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天想着从书里出来》第10/92页
这两个月都是在莫白雪那里混吃混喝,秦小一单薄瘦小的纸片身板,也逐渐抽长了点,刚好撑得起身上的衣裳。不至于像刚进王府,衣服用腰带绑紧了也是松松垮垮的,活像颗发育不良的豆芽菜。
秦小一自恋的对着镜子转了一圈,满意的勾起嘴角,半点没理会身边女侍的鄙视的眼神,这可是穿越的一大福利啊,谁也不许打扰!
磨蹭了一轮,女侍不甚客气的目光下,秦小一总算愿意出门了,为了防止秦小一作妖,侍女一直跟在秦小一身后,偶尔还主动伸手抚平她身上的衣皱。
书房里,百里轩低头阖目神色灰暗,阿展毕恭毕敬的说道:“莫小姐已经送置安全的地方。秦小一也带去临水阁梳妆了。”
百里轩皱眉,脸部线条越发显得冷硬,手指烦躁的轻敲桌面。
若不是查出太子的人,在有意无意的打探莫白雪,意图对她不利。他也不会想出让嫌疑人秦小一顶替莫白雪在王府居住的招,见过莫白雪的人不多,只要监视好秦小一,就不怕她往外透露消息。
甚至太子捉到秦小一时,他还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顺藤摸瓜查出她背后的主使,抓住对莫白雪不利的人。
唯一让百里轩不耐的,是他又要亲手送走莫白雪,想起莫白雪走,时还不忘带上那个琴穗。他就忍不住自嘲,暗忖着说不定多放手几次,他就该死心了。
“咯咯。”
敲门声响起,两名女侍领着一身月牙色衣裙的少女进来,少女隔着一幕珠帘,隐约可见其稚嫩中隐含艳丽的妆容,偏偏身上的衣裙又透着一股雅致,百里轩目光一暗,少女的服饰打扮与莫白雪有五分相似,还以为是莫白雪舍不得离开王府,回来了。
秦小一没错过百里轩那一瞬间的呆楞,坏心眼的暗忖,让你找我当替罪羊,亲手送走莫白雪的滋味不好受吧?
直挺挺的掀开珠帘走过去,少了珠帘的阻隔,他才发现少女不是去而复返的莫白雪,是小丫鬟秦小一。
秦小一雅致的衣裳更是错觉,那月牙色的衣裙上,用银丝勾勒出大片大片的牡丹,隔得远时,只觉得少女穿着清雅别致,近看才发现,少女的分明用清雅作伪装,内里张扬得过分!
百里轩见秦小一模仿莫白雪打扮时,隐含着怒气,差点想让秦小一回去把衣服换了,但这明明是自己下达的命令,不该怪到秦小一身上,但睹见那一片张扬的银色牡丹,小丫头微扬着下巴,张扬又可爱的模样时,他就忍不住笑了。
很蠢,又很有趣。
秦小一表面乖巧的行礼,实际暗地里却是在挑衅着百里轩。见百里轩原本隐含怒气,又瞬间恢复平静,只得暗里小小的遗憾一番,她还以为百里轩让自己模仿莫白雪,是要把自己当箭靶,替莫白雪挡灾呢。自己就小心机的在服饰上张扬了一把,故意气气百里轩,没想这人压根不在意。
要命,怎么千选万选,百里轩偏偏选了自己当莫白雪的挡箭牌。
而且最要命的是,她还不能表示自己看穿了百里轩的鬼把戏,对他发火。
算了,只好祈祷男主身边的暗卫给力点,起码保护好自己这块挡箭牌!
