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早》第29/136页


离开陈叔叔的病房,我拐着腿跟在陈梓铭的身后,长腿长手的陈梓铭走得非常快,然后他突然停下来,扭过头说:“秦潮歌,你的假证让我很生气,我本打算上诉的。”顿了会,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上诉吗?”

我说:“你是个好人。”

陈梓铭嘲讽地笑笑:“因为我知道你有个孩子,觉得你很不容易。”

我低下头,轻声说:“谢谢啊。”

陈梓铭:“孩子呢。”

“没了,没了……”我的声音轻得大概只有自己听到。

陈梓铭僵了下,过了会,很别扭地吐出一句:“呵,因果报应吧。”

陈梓铭很忙,很多时候他没来得及给陈叔叔送饭,而护工准备的食物陈叔叔又不爱吃,所以每到饭点的时候,我就拐着腿到楼下食堂给陈叔叔买饭菜。食堂打菜的阿姨特别喜欢我,每天都会多给我打一些,提着饭菜回去的时候,偶尔晃神的时候,老觉得以前那个讨人喜欢的秦潮歌又回来了。

自从那晚之后,瑾瑜再也没有在医院出现过,倒是何小景来过两次,她第一次来的时候买了一束满天星过来,第二次来的时候带了许多生活用品过来。

“潮歌,你还好吧,我是何小景,你没忘记我吧,小学那会我们常玩跳格子游戏呢。”

我笑了笑说没忘记。

眼前的何小景让我意外,她比我记忆中的样子漂亮多了,也白多了。

何小景是小学五年级那会转来的,我和她因为兴趣相投,所以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候班里的同学取笑我们好得就跟孪生姐妹似的,还说我们两人长得像。

我和何小景都是尖下巴大眼睛,不过那会我心底觉得自己比何小景好看些,因为那时候的何小景黑得像以前买的烧卖似的。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以前的瑾瑜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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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跟何小景只要凑在一起就有讲不完的话,而现在我们真的聊不到哪里去,大家很多年没见了,面孔都陌生了,何况是人心。

我们没有了聊天的基本话题,或许唯一剩下的共同话题就是瑾瑜和保养,关于瑾瑜,这是一根刺,有病才提他;然后剩下的就是保养了,不过这个更聊不到一块去,大家现在不在同一个档次,以前秦白莲还是三星级酒店老板的时候,我或许还能跟她附和几句,现在我抽屉里唯一的护肤品就是大宝晚霜了。

因为可以聊的聊不起来,应该聊的开不了口,所以何小景每次过来看我的场面都非常尴尬,作为探视的病号我也非常痛苦。

没人哪个女人喜欢三天两头看见打赢自己的情敌,如果来人不是何小景,我早就赶人了,但是也因为是何小景,我更显得不堪。

我在医院呆了四天就出院了,本来医生是想让我再留院观察一段时间,不过看我真没事的样子,就同意我出院了。

医院的住院部大厅放着一个免费使用的电子称,我心血来潮想上去称□重,结果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显示器上显示我只有44kg了,我在心里暗暗下了个目标,今年除了要找到一份正式工作外,还要增肥10斤。

出院后,我答应了当Z市晚报收养流浪宠物活动的代言人,因为是公益活动,加上我本是草根代表,所以报社没有给我报酬,不过小意思地送给我一年的晚报订阅。

而我答应做宠物代言人完全想跟报社拉上点关系,我的文章写得还算不错,如果以后能报社定期写稿子赚外快也会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代言人这名头很足,轮到我头上,只需要抱着几条集市买来的狗让摄影师拍几组照片。

摄影师拍完照片的时候,赞赏我非常上相,然后问我有没有当过模特的经历。

我摇摇头:“这是头一次呢。”

摄影师上下打量着我,说:“想不想当模特?”

我赶紧摇摇头:“我不适合干这行的。”顿了下,“我身高就不够了。”

摄影师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有一米六五吧?”

我:“差不多吧。”

摄影师托着下巴点点头,然后从袋里掏出一张名片,说:“下个月有一场车展,正缺几个车模。”

我接过摄影师手里的名片,笑得特别受宠若惊:“谢谢您好意啊,不过我去不了,您看我的脚还拐着呢。”

摄影师露出可惜的表情,然后让他助理送我出摄影室。

Z市的夜校特别多,其中鱼目混杂的也很多,所以我在选择夜校的时候就特别拿不定主意,然后我又去网吧查了查关于以后就业方向上的内容,结果得出来的结论居然是:“想高薪,学烹饪!”

其实我并不排斥以后是当一名厨师,甚至觉得当厨师挺不错的,再不济也不会让自己饿肚子,但是我在烧菜方面真的没多少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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