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庐风云》第2/336页


第三章
  兰妮娅一路带着艾里来到了城郊的一座小屋前,转身道:“这是我住的地方,进来谈吧。”
  艾里原先看兰妮娅的服饰气度,都似出于大户人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这间小屋竟极为普通平凡,与一路上所见的庞洛斯城中的其他房屋相比只有更破。
  “也许里面别有洞天呢!这年头富人不是都喜欢装穷嘛!”艾里只得这样安慰自己。
  跟着兰妮娅走进小屋,艾里私下一打量,小屋里的摆设竟比屋外看来还要简陋。
  “难道兰妮娅把全副家当都穿在身上?这样的家境能出几个钱雇我?她看起来挺精明,得小心别被她诓去做白工。平时为美女做白工倒无所谓,不过现在可是非常时期啊……”
  心中念头千转百转,艾里的脸上不由得有些阴晴不定。
  兰妮娅看在眼里,忍不住又想动手,大声道:“放心!我也是刚到庞洛斯,这里是我租下来暂住的。钱少不了你的啦!”
  心中的念头被人看透,艾里也只有讪讪地干笑几声。
  在屋里随便找了两把椅子坐下後,两人就进入了正题。
  “你应该听说过五英雄中的艾德瑞克吧?”
  “什么……五英雄?”不会就是……
  兰妮娅忍不住翻个白眼:“你到底从哪儿来的啊?怎么会不知道拯救了我们凯曼王国的五大英雄呢?他们的故事早已成为传奇被吟游诗人四处传唱了啊!”
  “十年前魔界大举入侵凯曼王国,就是五英雄接受国王委托,封印了入侵的魔王……”
  兰妮娅眼中透出崇慕之色,开始讲述凯曼五英雄的事迹,并没有留意到艾里的思绪已经慢慢飘远了。
  原来大家竟已被称为英雄了啊……
  十年来本以为已经淡忘的往事又在不经意间重新浮现在眼前。
  十多年前凭着对手中的剑的执著和信心,仅仅十八岁的我就成为了凯曼王国一带的第一剑士,被人誉为天才,自艺成后从未遇上敌手。而过于容易的成功,也让我变得骄傲,天真的以为自己的力量能打败一切。
  魔界入侵後,我接受了那个国王老头的委托参加了由王国中最优秀的魔法师,神箭手,牧师等五人组成的“皇家讨魔团”。哼,“皇家讨魔团”!也只有皇室会取这么老土的名字。要不是抱着希望能遇上能和自己抗衡的敌手的想法,而且也需要魔法师的协助,我还真不想加入。不过名字虽然土,但成员们倒都是值得信赖的家伙。
  回想起往事,这些和我一起经历过生死考验的伙伴们的形象一个个又在脑海中鲜明的浮现出来。
  最先从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印象也最鲜明的,便是修雅。艾美拉。
  当时年纪不到三十的修雅已经成为凯曼王国魔导公会的会长及首席魔法师。
  众所周知,魔法师的成长是最缓慢的。而修雅在这个年纪就身兼魔导公会的会长及首席魔法师二职,这在凯曼王国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所以理所当然地,她也成为了皇家讨魔团的一员。
  在我的印象中,魔法师都是些脸色苍白阴沉的老家伙,所以一向对他们没什么好印象。
  而当我看见修雅时,才发现过去的观念多么可笑。
  当年的我在王都是颇受女性青睐的,在我身边不乏淑女佳丽。但我所见过的美女却没有一人能比得上她。她的五官并不是最完美精致的,但没有人能拥有象她那样宁静柔美,不染尘埃却又令人觉得亲切的气质。虽然当时她已有了一个八岁大的女儿。
  那时沉迷于武道多年的我,已经习惯冷漠对人。初加入皇家讨魔团时,我懒得理人,别人看我自然也不会有多顺眼。是修雅硬拖着我加入大家的活动,让我逐渐发现除了剑外,世界上还存在着另外一些重要的东西,例如友情。是她令我终于与大家成为生死与共的伙伴,因此,修雅在我心中有着与其他成员不同的地位。
  西夫曾打趣我暗恋她,我不置可否。修雅可以说是我理想中完美的母亲与情人形象的结合。我并没有爱上她,但她身上有令我恋慕的东西存在。
  西夫。多曼帝人如其名,出身盗贼,时常说象自己这样做盗贼也能做成了官方盗贼的,盗贼祖宗如果地下有知,恐怕得气得跳出墓穴来吧。他精于机关陷阱,见多识广,或许是因为职业上习惯了鬼鬼祟祟,提心吊胆吧,他总能及时发现敌情让我们做好准备。只是性格颇有点活泼过头,我想他就算死到临头也不忘和死神调侃两句,是典型的见了棺材也不落泪的家伙。
  东尼亚。林奇对吃喝玩乐等都是行家里手,看起来你会觉得他象是个花花公子、纨绔子弟或者说二世祖什么的,就是不象他的职业:牧师。话虽如此,他作为牧师的才能还是不容否认的。
  个性认真、稳重严谨的迪卡尔。冯是队中的神箭手,总能冷静客观的对情况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可以说是我们实际上的队长。我和西夫曾经合伙趁他睡熟时在他耳旁突然敲锣打鼓,把他吵醒,而这家伙的表情居然一点变化也没有地问我们再做什么!我常想也只有他这样性格才能在敌人逼近自己时保持冷静,箭无虚发地撂倒敌人。队中有了他,经常没等我冲到敌人面前,敌人就都已了帐了。
  这一点令我对他颇有微词。
  有这样值得信赖又各具特色的伙伴,自然不时会发生些趣事。而这些事本来都是我生命中最珍贵的回忆,但在那一天后却成为我不敢轻易触及的回忆。
  一切都在那一天后崩溃。
  终于与魔王面对面交锋的那一天。
  其他的记忆已经模糊,深深刻印在脑中的只有――血。
  漫天的血。
  以及修雅回头最后看我们的那个象是哀伤,又象是放心的眼神。
  “排除了千险万难后,五英雄终于与魔王展开了决战。此役被称为封魔之战。”
  兰妮娅清脆的话音在小屋回荡,继续讲述着那场血腥的战役。
  “……物理攻击对魔王毫无效果,只有大魔法师修雅对魔王的攻击能产生效果,但是仅仅依靠她一个人的力量,不是魔王的对手。不久,五英雄的身上都伤痕累累,处境十分危险……”
  勇者一开始落于下风,但靠着正义必胜的信念和超人的斗志,团结一心,激发出超常的力量,终于打败了邪恶?哼,象这样的情节,惊险曲折,自然很投合听众的胃口,可以令世人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但只有你身在其中时,才能看到这听上去令人热血沸腾的故事背后的真实。
  无论如何努力,也不能对敌人造成伤害时的无力感,面对死亡时令全身毛孔都紧缩起来的恐惧感,又怎是听别人说说就可以身历其境的呢?
