的。一个安静幽美的黄昏,一间安静幽雅的小房,两个安静美丽的女人,一个刚刚睡着的孩子,两盏刚刚点燃的灯,一袋刚刚喝完的酒,一件诡秘惊人的秘密,形成了一种局外人绝对无法了解的气氛。在这种气氛下,小方也不知道自己是醒是醉?是醉是醒?班察巴那又问他:“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完全明白了?”“是。”“你知不知道现在已经到了什么时候?”小方摇头,他不知道,因为他根本不明白班察巴那的意思。班察巴那告诉他:“现在已经到了应该下地狱的时候。”“下地狱?”小方问:“谁下去?”“你!”班察巴那将最后几滴酒滴入咽喉,一个字一个字说:“你下去!”夜色深了,灯光亮了;夜色越深,灯光越亮。——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班察巴那取出一张图铺在桌上,一张用薄羊皮纸描出的地图。“这是玉门关内外包括戈壁拉萨圣峰都在内的一张地图。”班察巴那说:“这地区之大,广及五万五千里。”他又说:“可是在这广大的地域中,有人烟的地方并不大多。”地图画得并不详细,并没有画出山川河岳的地形,只用朱砂笔点出了一些重要的市乡山村。班察巴那再问小方:“你数一数,这张图上用朱砂笔点过的地方一共有多少?”小方已经数过,所以立刻就回答:“一共有一百九十一处。”班察巴那点头,表示赞许。然后告诉小方:“这一百九十一个地方,都是吕三的秘密巢穴所在地。”他又说:“到目前为止,我们虽然只查出这么多,可是我相信他就算还有其他分舵、秘穴、暗卡,也不会大多了!”“我也相信。”现在他已经完全信任班察巴那的才能。“现在我们一定要找到吕三。”班察巴那说:“无论什么事都一定要找到他才能解决。”“不错!”“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在这些地方找到他。”小方也相信,只可惜他们应要去找的地方实在大多了。“你知不知道他究竟在哪一个分舵秘穴里?”小方问。“不知道。”班察巴那道:“没有人知道。”小方苦笑。——一百九十一个市镇乡村,分布在如此广大的一个区域里,叫他们如何去找?“我们虽然早就查出了吕三的窝在些什么地方,可是我们一直都没有动手去找。”班察巴那说。“为什么?”“因为我们知道找不到他的!”班察巴那解释:“我们没有这么多的人力,可以分成一百九十一队人,分头去找,就算我们能分出来,力量必定也己很薄弱。”小方同意这一点。“吕三的行踪所在之地,警卫戒备一定极森严,就算我们有人能找到他,也不是他们的对手。”班察巴那分析得很清楚;“如果我们一击不中,再想找他就更难了。”“完全正确!”“所以我们绝不可轻举妄动,绝不能打草惊蛇,”班察巴那道:“我们绝不能做没有把握的事。”小方忍不住问:“现在你已经有把握?”“现在我至少已经想出了一“个对付他的法子。”“什么法子?”“现在我们虽然还是一佯找不到他,但却可以要他自己把自己的行踪暴露出来。”小方又忍不住问:“你真的有把握能做到?”班察巴那点头,眼中又露出鹰隼狡狐般的锐光,沉着问小方:“你想不想听听我的计划?”“我想。”小方说:“非常想!”班察巴那的计划是这样子的——“第一,我们一定要先放出消息,让吕三知道我们已经查出了他一百九十一个秘密藏身处。”班察巴那道:“我们甚至不妨将这张秘图公开,让他确信我们已经有了这种实力。”“第二呢?”“经过了这次挫败之后,他对我们绝不会再存轻敌之心了。”“我相信他从来都没有轻视过你。”小方说:“谁也不敢轻视你!”“所以他知道我们已经开始准备有所行动之后,一定会严加戒备。”班察巴那说:“不管他在哪里一定会立刻调集他属下的高手到那里去。”小方立刻明白他的意思——“只要他一开始调协他属下的高手,我们就可以查出他在什么地方了。”“是的!”班察巴那微笑点头:“我的计划就是这样子的。”他凝视小方:“只不过这项行动仍然很凶险,吕三财雄势大,属下高手如林,我们还是没有必胜的把握。”“我明白。”“但是这次机会我们绝不可惜过。”班察巴那道:“也许这已经是我们最后一次机会了。”“我明白。”小方说:“所以我们就算明知要下地狱,也非去不可!”“是的。”“可是你不能去。”小方说:“你还有别的事要做,你不能冒这种险!”“是的。”班察巴那说得很坦白;“所以我只有让你去。”他盯着小方:“如果我们两个人之间一定有一个人要死,我也只是让你去死。”小方的反应很奇怪。他既没有愤怒激动,也没有反对抗议,只淡淡他说:“好!我去。”黄金色的屋子,黄金色的墙,黄金色的地,黄金色的屋顶。屋子里每样东西都是黄金色的。绝对是黄金色的,和纯金完全一样的颜色。绝对完全一样。因为这屋子的四壁和顶都镀上了一层纯金,地上铺的是金砖。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是黄金所铸,甚至连桌椅都是,连窗慢都是用金丝编成的。因为这间屋子的主人喜欢黄金。每个人都喜欢黄金。可是住在一问这么样的屋子里,就很少有人能受得了。黄金虽然可爱,但是太冷、太硬,也大无情。大多数人都宁愿坐在一张挂着丝绒窗馒的屋子里,坐在一张有丝绒垫子的软榻上,用水晶杯喝酒。这间屋子的主人却喜欢黄金。他拥有的黄金也比这世界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这问屋子的主人就是吕三。用纯金铸成的椅子虽然冰冷坚硬,吕三坐在上面却显得很舒服。一个人坐在这间屋子里,面对着这些用纯金铸成的东西,看着闪动的金光,通常就是他最愉快的时候。他喜欢一个人待在这屋子里,因为他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愉快,就正如他也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黄金一样。所以很少有人敢闯进他这屋子里来,连他最亲近的人都不例外。今天却有了例外。黄金的纯度绝对比金杯中的醇酒更纯。吕三浅浅地吸了一口酒,把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指甲,修剪得极干净整齐的赤足,摆在对面一张用纯金铸成的桌子上,整个人都似已放松了。只有在这里他才会喝酒,因为只有他最亲信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尤其是在他喝酒的时候,更没有人敢来打扰他。可是今天就在他正准备喝第二杯的时候,外面居然有人在敲门,而且不等他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吕三很不愉快,但是他表面上连一点点都没有表露出来。这并非因为敲门闯进来的人是他最亲信的属下苗宣。他表面上完全不动声色,只不过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喜怒不形刁色的人,就连他听到他独生子死在小方手里的时候,他脸上都没有露出一点悲惨愤怒的神色。他不像班察巴那。班察巴那的脸就像花岗石,从来都没有表情。吕三的脸上有表情,只不过他脸上的表情通常都跟他心里的感觉不一样而已。现在他心里虽然很不愉快,脸上却带着很愉快的微笑。他微笑着问苗宣。“你是不是也想喝杯酒?要不要坐下来陪我喝一杯?”“不想。”苗宣说:“不要。”他不像他的主人,他心里有了事脸上立刻就会露出来。现在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好像家里刚刚失了火。“我不想喝酒,也不要喝。”他说:“我不是为了喝酒而来的。”吕三笑了。他喜欢直肠直肚直性子的人,虽然他自己不是这种人,可是他喜欢这种人,因为他一向认为这种人最好驾驭。就因为他自己不是这种人,所以才会将苗宣当作亲信。他间苗宣:“你是为了什么事来的?”“为了一件大事。”苗宣说:“为了那个班察巴那。”吕三仍然在微笑。“有关班察巴那的事,当然都是大事。”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你坐下来慢慢说。”苗宣这次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去。“班察巴那已经把我们一百九十一个分舵都查出来了,而且已经下令调集人手,发动攻击。”吕三非但脸色没有变,连坐的姿势都没有变,只是淡淡地问:“他准备在什么时候发动攻击?”“班察已那一向令出如风。”苗宣说:“现在他既然已下令,不出十天,就会见分晓了。”吕三也承认这一点:“这个人不但令出如风,而且令出如山。”他又浅浅辍了一口酒,然后才间苗宣。“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苗宣毫不考虑就回答:“我们现在应该立刻把好手都调集到这里来。”“哦?”“班察巴那属下的好手,虽然也有不少,但却要分到一百九十一个地方去。”苗宣说:“我们如果能将好手都调集到这里来,以逸待劳,以众击寡,这一次他就死定了。”说话的时候,他脸上已经忍不住露出了得意之色,因为他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而且相信这是个好主意。大多数的想法都会跟他一样,都会热烈赞成他这个主意。吕三却没有反应。金光在闪动,杯中的酒也有金光在闪动,他看着杯中酒上的闪动金光,过了很久很久之后,忽然问出句很奇怪的话。他忽然问苗宣:“你跟我做事已经有多久了?”“十年。”苗宣虽然不懂吕三为什么会忽然问他这件事,仍然照实回答:“整整十年了!”吕三忽然抬起头来看他,看着他丑陋诚实而富于表情的脸。吕三看了很久之后才说:“不对。”“不对?什么地方不对?”“不是十年。”吕三说:“是九年十一个月,要到下个月的十三才满十年。”苗宣吸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佩服之色。他知道吕三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可是却想不到竟然好得如此惊人。吕三轻轻摇荡着杯中的酒,让闪动的金光看来更耀眼。“不管怎么样,你跟着我的时候已经不算太短了。”吕三说:“已经应该看得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我多少总能看得出一点。”“你知不知道我最大的长处是哪一点?”吕三又问。苗宣还在考虑,吕三已经先说了出来:“我最大的长处就是公正。”他说:“我不能不公正,跟我做事的人最少时也有八、九千个如果我不公正,怎么能服得住人?”苗宣承认这一点,吕三确实是个处事公正的人。而且绝对赏罚分明。吕三忽然又问他:“你还记不记得刚才我进来时说过什么话?”苗宣记得:‘你说,任何人都不准走进这屋子的门,不管什么人都一样。”“你是不是人?”“我是。”“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我不一样。”苗宣已经有点发急:“我有要紧的事。”吕三沉下脸。他的脸在闪动的金光中看来也像是黄金铸成的:“我只问你,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是。”苗宣心里虽然不服,可是再也不敢反辨。吕三又反间他:“刚才我有没有叫你坐下来陪我喝杯酒。”“有。”“你有没有坐下来?”“没有!”“你有没有陪我喝酒?”“没有!”“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说过的,我说出来的话就是命令。”“我记得。”“那么你当然也应该记得,违背我命令的人应该怎么办?”说过了这句话,吕三就再也不去看那张诚实而丑陋的脸了,就好像这屋子里已经不再有苗宣这么样一个人存在。苗宣的脸色已经变成像是张白纸,紧握的双拳上青筋一根根凸起,看起来好像恨不得一拳往吕三的鼻子上打过去。他没有这么做,他不敢。他不敢并不是因为他怕死。他不敢只因为三年前已经娶了妻,他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个儿子。一个又白又胖又可爱的儿子,今天早上刚刚学会叫他“爸爸”。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冷汗已经从苗宣脸上流下来。他用他那双青筋凸起的手,从身上拔出一把刀,刀锋薄而利,轻轻一刺就可以刺入人的心脏。如果是在三年前,他一定会用这把刀往吕三的心口上刺过去,不管成败他都会试一试。可是现在他不敢,连试都不敢试。——可爱的儿子,可爱的笑脸,叫起“爸爸”来笑得多么可爱。苗宣忽然一刀刺出,刺入了自己的心脏。苗宣倒下去,眼前仿佛忽然出现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他仿佛看见他的儿子在成长,长成为一个幢康强壮的少年。他仿佛看见他那虽然不太美丽,但却非常温柔的妻子正在为他们的儿子逃选新娘。虽然他也知道这只不过是他临死前的幻象,可是他偏偏又相信这是一定会实现的。因为他相信“公正的吕三”一定会好好照顾他们。他相信他的死已经有了代价。吕三还是没有抬头,还是连看都没有去看他这个忠心的属下。直到苗宣刀口上的鲜血开始凝结时,他才轻轻地叫了声:“沙平。”过了半晌门外才有人回应:“沙平在。”他回应得虽然不快,也不算太慢,门虽然开着,可是他的人并没有进来。因为他不是苗宣。他和苗宣是绝对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吕三说过的话,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一句,也没有忘记过一次。吕三还没有下令要他进去,他就绝不会走进这屋子的门。每个人都认为他的武功不及苗宣,看来也没有苗宣聪明,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苗宣那么忠诚热心。可是他自己一直相信他一定会比苗宣活得长些。沙平今年四十八岁,身材瘦小,容貌平凡,在江湖中连一点名气都没有。因为他根本不想要江湖中的虚名,他一直认为“名气”能带给人的只有困扰和麻烦。他不喝酒,不赌钱,吃得非常简单,穿得非常简朴。可是他在山西四大钱庄中都已经存了五十万两以上的存款。虽然大家都认为他的武功不及苗宣,可是吕三却知道他的劲气内力暗器掌法都不在武林中任何一位名家之下。他至今还是独身。因为他一直认为就算一个人每天都要吃鸡蛋,也不必在家里盖个鸡棚。直等到吕三下令之后,沙平才走进这屋子,走得并不太快,可是也绝对不能算太慢。吕三看到他的时候,眼中总是会忍不住露出满意的表情。无论谁有了这么样一个部下都不能不满意了。他们却没有提起苗宣的死,就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么样一个人生存过。吕三又问沙平:“你知不知道班察巴那已下令要来攻击我们?”“我知道。”“你知不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样做?”“不知道。”应该知道的事,沙平绝不会不知道,不该知道的事,他绝不会知道。——在吕三面前,既不能显是太笨,也不能表现得太聪明。“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将人手都调集到这里来?”吕三又间。“不应该。”沙平回答。“为什么?”“因为班察巴那现在还不知道你在哪里。”沙平说:“如果我们不告诉他,他永远都不会知道的。”他又说:“如果我们这么样做,就等于已经告诉他了。”吕三微笑。“你既然明白这一点,就应该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样做了。”“我不知道,”沙平说,“我想过,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是对的。”
第三十七章制造陷阶

