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千娇百媚》第71/135页


  今晚值班的医生就两位。
  一位是朝夕,另一位则是梁亦封。
  梁亦封看到陆程安的时候,眼神鄙夷“闲杂人等,不需近办公室。”
  陆程安不太赞同,“我是家属。”
  梁亦封“你的家属?”
  朝夕低头写着术后反思,冷漠无情道“不认识。”
  “……”
  梁亦封幸灾乐祸地笑了。
  陆程安叹了口气,他手里提着两袋外卖,一袋放在梁亦封的桌子上,一袋放在朝夕的桌子上。
  无奈道“我是送外卖的。”
  梁亦封看了眼外卖包装,印着南城最难订的私房菜lo。
  梁亦封冷言冷语“价值四位数的外卖?”
  陆程安一个冷眼扫了过去,学着他平时的模样,嗓音寡冷淡漠“废话很多。”
  “……”
  这些年他虽寡言不少,但他在兄弟面前,似乎始终是温和儒雅的,梁亦封也是看惯了他那副气定神闲的闲适模样,像现在这副冷漠淡然,实在少见。
  梁亦封嘴角一扯,轻笑。
  陆程安拉了把椅子,坐在朝夕边上。
  他伸头看了眼,看清了第一行居中的四个大字,语气有点儿玩味“术后反思?”
  “……”
  朝夕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陆程安清了清嗓子,嗓音压低“手术出错了?”
  “没。”
  “那怎么写这个?”
  朝夕的语气里稍稍有点儿别扭“走神了。”
  陆程安“这不像你。”
  朝夕和术后反思纠缠斗争了将近一个小时,一千字的术后反思,还得纯手写,她都不知道要说梁亦封是个老纨绔不了解先进电子科技技术,还是说他讲究老一代的我手写我心。
  而且一千字的术后反思。
  要怎么写?
  ――我因为听到个故事,说有个男的等了一个女的十年,而刚刚好,那个故事的女主人公就是我本人,而男主人公就是我喜欢的男人,所以我激动了紧张了走神了?
  朝夕在脑海中天人交战了半个小时。
  最后艰难地挤出极为官方的借口和措辞来解释自己那仅两秒钟的走神。结果写了半小时,只写了两百多字,
  十分痛苦不堪――
  像是回到了小时候,被爷爷奶奶早上抓起来练字的时候。
  她当时才七八岁,清晨天光微亮就被人从床上抓了起来,心里满是不情愿不乐意,昏昏欲睡又饥肠辘辘,结果被勒令写好三页字帖才能洗漱吃饭。
  她一开始还打着哈欠,写的心不在焉,宣纸上是乱七八糟的墨水渍。
  自然是被奶奶拿着毛笔打手心的。
  然后便边哭边写。
  她现在还记得当时的那种心酸痛楚。
  只不过以前的那种痛苦是由自己造成的,但现在――
  造成这痛苦的罪魁祸首一副事不关己甚至还一副指责她的模样。
  朝夕瞬间不乐意了“是个人都会走神,我也会。”
  陆程安“你不一样。”
  “我怎么就不一样了?”
  她一把扔下笔,双手环在胸前,薄唇抿成一道冷淡的线,一副要和他据理力争的架势。
  陆程安云淡风轻道“因为在你眼里,医生不是一个职业。”
  朝夕一愣,眼眸闪了闪。
  他忽地往后一靠,坐姿慵懒,垂着眸,眼神冷淡地睨向不远处的梁亦封,问道“医生的话,见多了太多生死,身上应该没有几分温情了吧?”
  梁亦封反唇相讥“检察官的话,见多了太多人间百态,也不知道共情是什么了吧?”
  陆程安笑着摊了摊手,对朝夕说“你看。”
  朝夕“什么?”
  “如果换作是他,他在手术上走神,我当然可以理解。”陆程安的眼睑微微掀开半道逢,眼尾轻挑起淡漠笑意,“他那样的人,身上哪里有温情可言。”
  梁亦封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
  他对待医术始终保持理性,始终没法投入感情,所以像他这样的人,完全没法理解朝夕那种“能救一个、是一个”、和病人似乎站在同一条线上的幼稚想法。
  “但你不一样,朝夕。”他突然直起身,靠近她,嗓音低沉,很轻,“在你眼里,救人才是天下第一的头等大事,所以你不应该走神才对。”
  朝夕脸上的情绪一点一点地收起。
  她复又拿起笔,低头继续写术后反思。
  她下笔如有风般,写的快又有条理,但心跳的更快。
  噗通、
  噗通、
  噗通……
  平生第一次,也有人与她有了共鸣。
  剩下的几百字她写的很快。
  但即便如此,也将近十一点了。
  好在办公室里有微波炉,陆程安把外卖热了下,放在桌子上,“饿了吧,吃点。”
  朝夕没有晚上吃东西的习惯,但他在这里等了这么久,而且也是专门给她送过来的,于是接过筷子,夹了个烧麦小口小口地吃着。
  吃东西的时候,她注意到陆程安面前还放了厚厚的一沓纸张。
  朝夕“你在看什么?”
  陆程安“新案子。”
  “哦。”她自知检察院的工作需要保密,于是没再追问。
  陆程安“不问问是什么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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