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求断案》第68/147页


曾诺一怔,没想到他这么快便有了线索,于是停下了脚步,默默看着他漆黑幽深的眸子,等着他解释。他的眸子很黑很亮,里面就像藏了一个广袤的星球,闪烁着睿智的光芒。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凶手拐带走若梅的理由,除了钱外,不作第二想法。”她的家温馨和乐,她也乐观开朗,家里没有负债,也没有得罪任何人,城内的熟人也不多。除去几个孩子的学费是她心头的焦急处,几乎没有什么其他可能让她乖乖跟着别人走。

“也就是说,凶手应该是开出了很好的条件,以银钱作为诱饵,才把若梅带走了。”

曾诺附和道:“既然能知道若梅的弱点,我想凶手一定是在生活中与她经常接触之人,知晓她的家境情况。凶手看来,已经预谋很久了。”

就在两人讨论的时候,一名衙差朝他们急急跑来:“方大人,曾小姐!”

“何事?”

“骆……骆大人已经查清了第二个死者的身份。呼……”那名衙差喘了口气,从袖中掏出了一张画卷递给方淮之。

画卷上不仅画上了死者的模样,骆秋枫更是仔细地在一旁标记了第二名死者的信息,方便他们查看。

第二名死者叫做烟儿,是一户人家的丫环,伺候着那家的小姐。

画像上的她长了一张鹅蛋脸,杏眼圆睁,肤色白皙,更有两个甜甜的酒窝,也是一副标致的模样。

这次骆秋枫查到的信息很全面,将那户人家的地址也写在了上面。方淮之细细扫过那排用蝇头小字写明的地址,心下不由一凛。

唱阙楼、茶楼、胭脂铺、那户人家的住址……

他似乎像是抓住了什么很重要的线索,转头对着曾诺急急道:“曾诺,我们快回去看看!”

……

同样的时间内,曾府却是一派鸡鸣狗跳。

“什么,你说你们看见曾诺跟着骆大人几个一起在查案?”出去采买物品的几个丫环正缩在角落谈论今天在街上看到的情况,冷不防被方才经过的曾颜听了去,尤其是骆秋枫的名字在她的耳里简直是平地惊雷,她立马就冲了过去,追问起来。

“是的,小的看到曾二小姐……”被曾颜狠狠一瞪后,那小丫环连忙改口:“我们去的时候,正看到曾……诺她,她在唱阙楼跟骆大人两个人在谈话。”

曾颜一听,哪管他们是不是真的在谈案子,她细长的眼一眯,气的将丫环摆在地上装满了瓜果蔬菜的篮子一踢,瓜果滚落了满地。

她咬牙切齿,衣袖下的双手狠狠捏成拳头:“好你个曾诺,竟敢趁我不在勾引骆秋枫!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罢,便领着几个丫环风风火火赶去了唱阙楼。

彼时曾诺刚跟着骆秋枫走过了整条大街,说来还真的奇怪,这唱阙楼、茶楼、胭脂铺、那户人家的住址都如方淮之所记忆的那般,都坐落在一条大街上。

这对破案无疑是一个极大的突破点,凶手很可能就是以这条街作为狩猎目标和弃尸地点。

在向第二名死者所呆的那户人家了解情况后,曾诺之前心中的那点头绪,终于得到了证实。当所有的线索串联起来,她闭上眼静静回想尸体的样子、现场的模样、死者的背景与情况、以及她依靠目前信息所了解的‘他’。

终于――属于她的犯罪心理学盛宴又要再次展开。

所有人聚集在了唱阙楼,小仵作为了方便,已经把茶楼那里的尸体也运了过来。

看到骆秋枫几人围着曾诺,他心下有些好奇,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名堂,便也凑了过去,没想到曾诺开口的话直接让他五雷轰顶,惊呆在原地错愕无比。

他心里一愣,曾小姐真是……太开放了!

“美丽的容貌是女人外貌的一种象征,凶手既然剥皮,无意是他的某种性/暗示……”曾诺冷着脸,一脸肃然:“凶手没有和死者直接发生性/关系,因为他的目标,他心理的快/感和需求,就是那张皮。”

这几句话下来,曾诺自己没有察觉,几个男人倒是互相神色不自然地瞄了几眼,轻咳了几声,满脸尴尬。方淮之更是用只有曾诺听得到的声音在她耳边道:“没想到小猫儿你那么大胆,面色不改的说这夫妻之事。”

曾诺很严肃地望着他掩着口唇,脸颊微红的模样,以为他误解了她话内的意思,于是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科普道:“不,性/暗示的意思是――他想做,但是没做。于是他通过其他的方式表示他想做的需求和愿望,或是依靠别的另类的方式发泄自己的性/*,让人联想到性……”她很认真很一本正经的在解释,可是还没说完,唇上一暖,方淮之已经忍不住捂住了她的嘴。

曾诺蹙了蹙眉瞥了他一眼,这一抬眼间却发现面前几个男人已经是面色晕红,低垂着脸,默不作声,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常余清一张古铜色的脸更是憋成了茄紫色。

他们……都是在害羞么?解读了他们的神情后,曾诺一时记起古人即便再开放,对待这种事情上的态度毕竟没有现代敞亮,自己是不是太过了些?

况且,一看他们这过度反应的表情,她心下一沉,这几人……难不成都还是童子鸡?

曾诺抿了抿唇,这个理论对他们来说……果然是尺度太大了么?

“抱歉。”曾诺拿开了方淮子捂在自己唇上的手,转移了话题:“言归正传吧,凶手应该是名男性,岁数在二十至三十之间,他有严重的反社会人格……恩,骆公子还记得我说的人格就是一个人个性的意思吗?反社会人格指的就是一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性格,它的特征就是具有高度的攻击性和缺乏羞愧感。”

当前:第68/147页

提示: 双击屏幕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