吕三笑得真愉快!“看来你虽然比苗宣聪明得多,却还是不能算太聪明。”沙平完全同意。他这一生中从来就不想做一个聪明人——至少在十三岁以后就没有再想过。“班察巴那故意公开宣布要发动攻击,为的就是要我自己暴露出自己的行迹。”吕三说:“所以我们绝不能这么样做,绝不能让他如愿。”“是的。”“可是我们也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吕三说:“班察巴那是头老狐狸,我们要抓这条老狐狸,就不能放过这次机会。”“是的。”“所以我们一一定要另外制造个陷饼,让他自己往下掉。”“是的。”杯中的酒已空了,吕三自己又斟满一杯。他从来不要任何人为他斟酒,别人为他斟的酒他从来没有喝过一口。“班察巴那的属下,虽然全都是久经训练的战士,但是其中并没有真正的高手,”吕三沉吟着道,“只有一个人是例外。”“谁?”“小方。”吕三道:“方伟!”他说:“我本来一直低估了他,现在我才知道,这个人就象是个橡皮球一样,你不去动他,他好象连一点用都没有,如果你去打他一下,他说不定就会突然跳起来,你打得越用力,他就跳得越高,说不定一下子就会跳到你的头上来,要了你的命。”“是的。”沙平说:“看起来他的确像个这么样的人,所以别人才会称他为要命的小方。”“你知不知道他的行踪?”“我知道。”“这两天他在哪里?”“在拉萨。”沙闰说:“在拉萨的飞鹰楼,也就是以前鹰记商号接待客户的地方。”吕三凝视着杯中闪动的金光,过了很久又问沙平:“你知不知道‘三号,、‘十三号,和‘二十三号’这几天在哪里?”“我知道。”“你能不能找得到他们?”“能!”沙平道:“六个时辰之内我就可以找到。”“那就好极了。”吕三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你一找到他们,就带他们到燕子楼去。”“是。”“你知不知道我要他们去干什么?”“不知道。”“去杀小方。”吕三道:“我要他们去杀小方。”他慢慢地接着说:“可是有一点你一定要记住,你绝不能让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吕三要杀人是从来不择手段的,小方绝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三个人同时出手,力量无疑要比一个人大得多,成功的机会也大得多。可是吕三却不要这么做。——他为什么不要这么做?沙平没有问。他从来不问为什么,不管吕三发出多么奇怪的命令,他都只有服从接受。“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当然不是三个数字,是三个人三个杀人的人,随时都在等待着吕三的命令去杀人的人。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要替吕三去杀人。从另外一种观点去看;——他们能活着,就因为他们能替吕三去杀人。在某一个非常非常秘密的地方,在一个用花岗石筑成的地室中,在一个只有吕三一个人可以开启的铁柜里,有一本记录簿。那本记录是绝不公开的。在那本记录上,有关这三个人的资料是这样子的——。二十三号。姓名:胡大磷。性别:男。年龄:二十一。籍贯:浙江,杭州。家世:父:胡祖昌。母:孙永兄弟姐妹:无。妻子儿女:无。在那份资料里,有关于“二十三号”胡大磷的记录就是这样子的。替吕三做事的人,永远只有这么样一份简单的资料。可是在另外一份只有吕三一个人可以看得到的记录里,有关“二十二号”胡大磷的资料又不同了。在这份记录里,才把“胡大鳞”这个人是什么样子的人挖出来。每个人都有另外一面,胡大鳞的另外一面是这样子的。胡大磷,男,二十三岁,父为“永利镖局”之厨师,母为“永利镖局”之奶妈——即胡大鳞之妈。有关胡大磷的资料就是这么多,虽然不大多,可是已经够了。够多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够聪明也够经验,就不难从这些资料里挖出很多事!——吕三的组织庞大而严密,要加入组织并不容易,能够列入这份秘密资料编号的,更全都是一流高手中的高手。一一胡大磷在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是高手中的高手。掌中一柄剑已经击败过很多别人认为他绝无可能击败的人。——一个厨师和奶妈的儿子,能够在十六岁的时候,竟成为江湖中的一流高手,他当然吃过很多苦,:做过很多别人不会做也做不到的事,而且有一份百折不回的决心。——可是一加入吕三的组织后,他就变成一个只有编号没有名姓的人了。——谁也不愿将自己用血泪换来的名声地位放弃,胡大磷这么做,当然有他不得已的苦衷。——他杀了大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大多不该做的事,因为他始终不能忘记自己是个厨师和奶妈的儿子。——就因为他始终不能忘记自己出身的卑贱,所以才会做出很多不该做的事,所以才会加入吕三的组织。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有前因才有后果,有后果必有前因。就因为他的身世如此,所以才会拼命想出人头地,无论对任何人任何事都充满了反叛性,在别人眼光中,他当然是个叛徒。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冲动、偏激,充满了反叛性。杜永的家世就和胡大鳞完全不同了。不管根据哪一份资料的记载中,杜永都应该是个非常正常的人,家世和教育都非常良好。十三号。姓名:杜永。性别:男。年纪:三十。籍贯:江苏徐州。父:杜安。母:陈素贞。早殁。妻:朱贵芬。有子女各一人。杜永的父亲杜安是江北最成功的镖师和生意人,白手起家,二十七岁时就已积资千万。杜永的母亲早逝,他的父亲从未续弦,而且从未放松过对儿子的教养,在杜永七岁的时候,就已请了三位饱学通儒和两位有名的武师来和一位武当名宿教导他,希望他成为一个文武全才的年轻人。杜永并没有让他的父亲失望,早年就已文采斐然,剑法也得到了武当的精粹,被江湖中公认为武当后起一辈中的佼佼者。杜永的妻子也是世家女,温柔贤慧美丽,十五岁的时候就嫁给他,所有认得他的人都在羡慕他的福气。杜永的儿子聪明孝顺,诚实规矩,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让父母伤心讨厌的事。像杜永这么样一个人,怎么会放弃所有的一切加入吕三的组织?这问题当然有人问过他,有一次他在大醉之后才回答:“因为我受不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家庭,这么样的环境,他还有什么受不了的。如果你更深入了解他的一切,你就会明白他受不了的是什么了。他的父亲太强,太能干,大有钱,也大有名,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把他一生都安排好了,这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操心的事。他从小就被训练成一个规规矩矩的孩子,也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让他父亲操心的事。他这一生好像已经注定是个成功幸福的人,有幸福的家庭,有成功的事业,有地位,有名气。可是这一切都不是靠他自己奋斗得来的,而是依靠他的父亲。江湖中有很多人妒嫉他,有很多人羡慕,可是真正尊敬他的人却不多。所以他才想做几件令人注目的事,让大家改变对他的看法。——如果你急着想去做这种事,你一定会做错的。杜永也不例外。也许他并不是真的想去做那些事,但他却还是去做出来了。所以他只有加入吕三的组织。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出身名门,很少犯错,可是一错就不可收拾!三年前他才加入吕三的组织,经过这三年的磨练后,他犯错的时候更少了。胡大鳞和杜永无疑是两种典型完全不同的人,为什么他们现在会加入同一组织,做一种同样性质的事?这问题谁也没法子答复。也许这就是命运。命运常常会使人遭遇到一些奇奇怪怪、谁也无法预料到的事。命运也常常会使人落入某种又可悲又可笑的境遇中,使人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不过真正有勇气的人,是永远不会向命运屈服的。他们早已在困境中学会忍耐,在逆境中学会忍受,只要一有机会,他们就会挺起胸膛,继续挣扎奋斗。只要他们还没有死,他们就有抬头的时候。林正雄无疑又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典型的人。他是闽人。在闽,林姓是大族,林正雄也是个非常普通非常普通的名字,每一个城,每一个乡,每一镇,每一村都有姓林叫林正雄的人。他生长在闽境沿海一带倭寇出没最多的地方,据说在他十六岁时候,就曾以一柄长刀刺杀倭寇的首级一百三十余级。在倭语中,他的名字被称为“马沙”,提起“马沙”来,倭寇莫不心惊胆战,望风而逃。后来倭寇渐被歼灭,他也远离了家乡,浪迹天涯,去闯天下。在江湖中他混得很不得意。因为他既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也不是出身于名门正派的子弟,无论他走到哪里,无论他做什么,都会受到排挤。所以几年之后“马沙”这个人就从江湖中消失了,林正雄这个人也消失了。然后江湖中就出现了一个冷酷无情的职业杀手,虽然以杀人为业,并不以杀人为乐。在吕三的记录中,是以加入组织的先后为顺序的;“三号”的历史无疑已非常悠久,记录却最短。三号。姓名:林正雄(混号马沙)。性别:男。年纪:四十三。籍贯:闽。家世不详。二十五岁之后,林正雄就开始用剑了。当时他已非少年,已经没有学剑少年们的热情和冲动。他当然也没有杜永那么好的师资和教养,剑法中的精养他很可能完全一窍不通。可是他有经验。他的经验也许比胡大鳞和杜永两个人加起来都多得多,他身上的刀疤,也比他们加起来多得多。他以他少年时与倭寇贴身肉搏的经验,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剑法,一种混合了东流武士刀法的剑法。他的剑法虽然并不花俏,变化也不多,但却绝对有效。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无疑都是吕三属下中的高手。三个人代表了三种绝对不同的人格和典型,三个人的武功和剑法也完全不同。吕三下令派他们三个人去刺杀小方,这命令绝对下得很正确。——吕三下的命令一向不会不正确的。奇怪的是,他为什么不让他们三个同时出手?三个人同时出手的机会远比一个人大得多?他的用意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他的用意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计划。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间。非但沙平不问,胡大麟、杜永、林正雄也不问。沙平找到了他们三个人,用最简单的字句将吕三的命令下达。“老板要你们去杀方伟!”沙平说:“要你们三个人单独分别去杀他。”他们三个人的回答同样只有一个字。“是。”然后他们就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了小方。虽然还是没有人知道吕三的计划,可是行动已展开。班察巴那的属下无疑也已开始行动。于是计划的时期已结束,行动的时期已开始——当然是全面行动。晴夜、无星、无月、无雨、有风。暗室、昏灯。室暗,是因为灯昏。灯昏,是因为小方特意将灯芯拧到最小处。他一向是个明朗的人,可是现在他却宁愿在黑暗中独处。这不仅是因为他有很多事要去想,也不仅是因为现在他有一件决定性的计划即将开始行动。有些很开朗很不甘寂寞的人,在某种时候也会忽然变得宁愿寂寞孤独自处。小方现在的心情就是这样子的,这几天他都是这样子的。他有很多话要告诉“阳光”,也有很多事要问苏苏。可是他没有问,也没有说,他根本没有和她们单独相处过。——也许他是在逃避。——逃避并不能解决任何事。——可是无论任何人一生中总难免有逃避的时候。在某一方面说,逃避就是休息。无论谁都需要休息,尤其是在一次决定性的计划即将展开行动的时候。就在这个无星无月无雨的暗夜里,风中忽然传来一阵呼吸声,在往这里移动。一种只有小方这种人才能听到的呼吸声一一当然是人的呼吸po。绝不是一个人的呼吸声,小方可以断定来的最少有三个人,最多也只有四个。只有呼吸声,没有脚步声。这至少证明了两件事。——不管小方的心情怎么样,他的耳朵还是很灵。——来的不管是三个人还是四个人,都是身手极矫健的武林高手!因为他们脚步声比呼吸声还轻。小方住的是家客栈。自从班察巴那已经将计划决定之后,他就住进了这家客栈。一家很僻静的客栈,他住的是这家客栈中一个很僻静的后院。客栈中的掌柜伙计客人小厮都随时可以到这个后院里来。在附近一带山野田郊里闲逛的人,也随时可以逛到这里来。只不过现在夜已深,大多数人都已经睡着了,没有睡着的人,一定有特别的原因才没有睡。如果不是因为某种特别的原因,一个人走路的脚步声,一定不会比呼吸声还轻。这至少又证明了一件事。——来的这几个人,一定是自为某种特别目的才会来的。在这种时候,在这种地方,谁也不会来找小方喝酒下棋,聊天谈情。就算有人会来找他谈情,也不会找三四个人一起来。他们是找小方干什么?最正确的答案只有一种——他们都是来杀小方的,在这个无星无月无雨有风的暗夜中,将小方刺杀在一个昏黯的斗室里。小方想到了这一点。他应该立刻跳起来,握紧他的“魔眼”。可是他没有动。呼吸声渐渐近了,他已经可以听到他们的脚步声,一种只有他这种人才能听到的脚步声。一种只有曾经苦练过轻功或剑术的人特有的脚步声。小方也可以听出来的有多少人了。来的是四个人,绝对只四个人,四个曾经苦练过轻功和剑术的高手。他的掌心沁出了冷汗。因为他没有把握对付这四个人,如果他们同时攻击他,他连一点把握都没有。令人想不到的是,脚步并没有一直往这里走过来,远在二十丈外就已停顿。等到脚步声再响起时,来的已经只剩下一个人了。这个人的的脚步声和呼吸声,都比刚才重得多,显见他的心情也很紧张,甚至比小方还紧张。——如果他是来杀小方的,为什么要一个人来?——他的同伴为什么不跟他一起出手?小方想不通——。他也没有时候去想了,这个人脚步声已经来到他的窗口。从高原那边吹来的风吹过这一片富饶而肥沃的土地,窗纸被吹得籁籁的响,却不是被这阵风吹动的,而是被这个人的呼吸吸动的。他站得距离窗户太近。小方立刻判断出一件事——这个人无疑是个很容易冲动的人,身手虽然不弱,做这种事也绝不是第一次,却还是很容易冲动。以逸待劳,以静制动。经过了无数次的出生入死的经验后,小方已经非常明白这八字的要领。所以他仍然保持安静,绝对安静。安静不是冷静。小方也不能保持绝对冷静,因为他本来也是个很容易冲动的人。他的心跳也已加快,呼吸也变得比较急促。窗外的人忽然叫他的名字:“小方,方伟!”他虽然在冷笑,声音却已因紧张而沙哑:“我知道你没有睡着,而且知道我来了/小方保持安静。“我是来杀你的!”这个人说:“你也应该知道我是来杀你的!”他问小方:“你为什么还不出来?”小方仍然保持安静。不仅安静,而且冷静,他已经发现这个人远比他以前更冲动。苍白的窗纸已经被打湿了一块,而且动得更厉害,因为这个人的呼吸更急促。——你要杀我,我当然也不能不杀你。——在这种时候还这么冲动,实在不是件很好玩的事。“砰”的一声,窗户终于被打开,露出了一张铁青色的脸:非常英俊,非常年轻。“我叫胡大磷!”他说:“我要杀你!”他用一双明亮锐利却已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小方:“你为什么还不出来?”小方笑了。“是你要来杀我,又不是我要杀你。”他反问这个年轻人:“我为什么要出去?”胡大鳞说不出话了。他已经准备拔剑,已经准备冲进去。就在这时候,他忽然看见剑光一闪,他从未看见过如此明亮耀眼迅疾的剑光。他得后退、闪避,同时也拔剑反击。他的动作绝不能算太慢,只不过慢了一点而已。剑光一闪,刺的是他的咽喉,可是忽然一变,就刺入了他的心脏。这才是真正的要害,必死无救的要害。你要杀我,我就不能不杀你!胡大鳞心跳停止前,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做一个平凡的人,并不可悲也不可耻。他本来就不该来杀人,因为他本来就不是个杀人的人。因为他太冲动。——一个本来很平凡的人一定要去做他不该做的事,才是值得悲哀。风还在吹。远方的黑暗中,还有三个人静静地站在那里。他们是和胡大鳞一起来的。可是胡大鳞的死,却好像跟他们连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眼盯着小方。刚才小方一剑刺杀胡大磷,每一个动作他们都没有错过。
第三十八章全面行动