两人诡异的沉默,却没发现阿展此刻纠结的小表情,毕竟小到衣服妆容、大到闺房布置,都是他特意准备的,只是没想到秦小一还能在他的布置下,玩了这一手,幸好王爷没有发火。
阿展没为秦小一解释什么,只是暗里吩咐侍女每日强制为秦小一梳妆打扮,不许再让秦小一作妖了,居然是挡箭牌,就得作好样子!然后乖乖明天领来、跟在王爷跟前就行。
安慰完自己问题不大后,阿展立马带着人退下,去为莫白雪的安置问题张罗。
侍女与阿展一走,书房里只剩下百里轩与秦小一两人,秦小一的里子又不是原装货,别说伺候人,从小就是被家人惯着长大的主,来了王府做了两个月粗活,也不过是砍柴挑水。莫白雪又不用她守着候着。
对于伺候这个概念,她只停留在跑腿递东西的份上。
百里轩写了半天字,也不见秦小一过来磨墨,抬眼一看,秦小一正站在一边瞄着旁边的账本,一丝不悦悄然升起,现在的细作都那么蠢吗?要偷看消息都不藏着掖着了,直接来的?
不待百里轩呵斥,秦小一就已经收回了视线,很是不屑的……摇了摇头。
百里轩见秦小一这表情,突然有点懵,似乎不像是要有意偷看,倒像是无聊下随意瞄到了,而且那点不屑,是什么反应?正好这些账本也不是什么机密,便开口道,“你还认字,会看账本?”
秦小一刚点下头,点到半空中又猛的摇了下。
百里轩暗暗觉得好笑,既然是要假扮穷家女,当然是要说自己不会看账啊,这又是点头又是摇头,是当时没有□□好吗?
那边,秦小一没注意到百里轩的冷嘲,解释道:“我会看,但不怎么会算。”
答案有点意料之外,惹得百里轩挑了挑眉。
秦小一见王爷好奇,便继续解释道,脸上带着点点不好意思,“我算数不太行,也不会打算盘,但认字到是会一点点。”
想起自己穿越前还是个大学生,毕业后就像废了一样。十位数以上的加减法都是按计算机的,渐渐脑子都养废了。尤其是穿越过来后更加明显,一谈到心算计数,就是一脸的懵逼,还没晖子算得快。再谈到认字,好歹现代还是白话文简体字,到了古代,给种行书草书隶书就像一个新世界的大门,还不要说简体字和深笔字的区别,简直给是给秦小一这个大学生的认知暴击!
她也是好歹最磨炼半个月,才渐渐把两个世界的字给稍微对上了号,要不然当时捡到百里轩掉下的那封书信时,都未必能看懂意思。
老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穿越后的秦小一,在这里只能说还是个菜鸡,不学习个几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曾经是个大学生,识字会算数啊!
百里轩没想到秦小一如此诚实,他想也不想就直言道:“你真的是个家境贫穷的小丫头?要知道,没有那家穷人,会教一个姑娘认字,反而不会算账的。”
要知道,识文断字没有个三五载,是压根学不全的。投入的成本最大,也是最耗费家底的。
反观学计数就快多了,也不需要太深奥,能用到日常计算就好。
所以穷人家,最常打交道就只有买卖耕农,耕农自给自足不用认字,买卖到是可能用上算盘,要会一点。
故而,穷人家又怎么会教孩子认字,还是去教一个女孩儿去认字。这不是浪费了家中资源了吗?明显和秦小一的身份格格不入啊。
百里轩这一波灵魂拷问,算是很直击人心了。秦小一显然也想起了自己的身份,她只是单纯的魂穿,又没有主角继承原主记忆这项金手指,鬼记得自己目前的身份压根不会认字啊!
差点被吓得窒息后,她立马开启脑筋急转弯模式,想到一个已绝后患的馊主意。
“奴婢也不知道啊,自从年前奴婢摔到脑袋后,就忘了好多事,当时奴婢连爹也忘了,还害得爹照顾了奴婢好一段时间呢。”秦小一断断续续的瞎掰着,就是想告诉百里轩以前的事她不记得了。而且自己的便宜壳子的便宜老爹已经死透了,鬼知道为什么只教了自己认字,不教算数啊。反正自己是什么鬼都不知道。
“全忘了?这种事还真少见。”不知是不是秦小一的错觉,百里轩这时嘴角微扬,模样比平日一直擒着的淡笑要真实得多,当然,看好戏的成分也很多。
失忆梗在小说里简直就是必杀技,这招也不是很好用,因为很多时候都显得特别假。但不妨碍的是,它就是好断尾啊!
