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22/57页


  第三节 厚待功臣的背后考虑
  朱元璋为人处世,从来不会让感情压倒理智。他如此厚待功臣,除了感情因素外,还包含着如下几层考虑:
  第一层,开国之初的朱元璋信心满满、雄心勃勃,一门心思要超越汉祖唐宗,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帝。因此他一举一动都想成为后世楷模和佳话。他要用自己的慷慨,塑造起自己深情重义、有始有终的美好形象。
  第二层,虽然天下初安,但这些功臣仍然是自己的左右手。开国之初,各地起义叛乱不断,他治国安邦,仍然要倚重这些战友。
  第三层,有功厚赏,有过重罚,是他的一贯原则。只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激励大明臣民们为了皇帝舍生忘死。
  这层意思,在朱元璋发布的圣旨中说得很清楚。他说自己制定铁券制度,“欲使功臣之后世世相踵,非徒子孙,乃关苗裔,报德明功,勤勤恳恳,如此之至,欲以劝戒后人,用命之臣,死而无悔也”。也就是说,在君与臣,功与报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以保大明王朝千秋万代。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朱元璋发现,自己最初的设想有些天真了。
  开国皇帝与功臣,是历史上最难处的关系之一。功臣们下场悲惨,并不完全是皇帝们的薄情寡义,也确实是势有必然。
  历代以来,明初这批功臣可能是平均素质最低的。他们全部是起自草根,胸无点墨,没什么文化,也谈不上什么修养。除了一身武勇外,一无所有。成了开国元勋之后,他们的小农意识和流氓本性依旧,个个志得意满,贪婪鄙野,眼光短浅,不可一世。在战争中,他们是大元帝国的破坏者。在战后,他们又成为新王朝法律、纪律和秩序的破坏者。他们仗着手中的特权,贪婪地捞取每一个铜板,到处侵占土地,私纳奴婢,侵夺民财,欺压良善,驱役士卒,贪得无厌,无所顾忌。开国之后不久,勋臣们违法乱纪之事,一桩桩,一件件,就开始不停地反映到朱元璋的面前:
  赵庸随李文忠出征应昌,私占奴婢,废坏国法;薛显妄杀胥吏,杀兽医,杀火者(厨房中烧火的人),杀马军,为了抢夺天长卫千户吴富缴获的牲口,还动手杀了吴富。郭英“擅杀男女五人”,随便杀戮平民。淮安侯华云龙在北平住进了故元丞相脱脱的宅第,大模大样地使用起元朝皇帝才能用的东西,“凡元宫龙榻风褶及金玉宝器非人臣可僭用者,皆用之弗疑”,后来又嫌脱脱宅第不好,无偿征用士兵和百姓给他翻盖,“奢丽而过制特甚”,完全超过了朱元璋规定的等级规定……不光功臣们自己犯法,他们的亲友也一个个不把国法当回事。许多功臣的亲戚、家人甚至佃仆、火者,也都倚势冒法,横暴乡里,欺压百姓,“诸勋臣亦不禁戢”,成了地方霸王。比如信国公汤和的姑父席某就仗势蔑视法纪,“隐瞒常州田土,不纳税粮”。胡惟庸的家人“为奸利事,道关,榜辱关吏”。
  朱元璋发现,他的免死金牌成了功臣们如此气焰飞扬的助推器,他们“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只要不造反,谁拿他们也没办法。
  第四节 对文官的凶残与对武将的温柔
  朱元璋带兵行政,一直以纪律严明闻名。开国之后,他的这一作风进一步发扬光大。官员们隐漏公文没有上报这样的细故,《大诰》中居然规定一律凌迟。开国之后,他对文臣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集中清洗,如洪武四年“录(甄别)天下官吏案”,八年的“空印案”,十八年的“郭桓案”,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二十年“罪妄言者”,声势都极浩大。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按朱元璋的规定,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向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其数目必须与户部掌握的数字完全吻合,才能通过,如有分毫差错,整个账目就要全部重新编写。各省离京师远的六七千里,近的三四千里,为了减少麻烦,各地官员都带上已经盖好大印的空白表册,以备账册被驳回时,在京城就地重新编写。
