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之合》第1/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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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作之合(奉子成婚 1 )
  作者:千水
  真不知是她太健忘还是他魅力不够
  为她守身如玉十年竟是自作多情
  佳人早已忘了初吻的对象是谁
  亏他做足准备希望成为配的上她的好男人
  这下只好厚脸皮兼赖皮的死缠着她不放
  定要让她想起他并无怨无悔的爱上他
  只是迟钝的女人必定让男人气到抓狂
  他再怎么用心计较也无法缩短彼此的距离
  她完全不能体会他霸道索爱的用心良苦
  看来是祭出生米煮成熟饭这烂招的时候了
  他不仅要占她便宜还要她心甘情愿被拐……

  前几天还很热,结果一下子下起雨来,天气变凉爽,秋天来得好早。
  写序的时候,《优男人》应该已上市,挥别了那五个男人,千水接下来要混进女人堆里了;不过,可千万别误会,千水才不是自找麻烦的写了之前说的什么"Lady's Love"之类的有的没的,系列名称清清楚楚,就叫"奉子成婚"。
  为什么叫"奉子成婚"呢?
  呃,实在该归功于千水妹,因为她介绍千水看了某部同名日剧,还千水连连捧腹笑三天不打紧,在最后一集,女主角要被拖进产房,不该出现的男主角突然出现的时候,千水还莫名的掉了两行泪,好感动喔!
  (为什么哭?呃……呜呜,就是奇怪在这里,反正泪水就是这么掉下来,千水也不知道为什幺。而那时候也才突然发现,小时候看琼瑶的连续剧,刘雪华姊姊张着美丽的大眼,哀怨的泪就这幺哭着掉下来,而眼连眨也不眨,是真的可以做到的啊--)
  其实,如果能奉子成婚,进而相守一生,也是美满又幸福的耶;只不过,如果变成另一种结局:堕胎,就实在不怎幺美好。
  在这里,也想提醒大家(特别是众多恋人啊),千万别因为懒或者一时冲动,在还不想要小孩的时候,避孕就是绝对性该有的行为,千千万万别忘记。
  (什么应该怎幺避孕?最简单、最普遍的,就是保……保险……险套啊……还问!其它一般诸如此类、如此这般的专业知识,请询问妇科医师,或者找寻相关书籍参考,谢谢。)
  好了,说完这个系列,千水要回答几个问题。
  "Men's Love"这个系列写的时候,陆续收到一些读者的鼓励和期待,千水也觉得很高兴。在读者大大们的期盼下,千水这次很乖的依序完成一个系列,但是在这之中,有人不断追问关于银色组的事。
  到底银色组中,留下来的三个"存货"什么时候才会出清呢?
  老实说,千水自己都很想大声回答:"不、知、道。"
  为什么不知道?
  因为……因为……还没写嘛!
  有个读者特地写信来建议,希望千水同个系列最好不要相隔太久才写,还有啊,他很喜欢银色组这个系列,但是因为银色组没有冠上系列名称,害他想搜集,却找得好辛苦。
  呃……这……这……千水实在不是故意的啦,人家当时写银色组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全部写完啊,当然就没有系列名称。
  千水在这里声明一下:银色组成员确实有六个,目前千水写出的只有三个,分别是《剽悍情郎》、《影子情缘》和《多情杀手》,想找其它三本的读者大大们,在公元二0O二年底前出的书可以不必找了,因为千水还没写。(可是,可以找其它的书来看嘛,千水也是写得很认真的。)
  在网站上,千水已经答应某些读者,明年一定会再写银色组的故事,至少……嗯……至少会出清一个"存货";出书的时候,再请出版社帮我打上"银色组"三个字提醒大家,这样,大家可不可以原谅千水对银色组的慢动作?
  最后,再一次谢谢大家对银色组的爱护,千水会尽量让她们多出现。
  也请不要忘了继续翻阅这本书喔!
  楔子
  今天是个大日子。
  从南部远征到北部,好不容易修完大学课程,完全符合她老爹所说:"绝不能丢他的脸"的最高原则,以最优异的成绩从学校毕业。
  人家大学是玩四年,她是用功四年,这般苦命是为什么呢?
  没有别的,就为了达成和老爸的交换条件:自由。
  只要成绩能够达到老爸的标准,那她大学一毕业,就可以自由地选择她想工作的地点,就算是一个人留在台北也可以。
  领着毕业证书回老家,她那对女儿保护欲过剩的老爸一看见那张薄薄的纸,当下情绪激动得差点"痛哭流涕"--别误会,那绝对不是因为老爸太感动,而是因为她决定:不、回、家、乡、工、作。
  柯爸是多幺地痛心呀!一手疼大、护大的女儿就这幺没良心的决定留在台北那个花花世界,不回来陪他,这怎幺教他不伤心呢?
  但是伤心也没用,套句她那理智型妈妈所说的话,"孩子长大了,就是要放他们去飞。"
  有她老妈撑腰,老爸再怎幺不情愿,也只好忍痛答应了。
  所以,她当下决定搬离原本在学校附近租赁的"小宿舍",找一个象样一点的居处。
  大学一毕业,她顺利找到第一份工作,然后利用下班及休假时间,上网、实地查看,几乎把台北市及台北县给跑遍。努力了一个月之后,她总算有中意的居处,决定搬家了。
  巧的是这座大厦的同一楼层,也有人和她一样在这天搬家,而且……一个就在隔壁,另一个则是隔壁的隔壁。邻居耶!
  虽然台北人流行"谁家住隔壁,不知道;楼上的人姓什幺,不知道;楼下有没有人养狗,不知道"之类的"三不"哲学,但是秉持着从家里带出来的优良传统,她决定去隔壁兼隔壁的隔壁"敦亲睦邻"一番。
  最有默契的是,在她指挥搬家公司的人将自己的东西搬进新家,而她打发走搬家公司的人时,其它两户的主人也正好和她一样,站在门口送走搬家公司的人,然后准备进门整理一屋子的大箱子、小箱子。
  三个人的步伐同时顿住,互相看彼此一眼。
  她决定先自我介绍了。
  "嗨,妳们好,我叫柯小曼,令天刚搬来。"
  隔壁那个有着波浪长发、身形修长、五官娇艳的女子侧首想了下。"我是杜鹃,妳们好。"
  "杨祎祎。"隔壁的隔壁那个娇小纤细,五官却极美的小女人含蓄地朝她们笑了笑。
  "妳们都是一个人住吗?"美人耶!相形之下,自认长相仅算得上清秀雅致的柯小曼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好破坏画面喔。
  听着她的话,另两个人不约而同的点点头。
  "那……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晚上七点,我煮东西请妳们吃,庆祝我们独立兼搬家?"柯小曼兴致勃勃地提议。
  那个大美女想了下,点点头。
  "我带红酒,妳们喝不喝?"
  另外两人连忙点点头,然后娇小的美女蹙着眉。
  "妳们一个煮饭、一个带酒,那我要怎么办呢?"她自言自语。教她吃白食,她可没那个脸呢!啊,对了。"妳们喜欢水果还是蛋糕当饭后甜点?"
  "都可以。"柯小曼和杜鹃异口同声。
  "我懂了。"杨祎祎点点头。"都可以"的意思,就是"都带"。
  约定好,三人各自进门去整理自己的家,一整个下午都没再踏出来。晚上七点,杜鹃和杨祎祎准时带着该带的东西到柯小曼家报到。
  吃一顿晚餐的后遗症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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