过了很久之后,三个人中才有一个人走过来。这个人走路的姿势非常奇怪。他当然是要来杀小方的。可是他走过来的样子,却好像是一个学生来见他的师长,不但文雅规矩,还带着一点点畏缩。小方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受过良好教养的人,而且从小就被约束得很紧。可是从另一方面去看,他无疑又是个非常可怕的人。他的脚步虽然稳重,可是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戒备,随时都保持着一种战斗的姿态,绝不给人一点可乘之机。他的手臂虽然一直是放松的,可是他的手一直都在他的剑柄附近。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小方握剑的手。有很多人都认为高手对决时,一个人如果总是盯着另外一个人的手,绝不是件明智之举。因为这些人都认为任何人都不能从另外一个人的手上看出什么。部分人认为决战时最应该注意的是对方的眼神,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最应该注意的是对方脸上的表情。这些人的观念并不正确。因为他们忽略了几点:——杀人是要用手的。一手也有表情,也会泄露出很多秘密。——有很多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情感和秘密掩饰得很好,甚至把自己变得像一枚硬果壳一样,让任何人都无法从他的脸色和眼神中,看出任何一点他不愿让别人知道的秘密。但是手就不一样了。——如果你看见一个人手上的青筋凸起,血管暴露,就可以知道他的心情一定很紧张。——如果你看见一个人的手在发抖,就可以知道他不但紧张,而且恐惧、愤怒、激动。——这些都是无法控制掩饰的,因为这完全是一种生理上的反应。所以一个真正的高手,在生死对决时,最注意的就是对方的手。来的这个人无疑是个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高手,不但动作确实,观念也非常正确。小方也在盯着他,却没有盯着他的手,因为小方知道这种人绝不会先出手的。小方只问:“你也是来杀我的?”“是。”“你认得我?”“不认得。”“我们有仇?”“没有。”“你为什么要杀我?”这不是个好问题,有很多人杀人都不需要任何理由。小方却还是要这么问,因为他需要时间来缓和自己的情绪,也需要时间来把这个人了解得更多一点。这个人无非因为同样的理由所以才回答——“我要杀你,只因为你是小方,要命的小方,你可以要别人的命,别人为什么不能来要你命?”他反问小方:“这理由够不够?”“够了。”小方说:“绝对够了。”说完了这句话,小方就已先出手。因为这个人是绝对不肯先出手的,他的同伴已经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教训。他也想学小方,要以逸待劳,以静制动。只可惜他还是算错了一点——小方动得实在大快了,远比他想像的快得多。、剑光一闪,鲜血飞溅。魔眼已经刺人了这个人的咽喉。——剑是死的,人才是活的,完全同样的一剑刺出去,往往会有完全不同的后果。不是胸膛,是咽喉。——一个学剑的人如果要想活得比别人长些,就要先学会活用自己掌中的剑。小方无疑学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活着,他的对手却倒下去,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已倒了下去。看着这个人倒下去,小方忽然发觉自己的心跳得比平时快得多。因为他已看出对方并不是容易对付的人,从未想到自己一剑就能得手。他出手之迅速,判断之正确,竟连他自己都已经想像不到。他的剑法无疑已往前迈进了一大步。黑暗中仿佛有人在叹息,就好像掌声那样的叹息,充满了赞赏之意。“你们当然也是来杀我的。”小方看着站在黑暗中的两个人……,“你们不妨同时出手。”一个人还是站着没有动,另外一个人却已经开始慢馒的往前走。他走得比刚才死在小方剑下的那个人还慢。他没有直接向小方走过来。小方盯着他,盯着他的每一个动作,盯着他一双发亮的眼睛。忽然间,小方发现自己锗了。这个人不是来杀他的,另外一个人才是攻击的主力。这个人只不过在转移小方的注意而已。他没有剑,也没有杀气。另外一个人呢!就在这一瞬间,那个人居然就已不见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绝不会忽然消失的,只不过谁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对面那个人已经走到一株树下,很悠闲地站在那里,完全抱着一种旁观者的态度在那里观察着小方的反应,一双发亮的眼睛里甚至还带着种漠不关心的笑意。这个人虽然是跟另外三个人一起来的,却好像根本没有把他们的死活放在心上,只不过想来看看小方怎么样应付他们而已。他当然不会是小方的朋友,但是也不像小方的仇敌。这是种很奇怪的态度,奇怪而暖味,就好像他身上穿着的一身灰色的衣服一样。小方的态度也很奇怪。他一直在注意着站在对面树下的这个人,对那个忽然不见了的可怕对手,反而好像并不在意。他居然还对这个人笑了笑,这个穿灰衣的人居然也对他笑了笑,居然还向小方问好:“你好。”“我不好。”小方说:“我好好地睡觉了,却有人无缘无故要来杀我,我怎么会好?”灰衣人叹了口气,不但表示同意,而且还表示同情。“如果我好好地躺在床上,忽然有三个人要来杀我,我也会觉得很倒霉的。”“只有三个人要来杀我?”“只有三个。”“你呢?”小方问:“你不是来杀我的?”灰衣人又对小方笑了笑。“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他说,“我们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杀你?”“他们也和我无冤无仇,他们为什么要来杀我?”“他们是奉命而来的。”“奉谁的命?”小方又问:“吕三?”灰衣人用微笑来回答这个问题:“不管怎么样,现在他们三个人里已经有两个死在你的剑下。”“第三个人呢?”“第三个人当然是最可怕的一个。”灰衣人说:“比前面两个人加起来都可怕。”“哦?”“第一个去杀你的人叫胡大鳞,第二个叫杜永。”灰衣人说:“他们的剑法都不弱,杀人的经验也很丰富,我实在想不到你能在一招内就能取他们的性命。”他叹息,又微笑:“你的剑法实在比他们估计的高得多。”小方也微笑!“那也许只因为他们的剑法比他们自己的估计差多了。”“可是第三个人就不同了!”“哦?”“第三个人才是真正懂得杀人的人。”“哦?”“前面两个人死在你的剑下,就因为他们不能知己知彼。”灰衣人说:“他们不但高估了自己,而且低估了你。”他说:“可是第三个人对你的出身家世和武功经验都已了如指掌,因为他没有到这里来杀你之前,已经把你这个人彻底研究过,而且刚才还把你杀人出手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小方承认这一点。“可是你呢?”灰衣人又问小方:“你对他这个人知道多少?””我一点都不知道。”灰衣人叹了口气l“所以你在这一方面已经落了下风!”小方也承认。“现在你站着的地方,是个很空旷的地方,”灰衣人说,“从四面八方都可以看得到你。”他又问小方:“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看不看得见他?”“我看不见,”小方说:“只不过我也许可以猜想得到。”“哦?”“他一定已经到了我的身后。”小方说:“就在我刚才全神贯注在你身上的时候,他就从另一边绕到我后面去了。”灰衣人看着他,眼中露出了赞赏之色:“你猜得不错。”“现在他说不定就站在我后面,说不定已经距离我很近,说不定一伸手就可以杀了我。”“所以你一直不敢回头去看。”“不错,我的确不敢回头。”小方叹息,“因为我如果回头去看,身法上一定会有破绽露出来,他就有机会杀我了。”“你不想给他这种机会?”“我当然不想。”“可是你就算不回头,他也一样有机会可以杀你的,”灰衣人说:“从背后出手杀人总比当面刺杀要容易些。”“虽然容易一点,也不能算太容易。”“为什么?”“因为我还没有死,还不是死人。”小方说:“我还有耳朵可以听。”“是不是听出他出手时的风声?”“是!”“如果他的出手很慢,根本没有风声呢?”“不管他的出手多馒,我总会有感觉的。”小方淡淡他说:“我练剑十余年,走江湖也走了十余年,如果我连这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怎么会活到现在?”“有理。”灰衣人同意:“绝对有理。”“所以他如果要出手杀我,就一定要考虑后果。”“后果?”灰衣人又问:“什么后果?”“他要我的命,我也会要他的命。”小方的声音还是很冷淡:“就算他能把我刺杀在他的剑下,我也绝不会让他活着回去。”灰衣人盯着他看了很久,才轻轻地问:“你真的有这种把握?”“我当然有!”小方说“不但我自己相信自己有把握,连他都一定相信。”“为什么?”“如果他不认为我有这种把握,为什么直等到现在还不出手?”“也许他还在等。”灰衣人道:“等到有更好的机会时才出手。”“他等不到的,”“那么现在你就不该跟我说话。”“为什么?”“无论什么人在说话的时候,注意力都难免会分散。”灰衣人道:“那时候他就有机会了。”小方微笑,忽然问这个灰衣人:“你知不知道刚才附近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我知道。”小方说:“就在你走到这棵树下的时候,树上有一只松鼠钻进了洞穴,震动了六片叶子,我们开始说话的时候,左面的荒地里有一条蝗蛇吞了一只田鸡,一条黄鼠狼刚从前面的山脚下跑过去,后面客栈里有一对夫妇醒了,客栈老板养的一只馋猫正在厨房里偷鱼吃。”灰衣人吃惊地看着小方,吃惊地问:“你说的是真的?”“绝对不假。”小方说:“不管我在干什么,附近一二十丈内的动静,都逃不过我的耳目。”灰衣人叹了口气。“幸好我不是来杀你的。”他苦笑:“否则现在我说不定也已经死在你的剑下。”小方并不否认。灰衣人又问小方:“你既然明知他要杀你,既然明知他在你的身后,为什么不先出手杀了他?”“因为我不急,急的是他。”小方微笑:“是他要来杀我,不是我要杀他,我当然比他沉得住气。”灰衣人又叹了口气!“我佩服你,真的佩服你。如果我们不是在这种情况下相见,我真希望交你这么样的一个朋友。”“现在我们为什么不能交朋友?。“因为我是跟他们一起来的,”灰衣人道:“你多少总不免对我有些提防之心。”“你错了!”小方摇头:“如果我看不出你的用心,怎么会跟你说话?”“现在我还是可以交你这个朋友?”“为什么不可以?”“但是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灰衣人说:“你甚至连我的姓名都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当然可以。”灰衣人又笑了,笑得很愉快:“我姓林,叫林正雄,我的朋友都叫我马沙。”“马沙!”这个名字当然不会引起小方的惊讶和怀疑,小方的朋友中有很多人的名字都远比这个人的名字更奇怪得多。“我姓方,叫方伟。”“我知道!”林正雄说:“我早就听见过你的名字。”他慢慢地向小方走过来。他的手里还是没有剑,全身上下还是看不出一点杀气。他向小方走过来,只不过想跟小方亲近亲近,这本来就是件很自然的事,因为小方已经把他当作朋友。小方本来就是很喜欢交朋友的人。本来就没有提防他,现在当然更不会。就在他快要走到小方面前时,脸色忽然变了,忽然失声低呼:“小心,小心后面。”小方忍不住回头——无论谁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忍不住要回头的。就在小方刚回过头去的那一瞬间,林正雄忽然从袖中抽出一柄剑。一柄百炼精钢铸成的软剑,迎风一抖,毒蛇般刺向小方后颈。左后颈。小方是从右面扭转头往后去看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左后颈当然是一个“空门”。——“空门”是一种江湖人常用的术语,那意思就是说他那个部位,就像是一扇完全未设防的空屋大门一样,只要你高兴,你就可以进去。每个人的左颈后都有条大血管,是人身最主要的血脉流动处,如果这条血管被割断,必将流血不止,无救而死。一个有经验的杀手,不等到绝对有把握时绝不出手。林正雄无疑已把握住最好的机会,这是他自己制造的机会,他确信自己这一剑绝不会失手。就因为他对这一点确信不疑,所以根本没有为自己留退路。所以他死了,死在小方的剑下!小方明明已经完全没有提防之心,而且已经完全没有招架闪避的余地。林正雄看准了这一点,也算准了这一点。他这一剑刺出时,心里的感觉好像一个钓鱼的人已经感觉到钓竿在震动,知道鱼已上钩。想不到就在这一刹那间,小方的剑忽然也刺了出来,从一个他绝对想不到的部位刺了出来。他的剑还未刺入小方的后颈,小方的剑已经刺入了他的心脏。小方的剑刺入他的心脏时,他的剑距离小方后颈已经只有一寸。——仅仅只有一寸,一寸就已足够。——生死之间的距离,往往比一寸更短,胜负成败得失之间往往也是这样子的,所以一个人又何必计较得大多?冰冷的剑锋贴着小方的后颈滑过去,林正雄握剑的手已完全僵硬。小方身后忽然又响起一声叹息,一阵掌声。“精彩。”一个很平凡的声音叹息着道:“精彩绝伦。”声音距离小方很远,所以小方转过身。刚才他扭回头时,并没有看见后面有人,当时他眼中只有林正雄和林正雄的剑。现在他看见了。一个人远远地站在黑暗中,和小方保持着一种互相都很安全的距离。因为沙平从不愿让任何人对他有一点提防怀疑之心。“我本来以为你一定活不成了。”他叹息着道:“想不到死的居然是他。”“我自己也想不到。”“你什么时候才想到他才真正是第三个要杀你的人?”“他走过来的时候。”小方说。“那时候连我都认为你已经愿意交他这个朋友了,你怎么会想到他要杀你?”“因为他走路走得大小心了,就好像深怕会踩死个蚂蚁一样。”“小心一点有什么不好?”“只有一点。”小方说:”像我们这样的江湖人,就算踩死七百个蚂蚁也不在乎的,他走路走得那么小心,只不过因为他还在提防着我。”“有理。”“只有自己心里想去害人的人,才会提防别人。”“哦?’”我有过这种经验,”小方说:“吃亏上当的,通常都是不想去害人的人。”“为什么?”“就因为他们没有害人之意,所以才没有防人之心。”小方说:“如果你也曾有过这种经验,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我没有这种经验。”沙平说:“因为我从来都没有相信过任何人。”他看着小方,微笑:“也许就因为你曾经有过这种经验,已经受到过惨痛的教训,所以现在你还没有死。”“也许是的。”小方说:“愚我一次,其错在你,愚我两次,其错在我。如果我受到过一次教训后,还不知警惕,我就真的该死了。”“说得好。”“你呢?”小方忽然问:“你是不是来杀我的?”“不是。”“你是不是吕三的人?”“是。”。“是不是跟他们一起来的?”“是。”沙平说:“我们都是奉吕三之命而来的,只不过我们得到的命令不同而已。”“哦?”“他们三人是奉命来杀你,我只不过奉命来看看而已。”“看什么?”“看你们是怎样杀人?”沙平说:“不管是他们杀了你,还是你杀了他们,我都要看得清清楚楚。”“现在你是不是已经看得很清楚?”“是。”“那么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应该走了?”“是。”这个人说:“只不过我还要求你一件事。”“什么事?”“我要带他们回去。”沙平说:“不管他们是死是活,我都要带他们回去。”他问小方:“你肯不肯?”小方笑了!“他们活着时对我连一点用处都没有,死了对我还有什么用?”他问沙平:“我为什么要留下他们?”“你肯让我带走他们?”小方点头:“只不过我也希望你能替我做一件事。”“什么事?”“我希望你回去告诉吕三,请他多多保重自己,好好保重自己,等我去见他时,希望他还是活得安然无恙。”“他会的!”沙平说:“他一向是个很会保重自己的人。”“那就好极了。”小方微笑:“我真希望他能活着等到我去见他。”沙平也同样微笑:“我可以保证他暂时还不会死。”吕三当然不会死。他一直相信他绝对可以比任何一个跟他同样年纪的人,都活得长久些。他一直相信金钱是万能的,一直认为世界上没有金钱办不到的事,甚至连健康和生命都包括在内。不管他想的是对是错,至少他直到现在一直都活得很好。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都死了,好像本来就是他意料中的事。——他明知他们三个人必死,为什么还要叫他们三个人去送死?为什么不让他们同时出手?这一点连沙平都不太明白了。沙平只明白的是:吕三交给他做的事,他就要做到,无论多困难的事他都要做到。——吕三要他将他们三个人带回去,不管死活都要带回去。沙平做到了。——如果他们都已死在小方剑下,吕三一定要在四个时辰内看到他们的尸体。这是件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事,可是沙平也做到了,他们死在凌晨之前,正午后吕三已经见到了他们的尸体。——无论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能被人追查出他的行踪。要做到这一点当然更困难,班察巴那和小方当然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追查出吕三藏身处的机会,何况这个机会很可能已经是最后一次机会。连这一点沙平都做到了,他确信绝对没有任何人能从他这里追查出吕三的下落。他甚至可以用他自己的头颅来赌注。他为什么如此有把握?这三件事他是怎么做到的?班察巴那当然不会放过这一次机会,小方还没有将马沙刺杀在剑下时,班察巴那已经将他属下轻功最优秀、经验最丰富的追踪好手全都调集来了,在每一条路上都布置好埋伏和眼线。沙平将尸体带走之后,所到过每一个地方,所做过的每一件事,他们都调查得很清楚,甚至连一些看来完全无关要紧的小地方,都没有放过。每一点他们都作了极详细的报告。沙平是用一辆从菜场口雇来的大车,将胡大鳞他们三个人的尸体带走的。在头一天晚上,他就已雇好了这辆大车,付了比平常一般情况多出五倍的车资,要车夫通宵守候在附近。车夫老王千这行已经干了二三十年,跟他们之间绝对没有任何关系。——从这一点看来,表示他心里也早就有了准备,也已想到这三个人恐怕是不会活着回去的了。城里最大的一家棺材铺叫“柳州张记”。
第三十九章第二步行动