  这种情况当然算是违规,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危害性。因为账册上盖的地方政府大印,都是骑缝印,就是每页纸上只有半个印章,这种空白纸张,并不能用来伪造其他公文。各地官员年年都这么办,已经成了习惯。
  谁料到这一约定俗成的做法居然给天下官员带来塌天大祸。洪武八年的某一天,朱元璋偶然发现了这一情况。他认为这是天下官员蔑视他的规定,勃然大怒,因此小小一事兴起大狱,自户部尚书周肃以下,各省与此事有关的官员全部掉了脑袋。吴晗在《朱元璋传》中说空印案杀掉了数万人。
  另一个惊天大案是郭桓案。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有人告发户部右侍郎郭桓等勾结地方官“侵盗官粮”,也就是把国家的税粮偷偷占为己有。朱元璋派人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郭桓以及其他官员们共侵吞了官粮七百万石。这一案导致礼部尚书赵瑁和六部的左右侍郎以下,都掉了脑袋,各省被牵连被杀的官员和富户,又有几万人。
  除了这几起大案外,中案小案也每年都有。在日常生活中,朱元璋杀起文官来,真是随心所欲,逸兴遄飞,挥洒尽性。他一时不高兴,可能几百上千人就掉了脑袋,因此洪武一朝成了文官们的地狱。
  然而,对于功臣们,朱元璋却异乎寻常的宽容和温柔。苛刻严峻的个性让他对功臣们违法乱纪的行为不可能置之不问,但与功臣同享富贵的宣言刚刚发布,他不想以这些“细故”,破坏自己“厚待功臣”的良好形象,所以他采取了软硬两手。
  软的一手是教育。
  天下初定之后,朱元璋就意识到提高老乡们文化素养的重要性,毕竟一个个都已经是公侯伯爵,人五人六,再像以前一样,满口粗话,浑身农民习气,怎么配得上他们的高贵地位和巨大权力?因此早在洪武三年十月,朱元璋就给功臣们办起了学习班,他规定每个月初一十五两天,找秀才们轮流为诸将讲学,给他们讲怎么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级大臣,怎么样遵守君臣之礼,“庶几忠君爱国之心、全身保家之道油然日升而不自知也”。
  洪武初,御史袁凯言:“今天下已定,将帅在京师者,于君臣之礼,恐未悉究。臣愿于都督府延至通经学古之士,每于诸将朔望早朝后,俱赴都堂听讲经史。庶几忠君爱国之心、全身保家之道油然日升。”太祖深以为然,遂敕省台延聘儒士,于午门番直,与诸将说书。
  除了办讲座,朱元璋还专门组织人给大臣们写书。洪武八年,朱元璋主编了一本厚厚的大书,叫做《资世通训》,是一本全国人民(包括僧道尼等方外之人)都要遵守的《大明国国民守则》,其中第二章就是《臣道章》,分为“忠孝、勿欺、勿蔽”之类十七条内容,专门规定大臣们如何忠于自己的职守。朱元璋把这本书颁赐功臣们每人一本,命令他们认真学习,以此对照自己的行为,发现差距,加以改正。
  除了教育之外,他还采取了稍为强硬的一手,那就是从约束功臣的部下家人入手,来给功臣和死罪之间建起一道防火墙。
  洪武六年,朱元璋命工部铸造了一个铁榜,也就是铁铸的公告牌,上面铸着约束公侯家人的条文。在铁榜文中,朱元璋这样论述自己的功臣观:
  朕观古昔,帝王之纪及功臣传,其君保恤功臣之意,或有始无终,使忠良股肱不免受祸,诚可悯也。间有聪明圣主,待功臣之心,皎如日月,奸臣不能离间,故君臣得以优游终其天年,在社稷有磐石之安,在功臣之家享富贵无穷,朕甚慕焉。亦有明智之君,欲保全有功,其心切切,奈何跋扈之臣,恃其有功,数作过恶,累宥不悛,不得已而诛戮,此臣下自取之也。