  裂天,是从我学剑起就伴随着我的宝剑之名。当我挥动它时,就是天上的云层也能一分为二。对我而言,它早已不只是一件兵器,而是可以信赖的伙伴。握着它,我相信自己能毁天灭地!
  魔王长得出人意料的温文儒雅,看上去和人类青年并无不同,但裂天在魔王面前竟是那么无能为力。无论使用多大的力量,多么玄妙的技巧,裂天最多只能在魔王的身体上留下浅浅的伤痕,甚至连血都来不及流出来,魔王便已经在瞬间自愈。而魔王若无其事地接下我最大威力的攻击时,脸上那抹可恶的冷笑始终都没有离开过嘴角。
  这就是我多年来为之自傲的剑技!十多年来日夜不辍的修炼,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十多年以剑为中心的生活究竟有什么意义?!
  我既不能对魔王造成任何伤害,也无法保护任何伙伴,只能象个小丑一般上窜下跳,尽量减少着伤害。
  我,什么也做不到。
  唯一能有效攻击魔王的,只有修雅了。但魔王天生便拥有无限的魔力,而再高明的人类魔法师,也总有耗尽魔力的一刻。
  东尼亚还在努力为我们施行回复魔法,但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的败亡,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窗外天色渐渐暗了,而兰妮娅讲述的故事也接近了尾声。
  “……在最后关头,修雅用仅剩的魔力使用了终级魔法,让风土水火光暗六系的精灵与艾德瑞克缔结契约,使艾德瑞克可以用他的名剑裂天剑使出同时具有物理伤害和六大系魔力的剑招!威力大增的艾德瑞克终于有了与魔王抗衡的能力。经过一番激斗,终于把剑插入了魔王心脏,封印了魔王!五英雄终于获得了胜利,只可惜修雅伤重不支,离开了人世……”
  这只是旁观者心目中的故事。
  害死修雅的,是我。
  为我与六系精灵订立契约后,修雅已经耗尽了魔力,委顿在地上。
  获得了六大魔法力的我虽然逐渐扳回了优势,但是魔王拥有极为骇人的自愈能力,就算将剑插入他的心脏,不要多久伤口就会愈合,即使将他的头砍下,他也恍如不觉,不多时又会重生出一个。魔王反而抓住我攻击的瞬间露出的破绽在我身上造成了不少伤口。时间拖得越久,我的处境就越不利。
  是我的无能造成了修雅的牺牲。
  在我又一次把剑插入魔王的心脏后,趁着六系魔力的压力让魔王无法动弹的短短一段时间,修雅吟唱起了一段我从未听过的咒语。
  “从未向众生敞开的神之眠地啊,聆听我的祈求!把我的意志化为钥匙,开启那扇万年不灭的印记之门吧!”
  天上厚厚的云层随着修雅的吟唱声开始异样的流动,云层的缝隙间不时透射出七彩的光华。地上的草叶碎屑也开始无风而动。
  修雅不是已经耗尽了魔力了吗?怎么还能施展魔法?
  修雅口中继续念着咒语,蹒跚着走进我与魔王之间:“将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收归您的领域,以我修雅。艾美拉的生命烙上封印!”
  这……这是修雅以生命为代价施展的封印魔法!
  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及亚?这是魔王的全名?修雅怎么会知道?(注:如果知道神族和魔族的全名就可以和他订立契约,所以神族和魔族都不会泄露自己的全名。)这些疑问都是我事后才想起来的,当时我的脑中只有一片空白,只能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修雅平时总是保持着整洁柔顺的黑亮长发,现在正在空中狂乱的飞舞,而在她一贯温柔沉静的表情中也埋藏着一丝极少见的波动。她回头最后看了我们一眼,眼神象是哀伤,象是放心,又象是完成了一个夙愿后的轻松。我知道终我这一生也不会忘记这一幕,这个眼神。
  然后,她将手轻轻放在魔王的眉心上,完成了咒语。
  “修雅。艾美拉在冥界一日,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及亚便不会再现于三界之中。”
  咒语的最后的余韵消失在空气中,天地间的一切也都随之静了下来,万物都在无声地等待着什么。
  不!
  一道耀目的白色光柱猛地冲破翻滚着的云层,将修雅和魔王笼罩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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