凌晨时,沙平就已将他们三个人的尸体带到了张记,出了比平常多两倍的价钱,买下了三口别人预订的上好榆木棺材。他亲自监督“张记”的伙计,将三具尸体入殓,虽然用最好的香料防腐,却不准任何人触动他们的尸体,甚至连寿衣都没有换。然后他又亲自押运这三口棺材到城外山脚下最大的一个墓场去,带着城里最有名的一位风水师,选了一块墓地。墓地就在山脚下的向阳处,挖坟的人都是这一行的老手,不到一个时辰棺材已人土。这一个时辰中,墓碑也刻好了,而且刻上了胡大麟、杜永和林正雄三个人的名字。沙平又亲自监督立碑安厝,还替他们上了香烧了纸钱才走的。他自己还站在坟前,喝了三杯酒,好像还掉了几滴眼泪。他离开那墓场的时候,还不到正午。他做的每件事都很正常,都是一个人为死去的朋友们做的事,连一点可疑之处都没有。但是午时刚过一刻,吕三就已经见到胡大磷他们三个人的尸体了。班察巴那静静的听完了他属下的报告,沉思了很久,才抬头问坐在他对面的小方:“吕三既要那三个人来杀你,为什么又不要他们同时出手?”“本来我也想不通这一点。”小方说:“可是现在我已经明白了!”“你说。”“第一,吕三属下高手如云,那三个人并不是他攻击的主力,他们的死活,吕三并不在乎。”“不错。”“第二,就算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也未必杀得了我,何况我也可能有帮手。”“不错!”班察巴那道:“这一点吕三一定也看得很清楚。他一直不愿主动来攻击我们,就因为他一直估不透我们的实力,而且根本找不到我。”班察巴那这个人就像是一阵风,他的行踪远比吕三更难捉摸。“吕三最主要的目标虽然是我,不是你,”班察巴那又说,“但是现在他一定想到你是我攻击他的主要人手,所以他一定要先查明你的武功深浅。”“不错。”小方道:“他派那三个人来,一定就是为了试探我的武功。”他又补充:“那三个人的武功剑法路数完全不同,杀人的方法也不同。”“他派他们来,就是为了要看看你是怎么出手杀他们的。”班察巴那道:“再从你的出手,看你的剑法家数。”“因为他一直都想亲手杀了我。”小方苦笑:“为了达到他的目的,牺牲三个人他当然不在乎。”“如果他真是为了这个目的才派他们来的,那么他一定要在半天内看到他们的尸体。”“为什么?”“因为他一定要看到他们的致命伤口,才能完全明了你的出手。”班察巴那道:“时间如果相隔太久,伤口就会收缩变形了。”“我也想到了这一点。”小方说:“昔年‘白云城主,叶孤城的一剑削断了一段花枝,西门吹雪从花枝的切口上,就已看出了他的剑法深浅。”“这不是传说,也不是神话。”班察巴那道:“一位真正的剑法高手,绝对可以做到这一点。”“我相信。”小方说:“可是我不信吕三的剑法已经达到了这种境界。”“你自己也说过,他属下高手如云,就算他自己做不到,他身边一定有人能做到。”小方沉吟:“那么我就更不懂了。”班察巴那问道:、“你不懂什么?”“吕三既然急着要看他们三个人的尸体和他们致命的伤口,他属下另外一个人,为什么急着要将他们的尸体埋葬?”这是个很主要的问题,也是个很难解释回答的问题。班察巴那却仿佛已经知道了答案。他忽然又间刚才向他报告这件事经过的人:“那三个人埋葬在那里?”“在城外墓地的山脚下向阳处。”“那块地是谁选的?”“是一个姓柳,叫柳三眼的风水师父。”“这个人平常喜欢干什么?”“喜欢赌,他总认为自己不但敢赌得精,而且看得准,只可惜偏偏十赌九输。”“他是不是一直很需要钱用?”“是的/班察巴那冷笑,忽然回头问小方:“你愿不愿意跟我打个赌?”“赌什么?”“我敢赌这个叫柳三眼的人现在一定已经死了。”班察巴那从未见过柳三眼,甚至从来没有听见过这个人的名字。可是他不但赌这个人现在已经死了,而且敢赌这个人是在一个时辰之前那段时候死的,而且随便小方赌什么都行。他赌得实在很荒谬。小方居然没有赌。小方虽然不知道他怎么确实柳三眼已经死了,可是小方知道他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小方相信如果班察巴那肯跟别人打赌,就一定不会输的。班察巴那果然没有输。柳三眼果然已经死了,死在他自己的床上。还不到半个时辰,出去调查的人就已经回来了,证实了这件事。“柳三眼是被人用一根竹筷刺穿咽喉而死的,杀死他的人手法干净利落,没有留下一点痕迹线索,附近的人也没有听见一点动静。”班察巴那一点都不惊奇,这本来就是他预料中的事。惊奇的是小方。他忍不住要问班察巴那:“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死的?”班察巴那不回答,只淡淡地笑了笑:“还有件事我也可以跟你打赌,随便你赌什么都行。”“这次你赌的是什么事?”“我敢赌胡大磷他们三个人的棺材现在已经不在他们的坟墓里。”班察巴那问小方:“你信不信?”小方不信。死人已经入棺,棺材已经人士,怎么会忽然不见了呢?班察巴那凭什么敢打这种赌?小方实在忍不住要跟他赌一赌。幸好他总算忍住了。因为他若真的赌了,他就真的输了,赌多少就输多少。胡大鳞他们三个人的棺材,居然真的已经不在他们的坟墓里。坟墓已经是空的。三口装着三个死人的上好捕木棺材当然不会忽然凭空消失。这三口棺材到哪里去了?世上有很多看来很复杂玄妙的事,答案往往都很简单。这件事也一样。——棺材是在地道中被人运走的。——山脚边这块向阳的坟地下面,早已挖好了一条很长的地道。班察巴那问小方:“现在你总该已经明白,我为什么能确定柳三眼已经死了?”小方不开口。就算他已经明白,他也不会开口。因为他已经发现,在班察巴那面前还是闭着嘴比较好。所以班察巴那只有自己解释。“埋葬这三口棺材的人名叫沙平,在江湖中虽然没有名,却是吕三属下最得力的助手之一。”小方已经看出了这一点。“他早已准备好这块墓地,早已在下面挖好了这条地道。”班察巴那又解释:“为了避免我们怀疑所以才找柳三眼做幌子。”他又补充:“柳三眼正需要钱用,沙平就用钱买通了他,等到事成后,当然就杀了他灭口。”用一要竹筷将人刺杀于不知不觉中,沙平的出手无疑比马沙更快更准更狠。班察巴那道:“可是他的智谋比他的出手更可怕,因为他能想得出这个法子。”这个法子无疑是唯一能逃过班察巴那属下迫踪的法子。也只有用这个法子才能尽快地把他们三个人的尸体送到吕三那里去。小方终于开口:“不管怎么样,三口装着三个死人的楠木棺材,总不会凭空飞走的,不管这三口棺材到哪里去了,总要有人去抬。”“不错。”“抬着这么重的三口棺材,不管走到哪里去,多少总会留下一点痕迹来。”“按理说应该是这样子的。”“我们为什么不去追?”“如果你要去追,我们就去。”班察巴那道:“只不过我还可以跟你再打一次赌。”“赌什么?”“我敢赌我们一定迫不到的。”这一次小方还是没有赌。地道的出口在山阴。出口当然有痕迹留下来。无论出口外面是草地是干地还是泥地,要将三口棺材运走,地上都一定会有痕迹留下来。无论他们是用人抬还是用车载都一样。可是小方这一次如果和班察巴那打了赌,输的还是小方。因为这地道出口外不远处,就有一条小小的河流,水流虽然湍急,要用羊皮筏子运走三口棺材,还是可以做得到的。无论是河水是湖水还是海水,水上都绝不会有任何痕迹留下来。被迫踪的人只要一下了水,就算是品种最优秀、训练最严格的猎犬,都追不到了。蓝色的穹苍,苍翠的山脉,湍急的河流,河滨有一排叶子已开始凋零的大树。树下有人,很多人——只有人,没有棺材。小方和班察巴那一走出地道,就有一个人向他们走了过来。一个非常有规矩的人,走路的样子规规矩矩,穿的衣服规规矩矩,言语神态也规规矩矩,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让人觉得过份。小方以前见过这种人,但从未想到会在这种地方见到这种人。——名门世家中的仆役总管,历史悠久的酒楼店铺中的掌柜,通常都是这种人。因为他们通常都是小厮学徒出身,从小就受到别人无法想像的严格训练,历尽艰苦才爬升到现在这种地位。所以他们绝不会做出任何一件逾越规矩的事,绝不会让任何人觉得讨厌。这么样一个人,怎么会在这种地方出现?现在这个人已经走过来了,向小方和班察巴那微笑行礼。“小人吕恭。”他说:“双口吕,恭敬的恭。”他的微笑和态度虽然恭谨有礼,却不会让人觉得有一点谄媚的感觉:“三爷特地要小人在这里恭候两位的大驾。”“三爷?”小方问:“吕三?”“是。”“你知道我们是谁?”“小人知道。”“他要你在这里等我们干什么?”小方问:“是不是要你带我们去见他?”“不瞒两位说,小人虽然已跟随三爷多年,可是三爷的行踪,连小人也不清楚。”他说得很诚恳,就算是疑心病最重,最会猜疑的妇人,也不会认为他说的是谎话。——奇怪的是,最会猜疑的妇人,有时候反而会偏偏相信一些别人都不信的事,最不可靠的事。小方和班察巴那没有疑心病。他们也不是妇人。可是他们都相信吕恭说的不是谎话,因为说谎的人在他们面前一眼就会被看出来。所以小方又问:“吕三要你来找我们干什么?”“三爷跟两位神交已久,已经有很久未曾相见。”吕恭说:“所以特地要小人到这里来等候两位,替他招待两位一顿便饭。”“他要你替他请我们吃饭?”“是的/吕恭说:“只不过是一顿不成敬意的家常便饭。”——吕三为什么要请小方和班察巴那吃饭?——难道这又是个陷饼?——饭菜中是不是又下了能杀人于无形无影中的剧毒!小方看看班察巴那,班察巴那也看看小方。“你去不去?”“我去。”班察巴那说:“我一定要去。”“为什么?”“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家常便饭了。”吕恭没有说谎,吕三请小方和班察巴那吃的确实是顿很普通的家常便饭。可是从另外一方面看来,这顿很普通的家常便饭又很特别。班察巴那是个很特别的人,他喜欢孤独,喜欢流浪。他通常都是一个人独处在那一片寂寞冷酷无情的大漠里,以苍大力被,以大地为床,只要能充饥的东西,他都能吃得下。因为他要活下去。可是他最喜欢吃的,并不是他经常吃的干粮肉脯青棵饼。他最喜欢的是葱泥,一种风味极特殊的葱泥,用葱泥来拌的饭,刚出锅的白饭。对一个终年流浪在大漠里的人来说,白饭远比任何食物都难求。吕三要吕恭为他们准备的就是葱泥拌白饭。小方是个浪子。———个没有根的浪子,就像是风中的落叶,水中的浮萍。但是当他午夜酒醒,不能成眠时,他最想的就是他的家,他的母亲。他也曾有过家。他的家简陋清贫,几乎很难得有吃肉的日子。但是一个母亲对一个独生子的爱心,却永远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改变的。他的母亲也像别的母亲一样,总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长得高大健康强壮。所以只要有机会,他的母亲总会做一点可口而有营养的家常小菜给他吃。——韭黄老少蛋,烂糊白菜肉丝,八宝炒辣酱,红烧圈子,咸蛋蒸肉饼等。这些都是很普通的江南家常小菜,也是小方小时候最最喜欢吃的。吕三要吕恭为他们准备的就是这些。除此之外,吕三当然还为他们准备了酒。虽然每个喝酒的人都有某种偏嗜,可是真正的好酒,还是每个人都喜欢的。吕三为他们准备的是一种真正的好酒,只要是喝酒的人,都不会不喜欢的好酒。班察巴那先喝了一杯,才间一直站在旁边侍候的吕恭!“你是不是很奇怪?”“奇怪什么?”“奇怪我为什么不怕酒中有毒?”“小人不奇怪。”吕恭说:“如果三爷会在酒中下毒来暗算五花箭神,那么他就未免太低估了自己。”“完全正确。”班察巴那又喝了一杯:“你确实不愧已跟随吕三多年,只不过你还是想错了一件事。”“什么事?”“你真的认为吕三只不过想让我们吃顿便饭?”“难道不是?”“当然不是!”班察已那道:“他请我们吃这顿饭,只不过要我们明白,他对我们每一点都完全了解,甚至连我们喜欢吃什么他都知道得清清楚楚。”他叹了口气:“别人都说卜鹰是人杰,吕三又何尝不是?”小方忽然问他:“你呢?”“我?”班察巴那又叹了口气:“如果你要问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就问错人了。”“为什么?”“因为我自己从来都没有了解过自己。”班察巴那不让小方再问,反问小方:“你呢?你知不知道你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小方没有开口,班察巴那已经替他回答:“你是个怪人。”他说:“是个非常奇怪的人。”“哦?”“你是个江湖人,是个浪子,常常会为了别人的事去流血拼命。”小方承认。“你好酒、好色、热情、冲动。”班察巴那道:“可是刚才我三次要跟你打赌,你都没有赌。”“我不喜欢赌。”“就因为你不喜欢赌,所以我才奇怪。”班察巴那道:“像你这种人,没有一个不喜欢赌的。”“我也喜欢赌。”小方说:“不过我只和一种人赌。”“你的朋友?”“不对!”小方说:“我只和朋友喝酒。”“你只和哪种人赌?”“仇人!”“你们通常都赌什么?”“赌命。”班察巴那笑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却还是不明白你这个人。”小方问他:“难道我还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当然有。”班察巴那说:“有很多男人都会把女人看得比朋友重,可是你不同。”“哦?”“你对你的朋友实在不错,可是你对你的女人就实在太错了。”班察巴那说:“不管是你喜欢的女人,还是喜欢你的女人都一样。”“哦?”“譬如说‘阳光’。她应该可以算是你的朋友。”小方承认。“可是这两天你一直避免和她相见。”班察巴那说:“就因为她是个女人,而且你多多少少有一点喜欢她。”小方没有否认。“还有苏苏,”班察巴那说:“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她总算为你生了个孩子,不管她是为什么来的,现在她总算来了。”他问小方:“可是你对她怎么样?你看见她简直就好像看见活鬼一样,只要你一看见她走过来,你就落荒而逃了。”小方沉默。可是他并没有闭着嘴,因为他一直在喝酒,闭着嘴就不能喝酒了。“还有齐小燕,”班察巴那又说,“不管怎么样,我看得出她对你不错,可是你对她呢?”他叹了口气:“她走了之后,你连问都没有问过,你根本就不关心她到哪里去了,根本就不关心她的死活。”小方忽然放下酒杯,盯着班察巴那:一就算我关心她们又有什么用?”他问:“我能对她们说什么?我能为她们做什么?”“可是你最少应该表示一下?”“表示你对他们的关心。”“你要我怎么表示?”小方又饮一满杯,“你要我跪下来,跪在她们面前,求她们原谅我,还是要我用脑袋去撞墙,撞得头破血流?”班察巴那不说话了。小方仿佛已有了酒意:“就算我这么做了,又能表示什么?”他又问班察巴那:“是不是我一定要这么样做,才能表示出我对她们的感情?”班察巴那无法回答,小方又问他:“如果你是我,你会不会这么样做?”“不会!”班察巴那终于叹了口气:“我不会。”“你会怎么做?”“我也会跟你一样,什么都不做。”班察巴那也饮满一杯:“到了必要时,也许我们会为她们去死,可是这种时候,我们什么都不会做。”他的表情也很沉重:“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有时无论什么事都要去做,有时无论什么事都不能做。”“不错!”小方说:“就是这样子。”班察巴那又长长叹息,举杯饮尽:“也许这就是我们这种人的悲哀。”一直站在他们旁边侍候着他们的吕恭忽然也长长叹了口气。“其实每种人都有他们自己的悲哀。”他说:“像小人这种人,虽然在混吃等死,过一天算一天,可是也一样有悲哀的。”“那么你不妨也说出来。”“小人不能说。”“为什么?”“因为像小人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是身不由主的,就算心里有什么难受的事,也只有闷在心里,不能说出来。”吕恭道:“也许这就是我们这种人最大的悲哀。”他脸上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仿佛忽然下了决心!“但是无论哪种人偶尔都会做出一两件连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事,说出一些连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话来,就算他明明知道说出来之后一定会后悔的,他也非说出不可。”“你想说什么?”小方问。“两位刚才是不是提起一位齐姑娘?”“是的。”“两位说的那位齐小燕齐姑娘,以前是不是很喜欢打扮成男孩的样子?”“是的。”“如果两位说的是她,那么两位现在已经可以不必再为她担心了。”“为什么?”小方又问。“因为她现在活得很好。”吕恭笑了笑,笑得很勉强!“也许远比两位想像中好得多。”小方盯着他,过了很久才问:“你知道她在哪里?”“小人知道。”“你能不能说出来?”吕恭又沉吟了很久,终于叹了口气:“小人本来不想说的,可是现在好像已经非说不可了。”他说:“那位齐姑娘现在已经被三爷收做义妹了,而且三爷已经做主为她订了亲。”小方的脸色没有变!好像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只不过喝了三杯酒,喝得很快。“订亲?”喝下三杯酒之后,小方才问:“她跟谁订了亲?”“小人也不清楚。”吕恭说:“小人只知道邓位未来的新姑爷是位剑客,剑法之高,据说已经可以算是天下第一。”“叮”的一声响,小方手里的酒杯碎了。“独孤痴?”他问:“你说的是不是独孤痴?”“好像是的。”小方没有再问下去,也没有再开口。他的嘴好像忽然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用一根看不见的针缝了起来,连酒都不再喝。班察巴那却忍不住问:“独孤痴现在也跟吕三在一起?”“他们本来就是好朋友。”吕恭说:“三爷对他一向都敬重得很。”,他想了想,又说:“这位独孤先生一向是个怪人,这次回来之后,好像变得更怪了,一天到晚总是痴痴呆呆地坐在那里,连一句活都不说,直到见着齐姑娘之后,他才好了些。”班察巴那冷笑,转眼间小方:“现在我才明白了。”“哦?”