  又若主有宽仁之德,臣有忠良之心,然彼此各少察断而不明,何也?盖功臣奴仆倚恃权贵,欺压良善,为臣者不能察其所为,致使纵横。刑官执法具罪以闻,在忠良大臣必不如是,特奴仆自作之过。其君不能明察大臣之心,将谓大臣使之。如是,姑息有功,释而不问者有之,略加诫谕奴仆者有之,又不明白与功臣道其奴仆所作之过,含忍太多,及法司屡奏却疑大臣欺罔君上,一旦不容即加残害,此君不明之所致也。
  当时功臣虽有忠良之心,却不能检察其下,一有罪责,即怨其君,何也?亦由奴仆之类在外为非,归则言是,大臣职任朝堂,或优闲元老,加以小人阿,少能劝谏,及至奴仆犯罪,法司执问,君命诛其奴仆,大臣不知君上保爱之心,便生疑怨,累及其身,往往有之。或是天子念功臣之劳,而免其罪,其奴仆归告大臣曰:“君上不能容公,故枉问奴等耳。”大臣一时听信,不自加察,以为必然,遂生猜疑,致遭刑戮。此臣不能检察其下之过也,可谓君臣两失之矣。
  也就是说,他一心想要保全功臣,使皇帝之家享有磐石之安,使功臣之家享有富贵无穷,彼此成为一段佳话。但是他也深知达成这一境界之不容易。
  首先是“跋扈之臣,恃其有功,数作过恶,累宥不悛”,皇帝最后“不得已而诛戮”之。这虽然是“臣下自取之”,毕竟也是惨伤之事,所以他要极力避免。
  另一种情况中,皇帝有宽仁之德,功臣有忠良之心,但是却难免功臣的奴仆们倚恃权贵,欺压良善,为所欲为。有的皇帝会念及大臣功劳,对这种情况置之不问,导致愈演愈烈,最后不得已罪及大臣。
  或者君臣都本无他意,无奈有小人从中挑拨,导致君臣各生疑心,最终拔刀相向。
  因此他“虑公侯之家奴仆等,习染顽风,冒犯国典,今以铁榜申明律令”。
  铁榜文的具体内容有九条:
  其一,凡内外各指挥千户、百户、镇抚并总旗、小旗等,不得私受公侯金帛、衣服、钱物,受者杖一百,发海南充军,再犯处死。公侯与者,初犯再犯免其罪附过,三犯准免死一次,奉命征讨,与者受者,不在此限。
  其二,凡公侯等官,非奉特旨不得私役官军,违者初犯再犯免罪附过,三犯准免死一次。其官军敢有辄便听从者,杖一百,发海南充军。
  其三,凡公侯之家,强占官民山场、湖泊、茶园、芦荡及金银铜场铁冶者,初犯再犯免罪附过,三犯准免死一次。
  其四,凡内外各卫官军,非当出征之时,不得辄于公侯门首侍立听候,违者杖一百,发烟瘴之地充军。
  其五,凡功臣之家管庄人等,不得倚势在乡欺殴人民,违者刺面、劓(yì)鼻,家产籍没入官,妻子徙至南宁,其余听使之人各杖一百,及妻子皆发南宁充军。
  其六,凡功臣之家,屯田佃户、管庄、干办、火者、奴仆及其亲属人等,倚势凌民夺侵田产财物者,并依倚势欺殴人民律处断。
  其七,凡公侯之家,除赐定仪、仗户及佃田人户已有名额报籍在官,敢有私托门下、影蔽差徭者,斩。
  其八,凡公侯之家,倚恃权豪,欺压良善,虚钱实契,侵夺人田地、房屋、孳畜者,初犯免罪附过,再犯住支俸给一半,三犯停其禄,四犯与庶民同罪。
  其九,凡功臣之家,不得受诸人田土及朦胧投献物业,违者初犯者免罪附过,再犯住支俸给一半,三犯停其禄,四犯与庶人同罪。
  这道铁榜,虽然规定得十分严密,其实也是相当客气的,朱元璋对功臣之家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犯罪情况,虽然防范甚严,但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不直接触及功臣们自身。
  第五节 宰相胡惟庸“被谋反”
  甚至在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大案中,功臣们也被刻意回护。
  胡惟庸是安徽定远人,李善长的老乡,他于龙凤二年(公元1356年)才投奔朱元璋,不过由于才干过人兼善于钻营,升迁极快。洪武六年,被朱元璋提拔为右丞相,洪武十年更进为左丞相,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
  能力出众的人,往往毛病也出众。胡惟庸的火箭式窜升是因为他有能力,他的最终败落,也是因为他太有能力。胡惟庸这个人,性格和朱元璋很像:“为人雄爽有大略,而阴刻险鸷,众多畏之。”他和朱元璋一样,喜揽权,爱专断,做事大刀阔斧,不避锋芒:“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
