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排行榜》第65/79页



“当然有……”声音太尖了,我假装我的喉咙里有东西,清一清喉咙,然后重新开始。“呃,有,一点点。我有有史以来前五名最喜欢的舞曲唱片,还有我有史以来最喜欢的唱片。你看,我有史以来最爱的唱片之一是‘飞行玉米卷兄弟’(Flying Burrito Brothers)的Sin City(‘罪恶之城’),但是我不会在俱乐部放这首歌。这是一张乡村摇滚民谣。每个人都会回家去。”

“别管了。任何五张。所以还有四张。”

“什么意思,还有四张?”

“如果其中一张是Sin City,那还剩下四张。”

“不对!”这一次我无意掩饰我的慌张。“我没说那是我的前五名!我只是说那是我的最爱之一!它可能会是第六名或第七名!”

我把自己搞的有点惹人厌,但是我控制不了,这太重要了,而我已经等了太久。但是他们到哪里去了?全部这些我多年来放在脑中的唱片,以防万一洛伊・普罗里(Roy Plomley)或迈克・帕金森(Michael Parkinson)或苏・罗莉(Sue Lawley)或随便哪个在第一电台主持过‘我的前十二名’(My Top Twelve)的人跟我联络,然后要求我为某个名人当一名迟来且公认没没无闻的枪手?不知道为什么除了《尊敬》(Respect)我想不起任何唱片,而那张绝对不是我最爱的艾瑞莎歌曲。

“我能不能回家整理出来再让你知道?大概一个星期左右?”

“听着,如果你想不起任何东西,没有关系。我会弄一个。我的老葛鲁丘俱乐部前五名最爱或什么的。”

她会弄一个!她要抢走我仅此一次的弄出一张会登在报纸上的排行榜的机会!我不答应!

“噢,我确定我可以想出点东西。”

A Horse With No Name(“无名之马”)、Beep Beep(“哔哔”)、Ma Baker(“我的面包师”)、My Boomerang Won’t Come Back(“我的回力镖一去不回”)。我的脑袋忽然涌进一堆烂唱片的名称,而我几乎要因为缺氧而休克。

“好,把Sin City放上去。”在流行音乐的整个历史上一定还有一张好唱片。

“Baby Let’s Play House(‘宝贝,我们来玩过家家’)!”

“那是谁唱的?”

“猫王。”

“噢。当然。”

“还有……”艾瑞莎。想一想艾瑞莎。

“艾瑞莎・富兰克林的Think(‘想一想’)。”

没意思,不过也行。三个了。剩两个。加油,洛。

“金斯曼(Kingsmen)唱的Louie,Louie(‘路易、路易’)。王子唱的Little Red Corvette(‘小红车’)。”

“可以。太棒了。”

“就这样?”

“这个嘛,我不介意很快地聊一聊,如果你有时间的话。”

“当然好。不过这张排行榜就这样?”

“这里刚好五张。你有什么想改的?”

“我提到过巴布・马利的Stir It Up(‘搅和’)吗?”

“没有。”

“我最好把它放进去,”

“你想把哪张换掉?”

“王子。”

“没问题。”

“然后我要用Angel取代Think。”

“好。”她看了看表。“我回去前最好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想重新开张?”

“这其实是一个朋友的点子。”朋友。真可悲。“她没告诉我就安排好了,当做是一个生日礼物。我想,我最好把詹姆斯・布朗也放进去。Papa,s Got A Brand New Bag(‘老爹有一个新袋子’),不要猫王。”

我小心翼翼地看着她做必要的删除与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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