你为什么不知道,这在你身上发生得很不自然啊?呵呵,不好意思我失忆了!所以我不知道也很正常吧?你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啊,你想知道你去查嘛,反正我就是不知道啊。
既流氓又甩锅甩得一干二净,简直就是穿越人士必备的救场法宝,万能终结句!
为了表示自己的无辜,秦小一默默加戏道,“虽然我忘了很多事,但爹爹却是很疼我的,奴婢还记得,我摔着的时候正好是冬天,当时下着雪爹爹又赚不到钱,才想着去赌坊赌博,不管别人怎么说他不对,爹爹对奴婢还是不错的。”
秦小一记得,书中原主曾经给莫白雪说过她的摔过脑袋的事,就真假掺半的说起来。转移话题的同时,顺便为她这身体的洗洗白。毕竟顶着一个赌鬼女儿的身份,也不好过日子啊。
想不到,百里轩倒是很顺坦的信了她这漏洞百出的谎言,甚至还定定的看了她许久,赞许笑道:“是吗?小丫头还挺有孝心的。”
秦小一闻言,佯装脸红的低下头。
小心脏却是一抖一抖的乱跳得厉害。为什么有种百里轩在看着她说,你继续装,继续编,我就看着你还能编什么出来的错觉?
人生......在男主面前,这谎真不好撒啊。
第9章 脂粉
秦小一心虚的打着哈哈,也不敢接着百里轩的话语说下去。
要知道,谎言这种事还是说少错少,这一圈扣着一圈的,要是那一天露馅了,就精彩透了。
见百里轩眼角看向远处书桌上的账本,秦小一聪明的跑去拿,递账本时,才发现账面上明晃晃的写着花悦阁三个大字。当即惊讶的喊道:“这不是那家皇宫御用的脂粉店――花悦阁吗?原来是王爷你开的啊?”
听说此店出品的脂粉色美润泽,可是连皇家妃嫔也极追捧使用,秦小一曾经到过那家店一次,光是闻到远远飘出来的脂粉香,都要吸引住秦小一这个挑剔的现代人了。
难怪莫白雪桌上的胭脂像不要钱似的满堆着放,原来真是自家产品,不要钱!
百里轩笔尖一顿,店面是他产业下的,这件事不说全京城知道,至少在自己的王爷府内,就应该没会不知道吧?
秦小一笑眯了眼睛,想起前几次经过花悦阁门口看到的漂亮口脂,脱口而出:“有没有员工价或者会员打折买啊?”
“那是什么?”百里轩干脆停了笔,一脸疑惑。
秦小一心里顿时哐当一声,卧槽,她有习惯性满嘴跑火车了!但现在,她可不敢做出这种改变历史,更新经济的事啊!
暗骂了自己一声笨蛋,秦小一还是乖巧的糊弄解释道,这些话都是自己在家乡时,碰见货郎做买卖,随口给他的家人小工说起的话,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赚点小钱的法子。
百里轩不着痕的收敛起自己的情绪,似乎真的相信了秦小一的说词,盯着一脸僵硬的秦小一=说道:“是吗?可惜花悦阁将要换东家了,要不然还可以试试。”
闻言,秦小一十分惊讶,不是说女人的钱最好赚吗?怎么说转手就转手了?而且转手的话是谁接管花悦阁?一般只有确定了自己会不在某地长住,要举家迁居的人,才会转手自己的产业吧?百里轩这是......早知道自己会将去雁东?
没错过秦小一的惊讶,百里轩状似闲聊道,“是太子殿下。但听你这一说,本王又不想送出去了,真是可惜呢。”
咋舌不已,天啊,那么大的产业居然是送出去的?