  性格相似的人容易相克,更何况君权与相权的冲突历来是中国高层政治中一直难以处理的难题。胡惟庸案从本质上来说,是朱元璋调整君权与相权关系的必然结果。胡惟庸因为没能处理好与皇帝权力分配的关系,过于飞扬跋扈,引发了对权力异常敏感的朱元璋取消丞相制的念头,也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兴起大狱。
  胡惟庸案的处理手法也是非常残酷的。曾任朱元璋帐前黄旗先锋的俞本,在永乐初年撰写的《纪事录》中,对胡惟庸党案是这样记述的:
  是年(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右大夫陈宁,擅权坏法,俱伏诛于玄津桥,掘坑丈余,埋其尸,次日复出之,支解于市,纵犬食之。录其家资,以妻子分配军士,子弟悉斩之……上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二县之民与胡惟庸为党,将男妇长幼悉屠之。
  也就是说,把胡惟庸押至玄津桥斩首,埋入一个丈余深的大坑,第二天又感觉不解恨,命人将尸体挖出,在众目睽睽之下肢解,然后纵犬食之。财产则全部没收入官,妻妾分配给军士,男性后代则全部斩首。与胡惟庸关系亲密的大批官员也被处死。甚至朱元璋因为上元、江宁两县百姓与胡惟庸关系密切,居然将这两县之人,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杀光。其凶残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然而,对于案中牵涉的功臣,他却网开一面:以善长及陆仲亨等皆初起时腹心股肱,置不问。(《朱元璋系年要录》)胡惟庸与李善长关系十分密切。“素与太师李善长相结,以兄女妻其从子佑,自是势益炽”。胡惟庸的最初发迹,就是因为李善长的推荐。所以他对李善长感激不尽,“因相往来”,把李善长作为自己向上爬的阶梯和保护伞。他不仅将自己的侄女嫁给李善长侄子李佑,还极力帮助李善长打击非淮西籍大臣。
  陆仲亨、费聚等人也是胡惟庸为了培植势力而极力拉拢的对象。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归,擅乘驿传,受到朱元璋的怒责。平凉侯费聚,曾经受命到苏州抚绥军民。“聚不任事,唯嗜酒色。召还,责往西北招降达达,无功,上亦责之。”这两个人都因惧怕处罚,而投靠到胡惟庸门下以求庇护。他们与胡惟庸的亲密关系,朱元璋心里十分清楚,但是在公布胡惟庸的罪状时,他只含糊地说到胡惟庸有结党之嫌,并没有牵及这三位功臣。他宣布的罪状是:“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
  非但如此,在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进一步扩大与开国武将的联姻关系,“因结肺腑”,稳定功臣们的情绪。他亲自决定,聘中山王徐达次女为代王妃、三女为安王妃,信国公汤和长女与次女为鲁王妃,安陆侯吴复之女与宁河王邓愈之女为齐王妃,前军都督佥事于显之女为潭王妃,靖海侯吴忠之女为湘王妃,永昌侯蓝玉之女为蜀王妃,颍国公傅友德之女为晋世子妃,并将汝宁公主嫁给吉安侯陆仲亨之子陆贤,福清公主嫁给风翔侯张龙之子张麟,寿春公主嫁给颍国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南康公主嫁给东川侯胡海之子胡观,永嘉公主嫁给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镇。
  第六节 撤销大都督府:军事体制重大改革