第四十章木屋里的秘密

“吕三要胡大鳞他们三个人来试你的剑,就因为有独孤痴在那里。”“哦?”“如果说世上还有一个人能从他们致命的伤口上看出你的剑法来,这个人无疑就是独孤痴。”“哦?”班察巴那忽然又长长地叹了口气:“你不能去了,绝对不能去了。”小方茫然问:“不能到哪里去?”“我本来已经决定,只要有吕三的下落,就叫你率领我的属下发动攻击,”班察巴那道:“但是现在你已经不能去了。”“为什么?”小方问。“你应该知道是为了什么?”“我不知道。”“有齐小燕和独孤痴在那里,你去岂非是送死。”小方沉默,又过了很久很久,忽然笑了,忽然问班察巴那:“像我们这种人,死了之后会不会下地狱?”班察巴那不能回答,也不愿回答,但是他说:“我只知道我们有很多的朋友一定在地狱里,所以如果我死了,我情愿下地狱去。”小方大笑!“我也一样。”他说,“既然我们已经准备下地狱,还有什么地方不能去?”很多人都喜欢笑。有很多被人喜爱、受人欢迎的人都喜欢笑。因为笑就像是最珍贵的胭脂花粉香料,不但能使自己芬芳美丽,也能使别人愉快。可是笑也有很多种。有的人以狂歌当哭,有的人以狂笑当歌,有些人的笑甚至比痛哭更悲伤,有些人的笑也许比怒吼更愤怒。等到小方笑完了,班察巴那忽然问吕恭:“你平常是不是常常笑?”“我不常笑。”“为什么?”“因为我常常都笑不出,”吕恭说:“就是有时我想笑,也不能笑,不敢笑。”班察巴那看着他,看了很久,忽然说出句很奇怪的话:“那么我希望你现在赶快多笑笑,”他说:“就算你不想笑,也应该笑一笑。”“为什么?”“因为你现在如果不笑,以后就真想笑,恐怕也笑不出了。”吕恭确实想笑一笑,但是他脸上的肌肉已忽然僵硬。“为什么?”他又问。班察巴那反问他:“你有没有看见死人笑过?”“没有。”“你当然没有。”班察巴那的声音冰冷:“因为只有死人才是真正笑不出的。”“但是现在我好像还没有死。”“不错,现在你当然还没有死,”班察巴那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还会让你活多久。”吕恭的脸色没有变、因为他的脸色已经没法子变得更难看了。变色的是小方,他忍不住间班察巴那:“你要他死?”“每个人都会死的,”班察巴那淡淡他说:“迟一点又有何益?早一点死又有何妨?”“可是我想不通你为什么要杀他?”“因为有些事我也想不通。·“什么事?”“有很多事我都想不通。”班察巴那说:“最主要的一点是,我想不通吕三为什么要派他这么样一个人来把我们留下来。”“你认为是他把我们留下来的?”“当然是,”班察巴那道:“只有他这种人才能把我们留下来。”“为什么?”“因为他不但规矩有礼,而且偶尔会说些真心话。”班察巴那道:“只有真诚的人,才能把我们留住。”他问小方:“但是吕三为什么要把我们留住在这里呢?是因为他深怕我们再追踪下去?还是因为他已经在这里布下了埋伏?”河滨的确有很多人,有的在生火,有的在烧水,有的在打杂,炒菜的人更多,因为每一样家常菜都是由一个特别会炒这样菜的人炒出来的。班察巴那环顾左右:“杀人如麻的武林高手并不一定会生火打杂烧水,也不一定会炒烂糊的菜肉丝,可是会生火打杂烧水炒肉丝的人,也未必就不是杀人如麻的武林高手。”他问小方:“你说对不对?”小方不能说不对。班察巴那看看一个正在用火钳夹炭的青衣秃顶中年壮汉。“这个人也许就是位武林高手。他手里的火钳子说不定就是种极厉害霸道的外门兵器。”他说:“替我用葱泥烤肉的那个人,平时经常烤的说不定是人肉。”小方也不能说不可能。“这些人说不定随时都可能对我们发动攻击,说不定随时都能将我们切成肉丝,烤成烤肉。”班察巴那又问小方:“你说对不对?”小方怎么能说不对?班察巴那忽然又笑了笑:“可是他们也未必一定会这么做的,这地方也许根本不是个陷饼,那三口棺材也许早已远去,根本不怕我们去追,所以我才更奇怪。”“奇怪什么?”“奇怪吕三为什么要派这么样一位规规矩矩恭恭敬敬而且还会说真话的人来把我们留在这里。”班察巴那道:“所以我一直都想问问他。”“你认为他知道?”“也许他也不知道,”班察巴那说:“就算他知道,他也不会说。”无论谁都相信,吕三的属下,绝对都是守口如瓶的人。小方也相信。“所以我只有杀了他。”班察巴那叹了口气:“不管他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反正他不会说,我就不能不杀他。”他转过头盯着吕恭:“吕三要你来的时候,一定也想到了这一点。”吕恭居然承认:“三爷确实想到了这一点。”“那他为什么还要派你来?”班察巴那也有点惊奇:“你为什么还肯来叶“三爷要我来,我就来。”吕恭说:“三爷要我去死,我就去死。”班察巴那举杯:“我佩服他。”他举杯一饮而尽:“无论谁能够让别人为他去死,我都佩服。”吕恭却笑了笑。他平时本来常常笑不出来的,这种时候他反而能笑出来了。“可是三爷算准我不会死的。”“哦?”班察巴那好像更奇怪了:“他真的能算准你不会死?”“真的!”“他凭什么如此有把握?”“因为三爷算准,像两位这样的大英雄大豪杰,一定不会杀我这样一个小人。”吕恭说:“而且两位就算杀了我也没有用。”“你活着对我们又有什么用?”“也许没有用。”吕恭说:“也许还有一点。”“哪一点?”吕恭忽然闭上了嘴,连一个字都不肯说了。——他活着也许已经没有用了,也许还有一点。——现在他虽然不说出来,以后也许会说出来。——可是现在他如果死了,以后就永远不会说出来了。班察巴那又举杯:“我也佩服你,因为你实在是个聪明人,我一向很佩服聪明人,从来都不愿杀聪明人。”他叹了口气:“只不过我偶尔也杀过几个。”他忽然问小方:“你猜我会不会杀他?”就在班察巴那问这句话的时候,几乎就是在同一瞬间,也有一个人用这个同样的问题问另外一个人。问这个问题的人,这时候正站在河流对岸山坡上,岩石间,树丛里,一间很隐秘的小屋里,一扇很隐秘的小窗前。这个人距离班察巴那很远很远。班察已那看不见他,可是班察巴那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得很清楚,甚至连班察巴那说的话他都好像能听得见。这个人就是吕三。河流对岸的山坡上,岩石间,树丛里,有一栋隐秘的小屋。一栋别人很难发现的小木屋。就算有人发现了,也没有人会注意的,因为从外表上看来,这栋小木屋绝没有一点能够让人注意的地方。就算有迷路的旅客猎人,在无意间闯了进去,也不会发现这间小木屋有什么特别之处,更不会想到“富贵神仙”吕三会在这里。但是吕三就在这木屋里。不但吕三在,齐小燕也在。木屋是用坚实而干燥的松木板搭成的,没有漆,有一个小小的窗户。木屋里有一张木板床,一张木板桌,三张木板凳,一个木板柜,后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如果你常常在山野丛林间走动,你一定常常会看到一些这样的木屋。一些樵夫猎户隐士和被放逐的人,住的地方通常都是这样子的。可是这栋木屋不同。这间木屋不是樵夫猎户的居所,也不是任何人的隐居处。这问木屋是吕三的秘窟,甚至可以算是吕三最主要的秘自之一。木板桌也没有漆。齐小燕坐在木桌旁一张没有漆的木板凳上,看着吕三。她觉得很奇怪。她一向认为自己是绝顶聪明的人,这世界上很少有她不懂的事。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是她看不懂吕三在干什么?吕三正站在这问小木屋唯一的一个小窗前,手里拿着个小圆筒。一个大约有两尺长的小圆简,粗的一头比酒杯粗一点,细一头比酒杯细一点。这个圆简是吕三刚从那个没有漆的木板柜里拿出来的。木柜里本来只有几件粗布衣服,但是吕三伸手也不知在什么地方一按,木柜里忽然弹出了一块木板,木板后忽然又出现了一个小柜子,金光闪闪的小柜子,上面有七道锁。这个小圆简就是从这个小柜子里拿出来的。吕三站在窗口,闭起了左眼,把这个小圆简比较细的一头对在右眼上,把这个小圆筒比较粗的一头对住小窗外。他就这么样站在那里,保持着这种姿势,已经站了很久。他一向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脸上一向很少有什么表情。可是现在他脸上却有了很多种表情,就好像能从这个小圆筒里看到很多能够让他觉得非常有趣的事,就好像一个小孩子在看万花筒一样。吕三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这个小圆筒当然也绝不会是万花筒。齐小燕实在看不出他在看什么?也想不通他在于什么?吕三忽然回头对她笑了笑,把手里的小圆简递给她。“你也来看看。”“看什么?”小燕问:“看这个小筒子?”她摇头拒绝:“我不看。”她想不出这个小圆筒有什么好看的。但是吕三却坚持。“你一定要来看看。”他说:“我保证你一定可以看到一些很有趣的事。”小燕不相信,但是她也不再坚持。她离开小方决定来投奔吕三时,就已经决定不再坚持任何事。她已经决定要做一个又聪明又听话的女孩子,因为这种人是绝不会吃亏的。这个小圆筒是用金属做成的,做得极精致,两头都镶着手工极精妙的黄金花纹,看来无疑是件极贵重的东西,却又偏偏看不出它有什么用?吕三要小燕用他刚才同样的姿势拿住它,用两只手拿住它的前后两端,举在右眼前,对准窗口,闭上左眼。“我知道你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女孩子。”吕三微笑:“可是我保证你一定想不到你会从这个圆筒里看到什么事的。”小燕果然想不到。她做梦也想不到她会从这个圆简里看到小方。——小方,要命的小方。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无情的女人,绝对比任何一个像她这种年纪的少女都无情。因为她的确非常非常聪明,多年前她就已知道多情是件多么令人痛苦的事。她一直想忘记小方。可是这世界又有哪个少女能这么快就忘记她的第一个男人?自从她看见小方对“阳光”和苏苏的态度,看到他对她们流露出的那种感情,她就已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男人。——这个要命的男人,仿佛无情,却又偏偏多情,仿佛多情,却又偏偏无情。她悄悄地退出了那间小屋,退出了他们那个复杂的圈子,因为她知道如果再留下去,只会变得更痛苦更烦恼更伤心。她一向不愿折磨自己。从那时开始,她就不想再见到小方了。——相见不如不见,纵然有情,此情也只有留待追忆。可是现在她举起了这个小圆筒,这个既多情又无情的小方却忽然出现了。圆筒的中间是空的,两头都嵌着一种仿佛像是水晶的透明物。她举起这个圆筒,把较细的一头对住自己的右眼,把较粗的一头对着窗口。这个要命的小方就忽然出现在她眼前。吕三一直在看着她,也不知是不是想从她脸上的表情和反应上看出她对小方的感情。他知道她现在一定已经看见了小方,可是她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她的手还是和刚才一样稳定,她的脸色也完全没有改变。——齐小燕今年才十六岁,可是她已经把自己训练得像七十岁一样。她只问吕三:“这是什么?”她问的是她手里的这个小圆筒。“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吕三说:“这是从比英吉利国更远的一个国度得来的,到目前为止,这种东西还没有名字,因为这种东西以前从来都没有被传入到中土,到目前为止,除了我之外,只有你看见过。”“哦?”“可是现在它已经有一个名字了,”吕三得意微笑:“因为我已经替它取了一个名字。”“什么名字?”“我本来准备叫它千里眼镜。”吕三说:“可是这名字太俗,而且听来好像是神话中的法宝。”他说,“这不是神话,这是真真实实的东西,它唯一的用处,就是能望远,所以我才决定正式为它命名为‘望远镜’。”“望远镜?”小燕说:“这是个好名字。”“这样东西也是样好东西。”小燕同意:“所以这样东西和这个名字都一定可以留传千古。”她虽然在说话,可是她的眼睛一直都没有离开她手里这个望远镜。小方的每一个动作,她都没有错过。吕三忽然又说:“我知道你还学过一样很少有人能学得会的事。”“什么事?”“读唇语。”这也是个非常新奇的名字,吕三解释:“只要你能看见一个人在说话时的嘴形,你就能知道他在说什么。”“你对我的事好像知道得很多。”说这句话的时候,齐小燕并没有表现出一点不愉快的样子,而且还笑了笑:“你当然应该知道得很多,否则你怎么会收容我?”吕三也笑了笑。“看来我们彼此都很了解。所以我相信我们以后一定会相处得很好。”然后他又间她:“现在是谁在说话?”“是班察巴那。”“他在说什么?”“他在奇怪。”齐小燕说:“他想不通你为什么要派吕恭那么样一个人去把他留在那里。”吕三微笑!“他还说了些什么?”“他说你派去替他们炒菜烤肉的那些人,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武林高手。”小燕说:“他还说连那个正在添火的人用的那把火钳子,都可能是件很厉害的外门兵器。”吕三叹了口气:“别人都说卜鹰是人杰,依我看,班察已那绝不比卜鹰差。”他忽然又问:“你猜他会不会杀吕恭?”齐小燕又笑了笑:“现在他也正在问小方,同样也是在问这句话。”“小方怎么说?”“小方连一个字都没有说。”“你呢?”“我也跟小方一样。”齐小燕说:”你和班察巴那这种人做的事,我们永远都猜不透的。”吕三用一双柔软纤长,保养得非常好的手,轻轻慢慢地整理着腰上的金色缎带,过了很久才问:“你认为我和班察巴那是同一种人?”齐小燕没有回答这问题,吕三好像也不想要她回答这问题。他接着又说:“如果我是班察巴那,我绝不会杀吕恭这么样一个人的。”“为什么?”“第一,因为吕恭这种人根本不值得他出手。”吕三说:“第二,因为吕恭以后对他也许还有用。”“刚才吕恭自己也这么说。”“但是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哪一点?”“‘班察巴那不杀吕恭,因为他也不想冒险。”“冒险?”小燕问:“冒什么险?”“班察巴那没有看错,我派去替他们炒菜烤肉添火的人,确实都是武林高手。”“哦?”“替他们添柴生火的那个人外号叫‘螃蟹’。”吕三说:“他用来添柴生火的那个铁钳子,的确是件独创的外门武器,不但可以钳死对方的兵刃,护手的把子上还另有妙用。”“哦?”“只要你的兵刃一旦被他钳住,那铁钳的手把立刻就会弹出。”吕三道:“只要他一反手,就可以刺穿你的心脏。”他又说:“这是他独创的武器,江湖中见到过的人还不多,因为他出道还不及一年,就被我收容了,我实在想不到班察巴那居然能看得出来。”“替他烤肉的那个人平常烤的真是人肉?”“那个人的外号叫‘叉子’,无论什么人只要一被他看上,就好像被叉子叉住了一样。”“然后他是不是就会把被他叉住的那个人,送到火上去烤一烤?”“是的!”吕三道:“如果你被他又住了,也许他并不是真的会把你送到火上去烤,可是你自己的感觉却一定是那样子的,甚至很可能比被火烤还难受。”“另外那些人呢?”“那些人也跟他们差不多,”吕三道:“几乎每一个都是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角色。”“他们为什么服你?”“就因为他们太狠,所以才会服我,”吕三道:“因为他们除了来投奔我之外,根本已无处可去,在江湖中根本已无法立足。”齐小燕叹了口气。“要杀人的人,别人当然也不会放过他们的。”“完全正确。”“班察巴那不杀吕恭,就因为在顾忌他们这些人?”齐小燕间。“这一点绝对很重要,”吕三道:“班察巴那一向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不必要的事他绝不会做,没把握的事他更不会做!”“那么你呢?”齐小燕又问:“你一直想除去班察巴那,为什么不乘这个机会动手?”“因为这个机会还不算太好。”“为什么?”“班察巴那在附近很可能也有埋伏,凭‘螃蟹’和‘叉子’那些人,也未必能将班察巴那和小方置之于死地。”吕三又补充:“因为那地方根本不是死地,四面都有退路,他们就算不能取胜,也可以退走。”“你既然明知如此,为什么要选择这么样一个地方请他?”吕三叹了口气!“班察巴那是什么样的人物?”他说:“如果不是这种地方,他怎么会去?”齐小燕也叹了口气:“那么我就更不懂了。”她不懂的是:“你自己根本不想乘这个机会动手除去他,又知道他也不会出手的。”“不错!”“那么你为什么要派吕恭和那些人,去把班察巴那和小方留在那里?”“因为我要观察他。”吕三说:“班察巴那的行踪飘忽,神出鬼没,而且一向独来独往,可以说是近百年来江湖中最神秘的一个人。”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所以我只有制造这么样一个机会,再加上这架我用一对纯种的大宛汗血马,和一柄汉末时曹操想用来斩杀董桌的宝刀,从波斯大贾‘胡塞’那里换来的望远眼镜,才能观察到他的言语神态行动。齐小燕叹了口气:“你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为的只不过是看看他而已?”