  对功臣们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退让宽容,原因是朱元璋对文臣和武将的态度、判断上都有很大区别。在他眼里,文官这类东西,比如韭菜,割不胜割,毫不值钱。不管怎么杀,都会有大批新的送上门来。但武将则不是这样。一个好的将领,是要在大阵仗中磨练出来的,可遇而不可求。他们都是大明帝国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杀掉一个少一个。事实上,在大明开国之后,几乎无年不用兵,离了他们,他根本无法继续自己的正常统治。
  洪武四年正月,朱元璋命汤和为征西将军,傅友德为前将军,分兵两路伐蜀。
  洪武五年,朱元璋以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为左副将军,冯胜为征西将军,分兵三路北征蒙古。
  洪武八年,元将纳哈出进犯辽东,被大将叶旺击败。
  洪武十一年四月,庆州屯田百户山丹等起义,朱元璋分遣杨仲明、沐英、王弼等镇压。
  洪武十三年这个多事之秋,军事上仍然活动极为频繁。在这一年,沐英率领明军,对蒙古进行了第三次北伐。十一月,故元平章(平章为官名)乃儿不花等率数千骑入洮林口,掠永平(今河北省卢龙县)。
  可见直到这一年,朱元璋仍然离不开这些老乡作他的左膀右臂。
  不过,胡惟庸案中,胡氏与一些将军们的勾结,让朱元璋胆战心惊。开国之后,他第一次直接感受到军事政变的威胁。如果有那么三五个开国元勋与心险胆大的胡惟庸联合起来共同起事,他的大明江山还真有变色可能。
  文官们对皇权的威胁再大,也没有武将严重。开国功臣和皇帝光屁股长大,一起分享过黄色笑话,深知对方并非什么神龙天子,不过一介村夫流氓,睡觉爱放屁磨牙,爱抠鼻孔和脚趾头。他们很难如同其他出身的臣下那样视皇帝如神明,对皇帝也难免跋扈粗率。这些闯过重重鬼门关的家伙,都有着异乎寻常的胆量魄力和机诈权变。一旦动了染指最高权力之念,会比文官更直接,更有力,更不顾后果。一旦天下有事,他们不会放过“皇帝轮流做”的机会,所以历代皇帝们对武臣元老们无时无刻不提高警惕。
  朱元璋本有多疑的毛病,凡事过分小心。长期的焦虑和强度过大的脑力劳动,使朱元璋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他经常幻想也许有一天,这座宫殿被人一把火烧掉,子孙妻妾被掠去为奴作婢。一想到这些,他就浑身出冷汗。他成日里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看见宫女太监偷偷溜他一眼,他就认为是在盘算他诅咒他;看见文武百官在殿上说话吞吞吐吐,就以为是要欺瞒他。尤其是天黑下来,一个人坐在禁城里,就揣想别人心里都在想些什么?
  官员们有没有私下里交通?是不是有人正在灯下密谋造反?乡里有没有人聚众拜佛烧香?
  显然,在历经磨难之后,他的心理状态已经不正常了。他自述道,自己经常“夜卧不能安席,常常因为想起一件什么可能危及帝国安全的事,便一夜失眠”。成天到晚,他的心总是悬着,成天把定下的法度一遍遍从头细撸,看看有什么不安稳的。
  所以在因胡惟庸案取消了丞相制之后,朱元璋又进行了一项重大军事体制改革。他于洪武十三年撤销了大都督府,改设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以分散中央军事机构的权力。他规定五军都督府管兵籍,但无调动军队之权,兵部掌军官升迁,但无直接指挥军队之权。
  所谓“征伐则(皇帝)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明史》卷八九,《兵志》),“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军之权,而无出兵之令,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春明梦余录》)。
  这样,既可防备将领擅调兵力发动叛乱,又使军权集中到皇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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