第四十一章致命的伤口

“是的。”吕三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他是我生平唯一的对手,如果我连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怎么能战胜他?”“你真的认为他是你生平唯一的对手?”“真的!”“卜鹰呢?”“卜鹰?”吕三笑了笑:“卜鹰不足虑。”“为什么?”齐小燕忍不住问:“别人都说卜鹰是当世的人杰,你为什么会如此看轻他?”吕三沉思了很久之后才回答这问题:“卜鹰和班察巴那不同。”吕三说:“卜鹰虽然有枭雄之才。天性却是爱好和平的,他杀人,只不过是为了防止更多人被杀,他战斗,只不过是为要消灭更大的战争,他外表看来虽然冷酷无情,其实却是个心肠很软的人。”“班察巴那呢?”“班察巴那就不同了。”吕三说。“他天生就是个战斗者,而且一定要战胜。不惜任何代价,不择任何手段,都要战胜,只许胜,不许败。不能胜,就是死,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他忽然长长叹息:“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卜鹰这个人,而且一向都对他十分尊敬,如果他不死,以后我们说不定会变成朋友。”“如果他不死!”齐小燕又忍不住问:“难道你认为他已经死了?”吕三点头。齐小燕又问:“是你杀了他?”吕三摇头。“要杀卜鹰并非容易,连我都做不到。”他又在叹息道:“因为我是他的仇敌,不是他的朋友。”“你认为只有他的朋友才能杀得了他?”“班察巴那!”吕三说得斩钉截铁:“只有班察巴那,再无别人!”“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小燕问:“他们一向是最好的伙伴,班察巴那为什么要杀他?”吕三慢慢地伸出手,他的手里握着的是一块十足纯金。“就因为这样东西。”“黄金?”齐小燕说:“你认为班察巴那是为了黄金而杀卜鹰的?”吕三凝视着掌中的黄金。“千古以来,为了这样东西杀人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他看着齐小燕点了点头道:“难道你认为这个理由还不够?”这理由当然已足够,齐小燕却还是不懂。吕三又解释:“黄金是他们两个人共同计划从我这里盗走的,但是他们的目的却不同。”“有什么不同?”“卜鹰盗去我的黄金,是为了要阻止我利用这些黄金实现我的理想。”吕三说:“所以他只想将那些黄金永远埋藏于地下。只要他活着,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去动用它。”吕三又说:“但是班察巴那却想利用那些黄金来打击我,战胜我,他认为将黄金埋在地下,而不加利用实在是件愚蠢之极的事。”“可惜他也没法子说服卜鹰。”齐小燕终于渐渐明白:“卜鹰的命令,他也不敢反抗。”“所以他只有把卜鹰杀了,而且让别人认为是我杀的!”“如果卜鹰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不公开否认?”“我为什么要否认?”吕三冷笑:“要杀卜鹰并不容易,并不是人人都能杀得了他的,如果别人认为是我杀了他,岂非是件很光采的事,我为什么要否认?”他的笑容中忽然露出种说不出的萧索之意:“何况,不是我杀的人而算在我的账上来;本来已经够多了,再增加一个又何妨?”齐小燕的眼睛本来一直没有离开过她手里的望远镜,直到这时才回头,盯着吕三,仿佛想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他说的这些话,究竟是真是假?但是她一点也看不出来,所以她又问:“你怎么知道班察巴那是为什么要杀卜鹰的?你怎么知道他的想法?”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很少有人愿意回答这种有关一个人内心思想秘密的问题。吕三居然愿意,而且很快就回答:“因为你说的不错,我和班察巴那确实是同一类的人。”吕三说:“本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直到我仔细观察过他之后才发现的。”“其实你早就应该知道你们有很多相同的地方。”齐小燕说:“连我都早就看出来了。”“哦?”“你们都是人中之杰,都有称霸一方的雄心。”齐小燕说:“而且你们都是孤独的人,虽然都能让别人为你们去死,却连一个朋友也没有。因为你们从来都没有信任过任何人。”吕三淡淡地笑了笑:“也许就因为这缘故,所以我们才能活到现在。”齐小燕也淡淡地笑了笑。“也许就因为这缘故,所以你们虽然活着,虽然拥有一切,可是活得并不快乐。”“你呢?”吕三盯着她:“难道你不是这种人?”齐小燕避开了这问题,反问吕三:“你已经观察他很久,而且观察得很仔细,你看出了什么?”吕三也没回答她这个问题,也反问她:“如果一个人终年流浪在那一片无情的大漠上,没有水,也没有同伴。”吕三问:“你想他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个很孤僻的人,就像是野兽一样,看起来一定很瘦很脏。”谁都会这么想的。粮食的缺乏,无疑会使人瘦弱,连饮用的水都视如珍宝,当然会使人脏。“班察巴那看起来是不是这样子的?”“不是!”齐小燕说:“他看起来绝对不是这样的。”班察巴那看起来英俊雄伟而健康,绝对没有一点营养不良的样子。他的衣服永远都保持光洁笔挺,就连京城里最讲究穿着的人,都未必能比得上他。甚至连头发和指甲都能修得很干净。“还有最奇怪的一点!”“哪一点?”“刚才你说得不错。”吕三道:“一个人如果终年单独流浪,他的行为举动看起来就难免会和野兽一样,变得散漫而粗野。”“不错。”“但是班察巴那却不同。”吕三道:“刚才我仔细观察了他很久,发现他的一举一动都极有节制,连一点小节都不疏忽,就算是最有教养的世家子,在吃饭的时候也不会比他更有礼。”齐小燕叹了口气:“你看出来的事倒真不少。”“这些事我相信你一定也看出来了。你也不必否认。”齐小燕没有否认,也不能否认。“现在我只问你,”吕三道:“从这些小事上面,你能不能看出班察巴那的秘密?”“什么秘密?”齐小燕连眼睛都没有眨:“从这些事上能看出什么秘密?”吕三盯着她,盯着她看了很久,仿佛也想看看她是不是在说谎。可是他也看不出来。对这一点他显然觉得很不满意,但他却还是继续说:“他的衣着整洁,身体健康,表示他虽然经年流浪在沙漠里,但却从来没有缺乏过粮食和水。”——在那一片无情的大地上,班察巴那怎么能得到充足的粮食和水?这无疑是件怪事,齐小燕却没有问,只是静静地听吕三接着说下去。“他的行为举动都极有节制,看来不但彬彬有礼,而且很有威严。”吕三道:“这就表示他并不是像别人想像中那么寂寞孤独。”“哦?”“就在别的人都以为他是一个人像一匹野狼般在流浪时,他说不定正和另外一些人在一起。”齐小燕问:“另外一些什么人?”“一些佩服他,依靠他,随时都愿意为他去死的人。”“哦?”“就因为他跟这些人在一起,所以他的一举一动都必须节制。”吕三道:“因为他一定要以自己的行为作这些人的表率。”“这又表示什么?”“这表示他在沙漠中一定还有个秘密的藏身之地。”吕三说:“沙漠中的地势情况,天下绝没有任何人能比他更熟悉,只有他才能找到那么样一个地方,也只有他知道这秘密。”“连卜鹰都不知道?”“卜鹰当然不知道。”吕三道:“他利用那地方,训练了一批随时都肯为他去死的人,卜鹰就是死在那些人手里的。”他抬头。“现在他一定也同样想要我死在那些人的手里。”有种人的感触情绪和想法,好像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会改变的。吕三无疑就是这种人。他忽然又笑了,真笑了。“班察巴那虽然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想杀我,可是我并不恨他。”吕三说:“因为我也想杀他,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想杀他。”吕三笑得仿佛很愉快:“他想杀我,我也想杀他,但是我们之间并没有仇恨。我不恨他,他也未必恨我。”杀人本来就不一定是因为仇恨。齐小燕了解这一点。“我知道你恨的不是班察巴那,你恨的是另外一个人。”“我恨的是谁?”“是小方!”齐小燕说:“不但你恨他,独孤痴也恨他,甚至连班察巴那说不定都在恨他。”“为什么?”“因为你们都知道另外有些人都非常喜欢他。”齐小燕说:“大家都知道,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从另一方面来说,可爱的人也一定会有很多人恨他的。”吕三当然也了解这道理,爱与恨之间的差别本来就很微妙。但是他脸上的笑容忽然间就消失不见了。“我知道你恨的是小方。”齐小燕说:“班察巴那当然也知道。”“哼。”“所以这一次班察巴那下令发动攻击,一定要你知道他一定会以小方为攻击的主力。”“为什么广“因为他知道就算他明知他这次攻击的目的是为了要找你的下落,你也同样会上当的。”齐小燕说:“因为你也同样想利用这次机会将小方置之于死地。”她淡淡地接着道:“所以这一次小方已经死定了。”吕三是个非常谨慎仔细的人。一个人如果能从白手起家,而变为富可敌国,那么他通常都会是个非常谨慎仔细的人。对身旁的每个人每样事都会观察得非常仔细。可是现在他却好像完全没有注意齐小燕对这件事的反应,好像也完全不知道她和小方之间的感情。他只不过忽然改变了话题。“现在小方和班察巴那是不是已经走了?”“是的。”“他们有没有杀吕恭?”“没有。”“他们也没有把吕恭带走?”齐小燕摇头:“我本来也以为班察巴那会把吕恭带走,因为吕恭以后很可能还有用,想不到他居然没有这么做。”吕三微笑。“班察巴那这种人做事,通常都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可是你已经想到了。”齐小燕说:“他做的事只有你能想得到。”吕三笑得更神秘,更愉快,也更暧昧。他忽然问齐小燕:“我做的事你猜他是不是也能想得到?”班察巴那没有醉。他平常很少喝酒,也很少有人看过他喝酒,今天他喝的酒却比大多数人都多得多,大多数人都会认为他一定会醉的。可是他没有醉。他清醒得就像是个刚从树上摘下来的硬壳果。小方就没有他这样清醒了,在微醇中还带着几分忧郁。他们走在一条很幽静地山坡小路上,风中充满了青山的芬芳和干草的香气。班察巴那忽然问了小方一个很绝的问题。“吕三是不是条猪?”“他不是。”小方说:“他比鬼都精。”“那么他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费那么大的事,让我们大吃一顿?”“我不知道。”“本来我也不知道。”班察巴那说:“但是现在我已经想通了,他把我们留在那里,一定是因为他要好好地看看我。看看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能看得到你?”“我们虽然看不见他,可是我相信他一定能看得见我们。”班察已那说:“躲在一个很远的地方,偷偷地看。而且不是用他的眼睛看。”“不用眼睛看用什么看叶“用一种很特别的镜子。”“镜子?””那当然不是我们平常用的那种镜子,甚至不能算是个镜子。”班察巴那说:“可是我只能这么样说,因为我实在想不到别的名称。”他问小方:“你还记不记得制作那些蜡像的人,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是从一个非常非常遥远的国度中来的。”“我敢说在一个更遥远的国度里,有一个更聪明更奇特的人,已经创造出一种神秘的魔镜,能够在很远的地方看到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事,就好像我们神话中的千里眼一样。”班察巴那说;“他一定就是用这种镜子在偷偷地看我们。”“看我们干什么?”“看我们的神态,看我们的行动,看我们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班察巴那说:“因为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他一定已经把我们当作他的对手。”他看着小方:“尤其是你,因为他恨你!”小方沉默。“就因为他恨你,一定要亲手杀你,所以他这次一定会中我们的计,一定会暴露他的行踪。”班察巴那道:“因为仇恨往往会让人造成一些不可原谅的疏忽和错误。”“哦?”“吕三不是猪,他比鬼都精,我们故意宣布要全面发动的命令,他应该想得到我们是要利用这法子找出他的行踪。”班察巴那说:“这种事连你我都应该能想得到。”小方承认。“但他却还是一样会中计的。”班察巴那说;“因为他也想将计就计,利用这个机会亲手杀你。”“哦?”“所以他一定会将手下的精锐全部调集到那里去。”班察巴那说;“他想以逸待劳,把我们一网打尽。”“我想也是这样子的。”“只可惜他对你恨得太深,所以难免计算错误。”班察巴那道:“他至少算错了两件事。”“哪两件事?”“第一,他一定会低估我们的实力。”班察巴那说得极有把握:“这几年来我精心训练出的人,远比他想像中厉害得多。如果我们倾巢而出,和他的属下放手一搏,我们占的胜算远比他们多得多。”“第二呢?”“他一定认为我也会去的,但是我不会去。”班察巴那道:“因为我们已胜算在握,我正好乘他集中力量来对付你的时候去做一些别的事,让他战败之后连退路都没有。”“你真的认为这一次我们已经胜算在握?”小方问:“难道你忘了独孤痴?”班察巴那反间小方:“难道你真相信吕三的话,真的认为齐小燕和独孤痴都已经投奔他?”班察巴那又问:“吕恭是跟随他多年的奴仆,为什么要把他的秘密告诉我们?我们对吕恭有过什么好处?”小方沉默了。“本来我也曾经想到过,独孤痴很可能又已经投靠他。”班察巴那道:“可是我听吕恭这么样说了之后,我反而不这么想了。”他微笑:“所以我算计你这次一定会成功的,所以吕三这次已是死定了。”他们刚走到一个三叉路口,忽然有蹄声响起,一匹快马自斜路上急驰而来。远在数丈外,马上的青衣骑士就已飞身下马。久经训练的快马骤然停下,久经训练的骑士已拜倒在班察巴那面前,双手奉上一个纸卷。这个人的身手行动极矫健,看来却很肥胖。小方仿佛见过这个人,又好像没有见过,等到他抬起头来时,小方才想起他就是那天在那条热闹的长街上,用最有效的手法扼杀剁缎庄伙计的肥胖妇人。只不过她今天穿的是男装而已。这个人当然也就是班察巴那近年来精心训练出来的杀手之一。她带来的纸卷就跟班察巴那给小方看过的那纸简图一样,上面划着吕三所有的秘密巢穴,只不过这张图上用朱砂特别囵出了一点。还用朱砂划出了很多箭头。所有的箭头都指向这一点。——在图上的一点,很可能就是一个很大的市集,也有可能是一条河,一片丛林,一道山脉。班察巴那展开纸卷:“吕三是不是已经将他属下所有的精锐全部调集到这里?”回答是绝对肯定的!“是。”班察巴那立刻下令。“那么我们的人一定也要在后天子时前赶到那里去。”“是!”“子时前你们一定要在镇外那片枣林里集合。”班察巴那道:“缺一个人,我就取你身上一样东西。也许是眼,也许是鼻,也许是手,也许是脚。”他冷冷地接着道:“也许就是你的头颅。”“是!”接到班察巴那的命令后,这个人立刻又飞身上马,扬鞭急驰而去。小方当然要问:“那个地方是什么地方?”“是个很热闹的小镇,叫‘胡集’。”班察巴那道:“后天的子时前,你一定也要赶到那里去,否则……。”“否则你是不是也要取我身上一样东西?”班察巴那摇头:“如果你不去,恐怕我就要取下我身上一样东西给你了。”班察巴那苦笑:“那样东西也许就是我的头颅。”
第四十二章神秘的通道

天色还没有暗,可是这简陋的木屋里已经显得很暗。吕三坐在黑暗的一个角落里,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正在沉思的表情。“现在班察巴那一定已经接到了他属下的报告,已经知道我已经将精锐全部调集到‘胡集’去。”吕三慢慢他说;“他一定认为我也在‘胡集’,因为我怕小方,正好将计就计,利用这次机会亲自将小方置之于死地。”他笑了笑:“班察巴那一向算无遗策,但是我保证他这次一定会算错一件事。”“什么事?”吕三说道:“他一定不会相信独孤痴真的在我这里。”“独孤痴真的在这里?”齐小燕不等吕三回答,继续又问:“你真的要我嫁给他。?”“婚姻是件很奇怪的事,有时不仅是男女间的结合而已。”“那是为什么?”“是种手段。”吕三道:“贫穷人家的子女以婚姻作手段,来取得以后生活的保障,富贵人家的子女也会以婚姻作手段来增加自己的地位和权力。”他盯着齐小燕,眼睛里带着种尖针般的笑意:“你自己也该知道,我要你嫁给独孤痴,对你对我都一样有好处。”齐小燕说:“但是我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见到他。”“你想见他?”吕三霍然站起来:“好,你跟我来。”简陋的木屋里有个简陋的木柜,打开这个木柜,按动一个秘密的钮,立刻就会现出另一道门。走进这道秘门,就走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辉煌富丽的黄金世界。有三个人在这金光灿烂的屋子里,一个仍然年轻,一个年纪比较大些,一个双鬓斑白,已近中年。年轻的身材修长,装饰华丽,看来不但非常英俊,而且非常骄傲。年纪比较大的一个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无疑是个极有教养的人两鬓已斑的中年人,却和你在任何一个市镇道路上所见到的任何一个中年人都没什么两样。只不过身材比一般中年人保持得好一点,连肚子上都没有一点多余的脂肪。这三个人是绝对不同类型的,只不过有一点相同之处。——三个人都有剑,三个人的佩剑都在他们的手边,一伸手就可以拔出来。独孤痴居然不在这屋子里,这三个人齐小燕都没有见过。吕三为她引见。“他们都是我的好帮手,也都是一等的剑客。”吕三说“可惜他们在我这里只有代号,没有名字。”他们的代号是:四号、十四号、二十四号。和“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只差=号。因为他们每一个人和吕三派去刺杀小方的那三个人都分别有很多相同之处,不但性格身世相同,连剑法的路子都差不多。吕三说;“我要他们在这里待命,只因为我也要他们去杀一个人。”齐小燕道:“杀谁?”吕三也没有直接回答这问题。他又按动了另一个秘密的钮,开启了另一个秘密的门。门后是一条长而阴暗的通道。“你一直往前走,走到尽头处,也有一道门,门是虚掩着的,有个人就坐在门后,只要一开门就可以看见他。”“我要你去杀了他。”吕三的命令直接而简短:“现在就去。”四号也和吕三的属下其他那些人一样,只接受命令,从不问理由。他当然更不会问吕三要他去杀的那个人是谁??“是。”他只说:“我现在就去。”说完了这句话,他就已经像一根箭一样窜入了那条阴暗的地道里。他的行动矫健而灵敏。只不过显得有一点点激动而已。连苍白的脸上都已因激动而现出了一点红晕。呼吸好像变得比平常急促一些。这就是人们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样子。一窜入这条阴暗的地道,他就没有回来过。现在每个人都已经知道他不会活着回来了。他已经去了很久,太久了,像他们这样的人,无论是杀人还是被杀,都不必这么久的。在这么长久的时间里,无论什么事都已经应该有了结果。——死!这就是唯一的结果。没有人开口说话,也没有人的脸上露出一点兔死狐悲的伤感。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件值得悲伤的事。——每个人都要死的,何况是他们这种人。——对他们来说,“死”就好像是个女人,一个他们久已厌倦的女人,一个他们虽然久已厌倦却又偏偏无法舍弃的女人,所以他们天天要等着她来,等到她真的来了时,他们既不会觉得惊奇,更不会觉得兴奋。因为他们知道她迟早一定会来的。——对于这种事,他们几乎已完全麻木。吕三居然又等了很久。也不知是出于他对一个人生命的怜悯,还是因为他对死亡本身的畏惧和尊敬。吕三的脸色远比齐小燕和另外两个人都严肃得多。他甚至还在一个金盆里洗了洗他那双本来已经非常洁净的手,在一个金炉里燃上一炷香。然后他才转向十四号。“我要做的事,一定要做成。”吕三说:“四号做不成,现在只有让你去做。”“是。”十四号立刻接下了这个命令。他一直在控制着自己,一直控制得很好。可是在接下了这个命令之后,他的身体,他的脸色,还是难免因激动而有了改变。一些很不容易让别人察觉到的改变。然后他才开始行动。开始时他的行动很缓慢,谨慎而缓慢。他先开始检查他自己。——他的衣服,他的腰带,他的靴子,他的手,他的剑。他拔出他的剑,又放进去,又拔出来,再放进去。直到他自己认为每一样东西都安排妥当。直到他自己认为已经满意的时候,他才窜入那条阴暗的通道。他的行动也同样矫健灵活,而且远比他的同伴更老练。可是他也没有回来。这次吕三等得更久,然后才用金盆洗手,在金炉烧香。而且居然还在叹息。他面对二十四号,脸上的表情更严肃,发出的命令更简短。因为他知道对二十四号这种人来说,任何一个多余的字都是废话。他只说了两个字:“你去!”二十四号默默地接下了这道命令,连一个字都没有说。他当然不会像四号那样。一接下命令就立刻像火燃到眉毛一样开始。他也没有像十四号那样先检查他的装备是否利落?再检查他的剑是否顺手?已经有两个人一走入这条阴暗的地道后,就永不复返。这两个人都是杀人的人,都是使剑的高手。这两个人都是他的伙伴,他已经跟他们共同生活了很久。他知道他们都不是容易对付的人。可是他接下这个要命的命令之后,就好像接到一张别人请他去吃饭的帖子一样。而且是个很熟的朋友请他去吃家常便饭。通道里还是那么阴森黑暗。听不到一点声音,看不见一点动静。就像是条上古洪荒时的巨蟒,静静地吞噬了两个人,连咀嚼的声音都没有发出来。二十四号已经准备走进去。他的神情还是那么镇静,非但脸色没有变,也没有一点准备的动作。他走得不快也不慢,看起来也像是要到附近的老朋友家里去吃便饭一样。——他有没有想到这次要被人连皮带肉一起吞下去的,也许就是他自己?现在他已经走到通道的人口,无论谁都认为他会一直走进去的。想不到他忽然停了下来,慢慢地转过身,抬起头,凝视着吕三。他的眼睛里完全没有表情,也没有感情,可是他居然开口说话了。“我从七岁学剑,十三岁时学剑尚未成,就已学会杀人。”他的声音平凡单调:“而且我真的杀了一个人。”“我知道。”吕三微笑:“你十三岁的时候,就已将你家乡最凶横的陆屠户刺杀在当地最热闹的菜市口。”“可是我这一生中杀的人并不多。”二十四号说:“因为我从不愿惹事生非,也从来没有跟别人结仇。”“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根本就不喜欢杀人。”“我知道。”吕三说:“你杀人只不过为了要活下去。”“我杀人只不过为了要吃饭而已,每个人都要吃饭,我也是人。”二十四号说:“为了吃饭而杀人虽然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是另外还有一些人为了吃饭而做出的事比我做的事更痛苦。”他淡淡地接着道:“我既然为了要吃饭而杀人,所以我每次杀人都要有代价的。从来都没有一次例外。”“我知道。”“你虽然在我身分暴露,被人追杀时收容了我,可是你也不能例外。”二十四号说:“你当然也应该知道我杀人的价钱。”“我知道。”吕三仍然在微笑:“我早就准备好了。”他走过去,把那块他一直握在手掌里的十足纯金塞入二十四号手里。“我也知道你的规矩,杀人前只要先付一半。”吕三说:“这块黄金已经应该够了。”“这已经足够了。”二十四号说;“这块金子不但成色极纯,而且金质极好,一般市面上是绝对买不到的,只不过一个人如果死了,黄金对他又有什么用?”他嘴里虽然这么说,还是将黄金藏入怀里,忽然又说:“我还要求你一件事。”“什么事?”二十四号淡淡他说:“如果我死了,求你千万不要为我洗手上香,因为你已经付出了代价。”这句话他好像还没有说完,可是他已经转身走入了那条阴森黑暗的通道。他的背影看起来远比他的正面挺拔得多,但是也很快就已消失的黑暗中。他是不是也会同样一去不返?齐小燕看着他,直到他的背影完全消失在黑暗中,才轻轻叹了口气。“这个人真是怪人。”“哦?”“他好像已经明知这一去非死不可,而且也明明知道一个人死了之后,成份再纯的黄金对他都没有用了。”齐小燕说:“但他却偏偏还是要先收下你近块黄金,他这是为了什么?”“这是为了他的原则。”“原则?”“原则就是规矩。”吕三说:“他自知必死也要去做这件事,既然要去做就得先收下这块黄金,因为这是他的规矩。”他的声音里绝没有丝毫讥消之意:“一个有原则的人,规矩是绝不可破的,不管他是死是活都一样。”他说得很严肃,甚至还带着三分尊敬。齐小燕却问他:“他觉得这种人是笨?还是聪明?”“我不知道。”吕三说;“我只知道现在这种人已经越来越少了。”“你是否很喜欢这种人?”“是的。”“那么你为什么还要他去送死?”“你怎么知道他是去送死?”吕三反问:“你怎么知道死的不是我要他去杀的那个人?”他盯着齐小燕:“莫非你已经知道我要他杀的是谁?”齐小燕不说话了。在这段时间里,她沉默得就像是那条阴森黑暗的通道一样。通道里仍然听不到一点声音,看不见一点动静。二十四号也没有回来,过了很久很久很久都没有回来。吕三忽然说:“我们好像应该吃饭了?”“吃饭?”齐小燕好像很惊讶:“你要吃饭?”“吃饭并不是件怪事,每个人都要吃饭的。”吕三说:“应该吃饭的时候就要吃饭,不管事情怎么样发展都要吃饭。”“这就是你的原则?”“是的。”酒是用金搏盛来的,斟在金杯里。从波斯来的葡萄美酒斟在金杯里,虽然发不出琥珀光,却仍然有一一种淡淡的郁金香气,而且别有一种情趣。——有谁能说富贵不是一种情趣?菜肴装在纯金的器皿里。——极精美的手工器皿,极精美的烹任。也许还不仅是“精美”而已,而是“完美”。吕三在饮食时的风度也优雅得几乎到达“完美”。能够和他这样的人共享一顿精美的晚餐,应该是件很愉快的事。齐小燕却连一点胃口都没有。她并不是在为二十四号担心。也不是为二十四号要去杀的那个人担心。她只是觉得在别人去杀人的时候。还能够坐下来享受佳肴美酒,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阴森黑暗的通道里,仍然全无动静。吕三终于结束了他的晚餐,在一个金盆里洗了洗手。金盆里装的不是水,而是清茶。吕三解释:“今天我们吃了虾和蟹,只有自己亲手剥虾和蟹,才能真正领略到吃虾和蟹的乐趣?”他说:“只有用清茶洗手,才能洗掉手上的腥气。”齐小燕忽然问:“杀人呢?”“杀人?”吕三显然还没有了解这句话的意思。齐小燕说:“杀人是不是也跟吃虾和蟹一样?也要自己亲手去杀,才能领略到其中的乐趣?”这句话得很绝,吕三回答得也很妙。吕三说:“那就得看了。”齐小燕说:“看什么?”“看你要杀的是什么人?”吕三说:“有些人你不妨要别人去杀,有些人却一定非要自己亲手去杀不可。”“杀完了之后呢?”齐小燕又问:“如果你亲手去杀,杀完了之后要用什么才能洗掉你手上的血腥气?”没有人能回答这问题,也没有人愿意回答。吕三用一块纯洁的白中擦干了手,慢慢地站起来,也走入了那条阴森的通道。他没有招呼齐小燕。因为他知道齐小燕一定也会跟他一起进去的。通道里究竟发生过什么事?通道的入口门户,建造得就像是一个长形的米斗。越到底端越小,到了真正的人口处,已经收缩成一个两尺见方的洞。像齐小燕这种身材的人,要钻进去都不太容易。所以外面的灯光虽然辉煌明亮、却根本照不进这条通道里。一走进去就什么都看不见了,甚至连自己的手指都看不见了。——吕三为什么要把这条通道建造得如此神秘?吕三已经隐没在黑暗里。齐小燕正想摸索着往前走。忽然听见他的声音:“你最好不要一直再往前走。”齐小燕问:“为什么?”“因为这条通道不是直的。”吕三说;“这条通道一共有三十三曲,如果你一直往前走,一定会碰到墙上,碰扁你的鼻子。”他淡淡地接着说:“我知道你也许不信,从外而看,这条通道确实系笔直通到底的,如果你不信,不妨试一试。”齐小燕没有试。因为她知道黑暗总是会让人造成很多错觉。会让人认为“直”是“曲”,“曲”是“直”。会让人曲直不分,会让人碰扁鼻子。她虽然年轻,可是她也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很多别的事也和黑暗一样。也会让人造成错觉,让人不分曲直。
第四十三章宝藏

譬如说,一种似是而非的伪君子的道德观,就是这样子的。她没有这种观念,她不想做这种事。她既不想让人碰扁鼻子,也不想碰扁自己的鼻子。所以她作了个最聪明的选择。她点亮了一个火折子。火光亮起时,立刻有金光耀眼。这条通道的两壁,竟都是用巨大的金砖砌成。前面不远处就有个转曲。吕三正站在那里。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看着她。“想不到你身上居然带着火折子。”“你当然想不到。”齐小燕微笑:“虽然你已经派人把我彻底搜查过,可惜那些人还是没想到我会把一个火折子藏在一个发簪里。”精美的碧玉管,精巧的火折子。这个火折子本身的价值也许已远超过碧玉簪。吕三叹了口气。“你身上是不是还藏了些什么别的东西?一些让人想不到的古怪东西?”“如果你想知道,你最好就自己来彻底把我搜查一遍。”她盯着吕三,伸开双手。她身上的衣服穿得并不多,她的身材已渐渐成熟。”她眼睛里露出的表情也不知是诱惑?还是挑战?“不管怎么样,我都可以跟你保证。”齐小燕说:“我身上带着的最古怪最有趣的一样东西,绝不是这个火折子。”吕三笑了,有点像是苦笑。“我相信。”吕三说:“我绝对相信。”通道里的转曲处虽然很多,吕三又继续往前走,齐小燕在后面跟着,两壁的金砖在火光下闪耀不息。这条通道无疑已经可以算是世上价值最昂贵的一条。她没有问吕三。为什么要建造这样一条通道?她知道这条通道一定隐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吕三不说,谁也间不出来。所以她什么话都没有间,但是她忽然觉得很不舒服,而且越来越不舒服。她一直想不通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是怎么来的?通道里虽然阴森黑暗,可是点着的火折子并没有熄灭,走在通道里的呼吸也很畅通。由此可见,在这条通道里某一些秘密的地方,一定用某种很巧妙的方法留下了一些通风处。所以通道里的空气永远都保持干燥流畅,而且非常干净。非常非常干净,干净得让人嗅起来就像是一件已经在肥皂水里泡过三天,又搓洗过十六八遍的衣服。齐小燕忽然发觉她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就是这么样来的。“干净”是件好事,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本来绝不会让人不舒服的。可见这地方实在大干净了。简直干净得让人受不了。这是怎么回事?齐小燕还是想不通?吕三忽然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有点怪怪的?是不是觉得有点不舒服?”齐小燕说:“是。”吕三又问:“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不知道。”齐小燕坦白承认:“我怎么想都想不通。”她本来以为吕三会解释这件事的。想不到吕三又问了另外一个好像和这件事完全无关的问题。“你知不知道天下万事万物中,最纯最干净的是什么?”这次吕三自己回答了这问题:“是黄金。”吕三说:“世上万物,绝没有任何一种比黄金更纯更干净。”这条通道就是用黄金建成的。齐小燕不能不承认这里确实非常干净。可是吕三又接着问了她一个更绝的问题。“世上也有很多种人,你知不知道最干净的是哪一种?”他又自己回答:“是死人。”吕三说;“世上最干净的一种人,就是死人。”齐小燕也不能不承认。所有的死人都要被清洗得干干净净之后才装进棺材。就算是最肮脏的人也不例外。她承认了这一点。也就想通了她刚才想不通的那件。“你觉得这里有点怪怪的,就因为这里太干净了。”吕三也同时解释:“因为这里通常都只有黄金和死人。”黄金确实是世上杂质最少的一种东西。最纯净的一种东西。而且大多数人都认为它是最可爱的一种。死人本来也是人。不管多可怕的人。死了之后就没法子再伤害到任何人了。一条用黄金建造成的通道。一些再也不能伤害到别人的死人。本来并没有什么让人觉得害怕的地方。但是齐小燕忽然觉得这种地方有种说不出的诡秘可怖之处,过了很久才能开口问:“这地方是个坟墓?”“坟墓?”吕三大笑:“你怎么会想到这里是个坟墓?你怎么会想到我肯用黄金替别人建造坟墓?”他很少这么样大笑过。要他这种人用黄金来替别人建造坟墓,确实是件很可笑的事。——不管要什么人用黄金来替别人建造坟墓,都同样不可思议。奇怪的是:如果这里不是坟墓,怎么会经常有死人在这里?齐小燕又想不通了!齐小燕问:“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吕三说:“是个宝库。”吕三的回答使得齐小燕更惊奇。“你说这里是个宝库?”齐小燕问:“是你藏宝的宝库?”吕三说:“是的。”吕三用指尖轻抚通道两壁的金砖。就像是一个骄傲的母亲在抚摸她的独生子一样。神情中甚至还带着些因得意满足而生出的感触。“我可以保证我这里储存的黄金,至少比世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多三倍。”吕三说:“如果我将这里的黄金抛售出去,世上每一个国度里黄金的价格都会下落。”“我相信。”齐小燕也忍不住用指尖轻抚壁上的金砖:“我这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多黄金。”吕三说:“非但你没有见过,见过这些黄金的人恐怕还没有几个。”齐小燕说:“因为这里通常都只有死人?”“是的。”吕三说:“除了很特别的情况之外,这里通常都只有死人才能进来。”齐小燕问:“你通常都用死人来看守你的黄金?”吕三又笑了。这个问题问得确实很可笑。吕三说:“自古以来,世上只有一种人会用死人来看守他的黄金。”齐小燕说:“哪种人?”“死人。”吕三说:“只有死人才会用死人看守他的黄金,因为他已经死了,黄金是不是会被盗走,对他都已不重要。”他的回答并不可笑。因为这样的例子非但以前就有过,以后也一定还会有。——古往今来的王侯贵族死了之后,通常都会以黄金殉葬。再以他属下最英勇忠心的卫士陪葬。来看守他的黄金和灵魂。——他自己当然不会知道他这种做法有多么愚蠢。因为他已经死了。“可是我没有死,至少现在还没有死。”吕三说,“所以我还不会做这种事。”齐小燕也笑了。但她却还是忍不住要问:“既然这里是你的宝库,你的宝库里怎么会经常有死人?”这个问题就不是可笑的问题了。大多数人都会这么问的。吕三的回答却是大多数人都不能明了的。“就因为这里是宝库。”吕三说:“所以这里才会有死人。”齐小燕说:“为什么?”“因为有种死人的价值远比黄金还大得多。”吕三说:“我这里的死人都是这一种。”人死了之后还有什么价值?”还有什么用?吕三自己大概也知道这种说法很难让人理解。可是他不等齐小燕再问,就忽然改变了话题。“在极西的西方,也有一些历史极悠久的古老国家。”他说:“在那些国家里,也有一些学知极渊博的智者。”“我知道/齐小燕道:“我也听说过一点。那些国家也跟我们一样,也有法律和宗教。”吕三说:“在他们信奉的宗教里,也有德高望重的长老。就好像我们少林武学的护法长老一样。我知道其中有一位‘德长老’就是个极有智慧、极受人尊敬的人,就好像昔年少林的护法大师‘心眉’一样。”齐小燕当然也听说过心眉大师这个人。吕三道:“听说他的师傅是被毒死的,所以他除了精研佛学和武道外,对毒药也研究得极透彻,甚至不惜以肉身遍试百毒,甚至有人说他到晚年时竟已练成百毒不侵的金刚不坏之身。”“德长老的情况也和心眉大师一样。”吕三说:所以我才会提起他这个人。”齐小燕说:“为什么?”吕三说:“因为他曾经说过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吕三不等齐小燕再问他,这件有趣的事和她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就已经把这件事说了出来。吕三说:“那位德长老有个非常好的果园,园里种满了各种花卉、水果和蔬菜,他曾经在他的果园里作了一次非常有趣的试验。”吕三说:“他在果园里选了一种最普通的蔬菜)譬如说是一棵卷心菜,然后他就用一种含有剧毒的蒸馏水,去浇这棵卷心菜,一连浇了三天,卷心菜的叶子就变黄了,而且渐渐枯萎。”吕三说:“然后他又用这棵卷心菜,去喂一只兔子,三个时辰之后,这只兔子就死了。”吕三说:“他叫他的园丁把这个死兔子的内脏,掏出来去喂一只母鸡,第二天母鸡就死了。”吕三说:“就在这只母鸡作垂死的挣扎时,恰巧有一只老鹰飞过,在德长老居住的地方,老鹰是很多的。”吕三说:“老鹰把死鸡抓到岩石上,当点心吃了后,就觉得很不舒服,三天后正在空中飞翔时,突然掉了下来。”吕三说:“德长老又要他的园丁找到了这只老鹰,抛入鱼塘里,塘里的鳗鱼、鲤鱼和梭子鱼,都是很贪吃的,当然会把老鹰的肉大吃一顿。”“如果说第二天有一尾梭子鱼,被送上你的饭桌去招待你的贵客,那么这位客在第八天或者第十天之后,就会因肠胃溃烂而死。就算是最有经验的名医和件作,也绝对检查不出他的死因,更不会想到他是被仇人毒杀而死的。”吕三说:“这个秘密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除非……”说到这里,吕三忽然不再往下说了。可是听到这里的时候,齐小燕已经忍不住要听下去,忍不住间“除非怎么样?”吕三微笑道:“除非这个死人被送到这里。”齐小燕说:“难道你能找出他的死因?”吕三道:“如果我能及时剖开他的尸体,找到他肠胃中残存的梭子鱼,那么我非但能找出他的死因,而且还能找出毒杀他的人。”他悠然接着道:“那么这个死人的价值,就远胜于黄金了。”齐小燕还是不太懂。又忍不住问:“为什么?”吕三道:“因为我不但从这个死人身上发现一件本来绝不会有人知道的秘密,还因此而知道了一种能在不知不觉中将人毒杀致死的巧妙方法。”齐小燕道:“毒杀他的那个人秘密被你发现后,当然也不能不听你的话了。”。“是的。”吕三笑得更愉快!“事情的结果一定就是这样子的,”他接着又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死人都是这样子的,有的中了秘密的毒,有的中了秘密的暗器,有的被人用一种秘密的手法所伤,只要他们的尸体在这里,我就能找出他们致死的秘密。”吕三又笑了笑:“对我来说,每一件秘密迟早都会有用的,有时甚至远比黄金有用。”齐小燕已经听得愣住。手心脚底背脊都已沁出冷汗。吕三在说这些事的时候,言词态度还是那么斯文优雅,就好像一位伟大的诗人在低诵一首他生平最伟大的杰作,一首任何人都确信可以留传千古的情诗。可是在齐小燕眼中看来,这世界上绝不会有比他更可怕的人了。吕三也在看着她,眼中还是充满了温柔的笑意,悠然问:“你愿不愿意去看看我的宝藏?”齐小燕忽然也笑了。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就像是一条雌豹。在接受挑战时所发出的那种光一样。“我当然愿意。”齐小燕说:“难道你认为我不敢去?”无论多曲折漫长的路,总有走完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到通道的尽头。通道的尽头处是一扇门。一扇没有门环也没有手柄的门。可是他们一走过去,门就开了。齐小燕又怔住了。在这一瞬间她所看见的。竟是她在这一瞬间之前从未梦想能见到的奇景。门后是一个宽阔的山窟,看来仿佛有七八十丈宽,七八十丈长,七八十丈高,可是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宽多长多高。山窟的上下左右四壁,都砌满了巨大的金砖。山窟里摆满了一口口用纯金铸成的棺材。谁也想不到会在同一个地方看见这么多棺材,而且是用纯金铸成的棺材。——是不是每一口棺材里都有一个死人。——一个秘密?用纯金铸成的油灯里,闪动着金黄色的火焰。门一开,齐小燕就走入了一个说不出有多么灿烂辉煌,也说不出有多么神秘诡异的黄金世界。因为这个世人梦想难及的黄金世界。又偏偏是个死人的世界。——棺材是人人厌恶的,黄金是人人喜爱的。一口用黄金铸成的棺材给人的感觉是什么呢?齐小燕好像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她整个人都似完全麻木了。吕三的脸上却在发光。他伸开双臂,深深吸了口气,就好像世上只有这里的气息才是他所喜欢的,也只有这里才是他真正喜爱的地方。他带着齐小燕走到最前面一排。最右首的三口棺材前,用纯金铸成的棺材,还没有阖起。刚才他派来杀人的三个人,已经死在棺材里。三个人死得仿佛都很平静,脸上既没有狰狞惊怖的表情,身上也没有鲜血淋漓的伤口。甚至连衣服都好像他们刚走进来时一样完完整干净,他们死的时候,显然并没有痛苦。但是他们确实都已经死了。
第四十四章 看死人

——他们是怎么死的?——是谁杀死了他们?——杀人的人呢?吕三一直站在这三口棺材旁,聚精会神地看着棺村里这三个死人。他的脸上一向很少有的表情。一个有修养的绅士本来就不该把心里的感觉直露在脸上让人看出来。现在他脸上却有了人人都可以看得出来的表情。奇怪的是,他的表情既不是悲痛感伤。也不是惊讶愤怒。反而好像觉得十分愉快欢喜。过了很久之后,他才长长叹厂口气,哺哺道:“你们都是学剑的人,能死在这么样一个人的剑下,也应该死而无憾了。”他自己大概也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和说话的口气很不配合。所以忽然改变了话题,忽然间齐小燕:“你有没有看出他们致命的伤口在哪里?”齐小燕当然看出来了。三个人致命的伤口都在必然致命的要害处。是剑伤。杀他们的人一剑命中后,就没有再多用一分力。所以伤口并不大,流的血也不多。杀人的这个人剑法无疑已出神入化。一剑刺出非但绝对准确致命。力量也拿捏得恰到好处,绝没有虚耗一分力气。齐小燕无疑已经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可是吕三没有说出来,她也没有说。吕三忽然又将她带到后面一排另外三口棺材前面。棺材里也有三个死人。一个年轻,一个年轻比较大些,另一个已近中年。不但装束年纪和刚才那三个人差不多,而且身上也没有鲜血淋漓的伤口。脸上也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显然也是被人一剑刺伤,立刻致命的。唯一不同的是:这三个人都已死了很久,最少已经有一两天了。齐小燕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三个人。也不想问他们是谁?吕三却主动告诉她:“他们也是我的属下。他们活着时的代号是‘三号’、‘十三号’、‘二十三号’。他们本来也可以算是一流的剑客。”吕三说:“所以我才会派他们去刺杀小方。”齐小燕说:“他们都是死在小方剑下的?”“是的。”吕三淡淡他说:“我派他们去刺杀小方时,也正如我刚才派那三个到这里来一样,早已知道他们必死无疑。”他淡淡他说出这句话,连一点内疚的意思都没有。齐小燕忍不住问:“他们都是你忠心的属下,你明知他们必死,为什么要他们去送死?”吕三又淡淡地笑了笑!接着说道:“他反正迟早要为我死的,他们自己都觉得死而无憾,我又何必为他们难受?”齐小燕道:“可是你绝不会无缘无故让你六个得力的属下送死的”两人互相凝视。眼中都露出一种互相了解的表情。吕三却又改变了话题问:“你看不看得出这三个人人的致命伤口在哪里?”这三个的致命伤口也在必然致命的要害处。伤口很小,流出的血也不多。“我知道你一定也看出来了。”吕三说:“只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再多看几眼,看得仔细些。”他又补充:“他最好把这边三个人和那边三个人致命的伤口都仔细再看看,看得越仔细越好。”齐小燕毕竟是个女孩子。对死人多多少少总有几分憎厌恐惧。心里虽然知道吕三叫她这样做必有深意。却还是摇了摇头说:“我不看,人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好看。”吕三叹了口气:“别的死人当然没什么好看,这里的死人却好看得很,想来看看他们的人也不知有多少,你若真的不看,实在是痛失良机。”这些话听来虽然荒谬。吕三说得却极诚恳。齐小燕却还是摇头道:“我不信。”吕三说:“你去问问独孤痴就会相信了。”齐小燕道:“我为什么问他!”吕三说:“独孤痴人如其名,不但一向独来独往,一向痴得很,而且痴的只是剑,不是人,所以不管你是他的什么人,跟他有什么交情,都休想说动他为你去做一件小事。”齐小燕说:“我也听说过他的脾气,可是他却做了不少件大事。”吕三微笑:“你知不知道他为的是什么?”齐小燕道:“不知道。”“他为的就是要看看这里的死人。”吕三道:“他本来离我而去,现在又去而复返,为的也是要看看这里的死人。”齐小燕心里虽然已经相信他说的不假,嘴里却还是说:“我不信。死人有什么好看的?他为什么要来看这些死人?”吕三又叹了口气:“你心里明明已经明白,为什么偏偏还要说不信?”吕三苦笑:“女人们为什么总是要口是心非呢?”齐小燕忽然也笑了笑!“因为女人就是女人,总是跟男人有点不同的,何况男人们说话口是心非的也不见得比女人少。”吕三大笑。“好,说得好,说得有理。”他忽然拉住齐小燕的手:“来,我再带你去看一个人。”这个人的棺材在后面第三排的中间,紫面虬髯,身材雄伟。虽然已经死了很久,尸体却仍然保持非常完好。依稀可以看出他活着时那种不可一世的威猛桀做的气势。尸体下垫满了上好的防腐香料。在手旁边放着条巨大的狼牙棒。寒光闪闪。就像是狼口中的森森白牙,显然就是他生前擅使的兵器。齐小燕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件兵器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臂上若没有千斤神力,休想将它运用如意。吕三问她:“你知不知道这个人是谁?”齐小燕摇头。“你当然不会知道的,你的年纪大小了。”吕三叹息道:“可是十年之前,‘天狼’郎雄以掌中一条狼牙棒纵横天下,江湖中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尤其是使剑的人,听到了他的名字更是谈狼色变,比孩子们怕老虎还要怕得厉害。”齐小燕问:“为什么你说尤其是使剑的人?”“因为他的父母都是死在别人的剑下的,所以他特地打造了这根份量奇重的狼牙棒,而且练成了一套特别的招式,专破天下各门各派的剑法。”吕三说:“剑走轻灵,他这件兵器正是剑的克星。”吕三又说:“当年天下公认的前五十位剑法名家中,至少有十个人是死在他这条狼牙棒之下的,连武当四剑中的清风子都难幸免。”齐小燕居然还是说:“我不信。”她冷冷他说:“他若真的这么厉害,为什么也会死在别人手里?”吕三也不回答。却将他旁边的十口黄金棺材一一打开。露出了十个死人的尸体。这些人的尸体虽然也都保存得极好。但是死得却极惨。大多都是头颅已被击碎。还有两个前胸的肋骨都已被击断。所以尸体保持得越完美,看来反而更诡异可怕。“这就是死在他手下的十大剑法高手。”吕三指着其中一个黄冠道人:“这就是武当四剑中出手最毒辣犀利的清风子。”他问齐小燕:“现在你信不信?”齐小燕闭上了嘴。眼睛却瞪得大大的。盯着天狼咽喉上致命的伤口。忽又冷笑道:“我还是不信。”吕三说:“现在你为什么还不相信?”齐小燕说:“他的狼牙棒如果真的能破天下各种剑法,他自己为什么也会死在别人的剑下?”郎雄咽喉上的伤口无疑是剑伤。无疑是被人一剑刺杀而死的。齐小燕这句话无正问在节骨眼上。令人无话可答。吕三不得不承认:“好,问得好,问得有理。”齐小燕道:“问得如果真有理,答的恐怕就未必能有理了。”吕三道:“未必。”齐小燕说:“未必什么?”“有理的未必就是有理,无理的也未必就是无理,”吕三淡淡笑道:“世上本来就没有必然不变的事,所以专破天下剑法的天狼也未必就不会死在别人的剑下。”齐小燕问:“他是怎么死的?”吕三道:“他会死在别人的剑下,只因为有个痴于剑的人已经到了这里,将死在他手下的十位剑法高手的尸体仔细研究了三年,已经从他们致命的伤口上,看出了天狼那致命一击的出手方位和招式变化,再从他们本身的剑法变化中,悟出了天狼克制他们剑法用的方法。”吕三说:“所以三年之后他再找天狼决战时,不出十招,就已将天狼刺杀于剑下。”齐小燕不说话了。她当然已经知道吕三说的那个“痴于剑”的人是谁了。也已经知道独孤痴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看这些已经不好看的死人。吕三却还是解释:“一个有经验的人,就不难从了个致命的伤口上看出这个人对手的武功路数,甚至连他招式的变化,出手的部位,刺击的方向,所用的力量和速度都不难看得出来。”他又问齐小燕:“你信不信?”“我不信。”齐小燕嫣然一笑:“你明明知道我心里就算一千一万个相信了,嘴里也还是要说不信的,你为什么还要问?”独孤痴是剑痴。如果知道世上有“天狼”郎雄这么样一个人。当然不惜牺牲一切都要击败他的,而且要用剑击败他。所以他甚至不惜破坏自己的原则。来为吕三这种人做事。只不过事成之后,就立刻飘然而去。在两年前那次空前未有的风暴中,黄金失劫。铁翼战死。小方也几乎被困在沙漠里。风暴后初遇卜鹰,立刻又被水银和卫天鹏所擒。送到绿洲上那个神秘的帐篷里。第一次见到独孤痴的时候,也正是独孤痴心愿已了,准备要走的时候。所以他虽然一直在冷眼旁观,最后还是救了小方。卫天鹏和水银当然不敢阻拦。因为那时候他们就已知道这个人的可怕,也知道他根本就不属于吕三“金手”的组织。不管他要做什么事,都没有人能够制止管辖他。——那次他既然已经走了,为什么又去而复返?——他这次回来?——难道真的还是为了要看看这里的死人?——从这些死人致命的伤口上,看出另外一个人武功的变化,好去杀那个人。——上次他要杀的是“天狼”,这次他要杀的是谁?——小方,要命的小方。——你看着别的女人时,为什么也是那种抛不开放不下的样子?——你为什么要去看着她们?——为什么不肯多看我一眼?齐小燕看着吕三,嫣然道:“其实你早就应该明白,我嘴里虽然说不信,心里早就一千一万个相信了。”吕三也笑了!“我说的话你都相信了?”“不相信。”齐小燕眨了眨眼,笑得更甜:“连一句都不信。”吕三故意叹了口气:“那么你也不必听我的话,去看那六个死人厂。”齐小燕也故意板起脸!“我当然不会去看,绝不会再去看一眼,因为……”她忽又嫣然而笑:“因为我早就看得清清楚楚了。”吕三道:“什么时候去看的?”齐小燕道:“就在我嘴里说绝不去看的时候。”吕三说:“我怎么不知道?”齐小燕说:“女孩子要看男人的时候,怎么会让别的男人知道。”吕三说:“可是他们已经死了。”“死了也是男人。”齐小燕吃吃地笑道:“在我们女孩子眼里看来,男人就是男人,不管死活都一样。”吕三大笑!“好,说得好,也骂得好。”吕三在笑。齐小燕却不笑了,神色忽然变得很严肃。齐小燕说:“我真的已经仔细看过那六个死人,而且已经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吕三说:“什么事?”齐小燕说:“那六个死人身上致命的伤口竟是完全一样的。”齐小燕说出了这句话,立刻又加以修正:“不是六个人都一样,而是三号和四号的一样,十三号和十四号的一样,二十三号和三十四号的一样,不仅伤口的部位在一样的地方,而且连刺杀他们那致命的一击所用的招式和力量都一样,绝对是用同样一种手法,从同样一个方向将他们刺杀于剑下的。”吕三问:“是不是同一个人呢?”“不早”齐小燕道:“绝对不是,”齐小燕又说:“就因为杀他的不是同一个人,所以我才觉得奇怪,就因为我觉得奇怪,所以现在我才会恍然大悟。”吕三说:“你悟出了什么?”齐小燕说:“你要三号他们那组人去刺杀小方,不过是为了要试探小方的剑法?”吕三说:“哦?”“独孤痴这次去而复返,为的就是小方。”齐小燕道:“因为我已将他的剑法中的精要传给了小方,他对小方的剑法所知却不多。”齐小燕接着又道:“可是他仔细研究过这三个死人身上致命的伤口后,情况就不同了。”吕三道:“你的意思是不是说,现在他对小方的剑法已经完全了解?”齐小燕没有正面回答他这句话,只说;“你派四号这一组人来杀的就是独孤痴,因为这一组人和刺杀小方的那一组人武功出手部极相似。”齐小燕说:“独孤痴既然能用和小方一样的手法,将这一组人刺杀于剑下,要杀小方好像也不太难了。”吕三一直在盯着她看。刚才已经看了很久,现在又看了很久。从她乌黑的头发,宽广的前额,一直看到她穿着双缎子鞋的纤巧的脚,然后才长长地叹了口气。“像你这么样一个女人,小方居然会让你走。”吕三摇头叹息:“他究竟是个混蛋?还是只猪?”齐小燕居然还在笑:“本来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吕三问:“现在呢?”“现在我总算想通了。”齐小燕说:“他根本就不是东西,他是个人,死人。”
第四十五章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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